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国中国境内金融机构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我觉得,符合国家管控的就是合法金融机构,无法管控的境外的,基本都属于违法!
② 2、下列哪些机构具有反洗钱调查权力。( ) A.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B. 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
答案是: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
《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有权进行反洗钱调查。具体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各大区分行、上海总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③ 如何打击国际金融犯罪
就防范和打击国际金融犯罪而言,金融机构自身的努力至关重要。不过,国际银行业人士的共识是,有效防范和打击国际金融犯罪更要有赖于多层次、多元化的解决体系和机制。
一方面,需要各国相关立法的不断完善,各国执法体系的高效运行以及相互间的有效配合,需要金融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需要金融犯罪情报及时、有效的获取与分享,乃至一个全球性金融犯罪情报网络的建立。
“银行和金融机构往往是相互竞争的,但在安保的领域中是没有竞争的。”在IBSA主席肯尼迪看来,合作的基础是,金融机构所共同面对的犯罪集团是一样的,在此过程中,有很多共同的信息和技术可以相互交换,彼此帮助。
“金融犯罪是一个国际现象,所以特别需要国际互动和交流。”最受益的例子也刚好发生在我们身边。资料显示,历届奥运会都是假信用卡、假支票等金融欺诈犯罪的集中地和高发期,而2008年北京奥运会却十分幸运。“我们与国际银行做了很好的配合,没有让一件犯罪案件在中国得逞,这在奥运史上也是很少的。”
相较于国际银行业在防范国际金融欺诈等方面的成熟经验,朱民认为,包括中行在内的中国银行业,有必要更多地走向世界舞台,与国际同业进行深度的沟通和交流,同时让国际安保组织了解中国的情况,这点特别重要。
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加强人才培训,则是国内银行业提高应对国际金融犯罪能力的关键之举。
④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有哪些罪名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Crimes of Undermining the Order of Financial Management)是指违反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从事危害国家对货币、外汇、有价证券以及金融机构、证券交易和保险公司管理的活动,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特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作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一类犯罪,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一)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即破坏我国的货币、外汇、有价证券管理制度以及对金融机构、证券交易和保险公司组织和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度。
(二)这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这类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可以将其归纳为以下七种类型:
破坏货币管理制度的犯罪行为
妨害金融机构的犯罪行为
破坏有价证券管理制度的行为
扰乱证券市场交易秩序的犯罪行为
破坏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犯罪行为
破坏外汇管理制度的犯罪行为
特殊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这类犯罪都是以作为方式实施的,而且有些犯罪行为还与行为人的职务或身份有关。
(三)这类犯罪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犯罪,其中有的犯罪,法律规定必须具有“明知”或“故意”。过失不构成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以上是大连海大学 郑伟律师提供。供参考。
⑤ 金融机构犯罪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一)复杂性
(二)隐蔽性
(三)智能性
(四)集中性
⑥ 金融机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自查报告
宜宾将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
月的“净网行动”,规范网民上网行为,
坚决杜绝违版法违规信息的出现,依法打
击各权种网络犯罪行为,切实让网络空间清朗
起来,不断营造“产业转型、创新发展”的网
络生态环境。
本次“净网行动”将扎实开展“六大专项行动”。一是全。
⑦ 互联网上各种金融机构利用高利贷非法牟取暴利是否构成犯罪,受害者是否可以拒付
暴利不一定违法犯罪,比如医药。受害者不存在拒付的问题。如果你是借款人,是不能因为网贷机构被查处 而拒付的,但建议还款是直接联系公安机关,因为机构还款账户可能有问题。如果你是投资人,钱还没有投的话你随时可以不投,不存在拒付;如果已经投资了,更不存在拒付的问题了,只是讨债的问题。
⑧ 金融反洗钱培训的目的是
保证金融机构各个层级的工作人员都树立洗钱风险意识,反洗钱法律意识及合规意识;保证员工了解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掌握反洗钱工作必备的技能。
反洗钱,是指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的措施。
中国银保监会2019年2月21日对外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从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健全监管机制、明确市场准入标准等方面,建立银保监会银行业反洗钱工作的基本框架。
(8)金融机构犯罪体会扩展阅读:
反洗钱的意义:
反洗钱的制定和实施,对未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监控洗钱活动,追查并没收犯罪所得,遏制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是有利于消除洗钱行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三是有利于发现和切断资助犯罪行为的资金来源和渠道,防范新的犯罪行为;四是有利于保护上游犯罪受害人的财产权,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五是有利于参与反洗钱国际合作,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⑨ 常见的金融犯罪都有哪些
在关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方面,有六个方面的具体修正。
——草案增加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追究刑事责任。
——修改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作出与证券法相衔接的表述;将罚金数额改为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
——草案增加规定: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以及其他委托或者信托财产,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保险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经营、管理机构,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修改刑法第一百八十六、一百八十八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违规为他人出具信用证等金融票证,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将受刑事处罚。
——修改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对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的,追究刑事责任。
——在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中,增加贪污贿赂犯罪和金融犯罪。
在关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公众投资者利益的犯罪方面,草案增加了两方面的规定:上市公司对国家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追究刑事责任;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无偿占用或者明显不允许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侵占上市公司资产,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