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消息,经过李 克 强 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下发了《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加快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并在这一总体框架要求下,“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建设”。
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建设,《方案》具体规划为:
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通过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技创新领域。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国有资本创业投资基金制度,完善国有创投机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国家税制改革的总体方向与要求,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研究探索相关税收支持政策。支持“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大力推动优先股、资产证券化、私募债等产品创新。开展债券品种创新,支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双创”孵化产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低成本融资。
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建设。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探索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实现投贷联动,支持科技创新创业。
这是在8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整体框架下针对北京科技创新发展提出的顶层设计。早在2012年,多部委就发文将中关村建设为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并提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关村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北京市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另一个顶层意见出现在2016年1月底,彼时北京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大互联网金融安全监管力度,加快建设安全风险防控平台,提高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风险防控能力。”实施意见将“互联网+金融”列入了北京地区“互联网+”实施重点领域的第一条。
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扩大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服务市场份额,稳妥推进个人对个人(P2P)小额借贷交易。鼓励众筹业务发展,打造股权众筹中心。
实施意见显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推进工作,将由市金融局牵头,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工商局、市网信办负责。
从上述几大方案来看,北京市将推动科技与产业、科技与金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
❷ 如何推进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建设
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预防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这是防患于未然,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保障企业长治久安,稳定发展的根本措施,是公司发展的生命线。电网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安全问题。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基础工作还需要强化,管理还比较粗放,系统性管理不够、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形势时有反复。解决好这些问题,是把企业做强做优、实现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
一、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影响安全生产的较多因素,都是酿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个人认为主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具体反映为:一是生产条件的客观因素,包括电网结构、设备水平、仪器仪表、个人防护用品、生产环境、缺陷或隐患的隐蔽性等;二是管理因素,包括安全生产的标准、规程、流程、制度等;三是工作环境的影响,包括气候条件、外部环境、工作现场照明、有毒有害物等;四是员工素质,包括员工技能、安全意识、员工情绪与性格等。这些因素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相遇,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南网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探索与研究,在继承和传承原来好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和探索当代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2007年在系统内推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在系统内进行试行,取得了一些经验,目前已在公司系统推广应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从管理理念、管理内容、管理方法等方面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管理软实力, 既有现实意义,又有战略意义。体系从风险控制出发,提出了一套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和方法,解决安全生产“管什么、怎么管,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它从管理理念、内容和方法上确保安全生产风险可控在控。风险管理体系是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控制的方法,通过对生产过程中的危害进行辨识、再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并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降低或消除风险可能造成的后果。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表现在事前控制和过程管理,风险管理的实质是以最经济合理的方式消除或降低风险导致的各种灾害后果,它包括危害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一套系统而科学的管理方法。风险管理是构成管理过程的必要组成部分,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其整个过程按照S E C P (系统建立的充分性、系统执行的完整性、执行与系统的一致性、执行的效果)四个环节进行,体系运行循环PDCA管理模式,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主线是风险控制过程,而基础是危害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基本思路是:基于风险、以人为本、规范行为,注重安全生产过程分析,强化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安全风险动态管理,坚持纠正与预防。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由9个单元、51个要素、159个管理节点和480条管理子标准组成。
❸ 金融机构如何推动全行营销
黑衣路人 教你营销广告:
如何做出走心的好营销广告?
黑衣路人 认为酒香也怕巷子深,所以广告在现代商业里变得越来越重要,那什么样的广告才能算是一条好广告呢?美国著名的文案大师休格曼说,广告想要有效果,必须要有能捕获消费者的几种心理诱因,咱们一起来听听。
第一个心理诱因是建立参与感。回忆这样一个场景,当你去商场购物的时候,卖衣服的导购员会建议你试穿,卖食品的老板也经常让你试吃,如果你一开始就拒绝, 那你肯定不会买,但一旦你试穿或者试吃后,你购买这个商品的概率就大大增加了,商家的这种行为就是为用户建立参与感。好的广告也是这样,如果你仔细观察就 会发现,越是吸引人的广告,往往就越给用户建立参与感。比如说有这么一条跑车的广告,我念给你听听,“驾驶这辆新车去逛一圈,感受下炎热的傍晚驾驶时风吹 过你头发的感觉,把油门一脚踩到底,尝一下瞬间被冲击力顶到座椅背后的滋味,看一下精美的电子显示屏,这是这款跑车带给你的速度”,怎么样,听我说完你是 不是感觉自己在夕阳下开着这款跑车?这就是用语言或者画面为用户建立参与感。
第二个心理诱因是建立权威。黑衣路人 觉得人本能的心理倾向就是相信专业和权威,比如说一个数码小白想去买一个电脑,他一定会先问问身边懂电脑的朋友该怎么买,能不能陪 他一起去,告诉他各种型号的区别,最好连买哪个都帮他决定好。再比如有时候我们去买西瓜,都要惯性的问老板这个西瓜甜不甜。所以商家给产品做广告,很重要 的一点就是塑造专业权威感,比如你可以在广告里列很多数字参数做对比,来显示自己的专业。小米手机就经常在发布会上这样做,然后得出自己行业地位领先的结 论,这也确实增加了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感。
第三个心理诱因是建立联系,就是把客户已经知道的东西跟你的产品联系起来,这样就消费者才会更容易接受。比如说烟雾探测器刚刚面市的时候,很多人不知道这 个东西是干什么的。厂商在打广告的时候就说,这个产品是“天花板上敏锐的鼻子”,一闻到家里的烟雾就会发出警报。这个人性化的类比一出现,立刻就拉近了产 品和客户之间的距离。还有一个例子,美国曾经出过一款产品,可以远程控制汽车的启动,在你离车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按一下钥匙扣大小的按钮,汽车就会自动 打火,你一上车马上就能开走。最爽的是夏天,你一开车门就能感受到凉爽的空气,再也不用像在蒸笼里一样,苦苦等着温度一点一点降下来。休格曼给这款遥控装 置起了个名字叫“黑手党的自动机关”,是不是一听,就联想到了黑手党遥控汽车爆炸,眨眼间干掉对手的火爆画面?是不是很酷?
第四个心理诱因是唤起归属感渴望。黑衣路人 认为人人都有对归属感的需求,这是天生的。好的广告就能做到唤起消费者的需求,让他们感觉到买这个产品,我就能属于我喜欢的 群体。举个例子,美国的万宝路香烟,它的广告成功塑造了一种颓废的雅痞之美,西方人都想要这种气质,当然就喜欢万宝路香烟;再比如,奔驰汽车一直标榜的 是,开奔驰的人就是财富的拥有者,那想做有钱人的人,想炫耀自己的财富的人就愿意买奔驰车;沃尔沃后来也采取了归属感的策略,宣传说自己的用户是学历最高 的。随后几年,沃尔沃高学历用户果然越来越多。所以说,广告只要给消费者想要的群体气氛,他们就会自动归队了。
黑衣路人 :产品要想卖得好,营销广告还是得更走心才行。但是要注意,做任何营销都要走正道,不要做不合天道的产品和营销,更不要做欺骗大从的事情。目前网上是鱼龙混杂,小白们也要多注意防骗。如果想了解营销本质,可以点击黑衣网络营销头像,查看更多资料,里面有邮箱,可以联系。
❹ 金融业如何推进营改增呢
我国金融业“营改增”应分阶段稳步推进
从当前的金融业税收制度看,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金融业税制与市场化发展不匹配,存在重复征税和税负偏高的问题;另一方面是金融业税前扣除限制多,存在所得税税基偏大的问题,突出地表现在对贷款损失税前扣除的限制上。按照金融业“营改增”中“税收公平与统筹规划、税收中性与宏观调控、平衡结构与服务实体”的三大原则,以及对陕西省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在内的9家金融机构的“营改增”的效应测算,笔者认为,我国金融业“营改增”的实施应充分考虑我国现实情况,可以按照“全部涵盖、稳步推进”路径进行,即把我国金融业“营改增”的实施全过程划分为统一税制和深化改革两个阶段,并在不同阶段确定不同的课税范围和增值税税率。具体如下:
统一税制阶段:这一阶段的目标是顺利推行金融业“营改增”,在这一阶段,金融业“营改增”的征税范围可暂时设定与营业税征收范围保持一致,确保金融业能够纳入增值税征收环节,并参照“营改增”试点方案中的一般算法确定合理的增值税税率。按照一般计税法,对陕西9家金融机构的综合测算结果显示,一般金融机构按9%征收增值税,农村金融机构减按4%征收较为适宜。按照测算的增值税税率征收,还兼顾了以下方面的考虑:一是更好地发挥税收的稳定器作用,有利于金融业稳定、持续发展,不仅为金融业内部调整争取更大空间,也有利于各金融机构间的平衡发展,按照测算,税率经营状况差的金融机构税负会下降,有利于其转型发展。二是金融业整体税收保持稳中微降,在9家测算的机构中除1家证券公司税负增长超过10%外,多数金融机构税负增长均在10%以下,因此对金融机构不会造成太大压力,也为金融市场化推进创造更好的环境。三是突出城乡差异,对农村金融机构实行优惠税率,按照一般计税法4%的增值税税率征收,总体上降低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税负,将有利于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和金融供给的增加。
深化改革阶段:这一阶段的目标是对前一阶段的增值税征收方式进行深化,使之更加符合增值税的特点。主要是要进一步对金融业的主要业务进行划分,对核心业务采取免税政策,对于附属业务按照增值税的标准税率课税。具体可以参照欧盟的基本免税模式或新加坡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免税模式。一是在征税范围上,将金融业务分为核心业务、附属业务和出口业务三类,对核心和出口金融业务分别实行免税和零税率,对附属业务以标准程序课税,消除金融业重复征税。根据我国金融业的特点,可基本判定:银行业的资产和负债业务为免税核心业务,而附属业务主要集中于直接收费性质的中间业务上,这也是标准税率的适用范围;证券业的代理买卖证券、证券承销、受托客户资产业务管理、投资为免税的核心业务,同业存放为附属业务按照标准税率征税;保险业的财产险和人身险为免税的核心业务,而同业存放、投资等业务为附属业务,按照标准税率征税。二是税率设计上,要以现代服务业整个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为参考,同时考虑到金融机构业务情况的变化。如银行业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越高,增值税税率可以适度降低。还有,增值税税率档次不宜设置过多,这不仅会影响投资选择,扭曲市场行为,而且还会造成位于产业链不同维度的企业间增值税抵扣不彻底。另外,税率的设计还应考虑免税业务的抵扣比例和抵扣范围,抵扣比例越高和抵扣范围越大,就可以对附属业务设定更为优惠的税率。
我国金融业“营改增”在不同时期应各有侧重
针对我国金融业“营改增”的实施路径,本文认为我国金融业“营改增”在实施和推进的过程中,应围绕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近期推行金融业“营改增”要从三方面着手。一是方向明确,“营改增”征税方案要突出税收政策的导向性,以减轻金融机构税负和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为目标,加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薄弱环节和经济落后地区的税收减免力度,促进金融工具创新和提高市场效率。二是统筹规划,改革金融业“营改增”过程中的不顺畅环节,将金融业“营改增”与所得税征收全盘考虑,改革所得税征收中诸如资产损失计提、资产核销程序等不顺畅的环节。三是充分准备,做好金融业“营改增”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确立合理的地方和中央的增值税分成比例、建立符合金融业特征的增值税发票体系等。
远期深化金融业“营改增”需要加强五个方面。
一是依据金融业作为融资中介的本质特征,重新认定金融业纳税人的范围,不仅包括银、证、保等传统金融机构,还包括从事相同或类似金融业务的企业。
二是适时推行金融业核心业务零税率,增强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鼓励银行业做大中间业务,为远期税制改革奠定基础,对于银行存贷等传统金融中介服务,可以依据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设置增值税的征收比例,占比较低的可以使用优惠税率。
三是依据保险业务对象差异化设置征税方式,增强保险行业税收政策的针对性。针对保险业务,可视其提供服务的对象进行不同的处理,并对出口业务实行零税率,促进金融保险业“走出去”,加快我国金融保险体系融入世界金融体系的步伐。
四是参照金融衍生工具发展趋势,构建具有前瞻性的金融衍生工具税制,可考虑由收入功能大、征收管理成本低的流转税,逐渐向直接税过渡。
五是借鉴国际税制经验,提早筹划应对金融危机的税收制度,不断总结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探索我国运用税收政策抑制金融过度膨胀、防范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
❺ 银监办发[2016]25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切问题的指导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切问题的指导意见
银监办发〔2016〕25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信托业协会:
为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效治理当前存款纠纷、私售“飞单”、误导销售、违规收费等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要求,现就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体制机制,及时跟进银行业消费者对银行服务的各项诉求和关切
(一)加强制度建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监管要求,对现有的制度体系开展有针对性的、系统的梳理和完善。要根据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政策和基本原则,尽快建立起目标清晰、架构合理、分工科学、便于操作的管理制度体系,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在相关经营管理环节中都能体现为切实可行的业务管理标准。
(二)健全组织体系。开办个人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董(理)事会下设立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并定期向董(理)事会提交有关报告,确保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同时,应在法人机构层面设立专职部门,负责组织推动本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落实人员配备和经费预算,并保证其开展相关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专业能力。在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开展的前提下,个人业务规模较小的外资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可以结合实际采取相应的组织形式。
(三)完善工作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各个业务环节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监管要求。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到综合经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配以合理考核权重,有效引导各级机构和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政策落地。要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考核评价机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要求落实不力的分支机构和相关业务条线进行严肃问责。
(四)改进投诉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认识到消费者投诉对于改进经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意义。要改变单纯压降投诉数量的简单管理模式,注重源头治理,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切实承担起投诉处置的主体责任。高管层应定期分析消费者投诉处理反映出的各类问题,确保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投诉管理体系,依法维护消费者的求偿权。
二、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标准和水平
(一)加强产品信息披露。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产品名称不得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或易引发争议的语言。产品宣传材料应真实、全面地反映产品的主要特性,严禁夸大收益率或隐瞒重要风险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产品信息查询平台,收录全部在售及存续期内金融产品的基本信息,对存续期内金融产品的风险信息变动情况进行及时提示,并严格区分自有产品和代销产品,供消费者查询。凡未在信息查询平台上收录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通过电子渠道销售的,也应遵守监管部门关于产品销售的规定和流程管理要求。
(二)落实产品销售透明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引导消费者充分认识金融产品及其差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金融产品风险评估及分级管理制度。售前开展消费者风险偏好、风险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试,确保将合适的产品和服务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妥善留存消费者已明确知晓产品重要属性和风险信息的相关证据,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三)实施产品销售专区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网点专门区域销售自有理财产品与代销产品。销售专区应有明显标识,并在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提醒消费者通过网站、查询平台或其他媒介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专区销售人员应当具有理财和代销业务相应资格,除本机构本行销售人员外,禁止其他任何人员在营业场所开展任何形式的营销活动。销售专区内应公示咨询举报电话,便于消费者确认产品属性及相关信息,举报违规销售、私售产品等行为。
(四)实施专区产品销售“双录”。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2016年底前完成销售专区内电子监控系统的安装配备工作,实现自有理财产品与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要完整客观地记录营销推介、相关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消费者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录像中应可明确辨别银行员工和消费者面部特征,录音应可明确辨识员工和消费者语言表述。录音录像资料至少应保留到产品到期兑付后6个月,发生纠纷的要保留到纠纷最终解决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录音录像录制和保存的管控,确保录音录像的录制和保存不受人为干预或操纵。录制过程中应保护消费者隐私,注重消费者体验,严格防控录音录像信息泄露风险,并确保录音录像资料可随时精准检索和调阅,以有效维护消费者财产安全权和依法求偿权。部分确有实施困难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分步实施。
(五)强化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各个环节加强消费者信息保护,未经消费者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提供消费者的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电话号码、通信地址及其他敏感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以各种形式向其推送各类服务和产品信息,保障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六)规范服务收费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相关办法和监管规定,通过完善业务流程、改进业务系统功能以及加强前台工作人员培训等措施,保证在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前,事先告知收费与否及各个服务环节的计费标准(包括减免优惠政策)和收费金额,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七)严格执行授信业务管理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员工在办理个人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应保证各项条件公正透明,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并尊重消费者自愿选择。受理申请后,在做好申请人身份识别和审核工作的同时,应坚持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最大限度地公开工作流程,诚实履行各项合同义务,公平对待消费者。严禁虚假承诺、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八)提升代销业务规范化管理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银监会相关规定,严格代销业务范围,完善代销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合作机构和产品准入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销售环节监管要求,做好风险隔离,保障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九)加强员工行为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倡导诚信服务,树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营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内部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的各类规章制度,结合新的要求,完善和细化业务流程及员工行为标准,严格员工行为管控,杜绝银行员工利用从业身份及借助银行营业场所私售“飞单”、从事非法集资以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要加大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力度,高度关注员工参与“掮客”交易、频繁划转大额资金等现象,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防止各类外部风险向银行业传染。同时还应大力倡导诚信举报,鼓励员工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十)主动提升服务消费者的意识和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要认真检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和细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制度及流程。在关系到消费者重大权益的问题上,要在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积极通过事先与消费者约定的各类信息提示渠道和方式,主动告知相关信息,提倡人性化地对待消费者。
(十一)加强对特殊消费者群体的关爱和保护。特殊消费者群体权益保护是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内容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提高认识,在不断完善金融服务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民工、残障人士、下岗失业者、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相关权益。应通过实行相关费用优惠减免、根据其消费特点和风险偏好开发金融产品、针对其行为特点设计人性化的服务流程、加大相关服务配套设施投入、提高服务特殊消费者群体的应急处理能力等措施,提供必要便利,满足其合理金融需求,创造适宜的金融服务环境,有效维护特殊消费者群体的公平交易权和受尊重权。
三、强化监管引领,有效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一)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级监管机构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消费者投诉“首问负责制”,及时化解各类纠纷、矛盾。特别是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基层单位投诉处理工作的系统管理和指导,按照“先机构、后监管”的工作流程,妥善处理消费者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各类业务纠纷。同时,各级监管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消费者投诉过程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认定及违规处理工作。要不断总结前期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仲裁机制试点工作相关经验,积极探索设立具有独立性和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引导消费者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纠纷解决途径的多元化。
(二)联动市场准入监管。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市场准入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市场准入的导向作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对于有开办理财产品销售业务和代销产品业务资质的拟设网点,应在准入审批环节严格考察其销售专区及专区产品销售“双录”等监管要求落实情况。
(三)强化日常行为监管。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日常监管内容,通过舆情监测、消费者投诉分析等渠道,抓住银行业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将有关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方面的监管要求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非现场监管体系。要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监管要求的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现场检查或结合其他现场检查项目开展检查,2016年重点检查产品销售录音录像及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落实情况、以及误导销售、私售“飞单”、信用卡违规等违规经营行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价,推动相关监管要求落实到位。对工作组织部署不力、推进效果不明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银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组织各会员单位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完善工作考核评价。持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不断充实健全考核评价要素和指标,进一步细化考核评价标准,提高考评指标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将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障消费者基本权益、回应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效果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内容。逐步推动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评价结果与监管评级体系及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及其他日常监管手段有机融合,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结果的约束作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提升工作成效。
(五)加大违规处罚力度。要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管问责,对各类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充分利用行政处罚和各种强制措施手段,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四、加大宣教力度,逐步增强银行业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一)明确主体责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要强化组织保障和后勤保障,安排专门的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在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还要充分动员全体员工,利用营业网点和各种网络资源优势,扩大日常宣传效果。
(二)加强组织推进。各级监管机构要有效整合行业协会等方面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统筹安排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时间、频次,避免工作交叉和资源浪费。组织和动员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途径,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方式,积极提升银行业消费者金融知识素养。同时,要积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形成合力,扩大金融知识教育活动的覆盖面,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工作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
(三)突出宣教重点。各级监管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增强敏感性,提升宣传教育的时效性。针对当前多发的存款纠纷、私售“飞单”、信用卡还款纠纷、储户个人信息泄露、非法揽储等突出问题,灵活调整和安排宣传内容,增强广大消费者识别非法金融业务、非法金融活动和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有效促进金融市场和谐健康发展。
非银行金融机构参照本意见执行。
❻ 金融机构制度建设的内容有哪些
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和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仍然面临着不少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结构不平衡的矛盾依然突出,银行贷款在社会融资总量中仍占绝对比重;市场发展不平衡,债券市场的发展落后于股票市场,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相对滞后;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基本市场约束和激励机制尚未完全发挥作用;金融产品的种类和层次不够丰富,市场的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总之,金融市场创新和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和紧迫。
2007年,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将继续把握发展机遇,坚持“创新、发展、规范、协调”,继续推动产品创新和对外开放,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处理好市场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切实强化市场监管和市场风险防范,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促进金融市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加快推进金融市场创新
以金融产品创新为重点,依靠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续大力推动金融创新,并建立金融创新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要适应金融业务综合化、金融活动国际化、金融交易电子化和金融产品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大力推进金融市场创新。金融市场创新一定要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创新要与加强金融监管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一是稳步扩大银行间市场创新产品的规模,稳步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继续做好金融债、商业银行次级债、混合资本债等债券的发行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推动银行间市场的快速发展;二是要加快黄金市场的产品创新,研究推出黄金衍生产品,积极探索黄金市场从现货市场向衍生品市场过渡的有效途径;三是要加大外汇市场创新力度,进一步研究在场外市场推出人民币衍生产品;四是支持证券公司进行产品、服务和组织创新,丰富基金产品类别,稳步推进封闭式基金转型的创新;五是以稳妥推出金融期货为重点,适时推出新的商品期货品种,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职能;六是大力加强金融衍生产品的研发工作,确立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规划,积极推动相关机构加快金融衍生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准备。
(二)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总体而言,我国金融市场仍然处在发展初期,大力加强制度性和机制性建设是解决我国金融市场问题的重要工作。一是要加强市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巩固市场发展成果,制定相关的办法或规则,争取尽早出台《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和结算管理办法》、《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等,尽快颁布《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监管处置条例》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健全交易、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制度。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组织的功能,充分发挥证券、期货、会计师、律师和信用评级机构等行业协会或自律组织的自律管理作用,协助监管部门履行职能,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中介服务机构不断提高自身执业水平和公信力,使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等市场约束和激励机制真正在金融市场发展中发挥作用。
(三)处理好市场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
有效的监管体系是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秩序和促进金融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保障。要切实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理念,通过实施有效的监管,努力提高市场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降低市场的系统风险。同时顺应金融业综合经营的趋势,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功能监管的新思路,加强金融监管部门在统一金融产品标准、统一执法合作等方面的制度安排。推动市场协作监管机制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监管效率,努力构建保障金融市场协调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要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和跨市场风险监测指标体系的研究,建立起金融市场的风险预警体系,妥善处理推动金融市场创新发展与加强风险防范的关系。
(四)构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
多层有序、结构合理、运行安全的统一金融市场体系是金融市场快速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要以推进产品创新和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增强市场功能为着力点,加快发展和构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加快发展债券市场,稳步发展股票市场,积极稳妥地发展期货市场。同时,也要注重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保险市场等的协调发展,建立各市场之间稳定、规范、合法的市场准入和资金流动渠道,进一步提高金融市场的整体效率,充分发挥金融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
当前要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直接融资的主渠道,债券市场对于有效配置金融资源、保障货币政策有效传导、维护宏观经济健康运行等发挥着重要作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全局,促进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完善债券管理体制、市场化发行机制和发债主体的自我约束机制。要坚持创新理念,加强债券市场产品和工具的创新;建立规范的市场机制,包括债券发行的备案管理、信息披露和债券评级等;注重债券市场的协调和统筹,主要依托场外市场,促进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的互通互联;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积极引入和培育证券公司、保险机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债券市场行业自律的作用。
当前要稳步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资本市场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血液调节中枢的功能。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对于提高市场的筹资能力和资本配置功能,对于保护好市场、控制市场风险具有重大意义。要依托现有市场体系,逐步形成以交易所主板市场和中小企业板市场为主体,以场外交易市场为补充,各类市场内部合理分层的资本市场体系,并通过各层次市场的差别化制度安排,实现市场风险的分层管理和市场整体效率的提高。要稳步发展股票市场,积极培育蓝筹股市场,吸引优质红筹股回归,推出创业板以及加快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的筹建,完善股份报价转让系统。要以解决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为重点,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改善上市公司整体结构,健全上市公司自我约束机制,严格信息披露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积极稳妥推进金融市场对外开放
要适应全球化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要求,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一方面,要提高法规和政策透明度,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市场环境,继续推动合格境外机构参与国内金融市场投资与融资活动,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与技术,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力,进一步深化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另一方面,要搭建我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联通渠道与平台,积极利用国际金融市场资源,推动我国金融机构、企业与居民参与国际金融市场活动,促进我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融合,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影响与地位。适时适度地扩大对外开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和约束机制,不断增强我国金融市场在开放条件下的竞争实力和发展能力,为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❼ 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主要有
金融发展就是优化金融结构,扩大金融交易规模和金融产业,提高金融效率的过程,包括对金融工具的创新和发展金融机构多样化。金融发展的历程可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初,一些西方经济学家开始从事金融研究,创立了金融理论,这也就是金融发展理论的萌芽阶段,萌芽时期,经济学家们相信金融的发展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手段。随着金融理论的成熟,金融体系也逐渐形成,金融体系的形成是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只有经济发展到一定的阶段,能够支付金融交易的人数足够多时,交易次数达到一定限值时,金融市场才能形成。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服务需求无法满足,随之就有了金融机构的产生,金融机构就是为那些先富裕起来的人服务,通过他们激励金融市场,使得金融市场越来越繁荣,加入的人也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