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简述中央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原则和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文化产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坚持以发展为主题,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途径,壮大产业规模,提高产业质量,提升产业效益;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创新文化生产、传播、流通、消费方式,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⑵ 对于发展我国文化产业,你有何好的建议
一、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发挥文化产业对于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战略枢纽作用“十五”期间,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受到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发展速度并没有提高,这种情况在“十一五”期间有望扭转。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预测,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可能大大提前,2015年提前实现小康,到2020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准。我国人均消费到2020年将可能实现年均10.8%的增长,新的消费高峰就要来临,文化消费将真正成为拉动消费结构升级的主力军。这两年来已经出现了以住房和汽车消费为代表的消费升级,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已由投资拉动转变为消费拉动,下一轮消费升级的带动性项目将是教育、医疗、旅游、电信、信息和家庭娱乐商品等。此外,“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加强对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制约居民消费支出的因素将进一步得到解除,消费升级的速度将会更快。宏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动向充分说明,以文化产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对于促进增长方式的转变、调整经济结构、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枢纽性作用。我们应该加快改革步伐,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的重大举措尽早地启动新一轮文化产业发展的高增长周期。建议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制订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为未来五到十年的发展描绘出蓝图。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形成新的产业格局和市场格局2006年是文化体制改革在全国推开的第一年,体制改革的效应将开始全面释放,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2003年以来,试点地区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体制改革目标模式已经基本清晰。可以预见,存量领域国有文化资产之间兼并、重组、整合的速度将加快,迅速产生一批跨行业、跨媒体、具有品牌竞争力和战略投资力的产业集团,大大提高我国文化市场的集中度,使“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浮出水面。新型的文化产业格局将有利于政府对文化产业实施基于市场的内容监管,推动“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文化市场格局”的形成。我国文化管理体制将融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统一框架,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将全面融入国民经济的统一市场。文化体制改革是解放文化生产力,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谐发展,走向现代国家的一场革命。建议吸取经济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组成多部门参与的文化体制改革指导机构,开展全面调研,制定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三、统一和规范市场,推动文化产业全面发展经过“十五”期间文化产业的发展,目前文化产品和服务比较丰富,人民群众自主消费文化产品的权利基本得到落实,但是自主生产文化产品的权利还没有得到充分落实。具体表现为:产品市场已经形成,要素市场还没有统一(投融资体制改革还在破题阶段);不同所有制之间,增量领域和存量领域之间还存在壁垒。随着“十一五”规划对于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的明确,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系正在积极推进,国有文化企业中现代企业制度正在逐渐建立,股份化过程将逐步实现,投融资市场将形成,统一规范的文化产业要素市场将真正建立起来。国有和民营文化资本在统一市场体系中并轨是不可避免的趋势,这有利于我国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可能成为下一阶段的重要特点。在国有文化机构不能迅速松绑的情况下,民间资本挟技术与资金双重优势异军突起是不可避免的。从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看,“增量改革”在体制转型的特定阶段必不可免。就目前而言,开放市场、鼓励非公经济发展已经成为在文化领域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的重点,具有明显的促进改革的积极作用。活跃民间投资将提高体制内闲置资源要素的价值,并提高延迟改革的“机会成本”,使得国有文化单位改革产生“内生动力”,并使加快改革以“盘活存量资源”更为容易。“十五”以来我们一直实行以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市场开放的战略,“十一五”期间应该转变为以全面开放和构建文化市场推动产业发展的新阶段。四、关注技术进步,在文化产业结构重组中实现体制和机制创新2006年文化产业的结构变化将可能由技术和资本唱主角。由于技术进步,宽带和移动通讯技术的历史性结合已经实现,广电和电信统一的技术平台和商业平台正在出现,商业模式趋于成熟,资本市场再度活跃,新兴文化产业将出现爆发式增长局面,打破广电和电信分业经营的格局,推动文化产业的产业结构和链条发生历史性的重组,对文化体制改革产生巨大压力。在这个意义上说,十六届五中全会在“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的“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的建议具有重大意义。新兴文化产业领域历史包袱较少,将成为新型的传媒监管体制的试验场所,从而与体制内文化体制改革遥相呼应。我们应该抓住文化体制改革全面展开的历史性契机,最大限度地放开市场准入,统一体制性环境和政策性环境,将发展压力转化为发展动力。建议有关部门抓住数字电视、网络电视、以及下一代互联网的发展的历史机遇,革除束缚国有文化资本发展壮大的体制性障碍,主导终端消费市场的整合,抓住这一契机,走向新的发展阶段。五、加强区域协调,寻求产业发展新机遇为了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国家将区域协调发展列为“十一五”规划的重点。2005年以来,各地都在积极制订“十一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的经济、社会现代化呈现一种从东到西、从城市到农村逐步展开的分梯度非均衡发展态势。处在经济、文化发展历史逻辑的不同阶段上的各个地区,应该在差别竞争的基础上,加强整合与合作。沿海发达地区,特别是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发展程度较高,已经处在与全球化最前沿领域“接轨”状态,可以制定“外向型发展战略”,着眼于尽快成为全球性文化产业竞争的“一极”,并带动中西部文化产业走向国际市场;如果进一步对近年来两岸四地文化产业的发展与互动的新态势在战略和政策层面予以关注和鼓励,将有效推动中华文化在东亚以至于全球文化产业竞争中占领先机。中西部地区发展程度较低,应该在政府主导下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市场建设,整理文化资源,找造文化品牌,开发特色文化产业。从全局着眼,我国文化产业东部实力强大而西部资源丰富,因此,产业发展的龙头在东部,但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西部。无论在东部还是中西部,文化产业都将成为下一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心。东部发达地区已经到了积极发展文化产业以替代传统产业的阶段,中西部地区也应该将文化产业发展纳入经济结构调整的整体战略,作为“新兴工业化道路”的一种重要选择。中西部地区是我国文化资源的富集地区,文化产业符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特点,如果成功替代传统产业,将改写中西部地区现代化的发展逻辑和路径。六、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发展新局面“十一五”期间将成为我国农村文化建设的转折时期。2005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对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进行了全面阐述。我们应该认识到,现阶段我国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消费极不平衡,既有所发展又极为不足;广大农村文化市场的发育极不平衡,既有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消费需求不能满足的问题,又有基本文化权益不能保障的问题。对此,我们既需要加大政府投入,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克服市场失灵,实现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又需要积极培育市场机制,发展文化产业,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改革体制,转换机制,将文化建设转移到新的体制基础上来。
⑶ 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东莞市认真贯彻落实省部委的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会议精神,对今年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结合实际提出了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建议。东莞市继续以SQ产业和制造业为主导,多种产业并行共存的发展模式。其中文化产业是今年发展的重点,以加快相关企业转型和其他产业的横向拓展为先机,着重攻克东莞SQ服务行业转型为文化输出产业的屏障,制造良好氛围,巩固原有服务产业,加速转型发展SQ文化产业,让劳动力、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和资金来东莞安家落户,所以我们要抓住机遇求发展;高举发展经济大旗和第服务为民大旗,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早日实现东莞文化输出大市,解决中国这发面多靠进口、走私、偷拍等的空白,真正实现东莞SQ专业化、产业化大市。
⑷ 求对当前文化事业以及文化产业发展的看法
提纲
1 对于国外来说,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就意味着又为国家安全增加了一层强筋的保护层。本国文化产业的崛起,可以抵挡外国文化对本国传统以及新兴文化的侵袭。
2 对国内来说,文化产业的发展,可以直接或间接提高国民素养,增加就业人数,加强国民的文化保护意识和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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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推进文化产业发展
随着10月18日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于任何行业实现大发展所需要的三个必要条件——政策导向、资本驱动和消费需求,文化产业目前均已基本具备。
与近期二级市场文化传媒板块逆势上涨相应,在一级市场,先知先觉的PE/VC也明确看好文化传媒产业。在10月20日清科举行的第二届高成长企业CEO峰会上,多家创投均表示开始重点关注文化产业的投资机会。同时,多家PE/VC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怎样更好实现两者真正的亲密接触实现双赢,在目前的国情体制下,仍是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体制改革酝酿投资大机会
10月18日在京闭幕的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文化部部长蔡武在京就该文件向媒体进行政策解读时表示,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总体速度较快,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步提高。2004年至2010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速度超过23%,2010年全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突破了1.1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78%,一些省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超过5%,已经成为当地的支柱性产业。按照平均增速估算,2016年我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达到5%,在全国范围内可以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
回看中国三十余年改革开放的历史,每一次体制改革总会给资本带来巨大的机会。纪源资本管理合伙人卓福民认为,VC/PE更应该关注大的投资机会,而大的投资机会往往源自制度改革“红利”。比如,过去十多年来,房地产的火爆得利于取消福利分房这一制度改革。“体制一动,基本上地动山摇,各种机会随之出现。”
毫无疑问,十七届六中全会全面部署文化体制改革、力推文化产业激励,将促进国内文化大行业的发展;同时,也给VC/PE带来新的投资风向标和契机。
⑹ 如何推进文化产业发展
主要是看个人,没有好不好,只有适合不适合。花木兰去当兵当然好啦,林黛玉内去就杯具了,虽然这两容个人都很优秀,但不是同一类型,结果也刚好相反。说实在的,对于普通女孩来说,当兵不好。再者,问这个问题前,应该掂量下自己,能当上女兵吗?平民家庭的女孩是当不上女兵的,当女兵需要有很强的关系背景和金钱。
⑺ 从政治生活角度,提出政府解决文化产业存在的问题的建议
新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三个阶段
文化产业在我国的兴起与发展,主要是新时期以后的事情。回顾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历史进程,可以看到我国新时期的文化产业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78-1988年。文化市场出现并逐步得到认可,文化产业在艰难困苦中萌生并缓慢发展;第二阶段,1989-1998年,文化产业浮出水面,在艰难前行中得到社会认可。总体上来说,在文化与经济的关系上,是“文化搭台、经贸唱戏”,文化只是经济发展的配角;第三阶段,1999-2007年,文化产业取得重大发展。
2000年,在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第一次在中央正式文件中正式使用了“文化产业”这一概念,要求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任务和要求,标志着我国对于文化产业的承认和对其地位的认可,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1年,发展文化产业被列入国家“十五”规划,文化产业从此成为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用专章论述了文化建设,指出要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完善文化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2004年,在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提出了中国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时代要求。
在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及2006年通过的国家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纲要中,都有发展文化产业的内容。2007年,十七大报告又多次提到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使其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贡献。
在文化产业发展的这第三个10年当中,文化产业观念深入人心。文化的产业功能、经济属性得到普遍认可,文化不再是经济发展的楼梯和舞台,而成了经济发展的主角之一,“文化搭台,文化唱戏”,文化经济、文化产业本身就是目的。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第一,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尚未建立,制约了文化产业的正常发展。
成熟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包括文化产品市场、文化服务市场、文化要素市场。建立并完善我国的文化市场体系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文化市场是文化产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的文化市场能够促进各类文化产品和市场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拓展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
当前我国文化市场的发育还不够完善,文化产品市场、文化服务市场不够发达,文化要素市场的发展就更为滞后,例如,资金市场、设施市场、人才劳务市场、中介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急需建设和发展。这种状况无疑阻碍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流通,限制了我国文化市场、文化产业的深入发展。
第二,丰富的文化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
我国有极为丰富的文化资源,历史文化资源方面,重要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不胜枚举;民族文化资源方面,56个民族的民族文化资源多姿多彩,极为丰富;现代文化资源方面,在20世纪,中国在政治上经历了帝制、总统制、共和制,在经济上发生了从小农经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巨大转型,在文化上则是各种社会思潮、思想流派异彩纷呈。但是这些丰富的文化资源很少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流传久远的《花木兰》故事,让许多人熟视无睹,但在被好莱坞加工成动画片后,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票房丰收。中华民族五千年来形成的深厚文化积累、多样文化形态,是怎么估计也不过分的宝贵文化资源。如何通过发展文化产业等途径,把我国令人称羡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文化产业优势,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第三,文化产业法规建设滞后。
早在1993年,就有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建议制定文化市场管理法,以解决当时存在的文化管理跟不上,文化市场立法滞后的问题。但由于部门利益纷争、职能严重交叉等原因,文化市场管理法至今尚未形成。当前,根据以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以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要尽早推出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法律法规,使文化产业在发展在法律层面得到保障。例如,可以出台“文化产业促进法”、“文化产业振兴与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四,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着体制不顺、管理不畅等问题。
只有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思路,以及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大部制改革尝试中,考虑组建统筹管理我国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的机构或部门,集中力量推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壮大。既可以考虑对现行的宣传文化部门设置体制进行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组合,形成一个整合现有各部门与文化产业发展有关的职权和职能的新的综合性部门。如果组成一个负责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大部”的条件还有待进一步成熟的话,现阶段至少也要建立一种部际联系会议制度,尽可能有效整合各部门的力量来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⑻ 对文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怎么写
一、高度重视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一)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是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一项具体任务,是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和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战略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意见支持的小微文化企业,是指演艺业、娱乐业、动漫业、游戏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品业、工艺美术业、文化会展业、创意设计业、网络文化业、数字文化服务业等行业及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企业中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要充分认识发展小微文化企业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有利于提高小微文化企业创新能力、扩大发展规模、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解放文化生产力,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
二、增强创新发展能力
(二)培育企业发展优势。指导小微文化企业以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文化需求为导向,以创意创新为驱动,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在开展特色经营、创新产品特色和服务、提升原创水平和科技含量等方面形成竞争优势。制定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政策的配套措施,支持小微文化企业拓展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体育和特色农业等产业的融合发展空间。
(三)激发企业创新意识。鼓励小微文化企业把握传统文化与现代元素结合、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发展趋势,催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服务。加快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为企业提升文化创意成果转化和市场化运用水平创造条件。加强文化品牌建设,促进小微文化企业向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小微文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
(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通过业务培训、树立典型、总结模式、推广经验等形式,帮助和引导小微文化企业建立与发展阶段和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手段,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发展活力。鼓励小微文化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拓展经营领域,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推动文化行业标准化建设,制定并推广一批文化产品、服务、管理等标准,支持小微文化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支持创业服务机构、管理咨询机构面向小微文化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三、打造良好发展环境
(五)优化文化市场环境。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小微文化企业。简化和减少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查询、办理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的便利程度。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引导小微文化企业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经营。健全12318文化市场举报体系,畅通维权投诉渠道,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切实保护小微文化企业合法权益。
(六)推进创业载体建设。引导现有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创新运营管理模式,提升服务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水平,将服务效果作为认定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试验园区的一项重要条件。支持合理利用闲置厂房、场地和废弃工业设施等,将其改造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创业辅导服务功能,运作规范、业绩突出的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基地。对小微文化企业自发集聚形成的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加强规范和引导,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相应配套服务,改善企业集聚发展环境。鼓励互联网创业平台、交易平台等新兴创业载体的发展,拓宽小微文化企业的互联网创业发展渠道。实施“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扶持计划”,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微文化企业和孵化效果显着的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发展载体。
(七)加快人才培育步伐。将小微文化企业培训工作纳入“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扶持范围,加强对小微文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培养。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小微文化企业创业载体和社会教育服务机构对小微文化企业经营者和创业者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推进网络课堂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扩大小微文化企业培训工作覆盖范围。打破文化人才职称评定的体制壁垒,逐步建立面向社会文化艺术人才开放的职称评定制度。实施“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适应创业创意人才成果转化、市场推广的需要,运用市场化办法,体现普惠性原则,通过合适的平台,加大资金投入、提供展示机会、扩大品牌影响,促进创意成果转化和创业团队孵化。
(八)拓展企业营销途径。鼓励各类文化产业展会、中小企业展会、电子商务平台等面向小微文化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政府部门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文化展览展销活动,在名额、费用等方面可向小微文化企业适当倾斜。培育一批服务小微文化企业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经纪、代理机构。充分发挥驻外使领馆文化处(组)、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等的作用,帮助小微文化企业了解和分析海外文化市场动态、建立和拓展海外营销网络。研究制定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扶持措施,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开拓国际文化市场。
(九)鼓励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小微文化企业根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制定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具体措施。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小微文化企业及小微文化企业份额达到30%的联合体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投标产品和服务,可在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规定范围内按较高标准执行。
四、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巩固和深化文化行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文化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开展小微文化企业财务咨询、项目对接、贷前辅导等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小微文化企业特点的保险险种,探索开展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业务。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提升小微文化企业金融服务的便捷化、规模化、个性化水平。鼓励各级政府搭建的中小融资担保平台为小微文化企业提供担保。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提升面向小微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规模与水平。
(十一)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大力推广小微文化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短期融资券和行业集优债券等。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为小微文化企业融资提供相关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微文化企业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进行股权融资。积极引导各类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小微文化企业。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基础上,鼓励文化产权交易场所为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提供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文化金融服务中心为小微文化企业提供中介服务。
五、完善财税支持政策
(十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示范作用,着力改善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发展。加大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和落实项目补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措施,实现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与企业需求的有机衔接。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在项目实施中更多运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文化金融扶持计划”给予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加强对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促进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和实施小微文化企业孵化培育专项计划,并探索建立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十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以及免征部分小微文化企业文化事业建设费、部分艺术品进口关税减免等各项已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有序推进动漫企业认定工作,落实支持动漫企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完善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结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逐步将文化服务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构建公共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不断丰富信息发布、政策查询、融资指导、人才培训等服务内容。加快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政策指导、信息交流、项目与产品查询等公共服务。继续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开发面向小微文化企业的特色专业服务产品,发挥平台网络辐射作用,逐步提高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支持建立小微文化企业服务台,符合条件的可作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予以重点培育。积极开展小微文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并对信用好的小微文化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十五)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鼓励文化行业协会、商会吸收小微文化企业入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小微文化企业权益。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与各类小微文化企业载体在发展规划、信息交流、市场推介、创意转化、投资融资、人才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加强对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
(十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合作,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广泛报道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形势和扶持政策,深入挖掘和宣传成功企业的典型经验,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精神,形成有利于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和发展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坚定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信心
(十七)强化指导协调机制。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将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落实,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和文化建设的整体工作部署中。充分发挥本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文化行政部门纳入领导小组,做好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形成政策叠加优势。加强对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调查研究,逐步建立对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情况定期抽样调查和常态化监测分析机制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抓紧研究制订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