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經濟犯罪案底可以移民嗎
依據移民國不同,抄政策不盡相同。
以美國為例,《美國移民與國籍法》列出了兩種會導致一個人不被准入境美國的刑事犯罪記錄。一種是違反社會公德或者道德敗壞的犯罪行為(Crimes Against Moral Turpitude)移民界簡稱CIMT。反社會公德是指用一般的社會標准來衡量是錯誤的卑鄙的和墮落的行為,例如:偷竊、欺詐、人身傷害等。第二種是毒品犯罪。這包括違反管制葯品相關的任何法律或者規定的行為。
Ⅱ 父親有經濟案底,對孑女進銀行有影響嗎
父親有經濟案底對子女也好沒有任何影響,個人是個人的,不受父親的影響。
Ⅲ 經濟犯罪的案底會被身份證管控么
如果是經濟詐騙或銀行有不良行為身份證可管控。
Ⅳ 父親有經濟案底,影響子女進銀行嗎
銀行屬於企業性質,一般不會太嚴格,但是,有經濟案底,還是會有影響的,具體要看銀行方面的要求了。
Ⅳ 因為經濟糾紛被人起訴了會留案底嗎
經濟糾紛被人起訴並無案底
所謂民間所稱的「案底」就是進入個人檔案,僅僅內指犯罪行容為人承擔刑事責任後,相關部門將其定罪的情況記錄檔案的行為。消除檔案中刑事責任的記錄(所謂案底)基本是不可能的,只有在個別地方有一些相關規定和司法解釋,認為可以對未成年犯罪的行為人積極悔改的可以在檔案中封存犯罪記錄。
Ⅵ 在公司有犯罪前科的被辭退,有經濟賠償金嗎
員工在單位有犯罪前科那是以前的事情,只要目前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那麼單位辭退員工就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是否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
企業辭退員工,根據辭退的原因不同相應的補償也不同。具體說明:
第一,無故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性補償。
第二,合同到期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
第三,單位經濟性裁員,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
第四,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
第五,在試用期被單位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單位是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的。
第六,員工達到退休年齡者,是沒有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Ⅶ 母親有經濟案底,以後對孩子有什麼影響
如果母親有經濟案底的話,對孩子的影響不會太大,除非他的孩子要進入相關的行業
Ⅷ 法檢系統公務員政審 旁系親屬有經濟犯罪前科有影響嗎
旁系親屬犯罪不會影響我政審一般直系親屬,特別是父母會有一定影響,旁系沒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