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疫情期间为深圳市南山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贷款支持的金融机构如何申请风险代偿
一、政策内容。对2019年入围南山区科技金融备案的银行、担保机构提供风险代偿,鼓励其为受疫情影响的区内中小科技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二、支持标准。贷款经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备案,备案期间为2020年2月至5月;贷款类型为新增贷款、无还本续贷、贷款展期、应急转贷等金融服务;申请代偿的贷款项目符合国家银保监会颁布的“不良贷款”分类标准,且该笔贷款利率上浮未超过国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含);单笔代偿比例不超过不良贷款本金部分损失的50%,单笔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流程。申请单位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仔细阅读申报通知事项,按要求填写申请书,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交至受理部门。
四、申报材料。风险代偿申请书;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年度纳税证明;贷款相关合同(综合授信协议、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借款借据等);将贷款划入“不良”类的原始文件(复印件);显示贷款“正常”(或“关注”)和“不良”的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企业信用报告》;担保类贷款需提交担保机构代偿证明文件。
五。联系方式。南山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刘李静涵,0755-26978511。
六、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
㈡ 为度过此次疫情的难关,政府采取了哪些财政政策
缓解疫情对企业经营形成的冲击,帮助中小微企业度过难关。
一是积极落实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政策。对 2020 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按企业实际贷款利率中央省财政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 1 年,使企业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经发改、工信等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可凭借 2020 年 1 月 1 日后疫情防控期间内生效的贷款合同,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
同时要求,各县(区)财政部门汇总编制本地区贴息资金申请表,请市级相关企业及各县(区)财政部门务于 2020 年 5 月 1 日前将贴息资金申请及相关资料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汇总后统一向省财政厅申请。
二是优化融资担保服务,适当降低担保准入门槛。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疫情期间参与我市疫情防控的中小微企业、“三农”企业,合理降低准入门槛,降低融资担保费至 1%以下,简化反担保措施;对受疫情严重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微企业、“三农”企业可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对存量中小微企业中涉及疫情防控的医药医疗类、民生保障类等企业,积极协调合作银行共同采取贷款期限展期、无还本续贷,保证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基础建设、科研攻关等行业的项目,开辟绿色金融服务通道,简化手续,特事特办,采取多样化融资担保模式。
三是加强应急周转保障资金服务。各接续还贷应急周转保障资金承办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及时提供倒贷续贷的应急周转保障服务。
四是加强创业担保贷款帮扶政策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承保机构要为创业担保贷款客户提供延期、展期服务,帮助其渡过难关:一是帮助疫情期间感染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客户办理贷款展期和贴息手续;二是对于受疫情防控影响较大的创业担保贷款客户,适度增加短期担保额度支持;三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五是开启 24 小时业务在线服务。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企业业务咨询,鼓励客户采取线上方式处理担保、接续还贷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等业务,开启 24 小时线上沟通和快速审批通道服务,对项目前期咨询、资料递交、受理、审批等工作,采用电话、快递、网络、线上资料扫描传递、视频会议等方式办理,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减少人群密切接触,合理安排,保证各项业务运营不中断。
六是切实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市、县(区)财政部门和地方金融机构、接续还贷应急周转保障资金承办机构要建立风险信息日常采集机制,加强风险管控,避免引发单个重大及系统性金融风险,确保我市经济高质量稳定发展。
㈢ 为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支持的深圳市南山区金融机构如何申请资金奖励
一、鼓励注册地在南山区内的金融机构为受疫情影响企业开发特色金融产专品、设置专项信贷额度属、给予专项利率优惠、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予以还款展期宽限、减免罚息等支持,对力度较大、效果明显的通过2020年专项资金给予支持表彰,并在后续合作中予以优先考虑。
二、支持标准。根据为企业提供的融资规模及支持企业数量进行综合排序,对排名前十的金融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第一至三名)、80万元(第四至六名)和60万元(第七至十名)奖励。
三、申报材料。2月至4月期间为南山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放款证明及汇总表。
四、联系方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钟映, 0755-26542931。
五、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