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确定金融保险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确定金融保险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下:
1、融资租赁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租金回收入或取答得、索取租金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之日。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营业收入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
2、对各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超过财务制度规定应计提应收利息的期限,且未收到利息时只以备查账形式登记的贷款,以实际收到利息之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其他金融企业也按其相应的财务制度规定的收入确认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保险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保费收入或取得、索取保费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
金融保险业纳税人具体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及个人:
(一)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二)信用合作社。
(三)证券公司。
(四)证券交易所。
(五)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六)保险公司。
(七)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Ⅱ 金融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应如何确认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主要负责财税这一块。版目前,我遇到一个问题,就是“权金融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应如何确认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还请您指教。
专业解答
对于金融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出公告,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该公告称,自2010年12月5日起:(1)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3)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Ⅲ 请问新会计准则中利息收入怎么规定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银回团贷款、贸答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
二、本科目可按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等科目,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负数或红数
贷:本年利润
贷:财务费用---利息 负数或红数
Ⅳ 一般纳税人怎么确定当期收入是按照当期签的合同价,还是当期收到的金融
都不是,是依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来确认收入。
Ⅳ 金融企业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答:《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一、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三、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责任编辑:编辑组]
Ⅵ 金融企业贷款逾期后发生的利息何时确认收入
如果借贷人逾期还款,不仅会造成个人信用不良,更是会产生一定的罚息,这对回借贷人来说,都是不好的答影响。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贷人是办理的抵押贷款,在信用逾期严重,并且在银行催款多次后,都还未还款,那么银行将通过法律途径来将借贷人提供的抵押物进行拍卖。
Ⅶ 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应如何确认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金融企业提供贷款业务收取的利息在确认利息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的规定,分三种情况:1、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3、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Ⅷ 金融企业的营业收入应如何确认
金融企业的营业收入应如何确认?----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利息收款日确定。
Ⅸ 金融业融资收入如何确认
你好,不知道你是什么金融融资业。是否是私人企业。如果是私人做融资业。说白了就是内有钱的容人把钱放在你公司得利息,然后一些急需要资金的企业去你哪里借钱付你利息。你公司嫌利息差。如果是这样。哪收入就不能全部做外帐。主营收入只是收的一些手续费。不知道这样说你是否能懂。
Ⅹ 非金融企业的利息收入确认时间
一、一般收入的确认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专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属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