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对策主张有哪些
|论金融危机的法律防范
作者: 刘俊海 | 2004年12月12日22时19分 | 【内容提要】 内容提要
本文从分析金融危机的爆发原因入手,主张从从公法与私法(民商法)两个层面上构建防范金融危机的法律机制。作者指出,政府干预过多过滥,不可能有效地预防和化解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只能加剧和推动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爆发;腐败行政、低效行政、黑箱行政本身就是金融隐患,过多过滥的审批本身就是金融风险;为防范金融风险,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形式必须限制在五个层次上。本文还从民商法的视角提出了防范金融危机的法律对策,即:积极稳妥地完成全部国有专业银行的公司制改革;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全面推行强制担保贷款制度;及早改变目前过分依赖于商业银行的危险局面,依法鼓励发展直接资本市场;尽快建立公司重整制度,实施公司拯救计划,避免公司、企业不必要的破产;预防泡沫经济,必须预防泡沫企业的滋生和蔓延;强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义务与责任;进一步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避免由于过分强调公司的营利性而破坏应有的信用关系、金融秩序、交易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例外,人民法院应当适用否认公司法人资格的法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一、引言
源于1997年下半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先是给泰国、印度尼西亚、韩国和马来西亚经济以重创,1998年底又席卷了菲律宾、香港、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对当前发生在亚洲地区和其他地区(如巴西、俄罗斯)的金融危机的实质应当有清醒的认识。金融危机的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经济危机,经济危机又可能进一步诱发政治危机和社会危机。虽然我国的金融市场和人民币币值在东南亚金融风波面前保持了相对稳定,但金融法制不健全,金融监管薄弱,金融秩序仍有待整顿。1998年12月9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加快制定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有效机制”。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完善现行的中国法治,从制度上防范金融危机。
一国金融危机的爆发既有国内的原因(内因),也有国际大环境的原因(外因);就内因而言,既包括市民社会和市场机制本身存在的金融隐患,也包括政治国家和政府干预诱发的金融隐患。因此,要从根本上防范金融危机,必须对症下药,从公法与私法(民商法)两个层面上构建防范金融危机的法律机制。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仅探讨国内公法与国内私法中的金融危机防范问题。当然,从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角度探讨国际金融秩序与经济秩序的安定性与可信赖性、加强各国之间的立法协调与金融监管合作也是非常必要的。
二、从公法的视角看政府干预在防范金融危机中的应有角色
(一)政府干预过多过滥,不可能有效地预防和化解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只能加剧和推动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爆发
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目前能够幸免金融危机的原因在于,政府对经济生活进行了有效的干预,于是开始怀疑市场机制的作用,认为市场机制不如政府干预可靠。笔者认为,必须承认以下事实:我国目前能够幸免金融危机的原因很多,不仅有正确、及时的政府干预,也有20年来改革开放所逐渐形成的坚实的基本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亚洲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生活已经造成了负面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有可能继续加深;虽然我国人民币的汇率稳定,但我国也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我国存在着不少爆发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隐患。
毋庸置疑,为避免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阴影,我国离不开政府干预;即使亚洲金融危机过去了,我们仍然要充分发挥政府干预的积极作用。但问题在于,如何界定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范围,如何处理好政府干预这只“有形的手”与市场机制这只“无形的手”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规范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行为。如果片面迷信政府干预万能论,不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一味纵容、鼓励不符合公正、效率、法治精神的政府干预行为,不仅不会阻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建立,而且会加剧和推动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爆发。成也萧河,败也萧河。过去人们经常把“亚洲经济奇迹”主要归因于强大的政府干预;今天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在很大程度上也主要归咎于强大、过度的政府干预。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腐败行政、低效行政、黑箱行政本身就是金融隐患;过多过滥的审批本身就是金融风险。
(二)为防范金融风险,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形式必须限制在五个层次上
恰当地界定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范围,必须遵循以下原则:既要重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又要注意发挥政府在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方面的导向和校正作用;既要着力塑造和保护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市民社会,预防政府行政权对商法自治领域的不当侵入,又要强调和树立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应有权威;既要告别政府万能论,避免重弹政府大包大揽的老调;又要摒弃政府无为论,反对漫无边际地削弱政府职能;既要坚决转变和革除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旧职能,又要创造性地扩充和发展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新职能。
上述理念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主导思想。但是,把理念转化为现实,比起把理念表达清楚更为不易。在操作层面上如何解决好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企业自治之间的衔接与契合,法学界似乎还缺乏深入的探讨。笔者认为,以经济行政机关和企业的相互关系为座标,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形式可以从以下五个层次上去观察:
1• 尊重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简称尊重型干预)。
这是第一层次的干预。商法自治是私法自治原则(Prinzip der privatautonomie
)或意思自治原则(L’ autonomie de la volonte
humaine)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该原则,企业在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容忍的范围和限度内,有权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各种商事行为,从而为自己创设一定的商事权利、设定一定的商事义务,国家对此只能消极地予以确认和保护,而不能积极地予以干涉和妨碍。企业商法自治原则是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需要和体现,也是现代商法和经济法的共同基础。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又可以引申出三项基本原则:(1)企业财产所有权尊重(所有权绝对或所有权不可侵)原则。企业的生存和盈利,要求这个企业拥有实实在在的财产所有权(包括法人所有权)、特别是可以使用的资源,最为典型的包括资本、劳动、管理与技术。(2)企业的商事行为自由(含契约自由)原则。尽管有些当代法学家发出了“合同死亡”的慨叹,但契约自由在商法中作为一项根本原则并未发生动摇。(3)过错责任原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谁有过错,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营风险。该原则有利于鼓励企业放心大胆地开展商事流转、缔结各种商事关系,更好地取得利润的最大化。
在市场经济社会,市场风险和金融隐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建立利益与风险、权利与义务对称机制,要求实现决策权利、决策利益与决策风险的企业化、分散化,能够在微观层次上自动、公平地抑制体制性金融危机的爆发。这种避险功能的发挥表现在两个层次上:首先,有利于实现市场风险与政治国家的隔离,既避免了政治国家制造的市场风险,又能把现有的市场风险局限于市场机制之中,从而防止了市场风险对政治国家的冲击;其次,能够合理地在市场主体之间分配市场风险,从而实现市场机制本身对市场风险的吸收和消化。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债务人的违约、企业的资不抵债与关门破产不会诱发体制性的金融风险与信用危机。可见,为避免政府干预制造不必要的金融风险,为避免全体纳税人与全社会承担本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金融风险,必须强调企业商法自治、诚实信用、契约自由与自己责任等基本市场法则。
当前,经济行政机关转变职能的重要内容就是,尊重企业财产所有权和企业的经营自由,满腔热忱地推动企业主体的商人化、法人化和平等化,推动企业行为的市场化、自由化、契约化、竞争化、公平化、公正化、规范化和诚信化。政府作为市场经济中的“裁判员”,要主动撤离资源的配置活动,不得随意越过市场、直接干预企业的投融资等商事活动,更不得与民争利。政府投资上项目,应当精而又精,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重复建设,重复投资本身就是金融隐患。强调企业自治或企业意思自治,是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商事权利由政府回归企业的关键。因为绝大多数商事活动是靠无形的手,即市场主体的个体自我调节机制去实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尊重型干预就是不干预、少干预;微观干预最少的经济行政机关是最好的经济行政机关。
鉴于我国多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政府尚未完全养成自觉尊重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习惯,政府的这种尊重义务应当被视为当前我国经济行政机关对企业所负的首要义务。要在实践中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在观念上打破人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盲目迷信国家和政府、甚至认为国家和政府万能的固有观念。在相当长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我国将实行“小政府、大市场、大社会”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和政府不可能为公民个人和企业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一揽子福利,并因此而取消公民个人和企业的自我奋斗。
2•保护企业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应有秩序( 简称保护型干预)。
这是第二层次的干预。仅仅尊重企业商法自治还是不够的。因为企业的经营自由,在不法利益和不良动机的驱使下,有可能被滥用。假冒伪劣、限购排挤、商业贿赂、商业欺诈、虚假广告、非法传销、倾销、搭售、围标、行政垄断、经济垄断等丑恶商事现象也会滋生蔓延。没有健全的市场管理法治,就没有消费者和企业赖以公正交易和公平竞争的大舞台,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信号也会失真,从而误导企业行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府应当坚决制止和反对损害消费者和竞争者利益的不法、不正当行为,为企业和经济组织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秩序,努力培育和维持一个涵盖各类生产要素的、成熟、开放、诚实、公平、统一的社会主义大市场。要维护市场经济的公正性、公开性、公平性,经济行政机关必须发挥应有的保护性职能。但政府不得为了私利而限制公平竞争、垒起行政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的“篱笆墙”。行政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不仅保护落后,压抑竞争;而且阻碍资金流、物流与信息流在全国大市场内部的循环,在深层次上潜伏着金融隐患。所谓“地方保护主义是块臭豆腐,闻着臭、吃着香”的实用主义态度必须予以纠正。
保护型干预与尊重型干预是密切相连的。因为,保护企业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应有秩序,实际上就是要保护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不被滥用。但要明确,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受到了侵害,并不必然导致行政权的干预。在很多情况下,博大精深、体系严密的民商法原则和制度,包括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合同制度、民事侵权制度和民事责任制度等,都足以被企业和市场主体自觉引用,从而铲除不法、不当的市场行为,理顺受害人与不法、不当行为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恢复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即使行政权介入的结果,导致了不法、不当行为人的行政法律责任,也不能代替受害人与不法、不当行为人之间私法关系的再调整。经济行政机关以行政罚款代替民事赔偿的做法更是错误。
3•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 简称宏观调控型干预)。
这是第三层次的干预。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传统模式要尽快向宏观经济调控模式转变。在真正还权于企的同时,把大多数经济行政行为由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微观管理模式转变为间接、宏观调控模式。把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改为宏观调控部门,绝不是简单的名称更换。宏观经济调控要“抓大放小”,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放开、放活。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与其说是企业,不如说是市场。因为,政府原则上不能直接介入企业的微观商事活动,对企业决策直接产生影响作用的,与其说是政府,不如说是被政府引导和调控的市场。政府、市场、企业这三者的关系可以概括为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
宏观经济调控以追求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宏观利益为目标。如果说市场机制和商法自治原则的主要功能是保持和增强企业活力,那么宏观调控和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对国民经济进行合理的调节,确保国民经济经济有序运行。所谓“没有微观管理权,宏观调控权必然用不好”的观点是错误的。
要确保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方向正确、效果良好,就必须明确宏观调控的目标。在实践中,对此存在着广狭不同的解释。狭义解释仅限于经济增长率和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涨幅;广义解释除覆盖这两项内容外,尚包括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财政收支差额、货币发行量、外贸进出口总额、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农村贫困人口减少数量、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基本建设计划新增主要生产能力、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率。
笔者认为,宏观调控的目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背景下,有着不同的内容。但不管在何时何地,宏观调控的目标还是具有一些本质性的要求,那就是:平衡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防范金融风险,抑制通货膨胀,推动国民经济的稳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其中,总量平衡与稳定发展是宏观调控目标中的精髓。当然,这种目标需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允许在不同的情形下有所侧重。但是,片面追求国民经济发展速度是错误的,在当前亚洲金融危机加深和世界经济衰退的情况下,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本世纪初的“泰坦尼克号”就是因为船长轻信了一位记者的建议、为创造舆论轰动而全速行驶、最终撞遇冰山而沉没的。
为了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就要设计一系列宏观经济调控手段。这些手段主要包括:(1)政策引导。即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和产业政策,在此基础上制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控制总量平衡,规划和调整产业布局;(2)杠杆引导。即根据产业政策和规模经济要求,运用利率、税率、汇率和价格政策等经济杠杆,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实现资源合理配置;(3)信息引导。政府要及时发布各类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宏观调控政策及其贯彻情况的反馈信息,从而引导企业决策行为;(4)市场准入。即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宏观调控的目标,根据法律规定,对适格企业发放行政许可。未获行政许可的企业不得进入特定市场。为兼顾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与经济行政的廉洁性与公正性,应当严格规制政府发放行政许可的范围与程序。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要少些,少些,再少些;精些,精些,再精些。铺天盖地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不仅起不到防范金融危机的作用,反而会对金融危机的爆发产生推波助澜的作用。既然行政审批无法担保上市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对投资者和社会负责,保障不了企业在被审批后一定能够承担社会责任,为何不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代之以行政登记和高强度的社会信息披露制度呢?(5)行政指导。即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利益目标,运用其享有的行政权,引导和规劝企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6)法律监督。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与事先引导同等重要。政府要加强对企业商事行为的监督检查,制止违反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破坏宏观调控的企业活动。
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绝不是互相孤立、互不搭界的。它们应当彼此协调、相互衔接、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即宏观调控体系。在一部庞大的全国性宏观调控大机器中,每个调控部门只不过是一个螺丝钉。因此,各个宏观调控部门一定要识大体、顾大局,随时牢记共同的宏观调控目标。要强调部门间的团结、合作、沟通、默契和团队精神。宏观调控机制内部不能发生内耗。尤其是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这四家宏观调控部门,要力戒不同的宏观调控手段之间各自为战、互不协调,甚至互相矛盾、互相抵销、让企业和市场主体搞不清究竟以哪个调控手段的马首是瞻。值得指出的是,虽然我国的金融风险监管机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既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也包括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等监管机构。但是,这种多头监管的体系也存在着各自为政、互不协调的弊病,亟待改革。这对于深化金融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调控监管体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应当明确,宏观调控法的重心与其说是规制被调控者的行为,不如说是规制调控者的行为。宏观调控者应当自觉接受法律的规制和监督。
4•促成企业享受法定权利和利益( 简称促成型干预)。
这是第三层次的干预。这一干预的特点是促成和帮助企业取得最佳的经营效果。它既不同于消极的尊重型干预和保护型干预,也不同于直接的给付型干预。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例如,提供企业决策和经营活动所需要的信息和咨询;协调企业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企业正常的购并活动、投融资活动和其他商事活动,清除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不正当干预;为企业摆脱历史包袱、轻装上阵而建立和完善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
政府进行促成型干预要注意度的把握,力求帮忙而不添乱、热情而不专断,力戒喧宾夺主、包办代替,更不得助纣为虐。例如,政府可以为民营企业的合并和重组创造条件,但不得越位干预,硬性捏合、拉郎配;政府可以为企业的股票上市清除障碍,但不得搞“捆绑上市”、“包装上市”的恶作剧;若此等等。
5• 向企业提供某种经济利益( 简称给付型干预)。
这是第四层次的干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当的经济利益给付也是必要的。经济行政机关有义务为了推动整体社会经济利益(如鼓励开发中西部地区、鼓励开发高科技产品、鼓励产品出口创汇、鼓励民间投资、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而向企业政府采购、政府补贴和奖励(如出口补贴、退税、贴息)等经济利益。当前,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不是过热,而是偏冷。为确保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政府应当加大对科教、农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从而拉动市场内需,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政府还可以直接向企业提供定单,与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政府采购合同在内的经济行政合同将会愈来愈成为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重要有效形式。
政府的给付型干预不仅适用于企业,而且也适用于作为公民个人的劳动者、消费者等市场主体。如政府有义务为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提供社会保障体系等。从广义上说,经济行政机关向企业提供的信息和社会服务,实质上也是一种给付,只不过与传统的财物型给付有所不同而已。
给付型干预是围绕特定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或者为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而展开的,不是为了企业的个体经济利益而搞扶贫救济、“普渡众生”。应当充分体现平等对待的原则,不得开后门。因而,这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无止境地向企业输血、企业无休止地向经济行政机关要钱要物的“跑部钱进”现象不同。
(三) 经济行政权的行使要遵守法定、效率、公平、人权尊重四原则
1•经济行政权法定原则
经济行政权法定原则应予尊重。虽然政府与被干预企业之间不平等,但也要贯彻经济行政权主体法定、内容法定与发动程序法定原则。要杜绝违法行政、脱法行政、卖法行政、弄法行政。经济行政权的行使不仅要合乎行政法,也要合乎民商法和经济法的规定。民商法和经济法实质上都是对经济行政权的限制。因为行政权力与商事权利都是资源的法律配置方式,二者此消彼长,是一种零合关系。商事权利的应有生存空间被确认、扩大了,行政权力的滥用空间也就相应地缩小了。行政权力制造的金融风险就能降到最低限度。
经济行政行为本身就是法律手段。不少官方文件经常把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相提并论,有违法治精神。因为,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都是法律手段;二者有时很难划分,如税收手段;法治经济也不容忍超法律的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建议把上述提法改成“民事手段、行政手段和刑事手段”或者“立法手段、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的三分法。
不仅具体行政行为要合法,抽象行政行为也要合法。在政府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时,既要大胆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果敢地进行制度创新,也要注意避免无谓的名词创新,预防和减少不应有的概念混乱。经济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中的术语应尽量与现行法律和基本法学原理中的术语一致起来。为解决好这一问题,政府部门应当自觉、主动地聘请法学家参与经济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论证、起草和把关。
2•效率原则
经济行政权的行使要体现合法性原则,也要体现效率原则。政府要增强服务和效率意识,自觉树立尊重市场主体合法利益的市场主体本位意识,从骨子里面剔除轻视企业权利、鄙视商法自治的封建官本位意识。要增强政府的公仆意识,必须十分强调纳税人的主人意识、公民的人权意识。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误以为“经济法治”是指政府用法律手段(法)治企业、整企业,而不是指依法保护、成全、服务于企业。这种观念急需转变。要破除官气十足的衙门作风,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怪现象,制止公文丢失、公文旅行、审批速度过慢、甚至谎称公文丢失、拖着不办、坐等进贡行贿等封建社会旧官场上恶劣伎俩的重演。经济行政机关应当有一部可资遵循的、对办事期限作出明确规定的《行政程序法》。依笔者之见,如果经济行政机关超过了法定办事期限,仍然不给予明确答复,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那么,有关的企业和市场主体有权推定经济行政机关已经默示地表示同意。此种推定权,应当得到所有经济行政机关,乃至全社会的尊重。其他经济行政机关不得以该机关没有审批、盖章为由,拒绝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提供行政服务。
3•公平原则
经
㈡ 简述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对策有哪些
金融服务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血脉,是各种社会资源的货币形式进行优化配置的重要领域。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服务业取得了长足进步,金融资产总量快速增长,规模不断扩大,金融业已成为增长较快的产业之一,尤其是近几年,我市经济市场化和金融化的进一步发展,市场需求对经济增长的约束程度越来越强,金融业在经济运行中所起的作用日益增强。因此,大力发展金融业对于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增长,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建设和谐稳定、繁荣富强的新芜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利用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资料对我市金融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将为调整和优化我市金融服务业结构和促进金融服务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一、金融服务业发展的现状
金融服务业作为一个生产和生活服务的产业,是第三产业中的主导行业,金融业体系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业、证券经纪与交易,证卷投资、证卷分析咨询、保险业以及金融租赁、邮政储蓄、典当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活动等。
1、金融机构体系日趋完善。经济普查资料显示,2004年末,全市金融业共有法人单位127家,产业活动单位464家,单位数分别占全市单位总数1.8%和5.6%。在金融业法人单位中,银行业96家,占比重75.59%;证券业5家,占比重3.94%;保险业19家,占比重14.96%;其他金融活动7家,占比重5.51%。
2、金融机构所有制结构多元化。近几年,为了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我市金融业加快了改革步伐,进入了国有、集体、股份、私营等多种所有制共同竞争发展的新阶段。
(1)从单位所有制结构看,在金融业法人单位中,国有单位35家,占27.56%,集体单位50家,占39.37%,股份合作4家,有限责任公司10家,股份有限公司25家,分别占3.15%、7.87%、19.69%、2.36%。数据显示,目前国有、集体企业仍是我市金融业的主要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较快,已成为推动金融业健康发展的新生力量。
(2)从人员结构看:金融业从业人员的集中度较高。与所有制结构不同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从业人员数量已占据了全行业的半壁江山,总人数超过国有和集体企业的从业人数。2004年,金融业法人单位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达4067人,分别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从业人数的1.6倍和3.3倍,占全行业的比重为51.13%,比2001年提高47.33个百分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户均从业人员为163人,是平均水平的1.6倍,是国有和集体企业的1.2倍和7.6倍。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三种经济类型单位的从业人数已占全行业的95.8%。。
(3)从所有制的内部结构看,行业特征鲜明。第一,银行业是国有企业比例最高的行业,其中商业银行由于进行股份制改造,其股份制企业比例在银行中最高,为71 %;其中国有和集体比例仅为25 %,第二,保险业是股份制比例最高的金融行业,达到80 %。第三,在其他非银行金融业中,组织形式较为灵活,私营企业占比例较高。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比例15∶85 ,其中典当业已完全实行私有化。
㈢ 简述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对策有哪些
金融类毕业论文常用题目1.金融不良资产价值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2.我国农村经济增长中的农村金融抑制研究3.发展中国家的金融自由化与中国金融开放4.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问题研究5.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及防范研究6.房地产金融风险管理及对策研究7.我国金融衍生市场创建若干法律问题初探8.现代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问题刍议9.论我国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立法完善10.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制约因素分析11.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研究12.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管理研究13.金融危机后韩国银行业重组机制对中国的启示14.金融自由化所必须的法律规则及其实施15.我国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影响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16.制度、制度变迁与我国金融制度变迁研究17.离岸金融法律监管问题研究18.连接函数(Copula)理论及其在金融中的应用19.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研究20.构建中国金融条件指数21.中国金融发展水平:比较与分析22.论国际金融衍生交易中的法律问题23.金融投资风险评价BP神经网络模型研究及应用24.现代金融危机的理论与实践25.欧元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26.试论金融债权资产的定价理论与实务27.中国宏观金融风险的统计度量与分析28.无线金融交易模型(WFTM)技术研究29.中国渐进改革中以租金为基础的政府金融支持行为30.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问题的探讨31.我国农村金融抑制问题研究32.论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33.金融监管有效性研究34.区域金融中心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35.非正规金融在我国金融生态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36.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创新及应用研究37.西部地区县域金融发展问题38.房地产金融风险的评价及防范对策研究39.房地产市场泡沫及其金融风险研究40.中国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研究与设想41.金融开放条件下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42.金融创新的扩散机理研究43.关于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研究44.基于行为金融理论下的市场有效性研究与证券价值分析45.亚洲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外贸出口政策的协调性研究46.我国农村金融生态问题研究47.金融中介的发展与金融稳定问题研究48.中外汽车金融比较研究49.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解析及对江苏的实际考察50.金融衍生工具在利率风险管理中的应用51.沪港金融中心发展的比较研究52.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与金融工具创新53.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54.中国资本项目开放与金融深化关系的实证分析55.金融反腐败与金融安全56.我国金融中介作用于经济增长的路径分析57.中国金融领域反洗钱制度分析58.金融服务业消费者的安全保障问题研究59.基于资本市场的国防工业整合中的金融支撑研究60.汽车金融中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61.“新经济”后美国财政货币政策及对金融市场的影响研究62.和谐金融生态体系的构建及区域金融生态的改善63.金融控股公司风险与监管研究64.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策略研究65.我国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研究66.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构建67.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68.我国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融资之路研究69.中国汽车金融风险管理70.金融危机与民主化71.构建金融网格的若干技术研究72.金融深化、资本深化与地方财政分权73.金融创新环境中的银行审慎监管机制研究74.重庆近代金融建筑研究75.网络金融风险及其监管探析76.金融中介理论和我国全能银行的发展77.重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研究78.非洲货币联盟的发展79.关于建立我国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思考80.金融衍生工具监管制度研究81.我国金融制度变迁路径的不对称研究82.我国的非正规金融83.安徽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研究84.银行国际化与金融发展关系的实证分析85.基于VaR技术的中国金融市场风险管理及实证研究86.世界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及我国之借鉴87.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品牌理论与实践探讨88.山东省金融资源的配置和经济分析89.我国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路径研究90.农村金融资源的逆向配置与政策研究91.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商业化转型问题研究92.山东省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理论与实证研究93.金融创新视角下的金融管制研究94.中国金融业务综合经营收益和风险模拟分析95.电子金融的风险发生机理与防范策略研究96.金融集团监管的法律问题研究97.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98.我国商业银行房地产金融风险及其防范99.FDI与经济发展:金融市场的作用100.国内金融控股公司业务协同与创新研究101.新光证券交易系统的设计与实现102.论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实践与完善103.资产证券化的定价探讨和实证分析104.资产证券化理论及我国的应用探索105.从行为金融学的角度透析我国证券市场的效率106.证券翻译理论与实践107.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运作模式及定价方法研究108.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定价方法及其在中国的应用分析109.中国早期证券公司衰亡原因分析110.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问题研究111.证券服务机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问题研究112.对我国资产证券化法制环境的分析和立法构想113.我国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114.互联网对我国证券经纪业的影响115.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风格的经验分析116.中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管理117.中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研究118.我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研究119.证券市场中的会计事务所变更研究120.中国证券市场最小报价单位调整的效应分析121.证券公司网络改造技术研究122.数据挖掘技术在证券领域的应用123.上市公司证券法监管研究124.证券欺诈犯罪若干问题研究125.中美证券市场比较分析126.资产证券化127.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研究128.基于与证券投资基金比较的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研究129.我国证券公司竞争力研究130.我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价值投资行为研究131.中国证券市场投资风险与收益研究132.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在我国的应用研究13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绩与规模关系的实证研究134.我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绩评价实证研究135.基于行为金融理论下的市场有效性研究与证券价值分析136.我国证券市场股权结构的制度安排与改革137.我国证券经纪业务研究138.我国证券经纪人发展问题研究139.构建和提升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探析140.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问题研究141.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过程的风险控制研究142.汽车金融中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143.佣金自由化下的证券公司盈利模式分析144.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系统性与非系统性风险研究145.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研究146.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研究与实证分析147.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价格波动性的实证研究148.证券投资中股票选择理论分析与案例研究149.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及内部博弈研究150.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管制的实证检验151.我国证券信息内幕操纵与证券监管研究15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绩评价实证研究153.证券公司风险的法律监管154.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法律制度研究155.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与我国证券稽查执法模式比较156.资产证券化—我国的立法模式选择157.证券市场操纵行为法律规制研究158.资产证券化中特殊目的载体法律问题研究159.一类部分信息下证券投资最优化问题160.我国工商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研究161.信贷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162.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研究163.证券交易所上市费的经济分析164.中国证券公司治理结构与发展环境分析165.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信用风险分析166.淄博市农村合作银行证券委托业务处理系统167.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障碍及对策研究168.证券业网上交易系统设计与实现169.TT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策略研究170.证券公司数据采集与数据可视化171.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研究172.利率期限结构的混沌模型及其在利率衍生证券定价中的应用173.资产证券化财务效应研究174.证券市场政府监管的适度性分析175.证券民事责任制度研究176.证券管制的立法目标及其实现177.中国证券市场审计失败问题研究178.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有限理性行为研究179.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证券化研究180.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风险问题研究181.抵押权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182.我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市场营销分析183.中国的A股上市公司是否成功地购买了审计意见184.人寿保险证券化及其在化解我国寿险业利差损问题中的应用185.证券市场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处理的思考186.中国证券公司盈利模式转变研究187.人民币升值对中国银行业、证券业及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分析188.中国证券市场信用问题研究189.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体系研究190.保险风险证券化研究191.QDⅡ制度与我国证券市场的渐进开放192.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设计研究193.我国证券监管法制现状及其完善19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绩绩效评价体系的研究195.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法律问题研究196.资产证券化SPV法律问题研究197.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展问题研究198.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治理结构研究199.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法律问题研究200.我国证券公司融资模式研究
㈣ 金融数据治理的问题与对策
(1)缺少数据治理企业文化
银行数据治理工作不是个别部门或少数人员能够妥善完成的,而是需要各部门之间、各层级之间的相互支持与协作,尤其需要加强科技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合作。因此,在数据资产被高度认可的今天,数据治理不仅需要作为银行的一项职能工作在企业内贯彻执行,而应该建立一种以数据资产为导向的企业文化,将数据治理与信息科技治理、公司治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2)基础数据质量的改进刻不容缓
数据质量的改进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从文化、组织、制度、流程和质量检查管理工具等多个层面持续改进,并依靠数据认责机制,确保数据质量问题能够得以快速有效的解决;数据不一致需要通过推进数据标准化进行系统问协调,也需要建设统一的可信数据源。
(3)没有完善的组织和制度,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
目前使用数据的部门由于具有明确的、迫切的数据需求,同时面临着内外部的多种压力,成为处理问题的主要推动者,没有一个统一的数据管理部门,当问题涉及跨系统、跨条线时,沟通成本较高、协调难度也较大,问题难以得到彻底解决。
健全的数据治理组织机制是全面开展数据治理工作的基础。由专业的业务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数据治理组织将承担数据管理者的职责,负责落实全行数据治理的工作,同时建立决策、沟通、监控、考核的机制,创造全行数据治理文化,有效地解决银行数据的责、权、利的问题。
(4)缺乏完善的系统支撑和技术手段
银行系统数据量庞大,如果数据治理工作不依靠技术手段,没有相应的平台工具支撑,仅依靠手工处理,难以将数据治理工作做好,因此,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配套的系统支撑数据治理工具高效有序的开展。
亿信华辰在数据治理领域也持续深耕,从数据质量管理平台、元数据管理平台,到发布智能数据治理平台-睿治,实现了数据治理全场景覆盖,包含九大核心模块:元数据、数据标准、数据质量、主数据、数据资产、数据安全、数据交换、数据处理、数据生命周期等,所有模块可自由组合,并支持本地或云上使用,全面满足客户各类治理需求。
㈤ 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的对策
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的优势。不同于已受到危机冲击的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的是,我国至少在以下五个方面对防范外来金融风险冲击是位居优势的:一是虽然我国利用外资数量巨大,最近五年来吸引与利用外资2000多亿美元,但基本上是长期的直接性投资,这不仅是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而且没有短期资本投资冲击的问题。
1994年开始的外汇体制改革,为防止大量投机资本的入侵奠定了基础;尽管后来同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8条款,实现本国货币经常性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但这是在我国外汇储备已比较充足的基础上所作的改革,因而是有坚实保障条件的。
我国主要加强同世界与亚洲开发银行的合作,经过努力,从这两个国际金融机构争取了大量贷款,并全部直接投资到产业部门、能源与运输系统的改造、农业发展、环保以及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上;与此同时,在争取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贷款中,我国坚定地奉行独立自主政策,并未因此受到人家的牵制,主动性较大。
(5)金融公司对策扩展阅读:
(一)金融风险防范对金融机构的意义
1.金融风险防范能为金融机构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资金筹集环境和良好的经营环境。实施金融风险防范,能减少或消除金融机构的紧张不安和忧虑恐惧心理,从而为他们提供一个宽松安定的资金筹集与经营环境,并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
2.金融风险防范能保障金融机构顺利实现经营目标。金融机构筹集和经营货币资金的目的就是获取利润,实施金融风险防范则能把金融机构面临的金融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并能在金融风险损失发生后及时合理地提供预先准备的补偿基金,从而直接或间接地降低风险损失,这些都有助于金融机构盈利的增加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3.金融风险防范能促进金融机构资金筹集和资金经营决策的合理化与科学化。
(二)金融风险防范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意义
1.金融风险防范有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任何物质的流动,即商品使用价值的流动都会引起其价值的相应流动;同样,任何价值的流动,也会引起其使用价值的相应流动。作为价值的直接表现形态的货币资金流动,必然会引起其他资源的相应流动。
而实施金融风险防范,则能减少金融风险损失,并促使货币资金向所需部门流动,从而引导其他社会资源合理地流向所需部门,最终避免或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提高其利用效率。
2.金融风险防范有助于经济的稳定发展。众所周知,金融风险一旦发生,带来的损失金额往往比一般风险造成的损失大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是因为货币资金的筹集与经营,不但涉及生产领域和分配领域,而且还涉及流通领域和消费领域,即涉及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
所以,金融风险的存在与发生,无疑是对经济稳定发展的一个威胁。而金融风险防范的实施,不但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而且能在金融风险发生后减少它带来的经济损失,从而减少金融风险损失给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带来的波及效应和不良后果,最终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3.金融风险防范有助于社会稳定。金融是风险行业,金融风险聚集成系统性风险,往往具有突发性强、涉及面广、危害性大等显著特征。金融一旦出现重大问题,不仅会危及金融、经济安全,而且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经济危机的历史表明,经济危机总是最先导源于金融危机,当金融危机发生时,企业资金链断裂,大量倒闭,工人失业,经济衰退,社会矛盾加剧。因此,加强金融防范,将金融风险控制在金融、经济和社会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是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的共识,是避免社会发展出现不稳定因素的重要举措。
㈥ 金融抑制的对策思路
金融抑制会阻碍经济的发展,反过来呆滞的经济又限制了资金的积累和对金融业发展的需求,制约着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发展。因此,我们的对策很明了,即是加快国内金融业的市场化,以适应当前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
加快利率的市场化步伐
市场化,可能还有一定的困难,但这并不影响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我们考虑,利率市场化可以从以下几个层次进行。
首先,将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款利率全面放开,因为农信社已通过多年的利率浮动,积累了一定经验,放开后,农信社可根据其信贷资金的供给情况与客户协商利率。
其次,扩大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浮动幅度。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对象主要是城市中小企业,而叫喊资金紧张的也正是这部分企业,尤其是效益较差的中小企业。扩大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浮动幅度,可以将信贷资金配置到效益较好的中小企业,减少对效益较差企业的贷款规模。
再次,适当扩大其他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为了逐步适应利率市场化,对各商业银行的贷款浮动权也要逐步扩大,增强其贷款过程中的灵活性。
最后,等关系理顺后全面实现利率的市场化。
提高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
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业市场化开放步伐较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国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不能适应。以国际收支中的资本项目为例,我国缺乏监管资本流动的监管机制,监管方法落后,监管预见性不够,一旦出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征兆,如果不进行管制,似乎还没有更有效的手段。所以,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尽快掌握与熟悉WTO规则,学习发达国家的监管经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管策略,为金融业全面实现市场化做好准备。
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对待所有机构
我国划分金融机构,往往以所有制性质为标准,如人们常提的4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等。而且,在制定政策过程中,也是采取了一系列有区别的政策措施,如债转股、不良资产剥离以及较早实行的储蓄保值补贴等,都是尽可能地向国有金融倾斜,严重影响了非国有金融的发展,也不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WTO中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国民待遇原则,讲的是要对外资企业给予与内资企业相同的待遇,事实上我国对不同的内资金融机构都采取了不同的待遇。要加快金融业的市场化改革,必须按公司法,统一要求金融机构。
减少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政策性业务负担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对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政策性业务进行了分离,但并不彻底,部分商业性金融机构仍然承担着大量的政策性业务。以商业银行为例,农业银行仍要负担扶贫贷款,而且在其业务中占比不小。农业银行所形成的不良资产中,绝大部分都是由这部分扶贫贷款引起的。另外,政府还将其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偏好的意志,通过金融部门进行了体现。如对4大国有商业银行对国有大型企业的债务进行债转股等,当然,日常工作中还难免要求商业银行加大对国有企业的贷款等。深化金融业的市场化改革,必须彻底分离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政策性业务,使商业性金融机构真正按商业化原则经营。
㈦ 金融领域存在的八大事实是什么为什么会存在这八大事实如何解释应对策略是什么
一、金融和谐发展中的八大矛盾
( 一) 金融组织架构与经济发展多元化的矛盾。近年来随
着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 一些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
陆续从农村撤离,形成了农村信用社“一独”支农的格局, 这与
地域广阔的农村、数量庞大的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相比显
得十分不适应。
( 二)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的矛盾。有资料显示, 目
前, 我国国内金融市场融资格局中, 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
比重高达96%, 而直接融资占比还不到4%。这样, 就很难发挥市
场在配置资金方面的优势, 不利于资金的高效优化配置。
( 三) 农村金融与城镇金融发展速度不一的矛盾。我国经
济是典型的二元结构, 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与此相
对应, 我国的金融业发展也具有二元结构特点。城乡金融发
展速度极不协调,且呈逐年加剧之势。目前占全国80%以上的
农业人口, 只能享受到占全部贷款6%的农业贷款的扶持。本应
加速发展的农村经济因资金大量“失血”而受到遏制。贷款的投
放日趋向大中城市的大企业、大项目和垄断行业集中。
( 四) 中央银行管理体制与分支机构履行职责相互掣肘的
矛盾。具体表现在“三个不一致”: 职责范围与管辖区域不一致,
业务管理与行政隶属不一致, 工作责任与对应权力不一致。省
会中支承担管理全省人行金融业务的职能, 但对省内中支( 除
所在城市辖区支行外) 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大区分行只承担所
在省( 市) 业务的责任, 但有辖区人事管理调配、内审监督权。
这种体制增加了管理难度和管理成本, 降低了管理效率。
( 五) 实行分业监管与金融业综合经营的矛盾。目前我国实
行的是与分业经营相适应的分业监管体制。在加入世贸组织、
金融全面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 银行、证券、保险三者之间业务
相互渗透, 金融综合经营己成事实。而一行三会的监管体制, 将
不可避免地出现监管缺位, 从而增加了金融风险隐患。
( 六) 金融监管激励不足和金融产品创新严重滞后的矛
盾。近年来, 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 我国银行业的金融产品逐
步走向多样化, 除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外, 出现了个人消费信
贷、中间业务、同业拆借、银行债券等新的金融业务。但是与发
达国家银行相比, 我国金融业务的创新能力还处于一个比较低
的水平。创新产品主要靠模仿同业的产品, 缺乏自己的技术含
量, 而且创新业务产品种类较少, 难以满足客户的需要。
( 七) 金融风险监管责任和权力不统一的矛盾。一方面,
垂直监管的体制降低了地方政府对风险监管处置积极性; 另
一方面, 作为最后贷款人的人民银行风险资金救助制度又弱
化了其它金融监管机构的责任。这种责权不一的体制, 对金
融风险的有效监管和高效处置都将产生消极的影响。
( 八) 金融业全能化竞争与人员素质不适应的矛盾。习惯
于面向国民、分业经营的金融从业人员, 无论在服务意识、服
务能力上, 还是在高科技应用、经营管理上都与外资银行有
相当大的差距。这一问题不解决, 我们与外资银行的竞争就
很难取胜, 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就会受到不良影响。
二、推进金融和谐发展的路径
( 一)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健全金融体系。工作重点是改
造国有大银行、改革中小银行、增设“草根”银行。具体是继续
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 改进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授权
授信制度, 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 组建风险投资机构, 扶持
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而风险也大的中小企业成长; 在推进
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同时, 拓宽农发行经营范围。建立农业政策
性保险机构, 成立农业产业化风险基金, 构建农村资金回流机
制; 大力组建各种合作金融机构, 满足社会各层次的金融需要。
( 二) 大力完善金融市场。继续扩大债券市场规模, 增加
投资机构主体, 拓展个人投资渠道, 促进储蓄转化为投资。丰
富债券品种, 鼓励企业发行债券。对一些发展前景好的企业
可发行长期债券, 继续扩大股票市场规模, 鼓励企业上市融
资,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规范发展民间借贷, 使之成为支持经
济发展的有益补充。通过多种途径, 为直接融资的发展提供
足够的空间, 形成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合理比例关系。
( 三) 调整中央银行管理体制。建议以“经济区域”设置改
为以省为单位设置, 实现央行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相适
应。实现人民银行体制与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设置相
对接, 使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的工作更易得到他们的支持和
配合, 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民银行在地方金融的牵头作用。
( 四) 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应顺应综合经营发展的影响一: 加息政策使基层商业银行增加融资成本, 减少
盈利能力。目前现存的商业银行县级机构, 贷款权较小, 每
年大量资金以吸储上存方式从农村流向城市。在存差逐渐
增大的情况下, 加息政策导致存款成本增长大于贷款利息
收入的增长, 势必增加融资成本, 减少盈利能力。与此同时,
加息政策使金融机构“倒单”业务量增加, 一些刚存入或存
入时间不长的存款会取出来重存, 以期增加利息收入。
影响二: 准备金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农村经济
的发展。上调存款准备金利率, 使基层金融机构, 尤其是农
村信用社在人行存款增加, 可用信贷资金减少, 无疑给农村
信用社带来一定资金压力, 在农村信用社主要支撑县域信
贷市场的情况下, 势必削弱新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供给, 在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同时降低农村信用社
资金运用效益, 减少农村信用社盈利水平。
影响三: 加息政策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由于贷
款利率的多次上调, 企业实际利息等财务费用的支出将会
增加, 加大了县域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加重了企业经营负
担。虽然贷款利率每次上调幅度较小, 但是频繁的上调贷款
利率, 对于经营不是很景气的企业无疑是雪上加霜, 不利于
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县域中小企业贷款
难问题, 反而使县域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更加突出, 对
县域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影响四: 加息政策对农户贷款和城镇居民住房贷款形
成一定压力。贷款利率的多次上调对于农户贷款和居民购
房贷款来讲, 就意味着还款负担的逐步增加, 新增的利息负
担将影响他们的日常生活, 使本来不宽裕的日子更加紧巴。
虽然按银行规定, 房贷利率到2008 年1 月1 日起才能执
行, 但频繁上调贷款利率的政策效应给居民带来的压力远
远大于利息负担。
影响五: 汇率政策不利于招商引资和外贸出口企业的
发展。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浮动幅
度, 有利于加速人民币升值。当人民币升值后, 外商在境内
投资的成本加大, 在短期内招商引资势必会受到人民币升
值的影响, 外商直接投资将会减少。人民币升值后, 由于出
口成本增加, 外贸出口企业利润率、国际市场竞争力必然降
低, 对企业产品出口带来不利影响。
影响六: 贷款利率浮动政策加重了企业负担, 抑制了企
业投资需求。目前基层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门槛”越来越高,
农村信用社主要支撑县域信贷市场。为追求更大的利润, 在
缺乏竞争机制的情况下, 农村信用社对贷款利率一律实行
上浮, 并且利率浮动水平较高, 从而进一步增加了企业财务
费用支出, 导致企业融资成本增加, 致使企业一些投资项目
推迟或取消, 延缓了企业技术改造和扩大再生产进程, 在一
定程度上影响了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㈧ 关于我国金融营销现状与对策,求现状资料。
随着金融市场全球化、全球资金一体化、通讯技术现代化的发展,作为服务贸易重要组成部分的金融业的开放,必然使传统的金融营销受到巨大冲击。金融主体间的同业竞争也日益激烈,不仅表现为金融企业在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丰富服务手段等方面的竞争,而且还表现在创新金融工具、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服务等深层次上的竞争,如何创新我国金融营销观念,进行金融新产品开发、组合,实施各种营销策略创新,是金融企业在入世后获得良好发展空间的需要。本文拟就金融营销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金融营销的发展和特点
1、金融营销的发展历程
1.金融营销萌芽阶段——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1958年在全美银行联合会议上,第一次提到市场营销在银行的运用。在英国,直到20世纪60年代早期,才有少数几家银行意识到营销研究对其未来发展及当前经营活动都很重要,将营销思想引入到金融领域中来。此时金融营销还处于萌芽阶段。整个60年代,市场营销在金融服务领域的发展非常缓慢,尽管一些银行开始采用广告等营销手段,但它们还没有充分认识营销在整个企业运营中的重要作用。
2.金融营销发展阶段——20世纪70至80年代。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许多金融企业开始意识到它们所经营的业务本质上是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金融方面的需求,营销创新成为这一时期金融营销发展的主流。这一时期西方金融营销的特点是从简单的采用营销方法到广泛运用营销思想的转变,市场细分和企业定位是金融企业研究的重点。20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的金融服务业发展迅猛,成为整个经济活动中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作为一种组织功能,市场营销无疑已经确立了在金融服务领域的地位。而市场营销作为一种经营哲学所发挥的作用则有待进一步研究。
3.金融营销成熟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金融营销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金融营销研究的重点开始由银行转向其他金融机构,金融营销研究的核心由战略转向关系。国际营销和网络营销成为新的研究热点:营销创新出现新的高潮;金融企业更加强调面对面的服务;由于白领阶层和新生代收入的增加,开始重新重视零售银行业务。与此同时,其金融营销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他们必须解决好下列问题:如何更好地适应环境的迅速变化和保持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如何开展金融业间的战略合作;如何更好地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和提供超值服务;如何开展内部营销;如何面对金融全球化以及对利率市场化做好准备。
2、金融营销的主要特点
1、从金融营销的主体——金融机构的地位看,金融企业作为金融服务的提供者,不仅要在资金筹集活动中针对不同投资者的需要开发不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又要在资金运用活动中针对不同的客户,开发提供不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满足资金需求者要求的同时,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质量。此外,还要充分发挥其作为交易中介的地位和作用,积极为客户提供各种各样的中介服务。
2、从金融营销的客体——金融服务的消费者看,随着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发展,金融市场发育日趋成熟,全方位、多功能、多渠道的资金融通、交易结算便成为可能,也使参与金融活动的金融消费者数量日益增多,构成日趋复杂,对金融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3、从金融营销的目的和要求看,实现收益最大化便成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目的,企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向消费者提供各种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由于金融服务的提供和服务的消费过程往往是同步进行的。二者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具有不可分离性,这种金融服务提供与消费的同步性,要求金融企业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通过提供规范的服务才能赢得更多的顾客。
4、从金融营销的标的——各种金融产品来看,它是金融活动中与资金融通的具体形式相联系的载体,筹资者和投资者的工具,也是金融管理者在金融市场上买卖的对象,同时又是金融工程技术人员的劳动成果。其特征主要表现为:
(1)存在形式上的无形性。它不采取任何具体的物质形式来展示,而通常是采取帐簿登记、契约文书等形式,人们购买某项金融产品,并不一定非要持有具体的金融资产,而只需保存代表该资产的某种凭证即可。
(2)本质上的一致性和可替代性。金融产品与一般实物产品不同,它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重合的,它是一种价值尺度的表现。这种产品本质的一致性赋予了不同金融产品间的可替换性和极易被其他金融企业所仿效,从而加大了竞争的难度。
(3)表现形式的多样性。金融产品在形式上因其期限、流动性、承担的风险、发行者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区别。筹资者可利用不同金融产品的这些差异,吸引不同的金融投资者;投资者也可以利用这些差异进行合理的资金投向选择,实现自己参与金融活动的目的。
5、从金融营销的实现方式看,在金融企业中,员工成为营销活动的主体,员工的状况直接决定着顾客的满足程度,因此,金融企业在做好企业与顾客的外部营销的同时,必须把一线员工作为内部“顾客”,对一线员工做好内部营销,包括工作设计、员工招聘、员工培训、相互沟通及激励等。成功的内部营销是成功的外部营销的前提。
(1)科学的市场定位和产品创新。加强对客户市场的研究,根据需求同质的特点,将企业和公众划分为若干个消费群体,针对客户的不同需要,向选定的目标客户群体提供独特的金融产品、服务和营销组合,在维持客户忠诚度的同时,不断延伸和拓展新的市场。
(2)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既与技术创新有关,也与金融市场体制创新有关,它主要是通过采纳和运用改变金融市场结构的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来实现。金融企业应当在市场细分和合理定位的基础上,根据消费者的不同需要,适时地创新不同的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这些需要。
二、金融营销的现状和对策
1、金融营销的现状
1.市场营销观念陈旧。在金融业务活动中,大多数银行的经营观念还是停留在金融产品的推销阶段,尤其是一些主管贷款的银行高级职员,依然是一副居高临下地对待有求于他的客户,这种以银行为中心的经营导向,显然不适应现代金融市场的竞争要求。
2.市场营销认识不全面。有些在经营策略上虽也借用了营销的概念和手法,但往往又把推销当营销,只有在推销自己企业产品时才零星地使用广告、宣传公关策略,各项宣传缺乏整体性和一致性,未能将银行产品和银行经营理念等形象宣传结合起来,更缺乏整体营销。有些银行在营销中虽新招频出,但所采取的营销组合策略常与企业所处的宏观环境相冲突,在业务活动中违规操作不断出现。
3.市场营销缺乏战略目标。营销策略出现盲目性和随机性主要表现为:(1)普遍缺乏从长远角度来把握对市场的分析、定位与控制,而是简单地跟随金融市场竞争的潮流被动零散地运用促销、创新等营销手段;(2)在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工作尚未与营销的战略目标和营销策略联系起来而缺乏针对性、主动性和创造性;(3)在营销策略上,业务的拓展以公关、促销为基本方式,没有形成多样化的营销策略的科学组合。(4)虽在渠道设计上利用了高新技术,但分销渠道的扩展策略仍以增设营业网点为主要方法,难以形成高效的营销渠道。
4.缺乏营销专业人员。员工知识结构基本是金融专业,很少有营销专业人员进入企业,企业的招聘和培训也大多注重金融专业。专门负责金融产品市场推广的职员也多是从其他部门调来做简单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目前在人员的专业构成中,精通市场营销理论,谙熟市场营销策略、策划和实施的专业人员凤毛麟角。
5.金融市场不成熟。金融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交易机制单一,尚未形成市场化操作,使银行的价格策略和价格组合大打折扣。产权关系模糊,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缺乏进行金融营销的内在驱动力。国有金融机构过多地承担了宏观调控职能,在进行市场细分、选择目标市场时,难免把政策因素作为最终制定和选择营销策略的重要参数。商业银行较普遍地存在高比例的不良资产。
二、金融营销的方法和策略
1、整合营销策略。金融营销观念应是整合营销观念的思想,发挥营销职能的各个部门应统一指挥,在产品、价格、渠道、促销等方面协调行动,以取得综合经济效益。为此,金融企业一要树立“大市场”观念,即突破传统的时空界限,树立起全方位、全时点服务。从传统的同质化、大规模营销观念转变为个性化的营销理念。
2、新产品开发策略。金融新产品开发要找准“利基点”,以满足客户利益为倾向,设法多增加产品功能。具体可采取仿效法、组合法和创新法等不同方法。在这方面也可借鉴国外银行成功经验。为满足客户的新的需求和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应注重产品的组合开发以及服务的更新。
3、促销策略。入世以后,面对强大的竞争对手,我国金融企业在促销策略运用上一方面应加大投入,形成规模;另一方面则应把各种好的促销手段,把这一系列促销手段加以有机组合、统一策划、统一组织,以便收到良好的整体效果。促销的主要策略有一是广告促销、二是营销促进,国内外金融业常用的促销工具有有奖销售、赠品、配套优惠、免费服务、关系行销、联合促销等等。三是人员推销。四是公共宣传与公共关系。
4、产品期限策略。在做好产品策略的时候,更要运用好金融产品期限策略,依据金融产品从入市到终市的时间长短来制定相关促销策略。一是根据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来确定金融产品的营销策略。金融市场发达地区,可适当推销多一些营销期限较长的金融产品;二是灵活地对金融产品期限进行适时调节。利用一些附加条件调节营销期限,分散货币支付负担,调整企业负债结构,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获得信誉上的提升。
5、知识营销策略。在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下,金融企业要努力开发出知识含量高的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并积极引导客户进行使用。这就要求金融企业必须采取知识营销,通过提供知识服务来加强与客户的知识交流,使客户了解并懂得如何使用金融产品以及使用所带来的便利,使客户成为本行的忠诚客户。
6、品牌经理营销策略。如何在保持金融企业整体形象、价值观念和企业文化的前提下,或者说在一个总品牌形象下,塑造品牌的各自特色,形成各自品牌的忠实消费群体,为金融企业赢得更为广阔的市场和生存空间,避免出现一个金融企业的品牌族群互相矛盾及冲突的尴尬局面。
7、网络营销策略。网络有着明显的优势,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为方便和快捷的服务。网络打破了时空界限,可以24小时提供服务,而且不受地理位置的限制。同时,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业务交易,都可以节约成本,这样也为进一步降低客户成本创造了条件。
8、服务营销策略。必须在加强核心服务创新的同时整合表现服务的优势,实现服务的差异化策略。金融企业只有建立“大服务”观念,强化“大服务”意识,积极改进和创新服务品种、服务手段和服务设施,才能向社会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高层次的金融服务,赢得竞争优势,树立良好形象。服务产品的有形化可以通过三个方面来实现:金融服务产品有形化,服务环境的有形化,服务提供者的“有形化”。
9、营销哲学转变的策略。第一,在企业组织结构中设立客户经理。客户经理体现了营销导向的要求,其主要职责是发展客户;向客户提供业务咨询、资金支持及新的业务品种;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向企业反馈客户的呼声和需求等;设立客户服务中心。
10、合作营销策略。我国金融业面对入世后的全方位、多层次竞争的新形势,合作营销,合纵联横,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可以预见,在今后的金融市场竞争中,必将会有各种新的合作营销形式出现,这无疑会使金融企业在竞争中取得最佳综合效益,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有利于维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利益。
11、内部营销策略。“内部营销”就是企业的决策层和领导层必须擅长管理人,帮助下属做好工作。要求必须重视和抓好对内部雇员的培养和训练工作。同时通过制订企业工作准则、服务标准,以及一系列对内营销宣传、教育,使广大雇员树立营销服务观念,熟悉其提供服务的特点,认识雇员与客户交流反应过程对本企业经营业务成败的重要作用。
12、善变营销和快速营销策略。未来的金融业必须训练员工的客户导向意识,充分了解客户不断更新的需求,捕捉新的市场机会。及时推出新产品、新概念,为客户提供新的服务。其次,在产品和服务市场上“快速出击”、“捷足先登”,比竞争对手先行一步。等到其它企业纷纷仿效之时,行动迅捷者又制造新的热点去了。市场经济好比竞技比赛,胜利者仅仅是抢先半步,脱颖而出者。
13、特色营销策略。金融企业应通过市场调研活动,在把握金融需求趋势的基础上,认清企业的经营环境和营销重点,适时适地确立企业经营发展的目标,针对不同的消费需求,提供不同的服务,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各金融企业应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找准自己的优势,突出自己的特色,选准目标市场,在服务内容、服务渠道和服务形象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创造性地开发服务项目,并采取优于他人的传递手段,迅速快捷地把其传递到消费者手中,以满足目标客户的需要。
14、文化营销策略。必须不断地培育和壮大自己的品牌,并提高品牌的知识含量,出金融精品,创行业名牌,这样才能在国际、国内金融多元化竞争的格局下站稳脚跟,不被时代所淘汰。满足客户需求,超越客户需求,是营销文化发展的基石。特别是中国社会环境特有的“人情”文化特征,使中国商业银行的经营具有独特的关系特性,要根据中国传统文化理念,强化企业文化精神,通过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增强银行员工的凝聚力、激励力、约束力、导向力、调节力和辐射力,培养员工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提高认同感,激发起员工的首创精神和敬业奉献精神。
15、分销渠道策略。金融行业要进一步拓展其市场范围、增大其市场容量,应尽快建立起各类中间环节,包括各种代理网、经纪网等。运用广阔顺畅的分销渠道,即有形的分销网点和无形的Internet,沟通金融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并为金融企业节省更多的资金,使资金更有效地投入到技术开发和扩大服务规模上。要合理调整直接分销渠道分支机构,按规模效益的原则,继续撤并一些亏损、无效益的支行和网点,积极调整网点布局,优化网点结构,提高网点运作效率,改变效益不佳的状况。依据区域经济内的经济实力、经济结构分等级设置分销机构。同时要拓展间接分销渠道,加快发展新型分销渠道,提高其科技含量,使产品的销售既方便又畅通。
16、市场定位策略。市场定位包括产品定位和企业形象定位。营销市场定位的步骤(1)进行市场分析。主要是对金融市场细分。市场细分可按不同标准进行,通过对营销市场细分,了解市场规模、位置和未来发展趋势,为选择目标市场找出依据。(2)评价内部条件。在评价内部条件时既要看到自己的优势,又要找出自己劣势,预测未来市场给本企业带来的机会和挑战。(3)竞争对手分析。包括分析竞争对手的优劣势和当前定位即指客户接受的存款产品印象,并把本企业目前的定位状况与竞争对手比较,做到知己知彼。
17、企业形象战略。企业形象(简称CI)是公众对企业的总体的、概括的认识和评价,它是企业主体实态的一种理性再现,也是企业同公众进行信息沟通、联络思想的工具。企业形象识别系统(简称CIS)三个子系统:企业理念识别(简称MI);企业行为识别(简称BI);企业视觉识别(简称VI)。商业银行在确立CIS战略时,应善于宣传和突出其自身的经营特色。具体要求成立“CIS战略领导小组”,由其负责CIS战略的开发和实施,该小组成员可由行长或分管行长、一线营销人员、营销方面专家、CI策划专家等组成。
18、多元思维的大营销观念。树立大营销观念,充分运用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全方位开展市场营销,形成以市场营销为龙头,以内部管理控制为保障的经营管理新体制,切实提高应付市场经济变化的反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充分注重各个关系主体之间力量的匹配,协调、优化与同业、媒体等的关系,为自身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坚持创立精品、名牌营销战略。客户不仅从众多金融产品中去认定心目中的品牌,还可以从规模、质量、品种、数量、服务、信誉等方面,全方位选择其中的名牌企业。
19、整体营销战略。即在营销活动中应将最终客户、竞争者、同盟者、政府部门、内部员工、大众传媒及其他社会公众等均作为自己的营销对象,全方位地开展营销活动。它要求主动去完善微观营销环境的各个方面,通过对内对外的公共关系活动来建立、改善与各方面的关系。改造单一的产权结构和分层授权代理制,实施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解决局限营销战略的体制问题。构造金融业务营销机制和金融产品创新机制,健全人力资源利用机制和约束激励机制,为银行实施营销战略提供完善的内部环境。与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建立战略、战术同盟,优势互补,节约交易成本,完善服务内容。
20、产品定价策略。产品定价应考虑的基本要素是需求和风险程度。同时还要考虑政府的金融法规和风险程度。必须在符合金融法规的前提下制订价格,有时还必须服从国家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可依据情况采取下列三种定价策略:第一,依据金融产品的不同生命周期采取不同的定价方法。在产品的创新阶段,进入市场的初期,采用撇脂定价法来定价,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最大的利润;在产品的发展期,运用渗透定价法调整产品价格,以形成规模经济,达到对市场垄断的目的。第二,依据金融产品价格弹性定价。可依据自身的经营目标和市场营销组合的情况,对不同的购买者买同一产品收取不同的价格,允许销售人员根据不同市场行情对产品的售出价格作出调整,使销售人员可以灵活地调整产品售价,以招揽更多的客户。第三,依据金融产品价格折扣和贴补定价。依据客户资金需求量的季节性变化,在不同的季节灵活调整金融产品价格,以适应市场的变化;根据自身营销费用的分析以及客户的信用等级,对大宗交易或关系良好的客户购买,给予付款上的宽限;还可以给予客户各种优惠。
21、金融营销组合管理战略。可以采取在地区分布政策下,制定与修改行业投向政策的模式。首先,根据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区的各行业产值(销售额)所占的比例及其增长率、行业平均利润率、行业规模等指标对行业进行打分、排名,并按打分情况把各行业分为:成熟行业,成长性行业,衰退行业,不确定行业。按上述四类行业制定投向政策。对成熟行业可维持或扩大信贷规模;成长性行业在控制风险的条件下扩大信贷规模;衰退行业逐步缩小信贷规模,并关注对这些行业的替代行业,将衰退行业中缩小的信贷规模转移到这些行业;密切注意不确定行业中蕴含的行业投资机会,为以后的信贷投向调整做准备。其次,要对不同地区的产业结构进行研究,商业银行的各个分支机构在这方面必须要注意地区间产业结构的雷同。尤其要注意的是,当时本地区的优势行业和支柱产业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看就变成了劣势行业而要淘汰或转移。要研究产业在不同地区之间的转移规律的形势和态势,以识别本地区的产业变化格局,选择变化中的优势行业。在地区范围内,根据地区分布政策,实施有差别的品种和信贷投向政策。第三,关注国际产业结构变化和产业转移对国内产业转移的影响,以此调整上述产业分类,进而修改地区分布政策和信贷投向政策。这一点在面临冲击下显得尤为重要。根据进入之后可能的产业结构的变化提前调整资产的地区分布结构和行业分布结构,改变行业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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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有哪位高人知道解决中国金融安全的具体对策和措施
《中国金融安全问题研究》
一、概况:
本课题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重点研究项目,批准日期为2000年9月,项目批准号:2000ZDXM790016,完成日期为2003年2月,现已报送教育部鉴定。
本课题的主持人为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刘锡良教授。课题组主要成员有:聂富强博士、孙磊博士、陈赤博士、李镇华博士、刘光灿博士、罗得志博士、李世宏博士等。课题研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最重要方面。在经济转型过程中,中国的金融体系存在着特殊的脆弱性。东南亚金融危机表明,开放条件下脆弱的金融体系往往难以避免危机的洗礼。加入WTO以后,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具有特殊脆弱性的中国金融体系面临着极为严峻的考验。如何在开放不断扩大的背景下防范金融风险,防止爆发金融危机,确保中国的金融安全乃至经济安全,这无疑是一个极具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重大课题。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
本课题在归纳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紧密联系中国经济金融改革开放的实际,从微观、中观、宏观、对外等四个层面深入分析了危及和维系中国金融安全的主要因素,提出了未来几年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危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措施。在研究的思路与方法上,力图构建一个全面、系统研究中国金融安全问题的理论框架。课题主要内容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基础理论篇。首先,从理论上界定金融安全的内涵和外延,金融安全与金融危机、金融风险、金融效率等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其次,综述和评价有关金融危机、金融脆弱性的理论及当代金融危机模型;最后讨论了建立金融危机预警系统的基本理论问题。
第二篇国内金融安全篇。本篇主要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探讨影响金融安全的内部因素。微观层面主要着眼于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分析了微观金融安全的理论基础以及决定微观金融安全的主要内外部因素,并结合我国实际分别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安全状况进行了实证分析;中观层面选择金融结构作为研究切入点,在探讨金融结构与金融安全一般关系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中国金融结构对金融安全的影响;宏观层面主要研究了经济转型、政府行为、道德风险及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发展等对金融安全的影响。
第三篇对外金融篇。该篇既关注我国金融开放的现状,更注重未来一个时期的开放进程,重点探讨对外开放过程中的金融安全问题。通过前瞻性分析寻求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中国如何从实际出发维护自身安全、防范外部冲击可能带来的金融危机。其内容包括:金融全球化与国际金融危机的传染、汇率制度安排与金融安全、国际资本流动与金融安全、中国的资本外逃对金融安全的影响、中国资本项目开放的顺序与时间表的安全性分析。
第四篇对策篇。依托前三部分深入分析的基础,本篇集中讨论维护我国金融安全的对策问题。首先,探讨了中国金融安全状况定量评价的视角、指标体系及计量模型,并运用大量的数据得出了中国金融安全状况的量化结论;其次,针对微观、中观、宏观等层面和对外开放过程中的金融风险,提出了化解风险、防范危机的对应之策;第三,提出了建立金融危机预警系统、构建金融安全网是维护中国金融安全的根本办法,并对当前金融安全区建设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四、课题的主要特点及结论是:
(一)本课题的主要特点:
1、高度重视研究思路、内容及研究报告系统性,力求全面地反映有关金融安全研究的已有成果,力求全面描述中国金融安全的现实状态,并深入剖析现象背后的内在决定因素;2、注重以基础理论研究为先导,从理论上阐明金融安全、金融风险、金融危机、金融稳定等基本概念及相互关系,系统归纳总结评述各种金融危机理论和危机模型;3、紧密联系中国改革开放的实际,从微观、中观、宏观和对外开放等四个层面全方位地探讨金融安全问题;4、注重借鉴其他国家应对金融危机、维护本国金融安全的经验,既针对现阶段又着眼于将来一定时期内,在充分考虑科学性、可行性的前提下,提出了建立我国危机预警系统、构建金融安全网等防范金融危机、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对策思路。
(二)本课题的主要结论或创新点:
1、首次系统而明确地界定了开放经济体系、经济安全、金融风险、金融危机、金融安全和金融效率等概念,深入分析了这些概念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2、系统地对金融危机的种类、金融危机理论和金融危机模型进行总结和评述,反映了危机理论研究的新方向。其中第三代危机模型是Gregor Irwin&David Vines建立在Radelet and Sachs、Krugman、Dooley等人研究基础上的最新成果,以俄罗斯为研究对象的合作性金融危机模型也进行了介绍。
3、阐述了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所构成的微观金融,是金融体系安全的重要基础;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成熟程度,企业状况和信用制度是决定微观金融安全的主要因素。
4、衍生金融具有管理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功能,但只有在适宜的条件下、按照科学的方法和顺序发展衍生金融,才能发挥其积极作用。
5、金融结构与金融安全之间存在内在的联系。我国的金融结构正处在高速变动时期并具有显著的个性化特征。金融结构的现状及变动过程都将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状态。
6、我国区域金融的安全状态呈现出极大的差异性,地方政府的行为是引起金融风险扩散的重要原因,建立金融安全区是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的有效措施。
7、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在维护金融安全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的安全性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但我国直接融资比例过低是不利于金融安全的。
8、在转型期间的特殊制度背景下,制度变迁、政府干预、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金融监管体制等对金融安全状况都有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和证券市场上普遍存在着的道德风险是威胁我国金融安全的最重要因素。
9、金融全球化一方面促进了世界经济和金融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金融体系的脆弱性。金融风险及金融危机在国际间的迅速传递,全球金融的不稳定性增强,爆发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增大。
10、当代金融危机的爆发通常与一国的汇率选择、国际资本流动策略密切相关,汇率制度安排失当、汇率政策失误、不适当地开放资本项目等是一些国家爆发金融危机的关键因素。
11、资本外逃是影响一国金融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同形式的资本外逃可能对实体经济和经济政策带来不同的影响。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应特别重视对资本外逃的研究。
12、确定中国资本项目开放的顺序与时间表,应该本着积极的态度,同时要做好相关经济环境、法律制度、监管措施的准备,这样才能维护中国自身利益与安全。
13、讨论了中国金融安全状态定量分析的理论基础和方法,对目前的金融安全状况做出总体的量化评价,提出了一套中国金融安全状况测定的指标体系。
14、按照系统工程的方法,密切联系当前中国金融的安全状况,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以及对内、对外两个方面提出了维护金融安全的具体对策,系统性和针对性强并具有可操作性,可作为有关部门决策的参考。
15、立足于中国金融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提出了金融安全网建设是维护一国金融安全的基本制度建设的观点,为保障金融安全所必需的各种制度进行分析和设计。
16、在分析评价我国金融安全区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充分肯定了金融安全建设的成就,提出了未来安全区建设的具体思路:明确创建目标、合理组织实施、构筑运行框架、科学指标体系。
(三)课题的不足之处或尚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1、 偏重于就金融安全本身进行讨论,在结合世界经济发展变化特别是国际贸易的发展变化、科学技术的发展变化等方面来讨论金融安全略显不足。
2、 对脆弱的中国银行体系仍具有超稳定特征的分析,还可应用社会学的其它一些理论进行解释。
3、 对虚拟经济总量和实体经济总量结合与偏离的关系还可深入进行分析。
五、本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
经过课题组成员三年的努力,形成了一些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
1、 工作论文及研究报告:
《金融结构与金融安全》
《中国资本项目开放的顺序与金融安全》
《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与金融安全》
《融资结构与金融安全》
《金融危机预警系统研究》
2、 发表论文:
金融制度变迁与金融稳定,《财贸经济》2000年第3期
韩国处理金融危机的经验《经济学消息报》2000,3
风险投资与西部企业《经济学消息报》2000,9,15
论银行不良资产的根源《金融研究》2001、10
道德风险与金融安全《财贸经济》2003、1
我国政府对金融安全的维护及影响《财经科学》2004、3
银行业的发展趋势《现代化研究》台湾,2000,1
莫忽视中国金融业的脆弱性《现代商业银行》2002.7
当前银行改革值得关心的八个问题《中国金融》2004,1
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有关问题的思考《中国金融》、2004、11
中国会爆发金融危机吗《现代银行家》2003、1
3、 博士论文:
《问题银行的市场退出研究》
《金融监管有效性研究》
《银行资本有效性监管研究》
《资本市场与道德风险研究》
《中国资本项目开放的顺序研究》。
4、 最终成果:
《中国金融安全问题研究》专著,2004年将由中国金融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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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区域金融安全问题的理论研究
http://www.zgjr.com.cn/main.asp?Wwzid=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