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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创新能力

发布时间:2020-12-14 09:26:38

Ⅰ 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在激烈的竞争中应采取哪些措施

随着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组织将为新农村建设增添活力,加之民间借贷从台下规范后走上前台,逐步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将呈现组织多样化、竞争交错化的格局。这种竞争性市场逐步形成并不断扩大,所有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主体之间的同业竞争将日趋激烈。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如何进行策略选择,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趋势
培育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是党的“十七大”中推进新农村改革发展的有效举措,是农村金融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增强竞争能力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支持和促进“三农”发展的客观趋势。新形势下,随着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逐步建立,农村金融格局将呈现如下变化:
(一)金融监管力度与农村金融市场规范化程度同步提高。农村金融市场激烈竞争形势下,各市场主体间出于利益争夺需要,必将与金融监管部门形成更为紧密的博弈关系。一方面,这对金融监管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另一方面,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主体间的相互监督。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和同业监督,竞争将逐渐步入良性规范的轨道,尤其是对新兴金融主体的监管将得到明显加强。农村金融的风险防范水平将得到明显提高,内控制度建设也将得到完善落实。
(二)农村金融机构将通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在日渐激烈地竞争形势下,各金融机构必然将机构、资金、人才向自身优势业务区域倾斜集聚,以寻求资源配置最优化、经营利润最大化。通过市场调节,各农村金融机构分工将日趋合理,优势将得到更加充分发挥。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造业已完成,面向“三农”的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的如火如荼,研发的“金穗惠农卡”以其功能齐全、手续简单、实用性强获得农民群众普遍欢迎;农业发展银行积极拓展支农领域,形成了“一体两翼”的业务发展格局;邮政储蓄银行信贷业务中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初见成效;城市商业银行、国外金融机构面对经济活跃的乡镇金融市场这块“肥肉”,或者先行“试水”,或者跃跃欲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如雨后春笋争相产生,初露端倪。此外,民间借贷等“草根金融”一旦规范管理,也将成为农村金融市场中一支活跃的力量。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建设到位后,当前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放、非正规金融无合法地位的状况不复存在,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的农村金融体系将真正建立,农村信用社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
(三)农村信用社在竞争中成长,农村金融主力军地位将受到挑战。竞争中,农村信用社将充分发挥其“人熟,地熟,业务熟”的先天优势,通过组织形式改革、治理结构完善、服务功能增强、管理水平提高等一系列措施,促进竞争能力明显提升,不断发挥农村金融市场主导作用。同时,随着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多种所有制的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组织将落户农村,加之民间借贷从台下规范后走上前台,农村金融市场将呈现组织多样化、竞争交错化的格局。这种竞争性市场逐步形成并不断扩大后,所有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主体之间的同业竞争将日趋激烈,尤其是在业务交叉领域和收益高回报品种上的竞争将更为明显。但应当看到,竞争将带来效率,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参与者竞相创新金融品种,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扩大资本供给。
二、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现状
在金融竞争性市场这一竞技场上,农村信用社特点明显、优劣并存。
(一)优势方面
由于具备分布区域性、设立长期性、关联紧密性、决策灵活性等特点,农村信用社在长期发展中确立了自身的以下几方面优势:一是地缘定位优势。农村信用社是带有鲜明的机构地方性、分布社区性色彩,与所在地域的联系更多、更广、更深,农户、企业给予情感上的支持。二是客户基础优势。农村信用社扎根农村,网点遍布乡村,与广大农户、中小企业接触贴近频繁,长期以来培植了一大批优质客户,与农村客户的情感联系紧密。许多客户存有感恩心理,金融业务选择上倾向于支持其成长壮大的信用社。三是信息充分优势。农村信用社长期处于农村金融市场最前沿,对“三农”情况非常熟悉,对农村经济特点和产业特色比较了解,尤其是对农户、企业的信用品质、资金实力、生产经营状况等客户信息掌握比较充分。四是机制灵活优势。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法人,具有决策快捷、传递迅速、经营灵活的优势,这是国有银行所不具备的。
(二)劣势方面
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所限,农村信用社在业务竞争中存在以下几方面制约因素:一是传统的经营方式,主要包括:结算业务、中间业务占比小,现代化的金融结算方式未能充分、广泛挖掘利用,以至于不能进行信用社的目标客户与市场细分的准确定位,营销能力不强,也不能锁定高质量的自然人和法人与合作组织等主体客户;难以充分利用和发挥与“三农”贴近、信息源充分的优势条件,对
放出资金进行有效控制和风险管理。二是科技手段不强。由于科技人才缺乏,新进大学生员工培训力度不到位,员工对新设备、新技术掌握能力不足,致使科技运用不够充分。三是创新能力不足。由于农村信用社多数没有真正建立信息搜集、调查研究、产品研发中心,对创新重视不够,导致业务创新步伐落后,直接制约了业务竞争能力的提高。四是管理水平不高。由于农村信

用社干部队伍中高素质人才缺乏,加之对现有的管理者培训力度和层次不够,导致一些高级管理人员尤其是基层管理者水平不高,经营理念陈旧,对宏观形势把握能力比较薄弱等。
三、应对金融市场竞争的策略
农村信用社面临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猛然加剧的竞争性市场挑战,既要增强危机感,更要树立自信心,沉着应对,做到扬长避短,改变劣势,做强优势。

(一)抓住“特”字,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
一是要围绕发挥农村金融特色,针对农户、社区居民、企业金融服务的不同需求,开设特色业务网点、服务专柜,把业务触角延伸到需求与效益结合处,在机构网点设置上充分体现文化特色和人文环境,充分发挥信用社独有的网点优势。二是在保障农户、社区居民、企业基本金融服务的前提下,将机构、网点和人员向金融需求旺盛、区域信用优良、网点效益明显的地区或地带集聚,甚至开辟新的营业网点,以此打造一批高档次、高标准的“精品网点”,不断提高网点资源的配置效益。

(二)“源”于“农”入于“农”,切实提升社农双方的依赖度
农村信用社是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器,“三农”发展又离不开信用社的金融纽带作用,两者之间可谓鱼水情深。改善农村信用社的服务环境,关键的一点是落实深入“三农”的“主人翁”意识,让“信用社是农民自己的银行”的观念深入人心不动摇,打好群众基础。吸引农户入股,完善信用社的权力体制,区别社员与非社员的贷款待遇,广泛言路,不断提高信用社的日常管理水平。同时,建立稳固的客户群体网络,畅通联系合作渠道,把目光瞄准“三农”、涉农小(中)企业,守住属于自己的这片阵地。

除此之外,还要切实增强农户的守信意识,从经济和道德上提高农户的违约代价,给农户制造自觉的还款氛围。通过经济手段,给“违信者”以高利率、高贷款准入等惩戒,加大“违信者”违约成本,确保贷款良性回收。在道德层面上,通过加大诚信宣传,让农户明白对信用社违约就是对全体信用户的违约,侵害的是全体信用户的利益,这样就会在无形中就提高了“违约者”道德成本,利用舆论的压力,创造合谐的信用环境。
(三)求新务实,不断提升业务创新发展能力
农村信用社要剖析市场、分析客户的融资需求,在风险可控,手续合法的基础上,大胆更新金融发展理念,大力开展金融业务创新。一是创新金融产品,开发出以贴近农户与农业经济实体需求的金融产品,包括:农民理财工具、农民卡类业务产品、百万农户致富工程贷款、出国劳务贷款等。二是要加快服务方式和业务工具的创新,不断简化业务程序和手续,依照客户不同层次提供差别化、个性化服务,根据客户不同实际风险实行贷款市场定价,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推行灵活多样的抵押担保方式,力争通过便、利、亲服务吸引客户。三是加强市场分析和研究,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细分服务。在竞争性市场已经形成的市县城区和竞争性市场暂未形成的农村地区,针对市场竞争性与非竞争性采取不同的竞争策略和竞争手段,逐年推进非竞争性地区的市场竞争措施,形成稳步推进、步步为营的竞争步伐。四是要紧贴新农村建设对金融的巨大需求,围绕“农民想什么,信用社提供什么”,不断完善金融服务功能,让农民享受到各类金融服务,提高农民生活品质。
(四)科技兴社,挖掘运用现代金融技术成果
一是积极地招引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对现有人才加强科技培训,出台激励措施推进科技创新,让科技成为业务拓展的动力,员工智慧化作事业发展的资本。二是注意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加大科技装备投入力度,以最大限度地运用现代文明成果服务业务发展。三是加快业务网络建设和信用卡业务开发以及异地结算、银行汇票等结算功能的增强,条件成熟的地区开通国际业务,拓宽中间业务收入渠道,加大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以此拉长业务短腿,更加全面地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竞争。
(五)强抓管理,健全完善内部科学运行机制
一是要及时转换经营策略,确立“立足城乡、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把业务重心对准三农,坚决摒弃“去农化”倾向。二是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主任职能,达到相互制衡、相互协作、相互监督、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的效果,防止
“一言堂”现象发生。三是进一步明确以支农服务为己任和生存之本,建立劳资改革等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全员参与存、贷“两个市场”开拓的积极性,确保信用社在农村竞争性市场中的存贷业务份额同步增长。四是在“增收”的同时注重“节支”,通过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和非盈利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资产盈利能力。五是建立健全主要管理制度,落实检查监督、监察审计、按章处置等约束措施,切实加强内部控制,防止各类风险的发生。

(六)以人为本,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银监会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优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人力资源结构的指导意见》不仅明确了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的方向、目标和要求,而且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的指导性文件。实施人才战略,改革用人机制,培养复合型信合队伍。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观点,人是第一生产力。在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形势下,谁握得“人脉”,谁就会在竞争中占得先机,占得鳌头,就会把握住市场的脉搏,争得主动权。具体工作中,要搞好对现有员工的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特别要加强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专业人才的培养。发挥岗位轮换作用,加强学习交流,锻炼人才队伍,培养一批热爱信合事业、专业知识全面、会经营、懂管理的各层次专业人才,让高素质人才脱颖而出,尽快充实到管理人员队伍中。进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制定灵活性、流动性用人新机制,努力营造管好人才、用好人才和吸引人才的良好,做到“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对新业务发展需要的高学历专业人才和技术人才,要保证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给予充足的发展空间,营造和谐发展氛围。同时实行“干部员工淘汰制”对那些因循守旧、不干实事、忠诚度低、业绩差、常违规违纪的干部员工要给予经济、行政处罚,影响恶劣的,要坚决清理出信合队伍。
总之,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形势,农村信用社只有急流勇进,主动出击,才能在竞争中获得先机,牢固树立农村金融主力军大旗,立于不败之地。

Ⅱ 现在学什么专业有前途

学自己感兴趣的最好,优势都是相对的,即便有人能讲出四年后依旧有优势的专业,那么十年后呢?

你不可能工作几年就彻底转行吧?但是,能被机器和人工智能替代的专业一定不能选。

而那些失败者,则是成天迷茫困惑、浑浑噩噩过日子,并且还在不断抱怨这个社会不给他们机会。

最后总结一下,要学的专业一定是你本人感兴趣并且能能利用到你自身优势,因为专业学好了,最终是为了更好的就业,即便这个专业非常有优势,但你一点兴趣都没有,你长期就业下来,自己也会非常痛苦!

Ⅲ 大数据怎样影响着金融业

大数据可以挖掘和分析金融信息深层次的内容,使决策者能够把握重点,引导战略方向。

正在来临的大数据时代,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将在网络信息平台上全面展开,说到底就是“数据为王”。谁掌握了数据,谁就拥有风险定价能力,谁就可以获得高额的风险收益,最终赢得竞争优势。

中国金融业正在步入大数据时代的初级阶段。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目前国内金融机构的数据量已经达到100TB以上级别,并且非结构化数据量正在以更快的速度增长。金融机构行在大数据应用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一方面,金融企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积累了包括客户身份、资产负债情况、资金收付交易等大量高价值密度的数据,这些数据在运用专业技术挖掘和分析之后,将产生巨大的商业价值;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具有较为充足的预算,可以吸引到实施大数据的高端人才,也有能力采用大数据的最新技术。
总体看,正在兴起的大数据技术将与金融业务呈现快速融合的趋势,给未来金融业的发展带来重要机遇。

首先,大数据推动金融机构的战略转型。在宏观经济结构调整和利率逐步市场化的大环境下,国内金融机构受金融脱媒影响日趋明显,表现为核心负债流失、盈利空间收窄、业务定位亟待调整。业务转型的关键在于创新,但现阶段国内金融机构的创新往往沦为监管套利,没有能够基于挖掘客户内在需求,提供更有价值的服务。而大数据技术正是金融机构深入挖掘既有数据,找准市场定位,明确资源配置方向,推动业务创新的重要工具。


其次,大数据技术能够降低金融机构的管理和运行成本。通过大数据应用和分析,金融机构能够准确地定位内部管理缺陷,制订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实行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模式,进而降低管理运营成本。此外,大数据还提供了全新的沟通渠道和营销手段,可以更好的了解客户的消费习惯和行为特征,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营销效果。


第三,大数据技术有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增强风险控制能力。金融机构可以摈弃原来过度依靠客户提供财务报表获取信息的业务方式,转而对其资产价格、账务流水、相关业务活动等流动性数据进行动态和全程的监控分析,从而有效提升客户信息透明度。目前,先进银行已经能够基于大数据,整合客户的资产负债、交易支付、流动性状况、纳税和信用记录等,对客户行为进行全方位评价,计算动态违约概率和损失率,提高贷款决策的可靠性。

当然,也必须看到,金融机构在与大数据技术融合的过程中也面临诸多挑战和风险。

一是大数据技术应用可能导致金融业竞争版图的重构。信息技术进步、金融业开放以及监管政策变化,客观上降低了行业准入门槛,非金融机构更多地切入金融服务链条,并且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监管盲区占得一席之地。而传统金融机构囿于原有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无法充分发挥自身潜力,反而可能处于竞争下风。

二是大数据的基础设施和安全管理亟待加强。在大数据时代,除传统的账务报表外,金融机构还增加了影像、图片、音频等非结构化数据,传统分析方法已不适应大数据的管理需要,软件和硬件基础设施建设都亟待加强。同时,金融大数据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一旦处理不当可能遭受毁灭性损失。近年来,国内金融企业一直在数据安全方面增加投入,但业务链拉长、云计算模式普及、自身系统复杂度提高等,都进一步增加了大数据的风险隐患。

三是大数据的技术选择存在决策风险。当前,大数据还处于运行模式的探索和成长期,分析型数据库相对于传统的事务型数据库尚不成熟,对于大数据的分析处理仍缺乏高延展性支持,而且它主要仍是面向结构化数据,缺乏对非结构化数据的处理能力。在此情况下,金融企业相关的技术决策就存在选择错误、过于超前或滞后的风险。大数据是一个总体趋势,但过早进行大量投入,选择了不适合自身实际的软硬件,或者过于保守而无所作为都有可能给金融机构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应该怎样将大数据应用于金融企业呢?

尽管大数据在金融企业的应用刚刚起步,目前影响还比较小,但从发展趋势看,应充分认识大数据带来的深远影响。在制订发展战略时,董事会和管理层不仅要考虑规模、资本、网点、人员、客户等传统要素,还要更加重视对大数据的占有和使用能力,以及互联网、移动通讯、电子渠道等方面的研发能力;要在发展战略中引入和践行大数据的理念和方法,推动决策从“经验依赖”型向“数据依靠”型转化;要保证对大数据的资源投入,把渠道整合、信息网络化、数据挖掘等作为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和创新产品的重要基础。

(一)推进金融服务与社交网络的融合

我国金融企业要发展大数据平台,就必须打破传统的数据源边界,注重互联网站、社交媒体等新型数据来源,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尽可能多的客户和市场资讯。首先要整合新的客户接触渠道,充分发挥社交网络的作用,增强对客户的了解和互动,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其次是注重新媒体客服的发展,利用各种聊天工具等网络工具将其打造成为与电话客服并行的服务渠道。三是将企业内部数据和外部社交数据互联,获得更加完整的客户视图,进行更高效的客户关系管理。四是利用社交网络数据和移动数据等进行产品创新和精准营销。五是注重新媒体渠道的舆情监测,在风险事件爆发之前就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将声誉风险降至最低。

(二)处理好与数据服务商的竞争、合作关系

当前各大电商平台上,每天都有大量交易发生,但这些交易的支付结算大多被第三方支付机构垄断,传统金融企业处于支付链末端,从中获取的价值较小。为此,金融机构可考虑自行搭建数据平台,将核心话语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另一方面,也可以与电信、电商、社交网络等大数据平台开展战略合作,进行数据和信息的交换共享,全面整合客户有效信息,将金融服务与移动网络、电子商务、社交网络等融合起来。从专业分工角度讲,金融机构与数据服务商开展战略合作是比较现实的选择;如果自办电商,没有专业优势,不仅费时费力,还可能丧失市场机遇。
(三)增强大数据的核心处理能力

首先是强化大数据的整合能力。这不仅包括金融企业内部的数据整合,更重要的是与大数据链条上其他外部数据的整合。目前,来自各行业、各渠道的数据标准存在差异,要尽快统一标准与格式,以便进行规范化的数据融合,形成完整的客户视图。同时,针对大数据所带来的海量数据要求,还要对传统的数据仓库技术,特别是数据传输方式ETL(提取、转换和加载)进行流程再造。其次是增强数据挖掘与分析能力,要利用大数据专业工具,建立业务逻辑模型,将大量非结构化数据转化成决策支持信息。三是加强对大数据分析结论的解读和应用能力,关键是要打造一支复合型的大数据专业团队,他们不仅要掌握数理建模和数据挖掘的技术,还要具备良好的业务理解力,并能与内部业务条线进行充分地沟通合作。

(四)加大金融创新力度,设立大数据实验室

可以在金融企业内部专门设立大数据创新实验室,统筹业务、管理、科技、统计等方面的人才与资源,建立特殊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实验室统一负责大数据方案的制定、实验、评价、推广和升级。每次推行大数据方案之前,实验室都应事先进行单元试验、穿行测试、压力测试和返回检验;待测试通过后,对项目的风险收益作出有数据支撑的综合评估。实验室的另一个任务是对“大数据”进行“大分析”,不断优化模型算法。在“方法论上。

(五)加强风险管控,确保大数据安全。

大数据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金融企业风险管理提供更有效的手段,但如果管理不善,“大数据”本身也可能演化成“大风险”。大数据应用改变了数据安全风险的特征,它不仅需要新的管理方法,还必须纳入到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监控和治理。为了确保大数据的安全,金融机构必须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是协调大数据链条中的所有机构,共同推动数据安全标准,加强产业自我监督和技术分享;二是加强与监管机构合作交流,借助监管服务的力量,提升自身的大数据安全水准;三是主动与客户在数据安全和数据使用方面加强沟通,提升客户的数据安全意识,形成大数据风险管理的合力效应。

Ⅳ 经济学专业是不是很好就业

我觉得不太能这样说,抄经济金融一直在不断发展,只是这几年可能读的人更多了,于是竞争变大了,并不是就业前景不好。

我是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本科在读的学生。对于经济学是不是好就业,我得说,经济学作为热门专业,肯定不会说不好就业,但是所有的好与不好最终还要看个人,再好就业再热门再需要人才的专业,没有真才实干,也没什么用,再冷门的专业,也有人成为一代大家。所以还是自己要强大,在经济领域里,学的好,能力强,还是很能赚钱的。



最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学校里的考试可能可以水过去,但是岗位上容错率还是很低的,没有真才实学还是容易凉凉的。

Ⅳ 金融主要学什么,

金融学研究的内容极其丰富。它不仅限于金融理论方面的研究,还包括金融史、金融学说史、当代东西方各派金融学说,以及对各国金融体制、金融政策的分别研究和比较研究,信托、保险等理论也在金融学的研究范围内。

在金融理论方面主要研究课题有:货币的本质、职能及其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信用的形式、银行的职能以及它们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利息的性质和作用;在现代银行信用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货币流通的特点和规律;通过货币对经济生活进行宏观控制的理论等等。

就业方向:基金公司、证券公司、金融机构、银行等。可从事基金绩效评估、风险控制、资产配置、理财产品设计、债券市场操作、公司债券市场产品设计、抵押支持债券产品设计等工作。

(5)金融机构创新能力扩展阅读

人类已经进入金融时代、金融社会,因此,金融无处不在并已形成一个庞大体系,金融学涉及的范畴、分支和内容非常广,如货币、证券、银行、保险、资本市场、衍生证券、投资理财、各种基金(私募、公募)、国际收支、财政管理、贸易金融、地产金融、外汇管理、风险管理等。

金融学领域的学科交叉与创新发展的趋势非常明显,涌现出许多引人注目的新兴边缘学科,如演化金融学(Evolutionary Finance)就是介于生物学和金融学的一门边缘科学,演化证券学则是介于生物学和证券学之间的边缘学科。

Ⅵ 如何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一、农村经济、农村金融及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关系
农村经济问题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大问题。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难以融合导致的“二元经济”结构;农业市场化和产业化以及科技化等难以实现导致农业抵御风险能力低下;农民增收缓慢等,这三个方面的问题被合称为“三农问题”。由于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以及农民增收缓慢引致的农村市场无法开拓进而导致的消费需求不足,城乡“二元化”日益明显导致的社会发展严重不均衡及其他社会问题等,都是因为农村经济发展滞缓引起的,因此如何解决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这三个方面问题,是挡在我国社会发展道路上的核心问题。
在近年我国经济实现飞速发展的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城乡经济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同时城市金融发展水平与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更为明显,
农村主要的金融机构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及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非常缓慢,除个别经济发达地方外基本上都处于亏损状态。由于城市在人才占有、科技技术领先、金融发达、生活便利、资源占有占优、商品流通速度快等方面的优势,城乡间的差距将会进一步拉大。

我国城市资本尚处于资本积累阶段,不能直接用城市的资金来拉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否则城市科技产业将再次落后于其他国家,从而不利于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和长远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增强。金融作为经济的核心,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勿庸置疑的。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只能依靠农村金融的发展,通过农村金融的发展,增强农村资金的流转效率、使用效率,使其最终成为能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大动脉。在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极不发达的情况下,如何迅速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笔者认为,首要的应该完善和提升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通过生态环境的提升促使农村金融能从内部实现质的飞跃发展。
《金融时报》社评文章《金融生态环境就是竞争力》指出“金融生态环境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区域的软环境和文明程度,而且也直接影响到该经济体的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从一定意义上讲,金融生态环境就是竞争力。”
雷和平、林之诠(2005)通过对陕西周至县和澄城县的调研,并对取得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指出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金融、经济的发展程度。

因此,我们要发展农村经济,在不可能实行规模性直接政策倾斜的今天,我们唯一可以走的路就是要发展农村金融,通过农村金融的发展,实现农村存量资金的盘活,加速资金流转,进而实现资金总量放大,推动农村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而农村金融的发展又必须依赖于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因此,要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当务之急是要提升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水平。

二、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缺陷分析
农村经济的欠发达状态,尽管不是完全由于农村金融不发达的现实引起的,但是,如果农村金融能得到较好的发展,则一定可以极大的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我国当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农村金融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章政远、祁斌昌(2005)指出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在四个方面存在欠缺:法制环境欠缺而导致的金融债权难以受到保护、征信体系欠缺导致贷款人道德风险加剧、信息披露失实而导致银企关系扭曲、经济金融错位导致农村资金大量外流等。《金融时报》的系列评论员文章也从法制、信息、会计制度、征信体系建设等角度对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弱势部位进行了详尽的分析。笔者在这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总结如下。
第一,农村宏观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农村资金外溢现象严重。农业的利润率从来就是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因此农业如果没有一些适当的措施进行补贴,其回报率的低下必然将导致该行业的资金外溢。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是回报率极低,农村金融机构赖以生存的土壤如此贫瘠,如何让农村金融健康的成长?此外,由于我国农村的金融机构中,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及邮政储蓄占有相当的份额,前者出于对利润的追求必然将资金从农村通过其上级行贷放,而后者作为政策性银行运营资金的主要供给者,其在农村吸纳的资金也大部分流出于农村经济循环体系外。资金流动的必然规律作用并且有外流的渠道,导致了我国农村资金外溢现象比较严重,农村金融运行的整体生态环境不容乐观。
第二,法制环境缺失,征信体系建设滞后。法制建设方面的缺失从理论上讲包括立法、司法和执法三个方面,具体到农村的现实,我们在后两个方面才是真正的缺失,已经有的法律规范不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农村法制建设中不容忽视的顽疾。这样的法制环境必然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一种忽视。诚信环境的缺失则是导致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恶化的更为直接的原因,诚信缺失导致的道德风险由于不可预见性和对后续贷款行为的有力影响,将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造成极其不利的冲击。雷和平、林之诠(2005)在其调查报告中列举的这些数据是值得深思的:周至县2004年底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7.6亿元,不良贷款1.7亿元,不良贷款率近25%,而其中的十三类突出的不良贷款余额为4608万元,党政干部和政府的贷款(或担保贷款)就有1656万元,占比近36%,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能不讲信用,不还贷款,并且得不到任何的惩戒,这就是我国农村金融生态中的一个不容否认的现实——征信体系建设滞后,贷款人诚信缺失。
第三,对农村金融的监管难以深入,农村金融业务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不利于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由于农业贷款的分散性和农村私人放贷的隐蔽性,对其监管难以深入进行,因而不能很好的引导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并同时打击那些不利于正规金融事业发展的地下贷款行为;同时由于私人贷款手续简单,贷款期限较短等优势,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不能实现金融业务创新的现实情形下,不能满足市场上的部分资金需要,因而也加剧了非正规金融业务的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市场份额不断被侵蚀,外部竞争环境较差。
第四,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滞后。作为农村金融的主要机构,信用合作社由于历史原因定位一直比较低,参与市场竞争较少,因而导致其管理体制建设、人力资源建设、市场竞争意识建设等都比较欠缺。尤其由于业务涉及范围较窄,致使其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严重滞后,不仅不能对业务创新进行预见性的控制引导,就是对传统业务也不能很好的进行控制。内控制度的缺失主要表现在财务会计制度、人事及岗位管理制度、风险稽核制度、问责制度等方面。这些内部制度的缺失,是农村金融机构不能实现主动性、创新性发展的内部原因。因而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内部生态环境是失衡的。
第五,农村行政力量的介入较为普遍,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在第二点中笔者引用的数据已经从一个事实的层面上说明了农村行政力量的介入——不仅是间接的(打招呼贷款、提供政府担保等),更有直接强行与金融机构发生借贷关系,占用大量贷款资金进行非财政性运作,使得原本有限的农村资金创造出现断层。农村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低,不能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市场的准确引导,交易环境较差。三、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若干思考

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建设农村竞争性金融市场,而竞争性金融市场的培育需要有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笔者针对前面提出的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欠缺点,拟提出以下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议。

(一)加大法制建设力度,营造宽紧适度的农村法制环境

第一,加强针对农村经济金融建设特殊需要的立法工作。农村经济金融基础薄弱,需要不同于一般经济环境下的特殊法律保护,尤其在如何保障农民以及相关农村经济体的既得利益、预期利益等方面要加大立法力度,只有用法律来确保农村各经济体的正常经济利益获得,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否则各经济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将很难得到解决,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将缺失有效的法律屏障。

第二,加大执法、司法力度。在处理和协调农村经济金融事务中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在已有法律框架的约束下的所有领域都要做到这一点;同时在农村经济金融活动中司法的力度应该加强,不能等上诉,应该强化主动监督功能。

第三,加强对农村金融犯罪的打击。鉴于农村金融案件一般都多而小,如果按照常规法律程序,打击农村金融犯罪的成本将大为增加。因此,笔者认为建立一种处理农村金融案件的特别简易程序,以期加大打击农村金融犯罪的力度,为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创造一个宽紧适度的法制环境。

(二)以农村信用社竞争意识提升为突破口,营建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

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按照建立此类金融机构的本意——作为农民等农村经济主体自己的银行,或者按照其设立与管理的模式——社员自治,都应该成为促进社员利益的金融机构。但是由于我国农村固有的封建残余思想,乡镇、村甚至县级政府都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行政干预,致使信用社的经营行为不能很好的代表广大农民等农村经济体的利益。因此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一步就是要将信用社的官办色彩剔除,体现民治思想,还信用社经营权于民,促使信用社按照市场规律经营,从而为农村金融市场增添一个有力的竞争性主体,进而促使其他各类农村金融机构也能主动由行政主导转变为市场主导,最终建立一个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

(三)加强农村征信体系建设

信息不对称是社会的普遍现实,交易双方对自己的状况比交易对手有更多的了解,于是双方可能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进行博弈,一般的结果是社会效率出现损失。因此,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交易从整个社会资源利用方面看不是最优的交易行为。

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交易行为,一个重要的风险来源于交易主体尤其贷款方的信用引起的违约问题。如果贷款方或者金融服务的提供方不讲诚信,则可能会导致交易对方的利益在道德风险发生的情况下蒙受损失,但是交易对方可能不会等到损失发生才进行事后追偿,其可能通过增加其他附加条款增加可能违约方的交易成本,以弥补可能的预期损失。这样的交易将进一步抑制农村金融市场资金的充分及时利用。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包括征信数据库、诚信奖励与惩罚体系、追偿制度等完整的征信体系。

(四)从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着手,提升农村各类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创新、风险控制的能力

农村金融市场缺乏必要的细分,对农村各经济体的金融服务需求进行挖掘,因此,金融创新就是一种必要的和急迫的工作。但是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现有的人员和制度下,不仅金融产品创新不能实现,就是通过跟随创新实现了金融业务的创新,创新产品的风险也不能在现有的风险约束机制下得到有效控制。

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应该加大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力度,尤其在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岗位责任制度建设、风险监督与稽核制度建设等方面;此外,农村金融机构应该更加注重引入高素质的金融专门人才,加大对现有员工的培训力度,提升风险意识、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业务创新意识及业务创新能力。为繁荣农村金融市场提供内部制度和人员保障,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五)建立农村贷款保险制度,促进支农贷款发放,提升农村资金自我创造能力

农村金融机构的存贷比一般都只有30%甚至更低,货币创造能力较弱,加上农村商品市场交易通常都是通过现金交易完成,货币流通速度慢,因此,农村资金总量供应不足便不可避免。

建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保险制度可以有效的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发放——贷款保险制度可以确保农村金融机构的经济效益趋向最大。就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和社会条件可以采用两种不同的贷款保险模式。其一,行业协会模式——农村金融机构自主设立行业性、区域性保险基金。如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联合其他各类农村金融机构,通过类似上缴存款准备金方式强制各机构缴纳一定比例的贷款准备金,形成资金池,并通过招标方式确立区域性的基金管理公司,在资金的运作上采取以安全性为主、以盈利性为辅的方式,当被保险机构发生保险范围内贷款无法收回或其他既定损失情况下按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全额直接从资金池拨付予以补偿;其二,政府机构主导模式——以市级人行中心支行和银监局为核心,通过强制上缴贷款准备金的方式设立资金池。具体资金运作上与前一种方式基本一致,只是在资金管理上可以采取更灵活的方式,或者招标管理,或者自行运作,或者通过指定机构运作等。相对而言,笔者认为第二种模式在当前更为可能,在运作效率上、资金安全性及盈利性等方面都更有保障一些。

此外,科学高效的贷款保险制度还需要建立一个公正、有效的损失评价、损失确认、监督体系,以防止部分贷款机构的道德风险发生。在这样的一种制度保障下,贷款的发放必然加速,从而降低了农村资金的沉淀,提升了农村货币创造能力。

(六)限制农村金融机构成为资金外溢的渠道,以培育相对独立的、具有完整金融创造功能的区域金融市场

农村资金外溢,不仅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当地的所有金融机构的发展其实也是不利的。从金融生态环境的含义上理解,在没有充足的资金作保障的情况下形成的金融生态环境绝对是不能支撑当地金融的正常发展。因此,应该从制度层面直接规定各金融机构的资金吸纳与运用方式,同时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激励约束制度,以确保资金外溢状况得到抑制,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能有质的提升。

(七)提升对农村金融监管宽度和深度

农村各金融机构为了达到盈利或者其他目标必然与其他机构发生交易,尤其在为了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时,有可能做出违规行为,进而威胁到整个农村金融生态的平衡。因此在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抵抗风险能力薄弱的情况下,应该加强监管,包括两个方面的升华。其一,拓展监管范围即监管宽度。不仅要将农村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活动纳入,同时也要把非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纳入,以减少其可能产生的对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及农村经济的冲击;其二,提升监管水平即监管深度。不仅要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常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同时也要对产品创新行为、制度建设等进行引导,以切实提升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

(八)加快农村经济体发展,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根本支撑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提升从根本上讲还是要依靠农村经济的发展,正如前文所分析的,两者之间存在密切的线性关系,而这种关系是一种映射。只有农村经济体发展壮大,才能促使农村资金在供应量上放大,同时也会促使农村资金在需求量上放大,从而增强货币创造能力和农村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实现农村经济体系内资金的稳定、健康、自主、有序的乘数循环流转,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Ⅶ 什么是金融衍生品

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是指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版,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权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金融衍生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Ⅷ 养老院产业的相关金融政策

《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银发〔2016〕65号)

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银发〔2016〕65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文转发)等有关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动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改进完善养老领域金融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需要创新金融服务。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紧迫任务。立足国情,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迫切要求改进和创新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资本参与,增加社会养老财富储备,提升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保障“老有所养”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二)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是金融业自身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

在金融市场化、国际化和多元化趋势下,金融机构传统业务和发展模式面临挑战,金融业进入转型升级的重要发展阶段。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满足迅速增长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居民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是增加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供给,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结构优化的重要手段,是金融机构拓展新业务的重要机遇,是金融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各金融机构要增强战略意识,加快养老领域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布局,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实现支持养老服务业和自身转型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总体要求

(三)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决策部署,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金融对养老服务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为方向,统筹各类金融资源,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金融组织、产品、服务和政策体系,切实改善和提升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水平。

(四)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策扶持。以市场化为方向,以政府扶持为引导,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实现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推动金融资源向养老服务领域配置和倾斜。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服务。立足区域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居民养老需求实际,对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不同养老服务形式,积极探索和创新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金融支持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各类规划和政策的衔接,以满足“老有所养”、推进医养结合和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需求为重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破除制约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寻求重点领域突破。

(五)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种类齐全、功能完备、服务高效、安全稳健,与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符合小康社会要求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组织更加多层次,产品更加多元化,服务更加多样化,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和满足居民养老需求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三、大力完善促进居民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

(六)创新专业金融组织形式。

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优化整合资源,提高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将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个人养老相关的金融业务和战略转型相结合,探索建立养老金融事业部制。支持金融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地区或分支机构组建服务养老的金融发展专业团队、特色分(支)行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提升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

(七)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开展养老领域金融业务。

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发展要求,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增强养老领域金融服务能力。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开发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价格公允的产品,提供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信托公司利用信托制度优势,积极开发各类附带养老保障的信托产品,满足居民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八)积极培育服务养老的金融中介体系。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模式,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引导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面向养老服务业开展征信、评级服务,鼓励银行与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作,实施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分类扶持。支持发展与养老领域金融创新相适应的法律、评估、会计等中介服务机构,鼓励金融机构与养老信息和智慧服务平台合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提供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四、积极创新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

(九)完善养老服务业信贷管理机制。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养老服务业发展导向和经营特点,专门制定养老服务业信贷政策,开发针对养老服务业的特色信贷产品,建立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授信审批、信用评级、客户准入和利率定价制度,为养老服务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民政部门、行业协会等合作开展养老信贷专项培训,提升信贷服务专业化水平。

(十)加快创新养老服务业贷款方式。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承贷主体,对企业或个人投资设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向投资企业或个人作为承贷主体发放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设立小型养老服务机构,或招用员工比例达到政策要求的小微养老服务企业,积极利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给予支持。对建设周期长、现金流稳定的养老服务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灵活采取循环贷款、年审制、分期分段式等多种还款方式。

(十一)拓宽养老服务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以养老服务机构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为抵押,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创新,满足养老服务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有条件的地区在风险可控、不改变养老机构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可探索养老服务机构其他资产抵押贷款的可行模式。

五、支持拓宽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十二)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

支持处于成熟期、经营较为稳定的养老服务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已上市的养老服务企业通过发行股份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探索建立民政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的项目信息合作机制,加强中小养老服务企业的培育、筛选和储备,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融资。探索利用各类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为非上市养老服务企业提供股份转让渠道。

(十三)支持养老服务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

支持处于成熟期的优质养老服务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融资。鼓励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积极发挥各类担保增信机构作用,为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对运作比较成熟、未来现金流稳定的养老服务项目,可以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收益权等为基础,探索发行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募集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小微养老服务企业发展。

(十四)鼓励多元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支持各地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鼓励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创新适合PPP项目的融资机制,为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养老服务业提供融资支持,积极探索与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配套的金融支持模式。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基金模式,探索运用股权投资、夹层投资、股东借款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和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养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者积极投资处于初创阶段、市场前景广阔的养老服务企业。

六、推动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优化保险资金使用

(十五)完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进一步完善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等组成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推进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发挥社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大力拓展企业年金、商业团体养老保险等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促进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进一步向中小企业覆盖。推动商业养老保险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促使商业保险成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十六)加快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继续推进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极开发长期护理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助推养老、康复、医疗、护理等服务有机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由政府使用医保基金账户结余统一为参保人购买护理保险产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多元化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支持保险公司发展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大力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为养老机构运营提供风险保障。

(十七)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

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在符合投向要求、有效分散风险的前提下,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委托市场化机构多种渠道开展投资,实现资金保值增值,提升服务能力。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以投资新建、参股、并购、租赁、托管等方式,兴办养老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鼓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多种形式,为养老服务企业及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七、着力提高居民养老领域的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八)增强老年群体金融服务便利性。

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网点布局,进一步向养老社区、老年公寓等老年群体较为集中的区域延伸服务网点,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支持金融机构对营业网点进行亲老适老化改造,加强助老设备、无障碍设施建设,开辟老年客户服务专区,提供敬老服务专窗、绿色通道等便捷服务,为老年客户营造便捷、安全、舒适的服务环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老年客户电话银行服务流程。

(十九)积极发展服务居民养老的专业化金融产品。

鼓励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年龄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积极开发可提供长期稳定收益、符合养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异化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养老型基金产品,鼓励个人通过各类专业化金融产品投资增加财产性收入,提高自我养老保障能力。加快老年医疗、健身、娱乐、旅游等领域消费信贷、信托产品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代际养老、预防式养老、第三方付费养老等养老模式和产品,提高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和养老服务支付能力。

(二十)不断扩展金融服务内容。

金融机构要积极介入社会保障、企业年金、养老保障与福利计划等业务,做好支付结算、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等基础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为老年群体提供特定服务的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适当减免开卡工本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费用,探索提供商户优惠、医疗健康、休闲娱乐、教育咨询、法律援助等配套增值服务。加强老年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加大理财产品等新型金融业务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拓展老年人金融知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老年人办理大额转账等业务应及时提醒查阅,在面向老年人销售保险、理财产品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误导销售或错误销售。

八、加强组织实施与配套保障

(二十一)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

建立人民银行、民政、金融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协调和信息沟通,形成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合力。制定并定期完善养老服务业指导目录,发布更新养老服务机构与企业信息,建立健全项目数据库和推荐机制。对纳入数据库并获得民政部门推荐的优质养老服务项目,金融机构应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给予积极支持。各级民政部门应指导养老机构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提高承贷能力和偿付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运用财政贴息、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增信等政策工具,加大对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激励和扶持。

(二十二)综合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

加强信贷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和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运用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养老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不断完善金融监管政策,加强对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养老领域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监管,以利于金融创新稳妥有序开展。

(二十三)加强政策落实与效果监测。

各金融机构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专项统计制度,加强对养老领域金融业务发展的统计与监测分析。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会同民政、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监督管理部门等,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和完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

内容来源于养老信息网:《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65号)全文》

Ⅸ 中国人民大学哪些专业最值得读

本人人大研一在读,说到人大值得读的专业,我也有很多想法,下面就分享给你听听。

首先,我想告诉你的是:一所好学校比一个好专业更重要。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人民共和国建设者”的摇篮、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的重镇。“清北人”的名声可一点不是吹出来的,都是实打实存在的。只要你有能力考上中国人民大学,在这一点上你就已经胜利了。

图为人大明德楼

其实最重要的还是你自己个人感兴趣,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并发展为事业,不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吗?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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