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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主要产业发展现状

发布时间:2021-01-18 03:54:44

A. 城市产业发展状况分析

中国智慧城市发展迅速 主要以智慧物流为主

智慧城市起源于传媒领域,是指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或创新概念,将城市的系统和服务打通、集成,以提升资源运用的效率,优化城市管理和服务,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智慧城市有两大发展驱动力,一是以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二是知识社会环境下逐步孕育的开放的城市创新生态。前者是技术创新层面的技术因素,后者是社会创新层面的社会经济因素,由此可以看出创新在智慧城市发展中的驱动作用。

全球都在紧锣密鼓的布局智慧城市建设,欧洲、北美、日韩等地区处于技术领先地位,而中国因为也在积极进行智慧城市试点,形成了多个智慧城市群,中国的智慧城市试点项目超过欧州、印度和美国之和。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智慧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趋势与投资决策支持报告》。

B. 中国寿险行业发展现状与前景

全球寿险业务保费收入不断上升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全球保险市场的消费需求持续增长。2019年,全球保险费增长4.4%,创下了四年来的最大增长,这一增长主要是由寿险增长推动。据Allianz Research数据,2015-2019年全球寿险业务保费收入不断增长,2019年达到2.4万亿欧元。

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人寿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C. 中国音乐产业发展现状如何会越来越好吗

音乐产业应用场景广泛 全场景、全链条竞争发展
音乐作为我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较于影视教育等行业,处于发展相对薄弱的环节,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政府出台相应措施进行扶持。2017年5月,在《纲要》中首次将“音乐产业发展”列入到“重大文化产业工程”,从国家顶层设计上明确了音乐产业作为新兴战略文化产业的重要地位。并具体提出音乐产业未来发展的三个主要任务:第一,释放音乐创作活力,二,建设综合性现代音乐产业体系,三,加强音乐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为音乐产业未来发展指明了目标和方向。
中国音乐产业市场规模预测分析
在政策扶持和资本青睐下,传统音乐产业与新兴音乐产业加快融合,不断重构产业链条、创新商业模式、激发消费活力,推动中国音乐产业在经济新常态下正式进入快速增长的“新时代”。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移动音乐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音乐产业总规模约为3253.22亿元,比较2015年增长了7.79%,同比增速高于同期GDP增速1.09%。2012-2016年全国音乐产业市场规模不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2017年全国音乐产业市场规模将超过3500亿元,达到了3509.9亿元,预计到2018年增速仍保持7%左右,音乐产业市场规模将达到3760.15亿元。
中国在线音乐用户规模预测
截至2017年6月,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到5.24亿,较去年底增加2101万,占网民总体的69.8%。其中手机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到4.89亿,较去年底增加2138万,占手机网民的67.6%。2017年中国在线音乐用户规模达到5.8亿人,增长率达到18%,随着智能手机的推广和普及,手机网民数量持续增长,预计在线音乐用户规模将进一步增长,预计2018年在线音乐用户规模将达到6.7亿人。
中国在线音乐市场规模分析预测
2015年政府大力打击盗版,推动了我国正版音乐的发展,凭借着资本的追捧和技术的进步,在线音乐行业发展态势良好。2015年国内在线音乐付费市场规模为10.5亿元,同比增长121.8%,预计未来三年国内数字音乐用户付费市场规模有望保持年均45%的高速增长。纵观2014-2016年中国在线音乐产业市场规模情况,三年市场规模增速保持在50%左右。初步估算2017年中国在线音乐市场规模为85亿元,同比增速略有放缓。预计到2018年中国在线音乐市场规模将突破100亿元。
中国在线音乐平台竞争格局分析
在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合并后,在线音乐俨然形成了“三足鼎立”的格局:一方是腾讯为首的QQ音乐,一方是阿里为首的虾米音乐和天天动听,另一方就是酷我、酷狗和海洋音乐成立的新公司。除此之外,网络、网易云及A8旗下的多米等音乐平台也各据一方。
2017年在线音乐APP用户渗透率排行榜中,QQ音乐最受大众的喜爱,渗透率为69.9%;其次为酷狗音乐渗透率68%,酷我音乐位列第三。
“作品荒”危机尚存,多方积极打造原创音乐人扶持计划激发优质原创音乐内容生产
归根到底音乐产业是文化产业,音乐产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形势却难掩其根子上的危机,这个危机就是作品荒。原创性内容的生产与消费对于音乐产业产业链的良性循环起到决定性作用。
独立音乐人开始走进大家视野,应该是从素人音乐选秀节目那些选手唱火的民谣开始,比如马頔的《南山南》等作品迅速火遍大江南北,也让独立音乐人进入大众关注的视野。
如果说2014是独立音乐井喷的一年,那么到2016年,独立音乐人的力量已具备撬动音乐市场部分消费群体的能力,并且受到各大数字音乐平台的重视与扶持。
2016年以来各方纷纷推出“扶持原创音乐人”发展的平台计划,聚焦于打造数字音乐时代原创音乐、独立音乐人的成功孵化和培养,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各园区均对原创音乐内容的生产加大资金投入与项目扶持,为原创音乐提供制作、宣传、发行、营销、渠道、平台等产业化服务和资金服务。
音乐产业应用场景广泛,音乐产业下半场是全场景、全链条竞争
今年2月,国家版权局发文称,腾讯音乐(包括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与网易云音乐已在近期,就网络音乐版权合作事宜达成一致:“二者将相互授权音乐作品,达到各自独家音乐作品数量的99%以上,并商定进行音乐版权长期合作,同时积极向其他网络音乐平台开放音乐作品授权”。自2015年7月国家版权局出台《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转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之后,这次双方的合作,也标志着音乐市场的版权问题或将得到初步解决。
抛开版权问题之外,音乐产业接下来的发展将要面临的是全场景、全链条的竞争。音乐的应用场景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无孔不入,是生活的一种刚需。它关联性更强,可以渗透、融合到任何一个产业,比如说电影、游戏、演出行业、广播、电视等。从迷你KTV的火爆,到各地音乐特色小镇的逐渐兴起,音乐产业的应用场景范围更广,形式也更加多样。
因此,以打通音乐创作、录制、出版、复制、发行、传播、进出口、版权交易、演出、教育培训、音乐衍生产品等纵向产业链;连接音乐与广播、影视、动漫、游戏、网络、硬件播放设备、乐器生产、旅游等横向产业链;形成上下游相互呼应、各环节要素相互支撑的音乐产业综合体系为目标,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建立的全国首个“音乐资产托管平台”,将是“文化+金融”在音乐产业领域的全新实践。

D. 国内相关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

给你分析下

E. 中国第三产业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沿用的是东方核算体系MPS,该体系的核心是对物质产品进行核算的。但随着经济发展,非物质产品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按照MPS体系核算,既不能全面反映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也不利于国际对比。进入八十年代中期,,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逐步由东方的MPS向西方的SNA核算体系过渡,客观上要求我国要建立和加强第三产业统计。

我国第三产业统计建立于1985年。1986年,国家统计局首次正式公布了198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到1988年我国第三产业统计制度已基本形成。为了摸清第三产业的底数,为各级政府制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供依据,1993年国务院组织开展了首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并建立了周期性普查制度。同时为了实现向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全面转轨,1993年国家统计局加大了对各专业统计制度方法的改革力度,推行了“7+1”套表,增加了财务统计的内容,建立了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一套表统计制度,以满足计算GDP的需要。但由于基层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统计力量薄弱,难以保证数据质量,1997年国家取消了上述两项制度,对这些行业的统计调查处于空白状态。

在非普查年份,第三产业增加值依据相关专业的统计资料、普查年份的行业结构资料和有关部门的财务统计资料等来推算。

我区的第三产业统计工作与国家是同步开展的,并且我们在贯彻国家各项统计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政府的要求,于1998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三产业快速调查,在快速调查的基础上,于2000年建立了《服务业滚动统计调查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将现行统计中没有覆盖的第三产业行业按四年一个调查周期,每年调查几个行业,针对不同的行业,采用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的指标是用于计算增加值的财务指标。该项制度的建立填补了我区第三产业部分行业统计的空白,为非普查年份计算第三产业增加值提供了基础性的资料。

虽然我区第三产业统计工作在实践中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并且经过全区各级统计人员的辛勤劳动,第三产业统计数据在为各级政府宏观管理和决策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与自治区政府提出的加大对第三产业实施统计监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问题依然比较严重。目前在第三产业统计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第三产业中部分行业的统计制度不完善。表现为一是核算方法不完善,特别是对部分行业中核算基础差的服务活动,没有一套科学统一的核算方法,这也是造成GDP数据在地区之间不衔接的重要原因;二是统计指标不健全,统计分类粗。受长期以来重生产、轻服务核算思想的影响,在我国的统计制度设计中,对物质生产部门的统计指标设置细而全,而对于非物质生产部门则比较粗。从第三产业内部看,也存在着不平衡的情况,如贸易餐饮业、房地产业的统计指标比较完整,其它行业仅对计算增加值的财务指标进行统计,而对于人员状况、设备情况、提供的服务类别等都没有反映,难以反映第三产业的全貌。三是调查时间不同步,交通业、批零贸易业、房地产业统计实行按月统计,其它行业则实行四年为一个调查周期的统计,且指标设计的粗细程度不同,口径不一,很难进行加工汇总,不能按月、季提供完整的第三产业资料,影响了定期统计监测工作的开展。

2、第三产业单位财务核算基础薄弱,严重影响了增加值的准确性。第三产业增加值的计算是以会计报表为基础,由于第三产业涉及行业复杂,且新的行业不断涌现,客观上要求有相应的会计制度对其经营状况进行管理、监督,由于其主办单位的经济成分各异,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因而没有建立起正常的财务收支制度。从我区的实际情况看,第三产业单位多为一些经营规模小、人员少的中小企业,财务收支帐目不健全、不规范的现象十分普遍,,为开展调查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3、被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下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第三产业调查对象经济结构复杂,利益主体呈多元化格局,受各自利益的驱使,被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大大下降,特别表现在对个体户的调查中,为了偷税、漏税,个体户瞒报、漏报的现象十分严重;另外部分企业也存在着“两本帐”的问题,加大了搞准统计数据的难度。

4、统计力量薄弱,经费不足,严重制约着第三产业统计工作的开展。第三产业调查单位数量众多,遍布城乡,没有一支强有力的调查队伍,难以收集到全面、准确的统计数据。而现实情况是从统计系统内部来说,从国家到地方各级均没有独立的第三产业统计机构,普查年份靠组建临时机构,抽调各方面人员来完成;非普查年份,第三产业统计分散在各有关专业,没有综合协调机构,对第三产业统计工作缺乏总体设计,长远规划。从人员情况看,旗县统计局处于调查工作的第一线,而我区各旗县从事第三产业统计工作的人员平均仅有1-2人,且多兼职其他工作,面对如此众多的被调查对象,统计人员力不从心,漏统、错统现象很难避免。从外部来说,长期以来,部门统计在第三产业统计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部门统计工作被削弱了,从第三产业各行业统计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看,实行条管单位,如金融、保险、邮政系统等和政府各部门,一般都设置统计机构并配备专职统计人员,而第三产业的其它行业,则很难保证有机构和人员。另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调查经费不足,也严重困扰着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F.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一)我国文化产业低水平供求关系与非对称结构性矛盾

我国的文化市场已有"长足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方面,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条件迅速改善,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需求正在被迅速释放;另一方面,各种新型文化产业门类不断产生,文化产业结构性变化频繁。但是现有统计数字显示,我国文化产业还处在一种低水平供求平衡和非对称结构性矛盾的状况之中。

从绝对值来看,我国居民的文化消费需要与文化产业部门的供给之间并没有很大的出入。

从需求方面说,2000年,我国的人均GDP已经达到了849美元,反映城乡居民生活水准的恩格尔系数也降至50%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280元,人均消费性支出是4998元,其中被列入统计的,与文化相关的旅游、娱乐和耐用消费品、教育、文化服务、通讯等项消费总计949元,占到可支配收入约19%。按照我国目前大约有4亿城镇人口计算,我国目前城镇居民文化消费需求大约有3796亿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达到2253元,人均消费支出中通讯和文教娱乐类支出280元,总计达到2520亿元。这样算下来,我国与文化相关的消费需求应该在6000至6500亿之间(6314亿元)。

从供给方面看,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汇总,我们的文化产业各行业近年来(1998或1999年)进入统计的产值大约是6000多亿(1998年6240亿),其中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1812.9亿元(1998年),国内旅游收入2831.92亿,图书报刊355亿元,邮电通讯是1235.1亿元(1998年),音像制品12.7亿。(广告业等尚未计入。

以上两个大致相符的数字不过是分别从供需两个方面描绘了我国文化市场的规模,却还无法得出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可以令人满意的结论。略做分析就可以看出,文化市场的现状只是一种低水平的供需平衡,更何况,由于还存在着各种体制性问题,所以它还只是一个存在结构性矛盾的、非对称性的平衡。

根据国际上的研究,在人均GDP跨越1000美元时,消费支出中吃穿用类比重大大下降,住房类基本不变,而文化精神消费类支出开始大大上升;第三产业应该占到GDP总量的40%左右,其中文化类产品的产值所占比例也大大增加。我国目前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但是第三产业的比例(33.2%)低于这个标准达6个百分点,其总量大约是5000亿人民币。尽管我们可以去除由于消费习惯和体制因素而出现的误差,并去除可能用于非文化类消费的支出(如医疗等),余量也应该有3000至4000亿人民币。

对于这3000至4000亿人民币的市场空缺应该做如何理解?

一种解释是,我国居民文化消费能力被大大压抑了,因此制约了文化产业的成长。有许多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比如说,根据我国文化产业部门各种散见的数字,我国的电影业、电视业存在大量的经营不善和亏损,许多作品出版后无人问津,库存积压严重;而一些作品却不明原因地骤然获利。有统计表明,电影的生产近年来在走下坡路。1992年我国共生产了170部故事片,为近10年来之最,此后1995年是146部,1996年是110部,1997年是88部,1998年只剩下82部。我们本应不断增加的观众都上哪里去了呢?近年来,火爆一时的传统文化娱乐业如歌厅舞厅等经济效益迅速下滑,成为亏损行业。这些现象说明,我国文化产业部门所提供的产品,有相当一部分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和不断变化着的文化消费需要。

还可以做另一种解释,即我国居民事实上已经实现的文化消费有相当一个部分没有被列入统计。目前音像界有一个被公认的市场容量计算方法,即根据居民的消费类视听技术设备的拥有量估算音像制品的市场容量。根据这种方法,我国居民目前大概拥有:电视3.5亿台、CD机1000多万台、VCD机3000多万台、LD影碟机500多万台、多媒体电脑1500多万台,等等。如果按照每个硬件每年均需要10件(套)新的音像制品统计,据信每年音像产品的总销售额应有超过1000亿元的规模,但根据有关部门1996年的统计,我国的音像制品只有不足20亿元的正版收入,占总量的2-3%;根据1999年的统计,正版收入约有50亿元 ,即使由于政府加大"扫黄打非"的力度,正版率有所提高,据信实际市场规模也应该在1500亿至2000亿左右。这方面的事实说明,有相当大部分居民的文化消费需求正在流失。我们的文化市场供需之间存在巨大的结构性缺口应该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文化市场巨大的供求差别已经成为国家文化和经济安全问题的隐忧。目前我国居民个人金融资产已经达到9万亿元左右,银行存款约7万亿元,随着我国在住房、养老、医疗和教育等方面各项改革措施的逐步推出,人们对文化、教育和娱乐的消费需求将得到进一步释放。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空间,甚至已经形成了一个目前我国文化产业无法填补的真空。加入WTO后,国外文化产业集团将可能以技术与内容的多重优势大举进入,迅速占领我国的文化市场,文化市场"有限开放"的政策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可能会在不长的时间里遭遇严峻挑战。

近年来,人们频繁地看到这样的数字:英国文化产业的年产值将近600亿英镑,从业人员约占全国总就业人数的5%;日本娱乐业的年产值早在1993年就超过汽车工业的年产值;美国的文化产业更加发达,其视听产品出口额已经成为第一大出口产品,并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了40%以上的份额。根据媒体的报道,我国政府已经开始考虑允许一些国际知名传媒集团进入我国媒体市场。这是一个重大的信号,说明文化产业国际化的进程可能出人意料地加速,我国文化市场已经暴露在国际文化资本的强大压力之下,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积累的经济和文化之果已经成为国际文化资本垂涎的目标。

(二)我国文化产业经营单位众多但产业组织集约化程度不高

面对巨量的市场需求,以及国际传媒文化集团大兵压境,我国的文化产业在总体上缺乏竞争力,难以满足人们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要,这一点足令我们忧虑。我国的传统文化产业诞生于计划体制之下,长期以来既被行政体制分割又被各种政策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总体格局,表现出经营单位众多,产业集约化程度不高,资源极度分散和不讲经济效益的突出特点。在文化市场迅速成型的今天,这些特点全部转化为弱点。

从人员规模看,仅以文化部所属文化产业机构为例。截至1999年,我国文化部下属的企事业机构共33.07万个,这里包括了艺术演出团体、影剧院、图书馆、群艺馆和文物保护单位,从业人员共166.15万人;当年国内演出场次是42.3万场;国内观众达4.69亿人次。文化娱乐业有机构17.47万个,90.3万人;文化市场其他经营机构9.7万个,23万人 。这些单位的特点是大多机构较小,如文化部下属每单位平均才有5人左右。

从经营规模看,音像业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国音像制品的生产、复制单位近600家,每年生产正版音像制品(盒带、VCD、CD和DVD)两万种约2亿件(盘),平均每家企业年生产34万件,月生产不足3万;而销售单位约有7万个,每年全部正版音像制品销售2亿件,平均每个销售点一年不过卖3000来件,日平均竟不足10件。图书批发零售业是另一个例子。1999年文化部所属图书批发零售机构有13056个,2.3万人,营业收入只有5.45亿元,人均2万3千元左右,每天营业额为60来元。

资源分散和集约化程度低的问题在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业中表现得极充分。我国新闻出版体制与传统工业经济管理体制有共同特点:新闻出版单位必须是以一定级别的行政机构为"上级单位",并且建立在其财政拨款的基础上。这些新闻出版单位一旦形成就被固化,既不能淘汰也不能重组;新的需求一般产生于新的行政机构,通过新的拨款来建立,同样先天不足。长此以往,新闻出版机构就随着行政机构的膨胀而膨胀起来。这些新闻出版机构大都规模狭小、重复建设、效益低下,既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又造成了资源的闲置和浪费。近20年来,特别是近10年来,各有关方面一直在尝试对文化管理体制进行多方面的改革实验,但是基本状况并没有根本性改变。

据1999年的统计,我国报纸有2038种、期刊8178种、出版社500余家,电台电视台3000余座。这是一笔经数十年积累形成的巨大而宝贵的文化资源。在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的今天,如果我们自己不迅速对其加以整合、优化,转变其经营模式,增强其竞争实力,必然成为国际性传媒巨头的猎取对象。

(三)我国文化产业的传统的资源配置机制与市场化要求之间正在形成尖锐矛盾。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的体制改革开始进入"快车道"。 1998年,我国政府职能部门不再直接办刊办报,退出出版经营领域,切断了新闻出版单位与各个政府机构的传统依附关系;2000余家报纸和8000余家刊物被"逼"上产业化运行的轨道。1999年,开始了传媒集团和多传媒文化产业集团的组建;2000年,"传媒概念"走红股市,开始尝试传媒集团与资本市场的结合。文化产业的体制改革后浪推前浪,从分行业的、局部的改革,逐步进入整体性改革的阶段。

但是,资源配置机制混乱,条块分割和行业壁垒与市场化要求之间的矛盾仍然困扰着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文化产业的基础是市场,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公开、公正和公平的竞争,反对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垄断;我国传统的文化事业单位是按"条块"(地方和行业一纵一横)分割的方式设立的,目前尽管已经在不同程度上开始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实行"专业归口管理",但是,离真正的市场竞争还有相当的距离。甚至还有一些企业利用与行政机构的传统联系,利用企业特殊的社会公益性质和意识形态功能,垄断资源,操纵市场,谋取暴利;而另一些文化企业在做大以后,要做跨行业跨地区的资产重组甚至兼并,却往往遇到阻力。在加入WTO的形势下,在国际性"传媒汇流"趋势的影响下,一些广电、报刊、出版企业在地方政府的协调下成立了集团公司,实现了"强强联合"和"资产重组"甚至在当地从事了一些跨行业、跨媒体经营。这当然是一种进步。但我们也注意到,"媒体汇流"在西方是一种市场趋势,在中国则主要依靠政府行政手段,如何将结构调整与体制转型结合起来,仍然是个问题。

这样,文化产业的发展就与深层次改革问题相遇了:文化产业是一个特殊的产业,既具有一般的行业属性,又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其中的核心产业门类如传媒产业,既具有大众传媒的特点,又是党和国家的宣传渠道。如何基于这些特点做出制度性的安排,既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康发展,又保证先进文化的主导作用,这是一个全新的问题,需要我们以创新的精神大胆开拓。

但是,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是一个更为根本性的问题,也是我党和国家确保对社会主义文化事业领导权的基础。应该看到,在加入WTO和深化改革的形势下,在数字化信息技术的冲击下,传统传媒制度的经济基础和技术基础已经发生了变化,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的实现方式也已经发生了变化:越来越从以国家行政机制为中介的非自主方式,转向以市场为中介的自主选择方式。这就要求我们积极探索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发挥传统政治优势的新办法。因此,我们应特别注意研究调控文化市场发展的新体制、引导精神产品流通的新机制,以及活跃文化生产的新组织形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文化的发展。

当然,我们也看到,在出现了全球性的"传媒汇流"和"放松管制"之后,由于文化内容产业发展的不平衡,甚至是西方发达国家也在重新考虑如何以新的产业政策、新的制度性安排对待文化内容产业的问题。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传统,确保民族文化安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面对全球化的共同战略主题,将会出现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我们的政策制订人员需要做的是向前看,而不是向后看。

(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先进性要求与文化原创能力不足之间形成战略矛盾,资源潜力不能转化为产业实力

发展我国的文化产业还是有一些得天独厚的条件。首先是中国文化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世界上使用华语的人口为世界之最,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除在中国境内,还在东南亚、北美及欧洲的华人区具有广泛的影响。这应该说是中国的文化企业进行市场开拓的最有利条件,因为语言和文化的差异一直被认为是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交往中的最大消极因素。在经济学的垄断竞争理论中,保持产品差异被认为是维持产品在市场上的垄断力量的关键。文化产品的差异首先是来自价值观及表达手段的独特性的;文化差异也是我们在国际竞争中和在赶超发达国家时可以依赖的比较优势。

从生产要素的角度看,中国的文化资源异常丰富,举世公认。几千年乃至更长时间的文明发展,幅员辽阔的国土上还留存着许许多多的历史文化遗址、遗迹,还有各种类型的自然地理、人文地理景观;图书馆、博物馆里保藏着数以百万计的艺术珍品、典籍和文物;中国人的言谈举止、风情习俗、节日庆典中保留着大量有形无形的文化符号;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学者对传统文化进行了不间断的研究和播传。凡此种种,都为中国文化产品乃至其他可以负载文化符号的耐用消费品的设计、生产、创新提供了不竭的灵感源泉。

但是仅仅满足于此显然落后于时代。当今世界,文化已经具有原生形态、经济形态和技术形态,新兴文化产业得益于资本市场和信息技术两驾马车拉动,才有了前所未见的高速度,才将大批文化资源转化为产业和财富。我国正是在上述两个方面都显得被动和迟钝。

比如,文化旅游是将民族文化资源潜力化为产业实力的重要方式,旅游业在我国文化产业各门类中还是产业化程度最高的部门,但是,在该领域将文化遗产转化为产业的成功案例至今还极为鲜见。从多年前全国各地灾难性的"人造景观热",到近年来有关部门关于文化遗产所有权和管理权能否分离,市场机制如何引入问题上的多次争论,许多问题还没有进行彻底讨论,并转化为合理的政策法规。事实已经证明,凭空建造的主题公园永远不会有信誉,而文物的粗放利用则无异于破坏,正确的道路显然应该在这二者之间。但是,在如何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有机结合,做到既保护了文化遗产,又推动了文化旅游,我们还未能有一个较为明确的方针,因此而贻误了诸多发展的机遇。

文化遗产数字化是将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为新兴产业基础的一个关键环节。目前,"文化内容革命"正在世界范围内展开。世界各国为迎接信息时代的到来,正大规模地将文化遗产转换成数字化形态。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始推动"世界的记忆"项目,该项目的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推动文化遗产数字化,以便永久性地保存,以及最大限度地使公众公平地享有。1999年,在芬兰倡议下,欧盟国家开始启动一项多国框架性合作项目,名为"内容创作启动计划",文化遗产数字化被确定为基础性内容。我国的文化资源数字化进程因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的启动(1996年)可以说动手并不晚,但直至目前,还没有形成国家发展战略,还没有将其上升为国家文化产业建设的基础性工程,这不能不说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深层危机。

向数字媒体转移是将传统文化资源开发为经济资源的必要步骤,实质上是为空前规模的产业整合准备条件,具有巨大的经济意义。国际性信息技术集团和文化传媒集团早已开始着手整合世界各国的数字文化资源,为开发新的世界市场做好准备;中国文化资源关系到对中国文化产品市场的占有,这块市场也为他们觑觎已久。1999年,美国大片《木兰》已经向我们敲响了警钟:中国的文化资源已经经国际传媒资本之手转化为文化产品,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界的强大竞争对手;2000年五一节,我国经历了第一个"假日经济"高峰,敦煌洞窟壁画在大量游人参观的压力下"不堪重负",美国的基金会开始与我商谈"数字化虚拟洞窟"计划;同年,日本信息技术企业加速了与我国故宫博物院关于建立数字化多媒体网上故宫博物院的谈判进程。这两件事说明,发达国家已经借助经济与技术双重优势,开始谋求对我国文化资源的新一轮开发,这一动向值得我们关注。

(五)WTO规制与现行中国文化产业政策支持系统之间的矛盾

WTO是一种法律体系和政策系统。WTO所形成的诸多协定、协议广泛涉及到文化产业的各个领域,有关文化产业的规章条例主要包括在WTO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规则,即《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之中。因此其基本原则也就自然地成为各成员政府制定和执行国内文化贸易政策的文本基础,这就必然地要给这个国家的文化管理制度和文化产业政策支持系统带来制度、法律和政策性影响。

我国自80年代以来开始进行文化体制改革,90年代开始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至今已经初步建立起了由一系列行政法规和规章构筑起来的文化产业政策系统,以及由这个系统建立起来的文化管理机制,包括:《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演出市场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基本上涵盖了现行文化产业领域。

然而问题是,现有的文化产业政策文本系统,基本上都是在两种体制转型过程中制定和形成的,并不是为加入WTO、或根据WTO原则而制定的游戏规则,因此,很大程度上带有计划体制的痕迹,这就出现了现存政策的目的性与WTO对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的要求之间的矛盾。同时,由于我国不同领域里的现行文化管理与文化产业政策主要是由政府的不同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以政府的名义发布的,因此,行业和部门的利益保护色彩比较浓重。这样一来,在整个政策的价值规定、功能及政府对社会文化资源的权威性分配中,应有的公共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就比较差。而所有这些都是与WTO贸易自由化原则、透明度原则、市场准入原则等存在着明显的不一致和内在的规则冲突。

我国政府正在逐步加大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修订颁布已经在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规制对接方面做了不少工作。然而,由于这些措施并未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在体制和制度上一些带根本性的问题,如行政垄断、市场准入、投资主体多元化、文化企业产权关系改革等,因此,旧有的矛盾不仅没有消除,还进一步激起了新的冲突。同时,由于原有的文化政策系统并未因机构的改革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合并而失去政策效能,还出现了新机构执行旧政策,"新瓶装陈酒"的现象。在有的地方和领域,文化行政权力在资源重组和优化配置的名义下,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集中,这种权力的高度集中,使得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制定的文化产业政策不仅没有失去原有的制度基础,反而获得了新的支持。

我国文化产业管理部门已经提出"大文化管理"的思路,但是由于缺乏政策系统的创新支持,预期的改革效果并未出现,于是政府也就难以实现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战略转变。对中国来说,顺利进入WTO的关键是实现制度创新和政策系统创新的有机联动,倘若在制度和政策的层面上不能实现整体性创新,我国文化产业在21世纪的发展前景也就可能并不是那么乐观的。

文化产业是一个特殊的产业,而且目前还处在发展和转型过程中,因此,存在的根本性问题还是体制性的。任何国家的产业政策的基点都是两个,即以市场为基础,以政策为导向,更何况我国的文化产业是生存和成长于一个更为特殊的环境中的。在一定意义上,我们今天对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的认识,以及依此制定的文化产业政策的合理性,将影响着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并还会进一步影响我国整个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发展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共识,但是一个真正合理的产业政策的制定过程才开始,目前我

G. 中国产业结构现状

进入21 世纪以来,我国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就增长速度来说,第一产业增长相对缓慢,第二产业增长快速,第三产业则突破以商贸、餐饮为主的单一发展格局,加速了金融、保险、研发、咨询等行业的发展。

1、就业比重来说,第一产业就业比重明显下降,第二产业就业比重增长缓慢,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增长速度高于第二产业的增长速度。

2、总体上看来我国产业结构在保持二、三、一型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进行调整优化。但是我国现阶段的产业结构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3、比如,到2007年底,从我国三次产业结构的产值来看,第一产业增加28910亿元,占GDP比重为11.7%;第二产业增加121381亿元,占GDP比重为49.2%;第三产业增加96328亿元,占GDP比重为39.1%。

(7)中国主要产业发展现状扩展阅读:

中国产业结构现状衡量标准:

产业结构高度化表现为一国经济发展不同时期最适当的产业结构,其主要衡量标准是:

(1)收入弹性原则(所得弹性标准),即每增加一个单位收入与增加对某商品需求量之比。如果由于收入扩大而增加的需求能转化为收入弹性高的商品,出口增长率则可随之提高,对整体经济增长则较为理想。

(2)生产率上升率原则(生产率上升原则)。为了使收入弹性高的商品能够出口,必须具备充分的国际竞争能力,因而最佳选择是把生产上升率高的产业或技术发展可能性大的产业作为重点。

(3)技术、安全、群体原则,即从长远观点看,经济发展的动力是技术革新,从而对于能成为将来技术革新核心部门的产业,目前虽然处于比较劣势地位,也不能轻易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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