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国人民银行赋予**公司业务支付系统授权码是什么意思
业务支付系统授权码类似于证书编号 每个号码代表一个身份说明你有这项业务开展的合法证书一样 。
支付业务许可证是为了加强对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Ⅱ 如果一家国外金融投资机构的在线支付系统对接了国内很多大银行,是否凭这一点判定这家金融机构的真实性
要看是总对来总对接还是某个分行源或者支行对接,总对总一般是属于战略性的合作关系了。而地级分行的对接或者支行间的对接不能对一家机构的权威性进行参考,如果出事了双方之间不会是平等的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有书面的合作协议是会有连带关系的。你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判断。我个人觉得是可以判断的,毕竟四大行。。。
Ⅲ 银行支付系统需要注意的哪些法律风险
(1)支付系统风险的种类 ①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支付过程中因一方无法履行债务带来的风险。信用风险的发生源于支付过程的一方陷入清偿力危机,即资不抵债。 ②流动性风险。是在支付过程中一方无法如期履行合同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与信用风险的区别在于违约方不一定是清偿力发 生危机,而仅仅是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如期如数履行债务,但如果给予其足够的时间,该方可以通过变卖资产筹措相应资金满足清算的要求。 ③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指支付过程中一方无法履行债务合同造成其他各方陷入无法履约的困境。系统风险是支付系统构造中各国货币当局最为关注的问题,由于支付系统的运转直接支撑着一国金融市场的运作以及经济活动的进行,支付系统的中断必然造成整个金融市场秩序紊乱 ,经济活动停顿,使整个国家经济陷入危机。 ④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指由于缺乏支付法或法律的不完善,造成支付各方的权力与责任的不确定性,从而妨碍支付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 ⑤非法风险。非法风险指人为的非法活动如假冒、伪造、盗窃等。非法活动严重损害了人们对支付系统的信心,阻碍了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 ⑥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指在现代支付系统运用的电子数据处理设备及通讯系统出现技术性故障时使整个支付系统运行陷入瘫痪的潜在风险。 (2)中央银行对支付系统风险的管理支付系统风险监管是中央银行的职责之一,以美国为例,目前美联储对支付系统风险的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对大额清算系统当日透支的收费。当日透支是指一个金融机构在一个营业日中其储备账户余额为负。当日透支的存在,使联储银行面临巨大的信用风险。为了控制金融机构在联储账户上的当日透支,从1994年4月开始,联储对金融机构平均每日透支进行收费。收费的平均每日透支包括由FEDwIRE资金转移及记账证券转移两部分产生的合并透支额(在此以前,联储对记证券产生的透支不予管理),其计算方法是对FEDWIRE营业间内(目前正常营业时间为十小时)每分钟的最后时间金融机构储备账户的负值加以总计(正值不予计算),再将总透支额除以当日EDWIRE运行的总分钟数得到金融机构每日平均透支额。联储对每日平均透支领减去相当于银行合格资本的10%的部分征收费用。但联储保留根据市场反映情况对征收标准进行修改的权力,联储有权加速对金融机构当日透支征收费用的进行,也可以将费用征收标准加以改变。 ②最大透支量。为限制金融机构在储备账户上当日透支的总量,联储对产生储备账户透支的各金融机构分别制定最大透支额,即一个金融机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产生的净借记头寸总量。一个金融机构的最大透支额的计算等于该机构的资本金乘以一个透支类别乘数。联储为各金融机构设定了五个透支类别,其类别乘数如下: ┌──────┬───────┬──────┐ │ 透支类型 │ 两周平均乘数 │ 单日乘数 │ ├──────┼───────┼──────┤ │高│ 1.5 │ 2.25 │ ├──────┼───────┼──────┤ │ 高于一般 │ 1.125 │ 1.875 │ ├──────┼───────┼──────┤ │ 一般 │ 0.75 │ 1.125 │ ├──────┼───────┼──────┤ │低│ 0.20 │ 0.20 │ ├──────┼───────┼──────┤ │零│ 0.00 │ 0.O0 │ └──────┴───────┴──────┘ 联储在设定透支类别乘数时,可以给金融机构两种选择,一是两周平均乘数,一是单日乘数。联储认为,由于金融机构的支付活动每天都可能发生波动,因此设定两周平均乘数将为金融机构提供较大的灵活性。两周平均透支额的计算根据金融机构在两周时间内每天在储备账户产生的最大透支额加总后除以计算周期内联储的实际营业天数。如果在计算周期中某天金融机构的储备为货记头寸,则该天金融机构的透支额视同为零。金融机构在两周内的最大透支额则等于两周平均透支额乘以透支类别乘数。单日类别乘数要高于两周平均乘数,主要是为了控制金融机构在某天中产生过大的透支,迫使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控制手段,加强对每日信用量的管理。 联储规定,如果一个金融机构在一个营业日中所产生的当日透支基本上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相当于资本的10%两个数字中较小的一个,则认为该金融机构对联储造成的风险较小,无需向联储提交其自我评定的最大透支上限保证,从而减轻金融机构进行自我评定的负担。 ③记账证券交易抵押。联储对金融机构当日透支的计算是将金融机构的资金转移透支和记账证券转移透支合并计算。对一些财务状况比较健全,但却由于记账证券转移造成超过最大透支额的金融机构,联储要求他对所有的证券转移透支提供担保。对于抵押品的种类联储没有特别的要求,但抵押品必须要能够被联储接受。 经营状况健康,没有超过最大透支额的金融机构也可以对其部分或全部证券转移透支提供抵押品,但提供抵押品并不能增加他们的最大透支额。 ④证券转移限额。联储对金融机构通过FEDwIRE进行的二级市场记收证券转移限额规定不能超过5000万美元,以减少证券交易商因积累头寸而造成记账证券转移透支。证券交易商积累头寸是造成记账证券转移透支的重要原因。 ⑤对金融机构支付活动的监测。联储对金融机构支付活动的监测一般在事后进行。如果一个金融机构当日净借记头寸超过其最大透支额,联储要把该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召到联储,与其讨论减少该金融机构减低当日透支的措施。联储有权单方面减少该机构的最大透支额,要求金融机构提供抵押或维持一定的清算余额。对于联储认为不健康并在联储产生超乎正常透支的金融机构,联储对其头寸情况进行现时跟踪,如果该机构的账户余额超过联储认为正常的水平,联储可以拒绝或延迟对该机构支付命令的处理。
Ⅳ 银行金融机构正式加入现代化支付系统申请怎么写
主要是通过清算中心了,有一个是票据交换所,各银行把票据都汇总到一起,然后算轧差。就是这样了。现在通过的是电子计算机系统,更加快捷方便。
Ⅳ 中央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使用之前,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金融机构和中央银行之间通过什么方式进行资金清算。
金融机构往来核算的内容有: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包括同城票据交换及清算、异地跨系统汇划款项相互转汇、同业拆借等;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往来,包括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送存或提取现金、缴存存款准备金、向中央银行借款、办理再贴现及通过中央银行汇划款项。
具体包括:
1.各银行按国家规定存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准备金。
2.人民银行对各商业银行的贷款。
3.各银行在结算过程中相互占用的资金。
4.拆借。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借贷行为。
5.再贴现,是商业银行办理票据贴现业务后,如自身资金紧张,可将通过办理贴现取得的票据转让给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按票据面值和规定的利率扣除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利息后,将票面余额支付给商业银行,待票据到期后,人民银行按票据面值向商业银行兑取现款。前面已介绍过,商业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业务从性质上说,类似于贷款业务,那么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办理的再贴现业务,也就类似于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金融机构往来是指不同系统银行之间的账务往来,具体来说,金融机构往来是商业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和人民银行之间,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由于办理资金划拨、缴存存款和办理结算等业务而引起的资金业务往来。
Ⅵ 金融机构代码,比如银行机构的代码怎么查啊!望速回
以查中国银行机构代码为例:
1、打开微信,右上角+号的地方输入中国银行微银行;
Ⅶ 除了店家帮,还有哪些移动支付系统
移动支付很多种,有短信支付、智付支付(如声波支付)、扫码支付,指纹支付。未来扫码聚合支付是主流,张小龙说二维码是移动互联网的入口。
移动支付的三种主要商业模式
移动支付的产业链由监管部门、终端设备提供商、移动运营商、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平台、商户以及用户构成。基于中国的移动支付产业的主要力量来自于移动运营商、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因此中国移动支付的商业运营模式主要有三种:移动运营商所主导(始于日本);金融机构主导(始于韩国);第三方支付平台主导(存在于移动运营商和金融机构话语权不强的国度)。
以金融机构为主体的商业模式
以金融机构为主体的移动支付主要是金融机构提供的手机银行服务。手机银行是金融机构通过移动通信网络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移动应用,主要界面是短信、电话和手机客户端。此模式下,各银行金融机构都需要搭建起与移动运营商联结的网络,确认计费与认证系统,而且需要把手机卡更换为STK卡。以金融机构为主体的商业模式,一部手机只能与一个银行账户相对应,用户无法享受其他银行的移动支付业务。
以移动运营商为主体的商业模式
这种商业模式是以移动运营商代收费业务为主,银行完全不参与其中。在进行移动支付时(如用手机支付时),一般是将话费账户作为支付账户,用户实现购买移动运营商所发的电子货币来对其话费账户充值,或者直接在话费账户中预存款,当用户采用手机支付形式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交易费用就直接从话费账户中扣除。货款的支付是由话费进行扣除,最后由商家和运营商进行统一的结算。
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主体的商业模式
第三方支付机构主导的模式是一些具有实力的第三方经济体通过与不同的银行进行签约的方式提供交易平台(如支付宝),而整个交易也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介入下责任明晰,分工明确。银行作为资金的供给方,保障资金的按时给付;运营商作为信息的传输渠道,向第三方机构以及银行发出指令;第三方平台则充当中介保障交易的顺利完成。这种商业模式在推广能力、技术研发能力、资金运作能力等方面,都要求平台运营商具有很高的行业号召力。
Ⅷ 中小金融和其他支付系统的区别
利率市场化改革将对我国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产生深远的影响。中小金融机构由于网点少、规模小、实力弱、抗风险能力低,利率市场化对其影响更大。 利率市场化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方面。一是适应性风险。当前我国相当一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缺乏对利率的敏感性和风险意识,缺乏抵御利率风险的经验,还未完全掌握一些用来规避利率风险的衍生工具,使得其经营很难适应利率市场化的要求。二是经营性风险。利率市场化后,利率的频繁波动会增加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和资金的运作风险。如对于以原利率取得的存款,可能由于以后利率大幅度下调,从而带来负债方面的风险;或者可能由于利率的迅速攀升而增大银行资金运用方面的风险。三是收益性风险。利率市场化可能加大金融机构的筹资成本,增大对各项收益性资产操作的难度,负债方利率的波动会相应地带来资产方利率的波动,金融机构的总收益取决于负债方与资产方之间的总差异。四是利率市场化将加剧金融机构间的自由竞争,使中小金融机构面临更加残酷的竞争环境。金融机构进入完全市场化的自由竞争后,社会上的资金将流向信誉高、效益好、实力雄厚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而资信低、网点少、规模小的中小金融机构,必须以高利率为代价来筹集资金,筹资成本将会大大提高,直接影响到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益。 面对利率市场化,当前中小金融机构主要面临四个问题。一是部分中小金融机构资本金不足的问题。充足的资本是维持金融机构稳定的关键。当前相当一部分中小金融机构资本不实或不足,资本充足率低于《巴塞尔协议》规定的最低标准,其中农村信用社表现得尤为明显。二是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问题。目前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比远远高于国际上关于金融业不良贷款综合占比为15%的标准,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三是中小金融机构的资产流动性不足和支付风险问题。如果中小金融机构出现流动性不足、资产与负债的债务期限结构不合理、资产变现能力差等问题,就会出现支付风险,危及金融安全基础。四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问题。中小金融机构的管理层和董事或理事是保障其正常运作的第一道防线。目前多数中小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很难真正发挥作用,如相当一部分农村信用社的三会流于形式,理事或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没有明确的管理职责或责任,形式上共同负责而实际上却无人负责。 为迎接利率市场化的挑战,中小金融机构应采取积极措施,做好应对准备。一是补充资本金。按整顿规范要求督促中小金融机构增选新的符合条件的股东单位或社员,督促原股东或社员继续注资。如资本金还不充足时,建议国家给予一定数量的中长期资金,以解决部分中小金融机构资本金不足问题,增强中小金融机构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二是转化不良资产,让中小金融机构在利率市场化后的竞争中轻装上阵。不良贷款的包袱仅靠中小金融机构本身难以盘活处置,必须有国家的大力扶持。三是建立科学的内控制度。中小金融机构防范市场利率风险的关键措施之一是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内容有:董事会要对利率风险实行妥善监控;制定适当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建立科学的风险计量和监测系统;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接受独立的外部审计。四是建立内部利率风险管理体系。
Ⅸ 详细介绍下中国银行的现代支付系统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hina National Advanced Payment System,CNAPS ) 为世界银行技术援助贷款项目。
主要提供商业银行之间跨行的支付清算服务,是为商业银行之间和商业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之间的支付业务提供最终资金清算的系统。
是各商业银行电子汇兑系统 资金清算的枢纽系统,是连接国内外银行重要的桥梁,也是金融市场的核心支持系统。
并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自主开发建设的,能够高效、安全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及其资金清算和货币市场交易的资金清算的应用系统。
(9)金融机构加入支付系统扩展阅读: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主要作用:
1、加快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益。
2、支撑多样化支付工具的使用,满足各种社会经济活动的需要。
3、培育公平竞争环境,促进银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
4、增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
5、适应国库单一账户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7、防范支付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目前,我国的支付系统基本架构以央行支付系统为核心,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系统、金融市场支付系统和第三方服务组织支付系统为必要补充,各支付系统协作互补、有机统一,构建了保障经济金融活动安全平稳的支付体系。
央行支付系统作为支付清算的主渠道,是我国支付系统的中流砥柱。央行支付系统包括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
Ⅹ 中国人民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作用
中央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和给予指导。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要管理流通中的货币总量,维护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为了满足对货币的需求,中国人民银行被赋予独家发行货币的权利,负责生产、供应、定期更新纸币、替换硬币、回收旧币和防止伪币。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着自己的印钞造币厂。
中国人民银行为了其维护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除了履行一般监督作用以外,还为广大银行机构提供资金转帐网络,即全国2000多家同城票据交换所、全国手工联行系统和全国电子联行系统。这些支付系统对银行机构之间的竞争起着中立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各商业银行提供的支付服务通过业务条款、处理程序、借记和贷记条款以及收费政策施加一定影响。
除了为银行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以外,中国人民银行还作为政府的银行,独家管理国库帐户,负责经理国库。
制定法规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的金融界密切合作,协调支付交易的组织和技术问题。它主持全国金融标准化委员会,积极制定和推行银行业务、技术标准,在制定管理现行跨行支付系统的规章制度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各商业银行的电子汇兑系统的影响是有限的,尽管这些系统在许多方面都类似西方国家的跨行资金转帐系统。监督和稽核银行法是进行银行监管的法律基础。银行监管的目的在于确保银行体系的活力,通过监视各银行机构的信用和流动性,保护存款人利益。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的金融改革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分析定期报告和现场稽核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跟银行监管密切相关的是对支付系统的监管,中央银行有责任维护国家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致力于开发它拥有的支付系统,并跟其他银行机构密切合作,使这些金融机构运行的支付系统更加高效和更加安全可靠。
中国人民银行正在改善其在支付系统中密切监视各银行日间头寸的能力。支付处理和结算服务中国人民银行为各银行提供人民币支付处理服务,结算大额和零售支付交易。人民银行运行的2000多家同城清算所对所有的同城跨行支付和大部分行内支付业务进行清算和结算处理。纸凭证异地跨行支付在过去曾通过同城清算所先进行跨行清算和结算。全国电子联行系统处理异地跨行支付和行内大额异地支付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为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提供结算帐户服务。此外,还为一些政府机关、事业团体开设结算帐户,提供支付服务。例如,邮政储汇局也在人民银行开立结算帐户。
中国人民银行不允许帐户出现隔夜透支,因为大多数交易采用批处理方式在日终结算,所以日间透支的概念实际上不适用。但电子联行系统除外,在此系统中,支付指令发出之前,其帐户内必须有足够支付的资金。
除了结算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交易以外,结算帐户还用来结算其它支付系统产生的净额头寸,如商业银行系统的电子资金汇兑系统。信贷服务为了顺利进行结算,各银行可以从人民银行分行拆借资金,只要借款行贷款帐户上具有足够的经授权的贷款额度即可。商业银行在向人民银行申请贷款之前,必须首先向下列机构借款:
系统内上一级机构
系统内在当地另一分支机构
当地其他银行机构收费政策目前建设支付清算系统时购买计算机和通讯设备、应用软件开发所用的投资来源于财政预算和内部资金筹措。支付系统运行费用作为人民银行日常开支,尚未通过服务收费收回。参加同城清算的银行机构按比例分摊一部分运行费用。处于政策考虑,人民银行作出上述规定。随着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的实施和投入运行(见5.1部分),收费政策将会重新制定。
一些城市集资共建的清算系统,已按照成本回收原则实行新的收费政策。货币政策和支付系统在中国,货币政策的实施人民币跟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既具有一些相同的特征,但又有许多不同。主要的区别在于:
中国经济正处于从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时期。中国政府依然具有足够的权威直接控制经济发展,以保证改革平稳有序。
中国的金融市场正在迅速发展,但是跟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市场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由于缺乏大业务量、流动性强的金融市场,所以实际很难完全依赖公开市场操作来间接影响货币总量。
由于这些不同,货币政策工具在许多方面跟西方发达国家不尽相同。主要货币政策工具信贷规模分配: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领导权力决定按地域和工业部门分配信贷规模。
发行货币:中国人民银行独家发行货币的权利使它能够影响商业银行的金融资源和业务活动。
法定储备金比例: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改动法定储备金比例。自1988年以来,这个比例一直为13%。
制定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制定银行存款和贷款的官方利率。
公开市场操作:目前,发行国债的数量还不够大,而且市场的流动性还没有大到使依靠公开市场操作非常有效。但是,可以期望,公开市场运行在不久将来将起很重要的作用。
再贴现: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市场操作和支付系统尽管公开市场操作还没有成为一种有效的手段来实施央行的货币政
中国人民银行现行支付系统
策,但是,正象第一部分中介绍的那样,中国的金融市场正在迅速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正在从事公开市场操作以实施其货币政策。
自1996年起引入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结合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特种存款以及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手段,中国人民银行间接影响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从而影响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目前,同业拆借有7种,其成熟期分别为1天,7天,20天,30天,60天,90天和120天。自1994年起开办外汇公开市场操作,中央银行在此市场上买卖美元、日元和港币。自1996年起,进行公开市场操作,中央银行目前只在星期二介入市场,通过其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回购协议进行国债的公开市场操作。资金清算通过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进行,实行T+1结算制度,即在星期三增减各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备付金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