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經濟學法 > 經濟法容易混淆的日期

經濟法容易混淆的日期

發布時間:2020-12-15 19:45:46

① 會計初級職稱中經濟法基礎的一些日期,時間怎樣記才能快點記住

我考初級時把這些時間都自己單獨列出來的,用個本子看。考前再仔細復習,強背!

② 初級經濟法怎樣學才好

通讀教材是必要的,其次開始抓重點,比如說合同法之類的。最後就是案例分析,這個分值挺大的.主要是理解,死記硬背解決不了問題。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一定范圍的經營協調關系。要從以下三點把握這個概念:(一)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 (二)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三)經濟法調整的是一定范圍的經濟關系。

③ 解析幾個容易混淆的時間

一、一般過去時與現在完成時的用法比較。
1.「一般過去時」所關心的是過去之事,與現在無聯系,常帶有表示過去某個時間的狀語。
現在完成時所關心的是過去發生的事�與現在有影響和聯系�對現在產生某種結果�現在完成時強調過去與現在的聯系�語句譯成漢語後常常帶有「已經…了」或「…了」的含義。
A:.I have lost my pen. Can you lend me yours?
B:.Why don't you buy one?
A: It fell into the river only a moment ago when I washed my hands. Now I've got to fill in a form with a pen.
2.現在完成時與for或since引起的短語連用時�表達從過去開始的動作或狀態延續至今,而一般過去時與「for+一段時間」連用時�只指過去的動作或狀態在過去延續了多長時間。
We have stayed here for three weeks. I think we are going to stay another two weeks. 說話時人還在
He stayed here for three weeks last year. 並不表示現在是否在
3.一般過去時帶有表示過去某時刻的時間狀態, 如yesterday, last year(month, week, night), in 1980等

④ 有哪些讓你容易混淆的法律概念聊一聊

讓我容易混淆的法律概念的話,有很多就比如有時候的話,經常會進行一些概念的分析。

⑤ 經濟法 的問題

1、(1)發起人協議中的貸幣出資沒有達到法律規定:即貨幣出資不能低於注冊資本的30%;不能以勞務出資。(2)、甲的觀點無法律依據。(3)、公司成立為營業執照頒發的那一天。(4)、首次股東會應由出資最多的一位進行召集與主持。
2、(1)乙公司的承諾有效。因為甲公司沒有明確提出異議。《合同法》第29條規定:「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發出承諾,按照通常情形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該承諾有效。」
(2)由丙承擔。貨交第一承人時標的物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3)乙對甲承擔違約,對丙不承擔,原因如前所述。

⑥ 經濟法問題:混淆行為的認定

市場交易中的有些競爭者為了謀求自身的利益而以假冒、仿冒的手段來侵害合法經營回者的利益,通過搭別人的答「便車」來銷售自己的商品,造成了市場混淆,這種市場混淆行為具有巨大的社會危害性,各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均將市場混淆行為作為不正當競爭行為予以禁止。
市場混淆行為的主要體現在《反不正當競爭法》第5條上,即「經營者不得採用下列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
(1)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
雖然《反不正當競爭法》 也禁止市場混淆行為,但更多是將法律規制的重點放到「假冒」或「仿冒」的行為上,相對缺乏對市場混淆行為中的「購買者」問題進行研究。

⑦ 《經濟法》問題

1
(一)二者保全的權利內容不同

關於預告登記制度所保全的請求權的范圍,設有該制度的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均有明確規定。如《德國民法典》第883條第一款規定:為保全目的在於轉讓或廢止一項土地上的物權的請求權,或土地上負擔的物權請求權,或變更這些物權的內容或其順位的請求權,得在土地登記簿中為預告登記。被保全的請求權附條件或者附期限時,也准許為預告登記。我國台灣地區「土地登記規則」第9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為預告登記:(1)為保全關於土地權利轉移、或使其消滅之請求權;(2)為保全土地權利內容或次序之變更之請求權,預告登記於附有條件或將來之請求權,亦得為之。」由此可見,一般而言,可被預告登記保全的請求權包括:以物權的設定、轉移、變更或消滅為內容的(債權)請求權;附有始期、停止條件或者其他可於將來確定的有關物權變動的債權請求權。當然在日本民法上,其假登記所保全的范圍還包括物權。

而異議登記在於保全經登記不動產物權的登記請求權,德國民法稱之為登記訂正請求權。查《德國民法典》第 899條可知異議登記為更正登記之輔助,二者所保全的均為登記訂正請求權。一般而言,其發生之情形有二:(1)登記之塗銷,指物權之合意不存在、無效或被撤銷的情形;(2)登記之更正,指登記人員錯誤為登記或塗銷的情形。[15]

(二)二者的效力不同

首先,在保全權利上的不同。二者在保全權利的內容上的差別,已如上述,此處只涉及保全權利效力上的不同。關於預告登記保全權利之效力,在立法例上有幾種選擇,如禁止其後的登記、禁止登記名義人再為處分或採取相對無效主義。[16]但就目前設有預告登記制度的國家和地區而言,為兼顧當事人的利益,保持目的和手段的平衡,一般不採取禁止處分或禁止登記主義,而奉行處分相對無效之原則。即在預告登記後,就不動產權利,義務人仍得為處分。只是在預告登記權利人與第三人之間,在妨害預告登記權利人請求權的范圍內,義務人的處分行為無效。因此,如果預告登記權利人的請求權不存在或其請求權嗣後消滅,或預告登記權利人對義務人的處分表示同意,那麼義務人對第三人的處分行為便絕對地有效。對此,《德國民法典》第883條第2款規定:在對土地或權利為預告登記後所為的處分,在妨害前項請求權的全部或一部的限度內無效。「而與此有所差別的是,在經過異議登記之後,雖然土地權利人仍得處分其權利,且如與異議登記所保全的權利相抵觸者,則在抵觸的范圍內其處分行為也為無效,但這種無效是有條件的,即必須說明其登記原因(除非異議登記的申請是經利害關系人同意的),反之,則屬有效。而前述預告登記沒有這種要求。

其次,在保全順位效力上的差別。預告登記的效力不僅在於其能保全請求權這種實體權利,其效力還體現為能保全該請求權的順位。《德國民法典》第883條第3款規定:「以轉讓某項權利為請求權的標的時,該項權利的順位按預告登記的日期加以確定。」結合本條規定,就預告登記自身性質而言,它本身並無獨立的效力,而是與本登記的效力共進退。如果只有預告登記而沒有本登記,則預告登記就沒有任何意義。但預告登記在依賴本登記的同時,也完善了本登記的效力,由預告登記所保全的權利的順位可以在日後的本登記中繼續有效。如甲就其不動產為乙設定抵押權,乙在接受抵押權設定的預告登記後,甲又將該不動產為丙設定抵押權,而丙又在乙之前完成了抵押權設定的本登記,當乙根據預告登記而做成本登記時,其本登記的順位優先於丙,其效力視為在預告登記做成之時就已發生。而對於異議登記,則不存在保全順位的問題。具體而言,在異議登記之下,如果異議為正當,則說明異議登記的權利人應該是真實的權利人,那麼他作為真實權利人的地位就是客觀存在的,而不需要異議登記將其保全,即使基於此種正當的異議,會有更正登記的做成,那也只是對真實權利的重新確認,而不是保全。如果異議不正當,則本登記的公信力不受任何阻斷,異議登記也就不發生任何效力,更談不上保全效力。不過,在上述分析中,這種異議的正當性判斷應由誰作出,德國法未作出明確規定,現有資料也失之闕如。但由於異議登記為更正登記的輔助手段,目的在於避免為更正登記前因登記的公信力而使異議登記權利人受損害,而更正登記須徵得登記名義人之同意進行,若登記名義人同意,自然異議登記視為正當;若登記名義人不為同意,異議登記權利人可請求法院判決其為同意, [17]此時,自然由法院來判定異議登記的正當性。此外,異議登記還可中止登記取得時效的進行(《德國民法典》第900條第1項)。[18]

第三,有無預警效力不同。因為預告登記有權利保全和順位保全的效力,因此,第三人不得無視預告登記的存在,預告登記在本登記之前對於第三人有預告的意義。第三人應通過預告登記認識到預告登記權利人日後為本登記的可能性,從而不為妨害預告登記所保全的權利(或權利順位)之行為,而且,第三人也不能以不知預告登記為由為善意之抗辯。日本學者將預告登記的此項效力稱為「警告的效力」。[19]而對於異議登記來說,由於它自身沒有公信力,即使第三人根據異議登記相信異議登記權利人為真權利人,也不會受到公信力的保護,因此,異議登記沒有所謂預警的效力。

第四,有無破產保護效力不同。[20]預告登記具有破產保護的效力,基於該效力,預告登記的請求權不僅可以對抗不動產的所有權人和其他物權人以保證請求權人取得物權,而且還可以在不動產物權人陷於破產時對抗其他債權人,從而使預告登記所保全的請求權得以實現。[21]對此,《德國破產法》第24條有規定:「為保全破產人的土地權利,或破產人所為登記的權利讓與、消滅,或權利內容、順位變更請求權,在登記簿內記入預告登記時,債權人對破產管理人得請求履行。」可見,預告登記還有在相對人陷於破產,但請求權的履行期限尚未到來或履行條件並未成就時,排斥他人而保障請求權發生指定的效果。這一效力同樣適用於相對人死亡、其財產納入繼承程序的情形,即繼承人不得以繼承為緣由要求滌除預告登記。[22]而在異議登記之下,如果異議為正當,則異議登記權利人為真權利人,那麼在破產程序中,他直接享有取回權,其效力要比預告登記的破產保護效力積極得多。因為取回權有直接取回的主動的效力,而預告登記的破產保護效力僅有消極被動的對抗效力,權利人不得因預告登記而將所涉不動產徑行取回。如果異議為不正當,則它不會產生任何效力,更遑論破產保護效力。

最後,有無公信力不同。所謂公信,主要適用於不動產的交易。它是指一旦當事人變更物權時依據法律的規定進行了公示(對於不動產而言,登記是其公示方式),則即使依公示方法表現出來的物權事實上並不存在或有瑕疵,但對於信賴該物權的存在並已從事了物權的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認其具有與該物權為真實時相同的法律效果,以保護交易安全。[23]對於預告登記而言,它正是有這種公信的效力。當預告登記做成之後,任何第三人都可信賴此登記所顯示的權利狀態為真實,從而相信預告登記的權利人日後可能通過本登記成為真正的物權人,即使第三人不知預告登記的事實,也不能動搖其公信力,此時,他也不能以此為由進行善意之抗辯。而異議登記之不具有公信力,上文已多有涉及,於此不贅。

(三)推進程序有所不同

就預告登記而言,如何推進到本登記,應區分兩種情形:其一,依預告登記而受保全的請求權,如果沒有義務人的中間處分,預告登記權利人需要為本登記時,須經義務人的協助而完成。如果義務人不肯協助,預告登記權利人得經由訴訟令其協助,而後基於判決為之。[24]由於預告登記並不影響所有權移轉請求權的限制和效力,預告登記於原則上與該請求權同其命運。如果請求權附有抗辯權,在請求前項同意之訴時,義務人得援引這些抗辯;其二,預告登記後,義務人將不動產復讓與第三人而害及預告登記權利人的請求權時,對於預告登記權利人的關系,應為無效,自不待言。然而,預告登記權利人應如何主張該處分無效,而實現請求權呢?根據德國法律,在必要的時候,預告登記權利人可通過訴訟請求獲得本登記的第三人同意,將預告登記義務人復登記為所有人。而且,對預告登記義務人請求為權利轉移(本登記)之訴訟和對第三人請求為同意之訴,既可以一訴合並解決,也可以分別提起。由此可見,一般而言,在推進至本登記的程序上,預告登記權利人應取得利害關系人之承諾書始可為之。而在異議登記之下,如果異議登記是有理由的,即異議為正當,則異議登記權利人可直接申請塗銷無效之登記並申請更正登記,此時,無須徵得利害關系人的同意;而如果異議是不正當的,異議登記本身不起任何效力,也就不存在推進到本登記的問題了

2
(!)要約 是甲廠希望和乙大學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新要約 變更了標的物 屬實質性變更
(3)雙方均沒有違約 因為合同沒有成立。乙大學附條件地接受甲廠的要約,是一種新要約而非承諾

閱讀全文

與經濟法容易混淆的日期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中天高科國際貿易 瀏覽:896
都勻經濟開發區2018 瀏覽:391
輝縣農村信用社招聘 瀏覽:187
鶴壁市靈山文化產業園 瀏覽:753
國際金融和國際金融研究 瀏覽:91
烏魯木齊有農村信用社 瀏覽:897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ipo保薦機構 瀏覽: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葯材種植產業發展規劃 瀏覽:748
博瑞盛和苑經濟適用房 瀏覽:708
即墨箱包貿易公司 瀏覽:720
江蘇市人均gdp排名2015 瀏覽:279
市場用經濟學一覽 瀏覽: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瀏覽:59
中國金融證券有限公司怎麼樣 瀏覽:814
國內金融機構的現狀 瀏覽:255
西方經濟學自考論述題 瀏覽:772
汽車行業產業鏈發展史 瀏覽:488
創新文化產業發展理念 瀏覽:822
國際貿易開題報告英文參考文獻 瀏覽:757
如何理解管理經濟學 瀏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