① 外资企业进入中国想做文化产业,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1.必须了解我国的法律法规,
2.必须了解我国的文化,包括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以及非物质文化,和地方风俗文化。
② 社会主义法律有哪些特点和独具的优越性
马克思主义所认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1."比资本主义制度更公正、更公平、更先进、更科学的社会制度"。
2.社会主人与社会公仆的区分,是马克思社会主义的分权原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建设、改革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这一制度既遵循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精髓,又切合中国的发展实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促进了生产力的大解放
新中国60年,是经济建设硕果累累的60年。中国不仅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还创造性地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起来,确定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既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又注重加强宏观调控,为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证。经过60年奋斗,中国国民生产总值已超过30万亿元,一大批重要工农业产品产量跃居世界首位,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当国际金融危机迎面袭来,中国的果断决策和政策效应,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和积极评价。许多外国政治家、学者认为,"包括'制度优势'在内的'中国特色'已成为中国信心的有力支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加快了政治文明建设进程
新中国60年,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发展的60年。中国从实际出发,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建立并不断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一整套政治制度。这套制度同时借鉴吸收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既充分尊重和保障个人民主权利,又能形成共同意志、集中力量办大事,充满活力又富有效率。面对举世震惊的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中国展现出的紧急应变能力、动员能力和众志成城的集体意志,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优势和巨大威力。许多国外学者由衷地赞叹:"中国在短时间内动员巨大的力量投入,这是其他任何制度所不能比拟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激发了先进文化的蓬勃发展
新中国60年,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60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得到大力弘扬,同时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有力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侵蚀;致力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大力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60年来,中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城乡文化发展差距不断缩小,文化产业异军突起,对外文化交流不断扩大。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空前增强,全社会展现出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人民的奋斗目标,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先进性的必然要求。60年来,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再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人均预期寿命从35岁提高到73岁,延续几千年的"皇粮国税"成为历史,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全面免除,社会保障"安全网"越织越密,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美好蓝图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
成就激励斗志,历史昭示真理。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历程再一次深刻说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富强中国、繁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更加充分地利用好这一独特的政治优势,中国就一定能创造更大的辉煌,迎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未来
③ 请教一下 内容产业 的概念以及如何发展内容产业谢谢!
欧盟的“Info2000计划”中对内容产业的定义是:那些制造、开发、包装和销售信息产品及其服务的企业,其中包括在各种媒介上的印刷品(报纸、书籍、杂志等);电子出版物(联机数据库、音像制品服务,以传真及光盘为基础的服务以及电子游戏等);音像传播(电视、录像、广播和影院),还有一些定义把部分软件业(包括课程软件)也放进去了。
以日本为例说明如何发展:
一、政府制定内容产业振兴政策
日本在二战之后确立了文化“内容不干预原则”,走上文化国家的道路。1995年确立了日本在21世纪的文化立国方略。2001年全力打造知识产权立国战略,明确提出10年内把日本建成世界第一知识产权国。2003年日本政府组建了由总理大臣挂帅的“知识财产战略本部”,下设“内容产业专业调查会”。
2004年,日本知识财产战略本部内容专门调查会,发表内容政策重要报告《内容产业振兴政策——软实力时代的国家战略》,将振兴内容产业作为国家战略重要支柱,将内容产业定位于重要支柱产业。《内容产业振兴政策》针对内容业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十项改革措施:1.支援业界现代化、合理化;2.资金筹集手段多样化;3.对内容制作采取税收上的优惠条件;4.加强人才培养;5.支援新技术开发研究;6.发掘、表彰人才;7.完善教育机制;8.拓展海外市场、强化盗版对策;9.完善宽带等基础设施建设;10.强化具有地域魅力的内容的保护与对
外传播。
2009年6月24日,日本内阁官房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事务局宣布了“知识产权战略方案2009”。该计划详细说明了5项优先政策,内容如下:
1、加大战略实施力度,提高创新能力;
2、强化全球化知识产权战略;
3、促进软实力产业增长;
4、确保知识产权的稳定性,并保持对知识产权的预见能力;
5、建立针对用户需求的知识产权系统。
上述第3条中的“软实力产业”包括漫画、电影、戏剧、音乐、游戏软件和其他内容产业,以及和日本原创品牌相关的产业,如食品、时装和设计等。
第3条优先政策源自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事务局内容和日本品牌战略专家研究委员会在2009年4月6日发布的《日本品牌战略:将软实力产业转化为增长动力》。该报告提出,日本漫画、动画、时装等深植于日本文化土壤,尽管在海外被高度认同,可本国人民对其潜力和魅力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因此为了重新确认日本的软实力价值,必须将“转化软实力为拓展海内外市场的驱动力”作为国家战略。
二、建立和完善内容产业法律法规
为促进内容产业发展,日本不仅在政策上予以鼓励,而且还积极立法,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和有效的法律体系。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法律是197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该法经过20多次修改,于2001年更名为《著作权管理法》并实施。与内容产业有关的法律还有《著作权管理法实施令》和《著作权管理法实施细则》、《知识产权基本法》等,这些法律对内容作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做出了具体规定。2001年制定和颁布的《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法》是日本政府的一项重要法律,该法共3章35条,它确立了振兴文化艺术的基本理念,明确了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权责利,具体规定了与振兴文化艺术有关的基本政策。
2004年6月,日本国会通过了《内容促进法》(全称是“关于促进创造、保护和活用内容的法律”)作为振兴内容产业的根本政策依据。《内容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第二章提出了关于内容制品的创造、保护和活用的一般性政策措施:(1)内容作品作为创意作品,其发展是以大批的优秀人才和高技术为基础的。因此,促进内容的创造和产业发展必须以人才培养和促进新技术开发为先导。“促进法”明确提出了相关尖端技术的开发和人才培养等问题。(2)“促进法”鉴于创意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体的多样性对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冲击,提出了“必须谋求有效保护内容作品相关的知识产权,采取对内容作品的适当使用和调整权利内容等措施”。(3)促进内容作品的顺利流通和适当保存。内容作品的流通越来越多地依赖于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其技术和法律等社会条件完全不同于其他的流通方式。因此,“促进法”规定政府有义务在相关方面完善内容产品的流通基础,如促进互联网认证技术、保护性技术手段等的开发和使用等,建立数据库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利。
“促进法”的第三章概要地阐述了振兴内容产业的政策措施:(1)内容产业的发展同其他产业一样,也存在着发展资金的筹措问题。所以,振兴内容产业具体对策的首要问题就是建立内容产业的融资体制。“促进法”规定,国家必须采取多种对策,保证内容制作者能够多渠道地筹措施到资金,以保证业者的资金供给。(2)要建立防止侵害内容作品和知识产权的体制及采取必要的措施。(3)通过扩大对外宣传,促进内容作品的海外出口,增进国外对日本文化的理解和促进交易。(4)建立公正、平等的交易关系,确定保护制作者、承包者的利益和委托、代理之间、大企业和展销企业之间的公平交易。可操作性强是日本内容产业法律法规的特点,这些法律从各个方面为内容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
三、文化和市场深入结合推动内容产业发展
在日本,企业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主体,不仅大型文化活动要靠企业的参与和赞助,更重要的是,日本拥有一支成熟的知名文化企业队伍。比如,演出界有四季剧团、宝歌剧团,电影界有松竹公司、东映公司、东宝公司、角川公司,动画界有东映动画、吉卜力工作室,出版界有大日本印刷公司、凸版印刷公司,票务界有琵雅公司,广告界有电通公司。此外,日本还拥有一批综合性的文化公司,如吉本兴业公司、艺神公司等。这些企业都有各自的发展规划、独立的市场及营销体系,特别是强烈的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它们通过市场化运作谋求发展,从而推动日本文化产业发展。
凡是可以市场化的文化,都应通过市场运作方式来发展,这是日本促进内容产业发展的重要经验。日本的文化产业不是由政府“包办”的,文化产业项目都进入市场操作。即使是个性化、小众化的文化活动,日本也依靠市场化运作。围绕同一题材开发不同的内容产品是文化和市场深入结合的一个典型。一部小说出版后,改编成电影,同时发行电影音乐专辑,这是日本文化的一种综合经营模式,也是内容产业中较为成功的做法,由此可产生综合经济
效益。2001年,我国影片《那山那人那狗》在日本推出时,采用的就是这种模式。这部影片在东京岩波电影厅上映,近40万人次观看了影片。在影片上映前,同名小说先由日本出版社出版发行,已先后再版8次,共销售7.6万多册。这部电影的营业额达到3亿多日元,小说销售额为1.2亿日元。
四、兴办日本国际内容节
经过经济产业省和各相关民间社团的积极努力,自2007年起,多项重要文化主题节展被整合成为日本国际文化产品展(JAPAN INTERNATIONAL CONTENTS FESTIVAL,简称CoFesta)。这是一个以介绍日本游戏、动画、漫画、卡通商品、广播电视、音乐、电影、出版等文化产品为主的贸易展销系列活动,被认为是全世界规模最大的综合型文化产品展之一。迄今已经成功举办了三届。
该活动结合了各种相互影响的日本影视娱乐文化,并与负责传播的媒体业合作以创造出新的可能性,同时广泛地向海外宣传,让世界各地的相关工作者能够同时接触到多种日本影视娱乐产品,还提供一个全新的机会和场所,使以亚洲为中心的全球影视娱乐以及相关工作者得以互相交流切磋,促进国际共同制作以及国际事业交流。
五、创设机构,借助代言,加强海外推广
日本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由文化外交带动的公共外交、软实力的重要性等不断受到重视,日本的动画、漫画、游戏等流行文化也作为日本软实力与公共外交的一部分在国际上受到关注。
2002年8月,日本经产省与文部省联手促成建立了民间的“内容产品海外流通促进机构”,并拨专款支持该机构在海外市场开展文化贸易与维权活动。该机构由17个社会团体和19家企业组成,主要目的是促进日本内容产品的出口,管理海外市场的反盗版活动,代表日本内容产业界参加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参加海外市场的诉讼关联活动。
日本2004年公布的《内容产业振兴政策——软实力时代的国家战略》提出,内容作为软实力的重要源泉,能够从公共外交层面为提升国家形象、国际关系做出贡献。
为了扩大对东南亚地区的文化影响,日本耗时两年在新加坡建立了日本创意中心于2009年亚太经合会议期间,由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和日本前首相鸠山由纪夫联合主持了开幕式,从此,该中心正式肩负起日本在亚洲及东南亚推广其软文化和创意产业的重要使命。
“面对未来”是日本外交政策的主旋律,利用日本动漫在全球的深远影响,日本外务省于2009年先后将kitty猫、机器猫等卡通形象命名为“观光大使”和“动漫大使”,将三个十八九岁的少女命名为“可爱大使”。日本外交发言人指出,“可爱大使”是动漫迷们最欣赏的日本形象,选她们为亲善大使可扩大日本的文化号召力,代表日本年轻一代与外国建立新桥梁。
基于数字化进程引发的内容市场变化、海外对日本流行文化消费需求的增加等动向,日本内容业界近年来将产业发展的前景寄希望于数字化进程中新市场领域尤其是国际市场的开拓。2006年12月,日本经济产业省召开“内容全球战略研究会”,构筑“内容全球化战略”,旨在强化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实现内容产业的全球化。2007年,日本政府明确提出将内容产业海外展开战略作为内容政策重要支柱。
六、中介组织发达,作用明显
日本文化行业协会很多,几乎每个行当都有自律性的组织或机构。这些行业协会都是社团法人,负责制定行业规则,进行行业统计,积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经常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一些活动。
日本文化行业协会的作用十分突出,一是承担文化产品的审查和收取著作权的使用费等职能,被看作是政府职能的延伸,促进了行业的有序发展;二是政府的产业政策很多方面通过协会来执行和完成,行业协会在促进内容产业发展进程中非常活跃。日本的文化企业很看重行业协会,不仅积极参加,而且遵守行规。
日本文化产品的审查,通常不是由政府直接负责,而是由行业协会把关。比如,影协下设的电影伦理管理委员会负责电影审查,该委员会由5位管理委员及电影业各领域的8位审查员组成,每年约审查500部开发公司每开发出新产品必须送审,否则将会受到协会的惩处。
日本动画协会成立于2002年,是一个以动画产业整体的持续性发展为目标的组织。协会目前主要致力于动画制作新技术的开发、市场信息的收集、各种附加价值的创造、著作权维护的研究与实践、人才的培养,以及各团体间的协调、与动画相关的各类合作研究等,在将日本的动画文化介绍给海外、推进技术层面的合作等国际交流方面也有着引人注目的成绩。(
④ 我国规范网络市场的法律有那些
《上海证券交易来所上市公司源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保护网络作品权利信息公约
国家计委、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蜂窝公众通信网络频率占用费收费办法和标准通知
《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国互联网络自律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在北京、广东、贵州、河南、江西、宁夏自治区、天津都有各自的地方规范
⑤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考研可以报考哪些学校
·北京大抄学艺术学院艺术学文化产业管理方向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文化产业管理学系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文化管理系
·中国传媒大学媒体管理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文化产业系
·同济大学人文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文化产业系
·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文化产业管理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文化产业管理
·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文化管理专业
·江西财经大学人文学院文化产业管理
·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西南大学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文化产业管理方向
·长春大学人文学院文化产业管理系
·厦门理工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广东商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文化学院文化管理系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
华东政法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
安徽池州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
临沂师范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徐州师范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⑥ 与传统文化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都说了是产业,那肯定和商法有关
又是文化,那么肯定和宪法的基本原则不能违背
然后又是大众经济,那么又和民法,版权法有关系
看你做到什么程度,对应着学习查
⑦ 如何通过政策法规引导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先开句玩笑,政策不引导,文化产业才能健康发展。如果正经地说,就是法律规定一下版权、电影分级这样的界限,然后在税收政策法规方面进行倾斜和引导,使得文化企业(产业)能够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⑧ 企业经营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经营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企业经营风险通常主要包括以下五种:
1,政策风险:是指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行业、产品的影响(宏观经济调控及产业政策导向)
2,市场风险:是指本企业产品在市场上是否适销对路,有无市场竞争力(技术、质量、服务、销售渠道及方式等)
3 ,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破产倒闭(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率、应收应付款及现金流问题等)
4,法律风险:是因签定合同不慎,陷入合同陷阱,造成企业严重经济损失(违约、欺诈、知识产权侵害)
5,团队风险:是指核心团队问题及员工冲突、流失和知识管理等。
建议: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切实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经营风险。
(8)文化产业法律扩展阅读:
风险主要表现为损益表上利润的期末余额巨大,但实际上企业现金表中的期末数额却小到几乎为零甚至是负数。
帐面上的利润就是现金,事实上这是一种误解。这是因为赊销虽然也计入收益,但销售时并没有收到现金。
另一方面,赊销增加了销售/存货的成本,但并没有立即支出现金。这种误解往往使企业的现金状况发生假象,经营者因而在企业扩张或新项目上马时忽视了对现金供需的平衡核算。
现金是企业的血液,从日常经营活动看,只有提供足够的现金,企业才能正常运转。没有充足的现金,将给企业带来严重后果,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因而降低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信用等级,最终使企业资金周转不灵,甚至资不抵债,走向破产。
现金风险主要表现在:业主只对企业的主要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感兴趣,而忽视了指标掩盖下的问题;过分注意利润和销售的增长,而忽视手中掌握的现金;固定资产投资过多,使企业的变现能力降低,导致资金沉淀;企业规模盲目扩张,缺乏相应的短、中、长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