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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发布时间:2020-11-26 23:09:12

❶ 建筑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2020年建筑行业发展趋势:

1、多样性和专业化

从房地产到基础设施,从国内到国外,从一个领域到整个领域,从EPC到PPP,从单一企业到工业城镇、,从销售到自持物业,建筑业正在向多行业,多区域转移、及更多业务发展;我们可以看到,各建筑行业的龙头企业都在密切关注综合布局和多元化发展,并促进专业化的出现。所有专业领域都要求专业企业提供服务,并与多元化和专业化共存。这将使行业朝着T型发展的两个不同深度发展。

2、数据才是能力

从2019年开始,架构和大数据的应用正在缩小和缩小这些多重故障;人工智能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新一轮竞争,数据功能已经重新定义,并且这一系列的变化还在继续。数字技术还将继续渗透到建筑的各个方面,彻底改变建筑与建筑物和建筑物交互的方式,在新的经济模型中打破真实建筑物与虚拟建筑物之间的界限。

3、财务能力和运营活力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在组织快速发展的基础上,许多组织继续依靠增长率在新市场、新资源、中寻找新的机会,以达到组织追求快速发展的目标;当这种速度开始减慢或减慢时,原始的广泛发展将朝着良好的发展努力。另外,实际建设是金融。当资本成为该行业的重要资源时,财务能力和现金流量将成为评估企业质量的重要指标。该行业原本是各种资格的,不久的将来该国将不断削弱该标准;这种更复杂,更持久的测试要求公司继续保持业务活力。

4、资格和企业信用体系资格的重要性

通过企业信用评估取代原来的企业资格,通过未来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将取代企业信用。这时,业务操作要求的要求和企业风险控制体系的建立得到了增强。低价投标必须包括绩效保险和质量保险,并引入第三方服务以加强监督和责任。

5、劳动和生产关系的变化

劳动力的老龄化和过去的人口红利使我们看到,建筑业最初的低成本已经不复存在。从2019年起,劳动服务将进入社会保障体系,原有的劳动成本和劳动收入保障方式将逐步发生变化。提高生产力和减少对劳动的依赖将成为未来建筑业的想法。工厂工业化和现场工业化将打破平衡,重新定义生产关系,这将成为改变劳动力供给的重要途径。

6、技术向传统建筑业的转变

BIM、GIS、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3D打印、物联网、机器人等技术将为传统建筑行业带来巨大变化。数字建筑将建造从设计、到运营和维护的建筑。数字化设计、所有者、建立、供应链,以创建新的数据协同效应,将有效率更高的、更好的、更多的协作平台来进行建筑服务。

建筑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6%,对国民经济影响很大。在总量不再迅速增长的新常态下,传统业务和赚钱模式将受到挑战,原始的利益格局将发生变化;尽管外部市场存在不确定性,建筑业仍是中国的支柱产业,也是“一带一路”中国建设的核心支撑。

建园建筑公司为加快企业转型,赋予新的建造方式和组织方式。通过品牌效应,吸附和带动其他中小企业入驻,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集群集聚。实现以建园建筑公司为驱动,带领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利益模式。汇集多个产业资源塑造了“互联网+建设、金融+建设、投资+建设”的战略布局,推动“各个角落”产业创新发展,引领经济转型升级。

❷ 中国的产业政策是什么哪些是中国目前可应用的请举例说明

一、 产业政策的概念、构成与作用
(一)概念
产业政策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而对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进行干预的各种政策的总和。
干预包括规划、引导、促进、调整、保护、扶持、限制等方面的含义。
产业政策的功能主要是弥补市场缺陷,有效配置资源;保护幼小民族产业的成长;熨平经济震荡;发挥后发优势,增强适应能力。
(二)基本构成
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结构政策、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布局政策,以及其他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政策和法规。
各类产业政策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交叉,形成一个有机的政策体系。
(三)作用
☆是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
☆制止部分行业盲目扩张
☆有效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提升产业素质,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近年来国家重大产业政策
(一) 目录类
☆ 《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
☆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国家计委令第6号,1997年12月31日) (已废止)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令第7号,1997年12月31日) (已废止)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国家经贸委、国家发展计划委、外经贸部令第18号,2000年6月16日)(已废止)
☆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国家发展计划委、国家经贸委令第7号,2000年8月31日) (已废止)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第24号,2004年11月30日)
(二)限制淘汰类
☆ 《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国家经贸委令第14号,1999年8月9日) (已废止)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1999年1月22日) (已废止)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 (国家经贸委令第16号,1999年12月30日) (已废止)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三批)(国家经贸委令第32号,2002年6月2日) (已废止)
第一部分:产业政策
(三)行业类
☆ 《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2002年11月30日,原国家经贸委令第43号)
☆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年5月21日,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
☆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2005年7月8日,国家发改委令第35号)
☆ 出台了水泥、电解铝、焦炭、电石、铁合金、煤炭、铜冶炼、钨锡锑等行业产业政策
☆ 出台了电石、铁合金、焦化、电解金属锰、铜冶炼等行业的准入条件。
(四)当前国家政策关注的热点
1、西部大开发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6号,2004年3月11日)
☆ 《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渝委发[2001]26号,2001年9月)
第一条:就是对设立在我市的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各种经济成份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从2001年至2010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非公经济发展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2005年2月19日)
☆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
☆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
☆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
☆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利益
☆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
☆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
☆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
3、循环经济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2005年7月2日)
☆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 要目标
☆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
☆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
☆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
☆坚持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能源[2005]2517号,2005年11月29日)
提出了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水能等六个领域的88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系统设备/装备制造项目
对于《目录》中具备规模化推广利用的项目,国务院相关部门将制定和完善技术研发、项目示范、财政税收、产品价格、市场销售和进出口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4、产业结构调整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文,2005年12月2日)
国家发改委配套出台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发改委令第40号)
成为我国“十一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一个纲领性文件。
。 《暂行规定》和《指导目录》的出台实施,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原国家经贸委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同时废止。
对依据《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执行的有关优惠政策,调整为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目录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税收政策等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即仍然依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

❸ 国家产业政策的国家重大产业政策

☆ 《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
☆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国家计委令第6号,1997年12月31日) (已废止)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令第7号,1997年12月31日) (已废止)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国家经贸委、国家发展计划委、外经贸部令第18号,2000年6月16日)(已废止)
☆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国家发展计划委、国家经贸委令第7号,2000年8月31日) (已废止)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第24号,2004年11月30日)(已废止) ☆ 《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国家经贸委令第14号,1999年8月9日) (已废止)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1999年1月22日) (已废止)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 (国家经贸委令第16号,1999年12月30日) (已废止)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三批)(国家经贸委令第32号,2002年6月2日) (已废止)
第一部分:产业政策 ☆ 《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2002年11月30日,原国家经贸委令第43号)
☆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年5月21日,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
☆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2005年7月8日,国家发改委令第35号)
☆ 出台了水泥、电解铝、焦炭、电石、铁合金、煤炭、铜冶炼、钨锡锑等行业产业政策
☆ 出台了电石、铁合金、焦化、电解金属锰、铜冶炼等行业的准入条件。 1、西部大开发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6号,2004年3月11日)
☆ 《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渝委发[2001]26号,2001年9月)
第一条:就是对设立在我市的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各种经济成份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从2001年至2010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非公经济发展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2005年2月19日)
☆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
☆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
☆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
☆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利益
☆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
☆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
☆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
3、循环经济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2005年7月2日)
☆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 要目标
☆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
☆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
☆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
☆坚持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能源[2005]2517号,2005年11月29日)
提出了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水能等六个领域的88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系统设备/装备制造项目
对于《目录》中具备规模化推广利用的项目,国务院相关部门将制定和完善技术研发、项目示范、财政税收、产品价格、市场销售和进出口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4、产业结构调整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第9号令,以下简称《目录(2011年本)》),并于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目进行了调整,对外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21号令)和《产业结构调整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文,2005年12月2日)
国家发改委配套出台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发改委令第40号)(已废止)
成为我国“十一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一个纲领性文件。
《暂行规定》和《指导目录》的出台实施,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原国家经贸委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同时废止。
对依据《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执行的有关优惠政策,调整为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目录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税收政策等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

❹ 国家产业政策

一、 产业政策的概念、构成与作用
(一)概念
产业政策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而对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进行干预的各种政策的总和。
干预包括规划、引导、促进、调整、保护、扶持、限制等方面的含义。
产业政策的功能主要是弥补市场缺陷,有效配置资源;保护幼小民族产业的成长;熨平经济震荡;发挥后发优势,增强适应能力。
(二)基本构成
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结构政策、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布局政策,以及其他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政策和法规。
各类产业政策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交叉,形成一个有机的政策体系。
(三)作用
☆是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
☆制止部分行业盲目扩张
☆有效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提升产业素质,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近年来国家重大产业政策
(一) 目录类
☆ 《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
☆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国家计委令第6号,1997年12月31日) (已废止)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令第7号,1997年12月31日) (已废止)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国家经贸委、国家发展计划委、外经贸部令第18号,2000年6月16日)(已废止)
☆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国家发展计划委、国家经贸委令第7号,2000年8月31日) (已废止)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第24号,2004年11月30日)
(二)限制淘汰类
☆ 《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国家经贸委令第14号,1999年8月9日) (已废止)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1999年1月22日) (已废止)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 (国家经贸委令第16号,1999年12月30日) (已废止)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三批)(国家经贸委令第32号,2002年6月2日) (已废止)
第一部分:产业政策
(三)行业类
☆ 《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2002年11月30日,原国家经贸委令第43号)
☆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年5月21日,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
☆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2005年7月8日,国家发改委令第35号)
☆ 出台了水泥、电解铝、焦炭、电石、铁合金、煤炭、铜冶炼、钨锡锑等行业产业政策
☆ 出台了电石、铁合金、焦化、电解金属锰、铜冶炼等行业的准入条件。
(四)当前国家政策关注的热点
1、西部大开发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6号,2004年3月11日)
☆ 《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渝委发[2001]26号,2001年9月)
第一条:就是对设立在我市的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各种经济成份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从2001年至2010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非公经济发展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2005年2月19日)
☆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
☆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
☆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
☆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利益
☆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
☆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
☆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
3、循环经济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2005年7月2日)
☆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 要目标
☆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
☆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
☆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
☆坚持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能源[2005]2517号,2005年11月29日)
提出了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水能等六个领域的88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系统设备/装备制造项目
对于《目录》中具备规模化推广利用的项目,国务院相关部门将制定和完善技术研发、项目示范、财政税收、产品价格、市场销售和进出口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4、产业结构调整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文,2005年12月2日)
国家发改委配套出台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发改委令第40号)
成为我国“十一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一个纲领性文件。
。 《暂行规定》和《指导目录》的出台实施,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原国家经贸委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同时废止。
对依据《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执行的有关优惠政策,调整为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目录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税收政策等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即仍然依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

❺ 国家对旧衣回收有何法规

《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规范》团体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战略部署,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积极响应国家推动“无废城市”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快构建废旧纺织品回收、运输、贮存、分拣、消毒、再利用、再生利用全产业链,根据团体标准《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规范》(T/CACE 012-2019)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发挥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领域规范企业的引领作用,凝聚行业力量,提升科技水平,开展企业自律,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三条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废纺专委会”)负责《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申请文件的受理、评价、公示、公布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对符合《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规范》要求的企业予以公布,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五条申请符合《规范》的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具有较好的产业发展基础和较强的行业代表性。

(三)符合《规范》中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企业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要求。

(五)企业生产及产品销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节能环保要求。

(六)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各项安全生产手续。

第六条符合本办法

第五条所列条件的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企业可向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提交《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规范申请书》(附件1)及企业情况说明和相关资料清单(附件2),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同一个企业法人拥有多个位于不同地址的厂区或生产车间的,每个厂区或生产车间需要单独填写《申请书》。

第三章 评价与公布

第八条评价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并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提出评价意见。

第九条 公布根据评价意见,将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名单在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或废纺专委会网站上公示7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名单予以发布。

第十条实施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要加强组织实施,开展行业自律,结合产业发展情况,不断提升自身发展水平。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进入公布名单的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企业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相关经营活动,并对照《规范》定期开展自查。已公布企业的相关情况将在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或废纺专委会网站、微信订阅号上进行发布。

第十二条 协会和废纺专委会将在政策扶持、标准化建设、技术对接、投融资服务、国际合作、宣传推广等方面对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予以支持。第十三条已公布企业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报送至废纺专委会。第十四条已公布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撤销符合《规范》企业名单。

(一)不执行《规范》条件。

(二)报送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污染环境事故。

(四)发生重大违法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进行修订。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❻ 产业布局政策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一、 产业政策的概念、构成与作用 (一)概念 产业政策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而对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进行干预的各种政策的总和。 干预包括规划、引导、促进、调整、保护、扶持、限制等方面的含义。 产业政策的功能主要是弥补市场缺陷,有效配置资源;保护幼小民族产业的成长;熨平经济震荡;发挥后发优势,增强适应能力。 (二)基本构成 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结构政策、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布局政策,以及其他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政策和法规。 各类产业政策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交叉,形成一个有机的政策体系。 (三)作用 ☆是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 ☆制止部分行业盲目扩张 ☆有效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提升产业素质,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近年来国家重大产业政策 (一) 目录类 ☆ 《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 ☆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国家计委令第6号,1997年12月31日) (已废止)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令第7号,1997年12月31日) (已废止)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国家经贸委、国家发展计划委、外经贸部令第18号,2000年6月16日)(已废止) ☆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国家发展计划委、国家经贸委令第7号,2000年8月31日) (已废止)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第24号,2004年11月30日) (二)限制淘汰类 ☆ 《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国家经贸委令第14号,1999年8月9日) (已废止)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1999年1月22日) (已废止)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 (国家经贸委令第16号,1999年12月30日) (已废止)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三批)(国家经贸委令第32号,2002年6月2日) (已废止) 第一部分:产业政策 (三)行业类 ☆ 《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2002年11月30日,原国家经贸委令第43号) ☆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年5月21日,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 ☆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2005年7月8日,国家发改委令第35号) ☆ 出台了水泥、电解铝、焦炭、电石、铁合金、煤炭、铜冶炼、钨锡锑等行业产业政策 ☆ 出台了电石、铁合金、焦化、电解金属锰、铜冶炼等行业的准入条件。 (四)当前国家政策关注的热点 1、西部大开发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6号,2004年3月11日) ☆ 《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渝委发[2001]26号,2001年9月) 第一条:就是对设立在我市的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各种经济成份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从2001年至2010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非公经济发展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2005年2月19日) ☆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 ☆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 ☆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 ☆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利益 ☆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 ☆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 ☆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 3、循环经济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2005年7月2日) ☆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 要目标 ☆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 ☆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 ☆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 ☆坚持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能源[2005]2517号,2005年11月29日) 提出了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水能等六个领域的88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系统设备/装备制造项目 对于《目录》中具备规模化推广利用的项目,国务院相关部门将制定和完善技术研发、项目示范、财政税收、产品价格、市场销售和进出口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4、产业结构调整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文,2005年12月2日) 国家发改委配套出台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发改委令第40号) 成为我国“十一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一个纲领性文件。 。 《暂行规定》和《指导目录》的出台实施,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原国家经贸委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同时废止。 对依据《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执行的有关优惠政策,调整为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目录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税收政策等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即仍然依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

❼ 哪里可以了解到国家最新的产业政策

第一部分:产业政策
一、 产业政策的概念、构成与作用
(一)概念
产业政策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而对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进行干预的各种政策的总和。
干预包括规划、引导、促进、调整、保护、扶持、限制等方面的含义。
产业政策的功能主要是弥补市场缺陷,有效配置资源;保护幼小民族产业的成长;熨平经济震荡;发挥后发优势,增强适应能力。
(二)基本构成
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结构政策、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布局政策,以及其他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政策和法规。
各类产业政策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交叉,形成一个有机的政策体系。
(三)作用
☆是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
☆制止部分行业盲目扩张
☆有效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提升产业素质,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近年来国家重大产业政策
(一) 目录类
☆ 《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
☆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国家计委令第6号,1997年12月31日) (已废止)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令第7号,1997年12月31日) (已废止)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国家经贸委、国家发展计划委、外经贸部令第18号,2000年6月16日)(已废止)
☆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国家发展计划委、国家经贸委令第7号,2000年8月31日) (已废止)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第24号,2004年11月30日)
(二)限制淘汰类
☆ 《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国家经贸委令第14号,1999年8月9日) (已废止)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1999年1月22日) (已废止)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 (国家经贸委令第16号,1999年12月30日) (已废止)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三批)(国家经贸委令第32号,2002年6月2日) (已废止)
第一部分:产业政策
(三)行业类
☆ 《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2002年11月30日,原国家经贸委令第43号)
☆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年5月21日,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
☆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2005年7月8日,国家发改委令第35号)
☆ 出台了水泥、电解铝、焦炭、电石、铁合金、煤炭、铜冶炼、钨锡锑等行业产业政策
☆ 出台了电石、铁合金、焦化、电解金属锰、铜冶炼等行业的准入条件。
(四)当前国家政策关注的热点
1、西部大开发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6号,2004年3月11日)
☆ 《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渝委发[2001]26号,2001年9月)
第一条:就是对设立在我市的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各种经济成份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从2001年至2010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非公经济发展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2005年2月19日)
☆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
☆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
☆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
☆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利益
☆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
☆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
☆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
3、循环经济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2005年7月2日)
☆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 要目标
☆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
☆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
☆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
☆坚持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能源[2005]2517号,2005年11月29日)
提出了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水能等六个领域的88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系统设备/装备制造项目
对于《目录》中具备规模化推广利用的项目,国务院相关部门将制定和完善技术研发、项目示范、财政税收、产品价格、市场销售和进出口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4、产业结构调整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文,2005年12月2日)
国家发改委配套出台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发改委令第40号)
成为我国“十一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一个纲领性文件。
。 《暂行规定》和《指导目录》的出台实施,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原国家经贸委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同时废止。
对依据《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执行的有关优惠政策,调整为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目录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税收政策等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即仍然依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

《规定》和《目录》的主要特点
☆政策的基本定位
《暂行规定》和《指导目录》是第一个专门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的系统性、纲领性、综合性的文件,是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指南。
☆政策的形式
《暂行规定》:明确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基本原则,提出农业、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节能降耗、产业组织、产业布局八个方面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法规性文件
《指导目录》:列举26个行业鼓励、限制和淘汰的领域。——部门规章
第一部分:产业政策
☆政策的调整完善
《暂行规定》对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发挥着规范性的指导作用,是一个相对稳定的政策导向;
《指导目录》要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情况等,每年进行调整和完善;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相关政策要加强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各地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机制。
☆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原则
目标: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一、二、三次产业健康协调发展,逐步形成农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原则:
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以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产业协调健康发展
☆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
(1)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主要任务: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发展方向和重点: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转变农业增长方式。
(2) 加强能源、交通、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能源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优化能源结构,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
发展方向和重点:有序发展电力、调整发展煤炭、加快发展石油天然气、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
以扩大网络为重点,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实现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管道等运输方式优势互补,相互衔接,发挥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
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加快发展铁路运输、进一步完善公路网、积极发展水运、优化民用机场布局。
(3)以振兴装备制造业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发挥其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依托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提高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水平,努力突破核心技术,提高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配套、加工制造和系统集成的整体水平。
重点领域主要包括:
大型高效清洁发电装备、超高压输变电设备、大型乙烯成套设备、大型煤化工成套设备、大型冶金设备、煤矿综合采掘设备、大型船舶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以及数控机床。
第一部分:产业政策
☆加快原材料工业产业升级
原材料工业主要问题:
产能过剩和资源与环境压力大,产业集中度低,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不合理。
原材料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根据能源、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着力调整原材料工业的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布局,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
第一部分:产业政策
(4)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进一步增强高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
主要任务:要按照产业聚集、规模化发展和扩大国际合作的要求,加快促进高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
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大幅度提升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生物产业跨越式发展、加快发展民用航空、航天产业、积极发展新材料产业。
第一部分:产业政策
(5)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服务业结构,促进服务业全面快速发展
要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方向,加强分类指导和有效监管,创新、完善体制和机制,培育大型服务企业集团,增加服务品种,提高服务水平。
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传统服务业和需求潜力大的服务业。
(6)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
第一部分:产业政策
(7)优化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区域产业布局
产业组织结构:要提高企业规模经济水平和产业集中度,推动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形成分工协作关系,提高生产专业化水平,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配置,引导产业集群化发展。
产业区域布局:要从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出发,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实行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等有区别的区域产业布局。
第一部分:产业政策
(8)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国内产业结构升级
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第一部分:产业政策
☆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指导目录》共1128条,其中鼓励类539条,占47.78%;限制类190条,占16.85%;淘汰类399条,占35.37%。
(1)鼓励类及其配套政策措施
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
政策措施:审批、核准或备案、提供信贷支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国产设备实行抵扣40%企业所得税政策。
第一部分:产业政策
(2)限制类及其配套政策措施
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政策措施:禁止投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不得办理有关手续、现有生产能力允许改造升级,实行分类指导。
(3)淘汰类及其配套政策措施
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政策措施:禁止投资;停止、收回贷款;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
☆ 国务院《决定》的要求
产业结构调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政府部门之间以及企业等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协调配合才能取得实效。因此,各地正在开展具体的贯彻落实工作。
第一部分:产业政策
5. 产能过剩
2006年3月12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
指出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和4项原则,以及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8条重点措施。
《关于加快焦化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06年3月22日,发改产业[2006]328号);
《关于推进铁合金行业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2006年4月5日,发改产业[2006]567号);
《关于加快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应对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2006年4月10日,发改运行[2006]593号);
《关于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2006年4月11日,发改运行[2006]589号);
第一部分:产业政策
《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2006年4月13日,发改运行[2006]609号);
《关于加快电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2006年4月18日,发改能源[2006]661号);
《关于加快电石行业结构调整有关意见的通知》(2006年4月21日,发改产业[2006]699号);
《关于加快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若干意见的通知》(2006年4月29日,发改运行[2006]762号)。

❽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2011年修订调整内容

新《目录》在内容上主要有以下变化 :
一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适应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新形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扩大开放领域,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新《目录》总条目473条,其中鼓励类354条、限制类80条、禁止类39条,分别比原来增加3条、减少7条、减少1条。同时,取消了部分领域对外资的股比限制,鼓励类和限制类中有股比要求的条目比原来减少11条。
二是促进制造业改造提升。将高端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促进外商投资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此次修订在鼓励类中增加了纺织、化工、机械制造等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条目。同时,考虑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将汽车整车制造条目从鼓励类中删除;为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盲目重复建设,将多晶硅、煤化工等条目从鼓励类删除。
三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抓住国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机遇,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我国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层次和水平,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此次修订在鼓励类增加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系统设备等条目,将鼓励类中液晶面板条目明确为6代以上。
四是促进服务业发展。积极引导外商投资服务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支持面向民生的服务业扩大利用外资,推进服务业开放进程。此次修订,服务业增加了9项鼓励类条目,包括机动车充电站、创业投资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海上石油污染清理技术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业条目在鼓励类中的比重进一步增加;将外商投资医疗机构、金融租赁公司等从限制类调整为允许类。 五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部署,此次修订中删除的部分鼓励类条目,将根据促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中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等原则,在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时予以考虑。

❾ 装备制造业的准入升级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蔡惟慈对装备制造业的新目录给予高度评价:这是统一认识的很好文件,鼓励类的产品门槛比以前提高了,限制类、淘汰类的范围也比原来严格了,对未来一个时期内机械工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他同时表示,《指导目录》将随着行业的发展不断滚动更新,估计很快还会再次修订。 装备制造业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修订向全社会发出了一个重要的信号,就是中国机械工业的发展现状是高端的吃不饱,低端的供过于求,这样下去行业是没有出路的。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重要的综合性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已经与当前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相当一部分技术和产品已经研发成功并广泛应用;二是部分行业出现产能过剩隐忧;三是部分技术、工艺和产品不能满足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要求;四是部分条目表达宽泛,界限不清。
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旨在全面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坚持走以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驱动的科学发展道路,优化结构、改善品种质量、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提高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加强重大技术成套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推动装备产品智能化,促进产业由大变强。 蔡惟慈告诉记者,《指导目录》的修订符合机械工业发展的实际,与“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攻高端、夯基础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是一致的。
从修订情况看,《指导目录》对2005年版本中的机械相关的条目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如《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别条目机械门类,原有条目52条,修订后共有条目60条;限制类别条目机械门类中,原有条目34条,修订后共有条目57条。淘汰类别条目机械门类中,原有条目84条,修订后共有条目91 条。
国家发改委上述负责人表示,与《目录(2005年本)》相比较,《指导目录》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细化条目内容。对条目内容进行了较大程度的细化,具体到产品、规格和技术参数,明确支持发展的重点。
二是提高技术要求。对大部分鼓励类别条目,较大幅度地提高了规格参数的要求,对部分限制类和淘汰类条目,也提高了规格参数要求。
三是扩大覆盖范围。修订后的条目,涵盖了电工、机床、仪器仪表、通用机械、农机、重型机械、石化机械、内燃机、液气密、模具、轴承、通用零部件、塑料机械、环保机械、印刷机械、食品包装机械、工程机械、文化办公、制冷、城市轨道交通,以及铸造、锻造等机械工业各个行业,覆盖更加全面。
《指导目录》的重点内容涵盖七个方面:一是瞄准薄弱领域,着力提高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等基础制造能力。二是突出关键环节,更加注重提高关键设备制造能力和关键部件配套能力。三是强化保障支撑,加快发展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新兴产业所需装备。四是更加关注“三农”,扶持发展先进适用农用装备。五是适应需求变化,大力发展新兴领域装备。六是防范产能过剩,坚决抑制部分行业重复建设。七是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❿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限制类的环保如何审批

第一条 提升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大以自主创新为主的产业技术研发力度,实现产业技术升级,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在未来一段时期内,重点开发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技术和工艺;着力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装备;推广应用一批影响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适用技术;积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大力扶持一批可以有效促进产业发展的技术联盟,从而提高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第二条 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研究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着力实现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国家工程建设的需要,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加快淘汰高消耗、高污染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构建节约型的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形成绿色产业技术体系。第三条 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落实财税、投资、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编辑本段]第二章 构建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 推动产业技术升级第四条 构建促进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搭建技术研发平台。整合全社会资源,加强产学研结合,建立以企业技术联盟、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骨干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发挥大型企业技术联盟的骨干作用,加强对产业技术开发基地的扶持。第五条 建立科学的产业技术评估评价体系。规范和完善产业技术评估评价体系,协调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和技术标准的关系,加强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促进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第六条 完善技术服务机制。扶持各种类型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的中介机构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科技中介机构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形成社会化、网络化的技术服务体系。第七条 建立健全军民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加强军民高技术研发力量的集成,搭建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平台,拓宽军民结合、军民共用的渠道,积极推进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的转移和辐射。 [编辑本段]第三章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促进产业技术研发与创新第八条 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不断增强创新意识,营造创新氛围,加大创新投入,培育创新人才,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第九条 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支持大企业采取产学研联合或企业技术联盟等多种方式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培育和增强大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研究开发产业技术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公共技术支持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逐步提高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配套能力和专业化生产的技术水平。第十条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企业进行重大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研发。增加中小企业获取技术发展信贷的额度,改善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金融服务。第十一条 促进企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重点支持体现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节能、环保、新能源开发、再生资源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利用和政府采购。第十二条 鼓励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技术发展指南》的产业技术,引导企业通过产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增强核心竞争力。第十三条 支持企业加强技术改造。通过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企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改造生产经营的薄弱环节和瓶颈,促进技术创新成果的应用。 [编辑本段]第四章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规划和政策的引导第十四条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研究制订促进产业技术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产业技术进步与创新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法律地位。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更加有效地用法律法规促进和保障产业技术发展。第十五条 制定和完善产业技术发展规划。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按照重点行业的实际发展情况,积极完善我国重点产业的技术发展规划,增强重点产业的竞争实力。加强规划与国家科技计划的衔接,加快组织实施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带动性强的关键和共性技术与装备的研制开发,不断提升我国的产业技术水平。第十六条 制订《国家产业技术发展指南》。国家制订和定期调整《国家产业技术发展指南》。引导地方、行业、企业和研究机构开展针对性的技术创新工作,鼓励发展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安全的战略性技术;积极发展关联性强、制约我国产业总体技术水平提升的关键技术;大力发展通用性强、应用领域广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基础作用的共性技术。 [编辑本段]第五章 构建技术标准体系,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第十七条 加强技术标准研究。加强对重要技术标准的指导协调和重点领域的技术标准研究,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以我为主形成技术标准,加快国外先进标准向国内标准的转化,推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扶持一批国家级骨干科研机构,为促进产业技术发展的标准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持。第十八条 有效利用技术标准。积极运用技术标准,推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提高标准制定审查工作效率,合理缩短标龄。第十九条 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制定。支持自主制定和参与制定国际技术标准,鼓励和推动我国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对推动我国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给予政策支持。对影响我国产业技术进步的国外技术法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应及时组织有关方面研究、论证,提出相应政策,消除国外技术壁垒。第二十条 掌握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根据产业技术发展需要,确定不同时期需要掌握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组织力量进行攻关,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带动产业技术整体水平的提高。对国内企业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经认定为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按照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努力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与效率,大力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将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根据我国产业技术发展阶段特点,合理确定、适时调整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力度,使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产业技术的创新、转移与扩散,形成自主品牌。 [编辑本段]第六章 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强化技术引进消化再创新第二十二条 立足自主创新,发展产业技术。积极推动原始创新,形成创新的重要基础,推动产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加快发展集成创新,形成整合优势,实现关键领域的整体发展;大力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形成后发优势,加速提升产业技术水平。第二十三条 鼓励自主创新,限制盲目重复引进。国家加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并将制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作为重点工程项目审批和核准的重要依据,推动自主产业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转化和产业化。定期发布禁止引进和限制引进技术目录,禁止或限制进口高消耗、高污染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和装备。第二十四条 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对国内多家企业需要引进的技术和装备,国家将组织统一招标,协调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对于国内尚不能提供的重大技术装备,引导外商联合国内企业投标,在进口装备的同时引进国外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并确保国内企业有足够的分包比例。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引进、共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其成果实行共享和有偿转让。第二十五条 加大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投入。国家给予必要的财税政策,重点支持国家急需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产业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科研仪器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部件及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第二十六条 支持企业走出去。鼓励国内企业采用直接投资、合资、合作、并购等方式到境外设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组建研发联盟,多形式、多渠道利用海外优势科技力量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技术。第二十七条 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大型跨国公司在华建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支持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开发,鼓励国外风险投资、咨询机构参与国内产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以国内紧缺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为重点,积极创造条件,通过构建“项目—人才—基地”三位一体、相互依托、互为促进的合作方式,鼓励引进海外高科技人才来我国从事研究开发工作,全面提升国际技术合作水平。第二十八条 提高国际技术合作的质量和水平。鼓励国内企业引进具有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产业技术。进一步拓展合作渠道,创造合作条件,形成政府搭台,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充分发挥作用的中外合作研究开发格局。 [编辑本段]第七章 健全产业技术服务体系, 实施创新人才战略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技术市场。加强政府在技术市场中的引导监督管理职能,形成行业自律,创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技术市场环境。第三十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技术交易。引导单位和个人主动进入技术市场开展技术开发与服务活动,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加快先进产业技术的推广。第三十一条 加强技术市场人才队伍建设。加速发展适应社会不同层面需要的技术中介服务组织,培养和造就一批懂技术、懂法律、懂管理、懂经营的复合型高素质的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队伍。第三十二条 建立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机制。重点培养战略高技术人才、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和优秀企业家人才,鼓励和支持产学研间建立多种形式的紧密型合作关系,共同培养产业技术创新人才。鼓励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第三十三条 健全以促进产业发展为核心的人才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对主要技术骨干实施期权等激励措施。完善企业社会保障体系,吸引高等院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第三十四条 完善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合理使用机制。构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和谐氛围,加强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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