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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的发展

发布时间:2020-11-25 10:05:28

㈠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之间存在什么关系请联系现实案例,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之间的关系。

二人转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它的成功范例刘老根大舞台是典型的文化产业。

㈡ 我被华中师范大学历史学(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录取了 这个专业是怎么样的

华师的历史系很好,这个专业开设也是考虑到历史要适应现实。进一步说,好好学是有前途的。优秀生可以保研可以出国,有成功范例,学校的实力很强,最差能当个中学历史老师,有个饭碗。实在不爱好可以调剂专业。再者,国家这些年经济发展,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这一块很重视,中国是文化大国,政府会越来越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比如说端午申遗问题等。专业今后前景很好,看问题要看大的发展趋势,不能为一时利益局限。还有要看自己兴趣,如果你不喜欢历史,可以进校后立即转专业

㈢ 世界文化遗产的提出和发展

,《文化遗产报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理论与实践》 顾军 苑利著

㈣ 对于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

今天是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全国各地以“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和宣传活动,营造了全民共同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近些年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文化遗产保护措施日臻完善,整个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渐入佳境,成就喜人,备受瞩目。

“人
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文化是历史的积淀,是民族的记忆。在沧海桑田的社会变迁中,一个民族的风风雨雨,一个国家的浮浮沉沉,总会在历史的备忘录里留下痕迹。人们在思想观念、道德情操、思维方式、个性特征、行为模式以及想象力等各个方面的状况,或以物质形态的古迹遗存,或以非物质形态的风情习俗,传之后世,泽被后人。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国家,在其独特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独树一帜、别具一格的文化形态,也构成了色彩斑斓的世界文化之林。中国作为千年文明古国,更以文化的独特性、持久性、厚重性傲立东方,著称于世,给后人留下了蔚为壮观的文化遗产。从这些伟大的遗产中,我们能够明白“我们是谁”,“从哪里来 ”,“又要到哪里去”,我们能够绘出自己的文化图谱,找到自身的优缺点,找到与世界对话的恰当位置。因此,文化是民族的“根”,是国家的“魂”,是我们穿越时空,保持独立与完整,走向未来的精神纽带。而保护这些“根”之所系、“魂”之所在的文化遗产,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庄严使命,也是我们对后代所肩负的神圣职责。

文化不能一成不变,也不能自囿于内。文化的独特与开放、多样与融合,往往是文化发展的一体两面。在汹涌澎湃的现代化和全球化浪潮面前,如何处理好民族文化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如何把握好民族文化由自我走向世界的分寸,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文化课题,也是文化遗产保护置身其中的文化大背景。尤其对于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现代化进程伴随而来的文化冲突是复杂的、深刻的,如何在文化的“自卑”与“自满”之间找到文化的“自信”,更是一件彰显民族智慧和勇气的事情。这样的问题解决不好,文化发展就迷失了方向,文化遗产保护也就失去了指针。现实之中,有些地方忽视传统与现代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社会发展一味求“快”求“新”,致使不少文化遗产在一轮轮的“建设”热潮中灰飞烟灭,而另有一些地方则没有认清民族特色与外来风格之间的关系,盲目追求“与世界接轨”,造成部分文化遗迹走形变样、不伦不类,留下了无可挽回的遗憾。因而,对于文化遗产,我们必须具备一种对历史和民族高度负责的审慎态度,倍加珍惜,精心呵护。这也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面对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所遭遇的挑战,我们必须起而行之,群策群力。“文化遗产日”的设立,正是国家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动员,意在唤起全民保护文化遗产的文化自觉。这一节日代表了我们保护文化遗产的历史责任感和巨大决心,既是对过去工作的一种总结,也是今后努力的一个开端。纵观这些年来我国保护文化遗产的历程,从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到公共财政的投入,从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到“世界文化遗产”的大力申请,我们找到了一条卓有成效的保护之路。去年颁布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总揽文化发展全局,规划了蓝图,指明了方向。而在刚刚举办的“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上,我们与世界各国一起分享了成就与经验,并与之达成了广泛的合作与共识,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赢得了世界声誉。

“文化遗产日”只有短短的一天,但我们相信,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文化遗产保护必将成为每一位公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必将成为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自觉履行的重要职责。当前,在突飞猛进的现代化过程中,保护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传统文化,对于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 对于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将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㈤ 文化产业发展与文化资源的保护的矛盾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正呈欣欣向荣之势,国家、地方政府及企业等各个层面都通过大力投资来发展这一“阳光产业”,而文化产业发展的源头则离不开对文化资源的开发,这里我们需辩证的看待文化资源的利用问题,有些文化资源如文化创意、广告、音乐、电影等,有实体也有精神内涵的,它们是在现代信息技术高度发达基础上加上人们的智力投入而对文化资源进行深加工从而产生价值的,在市场上占有一定的利润空间,这类资源保护当然也要有,但跟多的是对其开发,在最大限度的不破坏自然环境的背景下寻求产业商机、市场利润。还有一些文化资源是作为非物质物质文化遗产形式留下来的,如一些古建筑、古董、文物、戏曲杂艺、民间技艺等,这一类文化资源在很大程度上是一次性的且可再生的,对于这一类资源我们更关心的是资源的传承、保护与推广问题,首先我们则要对相关资源进行评价分析,然后通过立法程序对其进行保护,以寻求社会大众普遍意识到其对子孙后代所具有的无穷价值,最后,希冀通过现代科技手段能使其在保护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合理开发,使大众不仅体会到该资源转换为商品所带来的价值体验的同时,更能增强自身的环保意识与可持续发展观念。

㈥ 华中师范大学历史学(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如何

文化遗产和文物还不是一回事。文物属于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分为物质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这个专业主要是学习文化遗产基础知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最重要的是保护和开发,文化遗产作为经济和资源开发的保护和运作。

这个学校的这个专业还行吧,不算是强势学科。再国内,这个专业都还是处于起步阶段。只是有些学校本来就设计一些相关的方面研究。
这个专业不算是什么冷门专业,近些年来挺火热的专业。这些年,只要是与文化产业相关的专业都挺火的。

毕业之后不一定是与文物打交道。很多的就业方向,如一些文化传播公司,文化遗产的开发保护,旅游业等等

做老师就要努力的,最少时博士毕业。所以现在选择这个专业当老师,就要好好学习了,这个专业是博大精深的。源于中国文化遗产的丰富。

㈦ 如何平衡文化遗产与旅游业的发展

旅游业发展对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人居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要实现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旅游业与人居环境的和谐发展,可以采取保持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间的平衡、减轻遗产地的环境压力、让社区居民参与遗产地的管理、培养世界遗产地居民的旅游意识和保护意识等诸多措施。文化遗产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遗产的载体。保护文化遗产对旅游业的发展重要之至。旅游需要文化遗产的衬托,没有文化遗产的旅游则显得苍白无力。没有旅游文化遗产就没有旅游业。而今文化遗产的流失情况严重至极,仅仅靠国家单方面实施政策也未能达到完全保护的功效,在这里呼吁每个人都能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配合国家,自我约束。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我们每个人的一小步,就是整个社会的一大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一)国家实施保护政策

国家已经陆续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关于加强和改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与此同时,国家更应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通过强制力量,及时约束游客的违法行为。通过各种渠道发布信息,让大家了解法律的条款,知道自己所作所为的后果和相应法律代价。另外,法律条文对于个别破坏者,惩罚相对宽松,使得极个别不法分子有空可钻,有机可乘。对于这些破坏和侵占文物及文化遗产者应严惩不贷。在进行开发拆迁文化遗产区域时,尽最大能力保护好文物的完整性。对全民进行历史教育,实地观察体验了解,让民众亲身感受一下文化遗址的重要,谁提早认识到遗产的价值,谁就能将珍贵的遗产留住。所以,应该从思想上引导国民认识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懂得文化遗产对于自己、家族、国家、民族、世界甚至子孙后代的独特价值。对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有一个整体的把握,有所关心、爱护和尊重。

(二)游客做到遵纪守法

许多游客对于自身的行为是否违法,依然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有的甚至在被法律处罚之后,仍然感觉模糊,甚至不以为然。有的游客大肆采摘树叶花草等作为纪念品,有的商贩以当地稀有的动物、植物、矿产为纪念品,甚至到了“掠夺性”贩卖的地步。比如:峨眉山的枯叶蝶是名贵物种,然而有的工艺品一件就用掉几十只蝴蝶。毕竟,不是所有东西都是自家的,以一己之力也不可能全部揽下。另外,并不是非要在景区留下痕迹就代表着你“到此一游”,旅游的纪念途径有很多种。比如:在风景名胜地留影,购买旅游特色纪念品、当地特产、收藏

车票、门票等。观光游览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历史、遵纪守法。

(三)旅游景区采取措施

许多景区采取了很多措施保护文化遗产,但还有部分遗产景区做得不够。以丢垃圾为例,根据测算,一个常人手持垃圾寻找合适丢弃地点的正常忍受距离是50-200米,如果在范围内没有出现垃圾桶,许多本来有环保意识的游客也会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垃圾筒而随地丢弃。因此,在给予游客方便上,应该注意宣传和引导,让游客的心情在文化遗产中得到放松,让游客的知识在文化遗产中得到拓展,让游客的感情在文化遗产中得到升华,让游客的心灵在文化遗产中得到净化。经过全民族集体的努力,并且是长期而持久的努力,在经久不息的积累下,保护文化遗产就会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㈧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一)我国文化产业低水平供求关系与非对称结构性矛盾

我国的文化市场已有"长足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方面,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条件迅速改善,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需求正在被迅速释放;另一方面,各种新型文化产业门类不断产生,文化产业结构性变化频繁。但是现有统计数字显示,我国文化产业还处在一种低水平供求平衡和非对称结构性矛盾的状况之中。

从绝对值来看,我国居民的文化消费需要与文化产业部门的供给之间并没有很大的出入。

从需求方面说,2000年,我国的人均GDP已经达到了849美元,反映城乡居民生活水准的恩格尔系数也降至50%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280元,人均消费性支出是4998元,其中被列入统计的,与文化相关的旅游、娱乐和耐用消费品、教育、文化服务、通讯等项消费总计949元,占到可支配收入约19%。按照我国目前大约有4亿城镇人口计算,我国目前城镇居民文化消费需求大约有3796亿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达到2253元,人均消费支出中通讯和文教娱乐类支出280元,总计达到2520亿元。这样算下来,我国与文化相关的消费需求应该在6000至6500亿之间(6314亿元)。

从供给方面看,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汇总,我们的文化产业各行业近年来(1998或1999年)进入统计的产值大约是6000多亿(1998年6240亿),其中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1812.9亿元(1998年),国内旅游收入2831.92亿,图书报刊355亿元,邮电通讯是1235.1亿元(1998年),音像制品12.7亿。(广告业等尚未计入。

以上两个大致相符的数字不过是分别从供需两个方面描绘了我国文化市场的规模,却还无法得出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可以令人满意的结论。略做分析就可以看出,文化市场的现状只是一种低水平的供需平衡,更何况,由于还存在着各种体制性问题,所以它还只是一个存在结构性矛盾的、非对称性的平衡。

根据国际上的研究,在人均GDP跨越1000美元时,消费支出中吃穿用类比重大大下降,住房类基本不变,而文化精神消费类支出开始大大上升;第三产业应该占到GDP总量的40%左右,其中文化类产品的产值所占比例也大大增加。我国目前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但是第三产业的比例(33.2%)低于这个标准达6个百分点,其总量大约是5000亿人民币。尽管我们可以去除由于消费习惯和体制因素而出现的误差,并去除可能用于非文化类消费的支出(如医疗等),余量也应该有3000至4000亿人民币。

对于这3000至4000亿人民币的市场空缺应该做如何理解?

一种解释是,我国居民文化消费能力被大大压抑了,因此制约了文化产业的成长。有许多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比如说,根据我国文化产业部门各种散见的数字,我国的电影业、电视业存在大量的经营不善和亏损,许多作品出版后无人问津,库存积压严重;而一些作品却不明原因地骤然获利。有统计表明,电影的生产近年来在走下坡路。1992年我国共生产了170部故事片,为近10年来之最,此后1995年是146部,1996年是110部,1997年是88部,1998年只剩下82部。我们本应不断增加的观众都上哪里去了呢?近年来,火爆一时的传统文化娱乐业如歌厅舞厅等经济效益迅速下滑,成为亏损行业。这些现象说明,我国文化产业部门所提供的产品,有相当一部分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和不断变化着的文化消费需要。

还可以做另一种解释,即我国居民事实上已经实现的文化消费有相当一个部分没有被列入统计。目前音像界有一个被公认的市场容量计算方法,即根据居民的消费类视听技术设备的拥有量估算音像制品的市场容量。根据这种方法,我国居民目前大概拥有:电视3.5亿台、CD机1000多万台、VCD机3000多万台、LD影碟机500多万台、多媒体电脑1500多万台,等等。如果按照每个硬件每年均需要10件(套)新的音像制品统计,据信每年音像产品的总销售额应有超过1000亿元的规模,但根据有关部门1996年的统计,我国的音像制品只有不足20亿元的正版收入,占总量的2-3%;根据1999年的统计,正版收入约有50亿元 ,即使由于政府加大"扫黄打非"的力度,正版率有所提高,据信实际市场规模也应该在1500亿至2000亿左右。这方面的事实说明,有相当大部分居民的文化消费需求正在流失。我们的文化市场供需之间存在巨大的结构性缺口应该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文化市场巨大的供求差别已经成为国家文化和经济安全问题的隐忧。目前我国居民个人金融资产已经达到9万亿元左右,银行存款约7万亿元,随着我国在住房、养老、医疗和教育等方面各项改革措施的逐步推出,人们对文化、教育和娱乐的消费需求将得到进一步释放。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空间,甚至已经形成了一个目前我国文化产业无法填补的真空。加入WTO后,国外文化产业集团将可能以技术与内容的多重优势大举进入,迅速占领我国的文化市场,文化市场"有限开放"的政策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可能会在不长的时间里遭遇严峻挑战。

近年来,人们频繁地看到这样的数字:英国文化产业的年产值将近600亿英镑,从业人员约占全国总就业人数的5%;日本娱乐业的年产值早在1993年就超过汽车工业的年产值;美国的文化产业更加发达,其视听产品出口额已经成为第一大出口产品,并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了40%以上的份额。根据媒体的报道,我国政府已经开始考虑允许一些国际知名传媒集团进入我国媒体市场。这是一个重大的信号,说明文化产业国际化的进程可能出人意料地加速,我国文化市场已经暴露在国际文化资本的强大压力之下,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积累的经济和文化之果已经成为国际文化资本垂涎的目标。

(二)我国文化产业经营单位众多但产业组织集约化程度不高

面对巨量的市场需求,以及国际传媒文化集团大兵压境,我国的文化产业在总体上缺乏竞争力,难以满足人们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要,这一点足令我们忧虑。我国的传统文化产业诞生于计划体制之下,长期以来既被行政体制分割又被各种政策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总体格局,表现出经营单位众多,产业集约化程度不高,资源极度分散和不讲经济效益的突出特点。在文化市场迅速成型的今天,这些特点全部转化为弱点。

从人员规模看,仅以文化部所属文化产业机构为例。截至1999年,我国文化部下属的企事业机构共33.07万个,这里包括了艺术演出团体、影剧院、图书馆、群艺馆和文物保护单位,从业人员共166.15万人;当年国内演出场次是42.3万场;国内观众达4.69亿人次。文化娱乐业有机构17.47万个,90.3万人;文化市场其他经营机构9.7万个,23万人 。这些单位的特点是大多机构较小,如文化部下属每单位平均才有5人左右。

从经营规模看,音像业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国音像制品的生产、复制单位近600家,每年生产正版音像制品(盒带、VCD、CD和DVD)两万种约2亿件(盘),平均每家企业年生产34万件,月生产不足3万;而销售单位约有7万个,每年全部正版音像制品销售2亿件,平均每个销售点一年不过卖3000来件,日平均竟不足10件。图书批发零售业是另一个例子。1999年文化部所属图书批发零售机构有13056个,2.3万人,营业收入只有5.45亿元,人均2万3千元左右,每天营业额为60来元。

资源分散和集约化程度低的问题在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业中表现得极充分。我国新闻出版体制与传统工业经济管理体制有共同特点:新闻出版单位必须是以一定级别的行政机构为"上级单位",并且建立在其财政拨款的基础上。这些新闻出版单位一旦形成就被固化,既不能淘汰也不能重组;新的需求一般产生于新的行政机构,通过新的拨款来建立,同样先天不足。长此以往,新闻出版机构就随着行政机构的膨胀而膨胀起来。这些新闻出版机构大都规模狭小、重复建设、效益低下,既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又造成了资源的闲置和浪费。近20年来,特别是近10年来,各有关方面一直在尝试对文化管理体制进行多方面的改革实验,但是基本状况并没有根本性改变。

据1999年的统计,我国报纸有2038种、期刊8178种、出版社500余家,电台电视台3000余座。这是一笔经数十年积累形成的巨大而宝贵的文化资源。在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的今天,如果我们自己不迅速对其加以整合、优化,转变其经营模式,增强其竞争实力,必然成为国际性传媒巨头的猎取对象。

(三)我国文化产业的传统的资源配置机制与市场化要求之间正在形成尖锐矛盾。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的体制改革开始进入"快车道"。 1998年,我国政府职能部门不再直接办刊办报,退出出版经营领域,切断了新闻出版单位与各个政府机构的传统依附关系;2000余家报纸和8000余家刊物被"逼"上产业化运行的轨道。1999年,开始了传媒集团和多传媒文化产业集团的组建;2000年,"传媒概念"走红股市,开始尝试传媒集团与资本市场的结合。文化产业的体制改革后浪推前浪,从分行业的、局部的改革,逐步进入整体性改革的阶段。

但是,资源配置机制混乱,条块分割和行业壁垒与市场化要求之间的矛盾仍然困扰着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文化产业的基础是市场,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公开、公正和公平的竞争,反对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垄断;我国传统的文化事业单位是按"条块"(地方和行业一纵一横)分割的方式设立的,目前尽管已经在不同程度上开始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实行"专业归口管理",但是,离真正的市场竞争还有相当的距离。甚至还有一些企业利用与行政机构的传统联系,利用企业特殊的社会公益性质和意识形态功能,垄断资源,操纵市场,谋取暴利;而另一些文化企业在做大以后,要做跨行业跨地区的资产重组甚至兼并,却往往遇到阻力。在加入WTO的形势下,在国际性"传媒汇流"趋势的影响下,一些广电、报刊、出版企业在地方政府的协调下成立了集团公司,实现了"强强联合"和"资产重组"甚至在当地从事了一些跨行业、跨媒体经营。这当然是一种进步。但我们也注意到,"媒体汇流"在西方是一种市场趋势,在中国则主要依靠政府行政手段,如何将结构调整与体制转型结合起来,仍然是个问题。

这样,文化产业的发展就与深层次改革问题相遇了:文化产业是一个特殊的产业,既具有一般的行业属性,又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其中的核心产业门类如传媒产业,既具有大众传媒的特点,又是党和国家的宣传渠道。如何基于这些特点做出制度性的安排,既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康发展,又保证先进文化的主导作用,这是一个全新的问题,需要我们以创新的精神大胆开拓。

但是,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是一个更为根本性的问题,也是我党和国家确保对社会主义文化事业领导权的基础。应该看到,在加入WTO和深化改革的形势下,在数字化信息技术的冲击下,传统传媒制度的经济基础和技术基础已经发生了变化,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的实现方式也已经发生了变化:越来越从以国家行政机制为中介的非自主方式,转向以市场为中介的自主选择方式。这就要求我们积极探索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发挥传统政治优势的新办法。因此,我们应特别注意研究调控文化市场发展的新体制、引导精神产品流通的新机制,以及活跃文化生产的新组织形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文化的发展。

当然,我们也看到,在出现了全球性的"传媒汇流"和"放松管制"之后,由于文化内容产业发展的不平衡,甚至是西方发达国家也在重新考虑如何以新的产业政策、新的制度性安排对待文化内容产业的问题。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传统,确保民族文化安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面对全球化的共同战略主题,将会出现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我们的政策制订人员需要做的是向前看,而不是向后看。

(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先进性要求与文化原创能力不足之间形成战略矛盾,资源潜力不能转化为产业实力

发展我国的文化产业还是有一些得天独厚的条件。首先是中国文化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世界上使用华语的人口为世界之最,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除在中国境内,还在东南亚、北美及欧洲的华人区具有广泛的影响。这应该说是中国的文化企业进行市场开拓的最有利条件,因为语言和文化的差异一直被认为是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交往中的最大消极因素。在经济学的垄断竞争理论中,保持产品差异被认为是维持产品在市场上的垄断力量的关键。文化产品的差异首先是来自价值观及表达手段的独特性的;文化差异也是我们在国际竞争中和在赶超发达国家时可以依赖的比较优势。

从生产要素的角度看,中国的文化资源异常丰富,举世公认。几千年乃至更长时间的文明发展,幅员辽阔的国土上还留存着许许多多的历史文化遗址、遗迹,还有各种类型的自然地理、人文地理景观;图书馆、博物馆里保藏着数以百万计的艺术珍品、典籍和文物;中国人的言谈举止、风情习俗、节日庆典中保留着大量有形无形的文化符号;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学者对传统文化进行了不间断的研究和播传。凡此种种,都为中国文化产品乃至其他可以负载文化符号的耐用消费品的设计、生产、创新提供了不竭的灵感源泉。

但是仅仅满足于此显然落后于时代。当今世界,文化已经具有原生形态、经济形态和技术形态,新兴文化产业得益于资本市场和信息技术两驾马车拉动,才有了前所未见的高速度,才将大批文化资源转化为产业和财富。我国正是在上述两个方面都显得被动和迟钝。

比如,文化旅游是将民族文化资源潜力化为产业实力的重要方式,旅游业在我国文化产业各门类中还是产业化程度最高的部门,但是,在该领域将文化遗产转化为产业的成功案例至今还极为鲜见。从多年前全国各地灾难性的"人造景观热",到近年来有关部门关于文化遗产所有权和管理权能否分离,市场机制如何引入问题上的多次争论,许多问题还没有进行彻底讨论,并转化为合理的政策法规。事实已经证明,凭空建造的主题公园永远不会有信誉,而文物的粗放利用则无异于破坏,正确的道路显然应该在这二者之间。但是,在如何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有机结合,做到既保护了文化遗产,又推动了文化旅游,我们还未能有一个较为明确的方针,因此而贻误了诸多发展的机遇。

文化遗产数字化是将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为新兴产业基础的一个关键环节。目前,"文化内容革命"正在世界范围内展开。世界各国为迎接信息时代的到来,正大规模地将文化遗产转换成数字化形态。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始推动"世界的记忆"项目,该项目的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推动文化遗产数字化,以便永久性地保存,以及最大限度地使公众公平地享有。1999年,在芬兰倡议下,欧盟国家开始启动一项多国框架性合作项目,名为"内容创作启动计划",文化遗产数字化被确定为基础性内容。我国的文化资源数字化进程因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的启动(1996年)可以说动手并不晚,但直至目前,还没有形成国家发展战略,还没有将其上升为国家文化产业建设的基础性工程,这不能不说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深层危机。

向数字媒体转移是将传统文化资源开发为经济资源的必要步骤,实质上是为空前规模的产业整合准备条件,具有巨大的经济意义。国际性信息技术集团和文化传媒集团早已开始着手整合世界各国的数字文化资源,为开发新的世界市场做好准备;中国文化资源关系到对中国文化产品市场的占有,这块市场也为他们觑觎已久。1999年,美国大片《木兰》已经向我们敲响了警钟:中国的文化资源已经经国际传媒资本之手转化为文化产品,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界的强大竞争对手;2000年五一节,我国经历了第一个"假日经济"高峰,敦煌洞窟壁画在大量游人参观的压力下"不堪重负",美国的基金会开始与我商谈"数字化虚拟洞窟"计划;同年,日本信息技术企业加速了与我国故宫博物院关于建立数字化多媒体网上故宫博物院的谈判进程。这两件事说明,发达国家已经借助经济与技术双重优势,开始谋求对我国文化资源的新一轮开发,这一动向值得我们关注。

(五)WTO规制与现行中国文化产业政策支持系统之间的矛盾

WTO是一种法律体系和政策系统。WTO所形成的诸多协定、协议广泛涉及到文化产业的各个领域,有关文化产业的规章条例主要包括在WTO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规则,即《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之中。因此其基本原则也就自然地成为各成员政府制定和执行国内文化贸易政策的文本基础,这就必然地要给这个国家的文化管理制度和文化产业政策支持系统带来制度、法律和政策性影响。

我国自80年代以来开始进行文化体制改革,90年代开始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至今已经初步建立起了由一系列行政法规和规章构筑起来的文化产业政策系统,以及由这个系统建立起来的文化管理机制,包括:《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演出市场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基本上涵盖了现行文化产业领域。

然而问题是,现有的文化产业政策文本系统,基本上都是在两种体制转型过程中制定和形成的,并不是为加入WTO、或根据WTO原则而制定的游戏规则,因此,很大程度上带有计划体制的痕迹,这就出现了现存政策的目的性与WTO对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的要求之间的矛盾。同时,由于我国不同领域里的现行文化管理与文化产业政策主要是由政府的不同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以政府的名义发布的,因此,行业和部门的利益保护色彩比较浓重。这样一来,在整个政策的价值规定、功能及政府对社会文化资源的权威性分配中,应有的公共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就比较差。而所有这些都是与WTO贸易自由化原则、透明度原则、市场准入原则等存在着明显的不一致和内在的规则冲突。

我国政府正在逐步加大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修订颁布已经在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规制对接方面做了不少工作。然而,由于这些措施并未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在体制和制度上一些带根本性的问题,如行政垄断、市场准入、投资主体多元化、文化企业产权关系改革等,因此,旧有的矛盾不仅没有消除,还进一步激起了新的冲突。同时,由于原有的文化政策系统并未因机构的改革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合并而失去政策效能,还出现了新机构执行旧政策,"新瓶装陈酒"的现象。在有的地方和领域,文化行政权力在资源重组和优化配置的名义下,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集中,这种权力的高度集中,使得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制定的文化产业政策不仅没有失去原有的制度基础,反而获得了新的支持。

我国文化产业管理部门已经提出"大文化管理"的思路,但是由于缺乏政策系统的创新支持,预期的改革效果并未出现,于是政府也就难以实现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战略转变。对中国来说,顺利进入WTO的关键是实现制度创新和政策系统创新的有机联动,倘若在制度和政策的层面上不能实现整体性创新,我国文化产业在21世纪的发展前景也就可能并不是那么乐观的。

文化产业是一个特殊的产业,而且目前还处在发展和转型过程中,因此,存在的根本性问题还是体制性的。任何国家的产业政策的基点都是两个,即以市场为基础,以政策为导向,更何况我国的文化产业是生存和成长于一个更为特殊的环境中的。在一定意义上,我们今天对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的认识,以及依此制定的文化产业政策的合理性,将影响着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并还会进一步影响我国整个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发展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共识,但是一个真正合理的产业政策的制定过程才开始,目前我

㈨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关系

这个没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频临倒闭的,要是能发展成产业,没人去申请非遗了。

㈩ 如何处理好文化遗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徐苹芳:经济建设要给遗产保护让路

读书报:现在,保护世界遗产、人类遗产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共识。但是,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今天,人口膨胀、资源减少,有人认为遗产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活人给死人让地方”。不久即将举行的“北京论坛”也专辟一个分论坛,讨论遗产保护与社会发展的关系。那么,当遗产保护与现实社会中人的利益发生冲突、与经济建设的目标发生冲突时,孰重,孰轻?
徐苹芳:我国有很丰厚的文化遗产的资源,这是我们的根本。我们政府也早就开始遗产保护工作了,《文物保护法》从上世纪60年代就开始制订,那时候,政府和一些专家开了一个好头,但是等到经济发展了以后,就出现了一些矛盾。比如在大规模的建设施工中,对文物造成的误伤在我们国家简直是数量惊人,那时候也没有办法,因为不是成心破坏。但是很快《文物保护法》就出来了,我们国家、省、市县的三级保护,抢救了一大批文物。建设要为文化遗产让步。在历史上,有很多为抢救遗址让经济建设让路的例子,比方说洛阳的偃师商城。
要从长远的利益着想。如果不让路,这些遗产就没了,没了就不可再生。现在不是提倡可持续发展吗,说白了就是长远的为我们的子孙着想,我们既然是文明古国,我们有这么丰富的资源,而且确实是很有价值的东西,再怎么困难,我们也要把遗产留给子孙呀。经济建设高潮过去,我们国家富强了以后,接着文化建设就来了,但是遗产没了,以后就再也买不回来了。
拿北京城的保护来说,50年代的时候,梁思成说要把旧城整个保护下来,到三里河那边建新北京,但没被采纳。我们现在申请历史文化名城,这几大古都一个都没申请下来。最后是评了一个平遥一个丽江,但现在在我们的历史文化名城里面,就只剩它们了,太可怜了。那时是理念的错误,但是到80年代以后搞房地产开发,商人来了以后就是利益驱动,疯狂地破坏,谁也制止不了。而且不管把遗产破坏到什么程度,从来不追究个人的责任,没有问责制。最近《文物保护法》修改以后才有量刑,但是在刑法里面没有“破坏遗产罪”这条,刑法没有改,法院就没法判。我们的法律不健全,遗产保护就难办了。
读书报:遗产公约强调遗产的普遍价值,但其概念其实是很模糊的。作为五千年的文明古国,我们国家留存至今的文化遗产是很多的。您能否举例说明,是否所有的遗产都需要保护?或者说,哪些应该保护,哪些可能已经失去保护价值呢?
徐苹芳:对物质文化遗产有三方面的要求,一个是历史价值,一个是科学价值,还有一个是艺术价值,这三项有任何一项都可作为文化遗产。历史遗留下来的,或者我们发掘出来的遗迹或遗物,都有很具体的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不是说“古”的就好,不是那个意思,还得仔细去分。比如我们考古发掘挖完了,遗址很破烂了,而且这个遗址也不典型,里面也没有可保留的东西了,照相了,摄影了,就是把里面有价值的都拿走,这个地方你就可以盖楼了,不是说见一个就保一个。但是够了级别的,比如说到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力度就要加大。如果说这个遗址范围很大,你想在这个边上修一条路过去,有时候我们也放,所以有时候建设部门和文物部门还是可以协商的。
读书报:那么,据您的观察,目前文化遗产保护当中存在哪些问题?
徐苹芳:最大的问题就是有些官员遗产保护的观念太差,太模糊,这是遗产遭破坏的最主要的原因。
读书报:现在很多名胜古迹都被作为旅游景点来进行开发,而且大都存在短视行为。旅游业使很多的文化遗产、自然遗产资源变味、变形、遭到破坏。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徐苹芳:这种情况应该坚决制止,没有第二条路,这个不能够听旅游部门的。文化遗产不能够成为资产,只能保护,只有向里面投钱,不能够老想着从里面生钱赚钱。当然有些很有名的像故宫、像西湖旁边上的文物古迹也很赚钱的,那人人都愿去也没有办法,但是也得控制游客人数,不能够单纯追求门票收入。
读书报:现在我们国家文物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像有些地方政府……
徐苹芳:地方政府把很多景点拨给旅游部门了,这是错的,绝对错的。
读书报:旅游部门想把遗产作为旅游景点,以获得资金,能够对这个景点进行维护。
徐苹芳:你要守法经营这个旅游。要是杀鸡取卵,就彻底把它毁了。就是你当局长的时候还赚点钱,等再过上若干年这地方就没了,人家都不来看了。如果为了旅游你自己胡修乱建,那就完了,这个点很有可能就被取消了,所以这个绝不可取,绝不手软。
读书报:您觉得怎样的保护是对遗产最好的保护?是原封不动还是适当开发?
徐苹芳:在保护范围之内那就是原封不动,威尼斯宪章、奈良文件,都讲的清清楚楚,不让它塌,不让它坏,坏了的话赶快修,修的话照着原样修,一切按照文物的保护规则、法则来修,不能在里面添任何设施。有关部门要经常对这些文物进行监察,要有事情应该真处理,以后《文物保护法》是要和刑法挂钩的。
读书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按照传统的历史主义观念,一定的文化形态是相应的社会物质的基础产物,那么随着社会物质生活基础的改变,建立于其中的文化形态肯定会相应的改变。比如说,一个传统的乡邻社会的产物,还能不能在当代都市社会和当代生活当中原封不动的保存下来?非常难。再比如说,一些边远地区有一些习俗,但是慢慢的随着这个地方跟中原地带接触多了以后,他愿意接受现代生活方式,他要改变,或者,他把这个习俗作为一种旅游商品来出售。我们的社会在变化,生活方式在变化,文化形态也在变化,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原封不动的保持呢?是把它放在博物馆里面吗?
徐苹芳:这个你不能强迫当地的人,还按照多少年以前的方式去过生活,这就不讲理了。你们都改善了,不让我改善,不是拿着我当玩意儿吗,那可不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中有些特别的,比如说有些仪式,如傩戏,里面含有宗教性的东西,那一套程序是很繁杂的,你要给他做录像,做记录。现在有些七八十岁的人还能唱也能表演,一套程序能下来,那就和孔庙里面祭孔一样,书上是有记载的,现在穿上衣装就可以祭。剩下的那只能放那里了,人家该干什么干什么,该上哪就上哪,不能够把人家限制住。在解放初期的时候,我们做过一次全国性的很大规模的民俗调查,好多少数民族的一些习惯都是几百年以前的习惯呢。那时候就派了一部分人去做访问做笔录,他有什么文物有什么衣服,他家里有什么祖传的东西,统统都收来、买来,现在都好好地保存在民族宫。
读书报:文化遗产在中国非常的多,国家是没有能力全部保护,所以目前实行分级管理,但是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在财力、物力、人力有限的情况下的时候,只能优先保护最重要的遗产,导致一些价值比较低的遗产得不到有效的保护,现在是已经慢慢的消失了。那您认为这个矛盾如何解决?
徐苹芳:这个矛盾得慢慢来了,因为你没有钱呢。不过现在国家拨的钱也在年年增加。我们在努力做,现在也还可以号召社会上的人,比如说一些企业家出钱来抢救中国的传统文化。但是我有一个建议,政府应该成立基金会,踏踏实实规规矩矩做善事做好事的企业要给他一个减免税的政策,各个国家都有这样的一些政策。
读书报:由此还有一个问题,谁来保护遗产的问题。中国历史文化遗存非常丰富,专业保护者寥寥。以物质文化遗产为例,全国从事遗产保护和修复的专业人员不足500人;而且遗产保护是一个发展相对滞后的行业,待遇低,优秀人才不愿意进入,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解决人的问题?
徐苹芳:这可能就不是遗产保护本身所能解决的了。
读书报:那么,您看,在妥善保护遗产的前提下,如何更好的开发利用遗产呢?
徐苹芳:无论什么情况下,保护都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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