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福州市规划“一核心、两新城、三组团、三轴线”各部分所承载的功能是什么
1.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近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
2. 城市发展目标:福州市发展目标为“开放文明、和谐幸福、滨江滨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把福州建成为“经济繁荣的中心城市,生活舒适的宜居城市,环境优美的山水城市,人文和谐的文化名城”。
3. 城市规划区:福州市城市规划区包括福州市区、长乐市、连江县和闽侯县南部11个街道乡镇(白沙镇、甘蔗街道、荆溪镇、鸿尾乡、竹岐乡、上街镇、南屿镇、南通镇、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以及永泰县葛岭镇、塘前乡,罗源县松山镇、碧里乡。规划区面积4792平方公里。
4. 市域人口规模预测:福州市域总人口:2010年711.5万人,规划2015年为800万人,2020年为890万人。:福州市域城镇人口:2010年440.8万人,规划2015年为552万人,2020年为668万人。
5. 城镇化水平预测:福州市城镇化水平:2010年为61.95%,规划2015年为69%,2020年为75%。
6. 市域空间结构:规划福州市域形成“一区两翼、双轴多极”的空间结构。一区:福州中心发展区。两翼:南翼发展区和北翼发展区。“南翼”即福清和平潭,应充分利用丰富的港口资源条件,发展港口工业及其它临海重工业,建设成为福州市乃至全省的重要产业基地。“北翼”即罗源和连江部分地区,应该依托台商投资区扩区的优势、重点发展以能源工业为主的临港工业基地。双轴即沿海发展轴和沿江发展轴。多极:福州市其它经济增长极,“多极”包括永泰县城以及福州西部山区(主要指永泰、闽清、闽侯)的中心镇,永泰县城承担一定区域内服务中心和经济增长极功能。中心镇重点承担镇域及其相邻地区服务中心和产业集聚区功能。
7. 市域产业布局:市域形成罗源湾能源原材料产业基地、马尾—长安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基地、海西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青口汽车产业基地、长乐空港动漫和IT产业基地、长乐汽配纺织产业基地、松下港粮油食品加工产业基地、福清光电等先进制造业产业基地、江阴湾临港产业基地共九大产业基地。
8. 城市性质:福建省省会、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滨江滨海生态园林城市。
9. 城市职能:省会、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交通物流中心、商务商贸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文化教育中心、旅游会展中心。
10. 城市人口规模: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2015年为346万人,2020年为410万人。
11. 城市用地规模:福州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2015年为300平方公里,2020年为378平方公里。
12.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构建“一核心、两新城、三组团、三轴线”的城市空间结构。一核心:鼓楼、台江、晋安区。两新城:南台岛、马尾新城。三组团:包括荆溪组团、上街南屿南通组团、青口组团。三轴线:包括传统城市服务轴、城市东扩发展轴、城市南进发展轴。传统城市服务轴:指沿八一七路、五一五四路一直延伸至南台岛的南北向传统轴线,承担商业服务、行政办公、文化体育等综合服务功能。未来跨越闽江延伸至乌龙江沿岸。城市东扩发展轴:指承接传统城市服务轴向东部滨海延伸的区域发展轴,串联中心区、三江口片区以及长乐城区、滨海新城,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区域服务产业轴。城市南进发展轴:指承接传统城市服务轴向南部延伸的发展轴,串联中心区、上街南屿南通组团,以科技研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主的区域科技发展轴。
13. 空间管制区划:根据资源环境、工程地质和城市安全条件,结合城市可持续发展目标,将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用地划定为禁建区、限建区、已建区和适建区,并加强对四区的空间管制和建设引导。
14. 工业用地布局规划:规划中心城区内集中形成七个产业集聚区。即晋安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马尾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青口汽车产业集聚区、亭江先进制造业集聚区、荆溪先进制造业集聚区、上街南屿南通科技研发产业集聚区、福州西部创意创新产业集聚区。
15. 物流用地规划:规划中心城区内集中形成四个物流中心,即马尾港口物流中心、杜坞物流中心、青口物流中心、南通物流中心。
16. 住房保障与居住用地布局:居住用地按照核心区、新城(南台岛新城、马尾新城)及组团(荆溪、上街南屿南通、青口组团)、轨道沿线地区以及其他地区等四个地区进行布局,分别采取差异化的规划对策。核心区:以存量改造更新为主、增量开发建设为辅,适当疏解鼓楼、台江旧城区居住人口。对旧居住区和城中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和改造,配建适量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新城及组团:在满足产业所需的居住功能的基础上,提升生活配套水平,承担周边区域的居住需求,增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供给。轨道沿线地区:采取高密度开发,鼓励居住与其它适宜功能混合布局。优先提供面向中低阶层的普通商品住房。其他地区:承担本地区就业岗位的居住职能,紧凑布局,集约利用土地。
17. 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市级中心,以八一七路、五一、五四路南北轴线和闽江两岸东西轴线为核心,结合老城历史风貌的保护,保持和发扬传统特色,形成与商务、旅游、休闲相结合的辐射全省的商贸服务中心。新城中心:南台岛新城中心位于南台岛南侧,利用义序机场搬迁建设契机,培育行政办公、商业商务、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职能,优化核心区与南台岛传统城市服务轴的服务能级,成为中心城区向南跨越闽江发展的重要培育中心;马尾新城中心,位于闽江沿岸,承担福州服务沿江功能。整合空间资源,优化城市环境,塑造新城形象,打造高品质的滨江商务办公、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中心。组团中心:荆溪组团中心位于荆溪镇区,提高服务能力,优化城市环境;上街南屿南通组团中心:位于浦上大桥南、湾边大桥以北,结合大学城、科技产业集中区建设,重点建设现代商业设施,完善教育、医疗等公益性服务设施,同时吸引企业总部或区域性分支机构入驻,配套建设商业、文化、体育休闲设施,构筑乌龙江南岸核心服务地区;青口组团中心:位于青口、祥谦镇区,提高服务能力,优化城市环境。
18. 绿地系统结构:按照“两江润城、碧山环城、水链织城、青峰缀城”的规划理念,构筑“一环八楔、两带一网、十一山多园”的绿化体系,形成以点带线,以线连面,“点—线—面”结合的绿化系统。“一环八楔”:中心城区周边青山为屏障,构成福州中心城区外围的绿色生态环。八楔是从周边的绿色生态环沿金牛山、莲花山、金鸡山、鼓山、清凉山、青芝山、旗山、五虎山延伸的八条绿化廊道,形成楔状绿地,渗透入中心城区内部作为城市新城之间的绿带。“两带一网”:以闽江、乌龙江两岸滨江绿带形成贯穿中心城区的两条重要的绿化廊道。同时,结合中心城区内丰富的河网水系,形成沿白马河、晋安河、凤坂河、光明港、大樟溪等河流构建的滨水绿化网络。“十一山多园”:中心城区内的乌山、于山、屏山、高盖山、金鸡山等作为城市主要的山林公园,以西湖公园、温泉公园、金山公园等三十一个主要城市综合性公园构成城市公园绿地主体,形成山园相连。
19.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以“山城合抱、派江吻海”的大山水、大园林空间格局为依托,以“城为中心,江为纽带,山为背景”,整合利用现存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一城八镇(村)、一江一湖、百河润邑、群翠绕城”的名城空间格局。从整体上保护历史城区“一路串两厢”的用地形态和“三山鼎立、二塔对峙、样楼独秀、一线贯串、内水萦绕、襟江带湖”的城市空间格局特色。对历史文化街区3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9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闽清坂东镇、长乐潭头镇二刘村以及闽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和林浦、螺州、阳岐、南屿、青口5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进行保护。
20.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按照构建区域快速运输通道、强化交通枢纽衔接的思路建设沿海快速铁路、沿海铁路货运专线,改造外福铁路,预留平潭至台湾通道、沿海铁路货运线通道;规划沈海高速公路复线(福州至永泰段、罗源至连江段)、京台高速公路(闽清至闽侯段、长乐至平潭段)、福清江阴至机场高速公路、东绕城高速公路及江阴、罗源湾、松下等港区疏港高速公路,预留京台高速公路平潭至台湾通道;实施长乐机场扩建工程,启动义序机场搬迁前期工作。规划期末形成以港口为龙头、机场为门户、铁路与公路运输为骨干、内河航运为辅助的综合运输体系。中心城区强化“中心城区—东部新城—长乐”快速通道,构建“两环十射”进出城快速通道。加强跨闽江及乌龙江通道规划,期末跨江通道将达到29座(含高速),核心区跨闽江平均间距控制在900m左右。规划福泉连接线向东南跨越闽江(乌龙江),加强中心城区与长乐通道控制与预留。建设1号线、2号线、4号线三条线路,期末轨道线网总规模达到80公里以上。建立公交补贴长效机制,保障常规公交设施用地,期末居民全日出行中公共交通(含轨道)出行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21. 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加强水源涵养与保护,加强对重要生态保护区的保护,强化水土流失控制,划定建设限制分区、生态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加强对环境污染的防治规划,将福州市建设成为一个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基本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2. 近期建设目标:到2015年,以“富民强市、和谐宜居”为发展目标,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力争用3~5年努力实现经济发展总量、质量和城市建设水平、管理水平居全省第一,比全省提前三年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努力建设经济实力雄厚、体制机制灵活、生活品质优越、生态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郁的省会中心城市。近期人口和用地规模:至201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为346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00平方公里。
23. 远景展望目标: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使福州市成为结构布局合理、生态环境良好、城市景观优美、各项城市设施完善的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有较强经济竞争力的现代化大都市。远景人口规模:至2030年,中心城区城镇人口规模为550万人。远景用地布局结构:形成“一主、三轴、多新城(组团)”的布局结构。 “一主”是城市核心区,即闽江北岸地区。“三轴”是指福州城市发展的三条主要的发展轴线,分别是城市传统服务轴、城市“东进”发展轴和城市“南拓”发展轴。“多新城(组团)”包括马尾新城、南台岛新城、长乐城区、滨海新城以及中心城区的荆溪、上街南屿南通、青口等其他组团。各新城组团之间由河流、山体以及绿廊自然隔离。
㈡ 请问工业性质用地兼文化创意产业的土地,需要每年上面的项目有一定流水或者多少税收么
工业性质用地和文化创意产业用地,似乎是不会被同时批核的,因为涉及到的标准相差专太大……如果真属的发生,那么也应该以该土地即将立项的性质来讲,当下作为文化创意工地能够争取到更多的国家扶持政策,才能吸引产业企业,才能带动就业和地方税收。国家政策+地方政策+区政策
㈢ 现在做什么行业前景比较好呢
进入新时代,最火的行业肯定是网红直播和视力康复机构:
网络的兴起,我国近视患者人数已达6亿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指出,学生视力不良问题突出,四年级、八年级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分别为36.5%和65.3%。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最新研究报告,目前中国近视患者人数多达6亿。其中我国初高中生和大学生的近视率均已超过七成。我国青少年近视率已高居世界第一。相比之下,美国青少年的近视率约为25%,澳大利亚仅为1.3%,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省份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巨大的护眼需求,必将引领下一个新经济风潮,加盟德致堂,事业更辉煌。
㈣ 高中的内涵发展与集约管理
经过16年的开发建设,杭州开发区已从最初的一片滩涂围垦地发展成为一座初具规模的现代化新城。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发展空间不足,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如何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开发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需要我们及时加以研究和思考。为了破解难题,促进杭州开发区下沙区块和前进工业园区又好又快发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就如何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谈一些想法旦顷。
一、杭州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状况
杭州开发区行政管辖面积104.7平方公里(含部分军区、武警农场、监狱用地),辖下沙、白杨两个街道办事处,国务院批准开发面积为10平方公里。截止2008年底,未达到供地条件的土地仅为28.65公顷,土地开发率已达97.1%。近年来,开发区严格土地资源管理,探索建立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体系,制定了高于全省标准的“双控”指标,严把项目准入关,放宽了容积率和建筑高度,严格控制绿化率和建筑密度,不断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同时积极推进工业用地“腾笼换鸟”,着力挖掘存量土地的利用潜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断提高。
1、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总体较好。从数据分析来看(见附表),截止2008年底,杭州开发区土地开发率、供应率、建成率分别达到97.1%、91.9%、95.9%,土地开发程度较高;工业用地率、高新技术产业用地率分别达到69.2%、27.1%,用地结构模扮陆较优;综合容积率、建筑密度、工业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建筑密度分别达到0.77、25.7%、1.04、35.3%,土地利用强度较大。在用地效益方面,工业用地和高新技术产业用地产出强度分别达到12393万元/公顷、26589万元/公顷,产出效益较好。同时在管理绩效方面,尤其是土地利用监管方面比较到位。杭州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综合评价值为91.2%,总体较好。
2、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仍存在“短板”。从实际情况来看,杭州开发区虽然目前土地开发程度、用地结构状况、利用强度及产出效益等评价指标较好,但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指标相对偏低,工业用地的容积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生产型服务业比例仍然偏低,这些方面有待进一步挖掘企业投资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存量土地需要进一步优用快用。根据测算,杭州开发区内还有未建成土地144.4公顷,占总面积的14.39%。其中,已经供应尚未建成土地36.52公顷,已达到供应条件未供应土地79.23公顷,未达到供地条件的土地28.65公顷,主要分布在出口加工区内。近年来,开发区土地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但这些土地一直未开发,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通过有效措施促进开发建设,做到有地优用、有地快用。
二、面临的形势及经验启示
从宏观和自身情况来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杭州开发区土地要素制约矛盾日益突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也越来越严峻、任务越来越重,主要表现在:
一是严格的土地管理措施使用地环境更加严竣。近年来,针对突出的用地供需矛盾,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及有关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严格土地管理的政策措施,这些非同寻常的措施显示,国家已经把土地作缺纳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土地供应的闸门会把得更紧,各项管理措施会更加严格、更加规范。即使在当前扩内需、保增长的形势下,保障用地的同时,继续坚持强化监管,落实两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严格防止各类违法用地的产生已成为国土部门重中之重的任务。
二是有限的可用土地难以满足建设用地需求。经过前几年的开发建设,杭州开发区下沙区块可开发土地数量极其有限,虽然还有少量工业用地,但主要分布在出口加工区内,受加工区政策等因素限制,开发还有一定难度;新城核心区块虽然基本完成拆迁,但大部分已被农居、社区10%留用地等公共、社会事业项目布置,留有用地已经不多。开发区前进工业园区规划空间40平方公里,但目前90%以上仍为基本农田,调整外移基本农田还有不少困难,用地受到严重制约,加上土地指标紧缺,江东“有地”而不能“快用”,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三是规范的征地程序一定程度上增加征地难度。国家出台的《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征地工作程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无疑会进一步加大征地难度、延长征地时间。而且,当前被征地农民对补偿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征地矛盾,带来不稳定因素。目前,开发区下沙区块已基本完成整体征地拆迁,前进工业园区由于飞地开发、土地权属复杂、征地农民认为区片价格偏低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征地难度较大,影响了开发的速度。
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国内有些地区和城市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做法,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和借鉴。主要有:
1、昆山的经验和做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是全国的典范,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主要做法有:一是坚持以严格的土地利用标准来规范集约用地。按乡镇工业集中区、省级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等不同区域外资项目的投资强度每亩分别不低于40万、50万、60万美元,民资项目不低于250万元/亩。二是兴建标准化厂房并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了八大原创型企业基地,统一建设三层以上的标准厂房,为投资规模在5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项目、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民资项目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容积率达1.3,配套设施共享,改变以往小型企业“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用地局面,大大提高了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三是以政策为导向,提高投资强度和土地利用效率。工业厂房建筑在收取基础实施配套费时,采取对建单层厂房全收、两层厂房减半、三层厂房以上全免的方式,鼓励节约用地。四是采取合理的用地成本促进集约用地。规定工业用地地价不低于12万元/亩,同时还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工业用地招、拍、挂,以地价杆杠强化集约用地。五是积极引导农民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将农村居民新型社区建设与农民动迁安置、村庄整理、小城镇建设和集约用地有机结合,涉及农民宅基地动迁和对零星宅基地整理的,按照“拆一还一”的政策安置到农村居民新型社区。
2、广东的经验和做法。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主要做法有:一是开展“三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工作。研究出台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有关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优化用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二是推进利用低效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保护任务完成。三是制订新增建设用地配置政策。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工作,制订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供地指南,对土地利用绩效高的项目和地区实行用地倾斜政策。四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通过无偿收回、限期开发、异地置换、挂账收地、退地还耕、协议收购或托管等一系列措施,充分盘活使用闲置地,减少新增建设用地。五是加大用地批后监管力度。建立用地批后监管系统,促进土地有效利用,防止土地出现新的闲置和浪费。六是保持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还有苏州工业园区对投资额低于1000万美元的项目推荐进标准厂房,北京经济开发区则要求入区企业每亩投资在67万美元以上、产值在800万元以上、税收在40万元以上,上海闵行开发区不惜倒贴资金动迁了低效企业,嘉兴在全市范围推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等等,这些做法都值得学习和借鉴。
三、对节约集约用地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杭州开发区实现从“建区”向“造城”、从“依江发展”向“跨江发展”战略转变的关键时期,也是开发区加快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阶段,对土地利用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破解资源瓶颈制约难题的根本途径,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开发区土地管理工作的重点,应正确处理好保护土地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坚持正确的指导方针,明确主要目标,抓住工作重点,采取坚决有效措施,确保开发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指导方针上,要充分认识土地资源的有限性,正视自身存在的不足,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和做法,更加有效推进土地集约利用,不断提高土地综合效益。
在工作目标上,要适应耕地保护政策要求,既要有一定的建设用地数量,努力保障重点项目、主导产业等用地需求,确保经济增长,更要全面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使有限的土地指标和土地资源创造出更佳更大的效益。
在工作举措上,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工作机制和体系,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工作常态化。结合省市开展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要求,进一步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研究成立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领导小组,实行土地利用全过程评价考核,完善项目引入决策阶段的用地预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跟踪评价和项目竣工后的验收评价考核,严格把好供地前的预审关和批后监管关。同时,应借鉴昆山、苏州等城市的做法,积极研究制定开发区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相关激励、约束办法。
2、全面梳理存量土地资源,挖掘内涵式开发潜力,进一步鼓励建设项目拓展地上和地下空间,破解工业发展空间不足的矛盾。根据评价分析,当前开发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和产出强度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园区综合容积率、建筑密度、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和工业用地建筑密度等也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下一步,一方面要认真落实“一调两宽两严”方针,适当调整规划指标和功能布局,继续鼓励企业利用闲置厂房、预留用地及改扩建等方式进行增资扩产,提高存量土地综合效益;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更新土地观念,提高对立体空间资源的认识,在保障人防、城市公共安全设施和消防要求的同时,充分利用地下市政及重大设施等的建设,进行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和利用。如结合地铁工程建设,以枢纽站为核心,加强周边各类相关设施的互联互通,形成与地上密切衔接,以交通功能为主导,集商业、休闲、民防等功能为一体的地下综合公共活动空间。
3、进一步探索“腾笼换鸟”的途径、管理办法和措施,为挖掘内涵式土地开发潜力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开发区不同于一般的城市,其中一项重要功能是产业集聚,应该具有更强的流动性。对一些长期闲置、濒临倒闭、产业转移等企业和用地,通过无偿收回、限期开发、异地置换、协议收购等一系列措施,积极盘活低效利用土地,引进新的项目或调整土地用途,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下一步,应借鉴昆山、上海、广东的做法,建立健全“腾笼换鸟”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资产经营公司、土地整理中心等主体作用,继续推进“腾笼换鸟”,努力挖掘内涵式土地开发潜力,始终保持开发区集聚辐射功能的生机和活力。
4、正确对待扩展能力,对于已达到供地条件而未供应土地和未达到供地条件的土地做适当保留。在开发区基本建成的情况下,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保留部分尚未开发的土地有利于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未供应土地和未达到供地条件的土地大部分都在出口加工区。一方面,要继续推进出口加工区功能叠加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盘活区内存量土地,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应适当预留一定的发展用地,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建设一批标准厂房,引导中小项目向标准厂房集中,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
5、在总结下沙土地利用和管理经验基础上,大力推进江东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前进工业园区40平方公里是杭州开发区在江东的空间拓展区域,目前正处于启动开发阶段,具有较好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基础和条件。总结下沙经验并借鉴其他城市做法,园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一要把好规划关。根据区块定位,科学合理布局产业、公建配套等各类用地,认真落实“一调两宽两严”方针。二要把好准入关。建立健全招商项目联审制度,严格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设容积率、投入及产出等准入评审,严把项目质量关,避免走占地大、消耗高、污染重、效益低的粗放式发展路子。规划建设一批标准厂房或孵化器,积极引导中小项目租用工业厂房或进入孵化器发展。三要把好监管关。会同规划等部门,严格把好供地前的预审关、分批次供地环节关、批后监管关,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同时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环境,提升土地开发价值,要有效执行土地招拍挂制度,合理控制出让土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
附表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总体评价表
目标
权重值
子目标
权重值
指标
权重值
现状值
理想值
指标集约度分值
子目标集约度分值
目标集约度分值
集约度综合分值
土地利用状况
0.43
土地开发程度
0.3
土地开发率
0.32
97.1%
100%
97.1%
95.0%
97.1%
91.2%
土地供应率
0.32
91.9%
100%
91.9%
土地建成率
0.36
95.9%
100%
95.9%
用地结构状况
0.25
工业用地率
0.58
69.2%
70%
98.9%
99.4%
高新技术产业
用地率
0.42
27.1%
25%
100%
土地利用强度
0.45
综合容积率
0.26
0.77
0.8
96.3%
97.2%
建筑密度
0.22
25.7%
28%
91.8%
工业用地综合
容积率
0.28
1.04
1.0
100%
工业用地建筑
密度
0.24
35.3%
35%
100%
用地效益
0.36
工业用地投入产出效益
1.0
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
0.36
3194.1万元/公顷
4590万元/公顷
69.6%
86.1%
86.1%
工业用地产出
强度
0.36
12393万元/公顷
13500万元/公顷
91.8%
高新技术产业用地产出强度
0.28
26589万元/公顷
25000万元/公顷
100%
管理绩效
0.21
土地利用监管绩效
0.54
到期项目用地处置率
0.47
-(100%)
100%
100%
100%
87.8%
闲置土地处置率
0.53
-(100)%
100%
100%
土地供应市场化程度
0.46
土地有偿使用率
0.54
73.9%
75%
98.5%
73.4%
土地招拍挂率
0.46
2.2%
5%
44%
㈤ 海南对于扶持文化产业的用地方面有哪些政策啊
海南对于发展文化产业的支持政策出台的还是比较早的,我在网上看到了有关这个文件的内容,在用地方面应该是优先使用,比如在一个市县的某个地方审批下来的地不够,可以在其他地方补齐。另外在土地出让金方面也有比较宽松的政策,可以缓交或者分期交齐就行。总之,对于重点文化产业的发展不仅仅在土地方面有好的政策,而且在资金、人才、市场准入等方面都有不错的政策。建议你可以咨询一下海大源吧,海大源是比较好的咨询公司,很擅长制作可研报告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对于政策的解读也是很在行的。你们公司要是写这个文化产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话,海大源就行,我们前段时间就请海大源做得温泉养生项目的可研,挺不错的。
㈥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第二章 总体规划
第十条 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第十一条 总体规划是指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区县城乡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特定功能区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一般由辖区规划和城区或者镇区规划组成。
编制总体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纲要、总体规划方案阶段。
第十二条 编制总体规划前,应当首先进行下列专题研究:
(一)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即总结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各项调控内容,包括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的落实情况;
(二)城市发展定位,即根据城市区位、资源环境状况、现状发展水平以及国家的政策要求,科学分析研究城市发展方向、途径和功能;
(三)人口规模及空间分布,即根据现状人口规模以及城市化发展水平,分析影响人口规模的因素,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采用多种方法综合预测未来的人口规模以及构成;
(四)各类建设用地需求,即根据预测的人口规模和城市发展目标,结合国家的城市用地指标,研究各类建设用地的需求和比例;
(五)生态环境保护,即分析本辖区的生态资源状况、发展条件,研究本辖区的生态格局,制定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
(六)城市特色,即分析本辖区的各种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及其发展优势,挖掘、整理体现本辖区的城市特点和特征,提出城市特色营造的途径和方法;
(七)其他专题研究。
编制滨海新区或者区县总体规划前,还应当开展空间发展战略研究。
第十三条 总体规划纲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明确城市或者镇规划区范围;
(二)原则确定城市性质、功能和发展目标;
(三)预测本辖区内总人口以及城镇化水平,原则确定各级城镇的功能分工、规模和空间布局,以及村庄居民点的发展方向和布局;
(四)原则确定本辖区内一、二、三产业发展目标及空间布局;
(五)原则确定本辖区重大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发展策略及空间布局,并与周边地区相协调;
(六)原则确定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特色营造的目标和要求;
(七)研究并提出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原则确定禁止建设区、控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协调建设区的范围,提出红线、绿线、黑线、蓝线、紫线、黄线等规划控制线要求;
(八)原则确定城区或者镇区空间增长边界和用地布局。
第十四条 辖区规划包括下列内容:
(一)制定本辖区与相邻区域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策略与措施;
(二)制定服务于本辖区整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
(三)确定本辖区发展方向、总人口以及城镇化水平,制定总体布局方案,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功能分工和建设用地规模;
(四)确定本辖区内重点发展城镇的发展定位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
(五)按一、二、三产业分别确定城乡产业发展模式和空间布局;
(六)提出生态环境、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划定禁止建设区、控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协调建设区,确定相应的管理原则和措施;
(七)确定本辖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确定城乡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原则、目标和标准,原则确定本辖区通讯、能源、供水、排水、中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布局,提出集约、节约利用资源、能源的方法;
(八)划定规划控制线的控制范围,包括重要防护绿地和大型公共绿地的控制范围、重要的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范围、重要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重大基础设施的用地控制范围、公路和城市道路用地控制范围、铁路和轨道交通线路用地控制范围;
(九)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第十五条 城区或者镇区规划包括下列内容:
(一)确定城镇性质、功能和发展目标;
(二)确定人口规模,并对人口的素质与结构优化以及人口布局引导等方面内容提出指导性原则;
(三)确定用地规模,划定规划区域范围;
(四)确定规划区域内村庄发展与控制的原则、措施;
(五)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他用地;
(六)划定城镇建设用地范围;
(七)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土地使用性质和居住人口分布,用地分类划分以中类为主、小类为辅,并列出用地平衡表以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
(八)确定各级公共服务中心的位置、规模布局、用地范围和控制原则;
(九)确定产业发展目标与产业布局,提出产业发展的限制和引导措施,提出引导就业策略;
(十)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城市干道的走向、宽度、主要交叉口、广场、公交站场、交通枢纽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和规模,确定轨道交通线路和用地控制范围,确定主要停车场规模与布局,确定对外交通设施的用地控制范围;
(十一)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以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范围,划定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范围,确定岸线使用原则,提出空间形态保护要求;
(十二)确定历史文化保护以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范围和控制范围,确定特色风貌保护的范围、具体内容、重点区域以及保护措施;
(十三)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用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普通商品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和标准,确定划入城区或者镇区的村民居民点住区建设或者改造标准;
(十四)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以及重大市政设施位置和控制范围;
(十五)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十六)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防疫、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并确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策略;
(十七)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十八)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十九)制定总体城市设计引导策略,确定城镇风貌定位,确定建筑高度分区、建筑密度分区、城镇天际线、城镇重要界面、景观轴线、景观节点、文化体系等重要总体城市设计内容的设计原则与总体布局;
(二十)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第十六条 总体规划包括下列强制性内容:
(一)规划区范围;
(二)划定禁止建设区、控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协调建设区,明确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三)确定各类城镇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镇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地下空间开发布局,并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四)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干道系统网络、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布局和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五)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七)防灾工程,包括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抗震设防、应急避难场所,消防疏散通道,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要求;
(八)城镇空间增长边界;
(九)规划控制线的控制范围。
第十七条 总体规划成果应当包括文本、图纸和附件。
总体规划图纸一般应当包括区域位置图、区域发展分析图、综合交通及重大基础设施现状图、用地现状图、人口分布现状图、空间结构图(城乡结构图)、城镇体系规划图、空间管制区划图、工程地质评价图、用地布局规划图、产业布局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综合交通设施规划图、各类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各类防灾与公共安全设施规划图、历史文化资源分布图及保护规划图、绿化生态系统规划图、环卫设施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图、自然保护区规划图、水源保护规划图等。
总体规划主要图纸比例一般为1︰5000至1︰100000;重点地区规划图纸根据规划层次的不同,比例为1︰2000至1︰10000。
附件应当包括规划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和各方面意见以及采纳情况说明等内容。
㈦ 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
1、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
按照资源和生态保护、文物安全、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加快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旅游项目,各地应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或收回手续,积极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加大旅游扶贫用地保障。
2、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
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对复垦利用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各地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支持政策,吸引社会投资,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
3、依法实行用地分类管理制度
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由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主体与土地权利人依法协调种植、养殖、管护与旅游经营关系。
4、多方式供应建设用地
旅游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中,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用途混合且包括经营性用途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其中影视城、仿古城等人造景观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娱乐康体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土地供应方式、价格、使用年限依法按旅游用地确定。
景区内建设亭、台、栈道、厕所、步道、索道缆车等设施用地,可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其他建设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参照公园用途办理土地供应手续。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
5、加大旅游厕所用地保障力度
要高度重视旅游厕所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文明窗口地位和基本公共服务作用。新建、改建旅游厕所及相关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可在2018年前由旅游厕所建设单位集中申请,按照法定报批程序集中统一办理用地手续,各地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粪便处理设施,可以划拨方式供应。支持在其他项目中配套建设旅游厕所,可在供应其他项目建设用地时,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使用条件,土地供应后,由相关权利人依法明确旅游厕所产权关系。
二、明确旅游新业态用地政策
1、引导乡村旅游规范发展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乡和村庄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管理办法,城镇和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支持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建设旅游设施。
2、促进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有序发展
按照“市场导向、科学布局、合理开发、绿色运营”原则,加快制定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新建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用地,应当满足符合相关规划、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完备、建筑材料环保、建筑风格色彩与当地自然人文环境协调等条件。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土地用途按旅馆用地管理,按旅游用地确定供应底价、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
3、支持邮轮、游艇旅游优化发展
新建邮轮、游艇码头用地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邮轮、游艇码头用地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现有码头增设邮轮、游艇停泊功能的,可保持现有土地权利类型不变;利用现有码头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4、促进文化、研学旅游发展
利用现有文化遗产、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文化、研学旅游活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上述机构土地权利人利用现有房产兴办住宿、餐饮等旅游接待设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变;土地权利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
(7)文化产业用地性质扩展阅读
加强旅游业用地服务监管的政策:
1、做好确权登记服务
各地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要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减少办证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质量,积极做好旅游业发展用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明晰产权、保护权益,为旅游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产权保障和融资条件。
2、建立部门共同监管机制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和使用管理应同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及其他相关区域保护发展建设等规划,不符合的,不得批准用地和供地。
新供旅游项目用地,将环保设施建设、建筑材料使用、建筑风格协调等要求纳入土地供应前置条件的,提出条件的政府部门应与土地使用权取得者签订相关建设活动协议书,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要及时总结旅游产业用地利用实践情况,积极开展旅游产业用地重大问题研究和探索创新。
3、严格旅游业用地供应和利用监管
严格旅游相关农用地、未利用地用途管制,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为建设用地的,依法追究责任。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规范土地供应行为,以协议方式供应土地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严格旅游项目配套商品住宅管理,因旅游项目配套安排商品住宅要求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不得批准。严格相关旅游设施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土地供应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整宗或部分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宅等其他经营项目的,应由政府收回,重新依法供应。
㈧ 征集文化产业用地多少钱一亩
征地的标准每个地方都不一样。
这个是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来确定。
㈨ 文化产业园用地性质应为什么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㈩ 文化产业园地块属什么用地性质,代码是什么
属于高等学校用地,用地代码是C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