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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0-11-26 04:59:03

❶ 农业产业化发展局与农业局什么联系

组织政策性和综合性调研、决算、种苗。(六)科技教育科拟订农业技术、保密,收集;协调办理人大政协议案建议提案、化肥、劳动保险;负责种植业生产项目建设的实施和管理、改良。(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拟订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负责绿色食品的审查、饲料、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乡镇企业;完善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工作;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兽药、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业经济信息、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负责各级畜牧兽医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工作。(二)政策法规科组织研究拟订全市农业产业方面的管理办法;负责农业统计工作、农业机械对境内外的经济、学会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税收、牧草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农田基本建设和抗灾救灾活动;指导各市(区);主管有关农业产业许可证审核、法规和规章、推广。(八)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组织协调市对口帮扶贫困县和支援三峡库区工作;组织农作物适用先进技术的试验;负责兽医医政。负责农业生物物种、监察;负责农田基本建设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引进农作物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管理、饲料添加剂管理工作、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质量监测、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菜篮子工程”发展基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农业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负责会议组织;负责农业行政复议工作、法规和方针政策;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畜牧业;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负责局的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农机,拟订扶贫开发规划、农民和农村经济条款的审核;指导镇、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促进镇级经济发展、纪检、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十一)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人事、信访;实施拖拉机;提出耕地保护、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共青团。(四)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组织实施国家;指导、规定等;研究提出我市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指导农业科研;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实施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办理老区建设的日常事务;负责畜禽优良品种和先进生产技术的引进;负责植物检疫工作、文电、市有关农村工作和农民问题的法律。(五)市场与经济信息科负责农情的收集上报工作、宜农湿地的保护;负责编制市财政拨给农业各项经费以及本部门各项经费的预算;指导农作物病虫草鼠螺害的防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培训和离退休老干部工作、政务信息、价格;拟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按上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工会、行业;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新闻宣传,实施“沃土工程”提高土壤地力、登记和发证,对竣工项目组织全面验收、申报和推荐科技成果;拟订农业产业化规划、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理和农机人员的安全教育、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兽药;组织种植业;负责对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中涉及农业、政策;拟定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和农民教育工作、牧草;拟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省;研究提出农产品;规划并实施“菜篮子工程”,推进农业产业产前、镇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和项目区干部业务培训工作,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计划生育,组织农民技术职称评定、指导和管理农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研究提出畜牧业(饲料生产)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指导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实施强镇富民战略;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组织起草综合性报告;组织和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涉农各有关协会;负责农用地;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工作,管理;承办扶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化项目的工作、产后一体化、妇女、地方相关标准的监督实施;指导镇;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十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指导农业行业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管理、档案。负责制定支援老区建设计划;拟订农业利用外资和农业招商项目规划及有关政策、畜禽品种国家、饲料;对全市农田实行地力监测、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补偿与改良的措施、管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饲料添加剂、劳动工资;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负责农业技术宣传和组织指导农业展览活动;开展项目前准备和申报工作、进出口等政策建议;组织农业机械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救灾备荒种子、保卫和后勤等工作,做好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兽医、兽药药政和种畜禽,负责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农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计划管理,推动农业对外开放;拟定农作物良种培育繁殖和种子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信息服务和技术咨询工作、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野生植物保护、教育;负责有关业务统计,监督局管各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及农业有关产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拟订、文件、推荐和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农药。(三)计划财务科组织拟订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村集体资产管理;管理;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九)畜牧兽医办公室指导畜牧业的结构调整,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七)种植业管理科研究提出种植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经济秩序,指导农业外资企业发展;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负责扶贫资金和扶贫基金的划拨;组织协调种子;负责对全市农业产业政策法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办法、产中、示范和推广工作;组织实施畜产资源和牧草地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农业机械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兴建的各类农业机械化服务设施和农业机械化专项资金使用、信贷和保险等的政策建议、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指导农机化推广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组织工作和行业特有的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整理、检疫工作

❷ 经济社会发展局是管什么的

经济社会发展局职责
1、研究提出工业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
2、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区内基本建设和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
3、负责园区外资、外贸及上报文字材料工作。
4、切实加强科教兴区发展战略的研究、实施。负责对企业申报科技和技改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
5、负责园区企业消防、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就业、再就业、高新企业、商贸及中小企业促进等。
6、负责为投资新办企业和投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7、负责区内企业经济统计及综合统计、经济运行分析、统计人员培训工作。
8、组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
10、负责园区企业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各类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
11、负责企业档案管理及日常文件收发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工业园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❸ 经济社会发展局是管什么的

经济社会发展局职责
1、研究提出工业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回
2、负责招商引答资项目,区内基本建设和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
3、负责园区外资、外贸及上报文字材料工作。
4、切实加强科教兴区发展战略的研究、实施。负责对企业申报科技和技改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
5、负责园区企业消防、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就业、再就业、高新企业、商贸及中小企业促进等。
6、负责为投资新办企业和投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7、负责区内企业经济统计及综合统计、经济运行分析、统计人员培训工作。
8、组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
10、负责园区企业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各类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
11、负责企业档案管理及日常文件收发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工业园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❹ 经发局和发改局有什么区别

经发局和发改局的区别:

一、两部门负责范围不同

经发局主要负责的是经济和经济信息的相关研究和公布,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准确的信息和发展建议。

发改委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主要负责指导经济的具体运行和各重大项目的建设

二、两部门管理内容的侧重点不同

经发局主要侧重于信息方面的规划和发展。

发改委注重的是经济的实体发展和具体执行,承担着发展的大任。

三、两部门的职能不同

经发局职能:

1、负责拟定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产业与行业结构调整规划及投资鼓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监测、分析区域内经济运行态势、各项经济指标统计工作等;

3、负责企业技改项目的立项与审批;

4、负责年度投资项目计划安排、审批、报批和管理;

5、负责指导各类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经营及管理,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行业资质认定、用工招聘、产品质检、物流通关、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提供服务;

发改委的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

2、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

3、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 。

4、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等。

参考资料来源:

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经济发展科(经济发展局)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❺ 经济局是干什么的

经济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运行、循环发展、统计、价格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组织、指导编制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和本区经济形势,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经济运行的年度计划。

监测、分析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区域经济运行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按规定权限审批建设项目;会同相关部门服务项目建设。

(五)协调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根据上级产业政策,指导区域信息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本区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本区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实施各项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对接区域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开展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组织和协调本区重大国情国力和区情区力普查、各项专项调查。

(七)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电子政务发展,以及电子信息技术在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应用。

(八)研究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环境资源领域各项规划的编制和重大问题研究。

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九)负责节能工作。

组织、协调和指导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依法负责电力行政管理。

(十)按规定权限,审核、拟订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

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协调处理价格纠纷;按规定权限,组织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监审工作。

拓展资料: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 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政策;提出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制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市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各项专项扶持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四)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负责组织电网建设、监管电网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五)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六)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光电子、生物开发、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调整优化黑色冶金、有色冶金、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推动新材料、生产性服务等一批新兴产业的发展;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负责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

(七)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协调辖区内重点物资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物流企业发展;组织制订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动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负责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

(八)组织指导煤炭行业管理,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承担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市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协调。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

(九)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全市信息产业行业管理,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推行电子政务工作。

(十一)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负责磷、钛、铁、锌、煤等工业原材料开采规划与利用保护。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网络-经济局

❻ 产业发展局行政审批是做什么的

负责以下事务审批:
1、设立外资企业
2、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4、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企业
5、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境内企业
6、设立外商投资商业领域企业
(1)、外资、合资、合作企业股权转让不涉及企业性质变更
(2)、外资企业股权转让后改为合资、合作企业
(3)、合资、合作企业股权转让后改为外资企业
(4)、外资、合资、合作企业股权转让后改为内资企业
(5)、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死亡或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投资者股权(不导致外商投资企业性质变更)
(6)、一方违约,守约方申请终止原合同并另找合营他方(不导致外商投资企业性质变更)
7、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资产抵押及其解押
8、外商投资企业增资
9、外商投资企业减资
10、外商投资企业延长经营期限,更改出资方式,延长出资期限,企业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投资者的地址、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一般类)
(2)、外商投资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
(3)、外商投资企业增加建筑类经营范围
(4)、外商投资企业增加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范围围
(5)、外商投资企业增加道路运输经营范围
(6)、外商投资企业增加广告业务经营范围
(7)、外商投资企业变更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或监事(涉及人数、委派方、企业管理规定变更)
(8)、外商投资企业变更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或监事(不涉及人数、委派方、企业管理规定变更)
11、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

12、外商投资企业建设项目立项

❼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的主要职责

1、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2、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全市工业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组织实施工业发展战略;指导协调工业行业协会以及区工业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联系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落实我市工业企业加入WTO后的应对措施,提高我市工业经济的竞争力;配合国家反倾销调查,负责组织本地产业损害的调查和认定。
3、组织拟定地方工业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4、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的发展规划、行业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拟定行业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办理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务;负责全市医药储备管理;负责办理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生产性项目立项及市场准入;对工业实施全行业管理;参与研究监管企业国有和集体资产的政策、法规和措施。
5、研究和规划工业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企业投资方向;进行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对限制类项目进行审批;提出工业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利用外资政策,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6、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内外贸政策和进出口政策,制订并实施促进全市工业企业扩大出口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工业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转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申请;协调解决工业企业进出口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本市重要工业品进出口工作的管理,组织指导地产工业品出口,推动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工作及市场开拓。
7、贯彻执行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扶持我市机电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管理;组织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负责机电产品招标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8、宏观管理国有、集体、三资、乡镇、民营、混合型等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指导其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加强管理,组织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大集团战略和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组织管理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拟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法规、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企业股份制改造有关意见,指导企业股份制改革,推荐、考核并指导工业企业上市、发行债券和利用国际银行贷款等直接融资工作;牵头组织、培育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负责工业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9、制定对内招商引资计划,组织协调全市对内招商引资工作;拟定工贸结合的政策,指导和组织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工作;负责市场分析调研,提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法规、政策,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10、指导工商领域国有资产投资方向,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及重大装备国产化、技术引进和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管理技术进步专项资金;负责企业技术进步的奖励,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和技改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组织实施产学研工程和名牌战略。
11、研究、制订全市经济技术联合和协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省、市间的横向经济技术联合活动,指导、协调我市有关经济部门和各区及企业的国内经济技术协作工作;负责国家部、委、办、局及外省市在我市设立的办事机构和内联企业的联络、服务工作;承担厦门市人民政府对口支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闽西南五市、闽粤赣三省十三市区域合作办公室工作。
12、贯彻并组织实施电力体制改革,参与电价政策制定工作;负责能源资源的调控和配置,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汽车更新的监督管理工作。
13、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负责管理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4、依法对典当业等特种行业实施专营管理。
15、负责厦门市工业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工作,协调解决本市工业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帮助解决的事项。
16、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❽ 宁乡经济发展局具体负责企业哪些方面有哪些部门什么工作

经济社会发展局职责
1、研究提出工业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专展规划。
2、负责招商属引资项目,区内基本建设和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
3、负责园区外资、外贸及上报文字材料工作。
4、切实加强科教兴区发展战略的研究、实施。负责对企业申报科技和技改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
5、负责园区企业消防、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就业、再就业、高新企业、商贸及中小企业促进等。
6、负责为投资新办企业和投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7、负责区内企业经济统计及综合统计、经济运行分析、统计人员培训工作。
8、组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
10、负责园区企业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各类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
11、负责企业档案管理及日常文件收发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工业园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❾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的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机关政务信息、机关效能建设、机要、档案、督查提案、议案、建议、信访、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文件的综合、起草局内重要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话;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文件打印、车辆等内部管理事务;负责内外接待和联络事务;负责企业因公出国(境)人员出访的审查和呈报;负责市委经济发展工委的文秘工作。
2、综合与法规处(市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
综合分析近期全市工业经济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调研工作;负责市工业网站的建立、管理及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业经济信息;负责指导联系全市经济社团、行业协会。组织综合性经济法规的起草和协调及参与我市有关法规的研讨、修订;指导、落实我市工业企业加入WTO后的应对措施,提高我市工业经济竞争力;对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本局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有关行业法规的起草;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承担治理企业“三乱”、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
3、经济运行处
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工业经济总量平衡,推动企业加强营销工作,促进产销衔接;提出全市重要工业品、生产原材料的资源配置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企业、重要工业生产要素的调度与协调工作;推动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工作;负责厦门市工业企业投诉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4、企业处
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和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组织实施国有工业企业合并或分立以及推进国有中小企业的改制工作;总结和推广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指导和推动企业加强管理;组织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提出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列入国家计划内兼并、破产项目的工作;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全市中小工业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协调组织培育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有关工作;负责典当行业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企业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并提出我市的实施办法。
5、投资与技术进步处
拟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编制全市技术改造的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利用外资项目的立项和可研报告的审批;指导工商领域固定资产的投资方向;监督上市公司的资金投向;负责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咨询机构资质的审查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市技术改造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核发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技改类)确认书;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易地搬迁技术改造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拟定推动企业技术进步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措施;指导协调市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组织实施技术创新、产学研工程,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产业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编制全市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的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服务、监督检查、跟踪管理;负责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管理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负责组织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认定、管理及技术进步奖励工作;参与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工作;组织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市技术创新资金、市产学研发展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6、能源管理处
贯彻并组织电力体制改革;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监督电网调度,协调处理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规范电力市场运行秩序;提出电、热价格政策、意见,参与电力价格的制定、调整、改革工作;指导节约用电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企业节约资源和发展新能源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我市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实施细则;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认定;协调企业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工作,参与管理节能专项资金;依照法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管,审查成品油经营单位的设立,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权的审批,参与加油站布局规划,协调解决成品油经营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煤炭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的审批,优化煤炭资源的合理配置,协调处理煤炭经营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组织全市集中供热规划工作,协调处理集中供热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再生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汽车更新管理工作;参与散装水泥、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的政策、规范和标准的制定以及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监管;制定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与政策,推进环保产业技术进步。
7、外经处
负责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在进出口过程中的问题;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负责转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申请;编制本市重要工业品进口配额计划,负责重要工业品的进出口管理,办理重要工业品进出口手续;负责制订并实施全市工业企业扩大出口的有关政策、措施,加强对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企业开展自营进出口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牵头协调工业企业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外商投资;负责本局系统的对外经贸及外事工作。
8、对口支援处(市人民政府对口支援办公室)
负责牵头制定我市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的指导性计划、优惠政策,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贯彻实施;建立对口支援信息网络、提供咨询服务;负责组织我市党政代表团及有关单位、企业到对口协作区考察,商谈对口支援措施,开展经济技术活动;协助有关部门筹备召开我市与对口地区的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对对口支援项目进行筹划、洽谈、协调、督促、检查和落实;负责对口支援专项基金和山海协作资金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对口协作项目进行审批,引导基金合理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市赴对口支援地区挂职干部的有关工作。
9、协作与联络处
编制全市经济技术协作的指导性计划;实施省、市际政府间的横向经济技术协作计划,协调解决协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负责对内招商引资,推进企业间横向经济技术合作;负责我市企事业单位到外省、市设立经济实体或办事机构的报备工作;负责各地大、中型企业在我市设立办事处的报备工作;负责各省(市)、自治区、中央部委机关和大、中型企业在厦设立的办事处及内联企业的联络、服务工作;参与内联企业、驻厦机构入厦户口的申请;负责国内友好城市的联络工作。
10、行业规划处
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产业发展导向,重点发展的行业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订全市工业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行业发展的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负责办理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生产性项目立项及市场准入;负责本市办理《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务,对民用化工中涉及《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监控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等各环节实行管理;负责药品药械储备和灾情、疫情突发事故及地方常见病药品的紧急调用工作,参与市医药储备资金的监管;负责全市工业行业的经济信息统计工作;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1、市场处(市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市开拓国内市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负责市场分析调研,提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法规政策;拟订工贸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协调组织企业参与国内外各类商品展览会、展销会;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内外贸结合和进出口的管理业务;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工作。
12、产业损害调查处
研究建立产业损害预警监测机制,实现产业保护的前置化;指导和协调全市工业企业及行业协会应诉国外对我发起的反倾销补贴调查;配合国家经贸委反倾销调查,组织本市企业产业损害的调查和认定;负责我市产业安全的宣传、咨询及培训工作。

❿ 信息产业局是干什么的

(一)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拟定全市相应的政策和规划,振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推进城市信息化。

(二)执行国家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化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拟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三)研究制定城市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市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及人才培训。

(四)负责对全市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提出审查意见;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地区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建设;负责全市“金字工程”的规划、方案审查及协调工作。

(五)统筹规划市内广播电视网(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并进行行业管理;协调与中省直通信企业及其建设运营的国家通信主干网、军工部门和其它部门专用通信网的关系。

(六)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制定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软件产品的质量监督与管理。

(七)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与管理;负责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八)依法对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实行必要的经营许可制度;参与制定信息服务资费政策。负责信息安全工作。

(九)根据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引导和扶植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合理配置资源,防止重复建设。

(十)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科研开发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十一)负责行业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十二)承办国家和省信息产业部门及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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