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自建房的合理使用年限是多久
按國家規定的各種結構的房子的使用壽命,鋼筋混凝土結構為60年,磚混結構為回50年;當然了,並答不是說50年後磚混結構房屋就不能住人了,而是50年後安全系數降低,屆時就需要對房屋進行鑒定或修復加固等;而且房屋使用壽命類同於人類,有長有短,誰也說不準,不過,在建房子的時候,使用年限是由住宅的結構、材料決定的,質量越好的建築使用年限自然也越長,因此在選擇房屋材料的時候一定不要「偷工減料,選擇劣質材料」。
⑵ 在鄉鎮上買的土地自建房,是永久產權嗎還是70年
在我國買任來何土地都是沒自有永久產權的,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只是針對購買的使用用途不一樣年限也就不一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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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用地,商用建築用地,工業用建築用地。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⑶ 自建房辦房產證需要交稅嗎
自建房辦來房產證需要交稅。源
契稅的征稅對象是境內轉移的土地、房屋權屬。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由承受方交。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除了考慮土地增值稅,另由承受方交契稅。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贈與、交換或者其他方式將土地使用權轉移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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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
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
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宅基地的面積標准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過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過160平方米。
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
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⑷ 居住證辦理需要哪些手續和資料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證;
(二)本人相片(系統無法獲取相片的申領人需提供);
(三)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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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制度:
《湖南省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第十三條 居住證簽注是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年限的證明, 以換發方式進行。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換發(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換發(簽注)手續的,原居住證過期失效;補辦換發(簽注)手續的,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換發(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第十四條 辦理換發(簽注)手續,應當提交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要認真審驗證明材料,符合規定的,予以辦理換發(簽注)。
第十五條 居住證持有人離開居住證適用的城市行政區域范圍,在常住戶口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城市居住,根據《湖南省實際居住人口登記和服務規定》進行居住登記後,重新申請居住證的,居住證受理發放派出所應當收繳其原居住證,並在管理系統進行注銷。
第十六條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損毀換領、遺失補領手續。
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⑸ 購買二手房需要對方具有哪幾個證件
一、核實賣方的身份。如果是個人,看他的身份證;如果是單位,到工商局看它的檔案資料;如果賣方有代理人,看他有沒有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
二、到房管局查驗賣方的房產證。看該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權人,如果房屋為多人共有,則須賣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證件及同意出賣房屋的書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財產,是否經過賣方配偶的書面同意;如果房屋已出租,則須賣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則須賣房人提供抵押權人同意房屋出售的書面文件。
三、如通過房屋中介購房,購房者要選擇正規的、有一定信譽度的中介機構,必要時可查閱中介機構應具備的"兩證",一為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二為房屋土地管理局頒發的中介代理資質證書。
四、仔細核對賣方身份證或工商檔案中的名稱與房產證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一致,原則上是一個字也不能錯。
五、如購買公房,須了解所購公房是成本價還是標准價,標准價購買的公房在出讓時須按成本價補足費用。由於公房原單位對公房一般都保留優先購買權,因此,應要求賣房人提供單位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另外,軍隊、醫院、學校的公房,由於其特殊性,在沒有取得單位同意的情況下,一律不得出售。
六、如果所購房屋是已購公房或經濟適用房,還須賣房人提供政府部門對其上市交易的批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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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進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須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因此對於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尤其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該項問題更需引起購房者的注意。
2、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必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
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註明,但對於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__日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3、必須標明付款、過戶時間
很多二手房買賣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而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於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如果逾期則依照實際情況由違約方執行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4、必須註明二手房相關費用的交接時間
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屬問題,屬於「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註明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因為交接時間的明確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同時如果是公房交易,對於物業、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准,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
5、與中介公司簽訂合同時,必須有代理費明細單
隨著中介市場的不斷完善,消費者逐漸認識到信譽好的經紀公司能切實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通過經紀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經紀公司的代理費越來越受消費者的關心。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要求經紀公司明確寫明代理費的用途。
6、通過中介公司購房必須要求與房主見面
經紀公司推出「收購」業務,因此出現「一房多賣」的違規操作,即經紀公司在收完一個客戶定金後,還會帶其他客戶看房,最後誰出價高便賣給誰,不惜與第一個客戶毀約。理由常常是房主不賣等經紀公司的免責條款,即經紀公司無需為其違約行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費者只能忍氣吞聲。故本報提醒消費者,此時您應該行使自身權利,要求約見房主當面核實,就會揭穿其不軌行為。
7、必須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後填寫附加條款,會減少後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
⑹ 想問各位,自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導語:宅基地使用年限是近幾年來的熱點話題,相信大家聽上去一定不陌生。但是關於宅基地的相關知識大家了解多少呢?宅基地的使用年限您又確切的清楚嗎?今天,小編給你補知識,為你全面解析宅基地使用年限。
農村宅基地問題一直是廣大農村居民關心的熱點問題,尤其是近幾年來,拆遷、繼承等相關問題的糾紛頻繁出現,使得這一問題受到越來越多人的關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免於受侵害,同時又不觸犯國家法律,需要我們全面了解拆基地的相關知識。
什麼是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農戶或是個人佔有集體所有土地,並以此作為自己的住宅基地的土地。准備建設房屋,已經建設房屋以及建設過房屋但是已經無法使用的土地都屬於宅基地。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農村宅基地堅持「一戶一宅」的原則,即每一個農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因特殊情況需要另外申請宅基地的,需要滿足申請條件,並嚴格按照申請程程序來辦理。
宅基地使用年限
依照我國法律規定,農村居民對宅基地具有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村居民的一項重要權利。在法律允許范圍內,農村居民可以對自己的宅基地行使佔有、使用等權利。宅基地所屬類型不同,這種使用權行使年限也不相同。
農村宅基地被分為兩種情況:一種宅基地是國有土地上的宅基地,這種宅基地有使用年限限制,法律規定其使用年限不得超過七十年。另外一種是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權,法律規定這種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時間限制。
宅基地的使用權不等於所有權,宅基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
宅基地使用年限問題深入解析
宅基地的使用年限問題容易使人們聯想到宅基地的繼承問題,既然宅基地使用年限那麼長或是根本沒有年限限制,那麼宅基地是否可以繼承呢?
我國《土地管理法》與《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明確規定:宅基地不可以繼承,只有建有房屋的宅基地才可以繼承。繼承人需要攜帶身份證和戶口本到當地土地管理所辦理繼承事項。另外,這兩部法律還明確指出城鎮居民不可以購買農村宅基地,即時擁有宅基地證,沒有農業戶口,也沒有宅基地的使用權。
⑺ 自建房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年
自建房需要申請宅基地,國有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年限不超過七十年;集體土回地上的宅基地,沒有規定答宅基地使用年限,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身份而獲得的。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⑻ 農村自建房,現在符合一戶一宅政策可以補辦集體土地使用許可證嗎
國有土地使來用證與集體土地使自用證區別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所有權不同: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所有權歸集體所有;私有土地使用證的所有權歸私人所有
二、使用人不同:集體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該村集體的村民或企業;私有土地使用人一般是單位和個人。
三、土地用途不同:集體建設用地只用於建設村民或村集體生產、生活所需的用房;私人建設用地可用於居住、工業、商業、娛樂、辦公、旅遊、綠化景觀等建設(用途廣泛)
四、使用年限不同:集體建設用地沒有使用年限,而私人土地使用年限有著嚴格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