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限制类的环保如何审批
第一条 提升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大以自主创新为主的产业技术研发力度,实现产业技术升级,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在未来一段时期内,重点开发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技术和工艺;着力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装备;推广应用一批影响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适用技术;积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大力扶持一批可以有效促进产业发展的技术联盟,从而提高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第二条 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研究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着力实现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国家工程建设的需要,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加快淘汰高消耗、高污染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构建节约型的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形成绿色产业技术体系。第三条 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落实财税、投资、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编辑本段]第二章 构建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 推动产业技术升级第四条 构建促进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搭建技术研发平台。整合全社会资源,加强产学研结合,建立以企业技术联盟、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骨干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发挥大型企业技术联盟的骨干作用,加强对产业技术开发基地的扶持。第五条 建立科学的产业技术评估评价体系。规范和完善产业技术评估评价体系,协调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和技术标准的关系,加强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促进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第六条 完善技术服务机制。扶持各种类型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的中介机构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科技中介机构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形成社会化、网络化的技术服务体系。第七条 建立健全军民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加强军民高技术研发力量的集成,搭建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平台,拓宽军民结合、军民共用的渠道,积极推进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的转移和辐射。 [编辑本段]第三章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促进产业技术研发与创新第八条 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不断增强创新意识,营造创新氛围,加大创新投入,培育创新人才,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第九条 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支持大企业采取产学研联合或企业技术联盟等多种方式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培育和增强大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研究开发产业技术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公共技术支持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逐步提高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配套能力和专业化生产的技术水平。第十条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企业进行重大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研发。增加中小企业获取技术发展信贷的额度,改善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金融服务。第十一条 促进企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重点支持体现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节能、环保、新能源开发、再生资源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利用和政府采购。第十二条 鼓励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技术发展指南》的产业技术,引导企业通过产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增强核心竞争力。第十三条 支持企业加强技术改造。通过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企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改造生产经营的薄弱环节和瓶颈,促进技术创新成果的应用。 [编辑本段]第四章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规划和政策的引导第十四条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研究制订促进产业技术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产业技术进步与创新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法律地位。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更加有效地用法律法规促进和保障产业技术发展。第十五条 制定和完善产业技术发展规划。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按照重点行业的实际发展情况,积极完善我国重点产业的技术发展规划,增强重点产业的竞争实力。加强规划与国家科技计划的衔接,加快组织实施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带动性强的关键和共性技术与装备的研制开发,不断提升我国的产业技术水平。第十六条 制订《国家产业技术发展指南》。国家制订和定期调整《国家产业技术发展指南》。引导地方、行业、企业和研究机构开展针对性的技术创新工作,鼓励发展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安全的战略性技术;积极发展关联性强、制约我国产业总体技术水平提升的关键技术;大力发展通用性强、应用领域广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基础作用的共性技术。 [编辑本段]第五章 构建技术标准体系,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第十七条 加强技术标准研究。加强对重要技术标准的指导协调和重点领域的技术标准研究,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以我为主形成技术标准,加快国外先进标准向国内标准的转化,推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扶持一批国家级骨干科研机构,为促进产业技术发展的标准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持。第十八条 有效利用技术标准。积极运用技术标准,推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提高标准制定审查工作效率,合理缩短标龄。第十九条 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制定。支持自主制定和参与制定国际技术标准,鼓励和推动我国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对推动我国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给予政策支持。对影响我国产业技术进步的国外技术法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应及时组织有关方面研究、论证,提出相应政策,消除国外技术壁垒。第二十条 掌握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根据产业技术发展需要,确定不同时期需要掌握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组织力量进行攻关,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带动产业技术整体水平的提高。对国内企业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经认定为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按照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努力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与效率,大力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将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根据我国产业技术发展阶段特点,合理确定、适时调整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力度,使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产业技术的创新、转移与扩散,形成自主品牌。 [编辑本段]第六章 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强化技术引进消化再创新第二十二条 立足自主创新,发展产业技术。积极推动原始创新,形成创新的重要基础,推动产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加快发展集成创新,形成整合优势,实现关键领域的整体发展;大力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形成后发优势,加速提升产业技术水平。第二十三条 鼓励自主创新,限制盲目重复引进。国家加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并将制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作为重点工程项目审批和核准的重要依据,推动自主产业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转化和产业化。定期发布禁止引进和限制引进技术目录,禁止或限制进口高消耗、高污染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和装备。第二十四条 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对国内多家企业需要引进的技术和装备,国家将组织统一招标,协调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对于国内尚不能提供的重大技术装备,引导外商联合国内企业投标,在进口装备的同时引进国外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并确保国内企业有足够的分包比例。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引进、共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其成果实行共享和有偿转让。第二十五条 加大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投入。国家给予必要的财税政策,重点支持国家急需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产业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科研仪器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部件及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第二十六条 支持企业走出去。鼓励国内企业采用直接投资、合资、合作、并购等方式到境外设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组建研发联盟,多形式、多渠道利用海外优势科技力量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技术。第二十七条 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大型跨国公司在华建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支持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开发,鼓励国外风险投资、咨询机构参与国内产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以国内紧缺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为重点,积极创造条件,通过构建“项目—人才—基地”三位一体、相互依托、互为促进的合作方式,鼓励引进海外高科技人才来我国从事研究开发工作,全面提升国际技术合作水平。第二十八条 提高国际技术合作的质量和水平。鼓励国内企业引进具有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产业技术。进一步拓展合作渠道,创造合作条件,形成政府搭台,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充分发挥作用的中外合作研究开发格局。 [编辑本段]第七章 健全产业技术服务体系, 实施创新人才战略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技术市场。加强政府在技术市场中的引导监督管理职能,形成行业自律,创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技术市场环境。第三十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技术交易。引导单位和个人主动进入技术市场开展技术开发与服务活动,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加快先进产业技术的推广。第三十一条 加强技术市场人才队伍建设。加速发展适应社会不同层面需要的技术中介服务组织,培养和造就一批懂技术、懂法律、懂管理、懂经营的复合型高素质的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队伍。第三十二条 建立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机制。重点培养战略高技术人才、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和优秀企业家人才,鼓励和支持产学研间建立多种形式的紧密型合作关系,共同培养产业技术创新人才。鼓励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第三十三条 健全以促进产业发展为核心的人才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对主要技术骨干实施期权等激励措施。完善企业社会保障体系,吸引高等院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第三十四条 完善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合理使用机制。构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和谐氛围,加强制度创新。
㈡ 产业经济学的目录
导论指导思想与学科定位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两类学科与一化两关键
第三节学科定位与理论框架
第四节本教材特色与体系
第五节产业发展与最终目的
第一篇发展理论
第一章发展理论与发展方式
第一节马克思主义论经济发展
第二节西方经济发展理论
第三节经济发展趋势
第四节科学发展观与经济发展方式
第二章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
第一节速度与结构
第二节速度与质量
第三节速度与效益
第四节评价和考核经济效益的原则
第五节评价和考核经济效益的指标体系
第三章新型工业化道路
第一节工业主导作用与工业现代化
第二节走新路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第三节新路本质
第四节战略与对策
第五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第四章消费与投资
第一节消费与投资的关系
第二节投资和消费贡献率的国际比较
第三节合理确定投资规模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优化投资结构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第一、二、三产业
第一节理论建立与发展
第二节关联结构
第三节发展趋势
第四节现状分析与展望
第六章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
第一节科技进步实质与意义
第二节自主创新的内涵与战略意义
第三节自主创新战略与对策
第四节国家创新体系与创新型国家建设
第七章要素配置与素质提高
第一节要素配置
第二节素质提高
第三节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
第八章循环经济
第一节地位作用
第二节主要内容
第三节战略对策
第九章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必然性、必要性与发展目标
第二节林业和生态建设的历史选择与战略重点
第三节存在的问题与制约条件
第四节发展战略与对策
第十章文化与经济
第一节文化与经济的关系
第二节文化与经济一体化
第三节中国经济文化发展
第二篇产业规律
第三篇产业结构
第四篇产业组织
第五篇体制条件
附录
㈢ 产业园区的经营管理的目录
第一章 产业园区的概述
第一节 产业园区的概念
第二节 产业园区的概念辨析
第三节 定义产业园区的有关经济理论
第四节 产业园区产生的国际背景、国内条件和根本原因
第五节 产业园区的特点
第六节 产业园区的发展
第二章 产业园区与开发区的异同
第一节 产业园区与开发区时间上的异同
第二节 产业园区与开发区面积上的异同
第三节 产业园区与开发区行政上的异同
第四节 产业园区与开发区任务使命上的异同
第五节 产业园区与开发区产业方向上的异同
第六节 产业园区与开发区产业出资主办单位的异同
第七节 产业园区与开发区经营管理的基础和规则的异同
第八节 产业园区与开发区投入产出上的异同
第三章 产业园区对所在地的经济社会作用
第一节 产业园区对所在地经济发展的直接作用
第二节 产业园区对所在地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
第三节 产业园区对所在地政府和社会的改革推动作用
第四节 产业园区对所在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促进作用
第五节 产业园区对所在地国际经济合作的促进作用
第六节 产业园区对所在地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第四章 产业园区发展的三个规律
第一节 规律和产业园区发展之规律
第二节 产业园区发展速度与运作商的利益联系之规律
第三节 产业园区发展与运作商实力、水准联系之规律
第四节 产业园区发展项目的土地需求与供给永不平衡之规律
第五章 产业园区发展的量化指标
第一节 社会通用的一般指标
第二节 产业园区专用的特别指标
第三节 产业园区服务和环境指标
第四节 需要重点关注的几项指标
第六章 产业园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节 产业园区的名存实亡
第二节 产业园区的发展速度缓慢
第三节 产业园区的产业不科学
第四节 产业园区的规划“鬼话”
第五节 产业园区的招商突破
第六节 产业园区的土地不确定
第七节 产业园区的发展不均衡、不持续
第八节 产业园区的社区建设不被认识
第九节 产业园区的非政府“嫡系”
第十节 产业园区运作商的“二管家”身份
第七章 产业园区产业定位的理论与方法
第一节 产业园区产业定位的概念
第二节 产业园区产业定位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第三节 产业园区产业定位的理论、类型和思路
第四节 产业园区确定产业的依据和方法
第五节 产业园区确定产业的一般程序
第八章 产业园区的科学规划
第一节 产业园区需要科学规划
第二节 明确目标是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的最主要内容
第三节 产业园区项目来源的科学规划
第四节 产业园区建设规划的强制性和资金投入的保证
第五节 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是产业园区持续发展的保证
第六节 专业和社区服务是产业园区发展不可或缺的内容
第九章 产业园区内的公司
第十章 产业园区运作商的体制选择
第十一章 产业园区运作商的机制确定
第十二章 产业园区的人才选聘
第十三章 产业园区招商选资常遇的十大困惑与破解
第十四章 产业园区招商选资的信息管理
第十五章 产业园区招商选资的线索推动
第十六章 产业园区招商选资中十二种困境和转折
第十七章 产业园区发展的用地确定
第十八章 产业园区内项目公司的审批和登记
第十九章 产业园区运作商项目用地服务
第二十章 产业园区中工业地产的作用和问题
第二十一章 产业园区项目的立项服务
第二十二章 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服务
第二十三章 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的工程服务
第二十四章 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的后期服务
第二十五章 产业园区运作商上市的探讨
第二十六章 产业园区在国外的发展尝试
第二十七章 产业园区的科技工作
第二十八章 产业园区的社区建设
第二十九章 产业园区内的党群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十章 产业园区的公共关系协调
第三十一章 “十一五”期间率先发展的产业园区
第三十二章 世界八大园区探究
附录
参考文献
后记
㈣ 本目录不含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产业结构调
这应该是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相关内容,只要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都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而哪些单位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产业是有规定的,有专门的关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产品和技术的目录,属于目录当中的任一一个行业,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国家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产品和技术的目录现在以2005年的为准,2000年的已作废。
《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现在国内投资项目属于进口商品的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项税可抵扣。但也有不允许免税的进口商品,即为"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
㈤ 国家产业政策的国家重大产业政策
☆ 《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
☆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国家计委令第6号,1997年12月31日) (已废止)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令第7号,1997年12月31日) (已废止)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国家经贸委、国家发展计划委、外经贸部令第18号,2000年6月16日)(已废止)
☆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国家发展计划委、国家经贸委令第7号,2000年8月31日) (已废止)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第24号,2004年11月30日)(已废止) ☆ 《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国家经贸委令第14号,1999年8月9日) (已废止)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1999年1月22日) (已废止)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 (国家经贸委令第16号,1999年12月30日) (已废止)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三批)(国家经贸委令第32号,2002年6月2日) (已废止)
第一部分:产业政策 ☆ 《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2002年11月30日,原国家经贸委令第43号)
☆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年5月21日,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
☆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2005年7月8日,国家发改委令第35号)
☆ 出台了水泥、电解铝、焦炭、电石、铁合金、煤炭、铜冶炼、钨锡锑等行业产业政策
☆ 出台了电石、铁合金、焦化、电解金属锰、铜冶炼等行业的准入条件。 1、西部大开发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6号,2004年3月11日)
☆ 《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渝委发[2001]26号,2001年9月)
第一条:就是对设立在我市的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各种经济成份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从2001年至2010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非公经济发展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2005年2月19日)
☆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
☆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
☆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
☆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利益
☆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
☆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
☆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
3、循环经济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2005年7月2日)
☆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 要目标
☆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
☆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
☆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
☆坚持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能源[2005]2517号,2005年11月29日)
提出了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水能等六个领域的88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系统设备/装备制造项目
对于《目录》中具备规模化推广利用的项目,国务院相关部门将制定和完善技术研发、项目示范、财政税收、产品价格、市场销售和进出口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4、产业结构调整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第9号令,以下简称《目录(2011年本)》),并于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目进行了调整,对外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21号令)和《产业结构调整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文,2005年12月2日)
国家发改委配套出台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发改委令第40号)(已废止)
成为我国“十一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一个纲领性文件。
《暂行规定》和《指导目录》的出台实施,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原国家经贸委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同时废止。
对依据《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执行的有关优惠政策,调整为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目录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税收政策等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
㈥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的目录
一、信息
1、网络设备
2、光传输设备
3、接入网系统设备
4、数字移动通信产品
5、数字音视频产品
6、计算机
7、计算机外部设备
8、软件
9、电子商务
10、无线射频
11、电子政务
12、信息安全产品与系统
13、集成电路
14、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
15、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和工模具
16、新型显示器件
17、新型元器件
18、信息增值服务
19、汽车电子
20、民用雷达
二、生物
21、生物反应及分离技术
22、发酵工程关键技术及重大产品
23、新型疫苗
24、重大疾病防治创新药物
25、基因工程药物
26、单克隆抗体系列产品与检测试剂
27、新型给药技术及药物新剂型
28、计划生育药具
29、中药材及饮片
30、中药制品
31、中药制药工艺及设备
32、生物医学材料
33、新型医用精密诊断及治疗设备
34、医学信息技术及远程医疗
35、生物芯片
36、生物材料及产品
37、功能性食品
三、航空航天
38、民用飞机
39、空中管制系统
40、新一代民用航空运输系统
41、卫星通信应用系统
42、卫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
43、对地观测卫星应用系统
四、新材料
44、纳米材料
45、高性能、低成本钢铁材料
46、镁、铝、钛合金材料
47、特种功能材料
48、稀土材料
49、高温结构材料
50、新型建筑节能材料
51、重交道路沥青
52、高分子材料及新型催化剂
53、复合材料
54、特种纤维材料
55、环境友好材料
56、膜材料及组件
57、金属粉体材料及粉末冶金技术
58、表面涂、镀层材料
59、盐湖提锂、提镁技术
60、新型纺织材料及印染后整理技术
61、高性能密封材料
62、子午线轮胎生产关键原材料
63、金属多孔复合催化材料
64、油田化学品
65、造纸化学品
66、新型选矿设备及药剂
67、核工程用特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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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产业布局政策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一、 产业政策的概念、构成与作用 (一)概念 产业政策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而对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进行干预的各种政策的总和。 干预包括规划、引导、促进、调整、保护、扶持、限制等方面的含义。 产业政策的功能主要是弥补市场缺陷,有效配置资源;保护幼小民族产业的成长;熨平经济震荡;发挥后发优势,增强适应能力。 (二)基本构成 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结构政策、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布局政策,以及其他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政策和法规。 各类产业政策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交叉,形成一个有机的政策体系。 (三)作用 ☆是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 ☆制止部分行业盲目扩张 ☆有效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提升产业素质,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近年来国家重大产业政策 (一) 目录类 ☆ 《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 ☆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国家计委令第6号,1997年12月31日) (已废止)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令第7号,1997年12月31日) (已废止)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国家经贸委、国家发展计划委、外经贸部令第18号,2000年6月16日)(已废止) ☆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国家发展计划委、国家经贸委令第7号,2000年8月31日) (已废止)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第24号,2004年11月30日) (二)限制淘汰类 ☆ 《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国家经贸委令第14号,1999年8月9日) (已废止)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1999年1月22日) (已废止)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 (国家经贸委令第16号,1999年12月30日) (已废止)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三批)(国家经贸委令第32号,2002年6月2日) (已废止) 第一部分:产业政策 (三)行业类 ☆ 《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2002年11月30日,原国家经贸委令第43号) ☆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年5月21日,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 ☆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2005年7月8日,国家发改委令第35号) ☆ 出台了水泥、电解铝、焦炭、电石、铁合金、煤炭、铜冶炼、钨锡锑等行业产业政策 ☆ 出台了电石、铁合金、焦化、电解金属锰、铜冶炼等行业的准入条件。 (四)当前国家政策关注的热点 1、西部大开发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6号,2004年3月11日) ☆ 《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渝委发[2001]26号,2001年9月) 第一条:就是对设立在我市的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各种经济成份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从2001年至2010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非公经济发展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2005年2月19日) ☆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 ☆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 ☆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 ☆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利益 ☆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 ☆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 ☆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 3、循环经济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2005年7月2日) ☆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 要目标 ☆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 ☆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 ☆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 ☆坚持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能源[2005]2517号,2005年11月29日) 提出了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水能等六个领域的88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系统设备/装备制造项目 对于《目录》中具备规模化推广利用的项目,国务院相关部门将制定和完善技术研发、项目示范、财政税收、产品价格、市场销售和进出口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4、产业结构调整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文,2005年12月2日) 国家发改委配套出台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发改委令第40号) 成为我国“十一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一个纲领性文件。 。 《暂行规定》和《指导目录》的出台实施,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原国家经贸委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同时废止。 对依据《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执行的有关优惠政策,调整为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目录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税收政策等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即仍然依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
㈧ 国家鼓励类产业和限制类产业有什么区别政策优势是什么
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按照以下原则确定鼓励类产业指导目录:
(一)国内具备研究开发、产业化的技术基础,有利于技术创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发展前景广阔,有利于提高短缺商品的供给能力,有利于开拓国内外市场;
(三)有较高技术含量,有利于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提高产业竞争力;
(四)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有利于安全生产,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有利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高能源效率,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五)有利于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能源、矿产资源与劳动力资源等优势;
(六)有利于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按照以下原则确定限制类产业指导目录:
(一)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工艺技术落后,对产业结构没有改善;
(二)不利于安全生产;
(三)不利于资源和能源节约;
(四)不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的恢复;
(五)低水平重复建设比较严重,生产能力明显过剩;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顾名思义,鼓励类的政策会鼓励,限制类的政策会限制,鼓励类的前景要远好于限制类的。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