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试分析金融监管成本体现在哪些方面
金融监管必然要付出成本;没有成本的金融监管是不可想像的。金融监管成本,大致分为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两个部分。显性成本主要表现为监管的直接成本,如金融监管当局的行政预算支出。隐性成本则主要表现为间接成本,如过度监管导致的效率损失和道德风险等。一般来说,金融监管越严格,其成本也就越高。
具体来说,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执法成本。这是指金融监管当局在具体实施监管的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它表现为监管机关的行政预算,也就是以上提到的显性成本或直接成本。执法成本的一部分由被监管的金融机构承担,其余部分由政府预算来补充。由于金融监管当局关注的是监管目标的实现,而较少考虑降低监管成本,从而有可能造成监管成本过高的现象。
(2)
守法成本。它是指金融机构为了满足监管要求而额外承担的成本损失,通常属隐性成本。它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在遵守监管规定时造成的效率损失。如为了满足法定准备金要求而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由于监管对金融创新的抑制从而限制了新产品的开发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等。
(3)
道德风险。金融监管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大致可以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由于投资者相信监管当局会保证金融机构的安全和稳定,会保护投资者利益,就易于忽视对金融机构的监督、评价和选择,而只考虑如何得到较高的收益。这就会导致经营不良的金融机构照样可以通过提供高收益等做法而获得投资者的青睐。无疑,这会增加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第二,保护存款人利益的监管目标,使得存款人通过挤兑的方式向金融机构经营者施加压力的渠道不再畅通。存款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提供高利率吸收存款,并从事风险较大的投资活动。这也会人为地提高金融体系的风险。第三,由于金融机构在受监管中承担一定的成本损失,因而会通过选择高风险、高收益资产的方式来弥补损失。这显然和监管的初衷相悖,并会造成低风险金融机构补贴高风险金融机构的不良后果,导致金融机构间的不公平竞争。此外,监管过度还会导致保护无效率金融机构的后果,从而造成整个社会的福利损失。这些无法具体量化的成本,构成金融监管隐性、间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❷ 银行作为金融中介,怎样降低交易成本
银行是金融机构的一种,金融体系(也就是资金融通机制)一共有版两种,金融市场和金融权机构。在金融市场中,借贷双方通过相互匹配(需要匹配成本),直接达成借贷交易,由于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这需要监督成本。
而金融机构的出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匹配成本、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通过金融机构,借贷双方不直接达成交易,存款人直接将款项存入银行,而借款方从银行而非直接从存款人获得资金。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可以对借款人进行专业监督和审查,由于审查借款人的数量非常多,使得银行专业化、程序化,这就产生了规模经济,规模经济的出现自然降低了成本。
❸ 传统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相比之下,借贷交易是最纯粹的跨时间价值交换,你今天从银行或者从张三手里借到一万专元,先用上,即所属谓的"透支未来",以后你再把本钱加利息还给银行、还给张三。对银行和张三来说,则正好相反,他们把今天的钱借出去,转移到以后再花。
到了现代社会,金融交易已经超出了上面这几种简单的人际交换安排,要更为复杂。比如,股票所实现的金融交易,表面看也是跨时间的价值配置,今天你买下三一重工股票,把今天的价值委托给了三一重工和市场,今后再得到投资回报;三一重工则先用上你投资的钱,今后再给你回报。
❹ 互联网金融的特点有哪些
回顾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看到经历了快速发展之后,目前应该说在逐渐趋于理性和冷静,行业进入了规范发展的新阶段,根据协会刚刚发布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年报2017》的数据,我们总结了一下互联网金融目前的几个特点。
第一,监管政策正在逐步落地,行业规范发展态势明显。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从业机构优胜劣汰加速,行业发展环境逐步净化。以个体网络借贷为例,到2016年末,正常运营的平台2640多家,比2015年减少了28%。问题平台关停、退出增多,正常运营平台在加速合规转型。平台平均借款期限为8.4个月,比上年末增长1.7个月,平均收益率为9.3%,同比下降1.8%。收益率较低,且运行稳定的平台日益成为行业的主流。
第二,不同业态发展出现差异,情况比较复杂。其中移动支付、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业态保持快速发展,移动金融业务规模达到208.6万亿,同比增长60%,这是2016年底的数据,交易笔数1227.6亿笔,同比增长128.6%,但是行业的集中度进一步上升,支付受理市场创新模式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根据协会的抽样数据,互联网金融消费数据新增注册用户稳步增长,新发贷款金额和笔数增幅较大。互联网保险、证券等业态依然保持增长,但是增速有所放缓。以保险数据为例,互联网保险的保费收入总额为2348亿元,同比增长5.2%,增幅较2015年有较大回落。互联网股权融资的行业景气度下降,平台下线和转型的数量较多,新增项目3268个,同比下降56.6%。新增项目投资人次为5.8万人,同比下降43.6%。
第三,部分业态行业集中度进一步上升。以互联网支付行业为例,2016年互联网支付的交易额在1万亿以上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共8家,他们的交易总额占非银行交易机构的总额80%,以个体网络借贷为例,广东、北京、上海、浙江、山东、江苏等六省的各地网络借贷运营平台共计1854家,占全国总数的70%。贷款余额近8000亿元,占全国总量的93.7%。
第四,互联网金融的整体规模占金融总量比重仍然较低,但行业涉众性比较强。以个体网络借贷为例,2016年末贷款余额8034亿,而同期的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是156万亿,前者仅为后者的0.5%。从历史累计参与人数看,借款人和出借人合计5109万人,比上年增长3596万人。
第五,数字技术驱动特征进一步明显,大数据技术的客户画像在客户画像、精准营销,风控等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云计算以其系统架构、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优势,满足长尾客户多样化的服务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效果开始显现,生物识别技术在身份验证、支付等场景应用逐渐增多。
第六,传统金融机构在数字金融领域发力,但仍存在一定的约束。以互联网直销银行为例,2016年末有69家商业银行设立了互联网直销银行,逾八成是城商行和农商行。根据协会的调研情况,传统金融机构在发展数字金融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人才、技术和机制方面的限制和约束,需要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比如,金融产品研发很多还延续着传统项目管理模式,存在环节多、流程长、耗时久,创新容错不足等问题。业绩考核更重视成本收益,对一些落地时间长,先期投入大,见效慢的创新而言,还存在一定的激励不足方面的问题。
❺ 了解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百年一遇的世界金融危机,谈谈你对利益与风险的认识,可以吗
金融服务外包的利益与风险分析
内容摘要:随着金融机构之间竞争的复杂和深化,金融服务外包成为许多金融机构增强核心竞争力的一项战略选择。本文对金融服务外包的收益和风险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并针对我国的金融服务外包的现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金融服务外包 利益 风险
近几年来,金融服务外包迅速发展。国际金融界普遍认为,中国在金融服务业和制造业方面相对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领先地位,使其成为全球极具吸引力的金融外包承接国。许多跨国金融机构从其全球化的长远发展战略考虑,已经把中国市场作为其战略部署的一部分,并将有关的金融流程业务外包给中国。那么作为金融外包的承接国,中国应如何应对这种新业务形式带来的风险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金融服务外包的概念与实质
2005年2月,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为主导的“联合论坛”出台的《金融服务外包文件》(Outsourcing in Financial Services)中把外包定义为:“受管制实体在持续性的基础上利用第三方来完成一些一般由受管制实体现在或将来所从事的事务,而不论该第三方当事人是否为公司集团内的一个附属企业,或为公司集团外的某一当事人。”金融服务外包则指金融机构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利用外包商(为公司集团内部的附属实体或公司集团的外部实体)来实施原由自身进行的业务活动。外包的金融服务通常包括如下三种类型: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具体操作(specific operations),契约功能(contract functions)。
金融外包的实质在于金融企业的重新定位,重新配置各种资源,将资源集中于相对优势领域,从而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增强持续发展的能力。最近,发达国家出现了新一轮的金融服务外包浪潮,在所有行业中,金融业的外包规模仅排在制造业之后位居第二,涵盖了包括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各种规模的金融机构。
金融服务外包的利益分析
(一)降低成本以提高收益
金融机构最初将服务外包出去的主要动因就是为了降低成本。将自己不擅长或做的不好的业务外包出去,集中精力做自己最擅长的业务,这样就可以直接降低成本,获得更多的收益。因为,与金融机构内部的IT部门相比,外包商提供的服务成本更低,而且有外包商承担服务的提供,成本更易预测、更好控制。
(二)充分利用前沿技术和技能
在信息、网络技术迅速发展的时代,金融机构要想掌握所有的先进技术往往难度很大或成本极其昂贵。因此,金融机构要么大量投资于这些新技术但成本和风险都极大,要么在竞争中被淘汰。而把这些服务外包出去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矛盾。
(三)转移风险
金融机构和服务外包商之间是一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风险共同体,而不是单纯的雇佣关系。因此,金融机构在外包服务的同时也把一些风险转移给了服务外包商。这使金融机构能更好的应对迅速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和顾客需求。
总之,外包可能给金融机构带来的利益包括降低成本、转移风险、提高进入高级专业技能和行业的能力,并集中现有的人力资源于核心业务以提高核心竞争力。由于规模经济、专业化和战术集中,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比自行生产的成本更低。
金融服务外包的风险分析
金融服务外包产生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因此,做出服务外包决策必须经过严格的管理决策程序。
(一)外包协议方面的风险
外包协议是外包企业与另一个法人实体、没有附属关系的第三方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外包协议有效期限经常为五到十年,相当漫长,而在此期间业务需求和环境变化很大,甚至不可预期,服务外包提供商能否按时、按质完成协议任务,这是不确定的。
(二)转变业务带来的风险
为了取得规模经济、提高经营效率或者适应服务供应商不同的经营方式,金融机构进行外包时需要改变某些商业活动,这些改变会产生操作上的风险。在外包过渡阶段,内部人员可能需要在服务供应商的系统内接受培训。人员规模调整和雇员转移到服务供应商会产生道德风险和复杂的劳动法律问题。处理不完善,就会引起那些技术高度熟练和熟悉机构实践及要求的职员流失。
(三)企业机密外泄的风险
外包有时必须把企业的机密资料、帐簿和档案透露给第三方,同时企业的很多信息也将由第三方外包服务商提供。随着企业信息传递范围的扩大,可能会由于第三方外包服务商的“不忠”而导致企业信息资源损失、核心技术及商业机密泄露。一旦外包服务供应商泄密,势必会产生经营上、法律上和职业上的严重后果。
(四)产生依赖性的风险
金融服务外包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金融机构对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形成事实上的依赖性,这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潜在风险。例如,如果在某些方式下金融机构要求服务供应商改变传统服务,服务供应商是否有能力按照要求完成任务。如果合同签订后,发现服务供应商不能令人满意,则重新寻找服务供应商可能会产生沉没成本。另外,对服务供应商的依赖性增强,也难免会减少金融机构组织学习的能力。
(五)造成职业上的风险
如果服务供应商是金融机构潜在的客户,服务供应商的问题可能会影响到其它的客户机构。在某些形势下,例如客户服务转接中心,服务供应商的雇员与金融机构的用户直接面对,互相影响,似乎他们是这家金融机构的雇员。如果这种相互影响与金融机构的政策和标准不一致,就会给金融机构带来职业上的风险。
(六)利益冲突带来的风险
尽管金融机构和外包提供商之间是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而且是风险的共同体,然而,他们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法人实体,各自都想赚取更多的利润。因此,就会出现金融机构希望外包提供商做得更多,而外包商则希望做得更少,这就注定双方会有利益冲突。而且外包提供商还有可能利用金融机构对其的依赖而进行投机活动。
金融服务外包的风险防范
(一)订立完善的外包协议并对其执行进行有效监督
金融机构与服务外包提供商签订的外包协议必须涵盖外包业务的所有环节,包括日常作业流程规范、稽核监督、定期沟通和纠纷仲裁等内容。并且,要详细且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保证外包业务的规范运行。对外包协议的监督和管理是为了直接获得协议所要求的质量,却放弃了对这些活动的直接经营控制。为了达到要求的目标,成功的外包要求金融机构制定一个有效的管理框架。
(二)慎重选择服务外包提供商
如果金融机构选择的供应商不能达到要求,可能会产生沉没成本。因此,在决定外包前,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全面的考核,结合外包业务的需求,科学、合理地评价和选用外包机构,要选择那些具有丰富经验、良好信誉的可靠厂商。外包机构的经验、能力、技术、资本、信誉、对金融行业的熟悉程度、自身发展的稳定性、已有的类似业绩等等都是影响外包业务能否按约完成的重要因素。
(三)处理好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人力资源问题是金融机构在外包过程经常遇到的问题。雇员常常因为外包而开始担忧工作的安全,这会使职员注意力分散,从而引起工作误差,降低生产率。因此,在决定外包之前,金融机构应当先对职员进行外包培训,让他们真正全面认识到外包带来的风险和利益,以安抚职员面临外包时的恐惧情绪。同时,在外包合同中,应就外包机构的人员素质和义务做出严格而明确的规定。
(四)构建良好的控制机制
服务外包提供商自主按照合同要求来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对外包机构的控制直接关系到预期目标的实现。因此,金融机构必须建立良好的控制机制来保证供应商提供合格的服务,并应采取措施来保持这种控制的有效性,确保金融机构控制目标的有效执行。金融机构管理者要定期与服务供应商探讨这些保障措施的必要性。
(五)制定可行的应急计划
外包会使得金融机构对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产生依赖,如果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不能如期或按质履行合同,而导致业务中断所引起的后果令人堪忧。在这种情况的预期下,金融机构要审慎考察服务供应商的执行方案,并针对服务供应商不履行合同或者发生紧急事件制定应急方案。
对我国金融机构服务外包的政策建议
(一)抓住机遇承接并发展服务外包
中国在综合成本、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比其他发展中国家具有优势,因此中国是发达国家金融服务外包的首要选择。同时,商务部已将发展服务外包作为2006年重点工作之一,并已启动了“千百十工程”,即在5年内,每年投入不少于1个亿的资金,建设10个服务外包基地,吸引100家跨国公司将部分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养1000家承接服务外包的企业。因此,金融机构应该抓住大好机遇,承接并发展自己的服务外包业务。
(二)统筹规划金融服务外包发展战略
为强化和提高核心竞争力,应根据金融机构经营的特殊性,综合权衡,确定核心业务,合理筛选适宜外包金融服务的范围。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总体设计,统筹规划金融服务外包发展战略,如确定多种合同模式,制定业务外包市场策略,进行成本利润分析,制订价格策略等。
(三)组建一支服务外包项目的精英团队
金融机构建立一支开拓创新意识强、专业精、责权利明晰并具有良好敬业精神的经营服务外包项目团队,是实现服务外包战略目标的首要条件。我国金融机构进行服务外包还缺乏经验,也缺乏服务外包方面的专业人才,因此,应从人员的选择或招聘开始,选拔优秀的人员,培养其合作精神,进行服务外包的培训,使其有能力完成服务外包项目。
(四)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评估和外部监管
金融机构将金融服务转移出去的同时,也将相关的风险和管理责任转移了出去,使得外包服务商能进行一些不受监管的操作。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加强市场和监管双重力量来发挥作用。作为金融业务外包的监管机构,如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应细化对被监管方的要求,做好外包业务的外部监管。
金融机构通过服务外包将直接经营的职责交给服务供应商从而获得行业的专门技能是提其高核心能力的一个重要战略手段。然而通过本文的分析,外包对金融机构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其利益与风险并存。金融机构应当有效监督、控制外包活动,采取恰当的措施减轻外包带来的风险。降低外包风险的关键在于,在决定外包之前,应当全面权衡外包的利益与风险,决定将哪些活动外包,选择合适的服务供应商,签订尽可能详尽的合同,以最大化外包的效用。由于契约关系的每个方面都取决于契约的具体条文,因此双方应将各自的预期清楚并正式地写进合同以便于履行。合同即作为双方关系的映射而存在,并以此规范双方的行为。
参考文献:
1.刘浏.商业银行业务外包的收益与风险分析[J].北方经济,2005
2.李金泽,刘楠.商业银行业务外包的风险及其防范[J].中国金融半月刊,2003
3.[美]罗伯特克莱珀,温德尔O琼斯,杨波等译.信息技术、系统与服务的外包[M].北京: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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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金融监管的成本构成
(一)金融监管的直接成本
金融监管的直接成本主要反映的是金融监管工作中所投入的硬件设施,组织运作以及监管人才的培训及培养。
1、监管的机构设施、设备配备
从我国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来说,从人民银行总行到各县支行的金融监管机构,实行的是垂直领导系统。这一庞大系统,仅从办公场所、监管部门所必备的办公设备都是一笔庞大的成本投入。
2、监管活动的组织实施及运作
金融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及运作,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从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实践来看,每一次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尤其是由总行统一组织的全国性现场检查工作,都必须投人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尽管各层次监管工作在组织实施及运作中所投人的成本大小不一,但这笔监管成本在监管活动中是不可或缺的。可以说,只要开展金融监管活动,就必然要对监管活动在人、财、物上有所投入。
3、监管的人力资源配备及培养
金融监管工作为了能够适应金融业务的日益发展和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不断涌现,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就必须要使金融监管人员的知识层次和业务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尤其是在金融全球化的新形势下,为同国际金融监管接轨,就更需要在金融监管的高素质人才配备及监管人员培训上加大培训成本。九十年代以来,我国中央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利用普华公司对华援助项目,对金融监管的各层次监管人员进行了信贷资产质量、衍生工具、外汇业务等多方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近年来,我国中央银行金融监管部门也利用国内培训、境外培训等多种手段,加大了对监管人员的培训。这些培训虽然为我国的金融监管队伍建设和素质提高了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投入的巨大监管成本也是不容忽视的。
(二)金融监管的间接成本
金融监管的间接成本主要是指由于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大,而对被监管金融机构业务人员的激励,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以及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等方面有所遏制,而产生一定程度的利益损失。
1、监管对金融业务人员的激励机制作用下降
近几年来,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金融监管部门制定了不良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从成本理论来分析,这种监管严格,处罚严厉的金融监管,对于促进金融业的稳健发展、审慎经营起到了积极的作秀,但由于监管的种种制度控制和各项处罚措施的实施,也使得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激励机制作用下降,对于业务的发展和自身效益的提高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如金融机构“惧贷”现象。
2、监管对金融机构业务发展有所牵制
1993年以后,通过清理整顿,中央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了更为严格的规章制度,并加大了处罚力度,这种处罚不仅仅包括经济上的处罚,更加大了对责任人的处罚力度,这种严格的金融监管,虽然有效地遏制了一系列违规业务的无节制发展,但由于金融业务不能得到有效运营,如贷款的投放因担心出现不良而不敢进行。从这一点来说,金融监管也使金融业务发展受到了一定的牵制,付出了一定程度上的成本代价。
3、监管对金融机构业务创新有所遏制
从理论上说,金融业务的创新,可以使金融机构业务发展和利益达到一个较佳的层次,但由于在业务创新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的因素,也同样会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作为以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标的金融机构,要想获得最大的利益,就必然要进行金融创新。但由于我国金融机构尚未能完全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缺乏进行金融创新的利益激励机制。金融机构创新有效益,也有风险,其创新获得的收益同得到的激励,在现行体制下。难以做到相互匹配,而金融创新所形成的风险,则要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严厉处罚,,两相比较,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必然会有所遏制,由此而来,也必然会使其利益有所损失。尽管金融机构是否开展金融创新要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但同金融监管的力度加大,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有关系的。
二、金融监管的效益分析
金融监管的效益概括起来说,主要是可以提高金融监管自身效益金融机构经营效益以及社会经济效益。
(一)对金融监管自身效益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
由于中央银行对金融监管工作的重视,使得对金融监管各项软、硬件的投入成本加大。在此情况下,为了能够有效地开展监管,就必然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这种制度不仅仅包含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的各项制度,同样也包含完善和提高监管工作自身能力和水平的各项内部基础制度。
2、不断加强监管组织
监管组织是实施金融监管的主体,一般来说,在监管成本投入较小的情况下,监管组织也必然难以得到扩充和加强。由于投入成本的加大,监管的组织体系也必然会得到不断加强,从而形成一个较为庞大的组织体系。对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的合规性、风险性和效益性的监管,也将由于监管主体的增多,而更为全面、更为细化、更为有针对性。
3、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
为适应不断发展的金融新业务和新领域,加大对金融监管人员素质培养是监管部门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在投入一定程度的监管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成本以后。监管部门所获得的效益回报必然是监管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这种整体监管素质的提高,虽然难以用一定量的金钱来加以衡量,但在维护金融秩序,促进金融业的稳健发展方面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金融机构效益
从长远来看,金融监管付出的成本代价是值得的,因为中央银行监管相对独立,不以赢利为目的,而是以整个社会经济金融秩序和稳定为重,能够为金融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使各金融机构能够在同一外界环境中开展业务竞争,促进金融机构之间的有效竞争,保障金融机构业务的有序发展,推动金融创新能力的合理开发。金融机构的最终收益将远远超过由于金融监管的监督和限制而形成的成本付出。
(三)社会经济效益
金融业是一个高负债行业,关系面广,渗透力强,其业务活动关系到千家万户存款人的利益,涉及到国计民生方方面面,金融业的稳定关系到经济稳定和国家稳定。尽管金融监管的成本付出(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很大,但如果金融监管当局为节省成本而放松监管,那么金融业破产倒闭的社会成本则更大,将引发系统性的金融危机,危及国家经济和社会稳定。因此,金融监管的效益表现在对社会经济的贡献上,将是无法估量的。简单地说,金融监管对整个社会经济的效益来说,可以维护金融体系秩序的稳定,促进社会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保障整个社会环境的安全。
❼ 如何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不合理上升
要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的不合理上升,同时要缩短企业的融资链条,减版少不必要的环节。
当前我国货权币信贷总量不小,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不易、成本较高的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不仅加重企业负担、影响宏观调控效果,也带来金融风险隐患。
其实企业融资难题长期存在,特别是企业需要资金的特点“短、频、快”,金融机构贷款时间长、通过其他渠道成本高,而且有些企业资质有时也难过银行的审核关。
针对这些问题着重指出,要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的不合理上升,遏制变相高息揽储;同时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环节;而且还要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对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一律取消。
同时对这些问题我们要积极稳妥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特色中小金融机构,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此外对于小微企业资质不够、需引入担保等问题,要大力发展支持小微企业等获得信贷服务的保险产品,开展“保险+信贷”合作。积极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
❽ 金融成本中的守法成本属于隐形成本对吗
对
金融监管必然要付出成本;没有成本的金融监管是不可想像的。金融监管成本,大致分为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两个部分。显性成本主要表现为监管的直接成本,如金融监管当局的行政预算支出。隐性成本则主要表现为间接成本,如过度监管导致的效率损失和道德风险等。一般来说,金融监管越严格,其成本也就越高。
具体来说,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执法成本。这是指金融监管当局在具体实施监管的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它表现为监管机关的行政预算,也就是以上提到的显性成本或直接成本。执法成本的一部分由被监管的金融机构承担,其余部分由政府预算来补充。由于金融监管当局关注的是监管目标的实现,而较少考虑降低监管成本,从而有可能造成监管成本过高的现象。
(2)守法成本。它是指金融机构为了满足监管要求而额外承担的成本损失,通常属隐性成本。它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在遵守监管规定时造成的效率损失。如为了满足法定准备金要求而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由于监管对金融创新的抑制从而限制了新产品的开发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等。
(3)道德风险。金融监管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大致可以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由于投资者相信监管当局会保证金融机构的安全和稳定,会保护投资者利益,就易于忽视对金融机构的监督、评价和选择,而只考虑如何得到较高的收益。这就会导致经营不良的金融机构照样可以通过提供高收益等做法而获得投资者的青睐。无疑,这会增加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第二,保护存款人利益的监管目标,使得存款人通过挤兑的方式向金融机构经营者施加压力的渠道不再畅通。存款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提供高利率吸收存款,并从事风险较大的投资活动。这也会人为地提高金融体系的风险。第三,由于金融机构在受监管中承担一定的成本损失,因而会通过选择高风险、高收益资产的方式来弥补损失。这显然和监管的初衷相悖,并会造成低风险金融机构补贴高风险金融机构的不良后果,导致金融机构间的不公平竞争。此外,监管过度还会导致保护无效率金融机构的后果,从而造成整个社会的福利损失。这些无法具体量化的成本,构成金融监管隐性、间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❾ "营改增"后金融机构会增加哪些成本
小额贷款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包括融资成本,以及开展业务发生的相关费用,而纳入营改版增范围后,权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贷款、金融资产售后回购、第三方抵押借款等方式融资所产生的相关成本均无法抵扣进项税,而开展业务的相关费用中占比较大的人工费用、福利费用、交通费用以及业务招待费用等亦不能抵扣进项税。
可以抵扣进项税的费用通常包括固定资产与物料费用、房屋租赁费用、咨询服务费用和住宿费用等,因此小额贷款公司进项抵扣比例很低。
加强对进项税的管理,包括加强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进项发票管理等方式提高进项税抵扣比例和拿票率,做到进项税“应抵尽抵”,进一步降低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也是要成本的。
❿ 某银行上年末的有关财务指标为:营业支出5200万元,其中管理费用780万元;营业收入6800万元,其中金融机构
费用率=本年开支的业务管理费/(营业收入-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100%
780/(6800-380)*10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