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化产业有哪些分类和概述,什么是文化产业
【摘要】作为一种新型的文化发展形态和文化现象,文化产业在世界上引起人们普遍关注并对其展开研究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世界文化发展浪潮中,文化产业的概念不断嬗变,内涵日渐丰富,专家学者对文化产业的概念进行了系统研究,但至今尚未形成一个权威、标准的定义,没有形成统一的称谓。准确把握文化产业的概念和分类,对于中西方文化产业理论发展的嬗变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进而能够促进国内文化产业理论研究,推动新时期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文化产业;概念;分类
“文化产业”概念源起法兰克福学派的阿多诺(Theodor Adono)和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在1947年对“大众文化”的争议和批判。自从他们把“文化产业”纳入研究范畴以来,文化产业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便得到了学术界和各国政府的高度关注,文化产业的变迁和发展促进了各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在我国学术界,文化产业同样是内涵丰富、具有多重含义的概念。
一、文化产业概念区分
目前给“文化产业”这一概念界定一个准确的定义还是比较困难的。如果从最为广泛的人类学意义上来说,“文化”是一个“独特人群或社会团体的‘生活全貌’”,由此可以引申出所有的产业都是文化产业,因为所有的产业都与文化的生产和消费有关。然而事实上,倘若我们将文化定义为“社会秩序得以传播、再造、体验及探索的一个必要(虽然并非唯一)的表意系统(signifing system)”的话,“文化产业”这一术语的表述和使用就会更加精准和严谨。简言之,文化产业通常指的是与社会意义的生产(proction of social meaning)最直接相关的机构(主要指营利性的文化企业机构,但有时也包含公益文化事业单位和国家组织及非营利组织)[1]。因此,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大都应该包括广播电视、书报刊出版、广告以及表演艺术等。而所有这些文化活动的首要目标都是与受众沟通并创作文本,最终多以文化产品的实体形式呈现在受众面前。从广义上讲,所有的文化制品都是文本,但由于它们可以任人解读,必然会造成认识上的偏差,有些概念甚至还时常混杂在一起。
(一)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
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是相对应的概念,长期以来,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在很多场合和领域混合使用,人们没能准确认识到二者在很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伴随着快速发展的高新科技和不断进步的现代生产方式,文化产业日益融入大众日常生活视野并风生水起逐渐成为一种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体两翼。
一般来说,文化事业是由政府主导,具有公益性质,通过提供无差别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而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文化产业则由市场主导,是经营性的,主要利用市场来配置资源,推动文化企业发展壮大,调动更多非公益性资源和民营资本激活文化市场,以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多元化的精神需求。[2]从资本来源上看,文化事业的生产资本由国家或社会统一集中提供;而企业商品生产的资本来源则不同程度地呈现出多元化,广泛吸收民营经济进入文化产业经营领域。从管理体制看,文化事业通常实行公益性管理体制,文化产业实行经营性企业管理体制。从调控方式上看,对企业单位,国家主要通过税收政策、法律制度和价格杠杆进行间接调控并进行合理引导;而对文化事业,则偏重以国家直接调控为主。
文化事业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社会公益性。绝大部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美术馆等都是国家投资兴建和拨付日常经费进行管理的,理所应当归社会全体公民所有。二是社会共享性。公益性文化事业为社会公有并且共享。三是社会公用性。主要是为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层次的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方面的多方面需求,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群众文化事业。
在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方面,文化事业起着重要的文化服务引导作用,文化事业导向和滋养着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是文化产品的市场化,可以增强文化发展的生机和活力,激发社会开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加快文化消费步伐,满足人们对文化消费的需求。文化产业的发展对文化事业的建设具有基础性的补充作用,两者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都是社会主义特色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实现形式。[3]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行十多年来的文化体制改革很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明确了新的文化建设理念,明确区分了文化事业由政府主导,文化产业由市场主导。文化产业既有商品消费的经济属性,又有精神享受的意识形态属性。文化产业既可以成为一个国家实实在在的强大经济实体,又能体现国家软实力,是一个具有无限生机的经济增长点,能够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4]在全面推进文化强国战略的时代背景下,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要“两手抓、两加强”,要尊重两大规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处理好两对关系——文化发展之“魂”与文化传播之“体”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并不意味着只注重市场规律而不遵循文化发展规律,不能随意夸大或简单理解发展文化产业就是文化产业化或文化市场化。在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中始终要引导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自觉担当社会责任,绝不能以牺牲社会效益、影响和谐稳定及国家安全来获取经济效益。[5]
(二)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
在国家层面,我国对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这两个概念的使用有着明确的区分,并没有不加区别地对待。在《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以及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中涉及有关文化产业内容时,普遍使用“文化产业”这一概念。两者主要区别在于“创意”二字,文化产业并不是创意产业,创意只是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而所有的文化产业都只是围绕着创意来展开活动的。
英国最早提出“创意产业”这个概念。20世纪末,英国政府提出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英国振兴经济的聚焦点,专门成立了“创意产业特别工作小组”,将文化创意产业提升到国家战略发展高度,首次明确提出了“创意工业”(creative instries)的概念,主要指那些充分运用个人的天分、技艺、智慧,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通过循环开发进而创造就业机会和潜在财富的艺术思维活动[6]。“创意经济之父”约翰·霍金斯①根据“有想法的人,特别是有自己想法的人,在很多情况下比操纵机器的人更有力量”的基本判断,对创意产业做出较为宽泛的定义,他认为构成创意产业和创意经济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艺术设计、专利申请、商标营销和版权保护。任何一种文化创意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知识背景下,依靠人的灵感和创新,借助现代科技提升传统文化要素的内涵和品质的,不是对传统文化的简单复制、加工和移植,创意活动融注了最大的个性特质。
创意产业区别于文化产业的最大特征主要在于它高度集纳了创意元素、文化因子和科技力量,三者相互作用并深度融合,形成了高智慧、高文化的新型产业集群。[7]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中,知识产权、文化产品及服务被认为是创意产业的核心内容。在国内,北京最早认定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标准,侧重从文化产业价值链的角度重新定义创意产业——以创新为根本要素和途径,突显文化内核和创意价值,主要体现了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的行业集群特征。[8]而相对于文化产业,具有信息密集性和高知识性特征的创意产业是高智慧和创意的结晶,始终处于价值链的高端。任何一种创意活动都必须在一定的知识背景下,利用人文积淀,通过重塑传统产业结构来完成创意点燃和价值实现。如当今的3D电影、3D打印和高清数字电视等高科技文化产品都是通过数字新技术完成的。没有创新也就没有创意,创意是一种新科技理念。由于创意产业处于文化产业价值链条的高端环节,因此它的创新思维凝结在文化产品及服务当中,通过价值传导进而实现它的附加值增加,完成跨行业、跨领域的重组与合作,进而推动文化产业实现深度发展。
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关联极为密切。文化中有创意,创意中有文化。无论是在学术研究领域还是在政府制定实施决策方面,对“创意产业”一直存有较大分歧,特别是一谈到文化必然提及文化产业,这一对平行的概念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但也有显著差异。有时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有明确的区分,有时二者之间又可以互换使用。[9]在我国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形势下,虽然强调创意产业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在知识创新、产业升级和效益倍增等方面有巨大的增量空间,但由于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条件所限,且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侧重点等方面有所不同,与我国倡导的自主创新也不完全一致。因此,目前看来,盲目照搬英国等国的创意产业发展模式既不符合我国国情,也不利于政府的统一管理。在理论和实践上加强两者研究,有助于明晰各自归属的产业边界,廓清文化产业与创意之间认识上的误区。
二、文化产业的分类
文化产业包含的内容和门类非常丰富,是一个多系统多组织构成的有机整体,长期以来没有一个规范科学的分类标准,现在的分类标准是在各种产业分类标准的基础上演化而来的。因为对文化产业进行分类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加之文化产业概念的模糊性、不确定性和多义性,世界各国地域、经济、文化背景、产业政策等各不相同,所以与文化产业的内涵和外延相对应的文化产业分类标准和体系也不尽相同。随着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根据各自的国情和发展目标制定本国的文化产业分类体系,以应对文化产业发展带来的各种挑战和机遇。
目前在国际上各种产业分类标准中,以英国著名经济学家费希尔在其1935年出版的《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一书中提出的三大产业分类法最广为人知。根据社会生产活动的历史发展顺序将全部经济活动划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第一产业为农业,第二产业为工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主要指“服务业”,即为生产和消费服务的部门,包括除第一、二产业之外的其他相关产业。除此之外,一些国际组织根据组织内部的产业划分原则也制定了自己的产业分类标准。从世界范围看,文化产业从组织结构上基本可以划分为三类:一是生产与销售以相对独立的物态形式呈现的文化产品的行业(如生产与销售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等行业);二是以劳务形式出现的文化服务行业(如戏剧舞蹈演出、体育、娱乐、策划、经纪业等);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业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业(如装潢、装饰、形象设计、信息咨询、文化旅游等)。
当文化产业的内涵较为明确时,其外延描述就会更清晰。新修订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标准基本上全面反映了近年来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客观进程和可喜成就,特别是新的四层次划分较为合理,对文化产业链条进行了新的提炼和梳理,更符合文化生产规律[13],更好地适应了我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趋势。这既回应了社会各界对文化产业的热切关注,同时也澄清了以往在文化产业认识上的不确定认识,为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文化产业统计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标准和行业导向,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随着我国文化产业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壮大、人们对文化的认识逐步深入、文化与其他领域的加速融合,文化产业的涵盖范围也在不断发展变化,逐步完善文化产业的科学划分体系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文化产业内涵进行科学界定和系统划分,能够正确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的态势,恰如其分地定位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坐标,以便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进行有效的区别管理,推进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既要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同时也要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门类。
2. 我国应该怎样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产业
推动文化产业建设,一定要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道路前进,采取各种方式,大胆创新,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使经济和文化更好的结盟,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结合起来,注重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赢。而且在二者发生矛盾的时候,应该以社会效益为首要和重点,坚决杜绝忽视社会效益,片面注重经济效益的错误做法。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使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让人们享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幸福生活。
3. 文化产业包括哪些,如何界定有何特点,和文化有什么关系
1、 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实物形态文化产品的娱乐产品的活动,如书籍、报纸的出版、制作、发行等。 2、 为社会公众提供可参与和选择的文化服务和娱乐服务,如广播电视服务、电影服务、文艺表演服务等。 3、 提供文化管理和研究等服务,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图书馆服务、文化社会团体活动等。 4、 提供文化、娱乐产品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如印刷设备、文具等生产经营活动。 5、 提供文化、娱乐服务所必须的设备、用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如广播电视设备、电影设备等生产经营活动。 6、 与文化、娱乐相关的其他活动,如工艺美术、设计等活动。 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两者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现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界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所以,我国对文化产业的界定是文化娱乐的集合,区别与国家具有意识形态性的文化事业。具体的内容你也可以去中顾网 ( http://www.zhgu.cn/ )看一下,希望对你有帮助。
4. 中国文化产业具有哪些特点
1、文化产业具有创新性。它不是历史文化的还原和再现,是要靠创新内容来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这种创新不是个别的创意,而是几个产业的集合;不是一般的创意,而是以文化娱乐消费为核心的创意集成和融合。
2、文化产业是人才密集型、技术密集型、文化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结合的产业集群。因此,文化产业的大企业必须具备比制造业更强的经营能力,也需要更富于魅力的企业文化。
3、文化产业是内容为王。因而必须重视内容故事,包括节目、活动交流、创意和明星。这个内容需求巨大,因而要求全民参与讲故事和各界人士共同出创意,而不是仅仅依靠艺术家讲故事,或者文学家讲故事。
4、文化产业是娱乐性、体验性、参与性、时尚性的产业,它的主要消费者是青少年,因而文化产业主要是娱乐性的前沿性的产业。因此,文化产业主要的内容是娱乐和媒体,首先要面向大众消费的文化。
5、文化产业的外部性强,它是由许多产业构成的,不是一个产业。因此,它要求共享内容资源,并且打造成为产业链。它们之间比其它产业更加体现内在性的产业关联,也更需要通过产业链经营来体现规模效益和附加价值的提升。
5. 如何认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一)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认识阶段(1979-1992年)
该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国有企业改革也取得了很大成绩。文化的发展则相对滞后,严重制约了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目前,市场经济体制与文化发展现有机制的严重矛盾造成国家财政统包的艺术团体、出版业、影视业面临着自身生存、发展的重大危机。人们认识到传统文化管理体制严重制约了文化的发展,文化发展必须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协调。1979年,广东东方宾馆诞生了大陆第一家音乐茶座,这标志着我国文化娱乐市场发展的开始。这一时期,由于缺乏法律支持,政府对个体和私营文化经营活动的管理相当混乱。直到1987年,文化部、公关部、国家工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改进营业性舞会管理的通知》,第一次明确了举办营业性舞会的合法性质,政府从法律上确认了文化市场的合法地位。
2.初步发展阶段(1993-2002年)
着一阶段最显著的特点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对文化的经济属性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且逐步深化。1993年,文化部颁布了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申报和审批、场地和设施、经验与管理、奖励和处罚做出了规定,这是对娱乐业经济属性的充分肯定。1996年,经中共中央宣传部同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了广州日报社进行报业集团改革试点,广州日报业集团正式挂牌面世。这标志着文化产业的价值属性得到了广泛的认同。随后,广播影视业、图书出版业等事业单位的企业化改革逐步进行,部分建立起企业化运营机制。
3.全面推动阶段(2002年至今)
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推进文化体制改革”。[3]68随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展开,特别是在经营机制、投融资机制、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的产业化改革全面展开。在投资机制上,资本开始进入传媒,广电系统的上市公司有湖南电广传媒、北京歌华有线、中央电视台中视传媒、陕西广电网络、上海东方明珠等5家。在管理体制上,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深化了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改革。
(二)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特点
1.对文化产业的理论认识逐步形成共识,文化产业政策有了基本框架
经过对文化的产业属性的理论探讨,人们对文化的产业化发展逐步取得共识。文化产业也真正落实到了具体实践中。
2.文化产业发展的势头好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音像、娱乐、报刊、影视、演出等行业的文化进程推进很快,有些行业或文化门类已经完全市场化产业化了。第二,国内多家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以各种方式投资文化产业。第三,是文化产业与城市发展的关系日益密切,并逐渐成为了大中城市的支柱型产业。
3.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进
在1993年,原国家体改委对媒体管理体制进行了创新,成立了有公司投资创办的《中国改革报》,打破了以往仅靠政府办机关报的先例。1998年,湖南广电集团成立,打破了行业界限,涉及到多种媒体经营。
4.文化产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加快 入世之后,我国将在3至5年内逐步取消包括广告领域的限制,允许外资参与改造、改建中国影院等。
6. 文化产业园是干什么的
网络:
我国文化产业园发展的历史还比较短,但总体看,发展势头猛,数量增加快。我国文化产业园处于发展初期,尚在摸索阶段,对产业园发展的规律认识还不够,存在问题是难免的。
中文名
文化产业园区
特点
按照工业标准
意义
像物质一样能存在于人们头脑之中
性质
一种结构
园区介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的定义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这里值得注意的就是按照工业标准。文化的产品和文化的服务向来就有,只有按照工业标准进行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才是文化产业。就是要批量的、有规模的、连绵不断地去生产。
性质:文化产业要按照工业标准来生产一系列文化产品。当文化产品从单个的、断裂的链条中产生,变为按工业标准连续不断地生产,就发生了一种生产方式的变革。这种变革最重要的标志便是以前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文化产品的生产是“以产定销”为主变成了“以销定产”为主,使文化产品的生产进入了跟一般商品一样的生产、流通、交换、消费过程。这种循环的结果可使其得到源源不断的资源的支持,产品也能够极大地丰富起来。当然,它的另一面可能会使文化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受市场左右,这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但两者也不是绝对的不可以调和。
7. 文化产业的税收有什么特点
加强对文化产业重点骨干企业的支持,培育我国文化产业的旗舰航母。在财税[2009]34号文的基础上,对经认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骨干企业,通过政府减免税及相关的多种税收优惠手段联合使用来实现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目的。如: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分别实行20%、15%、12.5%、10%、0%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对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剧目发生的研究开发制作费用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150%加计扣除。
2.3鼓励文化贸易,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吸引力和竞争力。
大力支持文化“走出去”,进一步研究探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鼓励政策,建议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给予出口补贴、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鼓励文化产品出口、帮助我国文化产品开拓世界市场将发挥重大作用。结合国际一般经验,适度创新文化产品或服务的进口税收政策。比如我国将艺术品列为进口商品的第21类,与奢侈品同属一类。其中与我国签订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艺术品原作的进口税率为12%,没有签订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艺术品进口税为50%。如此高的税率不利于我国真正成为国际艺术市场中心,也不利于实际税收的征缴。研究艺术品交易的税收政策,通过保税区或交易中心等特殊机制,在繁荣艺术市场的同时也保障税收有效征缴。
8. 什么是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是以生产和提供精神产品为主要活动,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要内作为目标,是指容文化意义本身的创作与销售,狭义上包括文学艺术创作、音乐创作、摄影、舞蹈、工业设计与建筑设计
文化产业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三类:
一是生产与销售以相对独立的物态形式呈现的文化产品的行业(如生产与销售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等行业);
二是以劳务形式出现的文化服务行业(如戏剧舞蹈的演出、体育、娱乐、策划、经纪业等);
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业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业(如装潢、装饰、形象设计、文化旅游等)。
(8)我国文化产业的特点是什么扩展阅读:
范围
根据以上定义,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包括:
1.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
2.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
3.作为文化产品实物载体或制作(使用、传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4.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