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社区发展的中国的社区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政府虽然未参与联合国制订的社区发展计划,但实际上也进行了类似社区发展的工作。这方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政府曾有计划、有目的地依靠群众力量,在农村和城市开展了恢复和发展生产,改善社区环境条件,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等一系列的工作,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建立了自上而下的群众自治的组织体系、社会福利制度、卫生保健制度以及文化娱乐设施等。
1985年 5月,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制订了推动农村现代化的技术开发计划,称为星火计划。要求广大科学技术人员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为发展盅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推广应用技术,振兴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加快农村治贫致富的步伐。“星火计划”实施至1987年底,完成各类项目2800多个,增加产值73.9亿元,促进了农村社区的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联合国有关组织高度地评价了这一计划,认为它可能是世界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传统社区经济向现代化社区经济转化的成功模式。
2010年以来,一些有着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公民,自发起来进行社区发展工作。比如安徽省临泉县艾博社区发展中心,始于2010年5月4日,致力于新公民培育,基于家乡背景和县域社区构建改善父老乡亲们的生活环境。以“教育、分享、参与”三种方法,培养“信任意识、规则意识、权利意识”为策略,通过全免费的13项服务,每年召开一次半年度会议和年会;每年初发布上一年度工作和财务报告。源于常坤在美国访问期间,深为美国社区构建和老年青年服务所影响,加上其数年来的公益行为的反思,形成的一个“公民权利教育,从家乡开始”的理念。希望通过持之以恒的工作在若干年后看到效果。前后有来自数个国家的学者专家记者等来交流访问。
② 农村社区的现状与发展规划
我不知道你是做什么的,查这有什么用.我这也说不清楚,我看过(农村社会学)这本书,建议你去看看,里面有你要的,发展农村的一些计划,和农村现状.
③ 如何理解农民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一、农村社区建设中农民主体地位的基本内涵
农村社区建设是在新农村建设的框架和背景下提出的发展农村、振兴农业、富裕农民的新思路和新举措,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农村地区深入发展的新方式和新模式,是社会管理创新模式在农村地区广泛推广的新方法和新体系。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广大农民是创造主体,同时也是价值主体,是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的统一。
1、农民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创造主体
农民是农村社区的规划者、建设者、参与者,党和政府是农村社区建设方针政策的制定者和推动者,政府引导是外因,农民行动是内因,只有农民把农村社区建设当成自己的大事,政府好的政策和大的投入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如果农民把农村社区建设看作是政府强加给他们的任务,是被动执行者角色,他们所做的选择只能是利用“弱者的武器”,即在现有政策空间内考虑如何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农民的这种抗争与实践,可导致国家初衷良好的政策流于形式而归于失败。
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农民主体性的发挥对于农村社区建设的成败具有重要影响。第一,农民的参与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力量。农村社区建设有赖于农民的广泛参与和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只有充分发挥农民作为农村社区建设主体的作用,让农民成为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主体和主要推动力量,农村社区建设才有坚实的社会基础。第二,农民的发展需要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动力源泉和基本方向。在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农民全面发展的要求是农村社区建设的根据,农村社区建设的动力来源于农民的需要,农村社区建设的方向来源于农民的要求。第三,农民自我发展能力的提高是农村社区建设可持续进行的保证。从长远来看,农村社区建设不能仅仅靠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增加中央财政投入来完成,其持续推动力和根本动力来自于广大农民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造性劳动以及自我价值的实现。
2、农民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价值主体
农村社区建设的农民主体地位,最终表现为农民的价值主体地位。我国当前的农村社区建设,就是要改变农村的贫困落后面貌,改善和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归根结底是为了农民的全面而自由发展。
正确认识农民的价值主体地位,有利于广大农村的社会稳定,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只有确认农民的价值主体地位,才能促使我们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利和物质利益,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缩小工农差别、城乡差别,使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开放的红利,更加努力地致力于农村社区建设。
二、农村社区建设中农民主体地位缺失的表现
1、行政管理的过多干预
我国农村社区建设不像西方国家社区的形成那样是经过长期自然地形成,更多的是由政府主导推动的,以解决农村、农民的基本问题为目标而进行的政治、经济、文化改革措施,党和政府的政策支持是农村社区建设的最大保障和后盾,因此,在现实工作中,往往演变为一种行政指令和强制执行力,过分强调了政府对社区建设的控制和主导作用,忽略了社区的自我管理,弱化了社区自我发展能力。由于政府的权威过大,以及农民对政府权威的依附,造成了当今农村社区建设中政府直接包办、行政干预社区建设的思路。在这种思路下,社区建设中的一切项目、活动和事业都离不开政府的组织、策划和资助,社区过分依赖政府, 缺乏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动力。
2、农村社区自治管理的异化
目前我国农村社区管理属于一种弱质自治模式,真正严格依法实行民主直选,社区事务公开以及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的社区数量有限,社区自治的基层民主实践与农民的期望值有相当大的距离。农村社区自治管理在价值理念和工作原则上,赋予了社区居民自主决策权力,是对农民自我能力的一种肯定,也是农民自治能力提升的一种体现。但是在社区实际建设和管理中,多年形成的自上而下的行政力剥夺了农民的这种权利。农民只是计划的执行者,管理者对群众下达指令并监督执行。在这种传统管理模式中,管理者和农民之间缺乏沟通和信任,甚至有些情况下演变为对立和冲突,导致农村社区管理无法执行。
3、农民主体意识的缺失
主体意识是农民对在当前新农村建设宏观背景下自身所应当担任角色及其权利(以及义务)的认知和态度,是一个偏向于主观层面的内在状态。农民主体意识缺失有两种形式:一是农民未能自觉意识到自身在社区建设中应有的地位和权利,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人,认为社区建设是乡、村干部以及某些“能人”才能发挥作用的场域,把社区建设和管理看成是村干部的事、政府的事,不需要自己参与,自己仅仅是被统治和管理的对象。二是农民明确知道自己在乡村治理中被赋予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但由于各种原因主动放弃政治参与的权利而成为乡村“无政治生活者”,农民民主权利意识薄弱,使之缺乏对社区自治管理的热情和能力,对政府和社会的依赖性较强,习惯于传统的集权和统一被动管理,农民主体意识缺失阻碍了农村社区建设目标达成的实践基础。
4、农民主体地位缺失
农村社区建设与发展的最终受益者是生活在社区中的农民,这决定了农民是社区建设的主要参加者和决策者。在事关社区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农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只有把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农村社区建设才会有生机、活力和持久动力。但是反观当今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 大多是政府的积极推动,政府在农村社区建设中扮演着决策者和执行者的角色,广大社区居民作为社区主体的地位及意愿并没有得到完整的确认和保障,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的自主性被忽略,使社区建设空有政府的激情,却难以发挥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三、保障农民在社区建设中主体地位的途径
目前,有关农村社区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刚刚得到认识和重视,社区建设中普遍遭遇政府大力提倡,农民不买帐、农民对社区建设认同感和参与度低的尴尬。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所致。如何在社区建设中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我们认为必须做好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1、政府要由主导角色向导向角色的转变,这是对政府自身功能重新界定的过程
从既有的经验来看,在如何推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政府一直扮演着主导的角色,具体体现在农村社区的制度设计、财政投入、各部门协调和社会力量的动员等方面,这种主导行为在实践中常常得不到农民的响应和支持,收效甚微。因此,政府必须转换观念,尊重农民的自主权,由政府主导转换到政府引导,由对社区建设的过分干预、指令转换到政府与社区的合作。农民是乡村社会和社区建设的主体力量,而国家则处于引导、帮助的角色位置,其方式应从行政指令转到指导,由单纯命令到协商沟通,政府应该把直接包办、行政干预社区建设的方式,转化为倡导、动员、一定的经济和政策支持、监督、评价和经验推广,用政策去促进社区建设资源的聚集和社区的持续发展。比如美国政府的角色只是制定相关法规和规划,不再参与社区具体工作。社区发展的具体工作交给社区组织和民间团体,政府的职能就是宏观调控。政府的这种行为既大大减轻了本身的负担,又可以极大地发挥其在社区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一举两得。如韩国,政府大力支持新乡运动,但很少参与到农村社区的具体事务中,充分尊重和发动农村居民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农民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积极性,为全面调动农村居民建设社区的积极性,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如每年提出一个主题口号,进行社区比赛,制定奖罚措施,好的鼓励、表扬,不好的批评,以此激发农村居民的首创精神。
2、构建制度化、规范性的社区参与机制
新时期的农村社区建设包含着双重的价值目标,既体现着国家为巩固政权而对乡村社会进行的重新整合,也体现着国家进一步赋权乡村社会的过程。由于社区建设与发展的最终受益者是生活在社区中的农民,这决定了农民应该是社区建设的主要参加者,社区建设的过程就是村民参与的过程。社区建设通过满足社区居民的各项公共利益、保障社区主体的民主权利、提升社区主体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激发社区成员参与的积极性。这就需要构建社区公共权力机构,形成社区公共事务的平等协商机制,使涉及到全体社区成员的公共性问题在协商中能够保障全体成员的平等权利;同时,建立社区内部制度化的参与渠道,使农民具有表达自身利益的有效渠道,从而促使公共意志及公共决策的形成。同时,还必须建立稳定性的社区治理参与机制,通过建立社区居民参与与代表参与相结合、个体参与与集体参与相结合、制度化参与与非制度化参与相结合的参与机制,以适应社会参与的发展要求。通过制度化、规范性的社区参与机制,社区内的公共事务越来越依靠村民的广泛参与,从而构成了其自身的决策和执行体系,农民才能真正成为社区建设的主人。在美国社区的建设模式都是由社区成员来决定,通过成员共同参与来寻找各类资源,从而满足需求和实现目标,完全不需要政府的参与。在某些时候,社区成员可以通过选举的形式罢免社区管理者。
3、培育农民主体意识,树立其自主参与的政治品格
主体意识是人发挥其自觉能动性的内在机制, 是人形成主体性的内在条件。长期以来,我国封建的自然经济造成了农业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较低,从而使得农民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自然和社会,没有形成征服自然的积极的主体意识;而长期的高度集权的体制下,人民的意志、个性和生活方式都普遍遭到严重的压抑,政府或官员习惯于发布命令,普通民众则已经习惯于服从命令,听上级的,上级怎么说就怎么干成为农民的普遍意识。大多数农村居民没有意识到自己是社区建设的主体,认为社区建设是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与自己无关,农民的这种心理弱势,是导致治理低效的重要原因。但农民自身在培养公民意识、树立现代民主思想方面是无能为力的,需要依赖外在的教育、宣传等力量的引导下逐步培养其自主观念、建立其主人翁意识、权利意识、法律意识及社区意识,实现农民政治参与的自觉性,让社区参与成为农民内在心理的自然欲求。
4、大力发展农村社区组织,提升农民组织化能力
农民主体意识缺失,客观上造成了原子化的农民在农村社区公共事务中难以发挥其主体性。强烈的小农传统背景使他们缺乏现代社会所需的公民意识和建立农民自组织的能力。农村地区的社会化组织程度较低,代表农民利益和影响政府权力的民间组织发育严重不足,分散的村民难以组织起来以集体行动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④ 咨询,城镇化村庄是什么意思,不拆迁了吗
不会搬迁的,是集中规划起来。
1、农村城镇化是指各种要素不断在农村城镇中集聚,农村城镇人口不断增多,城镇数量、规模不断增大,质量不断提高的过程。
2、农村住房统一规划,土地、宅基地等农民的权益不变,补贴建房资金。
3、农村住房统一规划建设,能改变农村的脏乱差,更加卫生整洁。
4、城镇化村庄节约土地资源,盘活土地资源,更有利于农业机械化现代化。
5、城镇化村庄可以建设美丽乡村宜居乡村,吸引更多的人才回流农村。
(4)农村社区居民产业发展规划扩展阅读:
1、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概括为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2、繁荣农村经济必须加快城镇产业的发展。这不仅可以满足已在镇区居住的劳动力就业需要,而且可以吸纳相当多的镇外劳动力就业。
3、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城镇化有了一定发展,在部分发达地区城镇化的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在许多地方城镇发展落后于农村工业增长,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和人口比重远远超过城镇劳动力和人口的数量。
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重要的是以农民为本,以提高农民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水平为最终目的。加快农村城镇化水平,是促进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条件的必由之路。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农村城镇化
⑤ 如何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河源农村社区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如何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河源农村社区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这位知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18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具体意见。乡村规划对落实意见中夯实农业生产能力,推进乡村绿色发展,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文化等要求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因此在新时代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就如何编制出高质量、可实施的乡村规划,为乡村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综合环境治理等方面做好战略部署等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乡村振兴,产业是重点。就乡村而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居住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生活富裕,文化丰富,当然这就需要我们,进行综合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这些都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需要产业的支撑。乡村规划不是简单的建设工程安排,是对整个乡村发展的统筹安排,包括对乡村的经济、土地、公共服务等内容。因此新型的乡村规划,要避免为完成规划编制任务,在不经过充分调研的情况下,随意确定主导产业,圈定各类有名无实的各类园区和基地。跟风套用乡村旅游、采摘种植等发展模式,而忽视自身情况和市场需求。乡村规划的编制要对当地的现有资源进行充分调研,就拟定的主导发展产业要在用地、资金、劳动力、农民意愿、市场需求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确保产业能够顺利启动、发展、收益。规划编制和管理单位,要摒弃套用城市规划思维,学习了解农村农业产业发展新方式,如:农村电子商务,乡村民宿、康养基地、休闲观光、特色小镇等,用心挖掘乡村发展潜力,构建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规划编制要牢固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用绿色发展理念,指导规划编制。一是要绷紧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二是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治理。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的脏乱差绝不是我们要的全面小康社会。新型乡村规划,应将环境治理作为单独篇章进行详细安排,决不能为了整治而整治,搞“涂脂抹粉”。三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做加法,补齐民生短板。我认为应该将道路、排污、垃圾回收、危房改造等内容作为近期规划优先实施。四是统筹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特别是开发脆弱自然生态景观和历史人文景观时,要先保护后开发。
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乡村规划要做好对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和提升。一是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迹。二是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农村地区优秀传统戏曲曲艺、民间文化等传承发展。
当然编制新型乡村规划还需要我们去了解新时代的农民对乡村的需求,毕竟乡村不只是用来看的,更是用来住的。规划的再好如果住在里面的群众不满意,这就违背了我们规划的初心了。
摘自网络
⑥ 农村社区与新农村建设等规划形成的聚居区在管理体制上的相同点和不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建设新农村,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当前,应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真正带给农民实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些理论问题需要深化认识,有些政策问题需要认真把握。
新农村建设新在哪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新概念,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党的文件中曾多次使用过这个提法。尽管是同一提法,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和更全面的要求。
新的背景。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提出的课题。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已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根据国际经验,我国现在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重点,不是直接对农民进行收入补贴或对农产品价格进行补贴,而是指从用农业积累支持工业转向加强对农业的扶持和保护,加大公共财政的支农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找文章,到]惠及农民,让公共财政更多地覆盖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提法,与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正式提出的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统筹城乡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及随后连续重申的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说法一以贯之,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为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也为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更全面的目标。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建议》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个字描绘出一幅新农村的美好蓝图。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应该是:在未来15年左右的时间,使农村的整体面貌大为改观,城乡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具体目标应该是:努力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等社会事业,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明显改变村容村貌;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更完整的思路。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了一个基本认识,即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发展农村生产力,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新村庄建设;强调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在具体工作思路上,不仅注重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改变村容村貌,而且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仅重视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而且重视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强调继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仅强调立足于促进农业和农村自身的改革与发展,而且重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不仅强调政府的支持和引导,而且注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不仅立足于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而且谋划长远,提出了保障新农村建设持续进行的政策框架。
“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在哪里
“十一五”时期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新农村建设要开好局、起好步,必须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真正带给农民实惠。
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程。稳定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优化农产品品种,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大初级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积极发展农产品的现代流通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应对进口农产品的冲击,扩大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出口。创造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和法律环境,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切实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劳动技能,培育新型农民。
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转向农村。2005年国家财政收入达到3万亿元,而中央财政用于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六小工程”建设方面的资金约为293亿元,尚不足财政收入的1%。与此相对照,200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8万亿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达2万多亿元。应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特别是调整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由以城市建设为主转向更多地支持农村中小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广大农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逐步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同时,不断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其教育质量。加大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
逐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看病难、医疗费用高、医疗保障程度低,是当前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病户的医疗负担,但保障水平仍然偏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应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逐步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逐步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完善农村“五保户”和重病、重残人群的供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障方面,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⑦ 横县县城面积有多大可能撤县设县级市吗
近日
自治区发改委出具
横县撤县设市具备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条件意见
全文如下
↓↓↓
关于横县撤县设市具备
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条件意见的函
桂发改交通函〔2019〕2235号
横县人民政府:
《横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出具横县撤县设市有关意见的请示》(横政报〔2019〕115号)收悉。经研究,我委意见如下:
横县位于桂中南、首府南宁的东部,综合交通优势比较突出。目前横县区域内已建成G72泉南高速柳州至南宁段、G80广昆高速六景至兴业段、六景至钦州港等高速公路,湘桂铁路、黎塘至钦州铁路、南宁六景港铁路支线,以及南宁港六景港区等重大交通基础基础项目,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较为完善。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年)》《广西铁路建设“十三五”规划修编》,以及水运、民航等专项规划,规划建设的铁路有南宁至玉林铁路、贵港至北海城际铁路等项目,公路有南宁至玉林、六景至宾阳、上林至横县、鹿寨经横县至钦州港等高速公路,水运有西津二线船闸、南宁至贵港3000吨级航道、平陆运河等项目,民航方面布局规划有横县通用机场。上述项目实施后横县将基本形成完善的交通运输体系。
横县地处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在广西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中具有“南向、东融”的独特区位优势,具备良好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条件。
此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25日
横县正在努力冲刺
期待撤县设市的那天!
横 县
全国最大的茉莉花基地位于南宁市横县,全县种植面积达10万亩,花农33万人,年产鲜花8万吨,茉莉鲜花产量占全国总产量80%以上,占世界总量60%以上。国家林业局、中国花卉协会命名为“中国茉莉之乡”。
撤县设市的好处有哪些呢?
(一)撤县设市有利于提高知名度。
(二)市比县有更优惠的待遇和更高的标准。(留住本地人才、吸引外地人才入住更有力,社保、医保都是以市级标准核算)
(三)市更注重城市建设,县更重视农业和农村。(摆脱世代以农业为主生存)
(四)市与县在管理体制上有所不同,立市有助于管理体制的改革。(国家的投资建设更大)
(五)市比县更具社会心理上的优越感。
(六)有利于提高居民的实惠。设市后,国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也可能有相应的改革。人民群众的补贴、奖励、补偿、救济、医保、养老等民生待遇,也可能会有相应的变化。
看到这里
⑧ 新农村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概念吗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建设新农村,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当前,应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真正带给农民实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些理论问题需要深化认识,有些政策问题需要认真把握。
新农村建设新在哪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新概念,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党的文件中曾多次使用过这个提法。尽管是同一提法,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和更全面的要求。
新的背景。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提出的课题。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已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根据国际经验,我国现在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重点,不是直接对农民进行收入补贴或对农产品价格进行补贴,而是指从用农业积累支持工业转向加强对农业的扶持和保护,加大公共财政的支农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找文章,到]惠及农民,让公共财政更多地覆盖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提法,与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正式提出的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统筹城乡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及随后连续重申的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说法一以贯之,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为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也为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更全面的目标。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建议》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个字描绘出一幅新农村的美好蓝图。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应该是:在未来15年左右的时间,使农村的整体面貌大为改观,城乡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具体目标应该是:努力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等社会事业,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明显改变村容村貌;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更完整的思路。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了一个基本认识,即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发展农村生产力,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新村庄建设;强调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在具体工作思路上,不仅注重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改变村容村貌,而且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仅重视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而且重视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强调继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仅强调立足于促进农业和农村自身的改革与发展,而且重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不仅强调政府的支持和引导,而且注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不仅立足于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而且谋划长远,提出了保障新农村建设持续进行的政策框架。
“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在哪里
“十一五”时期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新农村建设要开好局、起好步,必须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真正带给农民实惠。
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程。稳定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优化农产品品种,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大初级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积极发展农产品的现代流通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应对进口农产品的冲击,扩大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出口。创造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和法律环境,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切实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劳动技能,培育新型农民。
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转向农村。2005年国家财政收入达到3万亿元,而中央财政用于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六小工程”建设方面的资金约为293亿元,尚不足财政收入的1%。与此相对照,200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8万亿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达2万多亿元。应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特别是调整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由以城市建设为主转向更多地支持农村中小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广大农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逐步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同时,不断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其教育质量。加大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
逐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看病难、医疗费用高、医疗保障程度低,是当前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病户的医疗负担,但保障水平仍然偏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应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逐步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逐步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完善农村“五保户”和重病、重残人群的供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障方面,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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