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化产业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1.文化产业的概念
关于文化产业,截至目前世界各国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概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的定义,只包括可以由工业化生产并符合四个特征(即系列化、标准化、生产过程分工精细化和消费的大众化)的产品(如书籍报刊等印刷品和电子出版物有声制品、视听制品等)及其相关服务,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艺术的生产与服务。日本政府则规定,凡是与文化相关联的产业都属于文化产业,包括传统的演出业、展览业、新闻出版业,以及他们称之为内容产业的休闲娱乐业、广播影视业、体育业、旅游业等。美国则根本没有文化产业的提法,他们一般只说版权产业,主要是从文化产品具有知识产权的角度进行界定的。
2003年9月,我国文化部制定下发《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文化产业定义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
2004年,国家统计局在与中宣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将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概念表述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产业分类仍分为提供文化服务的活动和从事文化产品生产销售的活动两个大类。
2.文化产业的范畴及分类
国家统计局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毕春类》编制说明中特别指出,为反映党中央关于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可将文化产业分为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产业外围层和相关文化产业层三个握正层次。
文化产业核心层: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
文化产业外围层: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
相关文化产业层: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显然,上述分类方法并不是从文化产业发展的角度进行分类,而是按照“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从文化事业发展的角度进行分类的。
基于产业链构建原理,我们可将文化产业分为内容产业(上游产业,即内容的创意、设计与制作)、通道产业(中游产业,即文化传播与销售服务)、制造产业(下游产业,即文化产品及设备的生产制造)三大类。这一分类方法基本体现了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律和价值取向,即内容产业(上游产业)附加值最高、竞争力最强,而制造产业(下游产业)附加值段数悔最低、竞争力最弱。
2. 文化产业是什么
文化产业”是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在《启蒙辩证法》( 1947 年)一书中率先使用的概念。他们特别强调:“文化产业必须和大众文化严格区分开来。文化产业把旧的面熟悉的东西熔铸成一种新的特质。在其各个分支中,那些适合大众消费的产品,那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消费特性的产品,或多或少地是按计划生产的。某些分支具有相同的结构,或者至少说是彼此互通,它们被置于一个几乎没有差别的系统之中。正是通过技术手段以及经济的和管理的集中化,这一切才有可能实现”。应该说,文化产业的大规模发展使审美的商品属性昭然若揭,并使审美生产与消费呈现出规模化的效应。[1]
文化产业,这一术语产生于二十世纪初。最初出现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之中。它的英语名称为Culture Instry,可以译为文化工业,也可以译为文化产业。文化产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和特殊的经济形态,影响了人民对文化产业的本质把握,不同国家从不同角度看文化产业有不同的理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如下: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从文化产品的工业标准化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再次消费的角度进行界定。
文化产业是以生产和提供精神产品为主要活动,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要作为目标,是指文化意义本身的创作与销售,狭义上包括文学艺术创作、音乐创作、摄影、舞蹈、工业设计与建筑设计。
3. 文化产业包括哪些
1.文化产业的概念
关于文化产业,截至目前世界各国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概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的定义,只包括可以由工业化生产并符合四个特征(即系列化、标准化、生产过程分工精细化和消费的大众化)的产品(如书籍报刊等印刷品和电子出版物有声制品、视听制品等)及其相关服务,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艺术的生产与服务。日本政府则规定,凡是与文化相关联的产业都属于文化产业,包括传统的演出业、展览业、新闻出版业,以及他们称之为内容产业的休闲娱乐业、广播影视业、体育业、旅游业等。美国则根本没有文化产业的提法,他们一般只说版权产业,主要是从文化产品具有知识产权的角度进行界定的。
2003年9月,我国文化部制定下发《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文化产业定义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
2004年,国家统计局在与中宣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将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概念表述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产业分类仍分为提供文化服务的活动和从事文化产品生产销售的活动两个大类。
2.文化产业的范畴及分类
国家统计局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编制说明中特别指出,为反映党中央关于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可将文化产业分为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产业外围层和相关文化产业层三个层次。
文化产业核心层: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
文化产业外围层: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
相关文化产业层: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显然,上述分类方法并不是从文化产业发展的角度进行分类,而是按照“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从文化事业发展的角度进行分类的。
基于产业链构建原理,我们可将文化产业分为内容产业(上游产业,即内容的创意、设计与制作)、通道产业(中游产业,即文化传播与销售服务)、制造产业(下游产业,即文化产品及设备的生产制造)三大类。这一分类方法基本体现了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律和价值取向,即内容产业(上游产业)附加值最高、竞争力最强,而制造产业(下游产业)附加值最低、竞争力最弱。
4. 在中国,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有区别吗
有区别。
区别1:现代与后现代之分。文化属于现代,文创属于后现代,前者在中国以工业化(第二产业)为基础,后者在中国以知识化(第三产业)为基础,这是由于两者诞生时机和基础不同而决定的。
区别2:工业经济与产业经济之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把文化产业定义为:“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 “简而言之,文化工业意指通过工业化和商业化方式所进行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生产、再生产、供应和传播。这里,大规模的要求和经济上的策略,比其他考虑更为重要。”相反,创意产业是一种知识产业或知识经济,这一点姜奇平先生最先意识到。他认为创意产业第一理论权威凯夫斯的《创意产业经济学》的致命伤,是没有把信息革命内生到创意经济中,而上海的《创意产业》,正沿着凯夫斯的方向展开。 信息革命的成果,是互联网经济,知识经济,新经济。我非常认同姜奇平先生的观点,他是少数对创意产业具有真正前卫理念的人。
区别3:大众消费与分众消费之分:文化产业是通过传统的大众传媒进行传播和消费的,大众传媒的受众主要是大众,从这种意义上说,文化产业的消费者是大众。工业化的“机械复制”,导致产品一模一样,没有个性,这是与大众传媒的受众相适应的。在大众传媒强势的时代,我们很难分清,究竟“机械复制”导致大众统一偏好,还是大众传媒强化了大众的统一偏好。大众传媒本身的生产,也是“机械复制”的。而在互联网时代,个体独立化引发小众趣味滋生爆发,随着个体意识的增强,分众消费会变成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考量。
5. 文化产业的现状
中国文化产业特点中国本身文化底蕴丰厚,且文化没有排他性,其他国家的文化产品进入中国后都能取得不错的市场效益。
中国的文化产业大多有政府介入,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由政府提出,重点文化企业由政府扶植或是经营。
文化产业总体起步晚,市场发育度低,没有健全的文化产业人才培养、流动和奖励机制。
现行教育制度制约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懂文化的不懂技术,学技术的轻视人文,文化产业实力偏弱,规模小,管理方式滞后。
中国文化产业分类新闻服务
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
广播、电视、电影服务
文化艺术服务
网络文化服务
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其他文化服务
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
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 演艺业:建设10家左右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或跨区域的文艺演出院线,形成1至2个国际知名的演艺产业集聚区,为实现从演艺大国到演艺强国的跨越奠定基础。
娱乐业:打造5至10家具有较大产业规模和较强竞争实力的娱乐业品牌,使国产娱乐设备、国产原创娱乐内容占据国内市场60%以上份额。
动漫业:力争到2015年,动漫业增加值超300亿元,着力打造5至10个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产动漫品牌和骨干动漫企业。
游戏业:到2015年,游戏业市场收入规模达到2000亿元。
文化旅游产业:使文化旅游成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支撑。
艺术品业:到2015年,艺术品市场交易总额达2000亿元。
工艺美术业:到2015年,全国工艺美术业增加值超过6000亿元,出口额超过200亿美元。
文化会展业:形成3至5个覆盖全国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会展。
创意设计业:举办1至2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意设计展会和赛事活动,支持打造3至5个世界知名的“设计之都”。
网络文化业:提高网络文化产品的原创能力和文化品位,进一步增强网络文化核心竞争力。
数字文化服务业:形成一批采用数字技术提供制作、传播、营销、推广等服务的文化服务企业,为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融合发展提供支撑。 随着文化产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各大文化产业企业间并购整合与资本运作日趋频繁,国内优秀的文化企业愈来愈重视对行业市场的研究,特别是对企业发展环境和客户需求趋势变化的深入研究。
中宣部改革办副主任高书生从近几年在政策协调和在基层调研中掌握的情况出发,认为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引人注目的趋势:
一是我国文化资源进入到大调整、大整合的时期。文化资源的行政化配置体制已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严重不适应,这种不适应不仅造成了地区的封锁,还造成了行业的垄断,最终对文化企业非常不利,表现为现文化企业非常弱小、同构化非常严重。中国和德国的出版业相比,我们全国有579家出版社,每年的产值都在600亿左右徘徊,而德国贝塔斯曼2008年一年的销售额就达139亿欧元。我们产业集中度低,低到什么程度?全国所有的图书出版社加在一起不如国外的一家公司,包括我们的演艺也是如此。
因此,改革方向应该是打破这种旧体制,让市场机制更多地在文化资源配置上起基础性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文化资源的调整和整合就不是以谁的意志为转移的,而是市场和资本的力量在推动它整合。
二是行业界限越来越模糊,出现了行业融合的趋势。以前把文化细分成“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这三个领域,由于传播技术和手段的日益多样化,今后将逐渐出现融合的趋势,行业界限将不再明显。比如,广电的两张网,即有线电视网络和无线移动网,随着技术改造和规模化发展,将成为整合文化资源的重要平台,出现电视图书馆、电视互联网、电视报刊、电视剧场以及手机电视、手机电影、手机报刊、手机图书等新业态,到时就很难说这些是属于上述哪个领域中的了。
三是文化与旅游以及制造业的结合越来越明显。今后随着文化资源的进一步开发,文化和旅游的结合——也就是深度旅游必将会在中国出现。同时,把文化的内涵或元素植入到建筑装修材料当中——这种文化和制造业的结合,既提高了产品的文化含量,又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
四是文化产业发展已经从自发转向自觉。文化体制改革将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方向发展,但是市场机制也有弊端。为了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基地的孵化和集聚功能,加强规划及调控引导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当务之急是研究和制订全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布局规划。 在2012年12月15日举行的“2012年中国文化金融创新峰会”上,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表示,文化和金融合作的共识已经开始形成,这对产业的发展是极为重要的。他还透露,正和财政部门一起研究财政资金来支持文化金融的新模式。
截止到2012年12月,文化部与各银行机构部行合作的机制下,实现重点信贷融资项目97项,累计余额210.96亿元,部行合作带动了文化产业信贷余额的新高。
截至2012年第一季度已有77家文化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已有64家文化企业注册发行了1449.5亿元各类债券,为保证文化产业投融资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参与文化产业投资的基金是135个,资金总规模超过1795亿元,多渠道、多种形式的融资方向极大的拓展了文化产业的投融资体系,为文化企业选择多样化的融资提供了可靠的条件。
刘玉珠表示,将进一步的探索文化与金融结合的新规律、新渠道,扩大与各类金融机构的合作,打造文化产业金融服务的全链条,鼓励各类机构积极参与文化企业在建融资试点,文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文化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流通工作。打造银行、保险、证券等多方面参加的文化产业投融资全链条建设,在拓展延伸文化产业链的同时来顺畅文化金融服务的链条。同时,注重于扶持小微企业,鼓励民间投资、金融改革等政策的配合,依托文化金融工作的实施来推动文化企业的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公司治理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投融资高潮
2012年文化产业发展方兴未艾——各地继续加大投资兴建文化产业园;文化与资本领域对接推陈出新,文化基金仍层出不穷。展望2013年,国家对文化产业大力支持的宏观政策环境不会改变,文化产业投融资高潮或将再现;文化与科技结合成为文化产业的发展主题,各地有望出台相关落地政策,促进新兴文化业态强势发展。金融资本和文化产业的对接进展迅速。4月27日,人民网[微博]在上交所上市,这是第一家在A股上市的新闻网站。此外,新华网、华声在线、央视网等50家中央、地方新闻网站也加入了改制上市大潮。同时,2012年下半年以来,文化产业基金再度大规模集中设立,其中,中诚腾龙旅游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西部文化旅游产业基金和西安曲江影视投资基金在9月设立的基金目标总规模高达202亿元。资本之所以青睐文化产业与国家宏观层面的支持是分不开的。2012年年初,文化部发布《“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高于20%,2015年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十八大报告又再次强调“要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预计2013年这样的宏观政策面将得到延续,文化产业投融资高潮或将再现。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为13479亿元,比2010年增长21.96%,高于同期现价GDP年均增长速度4个百分点。我们预计,得益于宏观层面的支持和资本的介入,2012年、2013年文化产业可望继续保持20%以上的增长。文化和科技融合文化产业舞台成为“主角”。多部门联合出台《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提出“促进传统文化产业的优化和升级,重点围绕演艺、工艺美术及新闻出版全产业链等产业发展开展技术创新和应用服务示范,同时促进广播电视网升级换代及新技术推广”等促进文化、科技融合的政策方向;十八大报告更是强调“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在文化消费领域,出现“冰火两重天”的局面:以电影产业为代表的大众文化消费持续强劲,毫不理会经济的“寒意”;而以艺术品拍卖为代表的高端文化产品消费则打了个“寒颤”,未来的发展还有赖于实体经济增长的回暖。2011年,中国电影票房突破131亿元。《“十二五”期间中国电影产业黄金五年发展研究报告》预测,“十二五”期间中国电影票房将突破300亿元,冲击400亿元,到“十二五”末期,中国将成为全球第二大电影市场。已经征求意见一年多的《中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预计在2013年初即可出台。广东省广电局电影管理处处长黄昌宁说,在广播电视这个大领域里面,电影将是国家从法律层面进行扶助的首个产业。在《促进法》的推动下,2013年的电影产业必将有突破性的发展。与大众文化消费的“旺”势相比,高端文化消费明显遇“冷”。业内人士观察,艺术拍品市场减少3至5成,拍卖成交破亿元人民币的藏品近35件,但2012年却屈指可数。展望2013年,因为经济增长不可能快速“回暖”,高端文化产品的消费或将继续“走冷”。湖北省博物院研究员蔡路武认为,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正处在深度调整期,体现为激情回归理性,投资与收藏统一,发展策略调整以及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6. 中国文化产业对经济的影响
1、文化是相对于政治经济而言的人类全部精神活动及其产品.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部分又包括科学技术、语言文字等非意识形态部分.
2、文化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对人产生潜移默化、深远持久的影响,丰富人的精神世界,增强人的精神力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经济、文化是社会生活的是哪个基本领域.其中经济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文化是经济和政治的反应.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
4、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有利于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掌握强大的文化软实力,促进我国的经济的发展,提高国际地位,共建和谐社会. 对文化这个慨念,在不同环境、不同对象,有着许多不同的解释.就经济方面而言,在联合国世界文化与发展世界委员会的报告里,既把文化看成是一系列的活动,如文化产业,又把文化看做是一系列的态度、实践和信念等.
7. 文化产业的定义及其特点
文化产业”是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在《启蒙辩证法》( 1947 年)一书中率先使用的概念。他们特别强调:“文化产业必须和大众文化严格区分开来。文化产业把旧的面熟悉的东西熔铸成一种新的特质。
在其各个分支中,那些适合大众消费的产品,那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消费特性的产品,或多或少地是按计划生产的。某些分支具有相同的结构,或者至少说是彼此互通,它们被置于一个几乎没有差别的系统之中。正是通过技术手段以及经济的和管理的集中化,这一切才有可能实现”。
应该说,文化产业的大规模发展使审美的商品属性昭然若揭,并使审美生产与消费呈现出规模化的效应。
(7)文化产业中的文化产业扩展阅读
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内容包括:
1、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
2、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
3、作为文化产品实物载体或制作(使用、传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4、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8. 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如何。
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会持续的发展,而且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内位所占比值也将会容越来越高,这是社会发展磨知及社会需求决定的。经济瞎枣消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这个有识之士和物质发展逐渐成熟的社会中,文化产业将会得到更快的推动。文化就是经济岩槐,文化就是市场。传统观念中根本无法被称作产业的行当,今天已是世界顶尖级的跨国企业。我国的文化产业的在未来的发展山,还会经历了不断推进的历程。希望采纳,有问题可以追问。
9. 如何理解文化产业中的“消费娱乐性”
在消费形式上,文化产业提供的价值主要是娱乐大众,我们把文化产业的这种特性称为消费娱乐性。人们消费文化产品的主要和直接原因就在于它具有娱乐功能。
10. 文化产业中的文化娱乐业指什么
文化娱乐业,包括下列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活动:
(一)歌舞娱乐场所腔橡塌及其他单项、综合性娱乐场所;
(二)营业性演出活动及利用文化娱乐设施进行的娱乐经营活动;
(三)有赞助或有收入的文化娱乐比赛和文化艺术性展览活动;
(四)国家和本市确定的其他文化娱乐场所及活动。
如: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伍圆所、网吧、游艺游乐如握(如射击、狩猎、跑马、玩游戏机、蹦极跳、卡丁车、热汽球、动力伞、飞镖等)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