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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产业融合化发展

发布时间:2020-12-04 21:38:34

Ⅰ 如何实现产业融合的转型升级

前瞻产业研究院指出,中国农业的发展道路必须要转型升级,而推动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就是一个有效的途径。首先,从国际经验来看,日本、韩国为提高农民收入和农业的竞争力,也都从完善农业产业链和供应链,发挥农业的多种功能性、发展第六产业等方面,这个第六产业实际也就是一二三产业的融合,一加二加三等于六,一乘二乘三也等于六,来寻找适应本国特点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这些国家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对于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具有重要的借鉴。
其次,主要从农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来看。加快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我们认为面临一个难得的机遇,具备了向更高层次迈进的条件。“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再次,从发展阶段来看。农村产业已经呈现了一个融合发展的好的势头,但是确实需要政府加大支持的力度。

Ⅱ 产业融合的动因分析

产业间的关联性和对效益最大化的追求是产业融合发展的内在动力。从当今世界产业融合的实践看.推动产业融合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1.技术创新是产业融合的内在驱动力。技术创新开发出了替代性或关联性的技术、工艺和产品,然后通过渗透扩散融合到其他产业之中,从而改变了原有产业的产品或服务的技术路线,因而改变了原有产业的生产成本函数,从而为产业融合提供了动力;同时。技术创新改变了市场的需求特征,给原有产业的产品带来了新的市场需求。从而为产业融合提供了市场空间。重大技术创新在不同产业之间的扩散导致了技术融合,技术融合使不同产业形成了共同的技术基础,并使不同产业的边界趋于模糊,最终促使产业融合现象的产生。比如,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信息技术革命改变了人们获得文字、图像、声音三种基本信息的时间、空间及其成本。随着信息技术在各产业的融合以及企业局域网和宽域网的发展,各产业在顾客管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仓储管理、运输管理等方面大力普及在线信息处理系统,使顾客可以在即时即地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产品、服务,致使产业间的界限趋于模糊。产业融合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成为全球产业发展的浪潮,其主要原因就是在于各个领域发生的技术创新,以及将各种创新技术进行整合的催化剂和粘合剂——通讯与信息技术的日益成熟和完善。作为新兴主导产业的信息产业,近几年来以每年30% 的速度发展,信息技术革命引发的技术融合已渗透到各产业,导致了产业的大融合。技术创新和技术融合则是当今产业融合发展的催化剂,在技术创新和技术融合基础上产生的产业融合是“对传统产业体系的根本性改变,是新产业革命的历史性标志”,成为产业发展及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2.竞争合作的压力和对范围经济的追求是产业融合的企业动力。 企业在不断变化的竞争环境中不断谋求发展扩张,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不断探索如何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以实现利润最大化和保持长期的竞争优势。当技术发展到能够提供多样化的满足需求的手段后,企业为了在竞争中谋求长期的竞争优势便在竞争中产生合作,在合作中产生某些创新来实现某种程度的融合。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化是企业的不懈追求的目标。产业融合化发展,可以突破产业间的条块分割,加强产业间的竞争合作关系,减少产业间的进入壁垒,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生产率和竞争力,最终形成持续的竞争优势。企业间日益密切的竞争合作关系和企业对利润及持续竞争优势的不懈追求是产业融合浪潮兴起的重要原因。范围经济(economies of scope)是指扩大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种类会引起经济效益增加的现象,其反应了产品或服务种类的数量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其最根本的内容是以较低的成本提供更多的产品或服务种类为基础的,范围经济意味着对多种产品进行共同生产相对于单独生产所表现出来的经济,一般是指由于生产多种产品而对有关要素共同使用所生产的成本节约。假定分别生产两种产品A、B的成本为c(A)与c(B),而当两种产品联合生产时,其总成本为c(A、B),则联合生产带来的范围经济可表示为:C(A、B)<C(A)+C(B)。不同产业中的企业为追求范围经济而进行多元化经营、多产品经营,通过技术融合创新改变了其成本结构,降低了其生产成本,通过业务融合形成差异化产品和服务,通过引导顾客消费习惯和消费内容实现市场融合,最终促使产业融合。¨
3.跨国公司的发展成为产业融合的巨大推动力。 一般说来,只有超巨型的国际直接投资,才能实现并支持跨国生产经营的实力与能力。因此,每一个跨国公司的产生和发展,实际上就是国际金融资本的融合、产业融合的发展史。跨国公司根据经济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在国际一体化经营中使产业划分转化为产业融合,正在将传统认为的“国家生产”产品变为“公司生产”产品。可以说,跨国公司是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动力。
4.放松管制为产业融合提供了外部条件。 不同产业之间存在着进入壁垒,这使不同产业之间存在着各自的边界,美国学者施蒂格勒认为,进入壁垒是新企业比旧企业多承担的成本,各国政府的经济性管制是形成不同产业进入壁垒的主要原因。管制的放松导致其他相关产业的业务加入到本产业的竞争中,从而逐渐走向产业融合。为了让企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中更有竞争力,产品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一些发达国家放松管制和改革规制,取消和部分取消对被规制产业的各种价格、进人、投资、服务等方面的限制,为产业融合创造了比较宽松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值得说明的是,技术进步加上放松管制并不一定就导致融合。产业的技术进步大多发生在本产业内部,而不是发生在产业边界,产生了被学术界称为“死尸融合”的现象。“死尸融合”迫使实业界对企业传统经营观念进行了创新,提出了企业重组(BT)、业务流程重组(BPR)、虚拟企业等管理模式,并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为促进产业融合开始直接进行管理创新的实践。通过将管理创新、技术进步、放松管制结合起来,使产业融合变为现实。正是美国政府放松了对电信业的经济性管制,使得电信业、有线电视业之间的产业边界模糊,导致了产业融合现象的出现。

Ⅲ 如何在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增加农民收益

在农业的转型发展中,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促进“接二连三”是一个重要方向,这不仅是当今世界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与方向,也是我国农业产业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源泉。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对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要把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延伸农业产业链有机结合起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在产地、留给农民。从我国的农业发展现状看,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并不容易,关键是要选择正确的转型途径和扶持政策,使广大农民在农业转型中获得应有的收益,为此,应把握好三个重点。
一、推进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和多类型规模经营

农业的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但由于我国人多地少、农业类型多样,农业的规模经营必须注重适度性和多样性。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本质是农业经营者的比较利益,这种比较利益就是从事一定经营规模农业主体的机会成本。比较利益具有动态性,因此,随着农业和非农产业经营者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的适度经营规模会有不断扩大的趋势。以土地规模经营为例,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农民的种粮适度规模曾一度被认为是10亩左右,而现在农民粮食生产的适度规模则已大大超过这一水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性在于过小的经营规模不利于农民增收,不利于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激发,但过大的经营规模也有可能导致农业经营的粗放、资源利用效率的降低和农业经营者之间的收入失衡。

农业的规模经营还应该注重它的类型多样性,不能仅以土地经营规模为唯一标准。多种类型农业规模经营的必要性在于农产品的多类型和农业的多形态特性。就农产品的多类型特性而言,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型,一是偏向于土地密集型的产品,主要以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为主;二是偏向于资本密集型的产品,主要以加工农产品和设施农产品为主;三是偏向于劳动密集型的产品,主要以蔬菜、水果、茶叶和养殖类产品为主。在这三种类型农产品中,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规模经营主要取决于土地与资本的匹配关系;资本密集型农产品的规模经营主要取决于投入的不变成本和变动成本的匹配关系,而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规模经营主要取决于劳动和资本的匹配关系。

除了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外,土地规模并非是农业规模经营的决定因素。农业产品的多类型和多形态的特性决定了农业的规模经营可以有多种类型。

实践中,可以通过农业专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形成生产小规模、服务规模化的农业规模经营;可以通过农作制度的创新,形成粮经结合、种养结合等复合型、立体化的农业规模经营;也可以通过农业的纵向融合和产业化经营,形成纵向一体化的农业规模经营。因此,意见明确提出要“总结推广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正是希望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创新积极性,不轻易否定各地因地制宜的微观创新。为此,意见也明确了“各地要采取财政奖补等措施,扶持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简言之,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既要从比较利益原则出发,把握规模经营的适度性,又要从农产品和农业的多样化特性出发,注重农业规模经营的多样性,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适度性和多样性的统一。
二、建立农民合作组织为核心的多元化农业服务体系

建立在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农业服务体系,既是农业规模经营的重要基础和类型之一,又是农业转型发展和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由于农业具有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双重属性,具有经济、生态和社会的三重功能,农业的服务体系必然具有多元化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服务主体与制度导向的多元化,主要包括政府主导型、市场主导型、合作主导型、行业主导型、社会主导型以及不同类型的结合等。二是服务形式的多元化,主要体现为服务的外包化,如公共服务的外包化和私人服务的外包化;服务的内部化,如合作社等组织为其成员提供的服务;服务外包化与内部化的结合,如社会组织和行业组织为农民或农业企业提供的服务等类型。

我国多元化的农业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之中,着重表现为:政府主导的农业服务已从过去统包统揽的单一化服务方式,逐步转变为政府直接提供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退出由市场提供服务等多种方式的服务;市场(也即通过市场机制运行)主导的农业服务在服务产品和服务领域方面在不断扩大;社会组织(如高校、科研机构和公益组织等)主导的农业服务在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上有了较大的进展;尤为突出的是,随着我国农民合作化与组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民合作社主导和农业行业组织主导的农业服务正在显示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从各国农业服务体系的发展格局及其与农民的利益关系看,以农民合作组织服务内部化为核心的农业服务体系,应该成为现阶段我国多元化农业服务体系的建构重点。为此,意见提出“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加快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积极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形式”,对此作了有效部署。

而建立以农民合作组织为核心的多元化农业服务体系,当前需要把握三个关系。一是把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建构的互促共进关系。农民合作组织既是农业服务的需求方,又是农业服务的供给方,因此,现阶段要把农民合作组织的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作为重点,以建立农业服务需求与供给的均衡关系。二是把握农业服务外包化与内部化的关系。也就是要处理好市场化服务和非市场化服务的关系。为此,首先要通过政府机构的改革和职能的转换,加快农业行业组织的发展,增强行业的内部化服务功能;其次,要通过相关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联合发展,探索建立集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于一体和多层次的农民合作社的联合社,增强农民合作组织的服务功能,拓展农业服务的深度与广度。三是把握政府农业公共性服务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提供农业公共性服务是政府的职能,是政府扶持农业的政策体现,因此,无论政府的农业公共服务是以直接的方式提供,还是以购买的方式提供,都应体现对服务对象的公平性和普惠性,而不应具有歧视性,但与此同时,也应注重农业公共服务的效率,加强公共服务的效率评估。为此,一方面要清晰界定农业公共服务品的概念和受益对象,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农业公共服务的运行体系和评价体系,要高度重视广大农民群众对农业公共服务质量的反应,让农民介入各类农业公共服务的绩效考核,不断提高政府农业公共服务的时效性、针对性、精准性和稳定性。

三、构建农业纵向融合的经营机制与利益机制

农业的纵向融合程度反映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水平,是农民能否分享整个农业产业链的价值和收益的关键。推进农业的纵向融合,重点是要构建两个机制,一是构建与农业纵向融合相适应的经营机制,二是构建农业纵向融合中相关主体的利益机制。

农业纵向融合的过程实质是农业“接二连三”的过程,或者说是农业纵向一体化的过程。完全的纵向一体化意味着整个农业产业链将内化于一个经营主体,这对于小农而言,几乎是难以实现的,即使是对企业而言,也是极其困难的。因为理想的农业一产、二产和三产的经营机制或治理结构是不尽相同的,一产的农业适合于家庭经营和合作经营,而二三产的农业更适合于公司经营和企业经营。因此,完全的纵向一体化意味着一个组织将面临着非常复杂的治理结构和高昂的治理成本。比较理想的农业纵向融合方式,应该是将相关经营机制及其经营主体有机链接,具体而言,有效的农业纵向融合就是要将农业的家庭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经营以及行业协调这些机制有机结合,进而充分发挥这些机制在农业纵向融合的不同环节中的各自优势和集成效率,这种融合方式的重要意义,在于能确保农业纵向一体化过程的组织制度和经营机制的效率,而这又是农民能否在农业纵向融合过程中获益的前提条件。

找到农业纵向融合或一体化的路径与方法,并不意味农民就能在农业纵向融合过程中获益,还需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关经营主体,尤其是农民在农业纵向融合中的获利机制。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农民的组织化以及家庭经营与合作经营的有机结合,是农民参与农业纵向融合,并且在农业纵向融合中获益的必要前提,但还必须有其它制度的安排和创新。
一是在农业合作制基础上引入股份制。比如,农民可以出资入股,建立股份合作社,以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进入农业的二三产业,直接获得经营农业下游的收益。或者,农民也可以将承包经营的土地以出租或入股的形式,与投资农业的工商企业共同组建股份合作企业或农业公司,从中获得相应的要素收益。意见中提出的“鼓励农民通过合作与联合的方式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开展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试点”,正是对此精神的具体体现。不过要想落实这一意见内容,还有不少法律与操作层面的问题需要破解。比如土地入股折价是否应该计入合作社或企业的出资总额,入股土地是否仅限定为农户承包地,合作社或企业破产时土地入股农户如何承担责任等都需要后续通过开展试点示范等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担保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也需要着手修订完善。

二是鼓励工商企业(资本)在农业纵向融合中进入适宜的领域,与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和共赢机制。所谓农业中工商企业(资本)适宜的领域,应该是农户家庭或农业合作组织不具优势的领域,如农产品深加工、现代储运与物流,品牌打造与统一营销这些领域。近些年来,我国有不少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和经营农业,推动了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但不少企业不熟悉农业上游的经营特点,把握不好农业的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与公司(企业)经营的关系,往往简单地沿用公司(企业)雇工经营的方法来替代农业上游的家庭经营或合作经营,导致农业用工成本和劳动控制成本很高,经营效率低下。可供选择的思路是将企业经营和家庭经营、合作经营有机结合,与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和共赢制。意见中提出的“充实和完善龙头企业联农带农的财政激励机制,鼓励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贷款担保、农业保险资助等服务,大力发展一村一品、村企互动的产销对接模式”正是对此问题的回答。在现阶段财政资金要着力发挥好“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通过贷款贴息、信贷担保等方式放大财政奖补资金的杠杆作用。深挖“一村一品”的内涵,因地制宜打造有竞争力的拳头品牌产品,在此过程中政府部门要加强整体产业规划,避免低水平重复竞争。要通过优化劳动力、土地、技术、资金等要素配置,引导企业(合作社)、村组织、农民之间建立起更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尤其要考虑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村级组织的自觉性,为村企互动打造良好平台,也为村集体经济注入发展活力。此外,要通过试点示范等方式,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的对接从简单的产品收购逐步向育种、种养、加工、营销、物流配送等农业全产业链环节延伸,实现纵向一体化和横向规模化的有机结合。各地要充分利用好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大力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有利时机,借力各类涉农电商企业开拓现有产销衔接渠道,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并使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在产地、留给农民。

三是在农业转型发展和纵向融合中深化改革和提高政策效率。首先要通过深化改革,破解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农业金融制度和农民组织制度对农业转型发展和纵向融合的制约,比如意见中提出的“在全国范围内引导建立健全由财政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就是一个很不错的政策创新。还需要明确,要通过改革创新使农民在农业转型发展和纵向融合中对土地、资本、劳动这些基本生产要素具有充分的配置权、获取权和交易权。其次,在政府对农业扶持力度加强的同时,不断提高农业政策的效率。比如在研究推进改革农业补贴制度,使补贴资金向种粮农民以及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的过程中,尤其要准确把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科学内涵、合理边界和相互关系,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提高财政扶持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率,防止组织异化、经营制度扭曲和农民利益受损。此外,要从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特点和区域农业发展的实际出发,按照农业规模经营的适度性原则和多类型路径,扶持和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有效发展,避免因农业规模经营不适度和形式单一化而导致资源利用与经营效率降低,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黄祖辉)

Ⅳ 如何推动产业融合,创新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

1、乡村旅游与农业科技相融合
一是展示农业新品种。
充分利用生物的多样性和人工培育的优势,挖掘开发新颖的农作物蔬菜园艺等新品种,丰富乡村旅游的内涵、体现不同乡村旅游景点的差异性。
二是展示农业生产新工艺。
无土栽培、高架立体等现代园艺栽培新方法会给游客带来新的感受。
三是展示农业新产品。
农业科技使餐桌上的食品更加丰富和多彩,水果蔬菜、药材蔬菜、野生蔬菜让游客大开眼界,迷你瓜、超大果、创意葫芦等让游客爱不释手,跑山鸡、乌嘴鸭、藏香猪等让游客谗馋涎欲滴。
2、乡村旅游与信息技术相融合
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是现代信息技术典型代表,为乡村旅游的智慧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通过与移动互联网融合,开发微博、微信、网络社区、易信等自媒体平台,可以提升乡村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游客提供导游、导购(团购)、导览、导航等智慧化服务。
乡村旅游与信虚空息技术的融合不仅仅是信息的推送、新的营销推广平台,更要创新服务、产品、市场。如通过可穿戴移动终端,将虚拟信息和现实世界的画面相融合,打造全新的旅游体验。
开发乡村旅游动漫、游戏等产品,将旅游信息和文化嵌入到游戏中去,让游客玩游戏的同时,也差改瞎能体验到当地乡村文化和历史,从而增加游客黏性。
伴随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精准定位乡村旅游消费者地域分布、消费特征,进行精准营销、跨界营销。可以通过移动终端产生的大数据对乡村旅游进行客源分析和流量预测,帮助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提高监控和危机管理能力。
3、乡村旅游与乡土文化相融合
乡村旅游的根本在于“乡村性”,要从旅游要素出发,深度挖掘并融合乡土文化、休闲文化、创意文化,突出生态、绿色、环保、休闲特色,抓住文化、资源、生态和生活差异,满足市场需求。
一是与乡土文化有机融合。
挖掘村落文化,对传统村落保护的同歼者时合理改造,优化布局,培育以美丽田园为代表的乡村文化游。
挖掘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文化内涵,形成与观光、体验相结合的旅游业态。
举办农味鲜明的乡村旅游节庆或乡村美食节,营造出有别于城市的乡村文化旅游氛围。
二是与休闲文化融合。
培育知识型乡村休闲旅游、休闲型乡村休闲旅游、养生型乡村休闲旅游,形成不同层次的乡村休闲文化游,实现引人、怡人、动人、养人目的。
三是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
培育乡村文化旅游创意项目,如形成乡村演艺、影视等创意案例。用创意升级乡村旅游产品,用创意强化乡村旅游营销,用创意文化引领乡村旅游消费。
4、乡村旅游与特色专业村建设相融合
乡村旅游的发展能拉动和提升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的建设,而后者又能为前者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及资金积累,加快其发展。
应积极推进以乡村旅游产业为主导的特色专业村建设,形成乡村科技旅游社区、乡村景观旅游社区、风景名胜旅游配套服务社区、农家乐服务群旅游社区等,从而实现乡村旅游与特色专业村的融合发展。
乡村旅游特色村应坚持产业集聚、差异化布局,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
建设中须强调城镇特色与文化氛围,尊重乡村风貌、记得住“乡愁”,打造特色、注重体验;
注重引导、强调社区参与,多模式共建;整合资源、塑造品牌;
强调土地利用的适度集约,坚持保护优先、注重智慧平台构建,建设资源型乡村旅游小镇、乡村旅游服务型小镇,发挥其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独特作用。
5、乡村旅游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相融合
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乡村旅游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
一方面,乡村旅游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更多就业岗位,同时,旅游市场的开发、创意产品的营销更新了农民的市场观念;
另一方面,农民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提升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做大做优旅游产业,实现良性发展。
因此,有效推动两者的融合创新,既能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也能促进乡村旅游的健康快速发展。

Ⅳ 企业进行产业融合有什么效应

直白简单说:企业进行产业融合有好多效应,良性的是提高营收,降低成本,利润大增。不良效应的是产业链崩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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