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时间是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时间是2008年8月29日。
200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版治局常委、国权务院总理、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听取教育部关于制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规划纲要制订工作方案。
(1)国家制定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必要性扩展阅读:
会议充分肯定制定《纲要》采取问计于民、开放式的有益经验。《纲要》制定经过了调查研究、起草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三个阶段,组织各地、有关部门、学校、社会团体等广泛参与,两次在网上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动员人力之多、覆盖范围之广、社会参与度之高在我国制定规划的历史上是少见的,达到了广聚民意民智、凝聚共识的目的。会议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决定了下一步工作。路甬祥、陈奎元、徐匡迪和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⑵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学前教育的目标及政策有哪些
目标:
1、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2、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政策:
1、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2、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
3、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
4、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5、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6、推进农村学前教育。支持办好现有的乡镇和村幼儿园;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和村幼儿园;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拓展资料: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研究制定工作自2008年8月启动以来,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公开征求意见稿。并于2010年7月29日正式发布纲要。
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当今世界,知识成为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人力资源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人才培养与储备成为各国在竞争与合作中占据制高点的重要手段。我国是人口大国,教育振兴直接关系国民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振兴。只有一流的教育,才有一流的国家实力,才能建设一流国家。
教育事关民族兴旺、人民福祉和国家未来。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面临许多困难,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和加剧,使我国的外部需求急剧减少,长期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人口、资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发展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同样需要培养大批高素质的各类人才。
教育事业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为群众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满足群众对发展教育的期望,推动教育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更大的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极为关注的“上学难、上好学”的问题,这是人民的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1985年中央下发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1993年,中央下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5年,中央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
党的十七大对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现在,根据中央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有必要制定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这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第一个教育规划,制订一个让人民群众满意,符合中国国情和时代特点的规划,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乃至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重大意义。
我们要制定的规划是指导未来十二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相适应,体现全局性、宏观性、长远性和战略性。规划主要对2009年到202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安排。
这12年也要分阶段规划,远期的目标和措施要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教育的要求联系起来考虑;近期可以规划得细一些,与教育“十一五”规划相衔接,保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系统性、连续性。但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许多工作不能等规划全做好了才进行。有些看准了的事情,可以先行试点,试验成功了立即实行。这也是我们这次制定规划的一个特点。
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历程
200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听取教育部关于制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规划纲要制订工作方案。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延东,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教育事关民族兴旺、人民福祉和国家未来。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教育事业,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适应国内外发展的新形势,适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盼,有必要制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会议强调,规划纲要应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出发,对未来十二年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全面规划和部署。一要在优先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等方面,提出符合国家战略和群众需求、反映教育规律和发展趋势的指导方针。二要贯彻科学发展观,体现面向未来、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立足国情,改革创新。三要以提高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为核心,科学确定到2020年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目标、总体任务和重大部署,对教育规模、结构、质量以及分阶段和分地区的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四要综合考虑人口变化、学龄人口结构、经济结构、就业结构和社会发展的特点,对各级各类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作出专题性规划。五要系统研究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教师培养、教育发展保障等重大问题,找准症结,提出思路,使规划纲要具有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操作性。
会议强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第一个教育规划纲要,是指导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制订这个规划纲要,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听取专家学者、社会各界、学生及家长的意见,重大问题在社会公开讨论,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力争制订出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符合中国国情和时代发展要求的高水平规划纲要。
路甬祥、陈奎元、万钢、徐匡迪及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2009年1月7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近年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就研究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2008年8月2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家科教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规划纲要》制定工作方案,正式启动《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作,要求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努力制定一个让人民群众满意,符合中国国情和时代特点的《规划纲要》。根据工作方案的安排,经请示国务院领导同志意见,《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在前一阶段征求专家及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近日起向社会各界开展第一轮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广大干部、师生员工为《规划纲要》的制定建言献策,努力使《规划纲要》编制过程成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要动员干部、师生员工通过座谈、书信、电话、网络特别是电子邮件和来函等方式,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要组织干部、师生员工积极参加教育部办公厅和中国教育报联合主办的“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我为纲要献计献策”主题征文活动。要发挥本地本校专家学者优势,采取举办专家座谈会、组织专家在媒体发表引导性文章等多种形式,动员专家学者积极参与《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要围绕《规划纲要》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充分挖掘本地本校推进教育改革发展采取的有力措施和积累的有益经验,为《规划纲要》的制定提供借鉴和参考。
《通知》进一步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按照上级宣传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制定《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宣传报道方案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切实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要主动与地方宣传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建立通气和会商机制,为《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要加强与当地媒体的联系,强调《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广泛性、建设性,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通知》认为,制定《规划纲要》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社会关注度高。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充实力量,落实责任,确保《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有效有序。要引导干部、师生员工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通过正常渠道发表意见和建议,把公开征求意见工作作为对师生开展国情、教情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契机,作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要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正面引导和释疑解惑工作。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校园网关于《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的引导工作。 2009年1月7日,《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教育部研究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公告》指出:2008年8月2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制定工作方案,正式启动了《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作。这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第一个教育规划纲要,是指导未来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规划纲要》制定工作,强调这是本届政府必须做好的一件大事,要求在制定过程中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努力制定一个让人民群众满意,符合中国国情和时代特点的高质量的《规划纲要》。为此,在前一阶段征求专家及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自即日起至2月底,向社会各界开展第一轮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公告》希望社会各界围绕下列问题积极建言献策:1、改革开放30年教育的成就和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经验;2、国际教育发展趋势和对我们的启示;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4、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方针与战略目标;5、素质教育基本目标与实施途径;6、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7、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8、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与制度;9、义务教育的巩固和提高;10、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11、学前教育发展;12、特殊教育发展;13、农村教育发展与农民工子女教育;14、职业教育发展;15、职业教育体制机制与培养模式改革;16、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17、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18、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与改革;19、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 20、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1、发展继续教育; 22、继续教育的制度政策保障;23、促进教育公平;24、促进教育协调发展;25、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 26、教育体制改革; 27、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建设;28、民办教育发展;29、教育法制建设;30、教育对外开放;31、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32、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33、教育家办学与教师教育创新;34、教育投入保障机制;35、教育信息化建设;36、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和来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4月15日上午主持召开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延东、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等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但教育的发展还不能适应现代化建设新阶段新形势的更高要求。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对提升国民素质、加快现代化建设进程和促进社会公平具有深远意义。
会议指出,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纲要》制定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教育发展的成就和经验,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努力把握新时期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坚持立足基本国情,努力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我国发展水平和城乡差别大、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坚持突出改革创新,解放思想、大胆突破,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在改革创新中促进教育发展。
会议指出,《纲要》从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确定了到2020年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把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按照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形成终身教育体系的要求,明确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6大发展任务,同时还部署了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任务。以创新人才培养体制为核心,对教育改革进行了系统设计。对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保障农民工子女就学、高考改革、落实扩大办学自主权、教师队伍建设、政府投入责任等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有力可行的措施。《纲要》既系统设计、谋划长远,又突出重点、部署近期任务;既注重在理念和思路上进行阐述,又提出一些扎扎实实的政策举措;既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责,又对全社会提出了要求,是一个有战略意义的指导性文件。
会议充分肯定制定《纲要》采取问计于民、开放式的有益经验。《纲要》制定经过了调查研究、起草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三个阶段,组织各地、有关部门、学校、社会团体等广泛参与,两次在网上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动员人力之多、覆盖范围之广、社会参与度之高在我国制定规划的历史上是少见的,达到了广聚民意民智、凝聚共识的目的。会议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决定了下一步工作。路甬祥、陈奎元、徐匡迪和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⑷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教育体制改革有哪些新要求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十一章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小学、中学、大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建立健全教材质量监管制度。深入研究、确定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形成教学内容更新机制。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及校外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学生社团组织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
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方式,改进中学生升学推荐办法,创新研究生培养方法。探索高中阶段、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
第十二章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加强考试管理,完善专业考试机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考试改革试点。
(三十五)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三十六)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完善国家考试科目试题库,保证国家考试的科学性、导向性和规范性。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
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加强创新能力考查,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
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三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公开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公开自主招生办法、程序和结果。加强考试招生法规建设,规范学校招生录取程序,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第十三章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三十九)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
(四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四十一)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第十四章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学水平。
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具备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的民办学校,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四十四)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完善民办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
第十五章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家教育事业,制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和区域布局。整体部署教育改革试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教育改革试验,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区域内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
(四十六)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统筹管理义务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理分布,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扶持困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促进省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完善以省级政府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合理设置和调整高等学校及学科、专业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依法审批设立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审批省级政府管理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已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点。完善省对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等实施标准。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区域协作,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支持和督促市(地)、县级政府履行职责,发展管理好当地各类教育。
(四十七)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规范决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开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论证,提高重大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基本标准。整合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及资源,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章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对外开放的要求,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四十九)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华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引进境外优秀教材,提高高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
(五十)提高交流合作水平。扩大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理解教育,推动跨文化交流,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推动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教育服务。支持国际汉语教育。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拓宽渠道和领域,建立高等学校毕业生海外志愿者服务机制。
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机制,在全国公开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引导,加大对优秀自费留学生资助和奖励力度。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提高对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增加中国政府奖学金数量,重点资助发展中国家学生,优化来华留学人员结构。实施来华留学预备教育,增加高等学校外语授课的学科专业,不断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
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全球性、区域性教育合作。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组织教育政策、规则、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搭建高层次国际教育交流合作与政策对话平台,加强教育研究领域和教育创新实践活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扩展交流内容,创新合作模式,促进教育事业共同发展。
⑸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有什么重要意义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强国必先强教。中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制定并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需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
《教育规划纲要》对我国的教育在多方面进行了改革:
在我国,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由来已久,原因复杂,涉及考试制度、学校管理、用人制度、家长观念以及传统文化消极影响等多个因素。为此,《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针对升学压力导致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重的深层次原因,《教育规划纲要》也提出改革措施: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在明确政府和学校的责任后,《教育规划纲要》也对家庭教育提出了要求: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为了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
为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建设积极性,《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针对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师资短缺的问题,《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的制度。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
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缺乏也是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问题。对此,《教育规划纲要》在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改革措施中分别提出: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教育规划纲要》的提出对我国教育改革有着重大意义。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教育教学改革思路直指应试教育的弊端,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素质教育的理念。
教育规划纲要有四大亮点:
第一个亮点是目标非常明确,开宗明义讲要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把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纲要非常重要的目标。
第二个亮点,要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的高水平高等学校。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的大学,建设一批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第三个亮点,各级各类教育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各类教育都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改革发展的核心。
第四个亮点,整个教育要上一个新的台阶。到2020年要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这对中国教育改革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提高。
⑹ 为什么国家要制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要求,着眼于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人才保证,制定《人才规划纲要》。
⑺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四、重大政策
(一)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
各级政府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确保国家教育、科技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逐步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投入结构,较大幅度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比重,提高投资效益。进一步加大人才发展资金投入力度,保障人才发展重大项目的实施。鼓励和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在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中,应安排部分经费用于人才培训。适当调整财政税收政策,提高企业职工培训经费的提取比例。通过税收、贴息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引导中西部地区加大人才投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人才开发项目。
(二)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
建立政府指导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通过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合作教育、共同实施重大项目等方式,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发展专业学位教育,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高层次人才双向交流制度,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渠道,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主体作用,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实行“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依托国家重大人才计划以及重大科研、工程、产业攻关、国际科技合作等项目,重视发挥企业作用,在实践中集聚和培养创新人才。对企业等用人单位接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等实行财税优惠政策。
(三)实施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政策
对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采取政府购买岗位、报考公职人员优先录用等措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中小企业就业。逐步提高省级以上党政机关从基层招录公务员的比例。制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创业就业扶持办法。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施公职人员到基层服务和锻炼的派遣和轮调办法。完善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和企业服务的政策措施。实施东部带西部、城市带农村的人才对口支持政策,引导人才向西部和农村流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继续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工作。加强和改进干部援藏援疆、博士服务团、“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和少数民族地区小学“双语”教师特殊培养等工作,为西部地区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
(四)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
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业贷款等业务的规范发展,完善支持人才创业的金融政策。完善知识产权、技术等作为资本参股的措施。加大税收优惠、财政贴息力度,扶持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创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加强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服务指导,提高创业成功率。继续加大对创业孵化器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创建创业服务网络,探索多种组织形式,为人才创业提供服务。制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激励保障办法。
(五)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政策
在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建立符合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同特点的职业发展途径,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在创新实践中成就事业并享有相应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对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全面推行职员制度。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扩大科研机构用人自主权和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健全科研机构内部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各项制度。建立以学术和创新绩效为主导的资源配置和学术发展模式。改进科技评价和奖励方式,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办法,克服考核过于频繁、过度量化的倾向。加大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投入力度,建立以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综合评价制度。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对高水平创新团队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健全科研院所分配激励机制,注重向科研关键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改善青年科技人才的生活条件,有条件的城市可在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优先解决住房问题。
(六)实施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政策
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打破人才身份、单位、部门和所有制限制,营造开放的用人环境。扩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跨地区跨部门交流任职范围。拓宽党政人才来源渠道,完善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选拔人才制度。完善党政机关人才向企事业单位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七)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
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制定完善出入境和长期居留、税收、保险、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担任领导职务、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参加院士评选和政府奖励等方面的特殊政策措施。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制度。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创业或以多种方式为国服务。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提供创业资助和融资服务。建立统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和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平台。完善外国人永久居留权制度,吸引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工作。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探索实行技术移民,制定国外智力资源供给、发现评价、市场准入、使用激励、绩效评估、引智成果共享等办法。扩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规模。开发国(境)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完善出国(境)培训管理制度和措施。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海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推动我国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积极支持和推荐优秀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国际、地区间互认。发展国际人才市场,培育一批国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制定维护国家重要人才安全的政策措施。
(八)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所有制组织中的人才,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开发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发展规划。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意见。政府在人才培养、吸引、评价、使用等方面的各项政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享受。政府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资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开放。政府开展人才宣传、表彰、奖励等方面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参与。
(九)实施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
完善政府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全国一体化的服务网络。健全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人事档案管理、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满足人才多样化需求。创新政府提供人才公共服务的方式,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为各类人才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创造条件。加强对人才公共服务产品的标准化管理,大力开发公共服务产品。
(十)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职务技术成果条例,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保护科技成果创造者的合法权益。明确职务发明人权益,提高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制定职务发明人流动中的利益共享办法。建立非职务发明评价体系,加强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支持和管理。制定国家支持个人和中小企业发明创造的资助办法,鼓励创造知识财产。加强专利技术运用转化平台建设。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措施。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执法保护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信用制度。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市场和文化氛围,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进国际合作交流。
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心得,五百字,急!!!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读后感
在党的十七大上,国家提出了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为全面提高国家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特制定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21世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世纪,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的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
教育部网站2010年2月28日公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征求意见稿全文,正式启动第二轮征求民意工作,征求意见时间截至3月28日,公平的允许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教育部门户网站发帖和去函形式提出意见建议。这样开放式的集思广益制定政策的方式很新颖,我相信也会非常实用,因为第一这教育改革是涉及到每一位国人切身利益的大事,大家都会愿意设身处地的去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第二对于一个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是一件顶级重要的事情,绝对不能朝令夕改,所以一定要特别慎重,努力把所有的可能性都考虑进去是正确制定政策的基础;第三是根据现在我国致力建设和谐社会的主旋律,力求在了解各个层面各个角色教学人等的情况基础上,真正去斟酌建立一种可监督可制约可执行可持久的评测制度分配制度,也许国人们都太过于期待了,期待着一个成熟公平会领导我国的教育事业走入良性循环的可行新纲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征求意见稿全文中的每一条我感觉都是针对一些相应的实际问题有的放矢地制定的,脉络很清晰,应该说把握住了我国教育还不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的脉搏。涉及到方方面面包括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教育体制机制不活,学校办学活力不足;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滞后;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等等。很多内容都是我一直在特别关注的,因为条目众多,内容丰富,不可能一一赘述,我在此就着重把我比较有感触的几点做一下阐述。
1. “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
——这的确是解决择校问题的一个方法,但是这种方法本身有三个潜在问题,一个是老师们的工资报酬校际间要至少保持相同水平;第二个是对于不同区域内的教师校长要有统一的管理调配可能,也许对于一个教育学区可以内部调配,对于一个市可能,那么城市间的差异呢,省际的距离呢。前面提到规划学校布局,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那么异地政府又怎么协调这种调配,我们都知道这种调配也是需要的;第三交流的时间多长为合适呢?短期可能还没有达到效果,中期或者长期,交流教师的生活起居家庭生活如何协调?
2. “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的时间。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各种考级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这一段话,我理解为改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力求真正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给他们自主学习的机会。但是这个实现的方法并不是简单的改进教学方法,减少作业和考试次数就能做到的。首先,请翻开孩子们的课本,告诉我你看着有什么兴趣,我们的教材字里行间都写着两个字“应试”——不是么?看那些内容、理论、课后的题目,现在孩子们书本上的知识比我们30年前更新了多少?是不是只是从“来,来上学”改变成了“去,去上学”? 也许我们应该考虑重新认真根据新科技的发展来编排一组更新知识的有趣味的实用教材了。其次,多样的作业形式,联系实际的考察方式,或许可以动摇应试教育的根本,如果还只是要用100分的笔试成绩来衡量学习效果,一切都不会有大的改变。大学里追求的科研创新,我认为主要是让大家都不断学习,努力跟上时代科学的步伐,增强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什么我们的孩子上大学之前都不需要知道这个道理?
3. 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国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地方政府制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
——我觉得对于残疾学生,特别是在听说读写方面有障碍的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最好还是让他们在特殊教师的帮助下系统的学习,因为在普通的学校里他们是不能得到很好的教育效果的。我们国家应该想办法多提供一些适合这些特殊学生的教育机构供他们选择,这个过程需要更多的投入我可以预见,但是世界上任何一个文明国家都会不遗余力的去努力发展这项福利,这是人性的直观体现。
4. “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这个提议非常美好,但是具体如何执行呢?我打个比方,现在很多知名高校对应聘学生的要求是第一学历是211的大学,如果不是,即使他后面读完硕士,甚至博士,还是不予录取。这是树立终身学习观念的典范么?这难道不是一种教育出身论?经过努力,一个人可能改变自己的未来,但是谁能改变自己的过去呢?没有触及法律和道德,仅仅因为曾经不够优秀,如何弥补都被永远的三振出局,这不公平。教育不仅对那些正在求学的孩子要实施公平,对那些努力完成了学业的孩子也要实施公平,这才是一个完整的制度,让人觉得有希望的制度。其实教育之所以伟大,就是它不会嘲笑一个人的愚昧无知,而是宽容慈祥地俯身去帮助这个人通过学习来改变自己的人生。如果教育轻易根据一个人的过去就否定他的一切,那么谁会认为教育是一种善行呢?
5. 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这是每个人的心声,我举双手赞成。但是一点,具体的考核制度,评价标准是什么?如何来实施?由学生全权做主,还是加入一部分领导同事测评?网上投票还是问卷调查?是以表扬信为主还是以举报信为主?一个严谨笃学的老师可能会爱之深责之切,会不会被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视为不够爱学生?我们都经历过这个成长的过程,对我们的父母师长我们每个成人都或多或少都有过相似的错觉和误会,而这些以后就会写在老师们的评语中么?那么当这些孩子意识觉醒了,他们会回来改写我们的评价么?如果把老师对学生的不可量化的爱变成评语变成和利益挂钩的奖励,我无法想象,我更倾向于把这爱看做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
以上是我个人的几点很不成熟的看法,虽然身为一“草民”,我也要认真考虑说出我想说的,因为我爱我的职业,我的学生,我的祖国,所以我尤其关心这个政策的出台,我祝愿一切都会越来越好。
⑼ 国家为什么要制定《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可再生能源对我国来讲有一些特别的意义:第一,中国幅员辽阔,很多边远地区和农村还版没有纳入电权网的覆盖中,所以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可以带动这些农村地区的发展;第二,中国的经济结构要转型,增长方式要转变,发展可再生能源是产业和技术发展的一个新的抓手和重点;第三,在可再生能源领域,世界面临着很多共同的新技术创新问题,中国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有条件抓住机遇,在可再生能源技术领域实现较快发展。如果使用无计划无节制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