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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广度

发布时间:2020-11-25 21:19:43

Ⅰ 我国金融机构的变革对经济产生哪些影响

中国金融业发展面对的挑战
记者:“后危机时代”全球主要经济体经济实力重新配置,国际金融体系和货币体系面临重构,而国内经济转型加速和经济增速放缓。在这样的国际、国内背景下,我国金融业发展会面对哪些问题?
苑德军:中国金融业进入了发展加速和开放扩大的新阶段,既面临着良好的成长机遇,也需要应对各种挑战。
首先是经济转型的挑战。推进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基础上的经济转型,是我国未来经济工作的重心。这种转型既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经济面对日趋险恶的国际外部经济环境和日益强化的国内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可以说,经济转型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旋律。
经济转型要求金融必须转型,而没有金融转型,就无法实现经济转型。经济转型是金融转型的依据和前提,金融转型是经济转型的推手和动力。两者紧密联系,互相促进,相辅相成。支持经济转型特别是产业转型,是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主要方面和核心任务。
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结构中占有优势地位,决定了商业银行在支持经济转型方面负有重要使命。适应金融转型的要求,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应实现在发展战略、支持重点、配置结构等方面的转型,做到四个转变:一是优化信贷投放的行业结构,使信贷支持重点从制造业向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变;二是优化信贷资金配置的空间结构,使信贷资金配置从集中于经济发达地区向区域均衡转变;三是优化信贷支持的企业结构,使信贷资金投向过度朝大企业倾斜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转变;四是优化信贷业务结构,使信贷业务由传统信贷向绿色信贷转变。
必须有效发挥直接融资对经济转型的推动作用。要优化上市公司结构,优先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属企业上市;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并购基金,增加创业资本供给,促进产业扩张、产业融合和产业并购,促进产业升级;大力拓宽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创新直接融资方式,支持更多企业利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融资。
其次是利率市场化的挑战。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刻不容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义,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而利率作为资金价格则是资源配置的“指示器”和“调节器”。利率没有市场化,就谈不上金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和高效率,自然也就谈不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利率市场化也是银行商业化的一个重要条件。没有利率的完全市场化,就不会有真正的银行商业化。长期的存款利率管制损害了存款人利益,使存款人的存款在负利率情况下连保值也做不到,同时造就了银行的高利差,使银行可以安享垄断利润而阻碍了贷款定价能力、利率风险防控能力的提高,不利于银行竞争力的培育。利率管制使利率信号失真,使利率难以有效地发挥宏观调控功能,而且其也是诱发民间高利借贷的重要根源。因为在利率实行双轨制并且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关系高度紧张的情况下,市场利率必然大大高于管制利率。当前,整个经济社会和金融当局都已经认识到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迫切性,相信“十二五”时期利率市场化改革会有明显进展。
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将面对无时无刻存在的利率风险,股市和债市行情的波动将更加频繁,利率对券商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固定收益业务、衍生品交易业务等的影响加大,金融机构的产品定价能力、利率走势监测分析能力、利率风险控制能力等亟待提高。
再次是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挑战。在金融业综合经营持续发展的情况下,金融各子行业之间的行业壁垒和市场壁垒被打破,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产品大量涌现,金融竞争强度提高,各类金融机构不仅要面对同一金融子行业竞争对手的竞争,还要面对行业外竞争对手的竞争,这对金融机构的营销能力、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的产品创新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聚合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两年在我国迅速发展的影子银行,适应了筹资者和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在某些方面替代了商业银行的功能,侵蚀了商业银行的传统领地,对商业银行构成了严峻挑战。这种挑战,实际上是金融业综合经营给金融机构带来现实挑战的具体反映。
最后是金融发展方式转型的挑战。传统金融发展方式注重金融总量扩张,忽视金融结构优化;注重金融市场广度,忽视金融市场深度;注重金融竞争,忽视金融效率;注重金融硬实力(金融资产规模、金融机构数量、金融市场份额等)打造,忽视金融软实力(金融创新能力、金融企业综合竞争力、金融企业公司治理机制、金融发展环境、金融文化建设等)培育。金融机构都把“做大做强”作为自身发展目标,都在追求规模扩张,业务、产品同质化倾向严重,缺少经营特色。必须用科学的金融发展方式取代粗放经营的金融发展方式,加强金融机构的精细化管理,实现金融发展过程中规模和结构、广度和深度、硬实力和软实力的和谐统一。

Ⅱ 金融机构的渠道定位应向什么转型

渠道定位?你是指4P组合里的place吗?我觉得现有渠道定位多走广度延展,也就版是开拓新的客户渠道权,比如增设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这种方式最直接。另外形成客户闭环相当重要,从O2O营销到线上促销和品宣。虽然很多机构都有这个战略,但是我认为深度要加强!前几十的券商都有实力强大的研究团队,而从无到有建立研究团队并不难,因此,深挖互联网品宣研报是个好办法。

Ⅲ 请问纽约有哪些著名的金融机构详细些

花旗银行(Citibank, N.A.)是花旗集团属下的一家零售银行,其主要前身是1812年6月16日成立的“纽约城市银行”( Bank of New York),经过近两个世纪的发展、并购,已成为美国最大的银行,也是一间在全球近五十个国家及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际大银行,总部位于纽约市公园大道399号。

花旗银行标志
花旗集团(Citigroup)是当今世界资产规模最大、利润最多、全球连锁性最高、业务门类最齐全的金融服务集团。它是由花旗公司与旅行者集团于1998年合并而成、并于同期换牌上市的。换牌上市后,花旗集团运用增发新股集资于股市收购、或定向股权置换等方式进行大规模股权运作与扩张,并对收购的企业进行花旗式战略输出和全球化业务整合,使花旗集团在短短五年时间里,总资产规模扩大了71%,股东权益增加92%,资本实力不断提高;总收入提高72%,利润增长 2.6倍,表现出不凡的盈利能力;其股票在进行一次送股(每3股送1股)和 22次分红派息(每股分红共计$3.82)的情况下,每股净值仍提高了一倍,价格翻了一番。花旗股票是纽约股市著名的绩优蓝筹股,如其业务品牌一样著名。

100周年纪念
花旗集团作为全球卓越的金融服务公司,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约为二亿客户服务,包括个人、机构、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广泛的金融产品服务从消费银行服务及信贷、企业和投资银行服务、以至经纪,保险和资产管理,非任何其它金融机构可以比拟。现汇集在花旗集团下的主要有花旗银行、旅行者人寿和养老保险、美邦、Citi-financial、Banamex和Primerica。
英国《银行家》杂志对世界前1000家银行2002年各项指标排名中,花旗集团以一级资本590亿、总资产10970亿、利润152.8亿美元三项排名第一,盈利水平占1000家大银行总盈利2524亿美元中6.1%。根据花旗集团最新年报显示,花旗集团2003年一级资本已达669亿、总资产12640亿、利润 178.5亿美元,比上年又分别增长了13.4%、15.2%和16.8%。
在过去的 10年里,花旗集团的股票价格、盈利能力和收入复合年增长均达到两位数字,而且盈利增长高于收入增长。尤其令同行所叹服的,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 2001年阿根廷金融危机和反恐战争等一系列重大事件,1000家大银行总体盈利水平分别下挫14.9%和29.7%的情况下,花旗集团仍达到3%和 4.5%的增长,显示了花旗金融体系非凡的抗风险能力。
花旗集团目前是全球公认的最成功的金融服务集团之一,不仅是因其在全球金融服务业盈利与成长速度最高的企业中连续占据领先地位,更由于它是世界上全球化程度最高的金融服务连锁公司。花旗集团为100多个国家2亿多位顾客服务,每位客户到任何一个花旗集团的营业点都可得到储蓄、信贷、证券、保险、信托、基金、财务咨询、资产管理等全能式的金融服务,平均每位客户的产品数在全球同行企业中排名第一,因此花旗集团的客户关系服务网络是花旗不可估量的一种资源,桑迪·维尔就曾骄傲地说过:“这个网络是我们唯一拥有的真正有竞争力的优势,不管你到世界任何一个地方,你都可能找到一家花旗银行的机构可以为你服务。”

纽约银行有限公司 (The Bank of New York Company, Inc. ,NYSE: BK) 和梅隆金融公司 (Mellon Financial Corporation ,NYSE: MEL) 2007年7月宣布,双方已经完成合并,形成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纽约银行梅隆公司),催生出一家资产管理和证券服务领域的全球领先企业。

纽约银行梅隆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代码为“BK”。

纽约银行梅隆公司的管理资产超过1万亿美元,跻身全球最大的资产管理商行列,并以其18万亿多美元的代管和托管资产成为全球领先的资产服务商。公司首席执行官 Robert P. Kelly 表示:“我们正建立一个无人能及的全球领先的金融服务增长公司。我们在很多高增长型业务、无可匹敌的产品广度以及通过战略投资加快全球拓展的能力方面都处于领先地位。新公司以服务卓越与业绩出众为特色,将形成一个以绝对的客户为本、注重团队合作和执行力为制胜法宝的企业文化。” 除了资产管理和证券服务以外,公司还提供企业信托、预托证券、结算和持股人服务。它将以1600多亿美元的客户资产位列美国财富管理商前10位,并且是领先的美国现金管理和全球支付服务供应商。公司业务结构均衡,全球各地的营收和盈余多样化,同时在快速增长的资产管理和证券服务行业也拥有业务。公司执行董事长 Thomas A. Renyi 表示:“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有能力为我们的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和价值,为我们的股东带来更快的增长。我们已经按计划完成了这项合并,现在已经准备好精心、严格地进行我们能力的整合,来满足我们客户未来的需求。”

纽约银行有限公司和梅隆金融公司于2年12月宣布合并计划,两公司的股东今年5月份以压倒性优势批准了这项交易。公司年营收规模约为130亿美元,试算市值约为500亿美元,公司总部位于纽约,在全球共拥有40,000名员工。

纽约银行(Bank of New York)由亚历山大·哈密顿(Alexander Hamilton)于1784年创立,是全美历史最悠久的银行。纽约银行的业务包括证券服务、全球支付服务、资产管理及私人客户服务、企业银行业务、零售银行及金融市场服务,被喻为世界上最稳健、赢利能力最强的货币中心银行之一。纽约银行的总部位于美国金融中心地段纽约市华尔街一号,管理着遍布33个国家的分行和分支机构的国际网络。

纽约银行在亚太地区经营业务有着超过50年的历史。公司在这个地区的12个国家当中拥有18家办事处,其中包括上海、东京、香港、新加坡、汉城与台北等地的分行,并雇佣了1,500名员工。

纽约银行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BK)是提供全系列服务的全球领导性企业,帮助机构与个人在超过100个全球市场中转移与管理它们的金融资产。公司有着与客户合作来通过其核心竞争力来提供创新解决方案的长期传统,其核心竞争力包括证券服务、国库券管理、投资管理与个人及地区银行服务等。公司广泛的全球客户库包括众多领先的金融机构、公司、政府机构、慈善基金与基金会等。

Ⅳ 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必然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吗它们各自在哪些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或绝对优势

金融体系的功能观点认为,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之间是一种静态竞争动态互补的关系,中介与市场之间的互动可以解释为金融创新螺旋,它推动金融体系朝着一个具有充分效率的理想目标演进。就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的关系来说,静态地看,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相互竞争,争夺客户和资金。如投资者(储蓄者)直接或通过机构投资者间接持有股票、债券等证券化资产,自然会减少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企业直接进入证券市场筹集资金,会降低对银行信贷,的需求等,双方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动态地看,充满活力、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为商业银行提供了大量新兴业务,为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提供了新的平台。当然,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实现自我转型,由传统走向现代,商业银行必须将未来的业务模式和运作机制建立在资本市场的平台上。资本市场的发展与传统商业银行的转型是相辅相成的,一个更富有效率的具有相当深度和广度的资本市场可以为商业银行提供更多的获利机会、更好的风险管理工具和风险管理方法。传统商业银行掌握着庞大的金融资源,它们的参与将对资本市场规模的扩大、流动性的增强、效率的提高、风险的降低以及产品的多样化等产生重大影响。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之间的这种良性互动必然伴随着资金在两者之间的无障碍流动。

Ⅳ 金融监管的目的及意义

金融监管的目的是进行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

意义:

(1)维持金融业健康运行的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银行业的风险,保障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促进银行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2)确保公平而有效地发放贷款的需要,由此避免资金的乱拨乱划,防止欺诈活动或者不恰当的风险转嫁。

(3)金融监管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贷款发放过度集中于某一行业。

(4)银行倒闭不仅需要付出巨大代价,而且会波及国民经济的其它领域。金融监管可以确保金融服务达到一定水平从而提高社会福利。

(5)中央银行通过货币储备和资产分配来向国民经济的其他领域传递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可以保证实现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时的传导机制。

(6)金融监管可以提供交易账户,向金融市场传递违约风险信息。



(5)金融机构广度扩展阅读:

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模式是分业监管模式。1983年,工商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实现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分离,标志着现代金融监管模式初步成形。

2003年初银监会的成立,使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框架最终完成,由此形成了我国“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制。

其中,银监会主要负责银行业的监管,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和十大股份制银行,以及规模不一的各地近百家地方金融机构。

对于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将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银监会、保监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将银监会和保监会拟定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保留银监会和保监会。

Ⅵ 政治经济学:当前国际金融的特点。 请简要回答

当前国际金融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八点:

1、强大的经济基础。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必须以强大的经济基础和稳定的经济增长为支撑。一方面,经济的发展能够推动贸易和投资的增长、生产规模的扩大,从而产生对资金的大量需求;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也会带来收入和储蓄的增长,从而产生对资金的供给。大量的资金供给和需求带动金融机构、市场的集聚以及金融环境的完善,推动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
2、发达的国际贸易与优越的区位。国际金融中心在发展初期往往需要国际贸易作支撑,以大量贸易带动资本集聚,因此,国际金融中心往往也是国际经济、贸易和航运中心。
3、国际金融业务发达,金融机构集聚。随着金融市场国际化的不断加快和国际金融中心竞争的日益激烈,一个金融中心赢得国际外汇交易、国际银行贷款、跨境兼并金融服务,以及国际债券发行与交易等方面业务的能力,成为衡量其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针,而跨国公司则是这些金融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和国际金融中心服务的主要对象。
4、完善的金融市场结构,相对开放、自由的市场体系。多层次金融市场包括金融市场、货币市场、保险市场、票据市场、期货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和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等。对于国际金融中心而言,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有利于发挥金融中心的规模经济与集聚效应,扩大金融中心辐射的深度与广度。同时,对国内外金融机构而言,开放、自由的市场体系意味着较低的进入成本,因而能够使国际资本在全球范围内充分流动与集聚,增强国际金融中心的吸引力。
5、较少的外汇管制,相对自由的货币兑换。国际金融中心城市所在国的货币一般为完全可自由兑换货币,否则以该国货币计价的金融产品的交易、资本输出、结算等都将受到限制,以该国货币为基础的金融创新也将受到制约。
6、有利于创新而又不失规范的监管体系。从国际金融中心发展历史看,一方面政府要进行严格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又要提供相对宽松的金融环境,促进金融创新,保持金融中心活力和自身发展能力。
7、发达的信息资讯行业,良好的金融基础设施。金融业是管理风险的行业,与风险直接相关的是不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直接相关的是信息,金融中心需要能够大量实时、客观反映市场、机构、工具和产品变化的信息,这就需要高质量的金融基础设施,比如征信系统、清算系统,高效率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
8、大量的一流国际金融人才。金融业是专业性强、知识密度高的行业,人才是金融业的核心要素,也是金融机构最重要的竞争优势。金融中心需要大量的金融、会计、法律、计算机、管理、外语等方面的人才,一个具有充足人力资源供给的地区自然对金融机构具有吸引力。国际金融中心的活力和发展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人才特别是金融人才的数量和质量。

Ⅶ 有序发展金融服务业 对我国有何利弊

“十五”期间,我国金融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2005年末银行类金融机构人民币总资产达32.7万亿元,是2000年末的2.4倍;国内股票(A股和B 股)市场五年累计筹资3986亿元,企业债券发行额也由2000年的82亿元,扩大到2005年的654亿元;截至2005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达 15226亿元,是2000年末的4.5倍。“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继续推进金融服务业有序发展。

健全金融体系,完善服务功能。一是规范发展各类金融机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机构得到了较快发展,但金融机构的主体主要是大型商业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小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仍较少,而且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现象。为此,《纲要》提出,“规范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中小银行以及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力争在“十一五”期间使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同时又不是简单地扩张金融机构规模和引进新的金融市场主体,而是强调要在严格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规范发展各类金融机构。

二是积极鼓励金融创新。由于我国目前实行“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加之金融机构鼓励金融创新的内在机制还不完善,因此,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能力尤显不足,国外已经很流行的网上金融服务在我国还刚刚起步。“十一五”期间要鼓励金融机构在制度、机构、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将防范金融风险与鼓励金融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借鉴国际经验,通过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适合国情的综合经营组织形式,提高金融企业经营能力和竞争实力。同时,要加快金融电子信息化建设,支持发展网上金融服务。

三是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小额信贷。我国目前的金融机构主体主要是大型商业银行,它们主要适应国有大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所以,《纲要》明确指出,“积极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小额信贷”。为贯彻落实《纲要》精神,要在完善创业投资体制,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股权资本供给的同时,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形成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要加强研究和大力推进面向小企业的融资制度创新。

四是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健全金融市场的登记、托管、交易和清算系统,提高支付清算效率。继续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五是发展境外金融服务。发展境外金融服务业既是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有利于促进我国金融机构提升国际竞争力。为此,《纲要》明确提出了“发展境外金融服务和外汇风险管理、综合理财等,为企业跨境经营提供便利服务和外汇避险工具”这一基本思路。

加快保险业发展,拓宽保险服务领域。一是发展养老、医疗保险,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积极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产品,研究开发农村简易人身保险。稳步推进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拓展企业年金市场。

二是发展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建立国家支持的农业和巨灾再保险体系。认真总结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经验,积极探索以农业产业化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积极开发销售涉农保险产品。总结责任保险试点经验,稳步推广。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险、煤炭雇主责任险、医疗责任险等险种,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扶助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研究落实国家支持农业保险和巨灾保险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家支持的农业和巨灾再保险体系。

三是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发展网上保险等新的服务方式。强化保险资产集中化和专业化管理。积极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提高保险资金参与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积极研究探索保险资产证券化。不断创新销售渠道,积极探索电话销售、职场行销、网络销售等新的销售模式。

Ⅷ 综合金融什么概念代表什么含义

1、 综合经营表现为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允许结合的业务范围越来越广、区域越来越大、方式也越来越多,即由禁止金融机构的结合、人员的结合、资金的结合到逐步有条件地放开,在效率、监管成本和内部协调成本三者之间寻求动态平衡。 2、 金融监管政策总是滞后于金融业的发展,是一种被动式的迎合。金融业综合经营一般是通过业务经营形式的融合与相对应的组织体制创新,在法律界定的空白点上进行突破,如美国金融服务法出台之前很多条款已经被突破。其后,再从发展过程中所获得的事实利益为依据来推动立法的变革。在目前已经允许综合经营的国家和地区中,除日本等少数金融体系外,一般都经历了一个对法律与政策逐步突破的渐进过程,但金融业综合经营模式的正式确立,法律是最后一道屏障。 3、 由于各国分业的起点和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不同,在不同的金融发展阶段会采取不同的方式甚至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如在台湾银行内部可以设立信托部经营证券承销业务,银行与证券并未"完全分离",这与美国早年的证券与银行业完全分离并不相同,又与德国银行的一体化也不相同。 4、 实现综合经营的形式多样化。综合经营不等同于某一种形式,实现综合经营的方式不只是一种,在实行金融控股公司制的美、日和我国台湾地区也允许资本或规模较小的金融机构综合经营采取母子公司制。 总之,综合经营只是一个程度的概念,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其深度和广度可能会不同。实践中,分业经营与综合经营模式的选择按其主体不同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金融机构自身的选择,关键是看哪种模式能为其带来更大利益或更有利于同行竞争;二是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强制性要求,其目的是在保证金融体系稳定和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之间求得平衡,金融政策的开放将给金融业界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实质上从分业经营到综合经营只间很难找到一个分水岭,因为金融制度中各种业务的分离或结合方式呈多样性,且不同制度对特定的结合方式规定具有差异。所以,我们只需判断某金融制度是否更趋向综合经营或者相反,而不需要判断参照物和被参照物孰是综合经营孰是分业经营。金融业的发展有其内在的规律性,其发展必须与服务对象需求相适应,同样我们的金融政策也必须与金融业的发展相适应,并不是我们人为随意决定的。 目前世界金融综合经营的模式主要有三种,即直接结合经营模式、间接结合经营模式和混合结合经营模式,而混合结合经营模式的体现就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保险业竞争正呈现出竞争主体集团化的新趋势,未来竞争成败的关键将是集团综合实力的较量。 随着金融综合经营脚步加快,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平安保险集团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都已经转型为综合金融集团。平安作为国内主要的综合金融集团之一,拥有一个完整的金融平台,平安旗下有保险、银行、证券、信托、投资等业务,做一站式的产品组合,满足客户多方面的需求,同时提供非金融方面的一些增值服务。有金融专家表示,综合金融模式长期具有可持续的竞争力和很大的发展空间。

Ⅸ 金融业综合经营是指什么

一般认为,金融业可以看作是主要由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三个小行业构成的一个大行业。如果金融业内的经营者只在单个小行业内经营称为"分业经营",即商业银行只从事商业银行业务,证券公司只经营证券业务,保险公司只经营保险业务。至于何种方式可以称为综合经营,目前则引起较大的争议.

发达国家和地区金融业综合经营制度变迁中的共性特征:

1、 综合经营表现为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允许结合的业务范围越来越广、区域越来越大、方式也越来越多,即由禁止金融机构的结合、人员的结合、资金的结合到逐步有条件地放开,在效率、监管成本和内部协调成本三者之间寻求动态平衡。

2、 金融监管政策总是滞后于金融业的发展,是一种被动式的迎合。金融业综合经营一般是通过业务经营形式的融合与相对应的组织体制创新,在法律界定的空白点上进行突破,如美国金融服务法出台之前很多条款已经被突破。其后,再从发展过程中所获得的事实利益为依据来推动立法的变革。在目前已经允许综合经营的国家和地区中,除日本等少数金融体系外,一般都经历了一个对法律与政策逐步突破的渐进过程,但金融业综合经营模式的正式确立,法律是最后一道屏障。

3、 由于各国分业的起点和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不同,在不同的金融发展阶段会采取不同的方式甚至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如在台湾银行内部可以设立信托部经营证券承销业务,银行与证券并未"完全分离",这与美国早年的证券与银行业完全分离并不相同,又与德国银行的一体化也不相同。

4、 实现综合经营的形式多样化。综合经营不等同于某一种形式,实现综合经营的方式不只是一种,在实行金融控股公司制的美、日和我国台湾地区也允许资本或规模较小的金融机构综合经营采取母子公司制。

总之,综合经营只是一个程度的概念,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其深度和广度可能会不同。实践中,分业经营与综合经营模式的选择按其主体不同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金融机构自身的选择,关键是看哪种模式能为其带来更大利益或更有利于同行竞争;二是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强制性要求,其目的是在保证金融体系稳定和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之间求得平衡,金融政策的开放将给金融业界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实质上从分业经营到综合经营只间很难找到一个分水岭,因为金融制度中各种业务的分离或结合方式呈多样性,且不同制度对特定的结合方式规定具有差异。所以,我们只需判断某金融制度是否更趋向综合经营或者相反,而不需要判断参照物和被参照物孰是综合经营孰是分业经营。金融业的发展有其内在的规律性,其发展必须与服务对象需求相适应,同样我们的金融政策也必须与金融业的发展相适应,并不是我们人为随意决定的。

从目前金融控股公司的实践来看,国务院批准的金融控股集团有中信一家,其他准金融控股公司从其组织形态上看,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纯控股类型的金融机构,以不久前成立的汇金公司、建银投资为代表;第二类是金融企业控股其他金融机构而形成的控股公司,以平安保险集团为代表;第三类为实业母公司控制金融机构而形成,包括以招商局集团、华能集团等为代表的国有控股集团以及东方集团、新希望集团等民营性质的控股集团。

Ⅹ 当前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有哪些

一、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分析

银监会设立前,我国实行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管的分业监管模式,而中国人民银行兼具监管银行和制定货币政策的双重任务。随着金融形势的发展,传统的金融机构性监管模式(中央银行监督银行业、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监督证券业、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保险业,彼此相互分离和独立)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发展要求。以中央银行对银行业的监管为例。在新的金融格局背景下,中央银行监管银行业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中央银行要负责货币政策的稳定,要密切关注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与通货膨胀指数;另一方面,中央银行又要注意商业银行的证券交易风险,保证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流动性,防止商业银行陷入流动性危机。由于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责在于制定适当的货币政策,以保证币值的稳定,因此客观上存在着中央银行只注意货币政策而忽视监管银行金融业务的可能,尤其是当货币政策与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需求之间产生目标冲突时更是如此.

二、我国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

(一)监管背景: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及影响

众所周知,导致全球范围内金融混业经营趋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金融创新、金融全球化、信息技术现代化等等。其中,金融创新是根本,金融全球化提出了金融创新的迫切要求,而信息技术现代化则为金融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金融创新的浪潮集中体现在2世纪七八十年代,当时为了打破资产价格方面的限制(如美国的“Q条例”)、金融机构地理设置限制(如美国禁止跨州设立分行的法规)、金融机构具体行为限制(如美国1933年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等,出现了许多逃避管制、防范风险、追求收益的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机构创新,这些创新涉及保险、证券和银行业,它们在丰富居民和机构投资渠道的同时,也对传统的金融体制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金融机构为了开展创新业务、谋取利润,纷纷想方设法绕过金融管制、拓展业务领域。

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特别是从我国金融发展的现状来看,我国似乎逐渐出现了混业经营的现象。一方面,随着我国成功加入WTO,无论是金融产品的交易,还是金融组织、金融市场之间的合作与结合都将从广度和深度上日益加强。从业务合作到股权重组都将使我国金融与全球金融的联系更加紧密,即金融全球化对我国金融的影响日益深远。与此同时,随着我国金融与国外金融的联系日渐紧密,国内分业经营与全球混业的趋势、国外大型金融集团的合作使得监管的难度更加凸显。另一方面,从国内的情况来看,尽管金融混业还没有成为金融发展的主流,特别是还存在着一些金融混业法律上的障碍,但是,不同金融部门间的业务合作和交叉、金融集团的发展等已经初露端倪。例如,中信集团、光大集团,以及中国建设银行控股中金公司、中国银行组建中银国际等;而银证合作、银行与基金的合作等这些不同金融机构在业务方面的相互结合更是势不可挡。这既是金融机构本身发展的需要,’也是金融满足经济发展需求的必然。

(二)监管要求与发展趋势

监管者分别对不同对象进行监管、彼此间相互脱离的机制已经不再适合新的金融体制。原因在于:国际竞争和技术创新(主要是信息技术)越来越模糊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金融机构往往同时经营多种业务。如银行并购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是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等等。这意味着单个金融机构业务的多元化将涉及多个独立的监管者。在这一背景下,如果多个监管者同时对同一个单独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那么将必然造成监管重复、监管低效和浪费成本。于是.功能性监管的思路和设想应运而生。
功能性监管是指中央银行同其他功能监管者(包括证券交易委员会、商品交易委员会、证券交易商协会、保险委员会)相互配合,共同识别单个金融实体的风险以及整个金融持股公司的整体风险。功能性监管有两大优势:首先,在分业监管条件下,金融监管机构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的协调、沟通比较困难,监管效率不高,监管成本增加,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变化,金融监管机构一体化(即统一监管)应比分业监管更为有效。其次,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现象已经越来越普遍、甚至成为一种趋势,尤其是通过并购产生了众多的金融集团,在这种背景下,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能够全面覆盖各类金融机构,堵住金融监管漏洞。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我国存在金融全球化与金融混业对统一监管的客观要求,但由于全球化和混业的广度与深度不够,从而决定了目前我国实行统一监管还存在许多困难。一方面,我国金融融人全球金融的程度还不深。多年以来,我国的金融业可以说一直处于未开放的状态;最近一些年,我国金融业尽管从业务合作到股权合资逐渐开放,但很显然开放的规模和比例都还非常小,尤其是作为金融体系核心的银行业(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更是如此。并且目前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也多限于一些小商业银行、证券机构和基金公司的合作与合资。另一方面,我国金融“混业”的规模和比例还较小。就金融组织体系来说,无论是银行业、保险业还是证券业,独立的金融机构占绝大多数,还是一种主流。银证合作、银行代销基金等也还仅仅是表层的业务合作,完全突破分业界限的分属不同金融行业的业务交叉、股权交叉等也才刚刚开始。除此之外,法律也还没有为混业金融提供畅通的途径。这些都决定了金融统一监管短期内在我国还缺乏紧迫性、缺乏稳固的基础。

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我国的金融全球化与“混业”经营还没有到非进行金融统一监管不行的地步。这意味着,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和金融发展阶段,当前提高金融监管效率的关键在于群策群力、专心致志地做好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监管工作,不断提高银行、证券、保险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团结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强化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提高金融运行的效率。必须明确,做好分业监管工作是实现金融统一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切忌脱离实际、好高骛远、盲目乐观,急于从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过渡。

金融混业经营不仅导致金融监管体制的重大变化,而且也使金融监管的重心发生明显的变化。其中的原因在于:金融机构实现混业经营的同时,其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也在逐步下降,创新业务所占的比例则逐步增加。基于这一变化,金融体系面临的风险也随之加大。因此,金融监管的重心也应该相应地作出调整。

此外,金融监管体系将得到进一步完善。——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独立性,加大对违规机构及时发现、查处的力度;另一方面,在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背景下,进一步强化监管机构之间已建立的高层定期会晤制度,经常就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磋商、协调;再一方面,对业务交叉领域和从事混业经营的金融集团,实施联合监管,建立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

最后,将加强跨境金融监管的合作。根据巴塞尔协议的相关规定,对于跨境银行,母国监管当局和东道国监管当局应该进行合理的监管分工和合作。通常,母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资本充足性、最终清偿能力等实施监管,东道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所在地分支机构的资产质量、内部管理和流动性等实施监管。同时,两国监管当局要就监管的目标、原则、标准、内容、方法以及实际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定期交流。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为了有效监管本国商业银行的境外业务以及外国银行在本国的金融业务,进一步加强跨国间的监管合作已经变得越来越迫切和越来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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