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 立足当地更好的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
“立足本地、服务三农及小微企业是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宗旨,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依托磐安良好的经济环境和优势,以简便、快捷、热情、高效的服务,解决了不少企业的资金短缺困难。
首先,我们始终坚持本土化经营战略,业务始终根植南昌县当地。同时,结合我们自身已有的优势积极开展综合营销。虽然现阶段县域金融市场的竞争比较激烈,但是赣昌农商银行在当地的网点数量众多,每个乡镇平均达到了至少两个机构。本乡本土的金融服务,便捷了当地老百姓的生活。基于江西省联社的平台优势,我们实现了全国通存通兑。
其次,我行切实把支农作为一种社会责任来履行。我们认真落实“需求早调查、授信早核定、资金早筹措、计划早安排、贷款早投放”等措施,深入基层调查与匡算,在做好农业、养殖业等传统产业扶持工作的同时,不断拓宽支农广度及深度。同时,我们准确选择支农切入点,引导涉农企业走“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新路。
再次,我行结合南昌县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加强了对辖内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我们深入基层,对中小微企业进行“地毯式”走访调查。全县100多名客户经理,深入工业园区、乡镇企业,了解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并对调查数据进行详细登记。同时,我们不断创新中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允许中小微企业用厂房、土地、设备、存货、仓单提供抵押担保。积极与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开办中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贷款,建立合作机制,为那些无抵押物或抵押物不足的企业提供平台。创新的过程还包括优化授信流程,简化工作程序。我们采取每周一、三、五定期召开贷审会,基本上实现了每笔贷款业务在3〜5个工作日审批完毕,推广循环授信、随用随贷的模式,提高了工作效率。
最后,在手段创新方面我们也在积极探索。我们非常重视信息网络建设,在省联社的平台上,我们同步推进了全省范围的通存通兑。当然,未来我们也要“走出去”,“拥抱南昌”。因此,在金融产品研发方面,我们积极学习并借鉴现阶段已有的成熟金融产品,实施“拿来主义”,在巩固已有客户群体的同时,积极拓展新的客户群。我们的战略是一步一步稳扎稳打,在保证“大本营”扎实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思路,有效对接城乡客户,发挥优势,提高自身竞争力。
㈡ 农村商业银行如何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合理保持货币总量
议明确稳健货币政策坚持住、发挥合理保持货币总量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用增量、盘存量更力支持经济转型升级更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业内士认议释放政策信号既放水收紧合理保持货币总量引导信贷资金服务实体经济核支持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
议明确加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劳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等信贷支持同支持调整剩产能整合剩产能企业定向展并购贷款严禁产能严重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提供新增授信
议保压、扶控产业领域进行强调明确央财经金融教授郭田勇(微博)认于产能剩行业银行既要严格控产能剩引发融资风险要支持帮助促进产能剩行业经营转型结构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变经济发展式客观要求银行未信贷投放重要向银行服务实体经济重要抓手
三农微企业贷款两低于
议明确提加三农微企业等薄弱环节信贷倾斜全三农微企业贷款增速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低于同期水平
前监管部门曾明确要求银行业机构加信贷投放确保涉农信贷微企业贷款增速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同实现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明确提两低于望进步发挥信贷资金三农微企业发展推效应
自2009银行业已连续四实现涉农信贷投放微企业贷款增量低于、增速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难、贷款贵依困扰着三农微企业发展改善三农微企业金融服务仍须继续发力
银监统计显示截至今季度末银行业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8.5万亿元同比增19.3%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3.5百点;用于微企业贷款余额15.53万亿元同比增21.1%高于各项贷款增速5.3百点
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望提速
议明确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自担风险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进步发挥民间资本村镇银行改革发展作用
5月银监颁布《关于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实施意见》提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议则进步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政策向前推进
专家认议提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自担风险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未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望进步提速
民银行研究局局纪志宏认前已经具备展民营资本发起设立银行试点条件宜按照放准入、严格监管、试点先行、序推进总体思路选择民间资本发达区启民营银行试点。
㈢ 邮储银行如何更好支持三农
那么,如何增强邮储银行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能力?全国人大代表、人行郑州中支行长计承江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需进一步加大对邮储银行的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其网络和资金优势,将其培育成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主力军。
“以河南省为例,目前农村地区银行业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能力仍然不足,”计承江介绍说,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集中表现在,部分法人金融机构存在“脱农脱小”倾向,在商业化改革过程中倾向于“做大做强”。同时新型金融机构数量较少,服务能力有限。近年来,虽然新型金融机构成长较快,但由于覆盖面较低,资金实力较弱,在缓解“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的作用有限。
众所周知,河南是我国的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去年该省“三农”和小企业贷款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涉农贷款和小企业贷款余额分别达到7102亿元和2966亿元,增速达到16.87%和27.5%,但仍不能满足“三农”和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同时金融资源从农业大省流向工业大省,从农村地区流向城市地区的趋势不断加剧,资金外流现象严重,这也导致了农村发展资金严重不足。
而邮储银行在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上具有独特优势。“以邮储银行河南省分行为例,该行拥有2231个网点,其中1767个网点分布在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具有网点众多、机构下沉的特点,能够发挥熟人、熟地的优势,”计承江分析。同时,充裕的存款资金也是邮储银行河南省分行的潜在利器。2011年,该行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449亿元,存贷比仅为10%,且没有不良贷款等历史包袱,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有能力为“三农”和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信贷支持。
而且,近些年邮储银行河南省分行按照“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把小额贷款和小企业贷款作为核心战略业务,推出的小额贷款产品,无需抵质押品、额度小、实行分期还款,非常符合农户和小微企业主缺乏抵质押品、资金需求额度小、理财能力弱的现状,与其资金需求特征高度契合。
鉴于邮储银行在缓解“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上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计承江建议,应对其实行差异化信贷规模管控政策。邮储银行河南省分行在河南省内逐步成为破解“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生力军。成立仅4年时间,该行累计发放零售贷款95.53万笔、696亿元,其中向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发放贷款79.98万笔、525.84亿元,占比分别达84%和76%。但该行不断增强的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能力与信贷规模限制的矛盾日益突出。
“2010年和2011年该行的信贷规模仅为80亿元左右,新增存贷比分别仅为19.78%和18.36%,比全省平均水平低42.06%和31.67%,”计承江强调说,去年第4季度,在秋收冬播农民资金需求旺季,该行由于没有信贷规模,多次被迫暂停信贷投放。这既削弱了邮储银行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另一方面,不利于邮储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的商业化运作,影响了多层次、多样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进程。因此,计承江建议,对邮储银行实行“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信贷规模管理政策,按照新增存贷比不低于50%的标准核定邮储银行信贷规模,进一步增强其支农和服务小微企业功能,更好地满足“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另外,由于“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具有“客户分散、贷款额度小、信息不正规、调查成本高”等特征,贷款收益与风险不匹配,市场失灵问题较为严重。计承江建议,完善对“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的财政补贴政策,将小微企业贷款与涉农贷款一并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并提高补贴标准,按照每年新发放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的一定比例进行补贴。同时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税收减免力度,将目前的部分临时性税收减免政策转变为长期制度安排,并尽快出台对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营业税减免政策,对“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高的金融机构降低所得税税率。
㈣ 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在线等、、、、、、、
建议看一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对照这些文件政策开展自查。
㈤ 村镇银行如何坚持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服务社区
一是创新特色的“三农”信贷产品。继续开发多样化小额信贷产品版,打造“农权地权易贷、林地权易贷、水域权易贷”三大系列产品等,全力满足农民生产、生活、创业等全方位资金需求;二是丰富“三农”品牌活动内容。深入开展“寻找‘三农’经济领军人物”大型评选活动和“进百家农企、走千家村镇、入万家农户”的“百千万”活动,持续推动地区“三农”经济发展;三是优化农村金融服务。充分发挥统筹城乡优势,继续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四是支持城镇化建设。把小城镇、卫星城建设作为支持重点,积极支持城镇化发展中的实体经济客户。今年该行还研发推广了整合所有行政代发业务的“惠民汉卡”,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
㈥ 国家对小微企业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为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月14日,国务院网站全文刊发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金融对民企、小微和“三农”的支持力度。 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方面: 《指导意见》提出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坚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准公共定位,弥补市场不足,降低担保服务门槛,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体举措包括:明确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支持范围和重点对象,聚焦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综合融资成本并实行差别费率、完善银担合作机制、强化财税正向激励、构建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协同配合、逐级放大增信效应和优化监管考核机制等。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确保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达到80%以上,带动合作机构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不得低于50%。引导合作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 在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方面,《指导意见》要求银担合作各方要协商确定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分担比例。原则上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均不低于20%,省级担保、再担保基金(机构)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不低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承担的比例。同时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要推动与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对总”合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分支机构审批权限并在授信额度、担保放大倍数、利率水平、续贷条件等方面提供更多优惠。银担合作各方要细化业务准入和担保代偿条件,明确代偿追偿责任,并实施跟踪评估。 在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的同时,《指导意见》提出强化财税正向激励,加大奖补支持力度、完善资金补充机制,探索风险补偿机制,并落实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担保赔偿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照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执行。 “探索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广泛参与,出资入股与无偿捐资相结合的多元化资金补充机制。”《指导意见》明确,中央财政要根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业务拓展、担保代偿和绩效考核等情况,适时对其进行资金补充。鼓励地方政府和参与银担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支小支农业务拓展和放大倍数等情况,适时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注资、捐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较高,在保余额、户数增长较快,代偿率控制在合理区间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代偿补偿。 与此同时,《指导意见》提出优化监管考核机制,要求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健全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金融管理部门对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保持较低水平或降幅较大的机构给予考核加分,鼓励进一步降费让利。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结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合理确定贷款风险权重等。”《指导意见》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优化支小支农业务内部考核激励机制,重点考核业务规模、户数及其占比、增量等指标,降低或取消相应利润考核要求。 根据《指导意见》,其基本原则为“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坚持保本微利运行、落实风险分担补偿、凝聚担保机构合力”。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严格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断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保持较低费率水平,切实有效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综合融资成本,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合理分险的银担合作机制。 也明确禁止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