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文化厅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对外文化交流处)。
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工作;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工作;指导编制文化立法规划和起草文化艺术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组织文化政策调研工作、指导文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机关法律事务、社团审批和管理;归口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统筹安排和组织大型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活动;管理和审批全区对外文化交流事项。
(二)艺术处。
拟订文学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和代表自治区水准及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比赛、展览和非营业性演出等重大艺术活动;指导直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
(三)文化市场处。
拟订全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地级市以下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执法力量的整合;负责本厅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艺术考级活动和文化艺术品市场进行监管;承担网络音乐美术娱乐、网络动漫(不含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业务和手机音乐的前置审批工作;协调动漫游戏的市场监管,指导行业协会工作;在使用环节对进口互联网文艺类产品内容进行审查;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电子游戏机在生产、进口和经营环节上进行内容监管;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报批);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四)文化产业处。
拟订全区文化产业、文化科技发展规划;指导文化科技工作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文化产业和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协调动漫游戏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和会展交易,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协调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五)社会文化处。
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等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事业;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承办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档案及数据库;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普及工作。
(七)文物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局)。
拟订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文物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承办自治区文物保护的审核、依法承担文化遗产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行政执法、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保卫督察;指导博物馆工作,承担全区博物馆业务指导;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和协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统计的有关工作。
(八)计划财务处。
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管理文化、文物行政事业经费;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预算、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统计工作;规划、协调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
(九)人事处。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人才培训、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艺术职业教育和所属艺术学校的业务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艺术行业人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组织文化艺术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导文化系统体制改革。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B. 文化创意产业专项发展资金是什么
文化创意产业资金是政府无偿提供给从事文化创意行业的公司的资金补助,是不需要企业偿还的。需要企业有一个原创性高,社会效应好的项目。支持行业分八大类:
一、文艺演出业
1.体现时代特征、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原创精品演出。
2.参与国际演出市场竞争的重要商业性演出、艺术节演出。
3.构建国内外营销渠道。
4.品牌化、产业化的文艺演出。
5.文艺演出场所的改造和利用。
二、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业
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体现时代特征的精品出版项目。
2.版权输出、出版物实物出口,以及企业“走出去”在境外从事出版、印刷、发行和版权代理等经营活动。
3.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的内容制作和技术研发,复合出版平台、出版物网络发行平台的研发应用。
4.数字印刷、高端彩色印刷、按需印刷等先进印刷复制工艺设备的研发应用。
5.版权交易、版权保护平台及技术的开发应用。
6.国内外重大出版、版权交易展览展示活动。
三、影视制作和交易业
1.具有时代特点、民族特色,较大传播发展潜力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广播影视作品(主要包括电影、电视剧、影视动画、广播电视节目等)。
2.数字广播、数字电影、数字电视、手机电视、网络数字音视频等新媒体的内容制作。
3.数字广播、数字电影、数字电视、手机电视、网络数字音视频等新媒体的技术研发。
4.采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发展网络视频。
5.影视产业的国际合作、交流。
6.海外营销网络建设。
四、动漫与网络游戏研发制作和交易业
1.具有中国风格、中国元素的原创动漫网络游戏作品。
2.面向海外市场的动漫网络游戏作品的研发与输出。
3.基于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的公共创作、制作和运营平台。
4.原创网络动漫创作展示平台。
5.手机动漫游戏产品的研发与运营。
6.动漫游戏衍生产品的开发与营销。
7.动漫游戏的教材研发和人才培训。
五、广告会展业
1.具有广告行业品牌引领性,能够打造广告行业知名商标,提升北京广告行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项目。
2.能够提高广告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提升广告教育水平、培养广告行业专业人才,由广告公司进行的高校广告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3.有明显传播力和影响力的新型广告业态。
4.促进城市广告会展业发展的条件改善和服务平台建设。
5.奥运场馆设施赛后利用的大型国际会展等活动。
6.在所属行业内具有较高权威性的专业展会及承办国际专业协会全球年会等活动。
7.在境外或外省市已举办两届以上,移植北京且将连续举办的专业品牌展会。
六、古玩及艺术品交易业
1.古玩艺术品修复技术的创新、研发。
2.传统工艺美术品的研发及博物馆等相关行业对其衍生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
3.具有创新性的艺术品交易方式。
4.具有专业性、国际化水准的古玩艺术品交易活动。
5.在国内外专业领域中具有广泛影响、高水平的古玩及艺术品展览。
七、设计创意业
1.利用设计创意手段对存量工业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利用。
2.工业设计、工艺美术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应用。
3.中国元素、民族品牌服饰设计。
4.高附加值的精品印刷和商务印刷设计。
5.提升工业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设计与制造业融合的设计开发应用。
6.设计交易渠道畅通、设计交易环境建设。
7.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设计展览展示以及各种交流活动。
八、文化旅游业
1.具有民族、民俗特色的精品文化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
2.富含高科技、创新性的精品文化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
3.具有北京传统和现代特色的文化旅游商品研发推广。
4.培育北京文化旅游演出市场,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文化旅游演出剧目以及大型实景演出。
5.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专项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
C. 四川省文化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文化厅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宣传、信访、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起草文化艺术、文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文化文物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二)艺术处。
组织拟订文学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优秀文艺作品和代表省级以上水准及民族特色的重点艺术院团;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三)文化市场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依法管理营业性演出、网络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品等文化市场,推动文化市场发展;对电子游戏机在生产、进口和经营环节上进行内容审查;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承担机关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四)文化产业处。
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开发与实施,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
(五)公共文化处。
拟订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公共文化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指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其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指导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指导图书馆和文化馆(站)事业建设,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古籍保护等重大文化工程建设;指导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等各类社会文化工作;指导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推动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教育科技处)。
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保护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承办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及传承人的申报与评审工作;指导特色文化保护区工作;指导、实施优秀民族文化遗产传承、开发和普及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传习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文化艺术教育和文化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协调重点文化艺术科研项目攻关及重大成果推广,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
(七)文物保护与考古处(文物安全监管处)。
拟订文物保护事业发展规划,参与起草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管理文物保护、考古、大型基建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及成果应用工作,承担文物保护与考古、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相关审核工作,承担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相关审核报批工作,提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预算建议并承担相关审核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管文物安全工作,督查文物、博物馆重大文物安全事故,督办文物行政责任追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等工作。
(八)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拟订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参与起草博物馆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管理博物馆工作,承担博物馆有关审核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规划的推广和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可移动文物修复保护、征集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承担文物鉴定、拍卖、进出境相关审核工作,指导文物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对外文化联络处(港澳台办公室)。
拟订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政策;指导、管理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与宣传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承办中外文化合作协定签订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间年度文化交流计划;推动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走出去”,促进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贸易。
(十)财务处。
编制文化设施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管理文化行政事业经费;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文化系统的统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重点文化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十一)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行业人才建设规划;承办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指导、推进省级文化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文化艺术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按照省委有关规定确定。
D.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里面的文物修复与鉴定专业可不可以升本纳 如果可以的话是升到哪个学校的本科啊
虽然文物鉴定。修复的人员很稀缺,但是,川大的考古专业才是全国最好的。
这个专业开设比较晚,就像楼下说的,貌似是09年开的吧。
这种还是去专业一点的学校吧,这学校我怕你学不到实在的
E.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和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司长哪个大
国家文物局是文化部主管的国家局,属于副部级,国家文物局的局长一般由文化部副部长兼任或调任。所以,文物局的司长一般来说属于副司级,而文化部的司长是正司级。
F. 文化局文化产业处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文化、新闻出版、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物、文化市场的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拟定全县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文物发展事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文物发展事业的科研工作,推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文物工作科技进步。
(三)贯彻文化产业和新闻出版的经济政策及宏观调控措施,拟定全县文化产业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统筹安排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物事业经费,规划、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四)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艺术的创作生产,扶植示范性、地方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县性的重大文化活动;
(五)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研究、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建设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现代化、网络化和标准化建设;
(六)管理全县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的发展态势;办理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负责文化市场的稽查工作,查处文化市场的违规经营活动;培育、规范全县文化市场的健康合理发展;
(七)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和管理电影市场,使电影事业的发展与精神文明同步进行。
(八)监督管理全县印刷业(含打字、复印)。负责对新建书刊、印刷厂、打字复印店的审核、转报;负责新办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的零售(含租赁)单位及非书刊印刷厂的审核、批准及年检换证工作。组织查处印刷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监督管理全县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市场和包装装潢业市场。负责对出版物市场的进行监测、监控,查处非法出版物;负责对包装装潢业进行清理整顿,查处假冒包装产品拟定全县“扫黄打非”工作年度计划和集中行动方案,承办或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专项斗争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或指导对出版物的审查鉴定工作;
(十)管理权限著作权工作。查处侵犯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案;提供著作权法律咨询。
(十一)主管全县文物工作。负责文物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规章;指导、协调全县文物保护、管理、抢救、研究、宣传、配合发掘等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文物失窃、破坏、盗掘走私等大案要案;开展文物钻探工作,确保地下文物不遭受人为破坏;加强对县内文物市场的调控和管理,负责文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负责申报全县范围内文物(遗址)的升级、维修、发掘等项目;监督检查各级对文物保护工作投放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二)负责全县文化、新闻出版(著作权)及文物执法的监督检查;负责文化、新闻出版(著作权)及文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文化、新闻出版(著作权)及文物执法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他法律、法规事项。承办依法治文的日常工作。
(十三)制定全县文化(新闻出版)系统职工继续教育及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G. 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和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那个好
选择抄学校看学校实力,从学袭校成立时间,学校规模社会评价,在校学生等多方面参考 想拿高薪的前提还是要下功夫把技术学到家,学好了技术,自然会有好前途, 到专业的技术学校学习是不错的选择,建议可以实地考察一下学校的环境、师资力量等,选择一个好学校也是很重要的
H. 求文化产业案例分析
三星堆遗址是上起新石器时代晚期下至商末周初的古蜀文化遗址,其出土的大量青铜器、玉石器、象牙、陶器和金器等在中国浩若烟海的文物群体中,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三星堆博物馆被国家旅游局评为首批4A级旅游景区,是四川省对外重点推出的五大精品旅游景区之一,也是世界首家通过“绿色环球21”旅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标准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博物馆,其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效益在全国同类博物馆中位居前列。
城市资源优势和文物资源优势为三星堆文化产业园奠定了良好的外部基础。为全面整合三星堆旅游资源,带动相关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广汉市政府相继完成了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连接城区和产业园的三星堆快速通道、日供水10万吨的三星堆自来水厂和110万千伏安的三星堆变电站;完成天然气管网改造和横贯文化产业园区的过境公路——青广什公路的改造。
目前,四川省政府已将三星堆列为自然(九寨沟)、生态(大熊猫)、人文(三星堆)三大旅游精品之一重点向外推介,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力求资源共享,将三星堆建设成为世界瞩目的文化旅游胜地。
项目带头 文化产业链初具雏形
三星堆文化产业园预计总投资60 亿元,投资主体为民间资本。紧邻三星堆博物馆的瞿上园酒店,由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投资控股,首期投资8000万元,占地158亩。目前,产业园计划投资4亿元修建“三星堆梦幻城”大型综合性文化旅游设施,开展有三星堆文化特色的文化旅游项目。
三星堆的青铜人像、动物不归属于中原青铜器的任何一类,具有器形高大、造型生动、结构复杂的艺术特征,吸引了许多慕名而来的游客。四川新概念青铜时代艺术品有限责任公司以此为契机,开发、设计、制作、销售青铜文物仿制艺术品,其产品风格多样化,满足了不同艺术品位的客户需求。2003年起建设的“三星堆青铜艺术坊”已初具规模,与博物馆互为依托共同展示中国古代青铜文明,博物馆侧重文物方面的陈列,艺术坊则侧重于制作工艺的展示。
此外,产业园待建的项目还有四川成都大成顺和(集团)有限公司计划投资2亿元修建的占地2万平方米的三星堆国际面具文化博览馆、宗教文化馆和飞越时空馆等。
良好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有志投资发展三星堆文化旅游产业的企业和商家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切实可行的开发项目促进了文化产业链的形成。三星堆文化产业园依托三星堆遗址,以文物为背景、文化为支柱、旅游为空间、产业为主角、游乐为纽带,有机融合产业项目和旅游景点,巧妙整合旅游景区和市场营销,形成一个项目、多个市场,一种投资、多种回报的格局。园区将承担各种重大会务活动,举行重大民间传统礼仪活动,再现古蜀王国原始风貌,让游客在感受三星堆厚重历史文化的同时,又能体验产业园各类休闲娱乐项目,创造中国西部单一型文物景点向综合型文化产业园开拓发展的先进模式和良好范例,带动以旅游、商贸、文化、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快速发展,为四川旅游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点评:当文化越来越成为旅游中的活力因素并为人们所重视时,三星堆文化产业园可谓坐拥得天独厚的优势。从制定发展规划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都为三星堆文化旅游产业的起跑扫除了障碍,铺平了道路。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进一步吸引了一批资金和项目,实现产业园的“筑巢引凤”,开拓出广阔的开发前景和市场空间。
I. 文化广电新闻局职能
文化广电新闻局是三局合一的,最早合并的是上海“文广”。
三局合并后,并不是以哪个单位为主导,而是把三个局的业务统一起来。新组建的局的一把手,也许由原来的某个局的一把手担任,也许外派。原来各局的一把手还享受原来的级别和待遇,不过也许有的调任它职。
文化广电新闻局职能=文化部+广播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 的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是国务院组成部委之一。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文化体制改革。
(三)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拟定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五)归口管理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六)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七)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八)归口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的文化交流工作,拟定对外及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文化交流政策、法规;代表国家签订中外文化合作协定、年度执行计划和文化交流项目计划;指导驻外使(领)馆文化机构及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文化机构的工作。
(九)按照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文物局。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
(一) 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拟定新闻出版业的方针政策;制订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规章和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制定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宏观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全国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有关的经济性宏观调控措施;指导、推进新闻出版业的改革。
(三) 审批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报社、期刊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下同)和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下同)总发行单位;审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核准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及其在境外设立的类似机构。
(四) 对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贸易等)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或组织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单位的违规活动。
(五) 审核互联网从事出版信息服务的申请,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六) 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并指导实施;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七) 拟定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八) 负责音像制品出版、复制管理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发行管理。
(九) 负责全国印刷业(包括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的监督管理。
(十) 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以及教科书和其他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
(十一) 管理著作权工作,查处或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代表国家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组织参加著作权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协议的谈判、签约和国内履约活动。
(十二) 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承办政府间文化协定中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项目的执行工作;管理、协调图书、报纸、期刊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口贸易;组织、推动出版物的出国(境)展览、展销和出口贸易。
(十三) 负责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十四) 编制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和信息化、网络化、标准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进步工作。
(十五) 编制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工作全国性评奖和表彰活动。
(十六) 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电总局的介绍:广电总局,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原为广电部。主要职能是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广播电视媒体。广电总局由中宣部和国务院领导。
广电总局的主要职能有:研究并拟定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研究并起草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规章和事业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并负责内容审核。
审批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发放和吊销电影摄制、公映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
管理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制订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研究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
按照国家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并管理;制订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受信息产业部委托,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参与制订国家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领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对其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
研究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外事工作的有关规定;管理并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另:地方的文化局+出版局+广播电视局都在国家大政方针下,根据地方情况做局部调整如下:
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工作、文物工作和广播电视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文化艺术、文物事业和广播电视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贯彻上级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
三、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艺术的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试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全面贯彻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在新闻宣传、电视制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协助市委宣传部做好舆论导向和宣传管理工作。
五、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直接领导和管理昆山市广播电视台,对广播电视节目审查把关。组织、指导全市的广播电视宣传和节目创作及制作。
六、依法管理,监督全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和社会公共场所大屏幕;负责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及对社会上设立的闭路电视、公用天线系统进行审核和管理。
七、指导各镇文化广播电视站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方面的事项,维护广播电视、网络设施安全,依法对危害广电网络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理。
八、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系统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开发、利用,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数据网的建设、开发及维护管理方面的工作。
九、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拟定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和产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十、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规章,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负责对各类文化经营单位的管理和审批、审核,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全市文化艺术、文物事业、广播电视的对外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合作交流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境外来访电视摄制组和中外合拍电视剧(片)等事项。
十二、研究拟定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文物事业和广播电视事业的人才发展规划,制定人才培训和艺术教育规划组织实施。
十三、主管全市文物工作,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加强文物法制建设,做好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全市考古事业、文物市场等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对全市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上述单位申请设立的初审、申报和年检工作。
十五、贯彻中央、省、市“扫黄”“打非”工作精神,负责制订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和阶段行动方案。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闻出版局职能:
一、 出版业管理 二、 印刷复制)业管理 三、 出版物发行管理 四、 著作权行政管理 五、“扫黄”“打非”工作 六、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