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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經濟適用房五年上市的政策

發布時間:2021-01-04 16:12:38

① 我聽他們說經濟適用房2014年8月後禁止轉商品房交易,以前的政策5年後可以上市作廢是那號文件發布

目前沒有此類相關文件

② 經濟適用房要五年之後才能交易嗎

經濟適用房的出賣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①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②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以上是經濟適用房的出賣政策。

③ 經濟適用房上市有什麼新政策

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政策問答
一、什麼樣的經濟適用住房要按照政策規定出售?
答:經政府批準定價公開向社會銷售或定向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住房合作社向社會召集會員集資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截止到4月30日,需按政策出售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住房合作社項目名單附後,以後新增項目由國土房管局公布。
二、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有什麼限制?
答:根據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報送國務院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一定年限後,方可按市場價上市出售」。
《北京市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在住滿5年後,可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未住滿5年的家庭,可以以不高於經濟適用住房原購買單價出售給具有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的家庭。
三、如何計算住滿5年的時間?
答: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兩個證件可由購房家庭提供任一個來確定時間。
四、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如何辦理綜合地價款繳納手續?
答: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同時由出售人按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新購房人不需再按成交價3%交納土地出讓金。
五、按原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如何辦理手續?
答:以原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新購買人憑審核通過的《北京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如新購買人按審核總價超標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還需為超標部分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同時憑繳款通知書、繳款收據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六、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後,可以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嗎?
答:第一種情況,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或出售給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人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第二種情況,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的,持區縣國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於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單價出售經濟適用住房證明》,到北京市建委開發辦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核手續,可再次購買他處經濟適用住房。
七、「成交額」是買賣雙方定的,如在合同中瞞報,少交綜合地價款怎麼辦?
答:文件中規定「成交價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可參照北京市國土房管局發布的住房指導價格確定交易價格」。成交價低於指導價格的,按指導價格收取綜合地價款,高於指導價格的,按實際成交價格收取。
八:我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尚未竣工,想轉讓給他人,請問該如何辦理?
答:預購人在經濟適用住房竣工前轉讓其預購房屋的,受讓人必須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並持審核證明,按《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辦理預售轉讓登記手續。其轉讓價格不得超過原預購單價。
經濟適用住房已竣工,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辦理預售轉讓手續。
九、我想購買一套二手經濟適用住房,是否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
答: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住滿5年後,以市場價格交易時,出售人按成交價格的10%繳納綜合地價款的,購房人不需要補交成交價格3%的土地出讓金。
以原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新的購房人須按規定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超過核定最高購房總價標准以外部分,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並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不用補交成交價格3%的土地出讓金。

④ 經濟適用房五年後可否上市交易

可以上市交易
經濟抄適用房的出賣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①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②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以上是經濟適用房的出賣政策。

⑤ 經濟適用房現在可以交易嗎聽說5年後可以。還有什麼規定嗎

登記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

根據規定,經濟適用住房房產登記滿5年需上市交易,經住房保障部門審查;對已列入3年城市舊房改造、基礎設施、公益設施建設計劃范圍的住房,經市政府批准,按當期市場價格扣除相關費用後回購;政府不回購的住房,產權人補繳土地出讓金和收益所得後可上市交易。

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以上是經濟適用房的出賣政策。

(5)老經濟適用房五年上市的政策擴展閱讀

備受關注的杭州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細則和回購辦法於15日出台。該實施意見明確,簽訂購房合同(含預售合同)滿5年的經適房可上市交易,不過經適房住戶要按照評估價與當時經適房購買價差價的55%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

有業內人士認為,目前經適房上市對當地房價影響有限。北京房地產協會秘書長陳志則表示,該新則在北京試行可能性不大。詳細情況請聽本台記者李蔚、浙江台記者張國亮發回的報道。

這份《實施意見》規定自2004年9月1日之後購買的經適房,簽訂購房合同滿5年,如果要上市交易,必須將按照屆時公布的房屋評估價與當年購房價價差的55%向政府繳納土地收益等價款。

如果是2004年9月1日之前購買經濟適用房,上市所需要交納的費用總體來說費用不是太高,以土地出讓金為主。杭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副主任陳慷介紹:

「在04年9月1號之前已經簽訂購房合同的,上市交易按照杭價服(2004)43號文件的規定標准,計算相應的費用。」

按照規定,不滿五年的經適房不能上市,但是可以申請回購或內部循環。關於回購,有兩種情況,一是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未滿5年年限,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的,可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回購。

二是《實施意見》施行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在5年內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條件的,已購經濟適用住房應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按規定回購;

回購時折舊按每年2%計算。而內部循環是指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在簽訂購房合同(含預售合同)之日起滿3年後,可以將該住房買賣或贈與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並已按規定辦理申購資格審核手續的家庭。內部循環買賣總價不得超過原購買總價。

杭州經適房上市意見出台之後迅速引起業內的關注。不過,中介公司我愛我家工作人員看來,此意見對經適房上市的影響有限。

「對杭州二手房房價的影響可能不會太大,因為經適房(上市)量可能不會太多,大多還是正規的二手房,影響不會太大。」

有輿論認為,杭州版經適房流通規則其實就是在試水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對此,知名財經評論專家葉檀女士認為,當前杭州的這一新政策的具體效力還有待評估。

她表示,所謂的長效調控就是市場歸市場,保障歸保障,市場上的商品房的價格漲跌政府最好不要插手,保障房應該應保盡保。她說:

「現在其實保障房最重要的問題是效率和收益的問題,就是有的地方,他的保障房根本沒人住,因為太偏僻;有的像經濟適用房,非常豪華,像北京天通苑,五年之後上漲的所有收益都歸保障房持有人,這個就是非常不公平的一件事情。

其實杭州的做法就是扭轉這種保障房擁有者全額擁有自本立得的不公平現象,從長期來看是一個夯實基礎的舉措。」

政策30天後在杭州正式運行,那麼其他房價「漲聲」不斷的一線城市是否也有效仿的可能呢?北京房地產協會秘書長陳志表示,鑒於北京現行的經濟適用房政策,該新政策在北京試行可能性不大。

「北京再分配的經濟適用房已經限制上市了,過去建的經濟適用房曾經跟老百姓有過承諾,那個年代的可以上市,以後再建的就不能再上市了,封閉運行,就是說當你的收入狀態或者是你已經不再是經濟適用房的適用人群的時候這一類房你要退出來。」

⑥ 經濟適用房什麼時候開始執行新政策

文摘:
昨天(24日),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岳維仲做客城市服務管理廣播時透版露,經適房再上市權政策預計將於下月出台。屆時,依照新政策如果違規將經適房出租,五年之內將不得再申請保障性住房。
仍以老政策為標准執行。

⑦ 北京 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可以上市買賣,這個政策未來會變嗎

北京的經濟適用復房是新房新政制策,老房老政策,以前的經濟適用房還是執行老政策.
2008年4月11日之前,簽訂購房合同的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按照「老辦法」,而自2008年4月11日之起,簽訂購房合同的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則按照「新辦法」。其中, 「老經濟適用住房」上市規定主要包括:
1.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

2.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五年後,可以按市場價格出售,產權人應按出售價格的1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

⑧ 經濟適用房 上市五年了,買賣需要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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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近2萬套經濟適用房將度過「五年」之限,可以獲得上市交易資格,但由於商品房價格的居高不下,以及繁瑣的轉按揭手續,再上市的經濟適用房也許量不會太大。但房源畢竟會有所增加,所以本報請置業專家為有意購買或售出經濟適用房的消費者詳細解釋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全過程以及注意事項。
什麼房子能賣

據我愛我家置業專家介紹,
目前,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例如: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若按現市場3600元/平方米進行出售,則需按3600×95×10%計算,補交34200元的綜合地價款。

出售提醒: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例如:同樣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在未住滿5年的情況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於2650元/平方米的價格進行出售。

出售提醒: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者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

怎麼購買

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購買此類經濟適用房不需要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條件,任何購買人群都能購買。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除正常繳納1.5%的契稅、5‰的印花稅外,不需要再繳納成交價3%的土地出讓金。

例如:購買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現市場售價為3600元/平方米的已購經濟適用房,其總購房款為3600×95=342000元,除購房款外,購房人還需繳納342000×1.5%=5130元的契稅,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稅。

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購買此類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客戶,首先必須滿足普通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其次購房人還需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手續。若所購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超過核定最高購房總價標准以外部分,則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並所購房屋仍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

如何選購經濟適用房

首先,結合工作單位、居住習慣、生活方式等綜合因素,再決定購買哪個區域內的經濟適用房項目。如上班單位離項目的遠近、周邊的親朋好友居住情況等都屬於綜合考慮因素。

其次,到項目現場考察,了解項目本身的配套設施,並結合自身的需要進行購買。如新婚夫婦,要考慮到幼兒園、小學以及醫院等配套。還有,對社區的綠化率、停車、物業管理等狀況都應有所了解。

第三,根據自身的居住要求,詳細了解經濟適用房的戶型結構及面積大小,以及通風、採光、朝向等基礎資料。

第四,對房屋的權屬關系要有詳細調查,特別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購買後,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另外,特別提醒務必別買沒有房產證的二手經濟適用房。

⑨ 經濟適用房取得房產證後五年 上市交易都需要交納哪些費用

你好,經濟適用房的上市交易各地區政策不同,有些地區上市交易還有特別規定,所以你最好還是向當地房產交易服務中心進行相關咨詢

⑩ 2008年北京經濟適用房購買滿五年後買賣什麼政策

北京市建委會同市國土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本市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以4月8日為「分水嶺」,實行「新房新辦法,老房老辦法」。
北京市建委表示,新房和老房的區分方法,以《通知》下發之日是否簽訂購房合同來區分。下發之日後簽訂合同的為新房,下發之日前簽訂合同的為老房。

其中,對於新房而言,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5年的不得上市,確需上市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按原價購買或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5年後上市出售應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補交金額根據原購經濟適用住房時的價格和出售時同地段房屋狀況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價差的70%補交,同等價格條件下,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以優先回購。

對於老房而言,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5年的不能上市交易,確需上市交易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按原價購買或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5年後可上市交易,補交價款按原有關規定執行,即按上市成交價的1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同等價格條件下,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以優先回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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