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福田区政府专项资金网怎么登陆不进去
给那边的技术老师打电话
㈡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需要交税吗
深圳市 福田区专项资金不需要缴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文件规定:
一、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贵企业可以对照以上文件,如果符合文件规定,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同时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㈢ 深圳总部企业各区有什么政策扶持。
一、关于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正确趋向
《办法》和《细则》着重突出"两个并重":一是引进总部企业与培育本地总部企业并重。总部企业不分国有与民营、内资与外资,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既强调吸引新的总部,更注重稳定、扶持现有总部。这样的规定,有利于统筹全市所有涉及总部的有关政策,既向社会表明深圳欢迎外来投资的愿望,也表明了市政府与本市现有总部企业共创美好未来的信念。二是鼓励大、中和成长型总部企业发展并重。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大中型企业也是从中小型企业发展壮大而来,二者不能绝对分隔。《认定办法》中,总部企业不仅有综合型和职能型等较大总部,也增设了我市重点行业(产业)成长型总部企业,这是深圳与国内其他地区有关政策的一个重要不同点。在"抓大"的同时,也尽全力"助小",形成完整的总部企业梯度。
二、《认定办法》的主要内容
《认定办法》分为总则、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管理与调整和附则等五个部分,其中最主要的是总部企业的认定标准。
在设计总部企业认定标准过程中,我们既考虑了本市企业的实际情况,也借鉴了国内其他城市已出台的做法,既考虑了企业的规模和对本市的贡献,也考虑了现有行业特点。认定标准主要依据三个因素:一是企业规模,二是在深圳纳税情况,三是管理的下属企业和机构的数量。我们选择企业注册资本和营业收入指标,体现总部规模;选择在本市纳税的地方分成部分,体现总部对我市发展的贡献。
总部企业的结构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综合型总部,是指综合竞争能力强,具有决策管理、行政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结算管理、研发管理、采购管理等综合职能的大型企业,主要包括大型企业集团总部、地区总部等;二是职能型总部,包括一般职能型总部、高端服务业总部、商贸流通业总部和外商投资性公司总部四种类型,是指企业发展相对成熟,发展空间较大,具有部分总部职能的较大型企业,或行使单一管理职能的总部组织,如营运管理中心、结算中心、投资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专业服务机构等;三是成长型总部,主要是指尚未达到综合型和职能型总部认定标准,但已在深圳生产经营三年以上,企业成长性好,对深圳贡献较大,在行业(产业)中占重要位置的骨干企业。相对于综合型和职能型总部,成长型总部认定条件适当放宽。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发展总部经济对城市功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从政策安排上,我们力图根据总部企业发展的特点,在提供优越基础条件的同时,着力在资金专项、财政资助、总部用地用房、政府服务等方面,营造总部企业发展软环境。
资金扶持是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抓手。参照我市现有政策,《实施细则》提出,从2008年开始,每年安排资金专项,重点实施三项奖励:一是"贡献奖励",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按照企业税收地方分成部分相对前一年度的增量,予以连续5年30%的奖励;二是"增资奖励",现有总部企业增资2亿元以上的,其纳税地方分成部分增量,一次性奖励50%;三是"设立奖励",对于新设立的综合型总部企业,在认定当年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新设立的职能型总部企业,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具体数额根据总部企业规模、我市产业政策确定。
对于总部企业普遍关心的用地问题,《实施细则》从两个层面对总部企业给与扶持:一是降低总部办公用房成本,依靠市场解决用房。总部企业购买和租赁办公用房的,给予一定的补助。这项规定旨在发挥市场作用,鼓励总部企业积极利用我市现有办公楼宇,引导总部企业在已规划建成的各中心城区内布局。二是设立总部基地,引导总部企业相对集聚。《实施细则》提出规划建设总部基地,分门别类相对集中安排总部用地。政府在总部基地或产业集聚园区规划相关产业总部功能区,统一建设总部楼宇,以优惠的租金向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提供总部办公用房。
此外,《实施细则》还在登记注册、人才公寓、办理外事事务等方面作出了相应的政策安排。
四、《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的主要特点
《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内容较多,涉及多项政策。总体上看,这两个文件有四个突出特点。
第一,突出市场主体的公平性。对于总部企业的认定,我们把规模标准与行业标准结合起来,既有全市总体规模标准,也有各行业具体标准;不仅涵盖大中型总部企业,也涵盖了中小型总部企业;既有总部的硬性标准,也有弹性处理规定,适当保持政策的灵活性,使政策覆盖全市各类总部企业,公平对待所有市场主体,总部企业的种类更加均衡、覆盖面更加广泛、层次更加清晰。
第二,突出四大支柱产业。四大支柱产业是市委市政府根据我市发展方向和定位,确定的产业发展重点。《认定办法》把四大支柱产业总部放在突出位置,根据产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分别划定总部认定条件,力图进一步促进四大支柱产业的企业形态高端化。
第三,突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这次出台政策最大的亮点,在于对总部企业的支持力度更强、措施更有针对性,一是根据总部企业的贡献给予奖励,鼓励现有总部企业继续在深圳发展壮大;二是对于新设立的总部企业给予奖励,鼓励国内外总部企业来深发展;三是强调政策配套,构建相对完善的政策体系。通过持续稳定的支持,扶持一批本市成长的企业继续做大做强,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为外来总部企业提供良好政策环境,多渠道、多层次引导总部经济健康发展。
第四,突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是我市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实施强力鼓励政策,快速形成并集聚一批总部企业,加快形成企业总部的集聚效应和溢出效应,促进经济发展的高端化、集约化和规模化,从侧重提高产业竞争力,转向增强产业竞争力和城市功能竞争力并重,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抢占现代产业体系的制高点。
五、下一步工作
这次两个文件出台后,还有很多后续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编制企业申报流程,细化、落实相关政策,为广大总部企业提供方便、简化、快捷的服务。此外,我们将密切关注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实际工作总的问题,不断完善我们的政策,努力把总部经济的各项工作做深、做实、做好。
㈣ 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深来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自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8月31日,主要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母基金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等。
法定代表人:王仕生
成立时间:2015-08-31
注册资本:112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1378525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上步南路锦峰大厦写字楼27楼
㈤ 福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什么优惠政策
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深圳注册)可获得的优惠措施主要如下:
一、税收优惠
(一)所得税率优惠。按新的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未按新办法认定的企业和之前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再享受优惠所得税率,从2008年起企业所得税将逐年递增至25%。
(二新设立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实现两免三减半。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六)投资抵免。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二、财政支持
(一)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国家“二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后2年内,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予以研发资助;未能享受国家“二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自认定当年和第二年2年内,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予以研发资助。
(二)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可以上一年增值税为基数,形成的新增增值税深圳地主财力部分50%,3年内由市财政予以研发资助;购置新建生产经营用房缴纳契税,由市财政予以研发资助;新建或购置新建的生产经营房产,在享受国家房产税优惠期满后2年内缴纳房产税,由市财政予以研发资助。
(三)加大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和高技术重大项目专项资金投入。自2009年起,连续3年,每年新增3亿元,开展一批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前沿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与应用示范。
(四)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三、金融支持
(一)银行每年从信贷总额中划出一定数额的贷款指标作为科技开发专项信贷资金,并在利率上给予优惠。市财政再安排部分资金作为贷款贴息,贴息率视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专项信贷资金重点用于扶持本规定列举的项目的开发生产,由科技局提出项目建议,由银行对专项信贷资金进行审批。
(二) 每年从债券发行总额中拨出20%的额度给符合发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 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四、土地房产
(一)2008-2020年,建成500万-6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二)在每年新增工业用地中,高新技术产业用地所占比例不低于60%。
㈥ 深圳市深科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深圳市深科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04年在深圳成立,随后相继在北京、广州、专惠州、佛山、东莞设属立了分公司和办事处。深科信致力于帮助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各政府在产业和科技政策上的信息。主要服务的项目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国制造2025、知识产权、技术创新计划、战略新兴与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专项资金、创客专项资金、企业研发、品牌建设等
法定代表人:刘科勇
成立时间:2008-01-07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0311013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路南方国际广场A座2418
㈦ 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的精神,科技部、财政部在充分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4年12月3日正式印发。 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是本次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亮点。各政府部门通过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构建决策、咨询、执行、评价、监管等各环节职责清晰、协调衔接的新管理体系。具体内容包括:联席会议制度(一个决策平台),专业机构、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三大运行支柱),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一套管理系统)。
联席会议制度由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财政、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参加,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形成统筹协调与决策机制。联席会议是实现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一管理的关键。其主要作用体现在:首先是形成相关各方的合力,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加强沟通协调,围绕国家科技发展重大战略任务、行业和区域发展需要,研究凝练形成科研任务需求,经联席会议充分讨论后按程序确定,相关各方在科研任务组织实施过程中及时跟进,产生的科技成果在行业和区域内应用示范。其次是建立共同参与、共同决策的议事机制,联席会议由各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共同审议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布局与设置、重点任务和指南、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业机构的遴选择优等事项。第三是形成统一的决策程序,一般事项经联席会议议定后即可实施;重大事项需经国家科技体制改革与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议,按程序报国务院,特别重大事项报党中央,确保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实施符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政府职能转变,从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资金的具体分配中解放出来后,将依托专业机构具体管理项目。对专业机构的遴选:主要是对现有具备条件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进行改造,形成若干符合要求的规范化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并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参与竞争,推进专业机构的市场化和社会化。专业机构的任务是: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受理各方面提出的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对实现任务目标负责。
《改革方案》首次提出在国家层面设立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充分体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委员会的组成具有代表性,不仅有科技界的专家,也有产业界和经济界的专家,反映各方面对科技创新的需求。委员会要有战略高度,跟踪国际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趋势,对科技发展战略、规划、重大任务和重大科技创新方向的选择等方面提出咨询意见,为联席会议提供决策参考。另外,委员会对制定统一的项目评审规则、建设国家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规范专业机构的项目评审等工作也要提出意见和建议,还可以接受联席会议委托,对特别重大的科技项目组织开展评审。
政府部门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实施绩效等组织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具体举措包括: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实施绩效、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和专业机构的履职尽责情况等统一组织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并根据结果提出动态调整意见,经联席会议审议后按程序报批;完善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对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工作人员的责任倒查机制,开展“一案双查”,即在查处追究有关承担单位和个人责任的同时,倒查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是否存在管理漏洞,是否有工作人员在项目管理中存在渎职或以权谋私等行为;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负起责任,对所属单位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改革方案》明确要求,要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需求征集、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立项和预算安排、监督检查、结题验收等全过程进行信息管理,并按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接受公众监督,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分散在各相关部门、尚未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信息要尽快纳入,已结题的项目要及时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报告系统。不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家科技报告系统并向社会公开的,中央财政将不予以资助。 在对我国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实施和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新科技革命发展趋势、国家战略需求、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和科技创新规律,《改革方案》提出优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整合形成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一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增强源头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大资助力度,向国家重点研究领域输送创新知识和人才团队;加强基金与其他类科技计划的有效对接。二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产业化目标,解决“卡脖子”问题。进一步改革创新组织推进机制和管理模式,突出重大战略产品和产业化目标,控制专项数量,与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强分工与衔接,避免重复投入。三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突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的技术瓶颈。将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改委、工信部共同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农业部、卫计委等13个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整合形成一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当前,从“科学”到“技术”到“市场”演进周期大为缩短、各研发阶段边界模糊,技术更新和成果转化更加快捷。为适应这一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特征,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着力改变现有科技计划按不同研发阶段设置和部署的做法,按照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该计划下,将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科技发展优先领域,凝练设立一批重点专项,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关键科技问题,组织产学研优势力量协同攻关,提出整体解决方案。四是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按照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不同阶段的需求,对发改委、财政部管理的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科技部管理的政策引导类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财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共同管理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支持科技创新的部分,以及其他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专项资金(基金)进行分类整合。现阶段,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依然薄弱,尚未真正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应用的主体,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技术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采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补偿、后补助等引导性支持方式,激励企业加大自身科技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不断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五是基地和人才专项。对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发改委管理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合理归并,进一步优化布局,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加强相关人才计划的顶层设计和相互衔接。在此基础上调整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基地和人才是科研活动的重要保障,相关专项要支持科研基地建设和创新人才、优秀团队的科研活动,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整合形成的新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既有各自的支持重点和各具特色的管理方式;又彼此互为补充,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立跨计划协调机制和评估监管机制,确保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形成整体,既聚焦重点,又避免交叉重复。
将按照上述五类新科技计划体系对所有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优化整合,不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和对中央级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稳定支持的专项。 本次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工作将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具体进度安排为:2014年,启动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对部分具备条件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优化整合;启动重点专项试点,按照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选择5-10个重点专项进行试点,并在2015年财政预算中体现;同时,开展有关制度建设和基础性工作,着手组建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开展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和评审专家库建设,初步建成中央财政科研项目数据库和科技报告系统。
2015-2016年,基本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基本完成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优化整合,实现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安排和预算配置的统筹协调。初步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下设重点专项的布局,并据此编制发布2016年项目指南,按新机制组织2016年新立项目实施;同时,为确保管理改革与现有工作的有序衔接,在研项目(课题)可继续按照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经费渠道和管理方式组织实施。初步完成相关制度建设和基础性工作,发布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专业机构遴选办法、专业机构资质能力评价标准、科技计划评估和监管机制工作方案、科技计划重点专项设立规则和动态调整工作规则、有关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办法等,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数据库和科技报告系统。
2017年,经过三年的改革过渡期,全面按照优化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运行,现有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渠道将不再保留。同时,进一步完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完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和资金管理制度等各项科技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㈧ 深圳政府补贴申请都有哪些
1.场地租金补贴:每个月补贴500~2340元,合计2-8万
2.社会保险补贴:每个月补贴650元,合计2.3万
3.初创企业补贴:一次性1或1.5万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次性补贴3000元
5.创业无息贷款:15-30万
㈨ 区域产业经济问题:国家近期出台的重大发展战略与政策解读。
为支持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关部门正在制定一揽子支撑政策,有望于近期集中发布。其中,工信部牵头组织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课题已经结题,正在加快研究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写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将于上半年出台。此外,包括信息产业、智能制造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规划也已完成,预计于近期发布。
记者了解到,各相关部门都异常关注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将其视作为突破口,即形成新的增长点,作为调结构实现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
多部门齐力支持新兴产业
新材料、智能装备受政策照顾
记者了解到,在上述诸多基础性规划之下,包括稀有金属产业规划、新材料产业规划、信息产业规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规划、高端装备制造业及智能制造装备发展规划将陆续发布,有些在2月份就将浮出水面。这对引导相关产业,特别是智能装备、新材料等产业发展起到直接带动作用。
“今年要加快培育发展新材料产业,促进原材料工业转型升级。”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司长陈燕海说。
他指出,新材料是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加快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力争到2015年,新材料产业总体规模超过2万亿元,新材料产品综合保障能力提高到70%,关键新材料保障能力达到50%,”陈燕海说。
此前记者已独家报道,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正在实施一项面对“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产业专项,以求在三年内在5大方面实现关键技术突破。
另外,记者还从权威渠道获悉,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已经设立,且先期启动了一批项目,其侧重在智能装备产业。以河南、山西为例,两省各有一个智能装备项目已纳入到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分别获得了7000万、1亿元补助资金。
“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手段,对单个项目的资金支持额度远超过其他专项,但对项目的行业示范性要求更高、申报难度更大。”河南省相关部门负责人如是评价说。
对此,业内专家指出,综合多方面信息来看,智能装备、新材料产业规划及相关配套政策将为国内企业提供良好的政策氛围。
从上面看,高新科技产业,环保节能材料,新能源开发等领域未来几年会获得国家的大力支持。
同时国内如楼上所说的内外交困,美国对中国渐成包围圈,中国和周边国家大多交恶,而国内政治问题严重,中国正面临的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的关口。中国经济即将风暴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