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加強和創新農村社會管理
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審時度勢、與時俱進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社會管理的重點在基層,難點在基層,鄉鎮是政權的基礎、改革的前沿、發展的重點和穩定的關鍵,其職能作用發揮如何,直接影響民心向背和黨的事業興衰。
解放思想、轉變職能,創造鄉鎮工作新機遇
當前基層形勢正呈現出三個重大變化:一是過去以「取」為特徵的基層分配關系已經逐漸向「予」轉變;二是過去以「混」為特徵的干群關系正在逐漸向「和」轉變;三是過去以「補」為特徵的城鄉關系開始逐漸向「哺」轉變。我們將根據新形勢發展的要求,及時轉變鄉鎮政府職能,加強鄉鎮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
正確定位、緊扣重點,謀求鄉鎮工作新突破
鄉鎮政府作為最基層的一級政府,處於國家權力和鄉村社會的中間,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上級政府和部門的各項工作都要通過鄉鎮這級來實施完成。轉變職能後,當前工作的重點是緊緊圍繞上級部門的發展思路,全力打造新型鄉鎮。
改革創新、科學施政,贏取鄉鎮工作新跨越
一、在隊伍上致力激勵約束,完善基層幹部管理新方式,走負重奮進之路。
一是用考評與目標管理加壓力。建立健全機關干職工個人效能考評體系和政府目標管理責任體系,強化各部門協調配合意識,提高幹部執行力,確保政令暢通,樹立良好的政府形象。二是用評分與保障手段強基層。積極探索村、社區「兩委」幹部工作目標責任制管理新模式,推行村、社區幹部工資保發、養老保險、醫療保障「三保」機制,解決基層幹部後顧之憂。三是用培訓與鍛煉方式優素質。加大對鄉鎮幹部「充電」、「輸血」力度,使之不斷掌握新知識,增長新本領。四是用選拔與交流機製造平台。推行幹部選拔「差額推薦、差額考察」制,變「伯樂相馬」為「賽場選馬」,建立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動態交流模式。五是用問責與監督措施保本色。組織幹部經常學習《問責辦法》,在問責查處上做到「既打雷、又下雨」,加強鄉鎮幹部的紀律監督、審計監督和群眾監督。
二、在主體上全力創造優勢,探索培育新型農民新辦法,走全民創業之路。
建設新農村和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農民是主體,也是內動力,只有提升農民素質,調動全民創業激情,才是抓住了鄉鎮工作的「牛鼻子」。為此,一要創造人文優勢,增強農民的人格魅力。要狠抓農村精神文明建設,促進農民家庭和美、鄰里和睦、人際和諧。二是創造技能優勢,增強農民的適應能力。採取職業教育、技能培訓、外出取經、典型觀摩、現身講述等途徑,引導農民學得會、用得上、能致富。三要創造產業優勢,增強農民的致富能力。大力發展主導產業,培育一鎮一品、一村一品,並把農民組織起來,變分散經營為規模經營。四要創造管理優勢,增強農民的自治能力。尊重好、保護好、引導好、調動好農民的民主權利,讓農民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約束中增強參政意識、公民意識、法治意識、大局意識。
三、在管理上傾力保障服務,開創農村社會事業新局面,走和諧發展之路。
圍繞關注民生,抓好以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村低保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建設,促進老有所養、老有所居、困有所助。圍繞傾聽民意,建立一年一次大走訪的工作機制,組織鎮、村(社區)幹部分點包干,入戶走訪,深入了解群眾疾苦,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切實解決群眾困難。圍繞解決民憂,建立鄉鎮政務中心,推進「一站式」便民服務,推行辦點幹部下村領辦、代辦、協辦、督辦制。圍繞溫暖民心,突出教育和諧,深入開展留守兒童關愛活動,推行留守兒童「代理家長制」;突出計生和諧,深入開展誠信計生和生殖健康優質服務,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確保計劃生育率。圍繞促進民安,落實人防技防物防設施,創建安全文明鄉鎮。
B. 睢陽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電話
你撥商丘市人社局辦公室電話問問:2781001(網上查的)
C.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補繳問題
政策規定,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60女55)前必須要繳費達15年的才可以領取養專老保險金;屬在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若其繳費不足15年,應將其之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本金以及利息一次性退還給本人,結束社會保險關系。
也就是說你母親現在交費了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以後也領不到養老金,現在交了也是白忙活。除非你能找到當地社保部門的熟人,看看能不能走走關系把之前的補上。具體補多少錢還是要人家來定,演算法很麻煩,涉及到精算學,我就不給你算了,反正不會多太多。
領多少錢你就按500是100的五倍來計算就可以了
你母親繳納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對你沒有強制性的。打個比方,要是你在城市裡工作,你的養老保險費是由單位繳納了的,為什麼還要強行加入農村的養老保險體系呢?而且,農村養老保險體系是自願加入的,不強求,這是咱們國家惠及農村的政策。
D.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什麼時候提出的
二○○九年九月一日 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
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國發〔2009〕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現就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基本原則
新農保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試點覆蓋面為全國10%的縣(市、區、旗),以後逐步擴大試點,在全國普遍實施,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四、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五、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八、待遇調整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十、基金監督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十一、經辦管理服務
開展新農保試點的地區,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國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十二、相關制度銜接
原來已開展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稱老農保)的地區,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銜接。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農保制度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國務院成立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相關政策並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試點地區也要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試點工作。
十四、制定具體辦法和試點實施方案
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試點具體辦法,並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周密測算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按要求選擇試點地區,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試點縣(市、區、旗)的試點實施方案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十五、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和總結解決新問題的辦法和經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把好事辦好。重要情況要及時向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國務院
二○○九年九月一日
E. 浙江新農村建設具體情況
黨的十六大以來,浙江大力實施統籌城鄉發展方略,把解決「三農」問題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中之重,出台一系列統籌城鄉興「三農」的政策,建立健全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機制,充分發揮工業化、城市化、市場化對「三農」的帶動作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取得新成效,城鄉一體化進程明顯加速。 2006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7335元,連續22年居於全國各省區首位;農村全面小康的實現度達到68.1%,也居全國各省區之首。
一、大力發展高效生態農業,農業增長方式加快轉變
把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作為建設現代農業的主線。做大做強蔬菜、茶葉、果品、畜牧、水產養殖、竹木、花卉苗木、蠶桑、食用菌、中葯材等十大優勢主導產業。目前,這十大主導產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達到70%以上,畝均收入超過了1500元。今年省委省政府又提出,著力打造特色農業的強縣強鎮,進一步提升農業的塊狀經濟發展水平。實施農業「走出去」戰略,推動農業生產要素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上的優化配置。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1000多家農業企業、50多萬農戶在省外經營種養業,建成各類基地2000萬畝左右。積極應對國際貿易壁壘,努力開拓國外市場,加快外向型農業發展,農副產品出口保持持續較快增長的態勢。2006年,全省農副產品出口額60.2億美元,比2001年增長103.7%。
把發展新型農村合作經濟作為建設農業的緊迫任務。率先頒布《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提高分散農戶的市場談判地位。積極構建「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專業大戶」經營體系,農業產業化水平和農民組織化程度不斷提高。2006年底,全省共有各類產業化經營組織11066個,帶動農戶780萬戶,建成產業化基地1828萬畝,其中,農業龍頭企業5049家,銷售收入1106億元,28家企業被評為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重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達3915家,帶動農戶211萬戶;農產品行業協會500多家。今年上半年,全省新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465個;產業化帶動農戶472.26萬戶。針對單個合作社服務能力和服務范圍的不足,大力發展新型農村合作經濟,著力構建現代農業服務平台,加快組建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基礎、供銷合作社為依託、農村信用合作社為後盾、政府部門公共服務和管理為保障的服務聯合體。今年全省在18個縣市開展試點。
把培育現代生產主體作為建設現代農業的關鍵環節。積極推進市場化土地流轉和企業化規模經營,到2006年底,全省耕地流轉面積357萬畝,佔耕地總面積的15.0%;實行適度規模經營(面積10畝以上)耕地面積246.3萬畝,佔耕地總面積的10.3%,規模經營種養大戶23.4萬戶。引導工商資本投資現代農業,過去五年每年投入農業的工商資本在120億元以上。加大對農業創業人才的培養力度,從2006年起對就讀大中專院校農業種養專業類學生實行免交學雜費的政策,2007年又擴大到園藝類的花卉、果樹、蔬菜等專業,鼓勵他們學成後在現代農業領域創業。
把推進農業科技創新作為建設現代農業的強大支撐。大力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推廣和服務平台建設,實施農業生物技術、農產品精深加工等十大農業科技專項,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農業科技貢獻率達到56%以上。啟動實施「百萬農民信箱」工程,2006年底注冊用戶達到136萬戶。加快推進農業標准化步伐,農業標准化推廣面積達到1249.2萬畝。針對欠發達地區基層農業科技力量薄弱的問題,從2003年起實行科技特派員制度,並於2005年向全省推廣,實現鄉鄉都有科技特派員,促進了農業實用技術的推廣應用。建立和完善首席專家、推廣教授、科技特派員和責任農技員制度,積極組建由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推廣組織、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等多方參與的區域性專業性和農科教、產學研一體化的農業科技推廣組織。
把完善農業基礎設施作為建設現代農業的有效保障。先後啟動實施標准農田建設、千庫保安、千萬畝十億方節水、百萬畝標准魚塘改造和標准漁港建設等工程,農業的生產條件和防災抗災能力大大增強。全面實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補償標准提高到12元/畝。加快推進土地整理、中低產田改造和山、水、田、林、路綜合治理,累計已經建成標准農田1430萬畝,連續10年實現耕地佔補平衡,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大幅提升。
二、大力發展區域特色塊狀經濟,縣域經濟競爭力不斷增強
做大做強特色塊狀經濟。以縣城和中心鎮為依託,以特色產業為支撐,把鄉鎮企業、專業市場、工業園區和城鎮建設結合起來,形成了工業化支撐城鎮化、城鎮化提升工業化的發展格局,特色塊狀經濟為農民提供了越來越多的發展機會和就業門路。鄉村企業蓬勃發展,經營管理機制日趨規范,技術創新和競爭能力不斷提高。2006年,全省共有各類鄉村企業113萬家,從業人員1300萬人,實現增加值7366億元,佔全省生產總值的47%。全省農產品加工企業已達到35.28萬家,其中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達到1.44萬家,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農產品加工產業集群,涌現出了一批農產品名牌產品和知名商標。農民人均純收入中來自非農產業的收入超過80%。
積極培育「中心鎮」。充分發揮中心鎮對農村的輻射和帶動作用,促進企業集中和產業集聚,提升縣域經濟的發展水平。全省共有268個鎮進入全國千強鎮行列。新城鎮成為農民務工經商的廣闊天地,這兩年每年新增轉移農業勞動力50萬人,農村勞動力非農化水平達到70%以上,全省城市化率達56.5%。2006年,省委、省政府決定實施中心鎮培育工程,重點培育200個左右有區位優勢和特色產業支撐的中心鎮,進一步優化城鄉人口和生產力的空間布局,使之成為農村經濟的增長極、農村人口的集聚點和公共事業服務中心。目前已經啟動141個中心鎮的建設試點。
積極發展「農家樂」和來料加工等二三產業。順應城鎮消費升級的趨勢,發揮農村山水景觀、農耕文明、人文歷史等優勢,大力發展鄉村休閑旅遊業,把發展「農家樂」(漁家樂)等鄉村休閑旅遊業作為新產業,引導農民和村集體立足生態資源優勢,發展農村第三產業。2006年,全省累計發展「農家樂」休閑旅遊村(點)2084個,經營農戶14678戶,直接從業人員72557人,營業收入24.6億元。同時,針對廣大農村特別是欠發達地區農村富餘婦女勞動力多的特點,積極發展來料加工業,開辟了農民增收的新途徑。
鼓勵農民創新創業。全省共有個體工商戶接近180萬戶,從業人員364.8多萬人;私營企業40萬戶。個體私營經濟約佔GDP的60%。省外、國外經商創業人員400萬左右,投資總額已超過1萬億元,其規模相當於2005年浙江全省的GDP總量。這些務工經商人員絕大多數都是農民,他們為浙江經濟的快速發展作出了重大的貢獻。
三、深入推進「千萬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農民就業增收能力不斷提高
2004年,省委、省政府實施「千萬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計劃到「十一五」末,全省培訓100萬現代農民,新增轉移就業400萬農民,提高500萬農民工的就業技能。近年來又根據現代農業、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的要求,轉變培訓思路、提高培訓標准、改進培訓方式,推進農民培訓由適應性培訓向戰略性培訓轉變。到2006年底,全省已培訓農村勞動力640.9萬人,培訓後實現轉移就業的178.8萬人。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培訓農民59.5萬人,轉移就業培訓資格證書發證率達到74.61%。
圍繞打造先進製造業基地、發展服務業,開展農業剩餘勞動力培訓、加快農業勞動力轉移就業,督促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5%—2.5%計提培訓經費用於農民工培訓,提高農民工就業的穩定性。圍繞建設現代農業的要求,培訓專業大戶、農業企業經營者、合作社社長,使他們成為現代農業的生產經營主體。圍繞發展「農家樂」休閑旅遊業,重點培訓「4050」農民,擴大中老年農民就業。採取政府發放培訓券、企業訂單培訓等辦法,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加強農村職業技術教育,提高職業技術教育的覆蓋面,對未升入大中專院校的農民子女開展6個月至1年的職業技能培訓,使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實施「中等職業學校扶貧助學行動計劃」,對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讀中等職業學校的,免收學雜費。全面實行就業政策、失業登記、勞動力市場、就業服務和勞動用工管理的城鄉「五統一」統籌就業制度和農民工無「證卡」就業制度,推動勞動就業服務網路延伸到鄉鎮,為農民提供有效就業信息中介服務。實施百萬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計劃,大力培養新農村建設的帶頭人,計劃到「十一五」末,全省農村實用人才總量達到100萬人。
四、大力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農村環境面貌和基礎設施條件顯著改變
200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的決策,計劃用5年時間整治10000個村,並把其中的1000個村建成全面小康示範村,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城市現代文明向農村輻射,加快建設規劃科學、環境整潔、設施配套、服務健全、管理民主、生活舒適的農村新社區。加大各級財政對村莊整治建設的投入,至2006年底,全省累計投入村莊整治建設資金555.61億元,各級政府投入佔到1/3。注意把「萬里清水河道」、「千萬農民飲用水」、「鄉村康莊」、「生態富民家園」、「百萬農戶生活污水凈化沼氣」等工程與「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配套實施,形成了城鄉統籌建設和各方協同建設的局面,提高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水平。
五、大力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覆蓋面持續擴大
大力推進城鄉教育均衡化。2005年,省委、省政府決定實施農村中小學四項工程(「農村中小學教師素質提升」、「農村中小學食宿改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擴面」、「愛心營養餐」),計劃三年內投入資金32億元,全面提高農村辦學條件和教育質量。2006年秋季起,全省城鄉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全部免收學雜費,513萬名中小學生免交了學雜費;對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讀中等職業學校的免收學雜費。深入實施「職業教育六項行動」計劃,兩年內全省將安排專項財政資金10.2億元以上。
大力發展農村公共衛生服務。2005年,省委、省政府實施「農民健康工程」,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公共衛生服務網路,把鄉鎮衛生院改造成為社區服務中心,把村衛生室改造成為社區服務站。目前,有1751萬名農民享受了免費體檢,12項公共衛生服務達標率達到80.6%。建立農村社區責任醫生制度,加快培養社區全科醫生。實行農民每兩年一次的免費健康體檢制度。
大力推進農村文化建設。實施「農村文化陣地建設工程」,加強農村文化設施建設,發展民間自辦文化,深入推進文化下鄉。2005年起,還開展「雙萬結對共建文明」活動。今年上半年,各地組織開展種文化百村賽活動,豐富了農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培養了一大批不走的農村文化能手。
大力發展農村社會保障。在全國率先建立覆蓋城鄉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6年,全省共有農村低保對象53.98萬人,平均低保標准每月149.65元,實現了應保盡保。率先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2005年以來新增的被征地農民實行「即征即保」,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234萬名被征地農民納入保障,其中196萬名被征地農民參加了基本生活保障,有88萬人已按月領取基本生活保障或養老金。2003年率先開展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試點。全省87個有農業人口的縣(市、區)全部建立了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數達2936萬人,參合率達86%,人均籌資水平達到81元。推進職工社會保險向農民工覆蓋。2006年底,農民工參加工傷險145萬人,參加醫療保險200萬人。完善農村「五保」對象和城鎮「三無」人員集中供養制度。2006年底,全省農村五保集中供養率92.4%,年人均集中供養標准5005元。
六、積極創新農村民主形成,農村民主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積極創新農村基層民主形式。推進村務公開的內容、形式和程序「三到位」,全面推行村級會計委託代理制、電算化和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全面實行村委會直選,創造村級民主懇談會、村民議事會等群眾廣泛參與的民主形式,推行村幹部「雙述雙評」、村務監督委員會等民主監督辦法,大力推進村務決策和管理民主化,保障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積極開展「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大力推廣新時期「楓橋經驗」,探索依靠農民群眾,加強農村社會管理、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有效機制。
大力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著力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號召力、戰鬥力。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廉政文化進農村。開展農村黨員幹部遠程教育,努力提高基層幹部的素質。實施集體經濟薄弱村辦公場所建設,做到全省村村都有活動場所。
不斷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積極探索資源開發、資產管理、資本經營、社區服務等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有效路子。針對城市化推進中城郊村集體資產管理和分配出現的新問題,積極穩妥地推行農村社區股份合作制改革,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保障農民享有的集體資產權益。目前全省700多個村完成了社區股份合作制改革。省財政每年拿出6000萬元專項資金,對經濟薄弱村村級組織運轉和村幹部報酬進行補助。
全面建立農村工作指導員制度,從2004年起連續三年從省、市、縣、鄉鎮四級機關抽調機關幹部,為全省每個行政村派駐1名農村工作指導員,履行村情民意調研、政策法規宣傳、富民強村服務、矛盾糾紛化解、民主制度規范、組織建設督導等六方面職責。積極推進鄉鎮農村工作指導員專職化,60%的鄉鎮建立了專職農村工作指導員制度。
七、大力實施欠發達鄉鎮奔小康工程,欠發達地區加速發展
大力推進下山搬遷脫貧。省政府每年都把下山搬遷5萬人作為政府承諾的十件實事之一。把下山脫貧與工業化、城市化結合起來,以高山遠山區域、重點水庫庫區、地質災害隱患區域的整體搬遷為重點,依託縣城、中心鎮和工業功能區建設下山移民小區,促進下山農民進城落戶、轉產轉業,實現易地致富。推進整村搬遷,加快下山脫貧小區建設,對搬遷村莊的交通、水利、通訊等項目資金應轉用於下山脫貧小區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探索以小戶型、農民公寓、廉租房等方式,降低搬遷成本,促進低收入農戶搬遷。2003-2006年,欠發達地區共下山搬遷農戶8.2萬戶、29.71萬人。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完成下山移民3.93萬人。
促進低收入農民轉移就業。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部門協作、企業參與」的方式,加強對欠發達地區的農民技能培訓,促進農民就業致富。2003-2006年,欠發達地區共培訓農民244萬人次,40.3萬農民通過培訓實現了轉移就業。開展低收入農戶普查,建立低收入農戶檔案,推行「一戶一策一幹部」的針對性扶貧。鼓勵企業定向招收農村低保戶勞動力,符合條件的企業享受促進城鎮下崗職工再就業政策。
大力推進產業化扶貧。充分發揮欠發達地區的比較優勢,加大對扶貧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大力發展特色農業。建立科技特派員制度,從大專院校和科研單位選派科技人員到欠發達鄉鎮任職,2003-2006年,共到位專項資金3184萬元,實施科技項目665項,引進新品種新技術2474個,為特色農業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撐。同時,積極利用欠發達地區豐富的人力資源和優美的生態資源,扶持發展來料加工業和休閑旅遊業,促進農民增收。僅2006年一年,211鄉鎮年規模型來料加工企業吸收勞動力7.2萬人,發放加工費2.2億元。
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和結對幫扶的力度。發揮「省管縣」的財政體制優勢,加大對欠發達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事業發展和特色產業培育的財政扶持力度。「十五」時期,省級財政用於支持欠發達地區及海島地區的支出累計達336億元,年均增長17.7%。深入開展結對幫扶活動。加強區域協作,引導發達地區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向欠發達地區轉移,組織欠發達地區勞動力向發達地區轉移。
八、不斷深化城鄉配套的體制改革,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機制加快建立
切實加大對「三農」的投入。今年全省2/3的新增財力要用於民生問題。2006年,全省各級財政對「三農」的投入達到373.5億元,比上年增長19.9%。今年,全省財政預算內「三農」投入預計達417.6億元,比上年增長11.8%。農村社會事業和社會保障支出成為財政投入的重點。加大對鄉鎮尤其欠發達鄉鎮的轉移支付,提高基層政權的運轉效率和公共服務能力。
率先終結農民「皇糧國稅」。按照平等城鄉居民稅賦的要求,以增強農業市場競爭力為取向,自2001年率先停徵欠發達地區農業特產稅和屠宰稅起,從局部地區到全省范圍、從少數稅種到全部稅費、從「減調改穩」到全面停徵,率先邁出免除農業稅收的破冰之步,2005年全面停徵農業稅收,成為全國第一個終結農民「皇糧國稅」的省份。
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推進以改革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縣鄉財政體制和化解鄉鎮債務、建立村級組織運行機制為內容的農村綜合改革,增強鄉鎮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的職能,基本消除農民負擔反彈的基礎。完善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建立了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省財政對欠發達地區的免費義務教育實行全額轉移支付。加大對村級組織的財政扶持力度,省財政安排6000萬元專項資金,重點扶持經濟薄弱村的村級組織運轉。
著力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農村新型合作金融體制基本建立,農村信用社在新農村建設中發揮了信貸主力軍作用。針對農業種養大戶投入增多、風險增大的趨勢,2005年開展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的試點,首創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共保經營模式,2006年12個縣開展試點,今年又擴大到32個縣市。2006年推行政策性農房保險制度,至2007年2月,全省已有757.1萬戶農戶參保,參保率71.7%。支持和鼓勵創新信貸支農產品,推進林權抵押貸款,探索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等方式,增加農村小額信用貸款供給。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新農村建設。在不斷增加公共財政對「三農」投入的同時,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新農村建設。開展萬家工商企業與村結對,以經濟顧問型、產業帶動型、合作開發型、直接參與型、公益捐助型等方式參與新農村。開展萬個城鎮文明單位與村結對。今年上半年,工商企業和社會各界資助新農村建設金額達到5.3億元。實現萬名科技人才送科技服務到農村,浙江大學、浙江工大、浙江林學院等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紛紛與地方建立共建新農村。大力發展慈善事業,民間慈善組織、企業家紛紛開展扶危濟困,弱勢群體得到及時救助。
F. 求 關於新農村建設的要求
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
1.「生產發展」——新農村的物質基礎
新農村建設的首要任務是生產發展。「十一五」時期,農業要加大科學技術的推廣應用,實現增長方式的轉變。在調整農村經濟結構的過程中,一方面協調糧食與其他作物的比例,力保我國的糧食安全;另一方面協調農業與非農產業的關系。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家一戶的農民由於生產生活分散,信息不靈,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弱勢地位。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帶領農民致富過程中有很大優勢,要鼓勵發展各種類型的新經濟組織,提升農民的組織化程度。
要達到生產發展的目的,就要激活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勞動力。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要把培育新農民作為一項根本措施來抓,通過提高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和致富能力,為增產增收和改變鄉容村貌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首要的是加快實行免費義務教育;其次,培養新型產業農民和務工農民,大力實施以農村實用技術、務工職業技能培訓為主要內容的「陽光工程」,有針對性地舉辦相關技術培訓。
非農產業為農村經濟的發展提供了空間,也包含在「生產發展」的要求之中。發展農產品加工業,拉長產業鏈,可以使農民在加工增值的過程中增加收入。在非農產業不發達的地區,要進一步加快農村工業化的進程。
城市發展吸納農村勞動力,也是「生產發展」的渠道之一。要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的有序轉移,就要對現行的一些政策措施進行清理,疏通農民進城的渠道。
2.「生活寬裕」——新農村建設的核心目標
要達到生活寬裕的目標,首先要通過開辟各種增收渠道,增加農民收入。從宏觀層面來講,農民增收可以激發廣大農村的巨大消費潛力,使農民的需求成為一種有效需求,從而增強消費對國民經濟的拉動力。
建設與改善農民生活直接相關的基礎設施,是農民生活寬裕的條件之一。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全國一半的行政村沒有通自來水,60%以上的農戶還沒有用上衛生廁所。水、電、道路、信息通訊等基礎設施條件的改善,需要發揮各方面積極性,引導社會力量共同參與。
目前城鄉社會保障覆蓋率之比高達22∶1,佔全國總人口近60%的農村居民僅享用了20%左右的醫療衛生資源,九成左右農民是無保障的自費醫療群體。從這些數字可以看出,農村公共事業滯後的現狀。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政府要通過公共財政補貼,幫助農民建立起包括合作醫療、農村養老保障等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目前,農村商品市場總量不足,分布不盡合理,同時假冒偽劣產品較多,這給農民的生活帶來諸多不便。專家指出,建立健全農村市場體系,形成現代流通方式下的農村消費經營網路,是新農村建設中不可或缺的方面。
3.「鄉風文明」——提高農民整體素質
鄉風文明本質上是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問題,內容包括文化、風俗、法制、社會治安等諸多方面。
近年來,雖然一些地區的農村經濟發展較快,但文化生活卻單調乏味,同時一些不良文化有所抬頭。農村文化建設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還不適應,與農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還不適應,主要問題是文化基礎設施落後,現有資源尚未得到有效利用,文化體制不順、機制不活。因此,如何使廣大農民過上豐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任務。
移風易俗是鄉風文明的表現之一。一方面,隨著經濟的發展,在城市中出現的人情淡漠等現象,在農村地區已經有出現的苗頭;另一方面,傳統的陋習在一些農村地區還廣泛存在。一些地方攀比修造墳墓,甚至出現豪華的活人墓。這些都與新農村「鄉風文明」的要求格格不入,亟待改變。
4.「村容整潔」——改善農民生存狀態
新農村建設中「村容整潔」的要求,最主要的是為農村地區提供更好的生產、生活、生態條件。
長期以來,大部分農村地區的人居環境不能令人滿意。「露天廁、泥水街、壓水井、雞鴨院」,是對農民生活居住環境的形象描述。農村的房舍、街道建設缺乏規劃,浪費大量土地;通行條件差,給農民的生產生活帶來諸多不便;由於缺少硬體設施,加上農民的不良生活習慣,垃圾污染嚴重。另外,隨著一些農村地區非農產業的發展,工業污染問題凸顯,亟待改變。因此,在新村鎮建設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兩點:一是要尊重農民意願,在國家、社會力量的支持下,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量力而行,避免搞成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二是要根據當地的文化傳統等,做一個長期規劃,在規劃過程中不能搞一刀切。
5.「管理民主」——健全村民自治制度
目前,我國農村地區實行村民自治制度。從全國來看,各地具體情況差別比較大,但基本制度已經確立起來。完善農村基層民主自治制度是實現鄉村管理民主的關鍵所在。
2006年我國已全面取消農業稅,在「後農業稅」時代,轉變鄉鎮政府職能是「管理民主」的要求之一。鄉鎮政府要為本地經濟發展創造條件,要擔負起社會管理的職責,為鄉村提供公共服務。同時,鄉鎮政府要對村民自治進行正確引導。另外,農村基層黨組織要緊緊圍繞服務群眾這個中心,切實發揮服務群眾、凝聚人心的作用。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幹部耗費的精力經常得不到應有的回報,這嚴重影響了基層幹部帶動農民致富的積極性,因此,基層民主建設與市場經濟有機結合起來是新農村建設中一個很大的課題。
五、把握新農村建設總體要求,走出四個誤區 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二十字」總體要求,走出「四個」誤區。
1.拆舊建新的思想認識誤區。不能簡單地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理解為就是村莊建設,那種認為新農村建設就是造房子建新村,修大路排店面的認識是片面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個系統工程,涵蓋到農村的各個領域和諸多方面,規劃新村建設必須建立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上。
2.招商引資急功近利的誤區。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主體是農民,而不是外商或企業家。要堅持基層組織民主決策,農民群眾自願的原則,保障農民的民主權利。不能採取招商引資或以小團體組織以盈利為目的的拆舊造房建新,切勿搞企業發財、幹部收益、百姓埋單的做法。
3.無資金搞建設慢慢來的誤區。財力短缺使新農村建設面臨難題,村幹部壓力加大。存在著「等觀望」和「慢慢來」的思想。建設新農村需「破冰」前行,因地制宜,先抓籌劃,先易後難,量力而行,穩步推進。目前要著眼於解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農民群眾急需且最盼解決的熱點問題,一件件地抓好落實。
4.一哄而上搞運動的誤區。建設新農村要順應經濟發展規律,尊重農民意願,不斷滿足農民群眾對物質文化生活的需求。從這個意義上講,建設新農村是與時俱進的,沒有具體標准。因此,應避免搞不切實際的大拆大建,一哄而上搞運動。各村要在城市總體規劃指導下抓好村建規劃,適宜舊村改造的就重點抓舊村改造,適宜新村建設的就抓新村建設,需要環境整治的就從「臟、亂、差」入手。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穩定推進建設新農村。
G.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系統系統登錄網址
你是不可能登錄養老保險管理系統的,養老保險設置了專線,從國家到省市,再到地市、縣市,全部用專線連接。普通的網路系統是根本登錄不上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H.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金寨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深化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保障農民老有所養,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意見,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民普遍參保。
第三條具有本縣農業戶口,年滿16周歲、不是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第二章基金籌集
第四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第五條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墩納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不得低於15年,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8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 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以後依據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第六條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並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贊助。
第七條 政府繳費補貼。省、縣財政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縣財政對參保人每人每年繳費補貼為15元,省補 貼待方案出台後計入個人動賬戶。
第三章建立個人賬戶
第八條 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個人賬戶。
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省、縣對參保人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存儲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第九條 參保人如因特殊情況中斷繳費的,保留個人賬戶,以後繼續參保的,個人賬戶可以連續計存.
參保人繳費期間被判處有期徒刑的,服刑期間暫停繳費,待服刑期滿後按本辦法有關規定繼續繳費。
第四章養老金待遇
第十條 凡男女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可享受養老金待遇,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第十一條政府為符合領取條件人員每人每月補貼基礎養老金55元,今後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建立適時調整機制。
第十二條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發月數相同).
第+三條參保人男女年滿60周歲,繳費年限不足
15年的,可按最低標准一次性補繳15年(不享受繳費補貼),從繳費滿15年的次月起計發養老金。
本暫行辦法實施時,已滿60周歲示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檢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同住一個鄉鎮)應當參保繳費。
第十四條參保人在參保期間死亡的,其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參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剩餘部分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無法定繼承人和指定受益人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收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參加人享受待遇後死亡的可一次性享受300元的喪葬補助金。
參保人被判處有期徒刑服刑斯間已到齡的,暫緩辦理
領取手續,待服刑期滿後次月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已領取養老金人員,在服刑期間停發養老金,待服刑期滿後次月起發放養老金。
第五章與原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銜接
第+五條對已參加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未領取養老金農民,原則上應按本《暫行辦法》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將個人賬戶積累總額全部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本《暫行辦法》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折算繳費年限。折算後不滿15年的,按本《暫行辦法》規定的個人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逐年或一次性補繳差額部分,並享受政府補貼;,本《暫行辦法》實施前已領取養老金的參保農民,可直接享受基礎養老金。
第六章管理和監督機構及職責,
第十六條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者保險領導小組是全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領導機構,職責是:
1、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有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方針政策,制定全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2、指導、督促有關職能部門和各鄉鎮履行職責,保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順利實施;
3、查處和糾正各種違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行為;
4、定期向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開展情況。
第十七條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監督小組是全縣實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監督機構。職責是:
1、監督全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領導組織及縣鄉鎮經辦機構履行職責情況;
2、監督全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和使用情況。
第+八條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主管部門,其所屬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是實施全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經辦機構。
職責是:
1、履行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墓金的監管職責;
2、制定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
3、對全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上解、預算、劃撥、發放,進行實時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
第+九條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區、風景區)是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實施單位,其所屬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事務所是實施本鄉鎮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經辦機構,職責是:
1、做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宣傳發動、組織實施等工作;
2、做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的宣傳和咨詢、資料信息收集和錄入、個人檔案建立及統計等工作;
3、做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征繳工作;
4、做好參保人的參保登記、待遇資格初審、生存驗證、社會化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條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經費列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二十一條縣人事、發展改革、財政、農委、公安、民政、計生、審計、廣電、統計、農聯社等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全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
第七章基金管理
第二+二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納入縣財政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
第二十三條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審計等部門應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改變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性質和用途.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造成基金損失,情節嚴重的,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偽造證件或者利用其它手段多領、冒領養老金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追回;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I.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第四章 基金支付
第十九條基金應按照新農保制度規定的項目和標准支出,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整支出項目和隨意改變支出標准。
第二十條基金支出包括:養老金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
養老金待遇支出是指按規定支付給參保農村居民的養老保險待遇支出。
轉移支出是指參保農村居民跨統籌地區流動而轉出的基金支出。
補助下級支出是指上級經辦機構撥付給下級經辦機構的補助支出。
上解上級支出是指下級經辦機構上解上級經辦機構的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經財政部門核准開支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一條養老金待遇支出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是指政府規定計發標准,並由各級財政為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農村居民全額予以補助的養老金待遇。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指參保農村居民達到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時,按照其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支付給參保農村居民的養老金待遇,以及參保人死亡時一次性支付其合法繼承人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資金余額。
第二十二條在保證資金安全、方便群眾、便於提高管理層次的前提下,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應在財政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共同認定,或由財政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採取招標等方式選擇的商業銀行等存款類金融機構設立基金支出戶(以下簡稱支出戶),原則上一個統籌地區只能開設一個支出戶。
支出戶的主要用途是:接收財政專戶撥入的基金;支付基金支出款項;暫存該賬戶的利息收入;劃撥該賬戶資金利息收入到財政專戶。
支出戶除接收財政專戶撥付的基金和該賬戶的利息收入外,不得發生其他收入業務。
第二十三條經辦機構應根據財政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批的基金年度預算及分月支出計劃,按月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用款申請,並註明支出項目,加蓋本單位公章。財政部門對用款申請審核無誤後,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基金從財政專戶撥入支出戶。對不符合用款手續的,財政部門應責成經辦機構予以糾正。
J.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區別如下:
一、兩者需要的證件不同:
1、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需要的證件: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二份。
(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二份。
(3)4張1寸免冠照(60周歲以上人員6張)。
2、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需要的證件:
(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
(4)如是重度殘疾人員還需提供一、二級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5)如是獨生子女家庭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計生辦出具的獨生子女資格確認表。
二、兩者的辦理條件不同:
1、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辦理條件:
具有本地農村戶籍且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
2、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辦理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且年滿16周歲及以上,60周歲以下的人員(全日制在校學生、參加其他養老保險、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除外)。
(2)2009年8月31日前年滿60周歲以上且沒有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三、作用不同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反映的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農村居民收入的平均水平,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反映的是人民的生活水平。
(10)新農村社會管理擴展閱讀
農村戶口養老保險相關知識
1、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2、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3、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4、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5、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