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银行黄金买卖业务应该如何缴纳流转税
问:某银行目前开发两项黄金买卖业务。第一项是代销实物黄金,不赚取差价只收取手续费,黄金公司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寄给购买人;第二项是销售纸黄金,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虚拟黄金买卖,银行赚取与资本市场的差价,不涉及实务交割。请问这两项业务涉及哪些流转税? 答: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4]26号)第五条关于代购货物征税问题规定,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根据上述规定,银行代销实物黄金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银行销售黄金不需缴纳增值税。否则,银行销售黄金应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 1.代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银行代销实物黄金,属于提供“服务业——代理业”营业税应税劳务,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应缴纳营业税。 2、纸黄金是黄金的纸上交易,投资者的买卖交易记录只在个人预先开立的“黄金存折账户”上体现,而不涉及实物金的提取。盈利模式即通过低买高卖,获取差价利润。纸黄金实际上是通过投机交易获利,而不是对黄金实物投资。
纸黄金的类型除了常见的黄金储蓄存单、黄金交收定单、黄金汇票、大面额黄金可转让存单外,还包括黄金债券、黄金账户存折、黄金仓储单、黄金提货单,黄金现货交易中当天尚未交收的成交单,还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等。均属纸黄金的范畴。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因此,纸黄金不属于货物,银行销售纸黄金不涉及增值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 纸黄金不属于外汇、货物期货、有价证券。 金融商品也可以称为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我们认为,纸黄金属于其他金融商品。 《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行为。 非货物期货,是指商品期货、贵金属期货以外的期货,如外汇期货等。 因此,银行买卖纸黄金属于“金融”营业税应税劳务。
㈡ 证券交易所和黄金交易所拥有金融业务许可证吗
没有
不需要
㈢ 黄金交易的国内业务
国内提供的黄金业务大致分为三种,“实物黄金”业务、“纸黄金”业务以及“黄金延期”业务。 实物黄金业务是指实物黄金的买卖,其投资保值的特性较强,是追求黄金保值人士的首选,适合有长期投资、收藏和馈赠需求的投资者。以中行为例,该行的实物黄金业务分为自有品牌实体黄金业务和代理销售实体黄金业务。作为北京2008奥运会银行业合作伙伴,前不久该行就推出了一系列以奥运为主题的实物黄金产品,市场反应相当热烈。 “纸黄金”业务是指投资者在账面上买进卖出黄金赚取差价获利的投资方式。即使是没有尝试过任何黄金或外汇交易的人,入门也相对容易。只要掌握一些交易技巧并关注市场进展,就能有所斩获。中行上海市分行于2003年11月推出的“黄金宝”就属于纸黄金业务。投资者可根据“黄金宝”牌价,通过柜面、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及自助理财终端,直接买进或卖出纸黄金。与实金相比,纸黄金全过程不发生实金提取和交收的二次清算交割行为,从而避免了黄金交易中的成色鉴定、重量检测等手续,省略了黄金实物交割的操作过程,对于有“炒金”意愿的投资者来说,纸黄金的交易更为简单便利,获利空间更大。
虽然投资纸黄金被视为投资者进入国际黄金市场的最直接途径,使投资者无需持有真实黄金,只凭一纸账户就可自由进行黄金交易,但投资者也不能完全无视风险的存在。由于开办黄金业务的银行都收取0.8元/克的单边佣金,投资者在买卖黄金时应该计算好投资成本,只有当黄金价格上涨了1元/克时才有利润出现。投资者切忌盲目跟随市场波动频繁进出,否则不光承担市场风险,单黄金来回买卖的手续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纸黄金”是一种个人凭证式黄金,投资者按银行报价在账面上买卖“虚拟”黄金,个人通过把握国际金价走势低吸高抛,赚取黄金价格的波动差价。不发生实金提取和交割。
需要注意的是,纸黄金交易银行是只赚不赔的,他通过层层的高额手续费来赚取老百姓的钱,“中国黄金第一案”就揭露了这个内幕!
纸黄金业务是中国的几家银行推出的一种理财业务,比如中国银行的“黄金宝”
只能进行实盘交易,即你有多少钱,才能买多少黄金,他们是按“克”来计算的,最低10克起,不能做“沽单”,就是说只有在黄金价格上升的时候你才能赚钱。
纸黄金是黄金的纸上交易,投资者的买卖交易记录只在个人预先开立的“黄金存折账户”上体现,而不涉及实物金的提取。盈利模式即通过低买高卖,获取差价利润。纸黄金实际上是通过投机交易获利,而不是对黄金实物投资。目前国内市场主要有建行、工行和中行的纸黄金,其中工行的纸黄金手续费较低,单边点差为0.4元/克。
纸黄金的类型除了常见的黄金储蓄存单、黄金交收定单、黄金汇票、大面额黄金可转让存单外,还包括黄金债券、黄金账户存折、黄金仓储单、黄金提货单,黄金现货交易中当天尚未交收的成交单,还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等。均属纸黄金的范畴。
投资黄金心理准备:投资纸黄金不计利息,也不能获得股票、基金投资中的红利等收益,因此只能通过低吸高抛,赚取买卖差价获利。
黄金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因此与其它任何一种投资品种一样,投资“黄金宝”也将面临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必须保持良好的投资心态。
影响金价的因素:美元的强弱、地缘政治局势、全球通胀压力、黄金供求转变、央行黄金储备增减、国际原油价格的涨跌、黄金生产商的避险操作、全球经济及股市、债市的表现、COMEX成交量和未平仓合约的参考。
中国大陆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纸黄金”指黄金的账面交易,又称账户金。投资者的买卖交易记录在个人预先开立的“黄金存折账户”上体现,不涉及实物金提取。盈利模式即通过低买高卖,获取差价。相对实物金,其交易方便快捷,交易成本相对较低,适合投资者进行中短线操作。目前国内已有多家银行开办纸黄金业务,分别是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等。
为了满足投资者对黄金投资的需求,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从2003年11月18日起,在全国率先推出了个人黄金实盘买卖业务,简称“黄金宝”。黄金宝产品的面市,不但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具有良好盈利能力的黄金投资产品,更弥补了国内相关投资领域的空白,成为全国第一个纸黄金交易产品。 延期交易是“延期交收交易”(Trade Delay)的简称,是指以保证金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投资者可以选择合约交易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费机制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黄金延期业务即通常所说的现货黄金,一般所谓“炒黄金”大部分指的都是“黄金延期”业务。整体的流程是:
(1)客户开立现货黄金账户之后,在现货市场上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预付款,以“暂时”获得一定量的黄金,而不交割;
(2)待金价变化后,可以选择在现货市场上直接卖出,以获得差价,不受时间限制。这就是所谓“T+0 交易机制”。
(3)也可以选择按照支付预付款当时的价格 补齐剩余货款,以获得实物交割的权利,同样不受到时间限制,这就是所谓的“延期交割”
(4)允许投资者先“卖出”一定量的黄金,然后在金价变化后,再“买入”同样数量的黄金以“抵消”之前的“卖出”。即“双向交易”
(5)根据支付保证金作为预付款的比例不同,有1%-20%的不同比例,即所谓的“杠杆交易”。
举例来说:
假如在海融黄金的平台上做黄金延期业务投资,其报价是由国际黄金价格换算成人民币的报价,杠杆是50倍的,每次交易量为一手10盎司,假定每盎司黄金即时标价10000人民币,那么:
投资者只需要支付10盎司金价(10万元)的2%(2000元),就可以“暂时”获得这10盎司的黄金,等待金价上涨后,假定为每盎司10050元,那么投资者就可以直接卖出这“暂时拥有”的10盎司黄金,每盎司获益50元,一手就可以获益500元。在这个过程中,投资者总共投入的资金只有2000元,而获益就达500元。当然,不论黄金行情怎么变化,投资者也可以“随时”选择向海融黄金的交易中心补齐货款,即再支付(10万-2000元)98000元,来实实在在获得这10盎司的黄金,实现所谓“延期交割”的流程。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黄金延期业务具有实物黄金和纸黄金不可比拟的优势,其资金使用被充分的放大,使投资门槛降低;而且可以不受限制的随时买卖,即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在金价涨跌中皆可获利;由于黄金市场是个世界市场,这是个24小时的连续交易,并且各个国家的商业银行都参与其中,其交易量巨大,不可能有人为的操纵金价变化,因此吸引着全球的投资者的参与。
目前,国内也成立了以海融黄金等为代表的黄金延期业务平台,由国内银行三方存管,致力于发展国内自有黄金市场,以在世界黄金市场上获得更高的话语权。
㈣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单位可以发展TD业务居间商和地区经销商吗有哪些硬性规定要求吗经营范围应是什么
现在国内把黄金交易抄内盘把持的比较严格,很多黄金投资交易方式都还没完全开发,所以现在很多人做黄金投资都是做外盘的做,特别是做t+0的最多,这种交易方式已经是人们默认的交易方式了,说到黄金投资,就都会默认为是t+0,我们现在在香港做的就是这种黄金投资方式
㈤ 黄金T+D交易业务的特点
1、金价波动大,根据国际黄金市场行情,按照国际惯例进行报价。因受国际上各专种政治属因素、经济因素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金价波动剧烈。
2、交易服务时间长
3、资金结算时间短
4、操作简单:有无基础均可,即看即会
5、赚得多:做多和做空都可以赚钱
6、趋势好:黄金业务在国内才刚刚兴起
7、保值强:黄金从古至今都是最佳的保值产品之一,升值潜力大;现在世界上通货膨胀加剧,将推进黄金增值。
㈥ 邮政里的黄金买卖业务系统交易端为什么登录不了
你在邮政买的是什么黄金产品
刚刚好这2天会上升
应该不会出现这个情况
㈦ 上海黄金交易所是谁组建的
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白银、铂交易。
基本职能
(一)提供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的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
(二)制定并实施黄金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规范交易行为;
(三)组织、监督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清算、交割和配送;
(四)设计交易合同、保证交易合同的履行;
(五)制定并实施风险管理制度,控制市场风险;
(六)生成合理价格,发布市场信息;
(七)监管会员交易业务,查处会员违反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行为;
(八)监管指定交割仓库的黄金业务;
(九)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能。
基本概况
(一)组织形式:黄金交易所实行会员制组织形式,会员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从事黄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从事黄金、白银、铂等金属及其制品的生产、冶炼、加工、批发、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资信的单位组成。现有会员108家,其中商业银行13家、产金单位24家、用金单位61家、冶炼单位8家、造币单位2家,会员分散在全国26个省;交易所会员依其业务范围分为金融类会员、综合类会员和自营会员。金融类会员可进行自营和代理业务及批准的其它业务,综合类会员可进行自营和代理业务,自营会员可进行自营业务。
目前会员中金融类14家、综合类77家、自营类17家;据初步统计,会员单位中年产金量约占全国的75%;用金量占全国的80%;冶炼能力占全国的90%。
(二)交易方式:标准黄金交易通过交易所的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撮合成交。非标准黄金和其他交易品种通过询价等方式进行,实行自主报价、协商成交。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现场或远程方式进行交易。
(三)交易品种和价格:交易所实行标准化交易,交易黄金必须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目前成色种类为黄金Au99.99、Au99.95、Au99.9、Au99.5四种和金币,重量规格为50克、100克、1千克、3千克、12.5千克的金条、金锭和法定金币。黄金交易的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克(保留两位小数),金锭的最小交易单位为千克。金锭的最小提货量为6千克。
(四)交易时间:每周一至五(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5:30。
(五)资金清算: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作为交易所指定的清算银行,实行集中、直接、净额的资金清算原则。
(六)仓储交割:交易所实行"择库存入"、"择库取货"的交割原则,在全国34个城市设立42家指定交割仓库,会员可自由选择交割仓库存入或提取黄金,并由交易所统一调运配送。
(七)认证质验:交易所对于提供标准金锭、金条冶炼厂的资格进行认证。并指定权威质检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质量纠纷进行检测和仲裁。
(八)税收: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通过交易所交易的标准黄金执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九)商业银行的作用:按照国际惯例和市场原则在供求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进行调剂,参与市场交易、提供黄金抵押、租赁、代理和个人黄金买卖业务等金融服务,从而进一步活跃交易、促进流通。
(十)系统服务:上海黄金交易所将积极维护和保障会员在交易中的合法权益,以会员为本,为会员的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
1.系统平台: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系统网络依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该系统采用上海、北京双中心备份的体系结构和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国家公共数据分组交换网与金融卫星专用网互为备份,共同分流,形成全国范围的实时交易系统。系统设计合理、技术先进、功能齐全,运行安全可靠、快捷,该系统可以满足未来的会员黄金交易需要。
2.质量保证:交易所认定的合格冶炼企业对其提供产品的质量终身负责。
3.资金安全:通过指定清算银行的全国网点进行资金清算,由交易所统一管理会员保证资金账户,确保资金的安全、方便、快捷。
4.信息共享:可实时接收和查询黄金交易所的行情,国内外黄金等贵金属的交易行情、评论和相关报道。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建立,将与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等一起构筑成我国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
㈧ 金融机构从事经其行业主管部门允许的贵金属交易业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8号)规定:“一、对于金融机构从事的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实行金融机构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属地市级分行、支行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由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统一清算缴纳的办法。
(一)发生实物黄金交易行为的分理处、储蓄所等应按月计算实物黄金的销售数量、金额,上报其上级支行。
(二)各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应依法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各支行应按月汇总所属分理处、储蓄所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本支行的实物黄金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计算增值税预征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预征税额=销售额×预征率
(三)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按月汇总所属地市分行或支行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进项税额,按照一般纳税人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根据已预征税额计算应补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应补税额=应纳税额-预征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其留抵税额结转下期抵扣,预征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在下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四)从事实物黄金交易业务的各级金融机构取得的进项税额,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划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五)预征率由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在地省税务局确定。”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销售贵金属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3号)规定:“一、金融机构从事经其行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金、银、铂等贵金属交易业务,可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8号)规定,实行金融机构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在地市级分行、支行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统一清算缴纳的办法。
经其行业主管部门允许,是指金融机构能够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从事贵金属交易业务的批复文件,或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的备案文件,或行业主管部门未限制其经营贵金属业务的有关证明文件。”
㈨ 怎样开通国海证券黄金交易业务
解套吧成为股市赢家的唯一模式
㈩ 建行代理黄金交易业务怎么样
“建行金”是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黄金业务的统一品牌名称,是建设银行专卓越信誉与黄金恒久价值的属完美结合,品牌下包含个人实物黄金和个人账户黄金两大类业务,实物黄金产品种类丰富、款式多样,是您投资黄金的黄金之选。
“建行金”是中国建设银行推出的现货黄金品种。建行金运用电子商务信息技术为中国境内贵金属的合法生产经营和销售提供服务,并以银行对资金实行存管,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在线报价、配对,以网上销售、电子购物的方式实现网上订货、回购业务。
“建行金”的“电子订货系统+电子商贸平台+实物交收”全新商业模式,在资金安全、交易模式、支付结算、流程简化、交易管理等五个方面实现了难题解决,帮助商户提高了信用度,扩大了客户群,快速增大了交易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