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市场为何对经济的健康运行至关重要
金融市场是现代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本来意义是指长期资金的融通关系所形成的市场。但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 它的意义已经远远地超出了其原始内涵, 而成为社会资源配置和各种经济交易的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市场的功能可以按照其发展逻辑而界定为资金融通、产权中介和资源配置三个方面。
(一)融资功能
本来意义上的金融市场即是纯粹资金融通意义上的市场,它与货币市场相对称,是长期资金融通关系的总和。因此,资金融通是它的本源职能。
(二)配置功能
是指金融市场通过对资金流向的引导而对资源配置发挥导向性作用。金融市场由于存在强大的评价、选择和监督机制, 而投资主体作为理性经济人,始终具有明确的逐利动机,从而促使资金流向高效益部门,表现出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
(三)产权功能
金融市场的产权功能是指其对市场主体的产权约束和充当产权交易中介方面所发挥的功能。产权功能是资本市场的派生功能,它通过对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造、为企业提供资金融通、传递产权交易信息和提供产权中介服务而在企业产权重组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上述三个方面共同构成金融市场完整的功能体系。如果缺少一环节,金融市场就是不完整的,甚至是扭曲的。金融市场的功能不是人为赋予的,而是金融市场本身的属性之一。从理论上认清金融市场的功能,对于我们正确对待金融市场发展中的问题、有效利用金融市场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B. 如何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规范发展
从国内实践看,互联网金融的主要表现形式为网络银行、金融理财产品网络销售、第三方电子支付、网络保险销售,以及网络小额信贷等,例如P2P网贷平台、阿里“余额宝”、和讯“放心保”等。互联网金融具有的独特优势,将对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在银行业长期发展过程中发挥鲶鱼效应,包括改变银行传统盈利模式、调整业务结构、改变客户基础、改善服务水平、建立和引入新的信息管理系统等。但在互联网金融井喷的同时,也暴露出监管缺位、信息泄露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在互联网金融给人们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需要对其进行规范,预防可能出现的风险,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加快互联网金融立法。目前,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对互联网金融这种新的金融业态普遍关注不够,尚不存在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法律,只有银监会于2011年发布的《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但是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已远超预期,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滋生了不少风险隐患,如果不加快对其进行立法规范,就可能会引起更大的风险。因此,建议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加快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一是要加快互联网金融发展基础性法律立法。梳理完善现行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制度,从法律层面界定互联网金融问题,厘定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方向,包括界定互联网金融的范畴、建立较高行业准入门槛、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等问题。二是要修正和完善互联网金融配套法律体系。修正和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等互联网金融配套法律体系,对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涉及的框架性、原则性内容进行细化立法,系统构建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配套法律制度。三是要制定互联网金融相关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制定互联网金融相关的部门规章,发布网络金融行为指引文件和国家标准,为网络金融平台运营商、出借人、借款人等相关参与者提供具体化的规范引导。 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模式,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尚无法完全覆盖,存在一定的监管缺位,例如银行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服从银监会的相关监管,以阿里金融为代表的小贷公司由地方政府监管,以宜信为代表的人人贷业务、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电子支付业务则无明确的监管部门,主要依靠行业自律。因此,必须尽快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机制,以保证既能充分包容创新又能确保监管到位。一是要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建议结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情况,重新梳理各类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范围,在此基础上,明确相应互联网金融企业、互联网金融业务监管部门。二是要强调互联网金融非现场监管。随着互联网金融深化,以及金融交易虚拟化,交易对象变得难以明确,同时交易时间缩短、交易频率加大,使得现场检查很难有更多用武之地。因此,必须重视非现场技术在互联网金融监管中的广泛运用。三是要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同时考虑到互联网金融行业具有技术相对密集、参与人员众多、跨区域发展等特点,一旦陷入非法集资,可能会引发事关稳定的社会问题,所以应当加强对该行业的研究和监测,形成一定的预警机制,并制定好应急处理预案。四是要加强国际监管协调。由于互联网金融对地域的模糊,对于跨国性互联网金融交易行为,就需要加强与其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实施统一监管。 完善互联网金融配套征信系统。由于与互联网金融相关联的征信体系不健全,也让整个互联网金融平台蕴含着大量金融风险,特别是对于P2P行业,征信信息的获取是当前面临的最大难题。目前,征信来源往往从央行的征信中心、工商局的中小企业中心等获取,但这些传统的征信系统,一般难以涵盖企业完整具体的经营活动,发挥作用也有限。因此,应当完善征信系统建设。一是要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并且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相关利益人提供这类准公共产品,就能既有效降低审核成本和坏账率,又保护个人隐私。建议央行契入互联网数据来创新征信手段,将互联网金融平台产生的信用信息纳入企业和居民信用信息数据库的采集范围,为互联网金融提供积极服务。二是在征信上还需要形成行业内部的征信体系,并与整个外部征信系统对接,开放与共享相关信用数据。针对中小企业信用,一些电商平台的企业实时运营数据是信用的最好凭证;而针对个人信用,可接入个人信用卡使用信息。 重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互联网金融的便利性使得人人都可以成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但是金融交易内在的复杂多样和专业性仍然存在。再与高技术的互联网行业结合在一起,金融消费者准确理解和掌握互联网金融产品及服务的难度在加大,使得交易安全、个人信息泄露、资金亏损等风险也日益暴露。因此,要更加关注和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是建立消费者保护的协调合作机制。
C. 深圳前海爱健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简介:爱健康金融专注于满足大健康领域的从业人员,优质企业,投资机构的多层次投融资需求,成立于2015年2月,总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A座15楼。互联网金融平台,P2P网贷行业运营解决方案提供商。2015年天使轮融资,获得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1000万人民币投资。
法定代表人:黄斌
成立时间:2015-02-02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1218824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芒果网大厦1003室)
D.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不断取得突破,推动互联网与金融快速融合,促进了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从金融业健康发展全局出发,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以下统称从业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将对金融产品、业务、组织和服务等方面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创新发展,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既需要市场驱动,鼓励创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进发展。
(一)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建立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进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鼓励从业机构积极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创新,提升从业机构核心竞争力。
(二)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和产业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支持小微金融服务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实现商业模式创新。支持证券、基金、信托、消费金融、期货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拓宽金融产品销售渠道,创新财富管理模式。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
(三)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从业机构与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予以支持。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坚持简政放权,提供优质服务。各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开展相关金融业务实施高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电信主管部门、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互联网金融业务,电信主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立法研究,适时出台相关管理规章,营造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加大对从业机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支持设立专业化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鼓励建设互联网金融信息交流平台,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研究。
(五)落实和完善有关财税政策。按照税收公平原则,对于业务规模较小、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符合我国现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结合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统筹完善互联网金融税收政策。落实从业机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六)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支持大数据存储、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等技术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从业机构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符合条件的相关从业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允许有条件的从业机构依法申请征信业务许可。支持具备资质的信用中介组织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评级,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鼓励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互联网企业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二、分类指导,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责任
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
(七)互联网支付。互联网支付是指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的服务。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互联网支付,应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的,应清晰界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和客户权益保障机制。要向客户充分披露服务信息,清晰地提示业务风险,不得夸大支付服务中介的性质和职能。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
(八)网络借贷。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九)股权众筹融资。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进行。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对业务模式进行创新探索,发挥股权众筹融资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组成部分的作用,更好服务创新创业企业。股权众筹融资方应为小微企业,应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向投资人如实披露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财务、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不得误导或欺诈投资者。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股权众筹融资活动风险,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小额投资。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十)互联网基金销售。基金销售机构与其他机构通过互联网合作销售基金等理财产品的,要切实履行风险披露义务,不得通过违规承诺收益方式吸引客户;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资产配置中的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基金销售机构及其合作机构通过其他活动为投资人提供收益的,应当对收益构成、先决条件、适用情形等进行全面、真实、准确表述和列示,不得与基金产品收益混同。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开展基金互联网销售支付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客户备付金及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相关监管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只能用于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不得用于垫付基金和其他理财产品的资金赎回。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十一)互联网保险。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遵循安全性、保密性和稳定性原则,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控系统,确保交易安全、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应当坚持服务互联网经济活动的基本定位,提供有针对性的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应建立对所属电子商务公司等非保险类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建立必要的防火墙。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
(十二)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要严格遵循监管规定,加强风险管理,确保交易合法合规,并保守客户信息。信托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销售及开展其他信托业务的,要遵守合格投资者等监管规定,审慎甄别客户身份和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不能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信托公司与消费金融公司要制定完善产品文件签署制度,保证交易过程合法合规,安全规范。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三、健全制度,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
发展互联网金融要以市场为导向,遵循服务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总体目标,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细化管理制度,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十三)互联网行业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两部门按职责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十四)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十五)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从业机构应当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时向投资者公布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充分了解从业机构运作状况,促使从业机构稳健经营和控制风险。从业机构应当向各参与方详细说明交易模式、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要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管。
(十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制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规划,及时发布维权提示。加强互联网金融产品合同内容、免责条款规定等与消费者利益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依法监督处理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在线争议解决、现场接待受理、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第三方调解以及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细化完善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标准和操作流程。严禁网络销售金融产品过程中的不实宣传、强制捆绑销售。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十七)网络与信息安全。从业机构应当切实提升技术安全水平,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分别负责对相关从业机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进行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和技术安全标准。
(十八)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从业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客户身份,主动监测并报告可疑交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从业机构有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协助查询、冻结的规章制度,协助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及时查询、冻结涉案财产,配合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好取证和执行工作。坚决打击涉及非法集资等互联网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金融机构在和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代理时应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签订包括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要求的合作、代理协议,并确保不因合作、代理关系而降低反洗钱和金融犯罪执行标准。人民银行牵头负责对从业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进行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工作由公安部牵头负责。
(十九)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制在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和保护行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协会要按业务类型,制订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推动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协会要明确自律惩戒机制,提高行业规则和标准的约束力。强化守法、诚信、自律意识,树立从业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正面形象,营造诚信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十)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各监管部门要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当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及相关风险,对监管政策进行跟踪评估,适时提出调整建议,不断总结监管经验。财政部负责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财务监管政策。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监测体系,相关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和监测工作,并实现统计数据和信息共享。
E. 深化(),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选项B 金融体制改革
回答来源:十九大报告第五部分: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F. 选择金融行业好还是医疗健康行业好
一、跨专业报考金融学的优势:
虽然现在金融人才需求旺盛,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进入这个行业的门槛正在水涨船高。金融招聘会上,学历的要求仍然很高,比较好的金融机构,几乎都要求硕士以上学历,名校毕业,甚至要海归。
除了学历要求之外,银行也需要越来越多的复合型人才。目前的情况是银行中有一半人,甚至更多是非金融、经济、财务专业的人员。他们本科专业各异,有计算机、通信、法律甚至机械和物理。现在备考和在读的金融研究生也有很多是跨专业的,导师们非常欢迎这些跨专业学生。有些金融分析机构指明要有工科背景的毕业生,他们要的就是工科那种严谨理性的思维和分析。
二、就业前景分析:
从近几年就业情况来看,金融学专业毕业生通常有这些流向:
1、商业性质的银行,其中包括中国工商、建设、农业银行等四大行和招商等股份制商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
2、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如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保险等;
3、中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4、金融控股集团、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
5、证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上交所、深交所、期交所;
6、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咨询顾问公司。大型企业财务公司;
7、国家公务员系列的政府行政机构,如财政、审计、海关部门等;
8、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
9、一些政策性银行,比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
10、上市(或欲上市)股份公司证券部、财务部等;
11、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出版传播机构等。
三、报考建议:
1、职业导向:
从上面的就业流向可以看出,职业方向和报考专业有很大的联系。因此如何你准备从事银行、基金类工作,报金融管理、金融工程方向比较好;如果你想到保险公司工作当然要选择保险方向。
2、学校导向:
首先,报考时尽量选择名校。现在金融行业都有名校情结,企业在选择学生时,比较看重学生就读的院校,一般情况下会选择比较知名的,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财经大学、人民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的学生,因为这些学校已经在企业心目中树立良好的口碑。
其次从人际关系方面考虑你所报考的院校。最好是选择传统上具有优良的金融学教育积淀的学校,比如一些著名财经类专业院校,如上财、中财,或是金融经济类传统较好的综合类大学,比如复旦、南开。这样的院校通常在金融经济界有一定的校友资源,对于未来就业好处颇多。
第三,学校的地域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你所要报考的院校,应该在你未来准备发展的地区或附近。因为学校在该地区有一定的影响力,这样在你毕业之后会方便你到该地区择业。比如考上海的学校就把目标定在上海、长三角经济区发展。2020年,上海将建成国际金融中心,从伦敦、纽约、东京等国际金融中心的情况看,其金融人才都在30万人以上,而目前上海市的金融从业人员在10万人左右,上海与其他金融中心相比,人才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尤其是高级金融人才更是短缺。
3、专业导向:
既然你准备在这个行业发展,那么选择什么专业方向更符合你的发展目标呢?从当前的金融学科专业分布来看,比较有发展前景的专业方向有:公司财务、风险管理与控制、金融管理、金融工程、金融市场、保险精算、证券投资等。
目前基金市场最为活跃,而熟练的基金经理人只有3000人左右,人才缺口过万;目前中级基金经理人的年收入已经达到40万元。而担任高级职位的经理人年薪已经突破百万元,可见金融行业是一座未开采的金矿。
G. 农行居民健康卡开通金融服务需要本人去吗
需要,别人无法激活
H. 爱健康金融的各种产品到底有什么区别
我有投资过这个平台,大概说明一下吧
药企贷貌似就是直接借款给那些医药公司的,员工贷就是借给医药公司职工的,增持贷就是借给股东增持公司股权的。基金贷最复杂,说是借给LP基金投资者周转的,具体还不如问问客服。。。
I. 金融市场为何对经济的健康运行至关重要
当今世界已经过渡到了虚拟经济,虚拟经济意味着金融市场的高度发达。金融市场版是指是实现货币借贷和权资金融通、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交易活动的市场,一般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衍生性金融工具市场。金融市场最基本功能是满足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投资需求,促进资本的集中与转换。主要有三个功能:1.融通资金功能;2.宏观调控功能;3.优化资源配置功能。
同时金融市场也有其脆弱性,其表现有短期债务与外汇储备的比例失调;巨额经常项目逆差;预算赤字大。这些因素会极大影响经济的运行。
J. 深圳市前海健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深圳市前海健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6月09日,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等。
法定代表人:张思民
成立时间:2015-06-09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1307441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