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济宁市都有哪些国企单位
1、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是山东省首家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企业和山东省属国有重点煤炭企业,是以煤炭、煤化工、煤电铝及机电成套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的国有特大型企业,现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
2、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生产、销售系列推土机及道路机械等工程机械主机及其零部件产品的国家大型一类骨干企业,中国机械工业效益百强企业,山东省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山东省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3、菱花集团有限公司
菱花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于1979年,是国家级大型企业集团,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企事业知识试点单位,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2007年被国家六部委认定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
4、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济宁市直骨干企业,是集煤矿、电力、化工、冶金、建材、机械制造、水陆港运于一体、跨地区、跨行业、多元化经营,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大型能源企业。目前,共有全资、控股及参股子(分)公司24家,职工16000人,总资产112.3亿元。
5、迪尔集团
迪尔集团(山东迪尔安装有限公司)是在原山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总公司第二公司的基础上创立的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建设部第七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在“一五”期间,参加了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富拉尔基重型机械厂、沈阳电缆厂、国营三七五厂、沈阳第一机床厂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
B. 股票都有哪些板块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普通股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现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进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优先股
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1)优先分配权。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是相对固定的。
(2)优先求偿权。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注: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