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介绍
简介:
2016年8月,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区(湖南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
『贰』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焦作新区是体现城乡统筹、产业协调、产城融合发展的复合型功能性区域,空间上涵盖城市、农村和生态用地。规划区空间范围以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西部工业集聚区为基础,逐步向外围拓展,西至中站区与博爱县阳庙镇、苏家作乡西边界,东至规划建设的东海大道,北至西部工业集聚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边界,南至济焦新高速,远期规划面积180平方公里。在行政区划上,焦作新区共涉及中站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爱县、武陟县和修武县。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45平方公里;中站区面积24平方公里;博爱县面积50平方公里,包括阳庙镇和苏家作乡部分区域;武陟县面积20平方公里,包括了宁郭镇和三阳乡部分区域;修武县面积41平方公里,包括高村乡、周庄乡部分区域。
李虹 党支部书记、局长(2010年9月任职)
陈文和 党支部委员、副局长
殷萍 党支部委员、副局长
刘海霞 党支部委员、副局长
赵广磊 副局长
李虹简介: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河南省郑州市人,1981年5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5月~1987年9月,在焦作市蔬菜公司工作;1987年10月~1990年4月,在焦作市饮食服务公司工作;1990年5月~2010年8月,任焦作市国土资源局解放分局副局长、局长职务;2010年9月至今,任焦作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局长。
【机构设置】现内设办公室、政工股、规划与地籍测绘股、法制信访股、用地及耕地保护股、矿产资源股、高新国土资源中心所7个职能股室。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底,高新区耕地面积为2018.73公顷,园地31.76公顷,林地76.19公顷,其他土地13.31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717.41公顷,交通用地213.2公顷;水利设施用地239.94公顷;其他用地71.3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年完成异地补充耕地61.4891公顷(合922.34亩),坚决做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建立基本农田统计台账和保护档案,更新设立了保护标志牌,50公顷保护区全部落实到地块、村委。着手研究制定《高新区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办法》,对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村集体和保护责任人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切实提高保护责任人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地政地籍管理】加强地籍变更调查工作,坚持月清季累,加大实地核对力度,着力在强化基础数据转换上做文章,切实增强地籍数据现势性、翔实性和可利用性。规范土地登记行为,认真做好土地登记工作。全年共登记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201宗,其中分割登记191户。
【土地利用管理】加强批后监管,促进集约用地。建立了项目批后监管台账,完成了2010年度经济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更新工作;全年共盘活使用存量建设地24.8969公顷。对两宗闲置用地下达了《缴纳土地闲置费通知》;申请市政府收回国有建设用地1宗;对1宗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建设项目进行查处。
2010年,共组织上报划拨供地手续1宗;完成挂牌出让土地7宗,出让面积30.775公顷(合461.63亩),实现土地出让金34972万元。土地支撑经济发展能力进一步显现。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共上报国务院批准城市批次一个,批准农用地转用面积128.406公顷(合1926.09亩);上报省政府实施征收面积90.6892公顷(合1360.34亩)。上报城市建设用地征收一个批次,面积68.6566公顷(合1029.85亩)。积极推进农村生产生活安置项目建设。完成了永兴屯、杨庄、仇化庄、秦屯等农村安置小区的农用地转用报批。完成了永兴屯香菇市场、大北张五交化市场、秦屯银河汽贸等9个生产安置项目的用地报批的前期工作。
【地质环境与储量管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填补业务空白。成立了矿产资源股,制定了《高新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日常与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国土资源规划】2010年,新一轮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市政府审批备案。
【国土资源规划科技管理】2010年,上报申请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科技成果”一个科技项目立项;申请了“焦作市国土资源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科技项目鉴定,并通过省专家组评审鉴定。
【人事教育】全年共组织集中理论学习30余次。加强业务培训。全年共组织45人次到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3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国土资源宣传】2010年,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不断优化依法行政环境。制定了《2010年高新区国土资源法制宣传工作方案》,借助《中国国土资源报》、《焦作日报》、《高新区快讯》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新政法规。不定期组成送法小分队,深入农户,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充分利用各类主题日开展宣传。在“5·12”防灾减灾日前后,制作了一批形象生动、内容实用的宣传版画发放到学校、企业和农村。2010年6月初,为配合市局纪念第20个全国土地日,先行与河南理工大学政法学院的师生们携手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土地法律法规知识辩论赛。在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辩论赛中,荣获了二等奖的好成绩。组织开展“6·25”土地日专题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制作宣传版面两幅,发放《中国国土资源报》宣传特刊100份,宣传单200余张,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余次。
【信息化建设】2010年,以硬件助推信息化建设。购置6台电脑设备,全部实现内外网隔离,高配置完全满足建设用地监督管理系统等业务审批系统的运行要求。指定专人管理网站,定期更新,增添栏目,完成了分局网站的升级改版工作。
【信访工作】2010年,立足于构建和谐信访,坚持把信访维稳工作当作一项民心工程来实施,通过畅通信息渠道、严格信访制度、健全调解网络、加大宣传力度、服务农民安置项目等注重引导、预防的工作方法,以维护民利为宗旨,诚心诚意为群众排忧解难,有效化解了涉地信访。全年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0批56人次,受理信访案件5起,市国土资源局转办案件2起,全部处理到位,结案率为100%。在“两会”、“世博会”、“十一”、十七届五中全会等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未发生赴省、进京上访事件。2010年2月获河南省国土资源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开创了高新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新局面。
【第十次全市卫星遥感执法监察】扎实开展第十次卫星遥感执法检查和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活动。将两项专项工作有效结合,同部署、同推进。2010年3月初,提请管委会召开了“高新区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大会”,联合多部门组建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村庄、企业等地方广泛宣传,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坚持“查事查人相结合”,整体工作推进有力。
全年共组织巡查100余次,下达停工通知书37份。其中,当场制止23宗,立案查处14宗;下达处罚决定8宗,正在查处6宗。
【国土资源协管员队伍建设】加强国土资源协管员队伍建设。在兑现各项补助和奖励政策的基础上,严格管理制度,全年共扣减协管员补助8人次,分别扣减补助20~50元;申请管委会解聘1名协管员。全年共召开了土地协管员工作会议3次、组织集中培训2期,在强化协管员自身素质的同时,也为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服务。
【“项目服务年”活动】成立了“项目服务年”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在《高新区快讯》等媒体上多次刊登项目服务年信息,编制项目服务年简报22期。形成了政府支持、国土主抓、部门配合、群众拥护的良好局面。
开展走访企业活动,发放项目服务年征求意见表20份,征求好的意见建议10余条。通过走访,解决了一些企业长期存在的困难。突出项目报批跟踪服务工作,采取“前期督促”、“过程把关”、“全程紧盯”等手段,最大限度发挥科室所的合力作用,确保项目“快报出、快批回”。
会同区招商、经济发展局等相关部门,科学谋划供地、做地计划。召开用地座谈会两次,每季度固定进行用地意向交流,形成了“区—分局—市局”的季报制度。
『叁』 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郑州市西北部,成立于1988年月。1991年3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53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务院审核的规划面积为11.32平方公里,托管沟赵、石佛两个办事处,托管区域为110平方公里。
崔键 局长
夏四才副局长
崔键简介:河南郑州人,195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76年12月入伍,1985年10月入党,历任郑州军分区政治部干事;1987年10月转业到郑州市国土资源局;1997年7月任处长;2008年1月至今任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机构设置】下辖沟赵办事处国土所,石佛办事处国土所。
【土地资源】辖区现有耕地3847公顷、园地33公顷、林地5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54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5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3公顷、其他土地214公顷。截至2010年底,基本完成了市政府对高新区下达的3328.523公顷基本农田的保护指标,顺利地通过了上级对高新区耕地保护目标的检查、考核工作,并做好与规划修编相衔接的工作,分层次做好耕地核减工作。
【土地利用】紧紧围绕项目用地,始终把用地保障作为土地工作的生命线,重点完成格力电器、大学科技园东区等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全年土地供应共计1819.8亩,分别提供给格力电器(郑州)有限公司、大学科技园东区、美景菩提、新开普、汉威电子、广安生物、泰祥热电(划拨)、立才小学、火炬大厦、众业达、上海世邦、黄河医专等。
【耕地保护】本区域内耕地保有量为3171.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50公顷。严格落实了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按郑州市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认真做好土地利用规划修编,重新划定基本农田950公顷,确保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的指标,严格按照要求报征土地,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建设用地管理】完成了2010年城市第一、三批征收实施的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和乡镇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批建设用地征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工作,共计3400亩。完成本级建设用地报批及征收工作,按省厅、市局的要求,完成实际报批5779.2亩,全面完成土地征收任务,征收土地4766.1亩,100%保证完成了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的土地征收任务;完成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费补偿新标准的实施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工作,100%保证相关费用按要求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有效防止因征地补偿问题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执法监察】全面贯彻“预防为主,查防并举”的方针,落实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扎实开展土地执法动态巡查。2010年,按照要求将本区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13%以内。
【信访工作】全年未发生进京赴省重复集体上访,未发生重大恶性信访事件;对中央、河南省、郑州市交办的信件案件均已办结,其中国土部1起、省级1起、市级两起,按期结案率达到100%,年度办结率达到100%。
(蒋黎明)
『肆』 国有划拨地用于安置村民的产业用地上建房算小产权吗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回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答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伍』 湖南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哪 14家
截止2016.8.3,湖南省共有6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16个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回
1.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长沙国答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株洲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益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郴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衡阳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德鼎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以下是2016.8.3日报道新增的7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浏阳高新区,湘阴高新区,津市高新区,涟源高新区,永州高新区,怀化高新区,泸溪高新区
『陆』 苏仙区白露塘2015年4日1日新增禁摩区域
实际上是2015年3月开始新增禁摩区域的。
根据郴州市政府《扩大限制通行区域深化市城市规划区限摩规电整治行动方案》(郴政办函【2015】40号)和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限摩规电”工作实施方案》(郴加发【2015】17号)要求,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派出执法队伍联合驻扎在郴州出口加工区,对出口加工区内及附近区域进行限摩规电整治行动,此举也得到了辖区民众的大力支持。整治行动中,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联合执法队伍,采取便衣与制服相结合、警车与民用车相结合方式对重点区域、时段、行为实行集中整治。自2015年3月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一直秉承文明执法、为民服务的宗旨,闪警灯开警车上路执法。整治行动开展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园区道路通行能力,创造了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营造了良好的园区形象和人居环境。
来源:http://ts.voc.com.cn/note/view/30676.html
原题: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回应“白露塘为什么禁摩?还要继续禁摩吗?”
『柒』 高新技术产业用地为什么不属于建设用地范畴
我国现行的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实行的以无偿、无期为特征的行政划拨土地使用制的产物。
『捌』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
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坐落于九朝古都洛阳城西南,1992年11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23.3平方公里,现已建成14.25平方公里,剩余9.05平方公里的发展用地。现以硅材料、钨钼钛新材料、精密轴承、先进装备制造4大产业为引擎,带动周边经济的发展。累计完成开发区工业(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07亿元,累计完成竣工建筑面积280余万平方米,形成了完备的路网、电网、给排水网、热力管网、煤气管网、通讯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基本满足了区内企业发展的要求。2002年,孙旗屯乡17个行政村划归高新区管辖;2006年;辛店镇22个行政村划归高新区管辖;2010年11月,孙旗屯乡大所、小所、遇驾沟、三岔口4个行政村划归涧西区,截至2010年底,高新区托管孙旗屯乡、辛店镇两个乡镇共35个行政村。
张晓兵 副局长(正科)主持工作
程俊超 副局长(正科)
马国强 副局长(正科)
张晓兵简介:1970年4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8年10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洛阳风动工具公司、洛阳市一商局、洛阳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工作;2003年9月~2010年6月,任洛阳高新区招商局副局长;2010年6月至今,任洛阳高新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副局长。
【机构设置】高新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成立于1992年,现有干部职工26人,下设综合处、土地管理处、规划管理处、监察信访处四个处室。
【土地资源】高新区土地总面积10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026.03公顷,园地642.72公顷,林地403.51公顷,草地675.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323.58公顷,交通用地284.84公顷,水利设施用地690.51公顷,其他土地470.76公顷。
【耕地保护】严格土地巡查和用地审批制度,确保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的保护指标,严格按照要求报征土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完成利美克轴承项目、滹沱社区、徐家营社区、富地辉煌置业、河南新恒顺地产有限公司、涧光石化、七二五所、九都西路等14宗共1505.536亩土地(划拨、出让)的供应工作。2010年,上报新增用地500亩;完成土地登记初审22宗(初始和变更),登记面积约100万平方米。
【征地开发】至2010年底,累计征收土地13935亩,其中,四号工业园征地191亩、一期开发征地1648亩、二期开发征地2102亩、三期开发征地2733亩、五期开发征地1153亩、六期开发征地3225亩、孙旗屯区域征地2883亩。2009年征收土地735亩,用于东马沟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三山村村庄改造及为白营某部队征收军事用地17亩。四号工业园、一期开发征地、二期开发征地已按项目要求全部出让完毕。三期开发征地除张庄村庄占地230亩外已出让、划拨完毕。五期开发征地除滹沱村(南庄)村庄占地135亩、滹沱村安置用地94亩外已出让、划拨完毕。六期开发用地及孙旗屯等村庄改造用地正在按计划逐步供应。为民生工程及工业项目建设提供了发展空间。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2010年,全市“城中村”改造现场会两次在高新区召开,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城中村”改造保持了大局稳定、群众安居,实现了“一化五新”即“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新社区、培育新市民、建立新生活、倡导新风尚、构筑新体制”的总体战略目标。2010年,高新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评为第一名,并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试点单位。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2010年5月10日,高新区辛店镇、孙旗屯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得到市政府批复。规划对2006~2020年高新区土地利用进行了重新调整和布局,确定了新的土地用途功能分区,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绘制了新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保证了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洛卢高速公路征地拆迁】2010年,配合卢阳公司进行郑卢高速高新段的征地拆迁工作,完成洛阳一卢氏高速公路高新区段路基的勘测定界,附属物调查、计价、补偿,拆迁工作。洛卢高速公路高新段长度约11公里,占地面积88.1465公顷,孙旗屯拆迁农宅20户,拆迁乡镇厂矿40余家;辛店镇农宅拆迁29户,拆迁乡镇厂矿5家。征地报批的材料正在组织上报。
【执法监察】2010年,全年巡查500余人次,对两个乡镇下达土地规划违法行为督察通知书19份,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告知书8份,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7份,办理土地违法案件3宗,共计执行罚款到位1.5万余元,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物2000余平方米。编辑出版24期《高新区土地规划监察专报》。全区涉及总变化图斑9个,共计8宗地,面积合计249.4亩。新增建设用地图斑5个,宗地数5宗,面积144.7亩。不涉及耕地。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为0%。对其中两宗违法用地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和结案归档,立案查处率和查结率均为100%。
【来信来访】2010年,涉土、涉规信访接访71批次,回复各类网民投诉85宗。编辑出版12期《涉土信访通报》。2010年被评为区级先进单位。
(程凯)
『玖』 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委会介绍
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白银高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国函〔2010〕110号)文件精神,设立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党工委和管委会合署办公,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新区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对高新区实行统一管理并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协调与科技部火炬中心、中国科学院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并定期汇报高新区发展情况,争取科技部火炬中心与中科院的技术、资金支持;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负责编制和实施高新区国民经济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编制和实施高新区土地规划、土地利用计划;负责高新区内土地的征用、开发和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负责编制项目规划,并对项目的设计、建筑、开工等依法进行管理,负责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
(五)负责编制和实施高新区招商引资计划,负责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等事项,统筹、协调、管理高新区资金、技术和人才等工作,负责研究制定高新区优惠政策,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负责编制高新区财政年度预、决算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对高新区经济运行及财政收入进行有效调控和综合平衡;
(七)负责高新区区域环境保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核批复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高新区企业设立、入驻、审核等工作,协调、管理和服务高新区内企事业单位,指导协调高新区内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九)负责高新区安全生产、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在高新区逐步建立人才交流、培训、信息、保险、法律、公证、资产评估、金融、会计等服务机构,为投资者提供服务;
(十一)负责研究制定高新区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和实施科技孵化器项目,指导企业做好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
(十二)落实市委、市政府决议及交办的各项事宜,行使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一室六局”7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局、科技局、规划建设局、土地环保局、投资合作局、财政局。
(一)高新区综合办公室1、负责制定机关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管委会日常管理工作,督办管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2、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人员聘用、社会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的申报和管理、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年度考核等工作;3、负责机关印鉴、文电、会务、档案、文印、机要、保密、接待、后勤服务、设备、资产及车辆管理工作;4、负责党、群、工、团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工作;
(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1、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新区中长期国民经济与社会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及重点产业专项发展规划;2、负责高新区经济建设、产业结构、产业政策,包括工业、科技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撰写高新区重要文件、报告和领导文章等;3、负责编制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及高新区项目编制与申报;4、负责高新区企业的指导与管理;负责对外贸易,技术监督、质量管理等经济管理工作;
(三)高新区科技局1、依据国家和省、市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和实施全区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和措施,推动高新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2、研究制订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高新区创新基金(科技三项经费)及各类专项科技资金的管理工作;3、编制和组织实施高新区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成果中试、高新技术发展、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谋划、申报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计划引导经费和项目的组织、申报和争取;4、指导高新区企业科技工作;负责高新区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产学研联合的组织工作;;5、负责科技孵化器建设和项目引进以及科技型企业的认定工作。
(四)高新区规划建设局1、负责编制高新区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做好建设规划评审和衔接工作;2、负责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勘探、选址、定点工作,办理选址意见书、办理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及开工许可证等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并报相关部门备案;3、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人防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及协调消防工作;4、负责高新区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入园项目水、电、暖、汽、通讯等设施正常运行及项目建设和生产中所遇到的相关问题;负责高新区的绿化、环卫工作;
(五)高新区土地环保局(加挂:白银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白银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1、负责编制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2、负责高新区内土地征用、划拨、转让使用的审核审批工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证;3、负责地籍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土地使用情况,调节处理土地纠纷,查处违法用地;4、负责高新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及报批,督促、检查环保工作;5、负责高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高新区投资合作局1、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合同签订、项目核准备案等工作;2、负责高新区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的制定、落实、协调、实施;负责重大项目的跟踪落实等工作;3、负责高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宣传策划、项目库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
(七)高新区财政局1、负责编制高新区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及组织执行,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2、负责管理高新区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概预、决算审核,负责高新区内财政内部审计工作;3、负责高新区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审核、申报、签订贷款协定及财务会计核算、提款报帐、办理还本付息等资金管理工作;4、负责高新区建设有关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和监督检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高新区内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拾』 郴州大道禁摩吗
实际上是2015年3月开始新增禁摩区域的。
根据郴州市政府《扩大限制通行区域深化市回城市规划区答限摩规电整治行动方案》(郴政办函【2015】40号)和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限摩规电”工作实施方案》(郴加发【2015】17号)要求,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派出执法队伍联合驻扎在郴州出口加工区,对出口加工区内及附近区域进行限摩规电整治行动,此举也得到了辖区民众的大力支持。整治行动中,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联合执法队伍,采取便衣与制服相结合、警车与民用车相结合方式对重点区域、时段、行为实行集中整治。自2015年3月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一直秉承文明执法、为民服务的宗旨,闪警灯开警车上路执法。整治行动开展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园区道路通行能力,创造了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营造了良好的园区形象和人居环境。
原题: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回应“白露塘为什么禁摩?还要继续禁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