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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是

发布时间:2020-11-28 02:52:18

Ⅰ 什么是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与文化研究联姻是个全新的命题,新是新在文化产品作为一门新兴的产业进入研究领域,促使书斋式的文化研究面向市场,这对传统的研究格局是一大冲击。
什么是文化产业? 简而言之,是以文化产品作为商品进行资产增殖。应该说,从有商品以来,就有经营文化产品的商人,但是君子耻言利的传统使得文化研究者与商业行为自古就有一道鸿沟。现代经济的发展驱使文化人纷纷下海,但多是科技人员,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不能改行的,仍然埋首书斋,日复一日的笔耕如故,对文化产业很少关注。
90年代以来,新的酝酿就在萌动,在展望21世纪的时候,有两种看似相互背反的观念在知识界中引起反响: 一种是要高扬“文化中国”的理想,这是中国文化建设最崇高的追求,对新世纪又寄予这样的厚望;另一种是强调“知识致富”,认为21世纪最能盈利的是文化行业,人文社会科学也不例外。毫无疑问,从传统观念看来前者重视义,后者看重利,这两者难得兼容。然而这最能赚钱的与最崇高的理念都以文化为支柱,是不争的事实。随着开放型经济的迅速发展,全方位开放势态的形成,文化产业汹涌而来并与文化研究联袂,已经势不可挡。曾儿何时,精神产品能不能商品化的争论,言犹在耳,那文化产业已经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载入新一代的史册,这预示在文化观念、研究课题和研究体制上都面临必要的调整。正是如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一成立,就以文化研究与文化产业为课题,拉开序幕。
这是对策,是权宜之计,还是文化发展的根本大计? 从文化学科的发展来说,有没有与文化产业联手的内在趋势? 是这一问题能不能作为文化发展的战略纳入学科建设的重要问题。
不论是八十年代“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在中国的传播,还是九十年代“知识经济”席卷全球的旋风,科学技术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已是人所共知的常理。那在知识系统中与科学技术并立的另一大类,人文社会科学呢? 能不能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却未必得到人们的认同,虽然介于科技与人文之间的经营管理一向受到重视,但是哲学、文学、史学等创造制度和文明而与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学科却受到冷落,以至在“智力资本”的概念中几乎没有人文知识的地位,充其量也就是作为科技人员文化修养的一部分。伴随人文价值观的失落,人文知识分子走向边缘化,因此在科学技术成果中要求突出人文精神的呼声日益见高,其中尤以人文知识分子的反响最为强烈。对此,愤世嫉俗的,孤芳自赏的,无可奈何的都不乏其人,然而任何情绪化的感叹都无助于理性的思考,重要的是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更新观念,尤其是科学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亟需从现代科学发展的趋势来把握文化研究的潮流,及时调整规划和人才机制,才是人文社会科学改革之道。
从现代科学的走向来看,自然科学的发展愈来愈离开人们的生活经验,17世纪牛顿从苹果掉在地上发现万有引力,18世纪瓦特从水壶盖被蒸汽掀起发明蒸汽机,这都是从生活经验的启示中引发的科学创造。现代自然科学的发展,愈来愈加远离日常生活,原子能、基因与太空探测,靠人的肉体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是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却愈来愈贴近人们的生活经验,这在中国表现最为明显。哲学工作者中出现诗人哲学家、散文哲学家,读者给哲学研究者冠以这样的称号,反映了哲学平民化的要求。
突破政治经济学的范畴,向消费、流通领域深入,愈来愈重视对策性和操作性的研究。历史学也失去代圣人立言的神圣光环,从治国理政的高阁,下移到平民百姓的书桌。各类社会生活丛书的出版,将芸芸众生的穿衣吃饭,婚丧嫁娶,休闲娱乐,推上大雅之堂,这对专事研究社会发展规律,王朝兴亡盛衰,那种大事变、大业绩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是前所未有的挑战,
不论自然科学的远离生活经验和社会科学向生活经验的靠拢,这两极背反的发展趋势,都同样表现了人类对大自然和对人类自身认识的深化,分别从不同的方位体现对人类力量的进一步开发。因此一切有助于表现人类思维、情绪和情感的艺术形式也必将获得充分的发展,包括目前尚不能为中国人普遍接受的某些前卫性的文学艺术,在21世纪的中国也必将拥有一席之地。
随着民众生活的提高,精神需求日益丰富,文化产品成为人人可以享受的消费,潜移默化地影响国民素质,因此人人可感知的生活经验应该成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内容,这是21世纪文化产业崛起的社会文化基础,也是人文社会科学在当代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
然而遗憾的是,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现状,却远远不能适应已经发展的形势。以史学读物来说,已出版的有关社会生活著作,大都停留在浅层次的描述,在时间上多局限在古代,与现实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近代中国社会风尚和生活方式的研究,甚为稀缺,理论研究更为滞后,许多缺门无人问津,最近出版的一套休闲专著,全部译自外文,有的如《人类思想史中的休闲》等选题,在国内闻所未闻。
经典作家对社会生活的论述, 有许多精辟的见解。马克思视“生活”为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并进而指出:“现代历史著述方面的一切真正进步,都是当历史学家从政治形式的外表深入到社会生活深处时才取得的。”马克思对论述社会生活的历史著作给予这样高的评价,是因为他一贯强调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的变化,归根结底表现为生活方式的改变。人是生活方式的主体,人的解放离不开生活方式的变革,这是生产力发展的最终目的,所以对社会生活的研究是史学著作走向深化的表现。
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在中国学术界却姗姗来迟,首先是领导者和组织者,没有及时跟上这日益变化的学术趋势。试看当今的社会科学规划中又有多少与生活方式、社会风尚有关的课题? 社科基金又有多少资助这类项目? 课题的选择又有多少与民众的需求接轨? 就如社会风尚史的研究自古以来佳作迭出,建国后史学界却没有一部专著问世,研究这类问题的往往被视为旁门左道。缺少研究的积累,而又急功近利的出版,又怎能不使此类成果沦为粗糙肤浅、简单重复。
为什么学科需要的、民众热衷的在这边受到冷落? 按照既往的习惯,规划的制定和资金的投入都以政治和经济为重点,为政治服务是社会主义学术倡导的方向,但不能因此眼睛只向上看而不向下看! 这种只为上层参考服务而不为读者服务几乎成为学术组织者的思维定势。文化产业浪潮的到来,预示文化研究成果必定要走出“资治通鉴”的老路,回归百姓的案头,这是文化研究发展的战略,而不是策略,怎样化被动为主动,是到了需要调整的时候了。

Ⅱ 文化产业指的是什么

我毕业于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谈谈我的看法吧。
首先什么是文化产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如下: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从文化产品的工业标准化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角度进行界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的这一定义只包括可以由工业化生产并符合四个特征(即系列化、标准化、生产过程分工精细化和消费的大众化)的产品(如书籍报刊等印刷品和电子出版物有声制品、视听制品等)及其相关服务,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艺术的生产与服务。
事实上,世界各国对文化产业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美国没有文化产业的提法,他们一般只说版权产业,主要是从文化产品具有知识产权的角度进行界定的。日本政府则认为,凡是与文化相关联的产业都属于文化产业。除传统的演出、展览、新闻出版外,还包括休闲娱乐、广播影视、体育、旅游等,他们称之为内容产业,更强调内容的精神属性。
2003年9月,中国文化部制定下发的《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文化产业界定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两者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现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2004年,国家统计局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界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所以,我国对文化产业的界定是文化娱乐的集合,区别与国家具有意识形态性的文化事业。
2004年,国家统计局在与中宣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从国家有关政策方针和课题组的研究宗旨出发,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文化及相关产业概念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
根据这一概念,文化产业的范围为:
1、 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实物形态文化产品的娱乐产品的活动,如书籍、报纸的出版、制作、发行等。
2、 为社会公众提供可参与和选择的文化服务和娱乐服务,如广播电视服务、电影服务、文艺表演服务等。
3、 提供文化管理和研究等服务,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图书馆服务、文化社会团体活动等。
4、 提供文化、娱乐产品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如印刷设备、文具等生产经营活动。
5、 提供文化、娱乐服务所必须的设备、用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如广播电视设备、电影设备等生产经营活动。
6、 与文化、娱乐相关的其他活动,如工艺美术、设计等活动。
文化产业是否是我国必由之路:
那是肯定的。因为发达国家都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比如美国的好莱坞(电影产业)、日本的动画出口(动漫产业)等等。文化产业由于涉足比较广,很多第三产业都在文化产业的范畴里。可以说,发展文化产业一定会对我国的经济建设有重大贡献。
如何走好文化之路:
这个只能从我本人的角度谈谈看法。
首先,要提高国民素质,提高国民的文化消费。
其次,要让文化产业有规模成系统的发展。
第三,逐步将文化事业产业化,可以增加资本投入。
另外是体制上的问题了,这个要看国家的政策,基本上文化产业从业者能做的就是学习国外的优秀案例,发展自己的产业。
希望对你有帮助。

Ⅲ 文化产业的了内涵是什么

文化产业的内涵:以生产和提供精神产品为主要活动,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要作为目标,指文化意义本身的创作与销售,狭义上包括文学艺术创作、音乐创作、摄影、舞蹈、工业设计与建筑设计。
2003年9月,中国文化部制定下发的《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文化产业界定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两者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现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2004年,国家统计局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界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所以,中国对文化产业的界定是文化娱乐的集合,区别与国家具有意识形态性的文化事业。
根据以上定义,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包括:
1.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
2.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
3.作为文化产品实物载体或制作(使用、传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4.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Ⅳ 文化产业有哪些分类和概述,什么是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三类:

一是生产与销售以相对独立的物态形式呈现的文化产品的行业(如生产与销售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等行业)。

二是以劳务形式出现的文化服务行业(如戏剧舞蹈的演出、体育、娱乐、策划、经纪业等)。

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业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业(如装潢、装饰、形象设计、文化旅游等)。

Ⅳ 文化产业都是做些什么呢

文化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包括新闻出版发行、广播电视电影、文化艺术、文化信息传输、文化创意、休闲娱乐、工艺美术品生产、文化产品生产、文化用品生产、文化专用设备生产等10个大类,50个中类,120个小类以及部分文化生产活动小类的延伸
文化产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门类,指从事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为其提供相关服务,以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的产业群。文化产业不仅具有其他产业所具有的技术性和商业性的所有特点,而且还具有文化特性。文化产业的业态包括:书刊出版、印刷和发行业;文化艺术业;文物保护业;广播电影,电视业;文化娱乐业;体育;摄影及扩印业;园林业(包括公园,动植物园和自然保护区);广告业等等。

Ⅵ 文化产业有哪些分类和概述,什么是文化产业

【摘要】作为一种新型的文化发展形态和文化现象,文化产业在世界上引起人们普遍关注并对其展开研究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世界文化发展浪潮中,文化产业的概念不断嬗变,内涵日渐丰富,专家学者对文化产业的概念进行了系统研究,但至今尚未形成一个权威、标准的定义,没有形成统一的称谓。准确把握文化产业的概念和分类,对于中西方文化产业理论发展的嬗变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进而能够促进国内文化产业理论研究,推动新时期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文化产业;概念;分类

“文化产业”概念源起法兰克福学派的阿多诺(Theodor Adono)和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在1947年对“大众文化”的争议和批判。自从他们把“文化产业”纳入研究范畴以来,文化产业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便得到了学术界和各国政府的高度关注,文化产业的变迁和发展促进了各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在我国学术界,文化产业同样是内涵丰富、具有多重含义的概念。

一、文化产业概念区分

目前给“文化产业”这一概念界定一个准确的定义还是比较困难的。如果从最为广泛的人类学意义上来说,“文化”是一个“独特人群或社会团体的‘生活全貌’”,由此可以引申出所有的产业都是文化产业,因为所有的产业都与文化的生产和消费有关。然而事实上,倘若我们将文化定义为“社会秩序得以传播、再造、体验及探索的一个必要(虽然并非唯一)的表意系统(signifing system)”的话,“文化产业”这一术语的表述和使用就会更加精准和严谨。简言之,文化产业通常指的是与社会意义的生产(proction of social meaning)最直接相关的机构(主要指营利性的文化企业机构,但有时也包含公益文化事业单位和国家组织及非营利组织)[1]。因此,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大都应该包括广播电视、书报刊出版、广告以及表演艺术等。而所有这些文化活动的首要目标都是与受众沟通并创作文本,最终多以文化产品的实体形式呈现在受众面前。从广义上讲,所有的文化制品都是文本,但由于它们可以任人解读,必然会造成认识上的偏差,有些概念甚至还时常混杂在一起。

(一)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

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是相对应的概念,长期以来,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在很多场合和领域混合使用,人们没能准确认识到二者在很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伴随着快速发展的高新科技和不断进步的现代生产方式,文化产业日益融入大众日常生活视野并风生水起逐渐成为一种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体两翼。

一般来说,文化事业是由政府主导,具有公益性质,通过提供无差别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而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文化产业则由市场主导,是经营性的,主要利用市场来配置资源,推动文化企业发展壮大,调动更多非公益性资源和民营资本激活文化市场,以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多元化的精神需求。[2]从资本来源上看,文化事业的生产资本由国家或社会统一集中提供;而企业商品生产的资本来源则不同程度地呈现出多元化,广泛吸收民营经济进入文化产业经营领域。从管理体制看,文化事业通常实行公益性管理体制,文化产业实行经营性企业管理体制。从调控方式上看,对企业单位,国家主要通过税收政策、法律制度和价格杠杆进行间接调控并进行合理引导;而对文化事业,则偏重以国家直接调控为主。

文化事业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社会公益性。绝大部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美术馆等都是国家投资兴建和拨付日常经费进行管理的,理所应当归社会全体公民所有。二是社会共享性。公益性文化事业为社会公有并且共享。三是社会公用性。主要是为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层次的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方面的多方面需求,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群众文化事业。

在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方面,文化事业起着重要的文化服务引导作用,文化事业导向和滋养着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是文化产品的市场化,可以增强文化发展的生机和活力,激发社会开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加快文化消费步伐,满足人们对文化消费的需求。文化产业的发展对文化事业的建设具有基础性的补充作用,两者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都是社会主义特色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实现形式。[3]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行十多年来的文化体制改革很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明确了新的文化建设理念,明确区分了文化事业由政府主导,文化产业由市场主导。文化产业既有商品消费的经济属性,又有精神享受的意识形态属性。文化产业既可以成为一个国家实实在在的强大经济实体,又能体现国家软实力,是一个具有无限生机的经济增长点,能够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4]在全面推进文化强国战略的时代背景下,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要“两手抓、两加强”,要尊重两大规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处理好两对关系——文化发展之“魂”与文化传播之“体”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并不意味着只注重市场规律而不遵循文化发展规律,不能随意夸大或简单理解发展文化产业就是文化产业化或文化市场化。在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中始终要引导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自觉担当社会责任,绝不能以牺牲社会效益、影响和谐稳定及国家安全来获取经济效益。[5]

(二)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

在国家层面,我国对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这两个概念的使用有着明确的区分,并没有不加区别地对待。在《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以及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中涉及有关文化产业内容时,普遍使用“文化产业”这一概念。两者主要区别在于“创意”二字,文化产业并不是创意产业,创意只是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而所有的文化产业都只是围绕着创意来展开活动的。

英国最早提出“创意产业”这个概念。20世纪末,英国政府提出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英国振兴经济的聚焦点,专门成立了“创意产业特别工作小组”,将文化创意产业提升到国家战略发展高度,首次明确提出了“创意工业”(creative instries)的概念,主要指那些充分运用个人的天分、技艺、智慧,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通过循环开发进而创造就业机会和潜在财富的艺术思维活动[6]。“创意经济之父”约翰·霍金斯①根据“有想法的人,特别是有自己想法的人,在很多情况下比操纵机器的人更有力量”的基本判断,对创意产业做出较为宽泛的定义,他认为构成创意产业和创意经济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艺术设计、专利申请、商标营销和版权保护。任何一种文化创意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知识背景下,依靠人的灵感和创新,借助现代科技提升传统文化要素的内涵和品质的,不是对传统文化的简单复制、加工和移植,创意活动融注了最大的个性特质。

创意产业区别于文化产业的最大特征主要在于它高度集纳了创意元素、文化因子和科技力量,三者相互作用并深度融合,形成了高智慧、高文化的新型产业集群。[7]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中,知识产权、文化产品及服务被认为是创意产业的核心内容。在国内,北京最早认定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标准,侧重从文化产业价值链的角度重新定义创意产业——以创新为根本要素和途径,突显文化内核和创意价值,主要体现了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的行业集群特征。[8]而相对于文化产业,具有信息密集性和高知识性特征的创意产业是高智慧和创意的结晶,始终处于价值链的高端。任何一种创意活动都必须在一定的知识背景下,利用人文积淀,通过重塑传统产业结构来完成创意点燃和价值实现。如当今的3D电影、3D打印和高清数字电视等高科技文化产品都是通过数字新技术完成的。没有创新也就没有创意,创意是一种新科技理念。由于创意产业处于文化产业价值链条的高端环节,因此它的创新思维凝结在文化产品及服务当中,通过价值传导进而实现它的附加值增加,完成跨行业、跨领域的重组与合作,进而推动文化产业实现深度发展。

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关联极为密切。文化中有创意,创意中有文化。无论是在学术研究领域还是在政府制定实施决策方面,对“创意产业”一直存有较大分歧,特别是一谈到文化必然提及文化产业,这一对平行的概念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但也有显著差异。有时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有明确的区分,有时二者之间又可以互换使用。[9]在我国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形势下,虽然强调创意产业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在知识创新、产业升级和效益倍增等方面有巨大的增量空间,但由于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条件所限,且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侧重点等方面有所不同,与我国倡导的自主创新也不完全一致。因此,目前看来,盲目照搬英国等国的创意产业发展模式既不符合我国国情,也不利于政府的统一管理。在理论和实践上加强两者研究,有助于明晰各自归属的产业边界,廓清文化产业与创意之间认识上的误区。

二、文化产业的分类

文化产业包含的内容和门类非常丰富,是一个多系统多组织构成的有机整体,长期以来没有一个规范科学的分类标准,现在的分类标准是在各种产业分类标准的基础上演化而来的。因为对文化产业进行分类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加之文化产业概念的模糊性、不确定性和多义性,世界各国地域、经济、文化背景、产业政策等各不相同,所以与文化产业的内涵和外延相对应的文化产业分类标准和体系也不尽相同。随着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根据各自的国情和发展目标制定本国的文化产业分类体系,以应对文化产业发展带来的各种挑战和机遇。

目前在国际上各种产业分类标准中,以英国著名经济学家费希尔在其1935年出版的《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一书中提出的三大产业分类法最广为人知。根据社会生产活动的历史发展顺序将全部经济活动划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第一产业为农业,第二产业为工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主要指“服务业”,即为生产和消费服务的部门,包括除第一、二产业之外的其他相关产业。除此之外,一些国际组织根据组织内部的产业划分原则也制定了自己的产业分类标准。从世界范围看,文化产业从组织结构上基本可以划分为三类:一是生产与销售以相对独立的物态形式呈现的文化产品的行业(如生产与销售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等行业);二是以劳务形式出现的文化服务行业(如戏剧舞蹈演出、体育、娱乐、策划、经纪业等);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业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业(如装潢、装饰、形象设计、信息咨询、文化旅游等)。

当文化产业的内涵较为明确时,其外延描述就会更清晰。新修订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标准基本上全面反映了近年来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客观进程和可喜成就,特别是新的四层次划分较为合理,对文化产业链条进行了新的提炼和梳理,更符合文化生产规律[13],更好地适应了我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趋势。这既回应了社会各界对文化产业的热切关注,同时也澄清了以往在文化产业认识上的不确定认识,为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文化产业统计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标准和行业导向,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随着我国文化产业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壮大、人们对文化的认识逐步深入、文化与其他领域的加速融合,文化产业的涵盖范围也在不断发展变化,逐步完善文化产业的科学划分体系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文化产业内涵进行科学界定和系统划分,能够正确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的态势,恰如其分地定位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坐标,以便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进行有效的区别管理,推进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既要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同时也要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门类。

Ⅶ 文化产业,定义是什么

通俗讲:就是以创意为核心,科技为载体,工业化生产标准,满足人类精神需要的产业,就是文化产业。
具体来说:文化产业,这一术语产生于二十世纪初。最初出现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之中。它的英语名称为Culture Instry,可以译为文化工业,也可以译为文化产业。文化产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和特殊的经济形态,影响了人民对文化产业的本质把握,不同国家从不同角度看文化产业有不同的理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如下: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从文化产品的工业标准化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角度进行界定。

Ⅷ 文化产业是什么

文化产业”是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在《启蒙辩证法》( 1947 年)一书中率先使用的概念。他们特别强调:“文化产业必须和大众文化严格区分开来。文化产业把旧的面熟悉的东西熔铸成一种新的特质。在其各个分支中,那些适合大众消费的产品,那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消费特性的产品,或多或少地是按计划生产的。某些分支具有相同的结构,或者至少说是彼此互通,它们被置于一个几乎没有差别的系统之中。正是通过技术手段以及经济的和管理的集中化,这一切才有可能实现”。应该说,文化产业的大规模发展使审美的商品属性昭然若揭,并使审美生产与消费呈现出规模化的效应。[1]

文化产业,这一术语产生于二十世纪初。最初出现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之中。它的英语名称为Culture Instry,可以译为文化工业,也可以译为文化产业。文化产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和特殊的经济形态,影响了人民对文化产业的本质把握,不同国家从不同角度看文化产业有不同的理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如下: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从文化产品的工业标准化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再次消费的角度进行界定。

文化产业是以生产和提供精神产品为主要活动,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要作为目标,是指文化意义本身的创作与销售,狭义上包括文学艺术创作、音乐创作、摄影、舞蹈、工业设计与建筑设计。

Ⅸ 文化产业专业是做什么的啊

文化产业专业的培养目标、主要课程及就业方向

文化产业是在全球化的消费社会背景中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产业 , 是全球化的消费社会背景中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产业。被公认为 "21 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的 “ 朝阳产业 ” 或 “ 黄金产业 ” ,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千百万创造型人才,高等院校应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推进器和人才培养的最佳孵化器。 我校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开设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这将为学生开辟就业广阔前景。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使学生掌握电子网络、文化出版、影视演艺和文化旅游等产业的经营特点和运作规律,培养学生整合文化资源和文化产业的能力,尤其是策划、经营和管理文化产业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政府部门、各文化传播媒体中文化艺术管理和经营的高层次专业性人才。

主要课程有:文化产业管理、中国古代史、西方文化专题、经济法学、文化产业概论、文化经纪概论、商务谈判、广告实务、法律实务、财务管理、项目管理、投资学、市场营销学、管理学、文化艺术管理、文化政策与法规、形象设计与推广等。

学生的基本就业方向:政府的文化管理部门,音像出版、影视制作、文艺广告的文化宣传与管理等;高阶就业方向:政府文化资源开发,文化产业投资、大型文化公司运营,对外文化交流等;其他就业方向:政府文化资源与产业管理的理论研究,艺术院校、广告公司、旅游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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