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意義
主體功能區是基於不同區域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有開發密度和發展潛力等,將特定區域確定為特定主體功能定位類型的一種空間單元。《綱要》提出,要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有開發密度和發展潛力,統籌考慮未來我國人口分布、經濟布局、國土利用和城鎮化格局,將國土空間劃分為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四類主體功能區,按照主體功能定位調整完善區域政策和績效評價,規范空間開發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間開發結構。這是在區域發展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大戰略舉措,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一個新思路、新舉措,對於縮小區域差距,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體現了以人為本謀發展的理念,打破了長期以來把做大一個地區經濟總量作為出發點和唯一目標來縮小地區差距的觀念。明確了縮小地區差距的導向,主要不是縮小地區間經濟總量的差距,不是要求各個地區的經濟總量排名提升,而是縮小地區間人民享有的公共服務和生活水平的差距,從而使居住在不同地區的人民都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都享有大體相當的生活水平。
二是體現了尊重自然規律謀發展的理念,打破了所有區域都要加大經濟開發力度的思維定式。我國區域之間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發展潛力差異較大,特別是相當一部分國土的生態環境十分脆弱,並不適合大規模地集聚經濟,大規模地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在全國960萬平方公里的陸地國土上,有些區域要承擔發展經濟、集聚人口的功能,支撐全國經濟的持續發展;有些區域要承擔保護生態環境的功能,對於這些區域,「發展」的含義主要不是作大經濟總量,而是保護好自然生態。這樣,才能既遵循經濟規律,也遵循自然規律,實現既快又好的發展。
三是體現了突破行政區謀發展的理念,改變了完全按行政區制定區域政策和績效評價的思想方法。我國不同區域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不同,集聚經濟和人口的能力不同,發展的內涵和要求也應該不同,對不同主體功能區的評價內容和重點也應不同。只有採取突破現有體制障礙和政策約束的新舉措,制定更有針對性的、差別化的區域政策和績效評價指標,才能使區域政策和績效評價指標更加科學,才能科學引導區域協調發展。
四是體現了長遠戰略思維,改變了過於追求短期發展成效的觀念。未來幾十年,是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時期,將有幾億農村人口進入非農產業就業,進入城市居住。在這種與經濟結構調整相伴的空間結構急劇變動的歷史時期,我國區域發展將面臨著更大的壓力和挑戰。富有前瞻性地謀劃好我國未來十幾億人口、幾十萬億經濟在國土空間上的分布,主動引導經濟布局、人口分布與資源環境相適應,協調好地域空間有限性與需求無限性的矛盾,對中華民族的長遠發展與生存極為重要。(發展改革委提供)
競爭性分配:競標資金更是競標發展思路
投影演示、演講、答辯、總結……市長們紛紛走上「PK台」,競標產業轉移競爭性扶持資金。
清遠市通過參加義務教育規范化學校建設專項資金競爭項目,爭取到省義務教育規范化學校建設專項資金3100萬元,改善了地區義務教育階段的基礎設施條件。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稅系主任林江說,在政府主導經濟發展的模式下,政府財政投入對地方經濟發展和引導產業轉型升級起著關鍵作用。廣東新一輪財政體制改革打破財政資金分配「平均用力」,讓財政資金這塊有限的蛋糕「喂飽了更多的胃」。
競標資金,更是競標發展思路。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無論是中標市還是未中標市都是贏家。配合產業和勞動力「雙轉移」戰略的實施,競爭性分配方式在用於支持欠發達地區產業轉移園區建設的75億元產業轉移扶持資金上先行先試:採用招投標的競爭性方式,分五批、每批安排15億元,擇優扶持三個欠發達地區示範性產業轉移園區建設。
為保障資金分配更公平、更科學,廣東根據項目技術、專業的特點建設專家庫,正式評審時通過抽簽決定評審專家,並要求參與評審專家簽署承諾書,保證評審公平。評審過程充分引入媒體監督和部門監督,開展「陽光評審」「透明評審」。
財政資金不是「唐僧肉」,爭到錢只是第一步,按照競標時的承諾管好、用好財政資金才是更為艱巨的任務。對此,廣東省建立了資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的績效評價制度,對資金使用實施全程追蹤問效、問責機制。如在實施「省農業綜合開發專項資金」競爭性分配過程中,廣東省財政廳定期組織考評農業綜合開發縣的工作績效,績效差的被予以暫停或取消開發縣資格。
「四兩撥千斤」:公共財政管理正在破題
作為河源產業轉移園的首任負責人,河源市常務副市長黃建中對財政資金競爭性分配帶來的巨大變化深有感觸。
通過參與競標,河源市獲得了2批次、共10億元的產業轉移扶持資金。產業轉移扶持資金到達轉移園後,作為資本金注入園區開發建設單位河源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有限公司,使公司資產負債率從86%下降至50%以下。各金融機構因此上調公司的信用評級,先後與其達成16億元的貸款意向,緩解了園區開發建設的資金壓力。
同樣是欠發達地區市,獲得2批10億元產業扶持資金的梅州市也產生了巨大的裂變效應。曾經親歷過競標活動的梅州市委書記李嘉說:「扶持資金的滾動發展帶來巨大的放大效應,成為啟動梅州綠色崛起的強大引擎。」
目前,梅州工業園首期7.266平方公里開發已基本完成,園區水質凈化廠、企業服務中心等重點配套設施已建成投入使用,累計有進園企業130家,計劃投資總額230.29億元。
嘗到了甜頭的廣東人,開始將競爭性分配改革推廣到更多的財政資金領域。
2008-2009年,廣東共完成了22項省財政專項資金競爭性分配改革試點,涉及10個省級部門近100億元省財政資金。
2010年,廣東財政對第一批扶持戰略性新興發展專項資金5.8億元進行競爭性分配。
2011年,廣東省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政銀企合作專項資金;五年內統籌安排50億元,通過貸款貼息的方式,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
競爭性分配機制正成為有力的「財政杠桿」,撬動區域經濟科學發展。「廣東省農業綜合開發專項資金」在實施競爭性分配後,各級財政對農業綜合開發的投入實現大幅增長;「民辦技工教育專項資金」競爭性分配極大地調動了民間資本參與發展技工教育的積極性,1500萬元財政資金帶來了20倍的滾動投入;「省旅遊扶貧項目」在不到一年時間里,直接為10萬人提供就業機會……
廣東省財政廳廳長曾志權說,作為一種新型、科學的分配文化,競爭性分配機制對財政管理改革的影響是深遠的。財政資金競爭性分配改革充分發揮了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形成了「倒逼機制」,有利於打破地方和部門傳統的路徑依賴和思維定式,從「要我發展」向「我要發展」轉變。
2. 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該怎樣協調發展,用於演講,1500字左右。
進入21世紀,環保問題成了人們關注的熱點。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對生活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天更藍、樹更綠、水更清、城更美」,成為人們的共同心聲。江總書記在建黨80周年講話中強調指出:「要促進人和自然的協調與和諧,使人們在優美的生態環境中工作和生活。堅持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同人口、資源、環境的關系。」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環保工作的高度重視。
環境的一般概念是指圍繞某一中心事物的周圍事物。中心物不同,環境的概念也隨之不同。我國《環保法》中所稱的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和,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產、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遺跡、人文遺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和鄉村等。
環境保護就是採取行政、經濟、科技、宣傳教育和法律等方面的措施,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和生活環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使之適合人類的生存與發展。它具有明顯的地區性。環境保護的內容大體可分兩方面:一是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包括保護城鄉環境,保持鄉土景觀,減少和消除有害物質進入環境,改善環境質量,維護環境的調節凈化能力,確保物種多樣性和基因庫的持續發展,保持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保護和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二是防治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即防治在生產建設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污染物質及雜訊、振動、電磁波輻射等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環境保護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就。盡管中央把環境與資源保護作為基本國策之一,但環境保護形勢仍然十分嚴竣,工業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的問題還未徹底解決,城市生活污染和農村面臨污染問題又接踵而來,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還未得到有效的遏制。
我國是發展中國家,解決環保問題歸根到底要靠發展。我國要消除貧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必須毫不動搖地把發展經濟放在首位,各項工作都要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來展開,無論是社會生產力的提高,綜合國力的增強,人民生活水平和人口素質的提高,還是資源的有效利用,環境和生態的保護,都有賴於經濟的發展。但是,經濟發展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不能走先污染後治理的路子。我國在這方面的教訓是極為深刻的。因此,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同環境保護的關系,走可持續發展之路,保持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是我國實現現代化建設的戰略方針。
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歸根到底是人與自然的關系。解決環境問題,其本質就是一個如何處理好人與自然、人與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問題。在人類社會發展的過程中,人與自然從遠古天然和諧,到近代工業革命時期的征服與對抗,到當代的自覺調整,努力建立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現代文明,是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這一矛盾運動和對立統一規律的客觀反映。有些同志認為環保與經濟發展是對立的,認為要保護環境必然要犧牲經濟的發展。這些年的實踐證明,正確處理環境與發展的關系,二者是可以相互促進的,可以達到經濟和環境的協調發展。美國的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狀況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可資借鑒的範例。
當今,綠色經濟、循環經濟成為新世紀的標志。用環保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成為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保護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因此,如何協調環境與經濟的關系,建設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現代文明是堅持實現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的關鍵。
隨著世界人口的急劇增長,世界經濟的迅速發展,對環境破壞越來越嚴重,世界環保問題已成為全人類共同關心的社會經濟問題之一,成為人類生存和發展面臨的重大挑戰。經濟的發展與生態環境是一種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關系,如果人們在大規模的經濟活動中,無節制地對自然資源大量開發和消耗,甚至亂采濫用,導致環境污染,生態的破壞。那麼,反過來,人類自身就會遭到報復,乃至威脅到生存,必然妨礙經濟活動和經濟的發展。所以要經常保持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的平衡,自覺遵守經濟與生態之間客觀存在的比例關系,不斷及時加以調節,妥善保護環境,合理利用資源,才能從中受益,為人類造福。那麼,在經濟迅速發展的年代,我們將如何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問題來保持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的平衡呢?
首先我們要強調由於經濟發展給我們全球的環境帶來的各種污染,導致對人類的危害。以及環境保護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重要性。當前,全球環境污染態勢主要有:
(一)大氣污染。大氣污染主要是化石燃料,如石油、天然氣和煤等。汽車排出的廢氣,含有碳氫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經陽光中紫外線照射,生成一種淺藍色有毒煙霧而污染空氣,世界上每一年排放到大氣中有害有毒煙霧6—7億噸。隨著人們經濟活動的增加,工業、交通運輸業的發展,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還將提高,如不採取措施,對我們的生產和生活都十分不利。目前,發達國家採取了各種方式控制空氣的污染,降低汽車氫、氧化物的排放標准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但大多數由發展中國家,空氣污染相當嚴重如我國的北京、西安、廣州、沈陽等工業大城市,二氧化硫污染都嚴重超標,有的城市上空煙雲密布。
(二)水源污染。隨著工業性生產和發展,用水量大增,排出的污水也相應大增,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含有毒物質,不是注入江河湖海,就是直接滲入地下水層,結果都敗壞了水質,嚴重污染了環境,除了城市污水外,大氣和土壤污染物也有相當一部分轉入水體,由於大大超過水體自凈能力,造成水質污染嚴重隨著采礦、冶煉工業發展,不斷向環境中釋放汞、鎘、鉻等有害毒元素,由於它們在水體中不被溶解,而形成重金屬污染,這些都直接影響人們的身體健康。
(三)城市垃圾污染。工業廢棄物和城市生活垃圾,也是嚴重的城市污染。除了述污染外,現代化交通工具和工業設施造成的雜訊污染,火力發電站和原子能電站造成的熱污染,以及核能工業廢棄物造成的放射性污染,也都是環境的污染源。其中雜訊污染影響很大,一則危害聽覺。二是影響工作效率,影響產量提高。三是容易引起頭暈,心血管等危害健康的疾病。放射性污染還可引癌症,基因變異和胎兒因奇形,危及後代。當代,僅是城市工業廢水,廢棄物形成的致癌物就有1000多種,每年有多少人都死於環境因素造成的癌症。基於以上環境的污染,全球的生態狀況出現了明顯的退化。
經濟要發展,環境要保護,經濟發展不能停止,把經濟增長停下來,治理生態環境,即所謂的「經濟零增長論」,那將因噎廢食。經濟發展不但不能停,且應該盡可能迅速發展,否則永遠不能擺脫經濟技術落後。但把發展經濟與環境保護對立起來也是不對的,其實二者是相輔相成、互為條件的。發展經濟是根本,沒有經濟的發展,缺乏足夠的技術、設備、投資,也就談不上保護和治理生態環境。反過來,沒有良好的環境,連人的生存健康都保障不了,當然也談不上發展經濟。而且,一但生態環境改善了,又可為經濟發展提供條件。如回收廢物廢油,可增加社會財富,資源得以循環反復利用;植草種樹固沙,增加草原和耕地面積,為農業生產創造了良好條件。所以,今天的經濟建設已不僅僅限於創造物質財富,也包含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治理環境保護生態。發展經濟與治理生態環境,是一個國家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相結合的問題,處理得好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大有益處,我們應當實行經濟要發展,環境要保護把主要力量放在發展經濟上,這一方針,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問題。
要努力提高人民群眾對環境保護的認識,不斷增強環保意識,人人都來自覺保護環境,共同創造一個潔凈、安寧的生活、生產空間。從我縣具體情況來看,作為政府部門要轉變經濟發展以大量消耗資源的傳統經營模式,實施資源節約型、環境協調型戰略,堅持經濟建設、城鄉建設、環境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的方針,把環境保護目標納入社會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適當增加環保投入,認真對待廣大群眾提出和反映的各種環境問題。作為企業,在生產和加工對環境有污染或者對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有危害的產品過程中,首先要考慮環保問題,邊上產品加工設備,邊上環保設備技術,環保問題得到徹底解決,才能進行產品的生產和加工。特別是對礦產品開采、銷售和深加工過程更應值得對環保問題的重視,如我縣重晶石原礦的銷售,就必須改變以大量消耗資源為特徵的傳統經濟模式為實施資源節約型,即對重晶石原礦進行深加工銷售,另外我縣中寨半江鉛鋅礦這一項目的開發,作為企業負責人,應該最先想到環境保護的問題,鉛鋅礦的開發深加工采選過程,剩餘渣石、污水肯定會給耕地,下遊河水等帶來污染,甚至會危及人民群眾的生命,為什麼一定要等到出了問題,人民群眾反映出來了,才想到要去解決環保問題、上環保設備技術呢?歸根結底就是環保意識不夠強。因此,應增強環保意識,把保護環境化為每個公民的自覺行為。
當前,在國際環境保護浪潮的推動下,發達國家和一些國際金融機構將增加對發展中國家環境保護資金的投入和技術援助,我們應充分利用這一機遇把環境保護對外交流合作作為發展外經貿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積極開展多渠道引進國外資金、先進技術和設備用於環境保護,發展環保產業,搞好各方協調共同扶持。
3. 論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
資源環境與社會經濟協調發展探析
李勝芬1,劉斐2
(1.燕山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河北秦皇島066004; 2.天津師范大學地理系,天津300074)
摘要:文章首先回顧了資源環境與社會經濟發展的理論,提出資源環境與社會經濟協調發展內涵:一方面,要在
資源環境承載力范圍內發展社會經濟,追求社會經濟發展的最大化,另一方面,環境承載力是動態的,要依靠社會經
濟發展不斷提高,這兩個方面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約的。在此基礎上,詳細論述了資源環境與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
內容,並從社會經濟發展、資源環境管理等角度探討了資源環境與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調控,通過建立節約型
國民經濟體系、深化資源環境管理,實現區域一體化,以保證資源環境與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實現。
關鍵詞:資源環境;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環境承載力
可持續發展的核心目標是實現人類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其中,資源環境與社會經濟協調發展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關鍵,因此,認識和掌握資源環境和社會經濟協調發展機制具有重要意義。
1協調發展的機制
「經濟增長決定論」過份強調經濟增長的「決定」作用,只認識到資源環境對經濟發展的承載作用,而忽視其對經濟發展的負面反饋作用,對資源環境掠奪式開發導致嚴重的環境問題;「零增長理論」認為經濟增長和技術進步使資源日漸枯竭,環境污染日益嚴重,最終必將危及人類生存,而使人類免於災難或毀滅的根本途徑在於經濟的「零增長」,即主張人口和國民生產總值必須停止增長[1]。「零增長理論」相對於無視環境影響的經濟發展,把自然看作單純索取對象的觀點來說是一種進步,但卻走向另一個極端———把自然當作簡單保護對象。因而,「經濟增長決定論」和「零增長理論」都人為地割裂了社會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保護之間的內在聯系,沒有真正促進人類的發展。資源環境與社會經濟是人類社會大系統中對立統一的兩個矛盾體,二者相互制約、相互促進。一方面,資源環境系統的物流、能流是社會經濟系統物流、能流的來源,社會經濟系統是資源環境系統物流、能流持續流動的保證。也就是說,社會經濟發展以開發利用資源和環境為基礎,開發資源、治理污染和保持良好的生態環境需要社會經濟的發展來提供技術和資金支持。另一方面,社會經濟系統的發展要消耗資源,對環境帶來不利影響,會破壞資源環境系統的平衡,資源環境系統的失衡會削弱社會經濟系統的發展。資源環境有一定承載力,社會經濟發展必須在其承載力之內,超過這一閾值,會引發資源
短缺、環境惡化。資源環境與社會經濟之間這種耦合作用必然要求資源環境與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因此,要真正促進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必須遵循資源環境和社會經濟之間的耦合規律。在資源環境承載力閾值之內,合理配置各種資源,最大限度地承載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實現經濟發展、社會進步與資源開發、環境保護協調一致,並不斷提高人類社會大系統的有序程度,達到最和諧、最優化和整體效益最大化。
2協調發展的內涵
2.1 社會經濟的發展應在資源環境承載力閾值之內資源環境承載力指某一資源環境狀態和結構在對人類生存發展不發生不利變化的前提下,所能承受的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在規模、強度和速度上的限值[2]。人口的增加、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城鎮規模的擴大等都應遵循資源環境條件的約束,使人類活動對資源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控制在資源環境承載力閾值之內。具體包括3個相輔相成的方面:(1)人類使用可再生資源的速度不能超過其再生能力。(2)人類使用不可再生資源的速度不超過其可再生替代物的開發速度。(3)人類活動產生的污染物排放速度和數量不超過環境的自凈能力。
2.2 在可持續基礎上,達到社會經濟發展的最大化社會經濟的發展不能脫離環境承受能力,要保
持可再生資源的的永續供給,不可再生資源的集約使用,保持生態系統良性循環,還要依靠科學技術。從理論上講,要素投入量的增加是有限的,而技術進步是無限的,科技進步可以使等量的資源投入產出更多[3]。因此,要在資源環境的承載力閾值之內,加強科技創新,充分利用資源和環境的承載力,爭取社會經濟最大限度的發展。具體包括:(1)切實實施「科教興國」戰略。(2)積極開展產學研的聯合與協作,建立健全多層次、多形式的科技開發機構,推動全社會創新。(3)不斷加大技術改造的投資比重,努力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改造傳統產業,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持續利用
2.3 依靠社會經濟發展,提高資源環境承載力
資源環境的承載力是動態的,不斷變化的。社會經濟實現持續的最大化發展,還要不斷認識資源環境對發展的支持與約束規律,突破原有資源環境的承載力,在發展社會經濟的同時,採取一定的措施提高資源環境系統對社會經濟系統發展的承載能力。具體包括三方面內容:(1)可再生資源的承載力是其再生能力的極限。通過投入必要數量的活勞動及物化勞動來人工增殖生物資源,使再生資源的年更新總量增加,提高其承載力。
(2)不可再生的礦物資源是在長期的生物地球大循環過程中形成的,其承載力由儲量決定。在加大勘探力度、發現新資源的基礎上,不斷突破資源品位極限,擴大開發廣度,加強綜合利用和深度加工能力,使同樣的資源對國民經濟的發展發揮最大的作用;同時,不斷開發替代的可再生資源。
(3)不斷採用新技術、新手段,減少人類社會經濟活動造成的污染物排放量,採用生物措施、工程措施,運用先進的環保技術和科學的管理手段,增強環境凈化能力,發展環保產業,提高環境對社會經濟發展的承載能力。
3協調發展的政策調控
實現資源環境與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除了從資源環境和社會經濟系統內部著手外,還要進行必要的政策調控,協調兩系統的相互作用,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保證其機制良性運轉,見圖1。
3.1建立資源節約型國民經濟體系
我國現行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是符合國際通行的SNA模式,未包括自然資源與環境的耗竭成本核算,制約了資源環境的合理配置,加重了資源的浪費和環境的污染。要改革現行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用「綠色GNP」取代傳統的GNP[4],確保環境成本和資源內在化到使用者身上,促使他們以可持續的方式利用資源和環境財產。建立資源節約型國民經濟體系主要包括:
(1)設計綠色GNP和綠色GNP核算指標,使有關統計指標和市場價格較准確地反映經濟活動所造成的資源和環境變化。
(2)在人口方面,完善人口政策,提高人口素質,轉變生產和消費觀念。
(3)產業結構方面,鼓勵發展知識和技術密集型產業,加大科技投入量,不斷調整產業結構,促進產業結構的完善和升級。
(4)大力發展資源和環境保護產業,加強資源的保護、再生和環境的治理、恢復。
3.2以經濟手段為主,深化資源環境管理
對資源環境管理,不論是市場手段還是政府措施,它們在資源環境配置中都具有各自的優勢和局限性,存在著市場和政府的雙重「失靈」,只有市場與政府二者有機結合,市場起基礎性作用,政府起主導性作用,它們互相補充才能使各自的「失靈」最小化,達到比較理想的配置效果。
(1) 建立有效的資源環境財產權制度。在資源環境管理中,強化資源環境立法和執法,以環境稅、補貼、押金返還制度、人工市場方法等經濟手段為主,以行政、法律手段為輔對資源環境的配置進行最恰當的干預,來補救因「市場失靈」帶來的損失[5]。
(2) 改變環保投資管理方式,由重視環保投資數量轉變為同時重視環保投資質量;由重視運用行政手段轉變為運用經濟手段[6]。環保工業要求高新技術,而技術開發有較大風險,一般投資主體對其投資熱情不高,因此,在政府直接向環保工業投資的同時,財政進入政策要通過有力的稅收、信貸和價格杠桿對多方面的投資行為加以調控,鼓勵投資主體向環保工業投資。
(3) 大力實施ISO14000系列標准。ISO14000是國際標准化組織(ISO)制定並不斷完善的有關「環境管理」的國際標准,強調加強環境管理、預防污染、持續改善環境行為、減少資源浪費,其最終目的是促進可持續發展。它的運行可以使環境管理更為科學化和規范化,進一步節約資源、降低物耗、減輕污染,更好地發揮資源環境對社會經濟發展的支持力。
3.3區域一體化
資源環境與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最終落腳點必然是一定的區域。由於現行社會經濟的發展與資源環境的管理分屬於不同的部門,所以,在具體操作中二者之間的關系很難協調。要改革政府管理體制,打破一行一業、一市一地的局限性,針對不同區域,制定關於區域社會經濟發展和資源環境管理的協調政策。
(1)成立全國資源與社會經濟協調政策委員會,對全國范圍內有關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問題做出科學的決策。
(2)根據區域資源與環境特徵在全國范圍劃分幾大區,成立地方社會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管理委員會,進行區域管理。
(3)成立地方資環境與社會經濟協調管理機構,運用有力的行政、經濟、法律等調控手段,在合理保護利用資源環境的基礎上,促進社會經濟的最大化發展,真正實現社會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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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論資源、環境、經濟、人口協調發展的重要意義
資源環境,經濟抄,人口協調發展是襲一條十分可取的國家發展之路,也是我國現階段謀求可持續發展的一個基本國策。具體來說資源環境,經濟,人口協調發展可以促進生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立,可以使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資源環境生態效益實現協調最大化;為人民的生活創造舒適的環境,為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所需的資源,為國家的長期繁榮奠定良好的資源環境基礎;同時還可以有效解決有人口過度增長,資源環境惡化帶來的大量社會問題和矛盾,有助於和諧社會的建立,保證國家政權的穩固。
5. 運用所學生態學知識,談談你對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與自然環境間協調發展的必要性認識(論述題) 在線等 急
有人叫我幫忙找一樣的問題誒!!難道你們認識的嗎?????
6. 如何促進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
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歸根到底是人與自然的關系。解決環境問題,其本回質就是一個如何處理好人與答自然、人與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問題。在人類社會發展的過程中,人與自然從遠古天然和諧,到近代工業革命時期的征服與對抗,到當代的自覺調整,努力建立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現代文明,是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這一矛盾運動和對立統一規律的客觀反映。有些同志認為環保與經濟發展是對立的,認為要保護環境必然要犧牲經濟的發展。這些年的實踐證明,正確處理環境與發展的關系,二者是可以相互促進的,可以達到經濟和環境的協調發展。美國的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狀況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可資借鑒的範例。
當今,綠色經濟、循環經濟成為新世紀的標志。用環保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成為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保護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因此,如何協調環境與經濟的關系,建設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現代文明是堅持實現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的關鍵。
7. 簡述促進地區經濟協調發展的重要意義
地區經濟協調發展的重要意義:
實現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不僅要求優化產業結構,而且還要求建立合理的地區經濟結構.地區經濟結構,是指國民經濟中各地區之間的發展關系和結合狀況.優化地區經濟結構,就是要求生產要素在各個地區之間的合理配置,使各個地區在國民經濟整體活動中,能夠充分發揮各自的特點和優勢,並相互補充,相互配合,共同協調一致地發展.
我國地域遼闊,各地條件差異很大,經濟發展不平衡.按照經濟的發達程度不同,目前大致可以分為東、中、西三大經濟地區.東部地區是我國經濟發達地區,物質技術基礎雄厚,科技教育比較發達,管理水平較高,交通便利,城市規模和城鎮密度較大,經濟處於「成熟」型階段.中部地區工農業有比較雄厚的基礎,擁有大批科技人才,水電資源和礦產資源極為豐富,是全國最重要的煤、油、電基地和化工、鋼鐵、有色金屬等原材料基地,經濟處於「成長」型階段.西部地區自然條件較差,交通不便,經濟文化比較落後,但資源豐富,發展前景可觀,經濟處於「開發」型階段.
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是各個大國經濟發展進程中的普遍現象.我國地域遼闊,自然條件、地理環境、歷史文化背景差異極大,經濟總體發展水平低,交通運輸條件差.所以,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更為突出.東部沿海屬於經濟比較發達地區,中部屬於經濟次發達地區,西部屬於經濟不發達地區.而且這種經濟發展不平衡還在繼續擴大.我國不發達地區又主要是在老革命根據地,少數民族聚居區和我國的邊疆地區.所以,發展地區經濟,優化地區經濟結構具有十分重要的經濟意義和政治意義.這主要是:(1)地區經濟協調發展是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條件.只有發揮各地區的特點和優勢,充分利用各地區的自然資源、人力資源、物質技術條件加速地區經濟發展,從而才能促進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2)地區經濟的發展可以使各地更好地互相補充、互相協作,協調發展,發揮國民經濟整體優勢.(3)地區經濟協調發展是我國消滅貧困,使全國各族人民的生活達到小康水平,最終實現共同富裕的必不可少的條件.(4)加快不發達地區,特別是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的發展,對於保持社會安定,加強民族團結,鞏固國防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8. 怎樣協調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
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歸根到底是人與自然的關系。解決環境問題,其本質就是一個如何處理好人與自然、人與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問題。在人類社會發展的過程中,人與自然從遠古天然和諧,到近代工業革命時期的征服與對抗,到當代的自覺調整,努力建立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現代文明,是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這一矛盾運動和對立統一規律的客觀反映。有些同志認為環保與經濟發展是對立的,認為要保護環境必然要犧牲經濟的發展。這些年的實踐證明,正確處理環境與發展的關系,二者是可以相互促進的,可以達到經濟和環境的協調發展。美國的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狀況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可資借鑒的範例。
當今,綠色經濟、循環經濟成為新世紀的標志。用環保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成為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保護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因此,如何協調環境與經濟的關系,建設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現代文明是堅持實現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的關鍵。
9. 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目的和意義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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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認識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環境保護,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各地區、各部門不斷加大環境保護工作力度,在國民經濟快速增長、人民群眾消費水平顯著提高的情況下,全國環境質量基本穩定,部分城市和地區環境質量有所改善,多數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控制,工業產品的污染排放強度下降,重點流域、區域環境治理不斷推進,生態保護和治理得到加強,核與輻射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全社會的環境意識和人民群眾的參與度明顯提高,我國認真履行國際環境公約,樹立了良好的國際形象。
(二)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我國環境保護雖然取得了積極進展,但環境形勢嚴峻的狀況仍然沒有改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過環境承載能力,流經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許多城市空氣污染嚴重,酸雨污染加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危害開始顯現,土壤污染面積擴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劇,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存在隱患。生態破壞嚴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廣,石漠化、草原退化加劇,生物多樣性減少,生態系統功能退化。發達國家上百年工業化過程中分階段出現的環境問題,在我國近20多年來集中出現,呈現結構型、復合型、壓縮型的特點。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危害群眾健康,影響社會穩定和環境安全。未來15年我國人口將繼續增加,經濟總量將再翻兩番,資源、能源消耗持續增長,環境保護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
(三)環境保護的法規、制度、工作與任務要求不相適應。目前一些地方重GDP增長、輕環境保護。環境保護法制不夠健全,環境立法未能完全適應形勢需要,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現象較為突出。環境保護機制不完善,投入不足,歷史欠賬多,污染治理進程緩慢,市場化程度偏低。環境管理體制未完全理順,環境管理效率有待提高。監管能力薄弱,國家環境監測、信息、科技、宣教和綜合評估能力不足,部分領導幹部環境保護意識和公眾參與水平有待增強。
(四)把環境保護擺上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加強環境保護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是堅持執政為民、提高執政能力的實際行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有力保障。加強環境保護,有利於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實現更快更好地發展;有利於帶動環保和相關產業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和增加就業;有利於提高全社會的環境意識和道德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有利於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提高生活質量和延長人均壽命;有利於維護中華民族的長遠利益,為子孫後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發展空間。因此,必須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環境保護工作,痛下決心解決環境問題。
二、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環境保護工作
(五)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在發展中解決環境問題。積極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性轉變,切實改變「先污染後治理、邊治理邊破壞」的狀況,依靠科技進步,發展循環經濟,倡導生態文明,強化環境法治,完善監管體制,建立長效機制,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努力讓人民群眾喝上干凈的水、呼吸清潔的空氣、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生活。
(六)基本原則。
———協調發展,互惠共贏。正確處理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關系,在發展中落實保護,在保護中促進發展,堅持節約發展、安全發展、清潔發展,實現可持續的科學發展。
———強化法治,綜合治理。堅持依法行政,不斷完善環境法律法規,嚴格環境執法;堅持環境保護與發展綜合決策,科學規劃,突出預防為主的方針,從源頭防治污染和生態破壞,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決環境問題。
———不欠新賬,多還舊賬。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所有新建、擴建和改建項目必須符合環保要求,做到增產不增污,努力實現增產減污;積極解決歷史遺留的環境問題。
———依靠科技,創新機制。大力發展環境科學技術,以技術創新促進環境問題的解決;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設施市場化運營機制,完善環保制度,健全統一、協調、高效的環境監管體制。
———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分區規劃,統籌城鄉發展,分階段解決制約經濟發展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改善重點流域、區域、海域、城市的環境質量。
(七)環境目標。到2010年,重點地區和城市的環境質量得到改善,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基本遏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強度明顯下降,重點城市空氣質量、城市集中飲用水水源和農村飲水水質、全國地表水水質和近岸海域海水水質有所好轉,草原退化趨勢有所控制,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態修復面積有所增加,礦山環境明顯改善,地下水超采及污染趨勢減緩,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的生態功能基本穩定,村鎮環境質量有所改善,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
到2020年,環境質量和生態狀況明顯改善。
三、經濟社會發展必須與環境保護相協調
(八)促進地區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各地區要根據資源稟賦、環境容量、生態狀況、人口數量以及國家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明確不同區域的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將區域經濟規劃和環境保護目標有機結合起來。在環境容量有限、自然資源供給不足而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實行優化開發,堅持環境優先,大力發展高新技術,優化產業結構,加快產業和產品的升級換代,同時率先完成排污總量削減任務,做到增產減污。在環境仍有一定容量、資源較為豐富、發展潛力較大的地區實行重點開發,加快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合理利用環境承載能力,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同時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做到增產不增污。在生態環境脆弱的地區和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實行限制開發,在堅持保護優先的前提下,合理選擇發展方向,發展特色優勢產業,確保生態功能的恢復與保育,逐步恢復生態平衡。在自然保護區和具有特殊保護價值的地區實行禁止開發,依法實施保護,嚴禁不符合規定的任何開發活動。要認真做好生態功能區劃工作,確定不同地區的主導功能,形成各具特色的發展格局。必須依照國家規定對各類開發建設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決策,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論證。
(九)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各地區、各部門要把發展循環經濟作為編制各項發展規劃的重要指導原則,制訂和實施循環經濟推進計劃,加快制定促進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相關標准和評價體系,加強技術開發和創新體系建設。要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根據生態環境的要求,進行產品和工業區的設計與改造,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在生產環節,要嚴格排放強度准入,鼓勵節能降耗,實行清潔生產並依法強制審核;在廢物產生環節,要強化污染預防和全過程式控制制,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合理延長產業鏈,強化對各類廢物的循環利用;在消費環節,要大力倡導環境友好的消費方式,實行環境標識、環境認證和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大力推行建築節能,發展綠色建築。推進污水再生利用和垃圾處理與資源化回收,建設節水型城市。推動生態省(市、縣)、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環境友好企業和綠色社區、綠色學校等創建活動。
(十)積極發展環保產業。要加快環保產業的國產化、標准化、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加強政策扶持和市場監管,按照市場經濟規律,打破地方和行業保護,促進公平競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環保產業的發展。重點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要環保技術裝備和基礎裝備,在立足自主研發的基礎上,通過引進消化吸收,努力掌握環保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大力提高環保裝備製造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推進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的自主製造。培育一批擁有著名品牌、核心技術能力強、市場佔有率高、能夠提供較多就業機會的優勢環保企業。加快發展環保服務業,推進環境咨詢市場化,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的作用。
四、切實解決突出的環境問題
(十一)以飲水安全和重點流域治理為重點,加強水污染防治。要科學劃定和調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切實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建設好城市備用水源,解決好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堅決取締水源保護區內的直接排污口,嚴防養殖業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質進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強化水污染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確保群眾飲水安全。把淮河、海河、遼河、松花江、三峽水庫庫區及上游,黃河小浪底水庫庫區及上游,南水北調水源地及沿線,太湖、滇池、巢湖作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點。把渤海等重點海域和河口地區作為海洋環保工作重點。嚴禁直接向江河湖海排放超標的工業污水。
(十二)以強化污染防治為重點,加強城市環境保護。要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到2010年,全國設市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不低於60%;著力解決顆粒物、雜訊和餐飲業污染,鼓勵發展節能環保型汽車。對污染企業搬遷後的原址進行土壤風險評估和修復。城市建設應注重自然和生態條件,盡可能保留天然林草、河湖水系、灘塗濕地、自然地貌及野生動物等自然遺產,努力維護城市生態平衡。
(十三)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重點,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加快原煤洗選步伐,降低商品煤含硫量。加強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治理,新(擴)建燃煤電廠除燃用特低硫煤的坑口電廠外,必須同步建設脫硫設施或者採取其他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措施。在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嚴格控制新(擴)建除熱電聯產外的燃煤電廠,禁止新(擴)建鋼鐵、冶煉等高耗能企業。2004年年底前投運的二氧化硫排放超標的燃煤電廠,應在2010年底前安裝脫硫設施;要根據環境狀況,確定不同區域的脫硫目標,制訂並實施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規劃。對投產20年以上或裝機容量10萬千瓦以下的電廠,限期改造或者關停。制訂燃煤電廠氮氧化物治理規劃,開展試點示範。加大煙塵、粉塵治理力度。採取節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地熱、生物質能等新能源,積極發展核電,有序開發水能,提高清潔能源比重,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十四)以防治土壤污染為重點,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施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開展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超標耕地綜合治理,污染嚴重且難以修復的耕地應依法調整;合理使用農葯、化肥,防治農用薄膜對耕地的污染;積極發展節水農業與生態農業,加大規模化養殖業污染治理力度。推進農村改水、改廁工作,搞好作物秸稈等資源化利用,積極發展農村沼氣,妥善處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決農村環境「臟、亂、差」問題,創建環境優美鄉鎮、文明生態村。發展縣域經濟要選擇適合本地區資源優勢和環境容量的特色產業,防止污染向農村轉移。
(十五)以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為重點,強化生態保護。堅持生態保護與治理並重,重點控制不合理的資源開發活動。優先保護天然植被,堅持因地制宜,重視自然恢復;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天然草原植被恢復、退耕還林、退牧還草、退田還湖、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和防治石漠化等生態治理工程;嚴格控制土地退化和草原沙化。經濟社會發展要與水資源條件相適應,統籌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建設節水型社會;發展適應抗災要求的避災經濟;水資源開發利用活動,要充分考慮生態用水。加強生態功能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的建設與管理。加強礦產資源和旅遊開發的環境監管。做好紅樹林、濱海濕地、珊瑚礁、海島等海洋、海岸帶典型生態系統的保護工作。
(十六)以核設施和放射源監管為重點,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全面加強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國家對核設施的環境保護實行統一監管。核電發展的規劃和建設要充分考慮核安全、環境安全和廢物處理處置等問題;加強在建和在役核設施的安全監管,加快核設施退役和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步伐;加強電磁輻射和伴生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的環境監督管理;健全放射源安全監管體系。
(十七)以實施國家環保工程為重點,推動解決當前突出的環境問題。國家環保重點工程是解決環境問題的重要舉措,從「十一五」開始,要將國家重點環保工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有關專項規劃,認真組織落實。國家重點環保工程包括:危險廢物處置工程、城市污水處理工程、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燃煤電廠脫硫工程、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建設工程、農村小康環保行動工程、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工程、環境管理能力建設工程。
五、建立和完善環境保護的長效機制
(十八)健全環境法規和標准體系。要抓緊擬訂有關土壤污染、化學物質污染、生態保護、遺傳資源、生物安全、臭氧層保護、核安全、循環經濟、環境損害賠償和環境監測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草案,配合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修改工作。通過認真評估環境立法和各地執法情況,完善環境法律法規,作出加大對違法行為處罰的規定,重點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完善環境技術規范和標准體系,科學確定環境基準,努力使環境標准與環保目標相銜接。
(十九)嚴格執行環境法律法規。要強化依法行政意識,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對不執行環境影響評價、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制度(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不正常運轉治理設施、超標排污、不遵守排污許可證規定、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在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開發建設和開展旅遊或者違規采礦造成生態破壞等違法行為,予以重點查處。加大對各類工業開發區的環境監管力度,對達不到環境質量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加強部門協調,完善聯合執法機制。規范環境執法行為,實行執法責任追究制,加強對環境執法活動的行政監察。完善對污染受害者的法律援助機制,研究建立環境民事和行政公訴制度。
(二十)完善環境管理體制。按照區域生態系統管理方式,逐步理順部門職責分工,增強環境監管的協調性、整體性。建立健全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環境監管體制。國家加強對地方環保工作的指導、支持和監督,健全區域環境督查派出機構,協調跨省域環境保護,督促檢查突出的環境問題。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環境質量負責,監督下一級人民政府的環保工作和重點單位的環境行為,並建立相應的環保監管機制。法人和其他組織負責解決所轄范圍有關的環境問題。建立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實行職業資格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強環保機構建設,落實職能、編制和經費。進一步總結和探索設區城市環保派出機構監管模式,完善地方環境管理體制。各級環保部門要嚴格執行各項環境監管制度,責令嚴重污染單位限期治理和停產整治,負責召集有關部門專家和代表提出開發建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查意見。完善環境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配合司法機關辦理各類環境案件。
(二十一)加強環境監管制度。要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將總量控制指標逐級分解到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並落實到排污單位。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禁止無證或超總量排污。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的地區,暫停審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和對生態有較大影響的建設項目;建設項目未履行環評審批程序即擅自開工建設或者擅自投產的,責令其停建或者停產,補辦環評手續,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生態治理工程實行充分論證和後評估。要結合經濟結構調整,完善強制淘汰制度,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及時制訂和調整強制淘汰污染嚴重的企業和落後的生產能力、工藝、設備與產品目錄。強化限期治理制度,對不能穩定達標或超總量的排污單位實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間應予限產、限排,並不得建設增加污染物排放總量的項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責令其停產整治。完善環境監察制度,強化現場執法檢查。嚴格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環保總局及國務院相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協調支援。建立跨省界河流斷面水質考核制度,省級人民政府應當確保出境水質達到考核目標。國家加強跨省界環境執法及污染糾紛的協調,上游省份排污對下游省份造成污染事故的,上游省級人民政府應當承擔賠付補償責任,並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賠付補償的具體辦法由環保總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
(二十二)完善環境保護投入機制。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是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各級人民政府要將環保投入列入本級財政支出的重點內容並逐年增加。要加大對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環保試點示範和環保監管能力建設的資金投入。當前,地方政府投入重點解決污水管網和生活垃圾收運設施的配套和完善,國家繼續安排投資予以支持。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執行國家定員定額標准,確保環保行政管理、監察、監測、信息、宣教等行政和事業經費支出,切實解決「收支兩條線」問題。要引導社會資金參與城鄉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和有關工作的投入,完善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環保投融資機制。
(二十三)推行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建立健全有利於環境保護的價格、稅收、信貸、貿易、土地和政府采購等政策體系。政府定價要充分考慮資源的稀缺性和環境成本,對市場調節的價格也要進行有利於環保的指導和監管。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廠和垃圾焚燒發電廠實行有利於發展的電價政策,對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實行全額收購政策。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標準的企業,不得審批用地,並停止信貸,不予辦理工商登記或者依法取締。對通過境內非營利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環保事業的捐贈依法給予稅收優惠。要完善生態補償政策,盡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中央和地方財政轉移支付應考慮生態補償因素,國家和地方可分別開展生態補償試點。建立遺傳資源惠益共享機制。
(二十四)運用市場機制推進污染治理。全面實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收費標准要達到保本微利水平,凡收費不到位的地方,當地財政要對運營成本給予補助。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污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推動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單位加快轉制改企,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擇投資主體和經營單位,實行特許經營,並強化監管。對污染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的用地、用電、設備折舊等實行扶持政策,並給予稅收優惠。生產者要依法負責或委託他人回收和處置廢棄產品,並承擔費用。推行污染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運營一體化模式,鼓勵排污單位委託專業化公司承擔污染治理或設施運營。有條件的地區和單位可實行二氧化硫等排污權交易。
(二十五)推動環境科技進步。強化環保科技基礎平台建設,將重大環保科研項目優先列入國家科技計劃。開展環保戰略、標准、環境與健康等研究,鼓勵對水體、大氣、土壤、雜訊、固體廢物、農業面源等污染防治,以及生態保護、資源循環利用、飲水安全、核安全等領域的研究,組織對污水深度處理、燃煤電廠脫硫脫硝、潔凈煤、汽車尾氣凈化等重點難點技術的攻關,加快高新技術在環保領域的應用。積極開展技術示範和成果推廣,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二十六)加強環保隊伍和能力建設。健全環境監察、監測和應急體系。規范環保人員管理,強化培訓,提高素質,建設一支思想好、作風正、懂業務、會管理的環保隊伍。各級人民政府要選派政治覺悟高、業務素質強的領導幹部充實環保部門。下級環保部門負責人的任免,應當事先徵求上級環保部門的意見。按照政府機構改革與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思路和有關要求,研究解決環境執法人員納入公務員序列問題。要完善環境監測網路,建設「金環工程」,實現「數字環保」,加快環境與核安全信息系統建設,實行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建立環境事故應急監控和重大環境突發事件預警體系。
(二十七)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各省(區、市)有關環境保護指標,發布城市空氣質量、城市雜訊、飲用水水源水質、流域水質、近岸海域水質和生態狀況評價等環境信息,及時發布污染事故信息,為公眾參與創造條件。公布環境質量不達標的城市,並實行投資環境風險預警機制。發揮社會團體的作用,鼓勵檢舉和揭發各種環境違法行為,推動環境公益訴訟。企業要公開環境信息。對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發展規劃和建設項目,通過聽證會、論證會或社會公示等形式,聽取公眾意見,強化社會監督。
(二十八)擴大國際環境合作與交流。要積極引進國外資金、先進環保技術與管理經驗,提高我國環保的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積極宣傳我國環保工作的成績和舉措,參與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保護、荒漠化防治、濕地保護、臭氧層保護、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控制、核安全等國際公約和有關貿易與環境的談判,履行相應的國際義務,維護國家環境與發展權益。努力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加快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淘汰進程。要完善對外貿易產品的環境標准,建立環境風險評估機制和進口貨物的有害物質監控體系,既要合理引進可利用再生資源和物種資源,又要嚴格防範污染轉入、廢物非法進口、有害外來物種入侵和遺傳資源流失。
六、加強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
(二十九)落實環境保護領導責任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思想統一到科學發展觀上來,充分認識保護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增強環境憂患意識和做好環保工作的責任意識,抓住制約環境保護的難點問題和影響群眾健康的重點問題,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和本系統環境保護的第一責任人,政府和部門都要有一位領導分管環保工作,確保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地方人民政府要定期聽取匯報,研究部署環保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環保規劃,檢查落實情況,及時解決問題,確保實現環境目標。各級人民政府要向同級人大、政協報告或通報環保工作,並接受監督。
(三十)科學評價發展與環境保護成果。研究綠色國民經濟核算方法,將發展過程中的資源消耗、環境損失和環境效益逐步納入經濟發展的評價體系。要把環境保護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並將考核情況作為幹部選拔任用和獎懲的依據之一。堅持和完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環境目標責任制,對環境保護主要任務和指標實行年度目標管理,定期進行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評優創先活動要實行環保一票否決。對環保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建立問責制,切實解決地方保護主義干預環境執法的問題。對因決策失誤造成重大環境事故、嚴重干擾正常環境執法的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要追究責任。
(三十一)深入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保護環境是全民族的事業,環境宣傳教育是實現國家環境保護意志的重要方式。要加大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和環境法制的宣傳力度,弘揚環境文化,倡導生態文明,以環境補償促進社會公平,以生態平衡推進社會和諧,以環境文化豐富精神文明。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科學發展觀對環境保護的內在要求,把環保公益宣傳作為重要任務,及時報道黨和國家環保政策措施,宣傳環保工作中的新進展新經驗,努力營造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輿論氛圍。各級幹部培訓機構要加強對領導幹部、重點企業負責人的環保培訓。加強環保人才培養,強化青少年環境教育,開展全民環保科普活動,提高全民保護環境的自覺性。
(三十二)健全環境保護協調機制。建立環境保護綜合決策機制,完善環保部門統一監督管理、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環境保護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全國環境保護部際聯席會議的作用。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是環境保護的執法主體,要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國家環境監測網路,規范環境信息的發布。抓緊編制全國生態功能區劃並報國務院批准實施。經濟綜合和有關主管部門要制定有利於環境保護的財政、稅收、金融、價格、貿易、科技等政策。建設、國土、水利、農業、林業、海洋等有關部門要依法做好各自領域的環境保護和資源管理工作。宣傳教育部門要積極開展環保宣傳教育,普及環保知識。充分發揮人民解放軍在環境保護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