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试运行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学习、借鉴兄弟省区试点经验,9月10日至21日,由我处和办公室牵头组织百色市、平果县、隆林县、天峨县、天等县等发展改革系统同志赴青海、甘肃两省(以下简称“两省”)学习考察和调研。此次学习考察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的形式,现将学习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青海省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0个。2004-2008年累计搬迁人口1.37万户、6.68万人。搬迁项目总投资8.4亿元,其中国家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4.4亿元。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解决贫困群众温饱为中心,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多方拓展贫困群众增收渠道。经过多年努力,到2008年底,贫困人口从2000年的197.67万人下降到75.7万人。安置方式主要有集中安置、自主安置和跨县安置三种方式。
(二)甘肃省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43个。2008年国家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2.7亿元,搬迁人口6.13万人。自2001年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以来,国家累计投入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专项资金14.6亿元,搬迁人口34万多人。主要安置方式:1.从山梁沟壑区及地质灾害严重地区向交通便利、基础条件较好的水川地及塬台地建点集中安置。2.依托中小型水利工程,通过合法开发荒地或利用农场闲置地集中安置。3.依托县城、小城镇、中心村集中安置。
二、主要做法
从“两省”考察情况看,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保护,土地、劳动力等资源得到合理、有效配置,安置区基础设施完善,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部分迁入区主导产业初步形成,通过实施搬迁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脱贫步伐加快,致富空间进一步拓宽。“两省”试点工程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领导,成立了易地扶贫开发项目领导小组,指定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部门工作分工。在市、县政府领导下,发改、扶贫、国土、建设、水务、教育、卫生、农业、林业、交通、电力等多部门协调配合。在协调一致的基础上,采取调配、置换等方法重点为搬迁解决土地困难问题。对确需跨村安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划要求统一征用安置地。同时积极开展对原居住点的土地整理,实现了占补平衡。注重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迁入地的水、电、路、文、教、卫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二)注重规划指导,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结合新时期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村级规划,对每个项目迁入地的土地、水源、水质及上学、就医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经过多方案比选,选择无地质灾害,地势平坦,交通方便,有水源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良好的地区。实施的每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做到入户调查、实地察看,组织召开座谈会,了解群众愿望,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顺利实施打好基础。为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效益评估和易地扶贫规划编制,今年上半年青海省在省级财政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
(三)加强资金整合,强化项目管理。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统筹考虑生态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后续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等各项内容,在扶贫整村推进、产业贴息扶持、农村劳动力培训、以工代赈等方面,结合新农村建设多方筹集资金,集中技术、人才、物资及各方力量。“两省”特别注意加强计划管理和计划衔接,凡上报国家计划不再随意变动,按当年计划来尽早开工项目。在国家计划资金未到的情况下,市县农户和工程队预先垫付,重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例如甘肃省2009年的计划到10月止已实施完成60%,有50%农户今年底可以迁入新居。大多数地区能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批复和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积极组织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三、考察体会
通过考察、参观比较,考察组成员对易地扶贫搬迁有了更直观、更深层次地了解和认识。大家深深地感到:试点工程的实施有效解决了“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地区贫困人口脱贫和发展问题。此项工程确实是一项民心工程、惠民工程、群众满意工程,是一项造福群众的“德政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更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将其实施好并达到预期目标必须付出加倍的艰辛。
(一)以产业发展定搬迁规模,是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核心和根本。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千头万绪,但最重要是应解决产业发展问题。有了产业支撑,搬迁后生计就能得以解决。青海和甘肃两省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高度重视产业发展,所有安置点都以产业为依托,并根据各自情况,宜农则农、宜牧则牧。搬迁群众生活越过越好。以产业发展推动搬迁、带动搬迁的做法,值得我们思考和学习,也是我们这次学习考察感受、体会最深的一个问题。
(二)科学规划布局,统筹开发建设,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是实施好项目的前提和基础。在项目实施前,首先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家有关易地扶贫搬迁的方法、政策,深入迁出村镇,了解农民搬迁意愿,积极宣传易地搬迁的政策、补助标准等,并深入细致地做好搬迁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使搬迁群众对享受的权利和政策心中有数,调动他们参与搬迁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搬迁范围和对象。其次,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区水土资源进行普查、评估、论证,选择环境容量许可,水土资源、社会条件好,产业开发潜力大,承载容量大的土地进行规划,确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地点和规模,在此基础上,精心编制实施方案。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权、利是实施好项目的关键。易地搬迁工程投资大,建设任务重,工程实施过程中有许多难题需要下大力气去解决,只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项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做到机构落实、领导落实,人员落实、任务分解落实,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有序进行。
(四)严格制度管理是实施好项目的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工程建设、群众搬迁安置、土地调整、政策协调、户籍管理等多方面问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制订切实可行的工程和资金管理制度,既可保证工程建设有章可循和工程建设质量,又能促使资金按时到位,此外建立完善的移民管理制度,对保证安置区社会稳定和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至关重要。
(五)加大项目监督与检查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牵涉许多单项工程,工程质量的优劣,关系广大搬迁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试点工作的成败,此外,试点工程政策性很强,在实施过程中,将会产生许多不可预料的困难和问题,综合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四、工作建议
为确保我区试点工程建设取得实效,结合试点工作前期开展情况,借鉴外省试点经验,下一步我们还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发展主导产业,加强搬迁群众培训。搬迁群众从原居住地搬迁到安置区,对新安置点的生产生活方式还需要一个适应过程,各工程实施县(市、区)要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依靠搬迁广大群众,努力发展经济,解决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的困难和问题。随着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土地价格不断上升,集中安置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要选准搬迁点和产业发展。产业发展可以实行一主多副的办法,确保产业有较好发展。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安排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传、帮、带等措施,使搬迁群众掌握实用技术,提高生产技能。同时各地要依托安置区资源优势,围绕龙头企业和区位优势,面向市场,培育和发展主导产业,并按照农牧结合和集约化经营等思路发展生产,不断调整产业结构,拓宽增收渠道,使搬迁群众能够依靠产业脱贫、致富。
(二)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加强易地扶贫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全程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搬迁对象审查、搬迁农户管理卡和搬迁人口资格审查表及安置区土地调配确权情况登记表填制、施工技术指导、工程质量检查、资料整理和进度报表上报等工作。对工程定期进行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资金到位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工程质量不合格,资金使用不合规以及实施内容与批复方案不符的,要严肃处理,及时整改。自治区易地搬迁办公室将根据各地上报工程实施情况对试点工程进行检查、指导。
(三)切实做好项目整合工作。在试点工程中,由于国家投入资金有限,要在短期内解决搬迁群众生活及发展问题,还有一定难度。要坚持生产、生活并重,充分考虑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扶持后续产业发展等问题,要完善安置区农技推广、农畜产品流通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只有加大力度整合相关部门资金,通过多部门综合扶持,才能尽快帮助搬迁户实现稳定脱贫。因此,要积极引导交通、农林水牧渔、国土整治、基层政权建设、教育、卫生等项目资金,在保持原有的管理渠道不乱、资金使用性质不变的前提下,以县为单元,以项目为支撑,以规划为基础,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做好项目整合工作。县(市、区)政府发挥统筹全局、领导和协调各方作用,组织相关部门按各自业务范围做好实施方案中单项工程设计方案和项目的对口报批工作,保证项目落到实处,发挥资金的整体效益。
㈡ 异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1、异地扶贫搬迁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
(2)本人愿意搬迁的;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迁出地区域划定标准,划定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
(2)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
(3)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
(4)易渍易涝湖区低洼区;
(5)属于县域内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域等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不宜开发的区域;
(6)地理位置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
(7)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特别重且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房户和D级危房存量大的行政村;
(8)县域内其他需要搬迁的区域。
(2)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意见建议扩展阅读
(一)资金筹措渠道
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来源5大块,即中央预算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券、长期信贷资金和贫困户自筹资金,省按大约6万元/人预算标准拨付给各县。
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7000元/人,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人,地方政府债券10000元/人,长期信贷资金人均不超过35000元。农户自筹资金原则上人均不超过3000元,户均不超过10000元,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免交。
(二)资金使用原则
县级人民政府可统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在充分保障贫困人口基本住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需求的前提下,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允许调剂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还本付息,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
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最低补助标准为800元/m2,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住房建设的差异化补助标准。
(三)资金管理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业务应与其他业务物理隔离、独立封闭运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征地拆迁费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自筹及整合其他资金解决,不得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易地扶贫搬迁有关的工作经费由当地政府配套解决,严禁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
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长期政策性贷款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等应分别建立台账,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㈢ 设立扶贫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有何重要意义
异地扶贫搬迁是在实践基础上探索出的一种扶贫模式,对精准脱贫有重要意义。面对新形势、新目标,异地扶贫搬迁工作须立足现状,解民之需,满民之盼。目前农民对异地扶贫搬迁意愿如何,对异地扶贫搬迁有何期盼?这些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为此,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依托“百村观察”调研平台,于2014年6月至9月,对全国15省75个贫困村2259位农民进行了调查与研究。调查发现,目前贫困村农民搬迁意愿总体较强烈,尤其在政府政策扶持的条件下,搬迁意愿更为凸显,建档立卡和偏远山区搬迁意愿相对更高。农民对异地扶贫搬迁的期盼集中体现在:资金政策有扶持,货币补贴更到位;住房提供有支持,生产生活更适宜;基本生活有保障,社会保障更配套。鉴于此,建议从精准搬迁对象,明确搬迁程序;加大投入力度,用好扶贫资金;多元住房建设,满足农民需求;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后续发展等多方举措,助力异地扶贫搬迁“搬得出,迁得动,留得住,过得好”。
一、异地搬迁意愿强,盼“搬得出”
在2189位受访者农民中,直接表示愿意异地扶贫搬迁的比重为35.02%,42%的农民表示“只要政府的政策条件合适就愿意搬迁”两者合计占比77.02%。可以看出,近八成的贫困村农民愿意脱贫搬迁,农民搬迁意愿总体比较强烈,尤其在政府政策扶持的条件下,农民搬迁意愿更为强烈。
具体而言,作为建档立卡农户,直接表示愿意搬迁的比重为34.07%,高出非建档立卡农户2.87个百分点;表示政府的政策条件合适就愿意搬迁的比重为42.75%,非建档立卡农户对此表示愿意搬迁的比重为46.19%。作为偏远山区农户,直接选择愿意脱贫搬迁的比重最大,比重为38.37%,高于非偏远山区农户24.06%的比重。可见,农民总体搬迁意愿高,建档立卡、偏远山区的农户更期盼异地脱贫搬迁。
二、资金扶持期望高,盼“迁得动”
一方面,期望政策支持有补贴。在2139个有效样本中,23.42%有受访农民表示最希望政府政策支持方式是“提供合理的货币补贴”,所占比重接超过两成。具体考察农民搬迁现金补贴期望值,在1777个表达了搬迁补贴金额的农户中,其平均愿意搬迁的补贴金额为21.29万元;最小愿意搬迁补贴金额为0万元,最大愿意搬迁补贴金额为200万元。一半以上农民对搬迁补贴期望在15万元以上。可以看出,农民对货币补贴政府政策支持方式期盼高,同时对资金补贴期望值偏高。
从是否建档立卡农户看,在货币补贴期盼上,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货币补贴占比23.14%,略低于非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货币补贴的24.23%。在货币补贴金额上,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的补贴金额为21.51万元,远高于非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的搬迁补贴金额均值16.75万元;一半以上的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的搬迁补贴金额在15.34万元以上,近半数非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的补贴金额在11.98万元以上。可以看出,建档立卡农户对货币补贴资金期望值更高。
另一方面,期盼扶贫资金补到位。补贴资金如何落实成为贫困村农民的“心头盼”。在农户对异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建议中,有20.17%的受访者建议搬迁后应该“补贴合理到位”。偏远山区的农民建议“补贴合理到位”的占比为22.15%,高于非偏远山区农民。说明农民不仅期盼有足够的扶贫资金,还期盼扶贫资金能真正落地。解决好扶贫资金问题,成为异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一环。
三、生产生活相适宜,盼“留得住”
一方面,住房提供有支持。在农民眼里,住房不仅有生活功能,还有保障和生产功能,它是农民生产生活中重要的物质基础。住房提供是否让农户满意,成为异地扶贫搬迁的关键一环。农户期待政府在住房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在2139个有效样本中,表示最希望获得的政策支持方式是“提供满意的住房”的农户有1087人,所占比重最高,为50.82%。不同类型的农户,住房需求不同。在希望获得满意住房的政策支持受访农户中,建档立卡农户所占比重高于非建档立卡农户,高出了6.79个百分点。可见,建档立卡农户更期盼的政策支持方式为提供满意的住房。
政府统一建设成为农户期盼的住房建设方式。在2140个有效样本中,有1280位农户希望住房建设方式为“政府统一建设,农民缴纳一定费用”,占比最高为59.81%。就不同类型农民而言,在1428个建档立卡农户有效样本中,59.31%建卡农户希望的住房建设方式是“政府统一建设,农户缴纳一定费用”。有22.63%的偏远山区农户期望 “农民自行建设,政府提供一定补贴”方式,高于非偏远山区的20.04%。可以看出,建档立卡农户更期待政府统一建设方式,偏于山区农户更倾向农民自建方式。
另一方面,生产生活更适宜。在希望搬迁的1262位受访农民中,49.92%农民表示因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条件更好而搬迁,占比最高;因农业生产更方便而搬迁的农民占比次高,为16.80%;有13%的农民反应会因为子女上学更方便而搬迁。因看病就医更方便而搬迁的农民占比为7.69%。根据全国579个有效样本中,农户对异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意见的分析发现,有49.75%农民建议搬迁后的“安置点更适宜生产和居住”。说明安置点生产生活更适宜,不仅是吸引贫困村农户搬迁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成为农民对异地扶贫搬迁的期盼之一。
四、社会保障能配套,盼“过得好”
一方面,基本生活有保障。在农民的搬迁建议中,希望“搬迁后生活有保障” 的受访者有14.21%。偏远山区农民更希望“搬迁生活有保障”的占比为15.24%。老年人更多考虑搬迁后的生活保障问题,占比为18.25%。可见,对于贫困村庄中的弱势群体,没有生产能力,搬迁之后,基本生活保障成为他们一大期盼。
另一方面,社会保障能完善。完善的社会保障,能解决农民搬迁后顾之忧。总体而言,在政府的政策支持中,有324位农民表示最希望获得政策支持方式是完善的社会保障,占比15.15%。具体到不同类型的农户,有20.66%低收入家庭更加期待社会保障支持,远高于高收入者的11%。另外,偏远山区农户占比为15.67%,高于非偏远山区的11.73%。可见,低收入和偏远山区农民更加期待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
五、多措并举,助力异地扶贫搬迁
由上述分析可知,农民总体搬迁意愿强烈,建档立卡、偏远山区的农户更期盼异地扶贫搬迁。农民的搬迁期盼集中体现在住房的满意提供,生产生活更加适宜,资金投入力合理到位,社会保障的提供与完善。鉴于此,建议从精准搬迁对象,明确搬迁程序;加大投入力度,用好扶贫资金;多元住房建设,满足农民需求;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后续发展等多方举措,助力异地扶贫搬迁“搬得出,迁得动,留得住,过得好”。
(一)精准搬迁对象,明确搬迁程序
选准搬迁对象是异地扶贫搬迁成功的前提。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偏远山区条件艰苦、人口分布分散的农民,可根据条件,实行整村搬迁。另一方面要因需订制。首先,了解农户基本现状。进村入户登记与倾听驻村小组意见相结合,普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切实做到普查到户、逐户建档立卡、完备档案资料,确保应搬迁群众全部登记造册。普查工作要尤其注意对符合搬迁条件而又缺乏搬迁能力和意愿的困难群众进行详实的调查摸底,建立专门的普查档案。其次,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申请、初定对象、张榜公示、民主评议的标准化工作程序确定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对于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的深度贫困群众,搬迁意愿特别强烈,将他们作为为搬迁安置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走“先难后易,整村搬迁”路子。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安置区域,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结合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优先安排搬迁深度贫困户。最后,制定搬迁考核标准。不能只用单一指标衡量农户是否贫困。围绕困难群众的搬迁安置要逐户建立档案、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验收销号,防止工作中出现避重就轻、避难就易、“搬富不搬穷”的问题。
(二)加大投入力度,用好扶贫资金
一方面,加大投入力度。首先,政府财政支持。中央和地方财政逐步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移民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其次,金融服务支持。着力“微型金融产品”的开发。即开发适合穷人需要的金融产品,鼓励村镇银行发展、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小额信用贷款,继续完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最后,社会资金支持。加大公益资金支持力度,在所得税前减免用于异地扶贫搬迁等扶贫事业的捐赠。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配置,推动市场开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鼓励内外资企业进驻新村,并为之提供优惠政策。
另一方面,用好扶贫资金。首先,分级设立搬迁补贴标准。搬迁成本是影响农民搬迁的重要因素之一,可以根据搬迁的难易程度,设立梯级搬迁补贴等级,对特别困难家庭,可以解决全部费用。其次,加大对部门资金和社会资源的整合力度,从管理体制、整合手段和投向重点上寻求创新和突破,真正做到以扶贫移民搬迁为重点,有效整合,相互配套,发挥资金集中投入的聚合效应。
(三)多元住房建设,满足农民需求
首先,尊重民意,决策住房建设方式。在政策支持方式上提供满意的住房已成为贫困村农民首要期盼。利用新地域的现实情况,分别建立政府房区和自建房区,针对不同人群的意愿进行统计,满足移民的搬迁需求。一是根据各户人口和经济实力,划分两间、三间、四间等多个建房层次,有效解决一些经济条件差的移民群众“想移难移”的问题。二是根据群众意愿和承受能力,可采取先建配房,再逐步完善的方式建设移民住房。三是根据农民意愿,灵活采取住房建设方式,“农民自行建设,政府提供一定补贴”和“政府统一建设,农民负担一定费用”的方式。其次,反应民情,协调土地处理方式。采用“亲靠亲、邻靠邻、村支两委搞协调”的办法,尊重民情,达成土地处理协议,确定每户土地亩数。
(四)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后续发展
一是引导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努力形成支柱产业,积极发展以乡村旅游为主体的服务业。二是完善社会保障。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水平,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支持移民新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解决养老问题。三是公共服务保障。按照生产生活方便、庭院布局合理美观的要求,实施“六改五通四建工程”,满足搬迁地区饮水安全和生产生活用电需求,保障生活生产的有序进行;提供农村公路应备条件和道路服务,方便出行;保证迁入区的农民在就医方面方便快捷。
㈣ 易地扶贫搬迁五个体系
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和基层党建。
早在2016年,贵州围绕解决“搬出来后怎么办”的问题,提出了“五个三”生计保障和后续扶持配套政策。
2018年下半年,随着搬迁任务进入收尾阶段,贵州及时把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后续扶持工作上来,制定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及7个配套文件,作出了全力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和基层党建“五个体系”的制度性安排。
“六个坚持”“五个体系”是前后衔接、紧密相连的有机整体,分别着眼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的“前半篇文章”和“后半篇文章”,构成了贵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完整体系。
(4)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意见建议扩展阅读
在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税收政策方面,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取得的住房建设补助资金、拆旧复垦奖励资金等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货币化补偿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取得的安置住房,免征契税。
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税收政策方面,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取得用于建设安置住房的土地,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安置住房建设和分配过程中应由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单位缴纳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安置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安置住房的,按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应予免征的安置住房用地相关的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单位相关的印花税。
㈤ 易地搬迁嘴上夸,农民生活条件还是差
从“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的抽样调查数据看,群众居住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贫困人口的人均年收入增加超过4000元。转移就业人员、务工人员人均年增收工资性收入1万元以上。迁出地生态效益明显改善,搬迁工程还消化了建筑业产能,群众的信息交流、观念更新速度明显加快。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社会重建系统工程,还面临着搬谁、如何安置及可持续发展三大问题,直接影响搬迁脱贫成效。
汪三贵对记者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非建档立卡户的同步搬迁群众可以享受同等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但无法享受与贫困户相同的补贴,这部分的资金缺口比较大,也产生一些矛盾,各地要求统筹扶贫搬迁资金的愿望很强烈。
然后是怎么搬的问题。有些地方出发点是好的,觉得好不容易搬一次,直接城镇化算了,但相当一部分贫困户的生存能力还不适应城市。过于激进的搬迁并不现实,特别是西部地区。如果搬迁后没有就业机会,没有门路,没有能力去就业,会导致进一步的社会问题。此外,部分地区反映人均住房面积少,如果超标准建设楼房,一方面会增加成本,农民负债过高;另一方面还会导致分摊到水、电、交通等公共服务基础建设上的资金缩减,影响产业发展的后劲。
朱启臻则强调资源的有限性也是搬迁的难题之一,向中心村搬迁,会造成迁入地土地等资源紧张。而利用非农手段解决就业,又与贫困人口素质之间的差距较大,难以短时间内解决。贫困户中相当一部分是老弱病残者,既无技能,也没知识,迁入地所能提供的公益性岗位有限,要想解决他们的后续收入问题是个难题。
记者了解到,陕西勉县阜川镇骆驼项村71岁的张明双和59岁的张明久兄弟俩已经拿到了扶贫搬迁房的钥匙,住房条件改善了,但每月250多元的低保和林业生态补偿款收入,恐怕仍有后顾之忧。原来在村里养两头猪、种植6亩玉米地还能每年有3000多元的收入,一旦搬到楼上,生活如何继续,还有待于政府完善相关的政策来具体落实。
客观上,搬迁安置涉及住房、就业、公共服务等一系列难题,妥善安置、脱贫发展难度很大。而需要搬迁安置的人口众多,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2016年全年的搬迁人口超过去15年搬迁量的1/3。很多地方第一年做,经验少,后续产业还在谋划建设之中。
综合各方因素概括,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力量投入力度小,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政策协调力不足,配套政策不完善是目前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的根源。王艳华指出,在实际调查中,各地在脱贫攻坚上所花的力气、用心程度以及配套政策和执行协调能力也直接影响着搬迁的效果。例如贵州省需要搬迁脱贫的建档立卡人口有130万人,早在2012年,贵州就开始谋划全省的发展,引智引商,建设工业园区,将易地搬迁户作为就业主体,进行工业化安置,既解决工业园区的用工问题,又修复生态,科学开发地方特色的优势资源。
搬迁之后,后续发展更重要
搬迁不是简单的位置移动,如何解决后续问题,保证搬迁移民生计生活的可持续发展是易地搬迁的最终目标。
朱启臻表示,城市化搬迁后,农民的生活成本明显高出很多,从收入来源看,原来的土地很难再利用,即便可以利用,也会造成农民因为距离土地太远而不愿搬迁,或者将土地流转出去,却损失了原有的种植养殖等收入。所以,有些地方出现农民新房子盖好搬迁后,旧房子也不想交出去的现象。如果产业发展或收入没有落实好,即使集中点建好后,有些贫困户也不愿意搬。例如,宁夏地区生态移民入住率只有六七成,部分房屋只占不居的情形,使得政府投入的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造成浪费。
朱启臻向记者讲到浙江松阳县枫坪乡沿坑岭头村的例子,这个村子原来是全乡最贫困的村子之一,整村搬迁都已经规划好了。在村子即将消失的某天,一位美术老师的到来改变了这一切。老房子、柿子树、崎岖的山路、横亘的大山都成了天然的油画。两年来7000多名美术师生来此写生,村子成了全国有名的“画家村”。有了游客,就有了卫生、全村WIFI的服务升级。民宿、商店、农产品(5.40 +1.50%,诊股)都转化成收入,沿坑岭头村被评为“中国传统古村落”,外出打工者也被吸引回村创业。
汪三贵表示,以往扶贫搬迁数量也存在冒报的现象,能不能搬这么多人,要实事求是,对部分不适合的政策进行调整。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好当地产业,或者引入企业和合作社,统一经营,壮大当地产业。如果人搬出来产业没有了,还不如暂时在原地解决自己的生活问题。
此外,搬迁并不是只解决住房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医保、社保、就学、卫生、户口迁移需要统筹考虑,有些省份同步进行政策设计,有些则有些滞后。一位青海湟源县搬迁户向《经济》记者反映,父亲易地搬迁到县城,但自己与父亲在一个户口本上,原有农村住宅要拆掉,导致在城里打工的他回乡无房可居的状况。同时,搬迁也是经济、社会关系文化的重构,搬迁群众的心理归属感需要重新培育。例如贵州黔西南州在实施搬迁中充分评议,并让村里的能工巧匠充当监理,参与设计施工,增强了群众的归属感。
条件已备,如何整合?
从事十几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王艳华表示,她最大的感受是,国家对脱贫攻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好政策,易地扶贫搬迁只是多种扶贫方式中的一种,如果能与其他扶贫资金、项目有机整合起来,能够做出非常好的一篇文章,达到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保留乡村文化的多重成效。
云南禄劝县洗马塘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张学祥,与其他51户人家从“人畜混居”的土坯房迁进中心村的二层小楼,每家还有一个晾晒粮食的晒台。在迁居同时,禄劝县规划种植三七、当归、芍药、草乌等中药材8万亩,参与种植的农户多达数万人,解决农民的生计问题。
黔西南州兴仁县的一个贫困村整体从深山老区搬到县城,同时引进一家公司流转土地,种植和经营当地特产薏仁米,百姓依然是种地,却挣的是工资,干不了活的,可以从事打扫卫生、物业管理工作,村民的收入有了保障。
四川苍溪弥猴桃基地,把产业开发、旅游、资产收益都整合在一起。进行农业产业升级,还引入木材加工企业,易地搬迁户在园区就业。
湖南凤凰县腊尔山镇夯卡村易地搬迁新寨建成后,驻村工作队成立了苗绣公司,组织苗寨女人订单生产,产品还出口到欧洲。实现了男人在外挣钱,女人在家门口挣钱的愿望。
贵州册亨县种植甘蔗的历史悠久,由“大山小农”创业团队在纳桑村孵化出木棉树土法红糖专业合作社,依托科技,提升原有的土法制糖工艺,以前最多卖到5元一斤的红糖,现在可以卖到100多元,还供不应求。村里种甘蔗的老百姓(63.75 +2.49%,诊股)就富起来了,还吸引了20多人回乡就业。可见,升级原有的产业,做出特色,提升其附加值是关键。
王艳华在调研后强调,要重视山区的特色小品种的开发,增加研究力量,提升科技含量。例如湘西黄牛最多长400公斤,但牛肉品质很高,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本地黑猪做出的腊肉也是独具风味,其他品种则做不出来,但这些产量都很少。如果科技跟得上,形成独特的产区,就能发展本地特色产业,让这些有着悠久历史的珍贵小宗品种得以保留、延续和发扬。
朱启臻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振兴乡村战略,要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业、爱农村专业队伍,知道农村的价值在哪里。物质的载体拆掉很简单,但也拆掉了原有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价值。我们要很好地利用政策,也要审视农村,避免急功近利。
㈥ 求文档: 湖北省郧西县三官洞林区祖师殿村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你改改用。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学习、借鉴兄弟省区试点经验,9月10日至21日,由我处和办公室牵头组织百色市、平果县、隆林县、天峨县、天等县等发展改革系统同志赴青海、甘肃两省(以下简称“两省”)学习考察和调研。此次学习考察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的形式,现将学习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青海省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0个。2004-2008年累计搬迁人口1.37万户、6.68万人。搬迁项目总投资8.4亿元,其中国家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4.4亿元。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解决贫困群众温饱为中心,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多方拓展贫困群众增收渠道。经过多年努力,到2008年底,贫困人口从2000年的197.67万人下降到75.7万人。安置方式主要有集中安置、自主安置和跨县安置三种方式。
(二)甘肃省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43个。2008年国家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2.7亿元,搬迁人口6.13万人。自2001年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以来,国家累计投入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专项资金14.6亿元,搬迁人口34万多人。主要安置方式:1.从山梁沟壑区及地质灾害严重地区向交通便利、基础条件较好的水川地及塬台地建点集中安置。2.依托中小型水利工程,通过合法开发荒地或利用农场闲置地集中安置。3.依托县城、小城镇、中心村集中安置。
二、主要做法
从“两省”考察情况看,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保护,土地、劳动力等资源得到合理、有效配置,安置区基础设施完善,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部分迁入区主导产业初步形成,通过实施搬迁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脱贫步伐加快,致富空间进一步拓宽。“两省”试点工程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领导,成立了易地扶贫开发项目领导小组,指定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部门工作分工。在市、县政府领导下,发改、扶贫、国土、建设、水务、教育、卫生、农业、林业、交通、电力等多部门协调配合。在协调一致的基础上,采取调配、置换等方法重点为搬迁解决土地困难问题。对确需跨村安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划要求统一征用安置地。同时积极开展对原居住点的土地整理,实现了占补平衡。注重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迁入地的水、电、路、文、教、卫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二)注重规划指导,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结合新时期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村级规划,对每个项目迁入地的土地、水源、水质及上学、就医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经过多方案比选,选择无地质灾害,地势平坦,交通方便,有水源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良好的地区。实施的每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做到入户调查、实地察看,组织召开座谈会,了解群众愿望,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顺利实施打好基础。为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效益评估和易地扶贫规划编制,今年上半年青海省在省级财政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
(三)加强资金整合,强化项目管理。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统筹考虑生态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后续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等各项内容,在扶贫整村推进、产业贴息扶持、农村劳动力培训、以工代赈等方面,结合新农村建设多方筹集资金,集中技术、人才、物资及各方力量。“两省”特别注意加强计划管理和计划衔接,凡上报国家计划不再随意变动,按当年计划来尽早开工项目。在国家计划资金未到的情况下,市县农户和工程队预先垫付,重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例如甘肃省2009年的计划到10月止已实施完成60%,有50%农户今年底可以迁入新居。大多数地区能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批复和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积极组织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三、考察体会
通过考察、参观比较,考察组成员对易地扶贫搬迁有了更直观、更深层次地了解和认识。大家深深地感到:试点工程的实施有效解决了“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地区贫困人口脱贫和发展问题。此项工程确实是一项民心工程、惠民工程、群众满意工程,是一项造福群众的“德政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更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将其实施好并达到预期目标必须付出加倍的艰辛。
(一)以产业发展定搬迁规模,是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核心和根本。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千头万绪,但最重要是应解决产业发展问题。有了产业支撑,搬迁后生计就能得以解决。青海和甘肃两省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高度重视产业发展,所有安置点都以产业为依托,并根据各自情况,宜农则农、宜牧则牧。搬迁群众生活越过越好。以产业发展推动搬迁、带动搬迁的做法,值得我们思考和学习,也是我们这次学习考察感受、体会最深的一个问题。
(二)科学规划布局,统筹开发建设,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是实施好项目的前提和基础。在项目实施前,首先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家有关易地扶贫搬迁的方法、政策,深入迁出村镇,了解农民搬迁意愿,积极宣传易地搬迁的政策、补助标准等,并深入细致地做好搬迁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使搬迁群众对享受的权利和政策心中有数,调动他们参与搬迁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搬迁范围和对象。其次,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区水土资源进行普查、评估、论证,选择环境容量许可,水土资源、社会条件好,产业开发潜力大,承载容量大的土地进行规划,确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地点和规模,在此基础上,精心编制实施方案。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权、利是实施好项目的关键。易地搬迁工程投资大,建设任务重,工程实施过程中有许多难题需要下大力气去解决,只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项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做到机构落实、领导落实,人员落实、任务分解落实,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有序进行。
(四)严格制度管理是实施好项目的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工程建设、群众搬迁安置、土地调整、政策协调、户籍管理等多方面问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制订切实可行的工程和资金管理制度,既可保证工程建设有章可循和工程建设质量,又能促使资金按时到位,此外建立完善的移民管理制度,对保证安置区社会稳定和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至关重要。
(五)加大项目监督与检查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牵涉许多单项工程,工程质量的优劣,关系广大搬迁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试点工作的成败,此外,试点工程政策性很强,在实施过程中,将会产生许多不可预料的困难和问题,综合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四、工作建议
为确保我区试点工程建设取得实效,结合试点工作前期开展情况,借鉴外省试点经验,下一步我们还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发展主导产业,加强搬迁群众培训。搬迁群众从原居住地搬迁到安置区,对新安置点的生产生活方式还需要一个适应过程,各工程实施县(市、区)要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依靠搬迁广大群众,努力发展经济,解决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的困难和问题。随着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土地价格不断上升,集中安置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要选准搬迁点和产业发展。产业发展可以实行一主多副的办法,确保产业有较好发展。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安排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传、帮、带等措施,使搬迁群众掌握实用技术,提高生产技能。同时各地要依托安置区资源优势,围绕龙头企业和区位优势,面向市场,培育和发展主导产业,并按照农牧结合和集约化经营等思路发展生产,不断调整产业结构,拓宽增收渠道,使搬迁群众能够依靠产业脱贫、致富。
(二)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加强易地扶贫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全程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搬迁对象审查、搬迁农户管理卡和搬迁人口资格审查表及安置区土地调配确权情况登记表填制、施工技术指导、工程质量检查、资料整理和进度报表上报等工作。对工程定期进行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资金到位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工程质量不合格,资金使用不合规以及实施内容与批复方案不符的,要严肃处理,及时整改。自治区易地搬迁办公室将根据各地上报工程实施情况对试点工程进行检查、指导。
(三)切实做好项目整合工作。在试点工程中,由于国家投入资金有限,要在短期内解决搬迁群众生活及发展问题,还有一定难度。要坚持生产、生活并重,充分考虑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扶持后续产业发展等问题,要完善安置区农技推广、农畜产品流通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只有加大力度整合相关部门资金,通过多部门综合扶持,才能尽快帮助搬迁户实现稳定脱贫。因此,要积极引导交通、农林水牧渔、国土整治、基层政权建设、教育、卫生等项目资金,在保持原有的管理渠道不乱、资金使用性质不变的前提下,以县为单元,以项目为支撑,以规划为基础,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做好项目整合工作。县(市、区)政府发挥统筹全局、领导和协调各方作用,组织相关部门按各自业务范围做好实施方案中单项工程设计方案和项目的对口报批工作,保证项目落到实处,发挥资金的整体效益。
㈦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已圆满完成,这项举动有何意义
为生活困境的人们改善了生活条件,帮助他们脱贫致富或将一定程度上提升GDP。易地扶贫搬迁是针对生活条件较差地区的人群进行的一项举措,像是频繁发生滑坡、泥石流的地区,土壤荒漠化严重的地区,以及环境污染导致当地村民某种疾病高发的地区,这些生存条件较差的地区,不仅是很难依靠自身条件脱贫致富,而且严重的还会危机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极为重要。
一、保障了搬迁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易地扶贫搬迁的人群,都是生存环境较差地区的人民,例如河道、山地附近,当出现暴雨、台风等突发天气现象的时候,就会频发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而这些灾害会严重危及到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搬离这一地区,是保障他们安全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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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怎样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面临农户不愿拆除旧房的问题
1、精准搬迁对象。明确搬迁程序选准搬迁对象是异地扶贫搬迁成功的前提,一定要因地制宜,偏远山区条件艰苦、人口分布分散的农民,可根据条件,实行整村搬迁。
2、了解农户基本现状。进村入户登记与倾听驻村小组意见相结合,普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切实做到普查到户、逐户建档立卡、完备档案资料,确保应搬迁群众全部登记造册。普查工作要尤其注意对符合搬迁条件而又缺乏搬迁能力和意愿的困难群众进行详实的调查摸底,建立专门的普查档案。
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申请、初定对象、张榜公示、民主评议的标准化工作程序确定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对于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的深度贫困群众,搬迁意愿特别强烈,将他们作为为搬迁安置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走“先难后易,整村搬迁”路子。
4、科学布局。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安置区域,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结合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优先安排搬迁深度贫困户。制定搬迁考核标准,不能只用单一指标衡量农户是否贫困。围绕困难群众的搬迁安置要逐户建立档案、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验收销号,防止工作中出现避重就轻、避难就易、“搬富不搬穷”的问题。
5,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着力“微型金融产品”的开发。即开发适合穷人需要的金融产品,鼓励村镇银行发展、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小额信用贷款,继续完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
最后,社会资金支持。加大公益资金支持力度,在所得税前减免用于异地扶贫搬迁等扶贫事业的捐赠。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配置,推动市场开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鼓励内外资企业进驻新村,并为之提供优惠政策。
(8)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意见建议扩展阅读
最近随全国政协民宗委到广西、甘肃、云南等民族地区调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看到这项工作已取得多方进展。
由于搬迁区域主要分布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搬迁对象主要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面临诸多特殊困难和问题,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加深认识,因地制宜,逐步改进。
注重加强搬迁户后续发展能力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自“八七扶贫”实施以来,有条件、有能力搬迁的群众很多已迁出,尚未搬迁的相对缺乏市场经济意识和生产生活技能。移民安置区受土地限制及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薄弱影响,普遍开发空间偏小,很难提供充足就业岗位。
搬迁群众有的继续耕种原籍承包土地,成为农忙住“老屋”,农闲住“新宅”的“两栖”农民,他们普遍希望保留原有承包地。后续发展是检验易地扶贫搬迁成败的关键。
建议各地结合搬迁群众自身条件、就业意向、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吸纳一定比例搬迁群众就业的企业,适当减免税收。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每个贫困户都有企业可以依托。
完善搬迁项目申报、考核、验收等程序衔接。易地搬迁用地从申报到获批一般需要6至10个月,安置区规模较大工程一般要跨年度实施。而目前年度搬迁计划及资金下达,与考核验收同年度内进行,这势必造成当年的搬迁任务无法在年底完成。
建议地方政府在年底前上报第二年本省区易地扶贫搬迁建议计划,有关部门抓紧审核,力争各项资金及早下达,给地方政府比较宽裕的实施时间。
在控制搬迁用地总量前提下,可以将用地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主管部门。根据不同项目的工程量,实事求是确定工期,指导地方承接、用好来自各渠道的资金。
适当放宽易地扶贫搬迁用地政策。目前国家层面没有单列扶贫搬迁用地指标,迁出地复垦难度大、效益低,“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难以落实。安置房建设项目需交纳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十几项费用,每平方米税费200至300元,地方上负担沉重。
建议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设立专项用地指标,允许地方政府综合运用债务、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低息贷款支付安置点土地征用费用。参照棚户区改造项目办法,国家和地方出台安置区建设、投融资平台税费减免政策,指导地方用好用活用足土地增减挂钩政策。
支持搬迁群众参与住房建设同时防止因建房返贫。目前有关文件规定,中央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不能超过一定面积。而有些经济条件稍好的搬迁户希望,允许适当贷款,加上自己的努力,把房子建得宽裕些,否则后续建房成本会增加很多。
易地扶贫搬迁的主体是贫困群众,要鼓励他们通过自己的艰苦奋斗,主动脱贫。建议根据搬迁户实际经济能力,允许通过适当借贷或出工出力等方式参与住房建设。同时要坚决防止盲目扩大住房面积、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和过度装修,杜绝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㈨ 在法律上条文中对异地搬迁有哪些法规制度
是户口迁移吗?
若是直接在网络检索户口迁移就可以知道。
㈩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事,大伙怎么看
按照“户申请、村初审、镇审核、县批复”的程序,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
主要针对居住在深山、库区和地质灾害、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恶劣、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的农村自然村或居住点的同步搬迁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或离中心村、镇较为偏远的农村自然村或居住点的同步搬迁人口,按照“户申请、村初审、镇审核、县批复”的程序,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
安置方式采取以县城安置点点内集中安置为主,点外分散安置为辅,按照“县城安置先集中后分散、乡镇安置分散安置”的原则,统筹谋划,分类实施。 通过采取由政府统规统建的方式,县城安置点点内购房安置同步搬迁户约300户1643人。
(10)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意见建议扩展阅读:
易地扶贫搬迁的相关要求规定:
1、因同步搬迁对象认定难度大,工作要求高,各相关单位要讲政治、顾大局,切实加强领导、密切协调、认真组织。各镇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职责清晰、程序公开,确保同步搬迁工作有序开展。
2、各镇要按照申请程序和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秉公办事,切实将此民生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确保搬迁户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虚假搬迁及套、冒用他人搬迁资金的,按套领扶贫资金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镇、村要对在各个审核环节符合条件或公示无异议的家庭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登记建档,对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家庭的申请资料要退回本人,并说明原因。同时要切实做到交接手续齐全、申请材料规范,不丢不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