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專科大一有沒有學《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這個不影抄響的。任何一門先開始都可以,或者同時開始。不過經濟法偏向於背誦的多,會計需要理解,所以看你自己的時間,如果時間充裕,可以先開始會計,然後抽空看看經濟法,等到會計掌握差不多了,再正式開始經濟法,這樣距離考試比較近,記憶比較牢固。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⑵ 大一第一學期期末有關經濟法的論文字數3000字誰能幫我完全沒頭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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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大一《經濟法》中,公司法和合同法的重點(期末)
建議自己學會找重點 重點一般都是小標題下 那段文字 看後理解了 用自己的話簡單總結 然後配習題做來驗證自己的理解 這個知識點就算掌握了 考試劃重點是不夠的
⑷ 大一經濟法案例分析題(急!!)
1,(1)合同不成立,沒有接受對方1000元的要約
(2)形成要約
(3)不負責任 因為乙方沒有回復要約 不存在合同責任
2,可以要求撤銷,原因: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而且在一年內!
3,概念性的 忘記了
⑸ 求大一上學期經濟法要點
呵呵,我也是學工商的,不過我們考的不難,畢竟不是法學專業,經濟法的重點主要是:公司法和合同法,公司法里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是重點,合同法里總則是重點 ,其他的由於是工商系考的經濟法,所以老師還會側重於消法和商標法,至於像物權法這種,因為難度有點大所以不太可能作為重點,呵呵~
⑹ 我是華政大一經濟法的,第一學期平均績點只有3,對以後影響大嗎有補救的希望嗎
績點對復於獎學金的評定,保研起制著決定性的作用。出國時不同學校對於績點要求也不一樣。
但個人認為績點對於就業無任何影響,因為要想真正在法律這個圈子裡混,最重要的還是實力,所以學到的東西遠比績點重要的多。況且華政的期末考無非就是考大家都記憶能力,根本無法體現你所學的知識,所以不用太在意。
如果想補救的話就大二重修就可以了,但一般重修的成績也高不到哪兒去,除非你第一次考的特別差。而且期末要背的課那麼多,能把以後的考好就不錯了。
總而言之一句話,不要為績點而學,績點對於你的未來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掌握點真本事。
⑺ 我是大一學生,求這道經濟法案例分析題答案!求解答!救命題!
1. 成立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經當事人書面協議,乙公司可以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設定抵押,無須以登記為設立要件
2. 不是因為甲公司房產抵押與乙公司現有的及將有的生產設備等動產的抵押沒有明確約定抵押份額,屬於連帶抵押抵押權人(即銀行)可以選擇就任一財產實現抵押權
3. 具有法律效力因為在法院依據競買結果製作裁決書後,甲公司將房產過戶給了丙公司,丙公司是房產所有人當事人對房產權屬作的特別約定,不具有物權效力但是該備忘錄沒有違背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具有債權效力,丙公司對甲公司負有合同義務,即依約履行將房產過戶給甲公司的義務
4. 有效因為丙公司是房產所有權人,有權對房產進行處分,且就同一房產簽訂多份買賣合同,合同效力既不會僅因為房產沒有過戶而受影響,也不會僅因為是一物多賣而受影響
5. 有權因為丁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雖然在甲公司丙公司與丁公司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約定,丁公司應先交首付,甲公司後辦理房產過戶但是,房產產權人丙公司在簽約次日就和戊公司簽訂房產買賣合同該行為已經明確表明,甲公司有無法履行交房義務的可能作為先交首付款義務的丁方,有權行使不安抗辯權
6.無權因為甲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辯權甲公司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義務在後丁公司享有不安抗辯權,可以拒絕履行自己的先給付義務,但是不能以不安抗辯權要求甲公司履行在後的義務
7. 能因為甲公司在合同訂立半年內沒有履行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義務,丁公司行使約定解除權的條件已經成就
8. 不能因為甲公司丙公司與丁公司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中約定丙公司和甲公司對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該約定屬於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具有法律約束力
9. 可以因為根據《合同法》和相關司法解釋,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數額過分高於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適當減少
⑻ 大一經濟法中涉及到迴避制度的有哪些制度
迴避制度一般是兩種,一種是涉案人員利益迴避和親屬迴避。
⑼ 對於大一經濟法比較熟悉的人幫下忙
1、D 2、B 3、C 4、A 5、 D 6、 B 7、D 8、C 9、C 10、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