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行业协会性质和功能
行业协会是指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业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是一种民间性组织,它不属于政府的管理机构系列,它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行业协会属于我国《民法》规定的社团法人,是我国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的一种,即国际上统称的非政府机构,又称NGO,属非营利性机构。
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能归结为八项:
一是代表职能。代表本行业全体企业的共同利益。
二是沟通职能。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向政府传达企业的共同要求,同时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政法规和有关法律。
三是协调职能。制定并执行行规行约和各类标准,协调同行业之间的经营行为。
四是监督职能。对本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严格监督,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公正职能。受政府委托,进行资格审查、签发证照、如市场准入资格认证,发放产地证、质量检验证、生产许可证和进出口许可证等等。
六是统计职能。对本行业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发布结果。
七是研究职能。开展对本国行业国内外发展情况的基础调查,研究本行业面临的问题,提出建议、出版刊物,供企业和政府参考。
八是狭义的服务职能,如信息服务、教育与培训服务、咨询服务、举办展览、组织会议等等。
行业协会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作为自律性组织,行业协会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可以分为五个方面:
第一,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沟通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方式,是国家间接宏观管理与调控下的市场资源配置方式。这种经济运行的基本形式,一方面决定了政府的职能主要集中在立法、管理、监督、协调、服务、调控等间接性的管理工作方面,政府不能再包揽或直接管理企业的各项具体事务,另一方面,也要求企业必须是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完全独立的经营主体。而企业在具体的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权益、矛盾、困难、问题等,往往由于单独企业的能力不够、权力有限、实力单薄等原因无法有效解决,因此,在现实经济运行过程中,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行业协会,使企业与政府之间及时、有效的沟通、对话、协商和解决问题;从而达到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的目的。另外,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行业协会的建立与完善,也为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的经济管理行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完善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和宏观调控机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第二,维护企业之间公平的市场竞争关系,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行业之间,以及各行业内部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内在体现和客观现实。如何正确处理、协调和规范这种竞争关系,避免行业、企业之间的不合理的竞争,这就需要各类行业协会来发挥协调、处理、规范行业、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和各类经营关系的作用,达到协调和维护企业之间合理有序竞争的目的。
第三,降低企业交易活动费用,提高交易效率,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必然遇到各种繁杂的事物性工作和各种各样的纠纷等,企业在具体办理时,会遇到各种困难与不足,为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费用,企业就十分需要行业协会出面解决各类问题,以求公正、快捷、方便地办好这些事务性工作和公正地解决好经营纠纷。
第四,保障和制约作用,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行业协会作为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起着催化剂作用,而且在维护市场完整性方面,发挥着其服务、沟通、 公正、监督的职能。
第五,导向和沟通作用,行业协会在市场中起着连接政府和企业的纽带作用,沟通和连接经济管理层和社会投资者的导向作用。
② 如何更好的发挥农业行业协会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我市脐橙产业也不例外,近几年由于大规模发展,产量猛增,已经出现脐橙卖果难的状况,脐橙果农的效益降低。要使脐橙产业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应从“两头”下功夫,“上头”是政府,“下头”是果农。就果农而言,关键是要继续保持和进一步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作用和生产积极性,以市场为导向,深入调整结构,提高种果效益。要做到这一点,在农民和市场之间必须架通一座桥梁,把信息传给果农,让果农的产品进入市场,建立果业协会就是架通这一桥梁。 果业协会是果农或直接从事果业生产、加工的企业自愿组织并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体所有制民间社团。果农一般以户为单位加入,其它组织以团体的形式加入。其根本的宗旨是为会员服务,开展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的代销代购或直接经营活动而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协会可按行政区划建立,也可打破行政区划界线建立。会员间不分大小,一律平等,没有上下级关系,一切往来遵循自愿互利原则。但可以按行政区划或一定的自然生态区域成立联合会。协会设立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必须由会员或会员代表民主选举产生并可随时撤换;理事长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协会领导机构的同时,还要产生监事会,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监事会在协会内部只对会员负责,外部只对法律法规负责。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一、我县协会的不足之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战略目标。建设新农村,发展生产是关键和核心。把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农村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必然产物,是促进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其中最有实质意义的是劳动力和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城乡之间、产业之间、区域之间要素的有效调整和自由流动,突破了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旧关系,创造了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新关系。但协会的具体运行中存在许多不足: 1、协会职能作用未发挥,过分依赖政府。 我县的协会成立都是在政府部门的指导或主持下成立的,协会的几乎所有的功能都由部门去操办,本应独立的法人单位,好像成了部门的下属单位,根本没发挥协会应有的作用。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等都是由政府承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协会的权威性来源于市场,来源于企业在享用行业协会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认同感。目前的协会并未为果农提供有效的服务。 2、会员对协会认识还存在不足。 大部分果农对待果业协会往往从一时的功利出发,“有事才想到,无事丢脑后”;只要脐橙卖得好,无须果业协会“关照”。调查中,一些果农认为参加果业协会没意思,一些果农认为参加了也是凑凑热闹。这就说明,果业协会在果农心目中尚未形成影响力、吸引力。 3、协会还没有发挥其基本功能。 协会还处于初级阶段,协会的一些功能如信息收集传播、农资的购买、果品市场开拓和销售、无公害操作规程的统一实施等,特别是没有很好发挥资源优势,按照市场要求,使小规模的经营生产出批量、大批量的产品,使分散的生产形成集中的市场,组织协调果品销售,达到降低生产成本,主动参与竞争,扩大产品市场,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4、协会缺乏专门人才。 人才是协会的主要支柱,尤其是高级专门人才更是协会的顶梁柱,直接关系到协会运转成功与否。协会起始初期大多是由主管部门的行政人员兼职(没主管部门牵头协会很难组建),而真正年富力强的懂管理的专业人才不愿进这种机构。这就难已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协会已成空壳。 5、媒体缺乏宣传。 协会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诞生的,它对形成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不可替代,但社会对它的认识还不多,这与宣传不足、政府重视不够有关。新闻媒体没有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没有很好地宣传,促进协会健康发展。 二、发挥农村专业协会的作用与功能意见建议 1、要明确协会的社会经济地位。一个协会可以带动一个产业,可以推动一个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因此,应确认协会是现阶段反映农村生产力要求的新载体,是农业第二次飞跃的良好开端。特别是经济发展滞后的地区,应把发展协会作为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先导力量来抓,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市场化程度的重要措施来抓,牢固树立抓协会就是扶持农民、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的观念,积极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政府要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给予积极扶持。协会尚处于发展的初期,资本、技术、人才缺乏,从而导致其服务水平不高,不能满足会员的需求。从技术服务看,协会都是依靠当地政府和部门提供,本身缺乏先进的生产技术传播途径,掌握信息的面和量较小,产品科技含量不高。从人才方面看,协会年富力强的懂管理的专业人才少,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是缺乏。因此,应按照中央提出的“多予,少取,放活”的要求,在资金、技术、信息、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大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扶持力度,帮助其不断强壮筋骨,提高发展能力。其方法:一是聘请科技人员举办培训班,或进行科技咨询、巡回指导;二是让协会会员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学习科技知识;三是利用广播、电视举办专题讲座,或播放科技录像和科技电影;四是购买科技图书、订阅科技报刊、印发科技资料,及时传递科技信息。协会在普及推广应用科学技术的同时,开发了农村的智力资源,提高了果农的科技文化素质,增强了果农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也营造了农村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培养和促进了农村科技人才的成长,使农村迅速走上科技致富的道路。 3、要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支持协会的发展壮大。协会必须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对协会的建立、完善要扶持,要培植农业龙头企业,形成协会+农户+基地+公司的运作模式。要对扶持发展协会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对优秀协会组织和负责人进行表彰和奖励,造成全社会都支持发展协会的良好氛围。要不断加强协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一批高中级技术人才,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管理人才,积极引导农技协会规范管理,探索和完善运行机制,提高其整体素质。农业、科技、工商、税务、民政、金融、农资等部门要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提供优惠条件和支持。对其开展的科技咨询、科技开发、科技培训、技术服务等,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优惠,享受国家给予民办科研单位的扶持政策。对于协会兴办的科普示范基地以及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的新技术项目,应在经费上给予支持,最终使其发展壮大,真正达到兴果富民目的。 4、统一采购生产资料,降低生产成本。协会是产、供、销综合性全程服务组织,专业性强,对行业内的生产资料供求状况和需求量都很了解,因此可以进行集体采购,以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效地防止违禁农药、劣质化肥和其它坑农害农、危害消费者健康的生产资料的流入使用,增加果品的食用安全性。 5、组织会员进行产品加工和储藏,共同抵御风险。为了把会员的损失减少到最低,协会可发展农产品的加工和储藏业务。当销售严重受阻时,把会员的产品收购起来加工或储藏,以错过高峰,再图销路,避免产品“烂市”,给果农带来重大损失。这样能使分散的生产形成批量、乃至大宗的产品,打品牌、创名牌,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效益。 6、收集传播信息,促进流通。协会因其管理人员具有较一般农民丰富的行业知识,又联系较广,因此既有能力协助行政机构传达各级政府的方针政策,更有能力对传来的市场、价格、技术等其它信息进行“弃粗取精,弃伪存真”,然后把有用的信息传递给农民,起好信息集散的作用。另外把广泛联系获得的市场信息和订单,有计划分期分批地组织产品上市,有效的协调产销矛盾,避免无序竞争,为会员和商家都提供获得最佳效益的机会。
③ 行业协会的作用和职能
行业协会的作用是着重要的协调能力,有着沟通、协调、监督、公正、统计、研究、狭义服务的职能。
1、沟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向政府传达企业的共同要求,同时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政法规和有关法律。
2、协调:制定并执行行规行约和各类标准,协调本行业企业之间的经营行为。
3、监督:对本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严格监督,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4、公正:受政府委托,进行资格审查、签发证照、如市场准入资格认证,发放产地证、质量检验证、生产许可证和进出口许可证等等。
5、统计:对本行业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发布结果。
6、研究:开展对本国行业国内外发展情况的基础调查,研究本行业面临的问题,提出建议、出版刊物,供企业和政府参考。
7、狭义服务:如信息服务、教育与培训服务、咨询服务、举办展览、组织会议等等。
国际市场竞争中,为减弱负面影响,根据国际的实践经验,行业组织在保护国内产业、支持国内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方面,起着重要的协调作用。
(3)行业协会在产业发展中扮演什么作用扩展阅读:
行业协会对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
主要方法是通过对国家权力派生的职权进行分立,实现职权的相互制约。对职权的制约,也即对通常所言的“公权力”的制约。
对公权力的制约还有另外一种重要方式,即以“社会力量”制约公权力。任何公共权力都需要制约,不受制约的权力是危险的权力。制约政府的重要力量来自政府之外的社会组织。
分散孤立的个人和企业是没有能力与公权部门进行博弈的,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的民间社会组织正是制约政府公权力的重要社会力量。托克维尔称民间社会团体是抗衡政权机构的“堤坝”和监督权力的社会的独立之眼。
④ 行业协会扮演什么角色
行业协会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扮演“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言者”、“体制改专革和对外开放的促进属者”、“行业经济信息的提供者”、“企业间竞合的发展协调者”、“市场秩序和企业利益的维护者”、“和谐社会建设的服务者等”六种角色。
⑤ 行业协会的作用价值
国际市场竞争中,为减弱负面影响,根据国际的实践经验,行业组织在保护国内产业、支持国内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方面,起着重要的协调作用。
1.维护本国经贸利益。当利用WTO保障条款时,应向WTO提供全面详细可靠的证据,证明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或市场占有率的增长,对本国同类产品的影响或可能产生的影响或不利的趋势等。这些证据都需要有详实的数据资料。显然,这种工作不可能由一个或几个厂商来完成;同时这些工作也不能靠政府有关部门来完成。正是由于单个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的作用受到限制,行业协会应担当重要角色。
2.协助企业实施反倾销、反补贴等法律措施并作为申诉中的提诉人。反倾销、反补贴是许多国家保护国内产业非常重要的手段,也是WTO有关协议允许成员方采用的反不正当竞争的措施。从各国的实践看,行业协会作为申诉人的案件占绝大多数,而以政府反倾销机构或单个企业作为申诉人的情况十分罕见。这是由于反倾销本身就是行业问题。反倾销申诉书应包括存在倾销和由此对该国内工业造成损害的充分证据。这些资料的提供都需要行业协会组织有关企业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3.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帮助企业应诉。对外开放以来,中国的出口产品在国外遭受反倾销的案件逐年增多,平均每年损失100多亿美元。行业协会应一方面通过协调规范本行业企业行为,尽可能减少外方对中方的提诉;另一方面,在外方提诉时,积极出面组织应诉,以减少损失。在20世纪90年代初,欧共体和加拿大诉中国自行车倾销案中,企业分别应诉,在提供资料和证据中出现了自相矛盾的地方,授人以柄,不但没有争取到单独关税,还被取消普惠制待遇。而同时受到指控的中国台湾,由行业协会统一组织应诉,被判定零税率。
4.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在开拓国际市场时,由行业协会出面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企业的生产、销售、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联合行动,以发挥集团军的优胜。从中国和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验看,往往采取以较低的价格打入国际市场的战略,而且常常出现企业竟相压价的现象,这种行为很容易遭到进口国的反倾销、反补贴的诉讼。如果行业协会在协调本行业出口商品的价格时确立最低限价,就能保护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合理价格,从而可避免企业竟相压价现象,并减少国际贸易的摩擦。 法治的发展历程漫长而复杂,权利保障、权力制约和规则至上,则一直是法治的核心价值,它们构成了近代以来法治发展的动力和基础。分析行业协会的功能可以发现,行业协会蕴含着重要的法治价值。
(一)全面地实现并保障经济主体的私权利
1.满足协会成员共同需要,保障经济主体私权利的实现。保障经营者的私权利是行业协会产生的最初动因。在行业协会的发展史上,它是在手工业和工商业的生产经营者与封建统治者对抗的过程中,作为所属行业经营者集体利益的代表者而产生的。行业协会设立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借助集体力量来满足同行业企业的共同需要,这种共同需要有学者称之为“特殊市场需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这种特殊市场需要,国家难以提供,单个企业也无力提供。行业协会是这种特殊市场需要的最佳提供者。由行业协会来为所属行业的企业提供它们所需要的一些特殊公共服务,既可以弥补政府职能的不足,也可以防止一些企业的“搭便车”行为。对每个企业而言,获得这样的服务成本是最低的。因此,行业协会最适合成为这些特殊市场需求的供给者。行业协会为所属行业的企业提供它们所需要的各种服务,可以有效地保障经济主体私权利的实现。
2.集中表达经济主体的利益主张和权利要求,促使群体的利益得到尊重和维护。马克思、恩格斯曾深刻指出:“分工和私有制是两个同义语,讲的是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 可见,只要有社会分工存在,社会利益关系就不可能是单维同质的。历史发展表明,社会越进步,人类活动的物质领域和精神领域就越广阔,社会分工就越精细,社会利益关系也就越加分化和复杂。因此,现代民主政治必然也必须为现代社会日趋活跃和递增的不同范围、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利益群体,提供平等保护和自主活动空间。行业协会是由具有相同利益和需要的经济主体结合而成的团体力量,代表行业整体利益,将行业中各个经济主体分散的利益要求统一起来,集中表达于国家法律、政策的制定过程,使本群体的利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实现了“代表”与“参与”的必要融合,从而为民主与法治运行机能的正常发挥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制约并保障公权力的良性运作
自启蒙运动到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以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为轴心的政治现代性得到了深层展开和践行,人们借助“政治解放”建立起了对民众负责的政府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个体的自由和权利得以确认和弘扬。然而,这一权力转换并不必然意味着每个公民能够制约日益膨胀的行政权力的侵蚀。尤其是垄断资本主义的到来,国家权力不断膨胀并向社会各个领域扩张,使得自主但同时也是孤立分散的个人无力与国家权力相抗衡,并常常受到权力的限制和侵犯。
对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主要方法是通过对国家权力派生的职权进行分立,实现职权的相互制约。对职权的制约,也即对通常所言的“公权力”的制约。 对公权力的制约还有另外一种重要方式,即以“社会力量”制约公权力。任何公共权力都需要制约,不受制约的权力是危险的权力。制约政府的重要力量来自政府之外的社会组织。分散孤立的个人和企业是没有能力与公权部门进行博弈的,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的民间社会组织正是制约政府公权力的重要社会力量。托克维尔称民间社会团体是抗衡政权机构的“堤坝”和监督权力的社会的独立之眼。
首先,行业协会以组织化、群体化的形式,把个体力量凝聚起来,作为同行业经营者的代表组织集体行动,形成相对强大的力量,有组织地抵制那些不合理或不合法的规则。正是基于行业协会具有相较于个别企业更为强大的力量,致使政府机构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顾及行业协会及其代表的企业对政策的回应,从而促使国家更为负责任并谨慎地进行权力运作,有助于政治规则的规范化和合理化建构和运作。
其次,行业协会能够以组织所拥有的各种资源、专业技能和专门知识,“为公民提供了一种特殊的、往往非常有效的政治生活的表达途径” ,“引导和处理协会成员的政治意愿,并由此对政治国家产生具有约束力的效果”。 行业协会为对抗国家非正当干预提供了一个缓冲地带,进而代表所属群体的利益和诉求去影响公共决策,反映民主呼声和监督制约国家公权力。
可见,行业协会通过发挥其代表、沟通协调等功能,促进了由个人抗衡权力向团体制衡权力的转向,有效地制约并保障着公权力的良性运作。
(三)构筑社会经济秩序的自我调控机制
民主与法治要求对权力的制约和对权利的保障,它以扩大和增强市民社会自主领域与自律能力为指向。因而,在国家权力控制范围缩小的同时,社会自律秩序的确立就成为民主与法治必不可少的条件。 而行业协会正是以其自治性组织活动,构筑了社会经济秩序的自我调控机制。
1.纵向沟通与横向协调
多元利益的冲突与整合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要社会特征,必须有一种开放、畅通的熔炉式利益表达和实现机制,才能减少多元利益的摩擦、冲突,维护社会的稳定。 作为行业利益代表的行业协会,通过纵向沟通和横向协调,为这一机制的确立提供重要支持。一方面,通过行业协会这一中介,企业与政府之间得以进行充分沟通。行业协会可以代表本行业迅速地把利益诉求和权利主张传递到政府决策过程之中,同时也把政府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反馈给会员企业,从而架起了国家与企业的沟通桥梁,在企业与政府间建立起一种长久可靠的信任机制。另一方面,通过行业协会,协会成员之间可以进行利益协调。面对不同成员之间的利益矛盾和意见分歧,行业协会能够以其组织的力量,进行互谅互让、放眼全局的自我协商和化解,从而促进自觉、稳定的行业秩序的形成。
可见,行业协会通过其沟通与协调功能,实现了行业内群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的沟通以及行业内部力量的自我协调与平衡,从而为民主与法治提供着以自我调控为基础的自生自发秩序。
2.通过行业规则实行行业自律
哈耶克认为,法治是指政府和人民所有的行为都受到事前制定的规则所约束,法治也就是依规则治理。 哈耶克把规则分为内部规则和外部规则,认为内部规则如习惯和集团规则是外部规则即国家制定的法律规则形成的基础。 规则形成秩序,规则如果不建立在社会认同和自觉遵行的基础上,是不会得以确立的,秩序也难以长久维持。“仅仅拘泥于法律的文字(法律实证主义)和正当程序的正规性,但违背社会上广泛持有的基本价值和伦理规则,是建立不起法治的。” 很多情况下“社会规范都是通过理性的谈判和协商自发产生的” 。这些规则并不是外部给定的,相反,它们通过多元的重复博弈和均衡而形成,因此这种内在规则一旦产生,无需借助外在强制力量就能够为人们自觉遵循。“尽管一些群体会为了实现某些特定目的而组织起来,但是所有这些分立的组织和个人所从事的活动之间的协调,则是由那些有助于自生自发秩序的力量所促成的。” 哈耶克所称的“有助于自生自发秩序的力量”包含团体内部规则,它不同于国家法律制度所建立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秩序,是国家法律秩序的重要基础和有力补充。
行业协会作为一种自治性民间社会组织,通过行业规则实行自律管理。行业规则是典型的内部规则,它是在对行业内各个企业的权利和利益进行协调、平衡的过程中,通过谈判、协商、妥协等方式,达成的一种共识,由协会成员共同遵守。行业自律管理能够培养协会成员的理性自律精神,避免非理性的集体行动,促进利益和权利诉求的理性化和程序化,同时在行业内部形成一种自生自发的秩序——自律秩序,即一种“私序”。相对于国家制定法所建立的秩序而言,当国家制定法缺位或有局限时,行业规则所建立的“私序”就成为国家制定法所建立秩序的一种重要补充和替代。因此,行业协会通过自律功能实现了对经济秩序的自我调控,成为促进社会经济秩序建立的重要力量。
⑥ 协会的作用是什么
协会的作复用是通过组织某种行制业的社会资源,形成一种良好的发展前途,使其更健康、有序的发展。
至于如何成立,在china,一般协会都具有半官方性质,是在ZF及其下属机关的主导下成立的。
如:
1、工商成立个体工商业者协会,每年收取几十块个体工商的会费,给你发一张年画什么的。
2、水利厅成立水利协会,会员单位为各市县区水厂,市县区水厂交纳一定的会员,协会的工作内容是尽力研究水厂的水质的优良程度,同时管理一些水库什么的。
3、民政局成立老人协会,不收老人会费,接受ZF资助和其他辖区内企业的“捐助”,为本地老人谋取一定的利益。
⑦ 加入行业协会有什么好处
加入行业协会,肯定要交年费。行业协会应该给与企业一些信息、法规等方面的指导。
只是现在好多协会作的不是很好,但收费一点不少,破坏了在企业当中的形象。
⑧ 一些所谓的行业协会到底能给行业中的企业带来什么样的作用
基本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