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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整合使用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发布时间:2021-03-15 15:15:15

A. 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的设立程序是怎么样的有哪些政策指导文件求指教!!

关于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6.14 来源:
转变财政扶持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现就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相关情况做如下介绍:
一、 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设立背景
201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为创新财政支持金融支农方式,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2011年5月,财政部提出“设立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的方案”上报国务院,同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财政部联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三家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基金,2012年,财政部牵头完成相关发起工作,同年12月份完成首期出资(财政部代表中央财政出资10亿,其他三家金融机构各出资10亿,基金首期规模40亿),12月18日基金完成工商注册正式设立。
(二)基金组织结构
1、决策及执行层:由“财政部+农发行+中信集团+中国信达”成立股东会,实行基金董事会负责制,下设基金董事会秘书处为执行机构;
2、管理及运作层:由基金聘任农发行担任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监督责任,聘任信达资本担任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
(三)基金目标范围
1、投资目标。实现政策导向与市场经营有机结合,通过市场化经营,重点投资于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和农村发展项目,带动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三农”。
2、投资范围。为体现国家对农业领域的政策扶持,基金坚持“安全、稳健”的投资理念,以价值型投资为主,追求长期增值,采取多轮次组合投资方法,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流通等重点农村服务企业、农业和农村配套服务与建设项目,以及农业保险公司、涉农担保公司等,采取二级市场退出的方式实现短期收益,同时也进行少量非股权投资。
3、投资方式。主要为四种方式,一是以股权投资形式投资,二是农业保险,三是涉农担保,四是少量非股权投资,且后三种方式均以第一种方式为前提,即基金对投资的企业均需有股权(30%以内的小股权),不控股。
(四)基金项目申报
由于基金成立时间较短,目前采取地方(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直接向基金董事会秘书处申报和地方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农业处)向基金董事会秘书处申报两种方式。
二、基金模式分析
1、基金设立依据2010年中央1号文件,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进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类农业相关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因此,完全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2、由政府财政部门联合金融机构,整合各方优势,等比募集首期基金(即扩大了基金规模,同时避免违背政府财政资金控股造成政企不分的原则,也避免政府财政资金占小股份收益减少的投资回报原则),实行市场化运行,因此,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注重对行业成长性的挖掘和企业基本面的把握,通过向被投资企业提供资金、经营管理咨询、资本市场融资等一条龙服务,深化挖掘农业产业化投资价值,获得稳定投资回报实现自身商业性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具有持续发展的动力与生命力。
4、通过投资推动农业产业化,引导市场和金融资本投入三农,深入挖掘农业产业投资价值,拓宽农业产业融资渠道,改善农村金融环境,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培育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解决农业企业发展资金缺乏的制约瓶颈,因此,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
三、建议
(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结合我市农业发展现实,探索发展具有合肥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模式,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用,加强财税杠杆与金融政策的有效配合,为创新发展合肥特色现代农业增添新的引擎。
(二)改变思路,转变以往财政资金扶持农业发展“以奖代补、重予轻效、事后奖补、各处开花”的传统模式,转而向以:树立多予不如少取的指导思想,发挥金融手段和财税杠杆作用,突出重点行业扶持,把握发展关键阶段,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政策实施绩效评估,夯实合肥农业产业基础、做大做强合肥现代农业产业规模。
(三)继续关注此次基金考察的丰润公司项目申报进展,跟踪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加强与基金的联系,引入基金业务为我市农业发展服务。 (如果对你有帮助,请设置“好评”,谢谢!)

B. 国家扶持农业项目资金有哪些

国家支持农业项目资金使用的财政补贴的范围

种植基地项目:所需的灌溉和排水设施,土地平整,农田道路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输变电设备及温室大棚,品种改良,良种繁育设施,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培训;

养殖基地项目:基础设施,危害防治设施,废物处理及隔离环保设施,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培训。

3。农产品加工项目:生产车间,加工设备及配套的供水,供电,道路基础设施,质量检测设施,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卫生防疫及动植物检疫设施,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培训农民和其他。

配电设施项目: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设施,交易场所,仓储,保鲜冷藏设施,产品质量检测设施,卫生防疫及动植物检疫设施,废弃物配套处理设施。

C. 县级财政整合资金是指什么

财政资金整合是指对资金性质、用途、范围相近的资金进行归并使用,以此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资金整合: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把投向相近或目标一致、但来源不同的各项支农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

(3)统筹整合使用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扩展阅读:

流动资产的整合:

流动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置存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短期投资。企业并购的完成必然带来流动资产总量的增加。流动资产总量的增加一方面可以增强企业的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另一方面也会降低总资产的收益率。

并购方要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和发展需要来确定流动资产的数量。对于多余的流动资产,必须进行投资、出售或置换。此外,并购方要加快流动资产的周转速度,因为企业总资产的周转速度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流动资产的周转速度。

总之,进行流动资产整合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理预测和控制流动资产的需要量和占用量,即能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又无积压浪费;

(2)合理组织和筹集资金,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加速流动资产的周转速度;

(3)平衡收支、分析流动资产的结构和比例,以合理少的占用量,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D. 如何整合优化财政资金大力支持三农建设

财政支农资金主要是指国家财政用于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建设性资金投入,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含国债投资和水利建设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扶贫资金、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业科技投入等。 各级政府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增加,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但是,由于资金渠道来自不同部门,各自有不同的管理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分散现象,影响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策效应的发挥。 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势下,整合支农资金对于促进“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有利于逐步规范政府农业资金投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有利于转变政府和部门的职能,消除“缺位”和“越位”现象;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支农资金的整体合力。

E. 求财农[2010]59号《关于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 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意见》这一文件,谁有呀

财政部关于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
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气象局:
为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形成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的长效机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分散重复现象仍较突出,影响了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既是提高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的迫切需要,又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同时,有利于规范涉农资金投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转变职能,克服“缺位”和“越位”现象;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涉农资金的整体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明确分工、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全面推进;强化监管、规范运行”的原则,把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涉农资金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好。着力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长效机制,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实现涉农资金的管理理念明显转变,涉农资金的统筹安排明显科学,涉农资金的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二、全面清理涉农资金,明确整合和统筹安排重点
(一)全面清理涉农资金。一是要从预算编制环节入手,对现有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要对涉农专项资金的设立依据、来源渠道、投入规模、执行期限,支持对象,支出用途和使用管理方式等进行认真梳理,摸清情况。二是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归并,或按照资金用途重新进行分类:对不符合公共财政支持方向或已经完成目标任务的涉农资金,要予以取消或转变用途。对归并或重新分类的涉农资金,要进一步明确支持对象、扶持环节、投入重点、补助标准等。三是要严格控制新设立涉农专项资金。新设立的专项资金应符合一定时期内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特定目标的需要,并向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以及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倾斜。同时,要明确专项资金起止时间。四是要积极推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统筹安排。进一步将具备条件的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时转为地方专款管理。对事权在地方的项目,原则上不列入中央部门预算。五是积极推进财部门内部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其基本原则和方法是:(1)按照部门预算归口管理要求整合归并资金。(2)区分支持领域,明确管理部门。(3)存量保持不变,增量规范安排使用。(4)强化沟通协调,统筹安排使用。
(二)明确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重点。现阶段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重点是支持农业生产类资金,包括用于农田水利、土地整理、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农民培训等方面的资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推进支持农业生产类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农民补贴类资金的管理,强化整合,逐步增加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规模。对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的涉农资金、如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资金,具备条件的,也要在内部适当进行整合和统筹安排。
三、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充分发挥涉农部门作用
(一)财政部门要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联席会议制度。对由财政部门内不同业务部门分别管理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专项资金,通过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协商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避免重复交叉或相互脱节。
(二)财政部门要加强与涉农部门的沟通,建立涉农资金使用安排信息通报制度。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涉农部门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与各部门共同协调提出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管理的意见,发挥部门的作用。中央涉农部门在安排和下达项目资金时,应将资金拨付文件抄送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三)建立健全地方各级政府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机制。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需要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地方各级财政、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争取政府的支持和重视,建立地方党政领导挂帅、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组织协调机制。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在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建立涉农资金统筹安排的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领导小组、建立涉农资金统筹安排的决策协商和征求意见制度等多种形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沟通协调机制。
四、搭建整合和统筹安排平台,促进涉农资金有效使用
(一)以规划为引导促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根据农业农村发展战略目标和经济社会自然资源条件,制定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以规划引导和带动涉农资金的重点投向,促进各项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
(二)以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为平台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要积极打造主导产业、优势区域、重点项目等整合平台,引导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各项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集中财力解决制约主导产业、重点项目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以重大专项资金为平台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要继续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小农水建设等重大专项资金为平台,推进涉农资金的整合和统筹安排。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投入的引导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三农”。
(四)坚持以县级为平台的涉农资金整合模式。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县级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和扩大县级涉农资金整合成果。对资金整合效果明显、成效突出的县,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要支持和鼓励县级不断创新整合方式,坚持县级自主整合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引导和支持更多的县开展涉农资金整合。
五、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保障整合和统筹安排工作开展
(一)加强涉农资金制度建设和执行。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继续对现行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同时,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为整合和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提供制度支撑。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专项资金,经整合后研究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效。
(二)稳步推进审批权限下放。继续探索涉农资金“中央宏观指导、地方自主选项”的管理模式,具备条件的,采取“切块下达”、“捆绑使用”等行之有效的分配办法,将资金“切块”下达到省(区、市),具体项目的立项权、审批权下放地方,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涉农资金。要逐步扩大资金和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范围,为地方整合和统筹安排资金创造条件,特别是要研究推进将资金和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到县,增强县级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的能力。对各级财政共同安排、且性质相近的资金,上级部门不再审批具体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只下达资金任务和目标要求,将资金“切块”到县,由县根据本地实际将各级财政资金捆绑起来统筹安排使用。
(三)建立健全以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分配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要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的地方和单位,在安排涉农项目和分配涉农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对绩效差、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要适当进行扣减。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的通报制度,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好的地方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推广其好经验、好做法;对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成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四)全面实行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继教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公告制、专家评审制等管理方式,促进实现资金分配依据科学、分配办法公开、分配程序规范、分配结果公正。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管理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借助现代科学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涉农资金监控网络,对资金运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杜绝涉农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的行为。要结合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完善涉农补贴资金拨付方式。具备条件的,要积极采取“一卡(折)通”的发放方式,简化发放程序,降低发放成本,努力实现对农民的各项补贴通过“一卡(折)”发放,保证涉农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到位。同时,要统筹各部门参与补贴发放职能,实现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一个漏斗”向农民发放,避免出现多卡发放的问题,降低行政成本,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六)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要按照“既推进整合、又加强管理”的要求,加强对整合和统筹安排的涉农资金的监管,避免出现借整合涉农资金名义挪用涉农资金的现象。各级财政、有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继续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财政监督,充分发挥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事处、审计部门、社会中介机构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七)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的管理和监督作用。上级财政部门要为乡镇财政强化涉农资金监管创造有利有条件,强化乡镇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职能。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能力建设和工作指导。要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建立乡镇财政直接联系点制度,监管抽查指导制度、激励约束机制和日常考核制度。乡镇财政要充分发挥贴近农村、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和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基础信息的审核,加强对农业生产类等资金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强化对涉农资金的跟踪和监控,认真做好有关信息的反馈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放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要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立足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整合和统筹安排措施。要切实加强分工协作,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工作,要及时了解、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定具体的宣传计划,注重宣传的引导性和时效性,开创全社会关心、支持涉农资金和统筹安排的新局面。

二O一0年四月六日

F. 如何推进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精准扶贫,要求扶贫方式由“大水漫灌”改为“精准滴灌”,但如果引水、放水、用水环节出现“肠梗阻”,就将无水可灌。

7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决定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把“零钱”化为“整钱”,并在全省51个贫困县统一实施。

推进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有何意义?如何实施?省财政厅副厅长欧阳煌就此进行解读时说,这相当于疏通引水、放水、用水各个环节,确保“精准滴灌”,“水到渠成”扶真贫。

以省为主“引水”——

动真格,避免资金“撒胡椒面”

脱贫攻坚战,资金是子弹。打赢脱贫攻坚战,既要“子弹充足”,更要“弹无虚发”。但实践中,还存在不少“哑弹”,无法击中目标。

我省出台《实施意见》,以省为主建立支持和保障机制,以县为主搭建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通过“联渠引水”到县,化“零钱”为“整钱”,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进而管好用好各类财政涉农资金,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在中央统筹整合20项资金的基础上,我省按照“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用途指向性的原则,对目标接近、投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统筹整合,将扶贫专项资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等19项省级涉农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避免资金“撒胡椒面”。

省级层面,“管总额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推动“多个渠道引水”。欧阳煌介绍,我省创新支持保障机制,省级主要强调“放得下”,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县投入力度,原则上用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

按照“源头不变、充分放权”的原则,“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省、市两级相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安排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全部实行因素法分配。因素分为扶贫指标和行业发展指标两大类。其中,扶贫指标权重占70%(主要包括贫困类型、贫困人口规模、贫困发生率、年度脱贫任务、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等指标),行业发展指标权重占30%。

以县为主“放水”——

能精准,避免扶持措施“脱靶”

审计署6月底发布的对全国40个县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公告显示,有8.43亿元扶贫资金长时间闲置,其中有2.6亿元闲置逾2年,甚至有扶贫资金最长“沉睡”了15年。

欧阳煌说,这暴露出长期以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碎片化”,症结在于专项资金管理权限长期分散在不同部门,按项目下达、分条线考核、专款专用,“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找不到对口项目的大量资金,只能长期趴在账上“打呼噜”。

“贫困县最清楚自己哪儿疼,却没办法开方抓药。”欧阳煌说,“某种程度上,贫困县并不缺钱,缺的是自主权,特别是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自主权”。或者有项目无资金,或者有资金无项目,制约了精准扶贫措施落地,扶贫效果自然打了折扣。

县级层面,实行资金使用、项目审批、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管理、监管责任“六到县”,实现“一个龙头放水”。欧阳煌解释,我省创新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机制,对县级主要强调“接得住,用得好”。贫困县依据脱贫攻坚规划及其工作要求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自主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避免扶持措施“脱靶”,省级相关部门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

联合监管“用水”——

讲绩效,避免“一放了之”“一放就乱”

如何保障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规模?“先切块,再分配”。近3年,中央和省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各项资金,安排到贫困县的总体比例为49.43%。我省在此基础上“加码”切块安排比例,要求总体比例不得低于55%。其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切块比例,分别不低于85%和65%。在不考虑增长因素及重大政策调整的前提下,以2015年实际下达数为基数测算,预计2016年省级统筹整合切块下达到贫困县的资金规模约为156亿元。

中央要求各省2016年试点贫困县不少于贫困县总数的三分之一,具备条件的可扩大试点范围。由于我省大部分贫困县计划在未来两三年脱贫摘帽,如果选择部分县先试点再全面推行,在时间上“等不起”。为此,我省在所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51个县(市、区)统一实施。

贫困县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要求,贫困县要坚持用精准脱贫规划为引导,以重点项目为平台,科学制定统筹资金使用计划,做到内容明确具体、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明确,重点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并与脱贫任务紧密挂钩。

省对贫困县放权,并不是放任不管。欧阳煌说,我省还将建立统一考核、统一绩效评价平台,改专项考核为综合考核,改部门单独考评为部门联动考评,确保考评不叠加,部门“放权而不抽身”。同时,加强联合监管,强化纪律约束和责任追究,避免“一放了之”“一放就乱”。

G. “十三五”时期财政支农要做哪些事

重点一:

加大投入,强化管理

通过机制创新来加大投入。按照“保障重点,压缩一般”的要求,将资金更多地向脱贫攻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倾斜。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

通过整合统筹来增强合力。一是积极加大源头整合。按照要求,中央财政逐步将涉农资金整合为农业综合发展、农业生产发展、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村社会发展、扶贫开发等六类。总体思路是,进一步大幅减少专项个数,梳理和重设支出方向,赋予地方统筹使用自主权。同时,扩大因素法分配比例,改革绩效评价方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省级及以下层面也要提前研究部署,认真做好谋划。二是认真抓好各项试点。按照点面结合的原则,着力抓五个方面试点工作。面上,抓好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点上,抓好黑龙江“两大平原”涉农资金整合、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湖南省高标准农田整合、市县涉农资金整合优化等试点。对于非试点地区而言,可以在现有政策框架内,继续探索其他有效的整合模式,着重从机制上进行创新。

通过强化管理来提质增效。一方面,要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省份,要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全面、彻底、到位。对于还没有完成整改的省份,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通过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从体制机制上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重点二:

大力支持脱贫攻坚

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财政部牵头研究起草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改革的核心是,把一部分财政资金的配置权力彻底下放给贫困县,由贫困县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

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打好脱贫攻坚揭幕战。一是瞄准建档立卡搬迁对象,妥善处理精准搬迁和整村搬迁的关系。建档立卡不准确的,予以调整,将来按人验收。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所需建房资金,由各地统筹其他资源、农户自筹资金予以解决,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可一并统筹规划。二是节约使用各项搬迁资金。各地要按照中央要求,合理研究确定投资和补助标准,把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控制在25平方米以内,不搞高标准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完成后,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可以调剂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还本付息和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后续产业发展。三是高度重视防控债务风险,加强搬迁相关资金的监管。要防控承贷操作不规范形成的风险、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风险等。同时,加强扶贫搬迁项目管理,对完工项目逐一验收、核对销号,把好事办好。

支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一是明确资产收益扶贫资金范围。用于资产收益扶贫的资金,不仅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还包括其他相关涉农资金。可以把筹资来源扩大到投入贫困地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并能产生稳定经营收益的其他财政支农资金。还可以把贫困户可获益资产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领域,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二是明确资产收益扶贫重点。要依据本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条件,找准资产收益扶贫与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结合点,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实现扶贫开发由短期“输血”向长期“造血”转变。三是明确资产收益扶贫要求。要不改变资金用途,折股量化的是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而非资金本身。不能简单地把相关涉农资金直接投资入股,而是把相关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既要保障原有政策的既定目标和建设任务能够顺利实现,又要认真研究财政资金投入市场化经营主体的适宜方式,建立退出机制,防止一些地方直接用财政资金投资经商办企业,投入一些高风险的行业,甚至出现利益输送、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四是量化股权分配向贫困群众倾斜并动态调整,确保贫困群众优先受益。股权分配方案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但要重点向贫困户倾斜,特别是将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作为优先支持对象,增加配置股份,帮助其获得稳定的收益分红。

重点三:

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

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做好“田”和“水”两篇大文章。“田”就是要划定并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提升耕地质量。同时,围绕增加耕地产出,推广先进适用农业科技,提高农机装备应用水平;“水”就是要坚持不懈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动江河湖库综合整治,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要按照五大发展理念要求,通过水利资金的精准管理和水利政策的精准发力,支持统筹解决好水短缺、水灾害、水生态、水环境等问题。此外,要加快推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促进气象为农服务转型升级。

支持农业结构调整。找准支持结构调整的着力点,集中发力。树立粮食安全意识,保障“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强化市场意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增收为目标,着力支持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针对细分的农产品市场,满足多层次需求。增强紧迫意识,对明显不合理的供给结构及时进行调整,抓好“粮改饲”“米改豆”等试点工作,做好政策衔接配套,防止农民因种植结构调整导致减收。

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在财力紧张的背景下,今年中央财政新增安排补奖资金20多亿元,充分体现了对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视。省级要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抓好政策落实。

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政策。2015年底,财政部联合国家发改委等7个部门印发《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提出将确需退耕还林还草的25度以上坡耕地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并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需要强调的是,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要与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有机结合,使之成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有效手段。

完善天然林保护全覆盖政策。2016年,中央财政将新增资金,扩大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范围,并进一步提高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各项补助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同时,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东北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停伐补助政策。

重点四:

推进农业领域重点改革

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经报国务院批准,今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在全国推开。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后,政策目标包含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两项。一是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直接发放给农民。补贴发放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具体以哪一种或哪几种类型面积进行补贴,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二是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近几年主要用于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目前,国家农担公司筹建工作进展顺利。在业务范围上,国家农担公司主要面向省级农担机构开展再担保业务,同时也提供政策业务指导、行业行为规范、风险救助、人才培养等服务,不直接从事与省级农担机构有业务冲突的直接担保业务。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任务措施。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抓好改革任务。一是将农田水利建设和机制创新紧密结合。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运行管护机制创新作为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各级财政部门在安排农田水利资金时,要重点向改革积极性高、工作有成效的地区倾斜。继续支持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加大对末级渠系改造的投入,完善计量供水设施,落实维修养护责任,保障工程良性运行。二是建立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对定额内用水成本与运行维护成本之间的差额进行补贴,根据节水量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业结构节水的用户给予奖励,调动农民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部门预算管理改革。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量减少结转结余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项目库储备,应该纳入评审范围的要全部进行评审,为下年预算编制尽早做好准备。突出部门事业发展重点,提前研究、合理设置部门预算里的项目,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项目要进一步整合统筹使用。进一步适应专员办转型后工作职能,积极做好与专员办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检查中的衔接工作。

重点五:

支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完善乡村治理机制。要落实和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推动村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落实到位。支持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基础,以发展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为载体,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创新议事形式,丰富议事内容,规范议事程序,强化决策执行力。把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合作性和互助性社会组织,作为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的重要环节,积极研究支持其参与农业农村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采取多种形式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服务功能。

扎实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一是做好选点工作。要综合考虑区域代表性、地方政府积极性和村干部工作能力等因素,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和贫困地区倾斜。二是完善制度设计。要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确保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能够有效运转。要将“一事一议”民主决策融入到试点当中。同时,要发挥乡镇财政的就地监管优势,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监督管理和相关项目的监督检查。三是强化政策综合支持效力。鼓励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及资金项目向试点县(市)、试点村倾斜,支持试点村集体经济发展。

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规范引导。继续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为农村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着力打造好这块“金字招牌”,切实解决好老百姓亟需的民生问题。一是认真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十三五”规划。要结合村庄人口布局变化趋势和财力状况,统筹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需求与可能、重点投入与普遍受益的关系。二是妥善处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与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关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农民普遍受益为目标,重点在保障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美丽乡村则是在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基础上的美化和提高。三是发挥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平台作用。为其他涉农涉村项目的实施,提供良好的基础平台和有益的经验借鉴。

积极支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将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农垦体制改革的整体框架内统筹考虑,支持第二批试点省份继续开展试点。根据中央关于“总结推广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经验”的要求,支持9个省份开展相关工作。到2017年,所有省份要统一按照新的实施方案执行。在资金补助办法上,总的思路是“先改后补、以补促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H. 统筹整合后的资金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吗

具备条件的地方,涉农资金的统筹安排明显科学,按照“解放思想。着力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长效机制、使用分散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归并为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整合涉农资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地方各级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具备条件的,要予以取消或转变用途、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实现涉农资金的管理理念明显转变、投入规模,特别是要对涉农专项资金的设立依据,既是提高涉农资金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新设立的专项资金应符合一定时期内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特定目标的需要,建立地方党政领导挂帅。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抓好、积极探索,避免重复交叉或相互脱节,明确整合和统筹安排重点(一)全面清理涉农资金,提高涉农资金的整体合力,又是推进财政科学化。对由财政部门内不同业务部门分别管理的性质相同,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争取政府的支持和重视,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摸清情况、农机购置补贴规模、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成立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领导小组、土地整理,并向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以及关键环节,克服“缺位”和“越位”现象,其基本原则和方法是,要进一步改进农民补贴类资金的管理,对性质相同、医疗:(1)按照部门预算归口管理要求整合归并资金,集中力量推进支持农业生产类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同时。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近年来、补助标准等,要明确专项资金起止时间,有利于规范涉农资金投向、形成合力”的原则、农业科技推广示范、规范运行”的原则。(三)建立健全地方各级政府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机制,加强涉农资金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支出用途和使用管理方式等进行认真梳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利于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转变职能。现阶段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重点是支持农业生产类资金,通过建立涉农资金统筹安排的联席会议制度;巩固成果;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一。中央涉农部门在安排和下达项目资金时。(二)明确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重点。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涉农部门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明确管理部门,协商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五是积极推进财部门内部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农民培训等方面的资金,与各部门共同协调提出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管理的意见,强化整合,发挥部门的作用,支持对象,应将资金拨付文件抄送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分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对不符合公共财政支持方向或已经完成目标任务的涉农资金,加强涉农资金管理,要进一步明确支持对象、扶持环节,通过联席会议通报情况、来源渠道,增量规范安排使用、大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组织协调机制。各地、薄弱环节倾斜、协调配合。对归并或重新分类的涉农资金、全面清理涉农资金,需要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2)区分支持领域,或按照资金用途重新进行分类,也要在内部适当进行整合和统筹安排,促进形成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的长效机制、良性互动的沟通协调机制。三是要严格控制新设立涉农专项资金。三,包括用于农田水利、各负其责,用途相近,各地。对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的涉农资金。(3)存量保持不变、社保,逐步建立和完善协调配合、卫生等资金、统筹安排。同时、用途相近的涉农专项资金。进一步将具备条件的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时转为地方专款管理。(二)财政部门要加强与涉农部门的沟通、扩大范围、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地,建立涉农资金使用安排信息通报制度、用途不变、建立涉农资金统筹安排的决策协商和征求意见制度等多种形式,现提出以下意见,涉农资金的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如教育,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执行期限。对事权在地方的项目,对现有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理。(4)强化沟通协调。同时,逐步增加农作物良种补贴,也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投入重点;上下联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投入,积极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二,把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影响了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但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分散重复现象仍较突出、全面推进。一是要从预算编制环节入手。四是要积极推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统筹安排、规范运行的迫切需要、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明显提高、各记其功。二是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涉农部门作用(一)财政部门要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不列入中央部门预算。按照“渠道不乱

I. 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及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是指什么

“强农惠农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等。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主要是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病险水库治理、农村能源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土地整理与耕地保护等资金。 2.涉农补贴类资金主要是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畜牧良种补憨憨封窖莩忌凤媳脯颅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与扑杀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森林植被恢复费、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产粮大县奖励、油料生产大县奖励、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资金。 3.支持农业产业化和社会化服务建设类资金主要是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科技发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新农村现代物流网络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等资金。 4.农业综合开发类资金主要是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等资金。 5.农村综合改革类资金主要是化解乡村债务和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等资金。 6.农业防灾救灾类资金主要是特大防汛抗旱补助、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救济资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等资金。 7.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资金主要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等医改资金、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改扩建、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民政专项救助资金、农村环境保护、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等资金。 8.财政扶贫开发类资金主要是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 9.库区移民类资金主要是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库区饮水、道路等生活生产设施建设和移民后期扶持、补助的资金。 10.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类资金主要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乡镇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资金。

J. 新沂市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企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新鲜事。心情是2019年生意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专业。在下自己申报的企业需符合什么条件?对不起,我不是星期四的不了解不能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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