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简述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历史
1、1978—1999年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预热期。
这一阶段,我国政界、学界和企业界对文化产业展开了热烈讨论,讨论的焦点是文化可不可以产业化、文化能不能够产业化、文化与经济的关系、文化是否构成生产力等问题。
2、2000—2005年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初创期。
在2000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党的十六大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作为相互关联的两个重要概念提了出来,强调:“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
3、2006—2011年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改革攻坚期。
这一阶段,我国基本完成了出版、影视制作、发行、广电传输、一般国有文艺院团、首批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等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政企、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逐步推进。
(1)我国文化产业扩展阅读:
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的未来趋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对于我国文化产业来说,新时代意味着我国文化产业将从粗放的铺摊子式的发展模式向高质量、高层次、精细化发展模式转变。
这就要求文化产业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规划好未来发展蓝图;突出创新、创意、创造性发明和原创知识产权掌控,坚持内容为王;推动互联网、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与文化、审美、艺术的高度融合,大力培育文化创意产业新业态;
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进一步跨界运行,创造出一批适应市场化运行的新形式;注重以文化产业新业态、新形式催生文化消费新模式。
B. 文化产业包括哪些
1.文化产业的概念
关于文化产业,截至目前世界各国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概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的定义,只包括可以由工业化生产并符合四个特征(即系列化、标准化、生产过程分工精细化和消费的大众化)的产品(如书籍报刊等印刷品和电子出版物有声制品、视听制品等)及其相关服务,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艺术的生产与服务。日本政府则规定,凡是与文化相关联的产业都属于文化产业,包括传统的演出业、展览业、新闻出版业,以及他们称之为内容产业的休闲娱乐业、广播影视业、体育业、旅游业等。美国则根本没有文化产业的提法,他们一般只说版权产业,主要是从文化产品具有知识产权的角度进行界定的。
2003年9月,我国文化部制定下发《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文化产业定义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
2004年,国家统计局在与中宣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将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概念表述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产业分类仍分为提供文化服务的活动和从事文化产品生产销售的活动两个大类。
2.文化产业的范畴及分类
国家统计局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编制说明中特别指出,为反映党中央关于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可将文化产业分为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产业外围层和相关文化产业层三个层次。
文化产业核心层: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
文化产业外围层: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
相关文化产业层: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显然,上述分类方法并不是从文化产业发展的角度进行分类,而是按照“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从文化事业发展的角度进行分类的。
基于产业链构建原理,我们可将文化产业分为内容产业(上游产业,即内容的创意、设计与制作)、通道产业(中游产业,即文化传播与销售服务)、制造产业(下游产业,即文化产品及设备的生产制造)三大类。这一分类方法基本体现了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律和价值取向,即内容产业(上游产业)附加值最高、竞争力最强,而制造产业(下游产业)附加值最低、竞争力最弱。
C. 文化产业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1.文化产业的概念
关于文化产业,截至目前世界各国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概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的定义,只包括可以由工业化生产并符合四个特征(即系列化、标准化、生产过程分工精细化和消费的大众化)的产品(如书籍报刊等印刷品和电子出版物有声制品、视听制品等)及其相关服务,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艺术的生产与服务。日本政府则规定,凡是与文化相关联的产业都属于文化产业,包括传统的演出业、展览业、新闻出版业,以及他们称之为内容产业的休闲娱乐业、广播影视业、体育业、旅游业等。美国则根本没有文化产业的提法,他们一般只说版权产业,主要是从文化产品具有知识产权的角度进行界定的。
2003年9月,我国文化部制定下发《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文化产业定义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
2004年,国家统计局在与中宣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将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概念表述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产业分类仍分为提供文化服务的活动和从事文化产品生产销售的活动两个大类。
2.文化产业的范畴及分类
国家统计局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毕春类》编制说明中特别指出,为反映党中央关于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可将文化产业分为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产业外围层和相关文化产业层三个握正层次。
文化产业核心层: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
文化产业外围层: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
相关文化产业层: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显然,上述分类方法并不是从文化产业发展的角度进行分类,而是按照“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从文化事业发展的角度进行分类的。
基于产业链构建原理,我们可将文化产业分为内容产业(上游产业,即内容的创意、设计与制作)、通道产业(中游产业,即文化传播与销售服务)、制造产业(下游产业,即文化产品及设备的生产制造)三大类。这一分类方法基本体现了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律和价值取向,即内容产业(上游产业)附加值最高、竞争力最强,而制造产业(下游产业)附加值段数悔最低、竞争力最弱。
D. 什么叫文化产业增加值
文化产业增加值是指一定时期内单位文化产值的增加值。
其核算是根据2005、2006年全省文化产业财务统计资料,使用弊铅姿国民经济核算中的收入法进行核算。收入法也称分配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激腊应得的收入份额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向政府支付的份额的角度来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计算方法。
按照这种计算方法,文化产业增租绝加值由全省各文化行业汇总的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生产税-生产补贴)、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组成。
计算公式为:
文化产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在实际测算过程中,根据普查资料财务状况表的类型不同,文化产业行业增加值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测算,然后汇总而成。
E. 文化产业指的是什么
我毕业于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谈谈我的看法吧。
首先什么是文化产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如下: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从文化产品的工业标准化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角度进行界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的这一定义只包括可以由工业化生产并符合四个特征(即系列化、标准化、生产过程分工精细化和消费的大众化)的产品(如书籍报刊等印刷品和电子出版物有声制品、视听制品等)及其相关服务,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艺术的生产与服务。
事实上,世界各国对文化产业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美国没有文化产业的提法,他们一般只说版权产业,主要是从文化产品具有知识产权的角度进行界定的。日本政府则认为,凡是与文化相关联的产业都属于文化产业。除传统的演出、展览、新闻出版外,还包括休闲娱乐、广播影视、体育、旅游等,他们称之为内容产业,更强调内容的精神属性。
2003年9月,中国文化部制定下发的《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文化产业界定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两者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现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2004年,国家统计局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界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所以,我国对文化产业的界定是文化娱乐的集合,区别与国家具有意识形态性的文化事业。
2004年,国家统计局在与中宣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从国家有关政策方针和课题组的研究宗旨出发,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文化及相关产业概念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
根据这一概念,文化产业的范围为:
1、 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实物形态文化产品的娱乐产品的活动,如书籍、报纸的出版、制作、发行等。
2、 为社会公众提供可参与和选择的文化服务和娱乐服务,如广播电视服务、电影服务、文艺表演服务等。
3、 提供文化管理和研究等服务,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图书馆服务、文化社会团体活动等。
4、 提供文化、娱乐产品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如印刷设备、文具等生产经营活动。
5、 提供文化、娱乐服务所必须的设备、用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如广播电视设备、电影设备等生产经营活动。
6、 与文化、娱乐相关的其他活动,如工艺美术、设计等活动。
文化产业是否是我国必由之路:
那是肯定的。因为发达国家都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比如美国的好莱坞(电影产业)、日本的动画出口(动漫产业)等等。文化产业由于涉足比较广,很多第三产业都在文化产业的范畴里。可以说,发展文化产业一定会对我国的经济建设有重大贡献。
如何走好文化之路:
这个只能从我本人的角度谈谈看法。
首先,要提高国民素质,提高国民的文化消费。
其次,要让文化产业有规模成系统的发展。
第三,逐步将文化事业产业化,可以增加资本投入。
另外是体制上的问题了,这个要看国家的政策,基本上文化产业从业者能做的就是学习国外的优秀案例,发展自己的产业。
希望对你有帮助。
F.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一)我国文化产业低水平供求关系与非对称结构性矛盾
我国的文化市场已有"长足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方面,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条件迅速改善,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需求正在被迅速释放;另一方面,各种新型文化产业门类不断产生,文化产业结构性变化频繁。但是现有统计数字显示,我国文化产业还处在一种低水平供求平衡和非对称结构性矛盾的状况之中。
从绝对值来看,我国居民的文化消费需要与文化产业部门的供给之间并没有很大的出入。
从需求方面说,2000年,我国的人均GDP已经达到了849美元,反映城乡居民生活水准的恩格尔系数也降至50%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280元,人均消费性支出是4998元,其中被列入统计的,与文化相关的旅游、娱乐和耐用消费品、教育、文化服务、通讯等项消费总计949元,占到可支配收入约19%。按照我国目前大约有4亿城镇人口计算,我国目前城镇居民文化消费需求大约有3796亿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达到2253元,人均消费支出中通讯和文教娱乐类支出280元,总计达到2520亿元。这样算下来,我国与文化相关的消费需求应该在6000至6500亿之间(6314亿元)。
从供给方面看,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汇总,我们的文化产业各行业近年来(1998或1999年)进入统计的产值大约是6000多亿(1998年6240亿),其中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1812.9亿元(1998年),国内旅游收入2831.92亿,图书报刊355亿元,邮电通讯是1235.1亿元(1998年),音像制品12.7亿。(广告业等尚未计入。
以上两个大致相符的数字不过是分别从供需两个方面描绘了我国文化市场的规模,却还无法得出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可以令人满意的结论。略做分析就可以看出,文化市场的现状只是一种低水平的供需平衡,更何况,由于还存在着各种体制性问题,所以它还只是一个存在结构性矛盾的、非对称性的平衡。
根据国际上的研究,在人均GDP跨越1000美元时,消费支出中吃穿用类比重大大下降,住房类基本不变,而文化精神消费类支出开始大大上升;第三产业应该占到GDP总量的40%左右,其中文化类产品的产值所占比例也大大增加。我国目前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但是第三产业的比例(33.2%)低于这个标准达6个百分点,其总量大约是5000亿人民币。尽管我们可以去除由于消费习惯和体制因素而出现的误差,并去除可能用于非文化类消费的支出(如医疗等),余量也应该有3000至4000亿人民币。
对于这3000至4000亿人民币的市场空缺应该做如何理解?
一种解释是,我国居民文化消费能力被大大压抑了,因此制约了文化产业的成长。有许多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比如说,根据我国文化产业部门各种散见的数字,我国的电影业、电视业存在大量的经营不善和亏损,许多作品出版后无人问津,库存积压严重;而一些作品却不明原因地骤然获利。有统计表明,电影的生产近年来在走下坡路。1992年我国共生产了170部故事片,为近10年来之最,此后1995年是146部,1996年是110部,1997年是88部,1998年只剩下82部。我们本应不断增加的观众都上哪里去了呢?近年来,火爆一时的传统文化娱乐业如歌厅舞厅等经济效益迅速下滑,成为亏损行业。这些现象说明,我国文化产业部门所提供的产品,有相当一部分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和不断变化着的文化消费需要。
还可以做另一种解释,即我国居民事实上已经实现的文化消费有相当一个部分没有被列入统计。目前音像界有一个被公认的市场容量计算方法,即根据居民的消费类视听技术设备的拥有量估算音像制品的市场容量。根据这种方法,我国居民目前大概拥有:电视3.5亿台、CD机1000多万台、VCD机3000多万台、LD影碟机500多万台、多媒体电脑1500多万台,等等。如果按照每个硬件每年均需要10件(套)新的音像制品统计,据信每年音像产品的总销售额应有超过1000亿元的规模,但根据有关部门1996年的统计,我国的音像制品只有不足20亿元的正版收入,占总量的2-3%;根据1999年的统计,正版收入约有50亿元 ,即使由于政府加大"扫黄打非"的力度,正版率有所提高,据信实际市场规模也应该在1500亿至2000亿左右。这方面的事实说明,有相当大部分居民的文化消费需求正在流失。我们的文化市场供需之间存在巨大的结构性缺口应该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文化市场巨大的供求差别已经成为国家文化和经济安全问题的隐忧。目前我国居民个人金融资产已经达到9万亿元左右,银行存款约7万亿元,随着我国在住房、养老、医疗和教育等方面各项改革措施的逐步推出,人们对文化、教育和娱乐的消费需求将得到进一步释放。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空间,甚至已经形成了一个目前我国文化产业无法填补的真空。加入WTO后,国外文化产业集团将可能以技术与内容的多重优势大举进入,迅速占领我国的文化市场,文化市场"有限开放"的政策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可能会在不长的时间里遭遇严峻挑战。
近年来,人们频繁地看到这样的数字:英国文化产业的年产值将近600亿英镑,从业人员约占全国总就业人数的5%;日本娱乐业的年产值早在1993年就超过汽车工业的年产值;美国的文化产业更加发达,其视听产品出口额已经成为第一大出口产品,并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了40%以上的份额。根据媒体的报道,我国政府已经开始考虑允许一些国际知名传媒集团进入我国媒体市场。这是一个重大的信号,说明文化产业国际化的进程可能出人意料地加速,我国文化市场已经暴露在国际文化资本的强大压力之下,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积累的经济和文化之果已经成为国际文化资本垂涎的目标。
(二)我国文化产业经营单位众多但产业组织集约化程度不高
面对巨量的市场需求,以及国际传媒文化集团大兵压境,我国的文化产业在总体上缺乏竞争力,难以满足人们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要,这一点足令我们忧虑。我国的传统文化产业诞生于计划体制之下,长期以来既被行政体制分割又被各种政策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总体格局,表现出经营单位众多,产业集约化程度不高,资源极度分散和不讲经济效益的突出特点。在文化市场迅速成型的今天,这些特点全部转化为弱点。
从人员规模看,仅以文化部所属文化产业机构为例。截至1999年,我国文化部下属的企事业机构共33.07万个,这里包括了艺术演出团体、影剧院、图书馆、群艺馆和文物保护单位,从业人员共166.15万人;当年国内演出场次是42.3万场;国内观众达4.69亿人次。文化娱乐业有机构17.47万个,90.3万人;文化市场其他经营机构9.7万个,23万人 。这些单位的特点是大多机构较小,如文化部下属每单位平均才有5人左右。
从经营规模看,音像业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国音像制品的生产、复制单位近600家,每年生产正版音像制品(盒带、VCD、CD和DVD)两万种约2亿件(盘),平均每家企业年生产34万件,月生产不足3万;而销售单位约有7万个,每年全部正版音像制品销售2亿件,平均每个销售点一年不过卖3000来件,日平均竟不足10件。图书批发零售业是另一个例子。1999年文化部所属图书批发零售机构有13056个,2.3万人,营业收入只有5.45亿元,人均2万3千元左右,每天营业额为60来元。
资源分散和集约化程度低的问题在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业中表现得极充分。我国新闻出版体制与传统工业经济管理体制有共同特点:新闻出版单位必须是以一定级别的行政机构为"上级单位",并且建立在其财政拨款的基础上。这些新闻出版单位一旦形成就被固化,既不能淘汰也不能重组;新的需求一般产生于新的行政机构,通过新的拨款来建立,同样先天不足。长此以往,新闻出版机构就随着行政机构的膨胀而膨胀起来。这些新闻出版机构大都规模狭小、重复建设、效益低下,既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又造成了资源的闲置和浪费。近20年来,特别是近10年来,各有关方面一直在尝试对文化管理体制进行多方面的改革实验,但是基本状况并没有根本性改变。
据1999年的统计,我国报纸有2038种、期刊8178种、出版社500余家,电台电视台3000余座。这是一笔经数十年积累形成的巨大而宝贵的文化资源。在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的今天,如果我们自己不迅速对其加以整合、优化,转变其经营模式,增强其竞争实力,必然成为国际性传媒巨头的猎取对象。
(三)我国文化产业的传统的资源配置机制与市场化要求之间正在形成尖锐矛盾。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的体制改革开始进入"快车道"。 1998年,我国政府职能部门不再直接办刊办报,退出出版经营领域,切断了新闻出版单位与各个政府机构的传统依附关系;2000余家报纸和8000余家刊物被"逼"上产业化运行的轨道。1999年,开始了传媒集团和多传媒文化产业集团的组建;2000年,"传媒概念"走红股市,开始尝试传媒集团与资本市场的结合。文化产业的体制改革后浪推前浪,从分行业的、局部的改革,逐步进入整体性改革的阶段。
但是,资源配置机制混乱,条块分割和行业壁垒与市场化要求之间的矛盾仍然困扰着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文化产业的基础是市场,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公开、公正和公平的竞争,反对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垄断;我国传统的文化事业单位是按"条块"(地方和行业一纵一横)分割的方式设立的,目前尽管已经在不同程度上开始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实行"专业归口管理",但是,离真正的市场竞争还有相当的距离。甚至还有一些企业利用与行政机构的传统联系,利用企业特殊的社会公益性质和意识形态功能,垄断资源,操纵市场,谋取暴利;而另一些文化企业在做大以后,要做跨行业跨地区的资产重组甚至兼并,却往往遇到阻力。在加入WTO的形势下,在国际性"传媒汇流"趋势的影响下,一些广电、报刊、出版企业在地方政府的协调下成立了集团公司,实现了"强强联合"和"资产重组"甚至在当地从事了一些跨行业、跨媒体经营。这当然是一种进步。但我们也注意到,"媒体汇流"在西方是一种市场趋势,在中国则主要依靠政府行政手段,如何将结构调整与体制转型结合起来,仍然是个问题。
这样,文化产业的发展就与深层次改革问题相遇了:文化产业是一个特殊的产业,既具有一般的行业属性,又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其中的核心产业门类如传媒产业,既具有大众传媒的特点,又是党和国家的宣传渠道。如何基于这些特点做出制度性的安排,既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康发展,又保证先进文化的主导作用,这是一个全新的问题,需要我们以创新的精神大胆开拓。
但是,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是一个更为根本性的问题,也是我党和国家确保对社会主义文化事业领导权的基础。应该看到,在加入WTO和深化改革的形势下,在数字化信息技术的冲击下,传统传媒制度的经济基础和技术基础已经发生了变化,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的实现方式也已经发生了变化:越来越从以国家行政机制为中介的非自主方式,转向以市场为中介的自主选择方式。这就要求我们积极探索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发挥传统政治优势的新办法。因此,我们应特别注意研究调控文化市场发展的新体制、引导精神产品流通的新机制,以及活跃文化生产的新组织形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文化的发展。
当然,我们也看到,在出现了全球性的"传媒汇流"和"放松管制"之后,由于文化内容产业发展的不平衡,甚至是西方发达国家也在重新考虑如何以新的产业政策、新的制度性安排对待文化内容产业的问题。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传统,确保民族文化安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面对全球化的共同战略主题,将会出现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我们的政策制订人员需要做的是向前看,而不是向后看。
(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先进性要求与文化原创能力不足之间形成战略矛盾,资源潜力不能转化为产业实力
发展我国的文化产业还是有一些得天独厚的条件。首先是中国文化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世界上使用华语的人口为世界之最,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除在中国境内,还在东南亚、北美及欧洲的华人区具有广泛的影响。这应该说是中国的文化企业进行市场开拓的最有利条件,因为语言和文化的差异一直被认为是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交往中的最大消极因素。在经济学的垄断竞争理论中,保持产品差异被认为是维持产品在市场上的垄断力量的关键。文化产品的差异首先是来自价值观及表达手段的独特性的;文化差异也是我们在国际竞争中和在赶超发达国家时可以依赖的比较优势。
从生产要素的角度看,中国的文化资源异常丰富,举世公认。几千年乃至更长时间的文明发展,幅员辽阔的国土上还留存着许许多多的历史文化遗址、遗迹,还有各种类型的自然地理、人文地理景观;图书馆、博物馆里保藏着数以百万计的艺术珍品、典籍和文物;中国人的言谈举止、风情习俗、节日庆典中保留着大量有形无形的文化符号;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学者对传统文化进行了不间断的研究和播传。凡此种种,都为中国文化产品乃至其他可以负载文化符号的耐用消费品的设计、生产、创新提供了不竭的灵感源泉。
但是仅仅满足于此显然落后于时代。当今世界,文化已经具有原生形态、经济形态和技术形态,新兴文化产业得益于资本市场和信息技术两驾马车拉动,才有了前所未见的高速度,才将大批文化资源转化为产业和财富。我国正是在上述两个方面都显得被动和迟钝。
比如,文化旅游是将民族文化资源潜力化为产业实力的重要方式,旅游业在我国文化产业各门类中还是产业化程度最高的部门,但是,在该领域将文化遗产转化为产业的成功案例至今还极为鲜见。从多年前全国各地灾难性的"人造景观热",到近年来有关部门关于文化遗产所有权和管理权能否分离,市场机制如何引入问题上的多次争论,许多问题还没有进行彻底讨论,并转化为合理的政策法规。事实已经证明,凭空建造的主题公园永远不会有信誉,而文物的粗放利用则无异于破坏,正确的道路显然应该在这二者之间。但是,在如何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有机结合,做到既保护了文化遗产,又推动了文化旅游,我们还未能有一个较为明确的方针,因此而贻误了诸多发展的机遇。
文化遗产数字化是将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为新兴产业基础的一个关键环节。目前,"文化内容革命"正在世界范围内展开。世界各国为迎接信息时代的到来,正大规模地将文化遗产转换成数字化形态。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始推动"世界的记忆"项目,该项目的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推动文化遗产数字化,以便永久性地保存,以及最大限度地使公众公平地享有。1999年,在芬兰倡议下,欧盟国家开始启动一项多国框架性合作项目,名为"内容创作启动计划",文化遗产数字化被确定为基础性内容。我国的文化资源数字化进程因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的启动(1996年)可以说动手并不晚,但直至目前,还没有形成国家发展战略,还没有将其上升为国家文化产业建设的基础性工程,这不能不说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深层危机。
向数字媒体转移是将传统文化资源开发为经济资源的必要步骤,实质上是为空前规模的产业整合准备条件,具有巨大的经济意义。国际性信息技术集团和文化传媒集团早已开始着手整合世界各国的数字文化资源,为开发新的世界市场做好准备;中国文化资源关系到对中国文化产品市场的占有,这块市场也为他们觑觎已久。1999年,美国大片《木兰》已经向我们敲响了警钟:中国的文化资源已经经国际传媒资本之手转化为文化产品,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界的强大竞争对手;2000年五一节,我国经历了第一个"假日经济"高峰,敦煌洞窟壁画在大量游人参观的压力下"不堪重负",美国的基金会开始与我商谈"数字化虚拟洞窟"计划;同年,日本信息技术企业加速了与我国故宫博物院关于建立数字化多媒体网上故宫博物院的谈判进程。这两件事说明,发达国家已经借助经济与技术双重优势,开始谋求对我国文化资源的新一轮开发,这一动向值得我们关注。
(五)WTO规制与现行中国文化产业政策支持系统之间的矛盾
WTO是一种法律体系和政策系统。WTO所形成的诸多协定、协议广泛涉及到文化产业的各个领域,有关文化产业的规章条例主要包括在WTO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规则,即《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之中。因此其基本原则也就自然地成为各成员政府制定和执行国内文化贸易政策的文本基础,这就必然地要给这个国家的文化管理制度和文化产业政策支持系统带来制度、法律和政策性影响。
我国自80年代以来开始进行文化体制改革,90年代开始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至今已经初步建立起了由一系列行政法规和规章构筑起来的文化产业政策系统,以及由这个系统建立起来的文化管理机制,包括:《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演出市场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基本上涵盖了现行文化产业领域。
然而问题是,现有的文化产业政策文本系统,基本上都是在两种体制转型过程中制定和形成的,并不是为加入WTO、或根据WTO原则而制定的游戏规则,因此,很大程度上带有计划体制的痕迹,这就出现了现存政策的目的性与WTO对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的要求之间的矛盾。同时,由于我国不同领域里的现行文化管理与文化产业政策主要是由政府的不同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以政府的名义发布的,因此,行业和部门的利益保护色彩比较浓重。这样一来,在整个政策的价值规定、功能及政府对社会文化资源的权威性分配中,应有的公共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就比较差。而所有这些都是与WTO贸易自由化原则、透明度原则、市场准入原则等存在着明显的不一致和内在的规则冲突。
我国政府正在逐步加大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修订颁布已经在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规制对接方面做了不少工作。然而,由于这些措施并未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在体制和制度上一些带根本性的问题,如行政垄断、市场准入、投资主体多元化、文化企业产权关系改革等,因此,旧有的矛盾不仅没有消除,还进一步激起了新的冲突。同时,由于原有的文化政策系统并未因机构的改革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合并而失去政策效能,还出现了新机构执行旧政策,"新瓶装陈酒"的现象。在有的地方和领域,文化行政权力在资源重组和优化配置的名义下,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集中,这种权力的高度集中,使得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制定的文化产业政策不仅没有失去原有的制度基础,反而获得了新的支持。
我国文化产业管理部门已经提出"大文化管理"的思路,但是由于缺乏政策系统的创新支持,预期的改革效果并未出现,于是政府也就难以实现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战略转变。对中国来说,顺利进入WTO的关键是实现制度创新和政策系统创新的有机联动,倘若在制度和政策的层面上不能实现整体性创新,我国文化产业在21世纪的发展前景也就可能并不是那么乐观的。
文化产业是一个特殊的产业,而且目前还处在发展和转型过程中,因此,存在的根本性问题还是体制性的。任何国家的产业政策的基点都是两个,即以市场为基础,以政策为导向,更何况我国的文化产业是生存和成长于一个更为特殊的环境中的。在一定意义上,我们今天对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的认识,以及依此制定的文化产业政策的合理性,将影响着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并还会进一步影响我国整个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发展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共识,但是一个真正合理的产业政策的制定过程才开始,目前我
G. 文化产业包括哪些
文化产业囊括了很多子行业,文化产业的触角延伸至我们生活中的各个角落。就我国专来说
随着十七属届六中全会支持文化产业大力发展的相关政策出台,我国的文化产业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文化产业相关人才也将获得广阔的发挥平台。我国的文化产业最主要的包括有图书出版业,新闻传媒产业,广播影视业,动漫产业,网络文化产业,表演艺术业,广告产业,休闲产业(体育赛事,休闲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等)以及会展产业等。
仅供参考
H. 文化产业何时成为我国经济支柱产业
文化产业近年有较快增长
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标志,是产业创造的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以上。从近十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态势看,2004年我国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为3440亿元,占GDP的2.15%,而2012年仅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创造的增加值就突破了1.8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了3.5%,我国文化产业实现较快增长,所占比重不断提高,正向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方向迈进。
1.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实现较快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测算,2005年至2011年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现价的年平均增速为23%,高于同期GDP现价增速6.6个百分点,法人单位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2004年的1.9%逐年提高到2011年的2.9%。2012年,我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18071亿元,按同口径和现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6.5%,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6.8个百分点。
2.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稳步提高
2012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与GDP的比值为3.5%,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增加0.2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对当年经济总量增长的贡献为5.5%。
3.产业构成保持相对稳定
2012年文化制造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7253亿元,比上年增长17.4%;文化批零业实现增加值1187亿元,增长9.4%;文化服务业实现增加值9631亿元,增长16.7%。文化制造业、文化批零业和文化服务业增加值占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40.1%、6.6%和53.3%,与上年39.8%、7%和53.2%相比无明显变化。
4.新兴产业迅速兴起,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亮点
随着网络、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动漫、网络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迅速兴起,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亮点。动漫产业产值自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率超过40%。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技术革新和功能拓展,互联网和移动网络游戏类型日趋丰富,市场规模持续扩大,2012年达601.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3%。其中移动网游戏市场规模为65.1亿元,同比增长68.2%,显示出强劲的增长势头。
5.文化产业投资和文化资源开发持续升温,文化产业集群不断形成
在国家政策引导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下,文化产业高附加值的特性吸引了投资者的目光,大量资本和人力资源涌入文化领域。例如,一些长期从事金融、矿业、地产等领域的大企业开始将目光投向文化产业。2012年,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比2011年回落3.4个百分点的情况下,文化体育娱乐业的投资增速反而上升了16个百分点,达到了36.2%。
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看出,近十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规模从小到大,发展势头良好,整体实现了较快增长,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稳步提高,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逐年加大。
多因素叠加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1.经济增长的多重效果
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对发展文化产业有多方面的意义。
第一,日益富裕起来的中国人正在重塑自己的生活。2001-201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7%。文化产业既是中国发展后人们开创幸福生活的必需,也是中国人以新面貌自立于世界之林的重要标志。
第二,经济增长的结果之一是政府和社会可以更多投资于文化领域。政府不但加大投入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而且增加公共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力度。与此同时,大量社会资金也涌向文化产业领域。文化产业正被越来越多的人看作是新的投资领域。相对充裕的资金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
第三,近年来,各地政府致力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把加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作为首要任务。这些战略举措最终指向了现代文化产业。
在已经进入工业化中后期的沿海地区和大城市,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人们认识到,文化产业不但可以成为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部门,而且具有其他产业所不具有的低消耗、无污染、效益好的特点,实体经济需要文化经济的补充和矫正,虚拟经济、体验经济、知识经济、符号经济特别是文化产业,也就成为中国经济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
2.文化体制改革有力促进了文化产业发展
一是文化体制改革区分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推动一大批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成为合格的独立市场主体,极大地激发了内部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成为引领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13年4月,我国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69.8万家,其中经营性企业法人60.7万家,公益性事业法人(包括社团、基金会)9.1万家。
二是文化体制改革大力推动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兼并重组、整合资源,支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积极作用日益发挥,文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三是文化体制改革带动了文化与科技、商贸、旅游、金融等的深度融合,推动了文化业态更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为文化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是文化体制改革中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持续加大财税、金融、工商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为文化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法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力度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文化产业良性发展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促进了社会主义文化全面繁荣发展,提升了我国文化软实力。
文化产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文化产业起步较晚,发展基础仍不够牢固,整体实力还不够强,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也比较多。主要表现为文化产业总量偏小,离支柱产业有不小的距离;文化产业在内容、科技、服务等方面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较突出,精品力作和知名的文化品牌较少;文化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文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区域、城乡发展不协调现象仍然突出;文化产业政策体系尚不完善;文化产业人才短缺现象依然突出。
1.文化产业总量仍然较小,结构调整的压力仍然很大
与发达国家比较,我国文化产业总量小,占GDP比重低。从一些发达国家的相关数据来看,我国文化产业在“数量”和“质量”方面均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以美国、日本和韩国为例,美国的文化产业产值占到GDP的24%,是出口的第一大产业;日本的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超过10%,韩国的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也超过7%。我国文化产业仍以中小企业居多,单位的人员规模偏小,文化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水平亟待提高。
2.文化投入总量仍显不足
资金是否充足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为了促进新兴的文化产业发展,政府的资金支持是非常重要的方面。虽然各级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不断增加,但由于长期以来文化建设经费基数低、底子薄、基础条件差,财政投入的增长与文化发展的需求之间仍有不小的差距,目前文化投入总量仍显不足,文化产业发展基础条件薄弱。
3.文化消费水平较低,动力不足
文化消费市场具有巨大潜力,但从实际情况看,这种潜力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中,人均文化教育娱乐服务支出比重仅为12.2%。2010年全国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中,人均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比重为7.5%。可见,城乡居民文化消费的潜力还远未得到释放。
相对较低的文化消费制约了文化市场的发育,主要表现在一是居民的收入水平较低。无论是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还是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全国均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这是影响文化消费的主要因素;二是创新产品缺乏,全国的文化产品依然是在传统之中徘徊,文化消费水平和消费层次较低,新兴文化消费品和传统文化消费品发展不平衡;三是文化产品的供给滞后。文化产品是文化消费链条的上游,因此文化产品的丰富度如何,文化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等都深刻地影响着文化消费的发展。
4.多种因素仍制约文化消费空间的扩大
一是没有时间消费。年轻居民、高收入居民、高学历居民拥有丰富的文化消费需求,他们在各种文化休闲娱乐项目上的参与率显著高于一般居民,然而休闲时间不足成了其文化消费最大障碍。
二是没有钱消费,文化消费价格过高。一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价格超出了普通居民的承受能力,使得一般老百姓对文化消费望而却步。
三是缺少合适的文化设施和活动场所。一些地区文化设施和场所离居民的需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特别是乡镇和农村缺乏良好的文化消费环境,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薄弱。如图书馆以及图书馆的藏书、文化馆及公共文化活动的组织开展、科技馆及科技知识普及等不能满足居民的文化需求。
四是随着网络的普及,对书、报、刊以及电影市场带来一定冲击,而农村文化消费主要群体外出务工,对农村文化消费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文化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多种因素表明,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和朝阳产业,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产业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不仅切切实实地体现在增长速度上,更体现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传统产业升级的巨大推动作用上。
从文化产业的角度看,人口多体现为需求多、市场大的优势。相对富裕的中国人,文化消费需求逐步释放,是中国文化产业大发展的充分依据。加之中国文化消费还处于较低的水平,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人均消费潜力还没有释放出来。
文化产业在解决不同层次群众的精神需求、解决劳动力就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据有关专家测算,网络游戏对相关产业会产生1:10的带动效果,它每赚1元钱,所带动的产业链相关行业就能赚到10元钱,文化产业的吸金能力不容小视。相关研究发现,发达国家的家庭文化支出一般占到家庭总收入的15%至18%。我国人均GDP目前已经突破6000美元,可以据此推算出文化市场大约有5万亿元左右的潜在需求,足见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巨大。
文化产业以创意为动力、以内容为核心,其发展主要依靠精神成果、智力和科技投入,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低,是典型的绿色产业、低碳产业,具有很好的可持续发展特性。同时,文化产业属于高附加值、高回报产业,一个故事、一个人物形象可以转化为出版物、影视作品、动漫游戏、舞台演出等系列衍生品,只要消费者认可,就能在经济收益上产生叠加效应,实现一次投入、多次转化、持续回报。
文化产业涉及近百个行业,跨度很大,这些行业对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的要求各不相同,差异也很大,因而具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适合各种类型的企业、人群和资本的进入,既可以发展拥有高新技术装备的现代化大型企业集团,也可以接纳个体式的工作室或家庭式的生产作坊,既可以吸纳掌握高新科技的高端人才,也能满足具有一技之长的普通劳动者的就业要求。在经济结构调整时期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对于吸纳劳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将会发挥更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