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文化产业有哪些
文化产复业:为社会公众提制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 根据这一概念,文化产业的范围为: 1、 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实物形态文化产品的娱乐产品的活动,如书籍、报纸的出版、制作、发行等。 2、 为社会公众提供可参与和选择的文化服务和娱乐服务,如广播电视服务、电影服务、文艺表演服务等。 3、 提供文化管理和研究等服务,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图书馆服务、文化社会团体活动等。 4、 提供文化、娱乐产品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如印刷设备、文具等生产经营活动。 5、 提供文化、娱乐服务所必须的设备、用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如广播电视设备、电影设备等生产经营活动。 6、 与文化、娱乐相关的其他活动,如工艺美术、设计等活动。
② 宣传部有没有下设文化产业处
有 文化产业司 是独立的吧
③ 文化产业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2002年,北京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63.5亿元,占全市GDP的5.1%。从1997年到2003年,居民文化消费支出年均递增15.2%,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北京最具发展前景的产业之一。
一、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概况
(一)文化产业的内涵
按照国家统计局2004年4月公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文化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北京市从1999年开始进行文化产业统计,统计的内容主要由来自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商业和工业4部分的15个行业类别组成。与国家最新标准相比,主要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对文化产业划分的依据不同。
1. 文博资源
据第叁次文物普查统计,北京文物资源总量为3550处,文物建筑200万平方米,居全国首位。其中,世界文化遗产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0处。
北京地区有注册博物馆121座,约占全国博物馆总数的5.7%,馆藏文物226多万件,其中大多具有很高的文化品位与历史价值,有些属世界级、国宝级藏品。2002年全市博物馆固定展览200多项,临时展览400多项,年接待观众3000多万人次,在规模和数量上居全国首位。目前,北京市民平均每10万人拥有一座博物馆,已经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2. 文化产业资源
(1)文化设施资源。北京文化设施总体上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九五”以来,相继兴建了首都图书馆新馆、中华世纪坛等一批现代文化设施。按照《奥运行动规划》,未来几年,北京文化设施投资将达到650亿元以上,超过前50年的投资总和。
(2)文化企业和品牌资源。
点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
由于目前《文化产业分类》是依据文化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的,既包括了公益性的文化单位,又包括了经营性的文化单位,因此,无法用其划分文化事业单位(公益性文化单位)和文化产业单位(经营性文化单位)。因此,在《文化产业分类》不敷出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实际,我们将北京市现有文化单位按性质分为3类:第一类是事业单位,如图书馆、博物馆等。第二类是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可以被看作国有文化企业,如各类剧院、演出团体,报社、电视台、图书音像出版社。第叁类是民营文化企业,如文化娱乐企业、私营图书发行公司等。按照这一分类方法,并考虑到目前的文化管理还主要是传统的行业管理,因此,对现有文化管理的主要政府机构,包括市文化局、市广播影视集团、文物局、市新闻出版局等所属的文化单位进行统计可知,这4家单位共直属文化单位92家,其中文化事业单位19家,文化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43家,其它部门点30家。
一是文化企业品牌。北京歌华集团、北京日报报业集团、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北京广播影视集团初具规模,已成为北京文化产业的龙头企业。民营企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如广播影视行业的中国保利华亿传媒。但总体上国有垄断的特征较为明显。
二是演出季品牌。北京国际戏剧演出季暨相约北京文化活动、北京国际音乐演出季暨北京国际音乐节、北京国际舞蹈演出季等叁大标志性品牌已经形成。北京新年音乐会、北京电视艺术周等正在成为首都的文化品牌活动。
叁是文化区域品牌。主要有北京古玩城、潘家园旧货市场、琉璃厂文化区。北京古玩城是全国首家文物监管旧货市场,是亚洲最大的古玩艺术品交易中心,总建筑面积2.34万平方米。潘家园旧货市场是全国最大的旧货市场,吸引着大批中外游客。琉璃厂是北京一条着名的文化街,主要经营古玩字画、古籍碑帖及文房四宝。
(四)北京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1. 文化产业整体概况
从2000年到2002年,北京文化产业规模不断壮大,资产和经营收入平均增速分别达到19.7%和18.6%,文化产业劳动生产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平均增速达到14.5%。但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仍然较低,近3年一直在5%左右,与成为首都经济新的支柱产业点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2. 文化产业结构分析
(1)行业结构。
一是文化服务业占主导地位。2002年,文化服务业资产总额、经营收入、增加值叁项指标占全市文化产业的比重分别为78.8%、62.5%和60.8%。
二是呈现四大主导行业。文化产业中的广播电影电视业、出版业、印刷业、广告业具有明显的优势和较好的发展前景。2002年,以上4个行业的资产、经营收入和增加值分别占全市文化产业的75.7%、68.5%、66.9%(见表3)。
(2)所有制结构。
2002年,全市文化产业单位中,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国有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及外商投资经济所占比重分别达到33.6%、20.3%和5.5%。
(3)布局结构。
北京文化产业地域分布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基本一致。具体表现在:一是历史文化和社会经济状况决定各区主导文化产业类型。如“宣南”文化造就了宣武区古玩业和京剧表演业,朝阳区的国际化和发达的经济水平促进了会展业、高雅艺术演出业的发展。二是文化产业布局的消费区指向特征明显。如海淀区蓬勃发展的图书销售业依赖于该区庞大的高校消费人群。叁是地域产业聚集初具雏形,如宣武传媒大道、朝阳大环影视制作中心等,但并未形成真正的文化产业园区,规模效益不明显。
二、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行业
概括起来讲,北京文化产业中的重点行业主要包括四大现有强势行业、叁大特有优势行业、两大新兴增势行业。
(一)现有强势行业
包括出版发行业点、广播电影电视业(含新闻)、广告业,以及新统计口径下纳入的旅游业点四大行业。
1. 出版发行业
按照国家统计局《文化产业分类》,出版发行业大体包括北京现行统计中的出版业、印刷业、图书报刊批发及零售叁大行业。
书刊出版业是目前北京文化产业中综合发展状况最好的一个行业,经营收入、增加值位居首位,资产总量、文化产业劳动生产率居于第二位。如果再将印刷业、图书报刊批发及零售业记入,叁者资产总量、经营收入、增加值3项指标,将分别占现行文化产业的42.7%、42.3%和48.2%,成为北京文化产业中的第一大行业。
2. 广播影视业
(1)硬体设施居全国前列。
2003年,北京共有2座电视台、电视节目33套;3座广播电台,广播节目25套。现有北京新影联影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中影星美影院建设有限公司两条电院线,共计64家影院。2003年两条院线共放映120329场,观众698万人次,票房收入13619.2万元。
(2)拥有全国最大的影视节目平台。
一是拥有数量最多的影视制作公司。北京是全国影视制作的龙头基地,有200多家影视制作机构,占国内影视制作公司的40%以上点。
二是电视剧产量最高。2002年,全国共生产电视剧698部,其中北京地区生产230多部,占总数的1/3以上,与分列第二、第叁位的广东(37部)、上海(30部)相比,占有明显优势。
(3)以数字电视为代表的新业务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从2003年底开始,我国全面启动有线电视从模拟向数字转换(见表5)。据亚洲有线与宽带协会(CASBAA)预测,2010年中国的付费电视及上下游产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7000亿元,到2015年将增长到1.5万亿元。北京歌华有线是国内最大的平台运营商,以北京为首的华北地区,拥有最多的付费频道资源,并对东北地区的网络运营商有较强的吸引力,发展数字电视前景十分广阔。
3. 广告业
广告业是与广播、电视、报纸、书刊等媒体相伴随产生的,具有跨媒体的性质,它是文化产业中人均劳动生产率最高的行业之一。2002年,北京广告业人均增加值达到121063元,是全市文化产业平均劳动生产率的1.7倍。
4. 旅游业
虽然北京旅游资源、旅游景点的规模和数量、质量均居全国首位,但北京旅游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却不是最高的,国际旅游外汇收入和入境旅游者人数两项指标,在全国均排广东之后,位居第二位,提升的空间很大(见表6)。
(二)特有优势行业
北京文艺演出业、古玩艺术品交易、会展业这叁个发展门槛相对较高的行业,雄踞全国首位。这些行业虽然总体规模并不很大,但具有窗口行业性质,与北京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功能定位最相符合,积极发展这类行业,对提升城市品牌和整体形象有着重要作用。
1. 演出业
演出业是首都文化产业中最有特色的产业之一,在体现北京文化中心地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2002年,北京市艺术业点的总资产为25.11亿元,占整个文化产业的2.58%;经营收入4.01亿元,占0.79%;实现增加值3.77亿元,占2.3%。尽管在整个文化产业中所占的比重较小,但与全国其它省市相比,北京演出业发展的优势非常突出。
2. 古玩艺术品交易点
文物经营、旧货市场、文物拍卖已成为北京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全市共举办132场文物拍卖会,总成交额为9.53亿元,总成交率为61%,各项指标均居全国首位。
北京文物拍卖中年经营额超过亿元的企业,排在前叁位的分别是中国嘉德(2.63亿元)、北京瀚海(2.57亿元)、中贸圣佳(1.78亿元),它们同时也分别位居全国前叁位。
北京文物监管物品市场,2002年总经营额超过5亿元,其中北京古玩城和潘家园旧货市场,在规模、年经营额上均居全国同类首位。
3. 会展业
北京是全国主要的会展城市之一,会展业在全国起步最早。北京会展业的发展水平以及所办展会的数量、规模和影响力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年北京市会展业创造增加值将达到72亿元,约占全市生产总值的2.3%。
目前,北京会展业发展已经进入到了成熟阶段,与高新技术产业和开放型市场体系互为依托,呈现出以经济贸易和科技展览为主,国际会展增幅较大的特征。在2002年北京市接待的916个展览中,排在前叁位的经济贸易展览、科学技术展览、文教卫生展览,分别占接待总数的33.2%、24.9%和21.1%。特别是科学技术展览增幅较大,比2001年提高了12.6个百分点。按照《北京会展业发展规划》,到2008年北京会展总收入将超过70亿元,实现迈向亚洲会展中心城市的目标。
1.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点
从网络资源看,北京发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潜力巨大。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03年,北京上网用户共398万,占全国上网用户总人数的5%,占北京市人口的28%,上网普及率居全国首位。北京市上网计算机数为198万台,占全国上网计算机总数的比例为6.4%。北京地区共有WWW(包括.CN、.C0M、.NET、.0RG下的网站)站点12.3万个,占全国的21%,其中CN域名8.4万个,占全国的25%。
2. 以动漫游戏为代表的内容产业
北京在发展动漫游戏产业方面具有潜在优势:一是动漫游戏产业融合了叁维动画制作技术、数码录音等高新技术,是文化产业中与现代科技融合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北京在高新技术方面优势明显。二是动漫游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来自于绝佳的创意和一流的制作水平,因此它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比较高,而这恰恰是北京的优势。叁是动漫游戏产业是一个带动能力非常强的产业,如玩具、食品、音像制品等,这些产业的发展符合首都经济的发展方向。
(一)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既有技术层面的,如文化产业统计变动较乱;也有体制层面的,如文化管理体制不顺、文化企事业还未真正分离;还有操作层面的,如缺乏有针对性的文化产业支持手段等。除此而外,还有一些认识层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制约了北京市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1. 技术层面:文化产业统计变动较乱,数据可比性差
由于北京市文化产业统计年度较短,到目前为止,只有1998年到2003年共6年的数据。加之如上所述统计口径的变化,造成部分主要指标,尤其是增加值年度之间不可比,而且无法进一步准确分析首都文化产业与北京文化产业的结构和关系。其结果是,如果采用《统计年鉴》的数据,即15个行业的分类,那么完整的数据只能从1998年到2001年;如果采用市统计局《统计报告》的数据,即12个行业的分类,那么完整的数据是从2000年到2002年。而对各行业中央与北京隶属关系的分析,则只能取到2001年的数据。目前,考虑到时效性,广泛采用的是后一种分类所得出的数据。也就是说,现在使用的“2002年全市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63.5亿元”,是12个行业的口径。由此可见,统计数据的变动,给宏观决策和研究工作都带来了困难。
2. 体制层面:文化管理体制不顺,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尚未真正分离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分离、文化管理体制的理顺是两个互相关联的问题。在目前文化单位大多是部门归口管理的格局下,文化企事业的分离依赖于文化管理体制的理顺。而文化管理体制不顺,深层次的原因正是由于没有把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职能真正分离。
市区两级文化管理体制衔接不畅。在市一级,现行文化管理部门分得过细。比如,音像出版物的制作权管理在广电局,发行权管理归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管理在文化局,3家都有音像市场执法权力。在区县一级,建立了文化委员会,开始试行文化综合执法。区县文委在组成上,大部分是“四合一”,即由文化局、文物局、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合并而来。在崇文区和宣武区甚至是“五合一”,即已将旅游局并入文委或合署办公。由于上下工作机构不能对接,区县文委往往要接受上面4个甚至5个局、1个办(“扫黄打非办”)的指挥,精力不足,影响了工作效率。
叁是社会文化市场主体还没有完全纳入政府文化管理的视野。目前的文化管理,实际上只局限于北京市属文化部门,特别是市属的国有文化单位,与中央部委及部队所属文化企业资源缺乏整合,对民营文化企业更是底数不清。
3. 操作层面:缺乏有针对性的产业支持手段
文化产业发展问题是一个产业问题,是市场问题,不是传统的事业问题。从1996年底北京市提出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把文化产业作为一个产业来看待和发展,虽然仅仅8年左右的时问,但随着文化企事业单位改制,却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比如,人员的分流安置、资产的处置、财政税收、土地政策的优惠、人力资本和无形资产的认定,等等。
4. 认识层面:处理好首都文化产业和北京文化产业的关系
从某种程度上讲,北京的优势不在于自身,不在于北京的地域和地缘特点,而在于承担了首都的功能。北京文化资源密集,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首都的优势。以出版业为例,2003年,全国共有书刊出版社570家,237家在北京,占总数的41.6%。其中,中央所属220家,北京市属仅17家。而这17家中,8家在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构成了北京市属出版行业的主体。这种分布状况至少可以说明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北京文化产业资源丰富,是针对于首都而言的,北京市属可掌控的资源相对少得多。
(二)促进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1. 理顺文化管理体制,使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真正分离
文化具有意识形态和文化产业双重属性。原有的文化管理体制更多地是把文化作为意识形态来管理,已经不能适应日益壮大的文化产业发展要求。因此,尽快理顺北京市文化管理体制,对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是促进北京市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当务之急。为此,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尽快分离现有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实行全行业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的新型架构。
2. 制定、整合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北京市有关部门应在两个《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继续研究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加强北京市现已出台的各项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整合力度,尽快制定统一的《北京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鼓励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第二,借鉴中关村科技园区的管理模式和做法,成立文化产业园区或文化产业功能区。具体做法有3种:一是在原有科技园区内将文化产业纳入,扩大产业优惠的范围。
3. 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夯实基础工作
把文化产业作为首都经济的支柱产业来培育,必须要有真实、可靠的相关统计数据和翔实的发展情况作支撑。只有情况明、数字准,才能为政府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
针对目前北京市文化产业统计相对滞后的情况,建议:一是抓住全国经济普查的有利时机,参照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结合北京实际,尽快明确北京市新的文化产业统计的范围(行业)、统计对象(所有制)和统计内容(指标)。二是列出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对以前年度数据做适当调整,尽可能保持年度数据可比、相对稳定。叁是做好文化产业统计的组织实施工作。首都大文化的发展观念
一是要将首都功能和文化产业发展统一起来,通过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拓展首都文化中心的内涵,提升其功能和地位,建设国际性文化之都。二是打破行业、部门等所属界限,整合首都文化资源,将民营文化企业、中央及部队所属文化企业资源纳入文化服务和管理体系,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培育有竞争力的品牌企业和企业集团。叁是要加快推进市属文化行业的改革,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打破行业垄断,吸引民间资本投入。
④ 文化产业八大产业是
一、基础性产业──教育产业
二、动力性产业──智力产业
三、主导性产业──高新技术产业
四、设计性产业──创意产业
五、导向性产业──媒体产业
六、感染性产业──艺术产业
七、标志性产业——城市景观产业
八、持续性产业——海洋文化产业
⑤ 文化局文化产业处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文化、新闻出版、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物、文化市场的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拟定全县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文物发展事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文物发展事业的科研工作,推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文物工作科技进步。
(三)贯彻文化产业和新闻出版的经济政策及宏观调控措施,拟定全县文化产业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统筹安排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物事业经费,规划、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四)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艺术的创作生产,扶植示范性、地方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县性的重大文化活动;
(五)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研究、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建设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现代化、网络化和标准化建设;
(六)管理全县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的发展态势;办理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负责文化市场的稽查工作,查处文化市场的违规经营活动;培育、规范全县文化市场的健康合理发展;
(七)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和管理电影市场,使电影事业的发展与精神文明同步进行。
(八)监督管理全县印刷业(含打字、复印)。负责对新建书刊、印刷厂、打字复印店的审核、转报;负责新办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的零售(含租赁)单位及非书刊印刷厂的审核、批准及年检换证工作。组织查处印刷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监督管理全县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市场和包装装潢业市场。负责对出版物市场的进行监测、监控,查处非法出版物;负责对包装装潢业进行清理整顿,查处假冒包装产品拟定全县“扫黄打非”工作年度计划和集中行动方案,承办或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专项斗争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或指导对出版物的审查鉴定工作;
(十)管理权限著作权工作。查处侵犯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案;提供著作权法律咨询。
(十一)主管全县文物工作。负责文物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规章;指导、协调全县文物保护、管理、抢救、研究、宣传、配合发掘等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文物失窃、破坏、盗掘走私等大案要案;开展文物钻探工作,确保地下文物不遭受人为破坏;加强对县内文物市场的调控和管理,负责文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负责申报全县范围内文物(遗址)的升级、维修、发掘等项目;监督检查各级对文物保护工作投放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二)负责全县文化、新闻出版(著作权)及文物执法的监督检查;负责文化、新闻出版(著作权)及文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文化、新闻出版(著作权)及文物执法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他法律、法规事项。承办依法治文的日常工作。
(十三)制定全县文化(新闻出版)系统职工继续教育及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⑥ 什么叫文化产业增加值
文化产业增加值是指一定时期内单位文化产值的增加值。
其核算是根据2005、2006年全省文化产业财务统计资料,使用弊铅姿国民经济核算中的收入法进行核算。收入法也称分配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激腊应得的收入份额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向政府支付的份额的角度来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计算方法。
按照这种计算方法,文化产业增租绝加值由全省各文化行业汇总的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生产税-生产补贴)、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组成。
计算公式为:
文化产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在实际测算过程中,根据普查资料财务状况表的类型不同,文化产业行业增加值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测算,然后汇总而成。
⑦ 文化产业有哪些分类和概述,什么是文化产业
【摘要】作为一种新型的文化发展形态和文化现象,文化产业在世界上引起人们普遍关注并对其展开研究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世界文化发展浪潮中,文化产业的概念不断嬗变,内涵日渐丰富,专家学者对文化产业的概念进行了系统研究,但至今尚未形成一个权威、标准的定义,没有形成统一的称谓。准确把握文化产业的概念和分类,对于中西方文化产业理论发展的嬗变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进而能够促进国内文化产业理论研究,推动新时期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文化产业;概念;分类
“文化产业”概念源起法兰克福学派的阿多诺(Theodor Adono)和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在1947年对“大众文化”的争议和批判。自从他们把“文化产业”纳入研究范畴以来,文化产业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便得到了学术界和各国政府的高度关注,文化产业的变迁和发展促进了各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在我国学术界,文化产业同样是内涵丰富、具有多重含义的概念。
一、文化产业概念区分
目前给“文化产业”这一概念界定一个准确的定义还是比较困难的。如果从最为广泛的人类学意义上来说,“文化”是一个“独特人群或社会团体的‘生活全貌’”,由此可以引申出所有的产业都是文化产业,因为所有的产业都与文化的生产和消费有关。然而事实上,倘若我们将文化定义为“社会秩序得以传播、再造、体验及探索的一个必要(虽然并非唯一)的表意系统(signifing system)”的话,“文化产业”这一术语的表述和使用就会更加精准和严谨。简言之,文化产业通常指的是与社会意义的生产(proction of social meaning)最直接相关的机构(主要指营利性的文化企业机构,但有时也包含公益文化事业单位和国家组织及非营利组织)[1]。因此,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大都应该包括广播电视、书报刊出版、广告以及表演艺术等。而所有这些文化活动的首要目标都是与受众沟通并创作文本,最终多以文化产品的实体形式呈现在受众面前。从广义上讲,所有的文化制品都是文本,但由于它们可以任人解读,必然会造成认识上的偏差,有些概念甚至还时常混杂在一起。
(一)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
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是相对应的概念,长期以来,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在很多场合和领域混合使用,人们没能准确认识到二者在很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伴随着快速发展的高新科技和不断进步的现代生产方式,文化产业日益融入大众日常生活视野并风生水起逐渐成为一种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体两翼。
一般来说,文化事业是由政府主导,具有公益性质,通过提供无差别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而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文化产业则由市场主导,是经营性的,主要利用市场来配置资源,推动文化企业发展壮大,调动更多非公益性资源和民营资本激活文化市场,以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多元化的精神需求。[2]从资本来源上看,文化事业的生产资本由国家或社会统一集中提供;而企业商品生产的资本来源则不同程度地呈现出多元化,广泛吸收民营经济进入文化产业经营领域。从管理体制看,文化事业通常实行公益性管理体制,文化产业实行经营性企业管理体制。从调控方式上看,对企业单位,国家主要通过税收政策、法律制度和价格杠杆进行间接调控并进行合理引导;而对文化事业,则偏重以国家直接调控为主。
文化事业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社会公益性。绝大部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美术馆等都是国家投资兴建和拨付日常经费进行管理的,理所应当归社会全体公民所有。二是社会共享性。公益性文化事业为社会公有并且共享。三是社会公用性。主要是为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层次的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方面的多方面需求,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群众文化事业。
在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方面,文化事业起着重要的文化服务引导作用,文化事业导向和滋养着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是文化产品的市场化,可以增强文化发展的生机和活力,激发社会开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加快文化消费步伐,满足人们对文化消费的需求。文化产业的发展对文化事业的建设具有基础性的补充作用,两者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都是社会主义特色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实现形式。[3]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行十多年来的文化体制改革很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明确了新的文化建设理念,明确区分了文化事业由政府主导,文化产业由市场主导。文化产业既有商品消费的经济属性,又有精神享受的意识形态属性。文化产业既可以成为一个国家实实在在的强大经济实体,又能体现国家软实力,是一个具有无限生机的经济增长点,能够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4]在全面推进文化强国战略的时代背景下,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要“两手抓、两加强”,要尊重两大规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处理好两对关系——文化发展之“魂”与文化传播之“体”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并不意味着只注重市场规律而不遵循文化发展规律,不能随意夸大或简单理解发展文化产业就是文化产业化或文化市场化。在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中始终要引导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自觉担当社会责任,绝不能以牺牲社会效益、影响和谐稳定及国家安全来获取经济效益。[5]
(二)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
在国家层面,我国对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这两个概念的使用有着明确的区分,并没有不加区别地对待。在《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以及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中涉及有关文化产业内容时,普遍使用“文化产业”这一概念。两者主要区别在于“创意”二字,文化产业并不是创意产业,创意只是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而所有的文化产业都只是围绕着创意来展开活动的。
英国最早提出“创意产业”这个概念。20世纪末,英国政府提出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英国振兴经济的聚焦点,专门成立了“创意产业特别工作小组”,将文化创意产业提升到国家战略发展高度,首次明确提出了“创意工业”(creative instries)的概念,主要指那些充分运用个人的天分、技艺、智慧,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通过循环开发进而创造就业机会和潜在财富的艺术思维活动[6]。“创意经济之父”约翰·霍金斯①根据“有想法的人,特别是有自己想法的人,在很多情况下比操纵机器的人更有力量”的基本判断,对创意产业做出较为宽泛的定义,他认为构成创意产业和创意经济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艺术设计、专利申请、商标营销和版权保护。任何一种文化创意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知识背景下,依靠人的灵感和创新,借助现代科技提升传统文化要素的内涵和品质的,不是对传统文化的简单复制、加工和移植,创意活动融注了最大的个性特质。
创意产业区别于文化产业的最大特征主要在于它高度集纳了创意元素、文化因子和科技力量,三者相互作用并深度融合,形成了高智慧、高文化的新型产业集群。[7]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中,知识产权、文化产品及服务被认为是创意产业的核心内容。在国内,北京最早认定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标准,侧重从文化产业价值链的角度重新定义创意产业——以创新为根本要素和途径,突显文化内核和创意价值,主要体现了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的行业集群特征。[8]而相对于文化产业,具有信息密集性和高知识性特征的创意产业是高智慧和创意的结晶,始终处于价值链的高端。任何一种创意活动都必须在一定的知识背景下,利用人文积淀,通过重塑传统产业结构来完成创意点燃和价值实现。如当今的3D电影、3D打印和高清数字电视等高科技文化产品都是通过数字新技术完成的。没有创新也就没有创意,创意是一种新科技理念。由于创意产业处于文化产业价值链条的高端环节,因此它的创新思维凝结在文化产品及服务当中,通过价值传导进而实现它的附加值增加,完成跨行业、跨领域的重组与合作,进而推动文化产业实现深度发展。
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关联极为密切。文化中有创意,创意中有文化。无论是在学术研究领域还是在政府制定实施决策方面,对“创意产业”一直存有较大分歧,特别是一谈到文化必然提及文化产业,这一对平行的概念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但也有显著差异。有时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有明确的区分,有时二者之间又可以互换使用。[9]在我国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形势下,虽然强调创意产业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在知识创新、产业升级和效益倍增等方面有巨大的增量空间,但由于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条件所限,且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侧重点等方面有所不同,与我国倡导的自主创新也不完全一致。因此,目前看来,盲目照搬英国等国的创意产业发展模式既不符合我国国情,也不利于政府的统一管理。在理论和实践上加强两者研究,有助于明晰各自归属的产业边界,廓清文化产业与创意之间认识上的误区。
二、文化产业的分类
文化产业包含的内容和门类非常丰富,是一个多系统多组织构成的有机整体,长期以来没有一个规范科学的分类标准,现在的分类标准是在各种产业分类标准的基础上演化而来的。因为对文化产业进行分类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加之文化产业概念的模糊性、不确定性和多义性,世界各国地域、经济、文化背景、产业政策等各不相同,所以与文化产业的内涵和外延相对应的文化产业分类标准和体系也不尽相同。随着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根据各自的国情和发展目标制定本国的文化产业分类体系,以应对文化产业发展带来的各种挑战和机遇。
目前在国际上各种产业分类标准中,以英国著名经济学家费希尔在其1935年出版的《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一书中提出的三大产业分类法最广为人知。根据社会生产活动的历史发展顺序将全部经济活动划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第一产业为农业,第二产业为工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主要指“服务业”,即为生产和消费服务的部门,包括除第一、二产业之外的其他相关产业。除此之外,一些国际组织根据组织内部的产业划分原则也制定了自己的产业分类标准。从世界范围看,文化产业从组织结构上基本可以划分为三类:一是生产与销售以相对独立的物态形式呈现的文化产品的行业(如生产与销售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等行业);二是以劳务形式出现的文化服务行业(如戏剧舞蹈演出、体育、娱乐、策划、经纪业等);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业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业(如装潢、装饰、形象设计、信息咨询、文化旅游等)。
当文化产业的内涵较为明确时,其外延描述就会更清晰。新修订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标准基本上全面反映了近年来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客观进程和可喜成就,特别是新的四层次划分较为合理,对文化产业链条进行了新的提炼和梳理,更符合文化生产规律[13],更好地适应了我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趋势。这既回应了社会各界对文化产业的热切关注,同时也澄清了以往在文化产业认识上的不确定认识,为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文化产业统计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标准和行业导向,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随着我国文化产业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壮大、人们对文化的认识逐步深入、文化与其他领域的加速融合,文化产业的涵盖范围也在不断发展变化,逐步完善文化产业的科学划分体系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文化产业内涵进行科学界定和系统划分,能够正确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的态势,恰如其分地定位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坐标,以便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进行有效的区别管理,推进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既要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同时也要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门类。
⑧ 文化产业几大优势
首先,文化产业将为一大批产业生产附加价值。
尽管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仍然不高,产业的发展还处在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发展的阶段,从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发展的趋势只是刚刚出现,但是,很多人已经看到了,我国的文化产业正在与一大批传统产业迅速融合,这种融合对传统产业产生了巨大的提升作用,使其价值迅速增加。例如:我国的服装设计业正在崛起,将提高传统服装业的产品档次和知名度,为传统服装业产生巨大的附加价值。还有广告业,旅游业等等,文化更是其生命力所在。最近,传统产业与“新经济”网络业的迅速结合,为文化产业与传统产业的结合开辟了更为广阔的领域。
近年来,我国耐用家用电子消费品的价格竞争愈演愈列,“做减法”似乎成了获得生存优势的唯一法宝。实际上,如何我们真正仔细地考虑一下消费者的需求,考虑一下现代人对于生活的追求与感受,我们是完全可以以人文设计与技术创新来获得竞争优势的,在这方面实际上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代表东方文化的文化符号对于我国这样的“后发现代化”国家的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的作用,正在日益地显现。
其次,文化产业将转换一些产业的价值主体。
根据我们的研究,知识经济的发展使“高科技”产业越来越无法独立发展,而是成为“高科技”和“高文化”联姻的产业。文化产业在越来越成为高科技产业的“内容”,而高科技产业则成为这些文化产业的“载体”。显然,在这个发展趋势中,文化产业日益成为价值主体。比如,美国的行业划分标准已将信息产业的定义从“信息载体”(硬件生产)改为“信息内容”,如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信息娱乐产品,这一改就将信息业变为文化产业了。
近年来,我国通讯产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争论,关于“初装费”,“话费”等等话题引起了大量讨论。电讯业收费过高显然已经成为我国网络经济发展的瓶颈。实际上,这里涉及到对通讯业价值主体的认识问题。从国际发展趋势看,通讯产业的利润区域随着带宽的迅速增加将日益转向“增殖服务”,也就是信息文化内容服务。欧洲人已经提出了“信息社会第二发展阶段”的观点,认为在这个发展阶段上,将出现“内容革命”,信息文化内容的提供将决定经营传媒手段的公司的生死。我国的通讯业如果不注意这个发展趋势,将在加入WTO,面临国际竞争局面时,失去最佳发展机遇。
没有人会认为建造一个百货商场应该通过收门票来回收资金,那么为什么有人却理所当然地认为应该通过收取“话费”和“网费”来回收通讯产业投资呢?
最后,创造新型的文化产业的“业态”,在对传统产业重组后将形成一些新型文化产业门类和就业机会。
我国的文化产业还很弱小,产业的整体“转型”还进行之中,但是,实际上,各种新兴的文化产业门类已经产生
,为我们这个处在转型中的社会提供了大量新的就业机会。具体表现为在实现了高技术和高文化联姻之后,自身向“文化服务业”转化,并以文化服务业的形式向所有其它行业渗透。如信息娱乐业,提供个性化娱乐服务;如网络服务业,提供个人资讯服务、如教育服务业,提供教育及培训服务;如咨询服务业,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商务的个性化的解决方案,等等;
根据上述分析,当代文化产业对于国民经济的影响将是逐步深入,直至起到全面支配的作用。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完全应该重新认识。
现代国际文化产业组织的特征
文化产业的巨大影响集中表现在国际文化产业组织的发展上。根据我们的研究,国际文化产业组织的发展已经表现出了一些全新的特征,值得我们研究与借鉴:
1.现代国际文化产业组织已经建立在“数字化”技术的基础之上,可以实现无成本复制和传播、个性化与互动式服务、多媒体界面、虚拟现实、生活性的渗入,等等;
2.现代国际文化产业组织具有“规模经济”特征。大型国际化跨国文化传媒巨头,在文化产品的制作上实行大投入,并且通过国际化销售网络,实现高产出和高利润;
3.现代国际文化产业组织具有“范围经
济”特征。大型国际化文化传媒巨头实行跨行业多方面经营,跨行业和超竞争的组合,以便实现范围经济利润,等等;
4.现代国际文化产业组织具有“网络经济”特征。大型国际化文化传媒巨头借助于网络经济和现代资本市场的金融杠杆,实现低成本的扩张与快速度的整合,对传统文化产业的全面改造。(比如,时代华纳与美国在线的合并)
现代国际文化产业组织的网络经济特征特别值得我们注意。有人将网络经济发展概括为三个阶段:注意力经济阶段,内容经济阶段,电子商务阶段。这大致可以看作:吸引投资、整合资源、形成市场三个阶段。经过这三个阶段,整个经济转型的过程就完成了,网络经济(新经济)借助风险资本市场这个现代金融杠杆,跨越了以往需要数十年时间才能完成的经济转型。在这个过程里,文化产业迅速浮出水面,走在了最前列。
在从前市场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资本原始积累曾经利用国家行政权力的杠杆作用,来完成对整个经济的转型。这表现在国家信用膨胀,对外发动战争,利用战争物资的大宗定货,滋养大型资本主义企业,彻底消灭手工业行会。“新经济”的转型利用的是资本市场以及形成的金融工具,在短暂的时间里迅速地完成转变,其基本特征是一样的。
⑨ 开展文化产业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
一、文化与经济相互交融,文化在现代经济格局中地位越来越突出。文化产业属于无烟工业,同样也可以吸纳就业、提供税源,随着人们收入不断增长、物质生活需求日益得到满足,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强烈,文化产业所蕴含的商机,也越来越巨大。
二是可以更广泛更充分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更大范围的群众更充分地享受到了文化权益,精神得到陶冶,素质得到提升,人们的整体生活质量越来越高。
三是可以更好地弘扬文化。
⑩ 文化产业包括哪些
1.文化产业的概念
关于文化产业,截至目前世界各国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概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的定义,只包括可以由工业化生产并符合四个特征(即系列化、标准化、生产过程分工精细化和消费的大众化)的产品(如书籍报刊等印刷品和电子出版物有声制品、视听制品等)及其相关服务,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艺术的生产与服务。日本政府则规定,凡是与文化相关联的产业都属于文化产业,包括传统的演出业、展览业、新闻出版业,以及他们称之为内容产业的休闲娱乐业、广播影视业、体育业、旅游业等。美国则根本没有文化产业的提法,他们一般只说版权产业,主要是从文化产品具有知识产权的角度进行界定的。
2003年9月,我国文化部制定下发《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文化产业定义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
2004年,国家统计局在与中宣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将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概念表述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产业分类仍分为提供文化服务的活动和从事文化产品生产销售的活动两个大类。
2.文化产业的范畴及分类
国家统计局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编制说明中特别指出,为反映党中央关于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可将文化产业分为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产业外围层和相关文化产业层三个层次。
文化产业核心层: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
文化产业外围层: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
相关文化产业层: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显然,上述分类方法并不是从文化产业发展的角度进行分类,而是按照“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从文化事业发展的角度进行分类的。
基于产业链构建原理,我们可将文化产业分为内容产业(上游产业,即内容的创意、设计与制作)、通道产业(中游产业,即文化传播与销售服务)、制造产业(下游产业,即文化产品及设备的生产制造)三大类。这一分类方法基本体现了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律和价值取向,即内容产业(上游产业)附加值最高、竞争力最强,而制造产业(下游产业)附加值最低、竞争力最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