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金融公司 > 企业挪用金融公司资金的法律责任

企业挪用金融公司资金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0-12-06 10:01:43

① 请问在金融公司上班的人,如果公司怀疑他挪用公款,公司有权冻结他的银行卡吗

公司没法冻结个人账号的权利,但是,它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程序。

② 有两个男人,一个是富二代,有两辆几百万豪车,金融公司执行董事,但是他说他挪用公款几千万,现在还在想

有钱有势并不靠谱,有朝一日动不动用钱压人,让人感觉透不过气来,经常要屈膝跪地做人,在此家庭里,根本没有立足之地。

③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挪用客户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你好,根据商业银行的性质以及挪用后的行为,来综合判断,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或挪用公专款罪。
刑法条文如下属:
第一百八十五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违法运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 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 罪处罚。

建议聘请刑辩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以保障权益。如果你是在广东,欢迎来电咨询。如果你还有问题,可以追问或私信,如果觉得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烦请采纳我的回答,多谢!

④ 证券资金转银行的时间

早上8点半不能转。

银证转帐业务必须在交易日进行,在交易日的9:00-16:00的时间段可以进行银证转账业务。

炒股票的资金从证券转银行是实时到账的。

注意以下几点:

1.不管是银行转证券,还是证券转银行,都是及时到账的;

2.需要提醒的是星期五及放长假前的一天这样的日子一定要注意,如果需要资金,就要及时从证券转出资金,否则到了节假日就无法转出证券资金了。

(4)企业挪用金融公司资金的法律责任扩展阅读:

所谓银证转账是指将股民在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存款账户(或借记卡)与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建立对应关系,通过银行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网点自助设备和证券公司的电话、网上交易系统及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自助设备将资金在银行和证券公司之间划转,为股民存取款提供便利。银证转账业务是券商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银证转账业务的开展大大促进了券商电子商务的发展。

业务优点

1. 快捷:一笔资金转账业务只需几秒钟时间就可完成,使证券买卖操作更快、更轻松;

2. 安全:不必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进出证券交易场所,免除假钞烦恼;大大减少保证金被证券公司挪用的风险。

3. 方便:客户可在银行的各营业网点存取资金。

使用对象

主要用于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比较频繁的部分投资者。

⑤ 信托投资可靠吗

首先信托公司是持有国家金融牌照的正规金融机构,和银行一样受银监会监管。目前全国共有68家信托公司,70%为政府背景和央企,因此不用担心信托公司的资质,它是正规的金融机构,有“领导”看着,有“法律”约束。

其次信托理财计划绝不是“非法集资”,信托公司在风险控制上和银行流程基本一样,必须在抵押足值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帮企业融资。而且信托产品自发售至今13年来都是刚性兑付的。安全性还是很高的,想要买到安全保障性更高的信托产品,要具体看项目本身。

但是任何理财方式都是有风险的,并非所有的信托理财项目都是能100%控制好风险的,有些项目专业人士是能够发现其中的问题的,所以要么投资者能独立审查项目的优劣,要么就需要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士帮客户审核项目的风控措施是否完善。

⑥ 购买安信信托产品被挪用,可以要求赔偿吗

兑不兑付跟重不重组没有关系。

兑不兑付,主要看你买的信托计划底层资产是啥样的。

一、如果底层资产的本金和收益没问题,现金流没有问题,就可以兑付。重不重组都能兑付,谁来重组都能兑付。

二、如果底层资产出现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影响到了信托计划的兑付,那么分两种情况

1、受托人(安信信托)充分履行了受托责任,履行了“适当性义务”。那就没办法,你只能等底层资产的现金流。因为《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资管新规》……都规定信托公司自有资金与信托财产相互独立,信托公司对其发行的信托产品不得保底、不得进行刚性兑付。

*适当性义务是指 了解客户、了解产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金融消费者等义务,确保金融消费者能够在充分了解相关金融产品、投资活动的性质及风险的基础上作出自主决定,并承受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

2、受托人没有充分履行受托责任或“适当性义务”,那么,根据《九民纪要》第74条: 金融产品发行人、销售者未尽适当性义务,导致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过程中遭受损失的,金融消费者既可以请求金融产品的发行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金融产品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还可以根据《民法总则》第167条的规定,请求金融产品的发行人、销售者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请求赔偿的前提是,你可以证明受托人没有充分履行适当性义务。你能吗??

虽然《九民纪要》还规定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金融消费者需要对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遭受的损失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卖方机构对其是否履行了适当性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卖方机构不能提供其已经建立了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评估及相应管理制度、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认知、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了测试、向金融消费者告知产品(或者服务)的收益和主要风险因素等相关证据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实际上,现在大多数信托公司,对这些制度、认知、双录、测试、披露等等更偏形式化的“适当性义务”都履行得挺好的,想找出破绽不容易。

但是,真正关系到项目能否兑付、且能由受托人主观决定的,是受托人对底层资产是否充分尽调和筛选。对于这一部分的义务,投资人能不能请求赔偿我不清楚,但是触发兑付风险后投资人肯定很难查明真相。


⑦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上述行为构成挪用公款,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这里的数额较大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作为挪用人或者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资本,如挪用人本人或者他人将挪用的公款用于生产、经营、买房出租,作为个人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入股资金,存人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取利等。

如果行为人挪用公款后,为私利以个人名义将挪用的公款借给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使用的,不管这些单位是合将其挪用的公款用于营利活动,都应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而不能认为属于挪归公用,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挪用公款l5万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

对于这种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法律既没有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多长时间,也不要求行为人营利的目的要真正达到。但如果行为人在案发前已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分别情节,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7)企业挪用金融公司资金的法律责任扩展阅读: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挪用公款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l.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

⑧ 支付宝是怎样一种金融形式马云可以挪用支付宝里的钱吗

无法监管,这个资金固定在他们公司的,非常庞大的金融资金的,哪怕放银行里这些钱也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的。但是马云没必要去挪用,他发财又不是靠支付宝,发财是靠其他方面 比如阿里巴巴 以及淘宝里边的增殖服务,广告收入,那些收入非常庞大,早就不是以前扔钱推广的时候了,现在人人知道淘宝 人人知道阿里巴巴 阿里应该是最挣钱的 一年广告费几十万的客户太多了 马云勾画的是一个庞大的挣钱机器,大家都在为他打工,一切的一切都按照中国人的喜好来操作,就说单单的淘宝 其实已经扰乱了市场,低价满天飞,商家利润越来越明,根本无法做,老外也喜欢从淘宝中寻找进货渠道,马云现在开始进军国际业务,估计以后的EBAY难吃消了,现在只能说中国这个市场让马云运做的太好了,但是长期看 吃亏的是企业 !便宜的是外人!

虽然我不懂经济,但是我告诉你这个暂时无法律制约,并非想股市要求有银行冻结资金这些 ,三方托管,我不知道支付宝到底跟银行是怎么沟通存管这些钱,但是国外的paypal也属于一个资金银行,也不受世界任何银行管制,相信你也知道银行只是一些特殊人发财的工具,中国的银行是国家的 国外的银行是私人的 ,我不知道我说的你能理解不,简单的说ALIPAY现在完全免费的形式提供服务,他也不靠交易费收什么红利,转帐也许有点出入吧,但是总的来说是免费的,其实怎么说呢就是一个淘宝必须经过的金融平台,用来监管 大于发财。没有它就没有淘宝!

挪用资金 没必要,马云没必要挪都可以发财 明白?

⑨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挪用客户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你好,根据商业银行的性质以及挪用后的行为,来综合判断,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或挪用公款罪。
刑法条文如下:
第一百八十五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违法运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
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
罪处罚。
建议聘请刑辩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以保障权益。如果你是在广东,欢迎来电咨询。如果你还有问题,可以追问或私信,如果觉得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烦请采纳我的回答,多谢!

⑩ 非金融机构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挪用客户资金,是违反那条罪

炸骗,代客理财,泄露公司秘密

阅读全文

与企业挪用金融公司资金的法律责任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中天高科国际贸易 浏览:896
都匀经济开发区2018 浏览:391
辉县农村信用社招聘 浏览:187
鹤壁市灵山文化产业园 浏览:753
国际金融和国际金融研究 浏览:91
乌鲁木齐有农村信用社 浏览:897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ipo保荐机构 浏览: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规划 浏览:748
博瑞盛和苑经济适用房 浏览:708
即墨箱包贸易公司 浏览:720
江苏市人均gdp排名2015 浏览:279
市场用经济学一览 浏览: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浏览:59
中国金融证券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814
国内金融机构的现状 浏览:255
西方经济学自考论述题 浏览:772
汽车行业产业链发展史 浏览:488
创新文化产业发展理念 浏览:822
国际贸易开题报告英文参考文献 浏览:757
如何理解管理经济学 浏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