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濟法的公平價值有哪些
論經濟法的公平價值
摘要:經濟法的公平價值是以社會本位為基礎的形式公平和實質公平的統一,也是代內公平和代際公平相統一的可持續發展的公平。
關鍵詞:公平 社會本位
一、以社會為本位是經濟法公平價值的基石
經濟法以社會為本位是指經濟法以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為出發點和歸宿。社會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集體利益、國家利益相對,但又不是後者的集合或某種利益的簡單相加,而是後者合力的結果或有機總和。〔1〕經濟法的公平價值具有獨特性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為它建立在以社會為本位的基石之上。
經濟法是在公法對私法的介入,以國家之手對市場失靈的干預中產生的。在自由資本主義時期,法學上形成了孟德斯鳩、霍布斯為代表的自然法學派。自然法學派從天賦人權的哲學思想出發,認為法就是由人類理性和由事物性質產生出來的必然聯系。法律是自然的理性表現,是客觀存在的普遍規律。在經濟學上,以亞當·斯密為代表的古典自由主義經濟學佔主導地位。他認為在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客觀經濟規律會自發實現「自然秩序」。人是自我利益的理性的、最大限度的追求者,即理性人,在這種「自然秩序中」,當理性人在追求其個人利益的目標時,他好像被一隻「看不見的手」引導著去實現公共最好福利。這只看不見的手就是市場。他認為,最好的政府就是管得最少的政策,政府對經濟的任何干預都是有害的,政府的權力應主要用於維護社會秩序的安全,即「夜警國家」的模式。自然法學派和古典自由主義經濟學對近代資本主義法律體系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在這個時期,以國家干預為主要特徵的經濟法受到削弱,民法得到了充分的發展。〔2〕
然而,亞當·斯密所描繪的完全依靠市場調節,來達到的理性的人與社會和諧發展的「自然秩序」並沒有很好地實現,展現在我們面前的是這樣一幅圖畫:環境污染、資源過度開采、貧富分化、市場壟斷、公共產品短缺等。在資本主義由自由競爭進入壟斷階段後,經濟危機的周期性爆發,也桎梏了社會經濟的發展。市場調節的盲目和滯後,個體組織生產的有序與整個社會生產的無序,個體利益的局部性與短期性,往往使個人利益得以彰顯,社會公共利益受到忽視。對此,以個人為本位的民法是無能為力的。尚須「國家之手」的干預以維護社會公共利益,進而恢復經濟的自由與有序、個體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平衡格局。經濟法所追求的公平,是社會公共利益的公平。它強調人們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為,必須對社會的經濟發展而不只是對個別人的特定利益承擔義務。〔3〕有些行為,在民法來看,也許是無可厚非的,但如果這種行為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危害甚或造成威脅時,就會受到經濟法的規制。如微軟收購Intuit軟體公司,可謂是個互贏的商業行為。Intuit的股東希望通過其企業被收購而獲得微軟的投資,並利用微軟龐大的國際分銷網分得好處。微軟則希望獲得Intuit公司開發的已佔有個人財務軟體市場近70%分額的Quicken軟體。這場收購雙方平等互利,完全符合民法的條件要求。然而美國政府擔心收購完成後,微軟會獨霸全美的個人財務軟體市場,執意向法院起訴,最終導致了這場交易的流產。〔4〕經濟法總是以個別經濟活動與社會公共利益的對比效果為參照,來評價公平價值的實現。
國家干預也應以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為宗旨。從某種方面講,政府因其本身的特點,在某些時候,也有產生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可能。首先政府幹預經濟,往往以國家利益為根本出發點。大多數情況下,社會利益與國家利益是一致的,例如,保護耕地與發展經濟佔用耕地是矛盾的。所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制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規劃,嚴格佔用耕地審批制度,遵照「佔多少,墾多少」的原則,徹底落實佔用耕地補償制度。這樣,就會既有利於保護耕地,維護農民的權益,又保障了國家的建設用地,達到社會利益和國家利益的統一。但是,社會利益與國家利益並不完全一致,也會有沖突。如國家為快速發展經濟,過度佔用耕地,則可能暫時有利於國家利益,而損害了社會利益。其次,政府幹預手段的落後,反應的遲鈍,往往難以適應瞬息萬變的市場形勢。政府在宏觀調控方面有優勢,而微觀管理方面不足。政府處於凌駕於社會之上的機構,信息廣泛,但也難免會有偏差,導致決策的失誤。最後,政府作為社會的一個組織,在發揮經濟職能,對社會進行規劃、引導、控制、調節和監督的同時,難免會有尋租現象。且由於目前監督機制不完備,在我國官本位歷史傳統影響下,易滋生腐敗。有鑒於此,在政府幹預社會經濟生活的過程中,干預的程度、方式、方面,都應以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為宗旨,加強政府幹預的科學性,提高政府人員的素質。
二、經濟法的公平價值是形式公平和實質公平的統一
羅爾斯認為,形式正義執行法律和制度時應當平等適用於屬於它們所規定的各種各樣的人。由形式正義產生形式上的公平。在民法上,公平主要是指形式公平。它意味著機會平等。而機會平等至少要有四個方面的規定性:即社會資源平等地向市場主體開放;競爭的起跑線均等;市場主體同等的不受歧視;市場主體平等的擁有實現其經濟目的的手段。〔5〕民法所強調的機會公平,是以實現抽象的人格平等和個人自由為條件,將作為民事主體的人視為完全相同的理性人,而忽視客觀存在的人所處的環境和其自身所具備的一切具體特徵,給予民事主體同樣的法律保護。
但是,法律的普遍性並不能應對社會生活的復雜組合。在以競爭為主導的市場經濟中,市場經濟主體形式上的公平卻產生著實質上的不公平。就如一個億萬富翁不可能與一個乞丐具有的條件一樣,經濟法認為,一個經濟巨人與一個經濟侏儒也是不在一個起跑線上的,即使法律賦予他們平等的權利和義務。由於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諸如行政壟斷、地方保護、信息偏差、經濟實力、地理位置、基礎設施等一系列差別因素的存在,給市場經濟帶來的實質不公,使得民法的形式公平難以實現。形式公平,也是經濟法所要追求的首要目標。每個市場經營主體,不論其所有制形式、所在區域的不同,都有進入市場進行平等競爭的機會。經濟法既不為某個市場經營主體在競爭中獲勝創造特別優越的條件,也不特別給某個市場經營主體製造障礙,使其在市場競爭中失敗。〔6〕
形式公平是經濟法公平價值的基礎,是在追求實質公平的條件下的形式公平。民法忽視市場主體的經濟實力、技術經驗等方面的個性特徵,而對他們一視同仁的規定,勢必造成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的盛行,產生實質不公平。經濟法恰恰重視個體差異,將市場主體按一定的標准細化為不同類型,屬於同等條件的,同等對待。如同樣的消費者,享有的權利相等;同樣的生產者,所擁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等。
經濟法以實質公平為其更高公平價值目標。實質公平是在承認經濟主體的資源和個人稟賦等方面差異的前提下而追求的一種結果上的公平。〔7〕實質公平要求一方面對具備特殊條件、地位和能力的市場主體的某些行為進行一定的限制,增加其義務或減少其權利。以反壟斷為例,從現代反壟斷法實現來看,(一個企業)單純的市場控制力通常並不被法律作否定性評價,只有當特定的具有市場控制力的企業將其控制力濫用時,法律才對其進行限制或禁止。而企業僅僅具有市場控制但未行濫用,或企業之行為雖有濫用之嫌,但其能力本身不具有市場控制力,則兩者均不違反反壟斷法。另一方面,實質公平對遭受或易於遭受經濟特權侵害的弱小主體進行特別保護,賦予其更多的權利,而承受較少的義務。如各國的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如銷售者在銷售中存在欺詐,消費者可以商品價格的兩倍向銷售者索賠。為方便消費者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這些規定,從形式上看在生產者、銷售者和消費者之間,他們的權利義務是不公平的。但是,生產者有責任生產出質量合格的商品,生產者和銷售者有誠實信用的義務。與消費者相比,他們具有較多的專業知識,消費者處於弱者地位。由此可見,經濟法的實質公平體現了對弱者進行保護的實質公平。
經濟法形式公平與實質公平還相統一於社會本位的基石之上,體現在:經濟法為社會公共利益,不同時期調整內容也不同,其公平價值取向也不同。在改革開放初期,我國為鼓勵吸引外商來投資,加速我國經濟發展,促進改革開放的步伐,就出台了許多優惠政府,使得那些在資本、管理經濟上比我國企業雄厚、豐富得多的外國企業,享受到了中國企業都享受不到的有利條件。這對我國企業形式上和實質上都是不公平的。在經過二十年的改革開放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初步建立並初步完善,作為WTO的成員,我國的市場競爭規則要同世界接軌,就要求市場經營主體平等地參與競爭,就需要逐漸減少外資企業的優惠條件,讓他們享受國民待遇。再如,在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壟斷企業的經濟力量非常強大,所以,反壟斷法是這些國家經濟法的核心。而在我國目前,為增強經濟全球化中我國企業的競爭力,發揮企業的規模效應,應鼓勵、支持建立大型企業集團,實現同我國企業間的形式公平和實質公平。
經濟法既追求形式公平,即同等條件下同等對待;又追求實質公平,即不同等條件下不同等對待,二者是統一的。形式公平是實質公平的前提和基礎。沒有形式公平的實質公平是平均主義。平均就是在機會的擁有和財富的分配上,無視能力和特殊需要的存在而曲解為簡單的按份分攤,是與平等背道而馳的。〔8〕實質公平是經濟法的更高目標。實質公平是形式公平的必然發展。沒有實質公平的形式公平,形式公平的目標也不能最終實現。
三、經濟法的公平是可持續發展的公平
隨著人類文明的加速發展,尤以資本主義工業化大生產以來,人類面臨到了歷史上前所未有的新問題。世界財富的增長並沒有使所有的國家以及每個國家中所有的地區受益,相反,卻加大了他們之間的貧富差距。人類生產力的極大提高,人口大爆炸,使得他們能夠而又不得不向大自然攫取更多的資源。自然資源的掠奪性開采和利用,導致人類生態環境的惡化。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森林面積銳減、礦產資源枯竭、環境污染等,嚴重威脅著人類的生存和延續。在對傳統的工業文明和發展模式進行深刻的反思的基礎上,形成了一種新的發展和發展模式———可持續發展。目前,可持續發展的比較權威的解釋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後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9〕其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內涵:第一,人類有追求幸福美好生活的權利,但這些權利必須通過與自然相和諧的方式爭取;第二,當代人在創造與追求自己的發展時,應承認並努力作到使自己的機會和後代人的機會平等;第三,為了今世和後代的利益,環境必須成為發展進程的一個組成部分。〔10〕
經濟法的公平觀是可持續發展的公平觀,既體現當代人間的公平,又蘊涵代際人間的公平,是追求更廣泛意義上的社會公平。當代人間的公平,即維護所有當代人生存和發展的權利並滿足其為此的基本需要。它要求一國內地區間有平衡的發展。在一國內不同地區之間,由於區位條件、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影響經濟發展的因素不同,造成地區間經濟發展的不平等。在某些特定時期,國家為了整體發展的需要,甚或對一些條件好的地區予以政策優惠,來推動這些地區經濟的發展,從而加劇了不平等的存在。我國東部和中、西部的發展就是一個很好的佐證。區域經濟不平衡已經嚴重影響了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所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加快中西部地區的發展,關系經濟發展、民族團結、社會穩定,關系地區協調發展和最終實現共同富裕,是實現第三步戰略目標的重大舉措。」〔11〕代際間的公平,即當代人不能因為自身的發展與需要而損害人類世世代代滿足需求與發展的條件,要給子孫後代以公平利用自然資源和環境的能力的權利。科技的發展,使得後代人有可能開發出新的能源並提高能源的利用率,但其發展仍然離不開大量的自然資源。環境是人類共同的財富,我們應留給下一代一個清山綠水的世界。因而當代人既要考慮自身的發展,也要考慮後代人的發展。經濟法還為實現公平的可持續發展作了具體的規制,如土地環境保護法、礦產資源法、水法、漁業法等,都有所體現。
經濟法可持續發展的公平價值觀,是注重社會效益的價值觀。效益是指投入與產出或成本與效益之間的比較。經濟法的公平價值,不僅限於經濟效益,更強調社會效益。沒有西部地區的現代化就沒有我國的現代化,也就沒有社會效益。在消除地區經濟差距上,東部地區要加強與中西部地區全方位的經濟技術合作,支持和參與西部開發,更好地發揮中西部地區的輻射帶動作用。中央也應多給予政策、稅收、財政上的支持,如鼓勵外商到中西部投資,加強中西部水利、交通、通信、電網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建立相關的稅收減免和財政補貼、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社會效益必然要求可持續發展的模式,經濟的發展,不能以犧牲環境來換取經濟的短期高速發展。我們應走出以往「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老路,將簡單粗放的消耗型經濟轉變為高技術含量多的集約型經濟,進行產業調整,促進產業升級,注重生態效應與經濟利益的統一。「經濟法的效益觀所追求的社會效益,在於它不是一般而言的經濟成果最大化,同時更是宏觀經濟成果、長遠經濟利益以及社會福利、人文和自然環境、人的自由和自身價值等諸多因素的優化和發展,微觀經濟成果的優化和發展也是社會效益的組成部分之一。」〔12〕只有注重社會效益,人類的可持續發展才有保障。
經濟法的公平價值,是確立在社會公共利益基礎上的形式公平和實質公平,是可持續發展的公平。它不只強調代內公平,更將視野擴展到代際公平,顯示了其對整個人類發展的終極關懷。它也是經濟法作為一門獨立法律部門的產生、發展、繁榮的重要的活力源泉。
注 釋:
〔1〕程寶山:《經濟法理論的新思考》[J],《鄭州大學學報》,2000年第5期。
〔2〕李昌麒:《經濟法》[M],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9頁。
〔3〕江合寧:《對經濟法與行政法價值定位的思考》[J],《廣東社會科學》,2000年第2期。
〔4〕美國司法部將微軟收購之舉提交法院[N],《國際電子報》,1995年8月7日,轉引自:史際春、鄧峰:《經濟法總論》[Z],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67—168頁。
〔5〕公丕祥:《論當代中國法制的價值基礎法制與社會發展》[J],法制與社會發展,1995年第2期。
〔6〕王保樹:《經濟法原理》[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9年版,第50頁。
〔7〕李昌麒:《經濟法學》[Z],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85頁。
〔8〕卓澤淵:《法理學》[Z],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30頁。
〔9〕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我們共同的未來》,吉林大學出版社,1997年。
〔10〕程信和、李摯萍:《可持續發展———經濟法的理念更新和制度創新》[J],廣州:學術研究,2001年第2期。
〔11〕摘自《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建議》。
〔12〕史際春、鄧峰:《經濟法的價值和基本原則芻議》[J],法商研究,1998年第6期。
賴達清 李文軍
『貳』 說說你心目中的公平觀
世上復沒有所謂的絕對公制平,哪怕你心中多麼執著多麼堅定,要憑借自己實力爬到你能企及的高度…可是,後來卻發現,有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擺在你面前:不論你是誰,不論你有多厭惡所謂的潛規則黑幕這種事,若你不向它低頭,你所有的努力都會歸於零!!!而我們能做的只是緘默不言,勉勵自己永遠不要迷失在這蒙著一層霧的社會里。
『叄』 管理學中,功利觀、權利觀、公平觀、綜合觀的含義
(1)功利觀
這種道德觀對效率和生產率有促進作用,並符合利潤最大化的目標,但它會造成資源配置的扭曲,尤其是在那些受決策影響的人沒有參與決策的情況下,同時,它也會導致一些利益相關者的權利受到忽視。
(2)權利觀
這種道德觀積極的一面是它保護了個人的自由和隱私。但它也有消極的一面(主要是針對組織而言),即接受這種觀點的管理者把對個人權利的保護看得比工作的完成更加重要,從而在組織中會產生對生產率和效率有不利影響的工作氛圍
(3)公平理論道德觀(公平觀)
這種道德觀有利於保護那些未被充分代表的或缺乏權力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但不利於培養員工的風險意識和創新精神。
(4)綜合社會契約理論觀(綜合觀)
這種商業道德觀與其他三種的區別在於它要求管理者考察各行業和各公司中的現有道德准則,以決定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
『肆』 經濟法是調整經濟管理關系、維護公平競爭關系、組織管理性的流轉和協作關系的法。此種觀點屬於
答案選擇d屬於縱橫統一說的觀點
『伍』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應該有哪些公平觀
市場經濟公平觀
如;起點公平。起點公平,指的是市場參與者的起點公平,是由權利平等和機會均等構成。就是說,市場經濟中的每一個人,都不能受性別、年齡、種族、出身以及資本佔有狀況等的影響,平等地擁有生存權、發展權、勞動權、受教育權、職業選擇權等,都可以在商海中大顯身手,實現自我價值。
規則公平。規則公平,是指市場上的「游戲規則」公平,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是市場運行過程公平的保障,是法制經濟的根本標志。在現代市場經濟中,規則公平僅靠「看不見的手」維持是不夠的,它還要求政府必須實施宏觀調控,但必須遵循市場公平原則,立法民主,執法公正,廢止特權,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結果公平。結果公平是起點公平與規則公平的延伸,是市場公平的核心,體現在分配公平上。在市場經濟中,起點公平、規則公平的平等原則必然導致結果的不均等。一方面,這種結果的不均等,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公有制前提下,是按勞分配、等量勞動獲得等量報酬的一種外在表現,雖然這種不均等也會拉大人們之間收入的差距,但一般不會導致嚴重的兩極分化。另一方面,這種結果的不均等,在非公有制或混合所有制的市場經濟中,表現為資本獲得利潤、土地獲得地租、勞動者獲取工資。初看上去,這也是各用其有、各得其所,無可厚非。但幾輪市場競爭過後,人們就會發現,富的越來越富,窮的越來越窮。究其原因,在於上一輪競爭的「結果」會帶到下輪競爭中去,成為下一輪競爭的起點,周而復始,長此以往,就會導致差距的不斷拉大。一方面市場勢力使一部分人積累了財富;另一方面,財富的力量又使市場勢力專門服務於財富的佔有者。這正如謝佩德所說:「財富(還有市場勢力)一經建立起來,一般地偏利於市場勢力的擁有者及親屬、子女爭取他們自己的高額財務報酬。」
『陸』 新國內安全觀的核心,是民主,法制,公平還是正義
嚴格禁止用論文來晉升職稱,嚴格禁止以論文來獲取獎金,
嚴格禁止用國家的錢來支持做論文。
『柒』 鄧小平的公平正義觀有哪些內容
1.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規定。改革開放以來,鄧小平一方面強調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是發展生產力,社會主義應當在發展生產力方面優於資本主義社會;另一方面,又強調社會主義必須堅持共同富裕的目標取向,反對兩極分化,避免兩極分化,不能走資本主義的邪路。
鄧小平以共同富裕為取向的社會主義公正觀,集中體現在他的南方談話中關於「社會主義本質」的新論斷中。他認為,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社會主義不是少數人富起來,大多數人窮,絕不是那個樣子。社會主義最大的優越性就是共同富裕,這是體現社會主義本質的一個東西。
鄧小平的社會主義本質論在一定意義上就是他提出的社會主義共同富裕綱領,其中既提出了明確的總體目標,即最終實現共同富裕,又指出了實現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徑,即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並且規定了共同富裕的基本性質和條件,即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這里,實際上全面地回答了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公平與效率的關系問題。
首先,肯定了社會主義既要講效率,又要講公平。「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是說要通過改革的方式加快生產力的發展,也就是解決效率問題;「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說的主要是公平問題。
其次,強調了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要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因為發展生產力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根本任務,是社會主義存在和發展的基礎,也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基礎;而共同富裕的實現是個長期的過程,要在效率提高、生產力發展的基礎上才可能「逐步實現」,「最終達到」。
2.共同富裕是必須堅持的社會主義原則。鄧小平認為,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根本原則。在整個社會主義階段,我們都必須堅持這一原則。一個公有制佔主體,一個共同富裕,這是我們所必須堅持的社會主義的根本原則。我們就是要堅決執行和實現這些社會主義的原則。社會主義財富屬於人民,社會主義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會主義原則,第一是發展生產,第二是共同致富。
3.共同富裕的實現途徑是先富帶後富,而不是同時同步平均富裕。鄧小平認為,我們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根本目標是實現共同富裕,然而平均發展是不可能的。過去搞平均主義,吃「大鍋飯」,實際上是共同落後,共同貧窮,我們就是吃了這個虧。
由此,鄧小平進一步提出了允許和鼓勵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裕起來,先富起來的地區和個人幫助落後地區發展這一實現共同富裕的具體途徑和方式。
鄧小平還將先發展後發展的問題概括為「兩個大局」。沿海地區要加快對外開放,使這個擁有兩億人口的廣大地域較快地先發展起來,從而帶動內地更好地發展,這是一個事關大局的問題。內地要顧全這個大局。反過來,發展到一定的時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來幫助內地發展,這也是個大局。那時沿海也要服從這個大局。
這里,實際上就解答了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如何正確處理先富與後富、先發展與後發展的關系問題。只有允許和鼓勵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先發展和先富裕起來,先發展、先富帶動後發展與後富,才能逐步從而最終實現共同發展、共同富裕。平均發展、平均致富是沒有出路的。
綜上所述,鄧小平所說的共同富裕實際上有三層含義:一是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規定,是必須堅持的社會主義原則;二是共同富裕的實現途徑是先富帶後富,而不是同時同步平均富裕;三是使人民普遍地、共同地富裕起來,貧富差距不大。在鄧小平的共同富裕是一個與兩極分化相對立的范疇,既不是指同步富裕,也不是指平均富裕,而是社會主義所要達到的一個長遠和最終目標,是一個不斷實踐從而逐步實現的過程。
『捌』 國際經濟法知識。簡述公平互利原則的主旨在於樹立和貫徹新的平等觀。
公平互利原則是國際經濟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對於經濟實力相當、實際地位基本平等的同類國家來說,公平互利原則的目的在於維持原有的平等關系;目的在於糾正原有的形式不平等或虛假平等關系,創設新的實質平等關系。
『玖』 怎樣理解十八大報告的三種公平觀
三種公平觀的提出,是臻於成熟的社會主義公平正義觀念的理論結晶,顯示了中國共產黨在公平正義領域理論與實踐的深化和發展。 黨的十八大報告將公平正義建設放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上,強調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指出「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體系,努力營造公平的社會環境,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報告提出了三種公平觀念,頗具啟發意義。 以往理論界在公平觀的分類上常常使用的是結果公平、機會公平和程序公平的說法,分別是指在資源配置的結果上人們獲得的平等性,在參與機會上的平等性,及在競爭的程序、法規上的平等性。從理論研究的角度看,結果公平、機會公平、程序公平的分析範式實際上是指理解公平的兩種不同視角:一種是認為在資源的配置上,只有讓每一個人都得到同樣的份額或同樣的結果才算是真正的公平;而另一種則認為,簡單地將分配的結果拉平並不是真正的公平正義,更重要的應該看人們為什麼得到了這樣的結果,如果是在機會公平、程序公平的條件下公平競爭,即使結果有差異也是公正的。實踐證明,第二種公平觀念有利於調動積極性,有利於激發社會活力,最終有利於社會的發展。 中國共產黨在執政60多年的實踐中,對於實現公平、公正有過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和教訓。改革開放以前,我們曾經過多地強調分配結果的一致性,所謂「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乾壞一個樣」,其結果是損害了勞動者、管理者的積極性,導致經濟發展滯後的局面。改革開放後,我們在理論上一個重大調整就是從過去的注重結果的公平,轉向了注重機會、程序的公平。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的持續高增長表明,新的公平公正原則極大地激發了億萬人民群眾的經濟活力與社會活力,這也是中國共產黨執政以來的重要經驗總結。 黨的十七大報告在闡述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時,提到了「創造機會公平」的概念,但尚未使用權利公平、規則公平的概念。黨的十八大報告首次將「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三種公平觀作為一組理論概念來使用,那麼,怎樣理解這樣一組相互關聯、形成理論體系的公平觀呢? 權利公平指每一個公民在行使或享有法律、法規賦予公民的權力和利益上是完全平等的,權利公平是公平正義的最為基礎和最為核心的內容。權利公平還可以細分為政治權利公平、經濟權利公平和社會權利公平等。權利公平包括了法律規定的公民權利的諸多方面,也包括社會福利、社會保障等諸多經濟權利,以及選舉權、被選舉權等諸多政治權利。權利公平的提出標志著我國公平正義理念的進步。 機會公平也稱作起跑點的公平,指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經濟、政治、社會事務的機會,獲得各種資源的可能性,處於同一條起跑線上。黨的十八大報告論述了機會公平的諸多具體表現,有三個方面非常令人關注。一是教育公平,即受教育機會的公平。享受高質量教育機會的公平是老百姓最為關心的,報告提出要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尤其是要向農村、邊遠、貧困和民族地區傾斜。二是享受社會福利、社會保障機會的公平,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蓋全體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三是參與市場競爭機會的公平,強調各種所有制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健全現代市場體系。 規則公平也稱作程序公平,指廣大人民群眾、社會所有成員都必須遵守法律、法規,所有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的約束。報告再次強調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強調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如果說機會公平是起跑點的公平,那麼,規則公平則是指在起跑以後人們在競爭過程中處於平等的地位,人們在社會活動的全過程中遵循同樣的規則。 三種公平觀反映了理解公平的三種向度,強調了公平觀的三個不同方面,三者雖然各有側重點,但它們所體現的基本原則卻是一致的。三種公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包含、相互聯系。如果違反了一個方面的公平原則,也必然會違背另一個方面的公平原則。因此,我們也可以稱之為「三位一體」的公平觀。這一公平觀的提出,是臻於成熟的社會主義公平正義觀念的理論結晶,顯示了中國共產黨在公平正義領域理論與實踐的深化和發展。
『拾』 經濟法所追求的的公平正義觀與民法所追求的的完全契合是正確的嗎理由是什麼
大一法學專業吧我也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