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集成电路产业的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
近几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取得了飞速发展。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已经成为全球半导体产业关注的焦点,即使在全球半导体产业陷入有史以来程度最严重的低迷阶段时,中国集成电路市场仍保持了两位数的年增长率,凭借巨大的市场需求、较低的生产成本、丰富的人力资源,以及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宽松的政策环境等众多优势条件,以京津唐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代表的产业基地迅速发展壮大,制造业、设计业和封装业等集成电路产业各环节逐步完善。2006年中国集成电路市场销售额为4862.5亿元,同比增长27.8%。其中IC设计业年销售额为186.2亿元,比2005年增长49.8%。2007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规模达到1251.3亿元,同比增长24.3%,集成电路市场销售额为5623.7亿元,同比增长18.6%。而计算机类、消费类、网络通信类三大领域占中国集成电路市场的88.1%。
目前,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已经形成了IC设计、制造、封装测试三业及支撑配套业共同发展的较为完善的产业链格局,随着IC设计和芯片制造行业的迅猛发展,国内集成电路价值链格局继续改变,其总体趋势是设计业和芯片制造业所占比例迅速上升。
国家集成电路封测产业链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王新潮也在新年贺词中表示,展望2014年,半导体产业的发展趋势值得期待。随着国家各项产业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趋向良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等需求不断扩大。未来几年,将是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
根据《集成电路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5年,中国芯片设计业的销售收入将达到1100亿元左右,2013-2015年芯片设计业销售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4.2%。
Ⅱ 如何促进集成电路产业更好发展
为推进《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推进纲要》落地,我国将针对集成电路先进工艺和智能传感器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出台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加速多个重点关键产品和技术的攻关,以此促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并缩小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
随着我国信息化发展进程加速,以及“互联网+”、“智能制造”战略的稳步推进,各界对集成电路产品和技术的需求也与日俱增。一方面,我国对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高度重视,从2014年开始,先后出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等一系列产业政策,同时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还将集成电路产业列入重点发展产业名单;另一方面,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世界先进水平尚有差距,除了每年需要花巨额资金进口各类集成电路产品和技术外,集成电路产业的短板还极大制约了信息基础、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的发展。来源:经济参考报
Ⅲ 集成电路行业发展现状与前景,你是从事这一行的吗
集成电路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简称“芯片”,是指通过采用一定的工艺,将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电感等元件通过布线互联,制作在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电子器件。
集成电路行业属于半导体的子行业。半导体是工业设备、通信网络、消费电子等的关键部件,是目前全球主导性的基础产业之一。
集成电路芯片关系着信息安全、经济安全、乃至国防安全,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这方面的核心技术不能受制于人,所以从国家战略层面予以重点支持发展。我国国内集成电路芯片的需求十分旺盛,仅2015年中国芯片市场占全球市场36%,但自给率仅12.7%,2015年进口芯片达2300亿美元,居国内进口商品首位。
中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
国家政策提供“天时”,集成电路产业规模向国内转移营造了产业发展的“地利”,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集成电路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规模667亿美元,占全球19.7%;到2018年有望达到985亿美元,预计到2020年达到1320亿美元,占全球33%。
中国集成电路进口量巨大,近年来国产品牌替代明显
2016年中国集成电路进口额高达2270.7亿美元,连续四年超过2000亿美元,是中国进口金额最高的商品,超过原油、铁矿石和粮食进口额。而同期中国集成电路出口额为613.8 亿美元,贸易逆差1657 亿美元。预计未来几年,中国集成电路进口额仍将维持高位。
我国集成电路产业起步晚,发展快
目前我国集成电路的设计和制造还处在起步发展阶段,是中国的“短腿”产业。近几年,在国家一系列政策密集出台的环境下,国内移动智能终端、平板电脑、消费类电子及汽车电子产品等市场需求的推动下,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整体保持平稳增长,2014年我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已经突破万亿元,2015 年集成电路产业销售收入已达 3500亿元,同比增长16.2%,集成电路三大细分领域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均保持增长势头。
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是推动信息技术产业转型升级的根本,是提升国家信息安全水平的基本保障,2014 年6月,我国国务院发布了旨在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明确将集成电路产业上升至国家战略。此后9
月我国成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对行业进行财政支持,以缓解集成电路企业融资瓶颈。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正逐步实现产业升级和结构转型,我国集成电路国产替代进口趋势将越趋明显,集成电路的国产化将为我国集成电路企业以及为之配套的装备企业带来巨大市场机遇。
Ⅳ 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若干政策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以下简称国发18号文件)印发以来,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技术水平显著提升,有力推动了国家信息化建设。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还存在发展基础较为薄弱,企业科技创新和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应用开发水平急待提高,产业链有待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优化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培育一批有实力和影响力的行业领先企业,制定以下政策。 (一)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具体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三)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四)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优惠政策)。
(五)对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因集中采购产生短期内难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占用资金问题,采取专项措施予以妥善解决。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六)对我国境内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经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进口料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享受保税政策。
(七)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比照国发18号文件享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八)为完善集成电路产业链,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关键专用材料企业以及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相关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具体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九)国家对集成电路企业实施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产业技术进步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优惠政策,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并享受至期满为止。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其他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一项最优惠政策执行,不叠加享受。 (十)国家大力支持重要的软件和集成电路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适当支持。鼓励软件企业加强技术开发综合能力建设。
(十一)国家鼓励、支持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加强产业资源整合。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为实现资源整合和做大做强进行的跨地区重组并购,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引导,防止设置各种形式的障碍。
(十二)通过现有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资金和政策渠道,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中小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创业。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主要支持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发展的股权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采取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十三)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度,积极推动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利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贷款。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机构和融资担保补助资金的作用,积极为中小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贷款担保服务。
(十四)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可对符合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范围、条件的软件和集成电路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十五)商业性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积极创新适合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信贷品种,为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十六)充分利用多种资金渠道,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引导作用,大力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重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努力实现关键技术的整体突破,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产业化和推广应用。紧紧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目标,重点支持基础软件、面向新一代信息网络的高端软件、工业软件、数字内容相关软件、高端芯片、集成电路装备和工艺技术、集成电路关键材料、关键应用系统的研发以及重要技术标准的制订。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要做好有关专项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七)在基础软件、高性能计算和通用计算平台、集成电路工艺研发、关键材料、关键应用软件和芯片设计等领域,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研发项目。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建立产学研用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
(十八)鼓励软件企业大力开发软件测试和评价技术,完善相关标准,提升软件研发能力,提高软件质量,加强品牌建设,增强产品竞争力。 (十九)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需要临时进口的自用设备(包括开发测试设备、软硬件环境、样机及部件、元器件等),经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确认,可以向海关申请按暂时进境货物监管,其进口税收按照现行法规执行。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质检部门可提供提前预约报检服务,海关根据企业要求提供提前预约通关服务。
(二十)对软件企业与国外资信等级较高的企业签订的软件出口合同,政策性金融机构可按照独立审贷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提供融资和保险支持。
(二十一)支持企业“走出去”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和研发中心,推动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出口。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采取综合措施为企业拓展新兴市场创造条件。 (二十二)加快完善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研发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人民政府可对有突出贡献的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级人才给予重奖。对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立的产业基地(园区)、高校软件学院和微电子学院引进的软件、集成电路人才,优先安排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所在地落户。加强人才市场管理,积极为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招聘人才提供服务。
(二十三)高校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软件工程和微电子专业建设,紧密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教学方式,努力培养国际化、复合型、实用性人才。加强软件工程和微电子专业师资队伍、教学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育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和指导。
(二十四)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采取与集成电路企业联合办学等方式建立微电子学院,经批准设立的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可以享受示范性软件学院相关政策。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践基地,支持示范性软件学院和微电子学院与国际知名大学、跨国公司合作,引进国外师资和优质资源,联合培养软件和集成电路人才。
(二十五)按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有关要求,加快软件与集成电路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落实好相关政策。制定落实软件与集成电路人才引进和出国培训年度计划,办好国家软件和集成电路人才国际培训基地,积极开辟国外培训渠道。 (二十六)鼓励软件企业进行著作权登记。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依法到国外申请知识产权,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请财政资金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
(二十七)严格落实软件和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依法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加大对网络环境下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力度,积极开发和应用正版软件网络版权保护技术,有效保护软件和集成电路知识产权。
(二十八)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凡在我国境内销售的计算机(大型计算机、服务器、微型计算机和笔记本电脑)所预装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禁止预装非正版软件的计算机上市销售。全面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政策措施,将软件购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通用软件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加强对软件资产的管理。大力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使用正版软件。 (二十九)积极引导企业将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业务外包给专业企业。鼓励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电子政务建设和数据处理工作中的一般性业务发包给专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有关部门要抓紧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审查和保密管理规定。
鼓励大中型企业将其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业务机构剥离,成立专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为全行业和全社会提供服务。
(三十)进一步规范软件和集成电路市场秩序,加强反垄断工作,依法打击各种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创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加快制订相关技术和服务标准,促进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十一)完善网络环境下消费者隐私及企业秘密保护制度,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化发展。逐步在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推广符合安全要求的软件产品。
Ⅳ 受国家大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等影响,我国PCBA行业也会受惠,保持良好发展的态势,但也会面临一些困难
制造业是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主导力量,也是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内竞争力的体现。世界各国容都把制造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高端制造业放在国民经济优先发展的位置。海和作为国内知名PCBA智造商之一,以“高稳定性”的优点在市场上闯出了自己的名气,科技的进步速度飞快,海和将紧紧跟上时代步伐,在科技创新、技术变革方面以开放的心态和不计成本的投入,凭借“稳定的PCBA蓝板”,助力智能小家电产业走向世界舞台。
Ⅵ 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利好,如何抢占新机成为最好时代的
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全球化发展
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集成电路发明60周年。40年的改革开放带来了中国翻天覆地的变化,带来了中国的现代化。60年前的集成电路发明,给人类带来了一次巨大的革命性的进步。
集成电路是高度全球化的产业,开放合作是必然之路,中国和世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互相支持、密不可分。罗文介绍,2017年中国大陆集成电路销售收入突破5400亿元,其中外资企业的贡献达到30%的规模,已经建成的10条12英寸的生产线中,外资和外资参股的达到8条。
2018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规模将突破6000亿元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集成电路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规模已达3609.8亿元,同比增长19.7%。到了2016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规模达到4335.5亿元,同比增长20.1%。截止到2017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规模突破5400亿元。预计2018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规模将超6000亿元,达到6489.1亿元,同比增长19.5%。并预测在2020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规模将突破9000亿元,达到了9050.2亿元。万亿产业规模指日可待。
2015-2020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规模统计及增长情况预测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中国和世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互相支持、密不可分
集成电路产业要求企业在全球进行配置资源、参与全球市场竞争。中国集成电路产业也努力融入全球集成电路产业生态体系之中。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离不开世界支持。2000年以来,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加速发展,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京津环渤海以及中西部地区多极并举的发展格局。
与此同时,全球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也离不开中国的贡献,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生产基地,在整机系统需求的带动下,中国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增速最快的集成电路市场,2001年以来年均复合增长率16.4%,2017年市场规模达到1.4万亿元。持续快速增长的中国市场已成为推动全球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在华收入成为跨国公司的成长贡献的重要利益。
四大建议进一步推进全球化发展
1、坚持开放发展,共享机遇。中国将加大开放力度,深化国际合作层次,持续提升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持续增长的中国市场将会给全球企业以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多的投资机遇。
2、坚持优化环境,共同发展。中国将落实好现有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动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3、坚持市场导向,共建生态。中国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引导产业优化布局。
4、坚持融合,创新共享。未来中国将围绕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重大产业应用需求,与全球集成电路产业界一道做大市场蛋糕,实现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