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融机构错误将客户登记黑名单引撤销诉讼
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版除(权也就是在黑名单中解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全文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第二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
Ⅱ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帐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法院如何处理
法院需根据被告的抗辩进行审理,如抗辩合理且有证据支持,原告就借贷关系版的成立权仍承担举证责任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Ⅲ 法院以执行裁定书要求银行从被执行人(公司)账户划款,银行是否有义务事先向客户核实情况
法院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存款的执行裁定书,送达银行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银行必须无条件协助执行,这是银行的法定义务。而且,银行在扣划前不得向客户通报法院强制扣划的消息息,更不需要向客户核实情况。
Ⅳ 法院有权到人民银行查询单位账户吗
其中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查询被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按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八章第五十二条: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的存款时,执行人员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法院协助查询通知书。金融机构应立即办理、查询事宜,不需办理签字手续,对于查询的情况,由经办人签字确认。对协助执行手续完备拒不协助查询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处理。很明显,上述所规定所查范围是金融机构而不是人民银行。第六条规定:金融机构作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到有关人民银行查询其在人民银行开户、存款情况的,有关人民银行应当协肋查询 。此条所指金融机作为被执行人可到人民银行查询,而未涉及到企事业单位作为被执行人可直接到人民银行查询。笔者还查找了《中国人民银行法》、《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的法律规定,均没有说明中国人民银行有协助人民法院、检察院查询企事业单位在金融机构开户的详细情况。
无疑,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还存在着不完善之处,给基层实际工作中带来诸多不便。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理清各自职责,做到有法可依,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在相应的的法律、法规中对人民法院、检察院是否有权来人民银行直接查询企事业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开户情况给予明确。
Ⅳ 金融机构起诉法院开庭当天不还钱会怎样
拍卖其资产抵账。
扩展
讨债公司一般有两类人才处理其讨债业务,一类是资深律师,正讨使用,主要负责打法律官司,一般欠账人明显有资产由这类人负责处理;一类就是社会流氓地痞无赖,歪讨使用(主要对付不还钱的老赖),主要负责骚扰,威胁、恐吓、羞辱其欠债人,千方百计的促使还钱。一般欠账人资产不明显的,有隐性资产的交由这类人负责处理。
孙子曰:“用兵之道,以奇胜,以正合”。讨债奇正兼施,正歪并用,黑白兼行。雇主只要给足了报酬,没有讨不回的债务,欠账人万一确实没有钱还账,公司至少可以为雇主讨得一对“耳朵”或者“手脚”抵偿债务。
三法讨债方案
1、带上相关证据自己去法院起诉追讨。或者委托律师追讨。
其法理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黑道的解决方案如下:
找几个同志者设法弄到其人,问其要还钱还是留下手脚,或者留下两个耳朵做纪念。如果你有唐雎的勇气,一个人也可以讨债,唐雎曰:“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侵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鱼死网破)今日是也。”挺剑而起,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曰:“先生坐!何至于此!差你的钱还给你就是了”。
其依据是心理学理论。心理学理论认为:“①人是欺软怕硬的动物”,“②人产生行动的原因是趋利与避害”。
回答者评论:黑白解决方法各有其优缺点。白的解决方法优点是安全,缺点是见效慢,麻烦,是否能够三两月解决还是未知数。
黑的解决方法优点是见效特快,最多一天就可以完全解决,缺点是搞不好自己会有麻烦事。
3.委托讨债公司去讨。
优点自己不需要出力劳心,缺点是一般费用较高。费用一般在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五十之间,具体双方协商而定。
Ⅵ 民事诉讼法与银行发的通知即人民法院扣划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相冲突,以哪个为准
如果真有冲突 ,当然适用民诉法。依据就是效力级次不同,人民银行的通知顶多只是规章。
Ⅶ 持牌金融机构的利率超过最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法院会不会在实际判决中参考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标准
不能拿新标准去衡量旧事务,如果是在标准颁布之后产生的合同,利率超上线,那么法院会参考
Ⅷ 金融机构非法转移法院冻结款项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最高人民来法院《关于人民源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2.《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
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存款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律处分的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