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經濟法》里要約的名詞解釋
確切的說是經濟法律中的《合同法》里的規定
《合同法》關於「要約」的規定
一、什麼是要約?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二、什麼是要約邀請?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
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
三、要約何時生效?
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四、要約如何撤回?
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五、要約如何撤銷?
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六、什麼情況下,要約不得撤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
(一)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二)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並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准備工作。
七、什麼情況下,要約失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
(一)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
(二)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
(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四)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另外,可以定義為:要約是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訂立合同的條件。希望對方能完全接受此條件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一方稱為要約人,受領要約的一方稱為受要約人。
② 經濟法案例分析
1.叫遲延的承諾。
2.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第28條: 「第二十八條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版出承諾的,權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
顯然,在這一情形中,要約人可以做出選擇,或及時通知承諾人表示接受承諾,從而使合同成立,或因其逾期而拒絕承認該承諾的效力,在這種情形中, 合同不成立,受要約人被視為發出一個新要約。
③ 關於經濟法中合同法中要約的案例
紅糖的好處在於「溫而補之,溫而通之,溫而散之」,也就是我們俗稱的溫補。紅糖所含有的葡萄糖釋放能量快,吸收利用率高,可以快速的補充體力。有中氣不足、食慾不振、營養不良等問題孩童,平日可適量飲用紅糖水。受寒腹痛、月經來時易感冒的人,也可用紅糖姜湯祛寒。對老年體弱,特別是大病初癒的人,紅糖亦有極佳的療虛進補作用,老人適量吃些紅糖還能散瘀活血,利腸通便,緩肝明目。
④ 經濟法案例題
1,成立。有兩個要約,一個承諾。原要約,請求紡織廠在一個月內提供兩萬米純毛布回料答,價格每米100元,由供方送貨到需方。新要約,紡織廠提出每米價格120元。承諾,甲地某商場同意,請按時送貨。
2,根據第二十五條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條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第三十四條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即5月15日成立,在乙地成立
⑤ [CPA經濟法 合同法總則]關於要約與要約邀請的案例
1.不是取決於法官來。要約,有自源己的構成要件。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被告的函電中稱:「我公司急需標號為150型號的水泥100噸,貴廠有貨,請速來函電,我公司願派人前往購買。」這里只有標的物,其價款和數量都不確定,即內容不確定,所以不構成要約,只是要約邀請。是希望看到函電的對方,向自己發出要約。
2.如果這題中沒有說\"將派人前往購買\",也仍舊是要約邀請,不是要約。因為被告的函電中稱:「我公司急需標號為150型號的水泥100噸,貴廠有貨,請速來函電。」這里只有標的物,其價款和數量都不確定,所以不構成要約,只是要約邀請。
⑥ 經濟法案例
答 1 甲乙之間合同關系不成立.
甲公司於2007年3月1日給乙公司發出電報稱:「現有當年產玉米50噸,每噸1000元,如貴方需購,望於接到電報之日起一周內回復為盼。」這屬於要約
3月3日乙公司給甲公司復電稱:「接受貴方條件,但望以每噸800元成交。」 這屬於反要約而不是承諾,承諾是受要約人完全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合同成立時間是承諾生效的時間,這里沒有承諾,合同當然不成立
2 甲乙之間合同關系不成立.
因為甲公司提出在一周內回復,而乙公司在3月10日回復,根據合同法第28條 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 這樣就不是承諾 合同當然不成立
3 需要承擔責任,因為甲公司於2007年3月1日給乙公司發出電報稱:「現有當年產玉米50噸,每噸1000元,如貴方需購,望於接到電報之日起一周內回復為盼。」這一行為是要約,而且是確定承諾期限的要約,根據合同法第19條 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消的,要約不能撤消,這就表示甲的要約生效了,題目中乙是在承諾期限內直接去付款提貨時(這一行為表示承諾) 而甲公司已將這50噸玉米高價賣給了丙公司沒有遵守要約 所以要承擔責任
⑦ 經濟法合同案例分析
合同不成立。根據規定,一方發出要約,而另一方沒有在規定期限內作出承諾的,合同不成立。「若有異議,請於9月30前提出,否則將於10月初發貨」對機械廠不發生約束的效力。
⑧ 經濟法方面關於要約的
問題:1、乙方的主張是否合法,為什麼?
答:不合法,實際上已經進行了回追認冰親自接受了邀約。答
2、假定丙方在5月5日做出承諾,並按要求將所需大米交到乙方的營業地。乙方對大米驗收入庫,但事後未付款。在丙方一再主張下,乙方聲稱要約是甲方擅自所為,與乙方無關,合同未成立,要求丙方把大米拿走,未付款。試問:乙方的主張是否合法?為什麼?
答:不合法,接受貨物屬於履約行為。
⑨ 列舉經濟法要約的例子
案例: 買房前,一來般情況下,往往自是在看到商家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後,覺得條件適合才會實地查看。到銷售地點後,會進一步考慮孩子就學是否便利、是否能採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居住小區綠化容積率、周邊環境等輔助考慮房子的優劣。如果開發商打出
經濟法,要約,例子
案例: 買房前,一般情況下,往往是在看到商家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後,覺得條件適合才會實地查看。到銷售地點後,會進一步考慮孩子就學是否便利、是否能採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居住小區綠化容積率、周邊環境等輔助考慮房子的優劣。如果開發商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