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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金融公司好处

发布时间:2021-01-24 07:48:49

Ⅰ 民营企业进入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融资有什么好处

一、民营企业融资的现状
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有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一定方式在自身内部进行资金的融通。这是企业长期融资的重要来源,是企业不断将自己的储蓄(一般来说主要由折旧和留存收益构成)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内源融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业主的投入。据调查,初始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内源融资,有90%的初始资金来自于共同创业的成员、家族成员或者朋友。而且企业规模越小,业主投入所占比重越大。二是企业自身盈余。当企业经过一定发展后,其自身盈余留存所占比重增加。外源融资广义上是指不同资金持有者之间资金的流通,具体到某一企业则是指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闲置资金,使之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外源融资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通过向社会发行股票或债券从资本市场获得资金,但在民营企业中比例都非常低。间接融资是通过金融机构充当信用媒介获得资金。企业规模越大,银行、信用社贷款所占比例就越高。此外,非正规渠道诸如非法集资也大量存在,企业往往以高出银行、信用社贷款利率1倍至数倍的利息进行民间借贷,这在小型企业所占比重较大。
国际金融公司(1FC)在北京、成都、温州等地开展的一项有关中国600多家民营企业的调查活动结果显示: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无论是初创期还是发展时期,其资金来源都严重地依赖内源融资,自我融资是我国民营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被调查企业融资结构中自我融资的比重占了90.5%(经营年限短的企业所占比重更高),有9.5%来自外源融资,其中银行贷款占4.0%,来自非金融机构的份额占2.6%,其他渠道占2.9%,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过于狭窄。
根据人民银行研究局的调查:样本企业平均投资规模增长幅度2002年为65%,2003年为31%。在资本市场处于初始发展阶段的我国,民营企业把融资的希望寄托于商业银行。但由于种种原因,商业银行向民营企业提供的资金支持远远小于民营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从1999年到2003年,民营企业贷款(即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三资”企业贷款之和)所占全部新增贷款的比重分别为6.43、6.14、4.33、3.56、4.05;若把农业贷款也作为民营企业贷款,则其比重分别为11.97、9.34、8.37、9.67、9.5,而民营经济已占我国GDP的1/3还要强。据调查,80%的民营企业认为贷款难,47%的企业停产原因是资金缺乏后续供给。融资结构单一、融资渠道堵塞、融资成本偏高是民营企业面临的普遍问题。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二、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分析

资金是民营企业生命力得以扩张的条件,民营企业出现融资困难的局面,究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民营企业的信用问题直接影响其外部融资。诚实经营,讲究信誉与消费者和企业密切相关,它既可以给消费者带来好处,也可以给企业带来利润。好的信用会给银行好的印象从而能比较顺利地取得贷款,而不良信誉或信用等级偏低则会取到很少的贷款甚至得不到银行的贷款支持。例如,中国工商银行专门制定的面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指导性意见中有一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禁止贷款类:欠息,无偿债能力;贷款用途不大;不守信誉;企业管理混乱;经营无固定场所;企业经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一般性加工企业的基建项目;信用等级BB级以下。
当然,其他企业比如国有企业等也会出现一系列信用问题,但民营企业的资信状况更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提供一个数据是:60%以上的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是BBB级或BBB级以下的信用等级,而从评级经验和指标体系的严格程度来看,这仍是一个保守的数据,更别说依照国际指标体系。
2.信息不对称,银行难放心。因信息缺乏而在融资上造成的问题可能发生在两个阶段:交易之前和交易之后。在交易之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问题是会导致逆向选择。金融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指的是:贷款者和借款者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性,即有关借款者的信誉、担保条件、项目的风险与收益等,借款者比贷款者知道得更多,具有信息优势,这种优势使得贷款者在借贷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为了消除不利的影响,贷款者只能根据自己所掌握的借款者过去平均的信息来设定贷款条件,而不是根据风险程度的高低确定利率。这样,就会对那些高于平均条件的优良借款者不利,后者就会退出借贷市场。这一过程的不断重复,借贷市场上借款者整体素质就会下降。那些最可能造成信贷风险的贷款者常常是那些寻找贷款最积极的人,这就是所谓的逆向选择问题。由于逆向选择使得贷款可能招致信贷风险,贷款者可能决定不发放任何贷款,即便市场上有信贷风险很小的选择。
道德风险是在交易之后由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问题。金融市场上的道德风险,指的是借款者得到贷款后,可能改变原来的承诺,从事使贷款不能归还的高风险投资或者故意逃废债务。由于道德风险降低了贷款归还的可能性,贷款者可能决定宁愿不做贷款。
民营企业的信息不对称比国有企业、大企业更加严重,其原因是因为民营企业大多都有信息不透明问题。民营企业的信息基本是内部化的,通过一般的渠道是很难获得有关民营企业的信息的。民营企业在寻找贷款和外源性资本时很难向金融机构提供证明其信用水平的信息。由于民营企业对资本和债务要求的规模较小,使得审查监管的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较高,金融机构为了避免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往往不愿向中小企业或民营企业提供贷款。可见,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造成的问题已成为金融市场正常发挥功能的重要障碍。
3.国内融资制度安排问题。我国的资本市场是伴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而发展起来的,其初衷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的融资问题,在制度设计上,对随后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有诸多限制。首先,资本市场融资制度安排的限制。我国证券市场以国有企业改革为宗旨,重点扶持了一大批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融资。尽管2004年5月27日中小企业板块在深交所正式启动,但由于实行“法律法规不变,发行上市标准不变”,能够通过股市融资的民营企业只是少数。其次,债券市场融资制度限制。我国发行企业债券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办法,优先考虑农业、能源、交通、重点原材料与城市公共设施项目,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不但对发行主体有很高的条件要求,并且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目前只有少数大型国有企业发行了企业债券,基本上未向民营企业开放。对民营企业来说,发行企业债券是不现实的债权融资渠道。再次,民营企业难以获得民间资本的大力支持。民间借贷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融资行为,甚至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而受到法律的惩罚。由于启动民间资本的相关政策和立法滞后,民间资金难以转化为资本。民间融资的无序性和不规范性使其不可能成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
4.所有制的歧视势必造成民营企业贷款难的局面。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只愿给国有企业贷款,同为中小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受到的待遇就不一样。在中国,大部分的银行贷款首先给了国有企业,其次是“三资”企业,最后才轮到民营企业。而只要是民营企业贷款,大多都会出现手续繁琐、条件苛刻、减少贷款额等诸如此类的现象。打破所有制的歧视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上述五个原因,归纳起来就是以下三点:(1)体制上的原因。民营企业是非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在所有制上的差异,造成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距离。此外,政府在信贷支持体系渠道开启方面,对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不多。(2)企业自身的原因。一方面,民营企业由于数量众多,层次参差不齐,财务制度不规范,从而导致了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银企联系不强;另一方面,相当多的民营企业信用等级低,资信相对较差,取得抵押担保贷款困难;同时,有些民营企业借改制之机逃避银行债务,从而直接恶化了银企关系。(3)社会服务体系的原因。首先,缺乏专门的为民营企业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于民营企业资信状况不均匀,为规避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在资金借贷方面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大打折扣,而市场体系的不完善,使民营企业的融资更加困难。 其次,商业银行贷款管理的严格化。国有银行商业化以后,银行业实行的是企业化管理,对放贷后的风险顾虑和原有的不良贷款沉淀较多,使之对民营企业缺乏信心。为防范风险,必然采取的措施就是:普遍加强信贷资产的质量管理,对信誉程度较高的民营企业才给予贷款,而民营企业由于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财务管理科学化的欠缺,往往达不到银行规定的标准,因而很难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再其次,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自身财力的不足。以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为己任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由于还贷不力,资金来源不断萎缩,负债经营过重,资产质量下滑,可以放贷的资金十分有限,难以给予民营企业足够的支持。最后,政府财力扶持的困难。政府在体制改革中,重心在于加强对国有大型企业进行资金、政策方面的倾斜。受财政收入刚性的制约,限制了向民营企业贷款的力度,国有银行企业化后,政府不可能再采取直接措施让银行放贷,使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得不到彻底的解决。
三、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对策探讨
1.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以促使其资金更多地流向民营企业。长期以来,国有银行一直在我国融资市场中占有最大份额,并与政府及国企之间形成稳定的利益制衡关系。国企作为国家直接出资与控制的经济体,一直是国家政策的利益保护重点,金融体制改革实则围绕着国企利益而展开,可以说国企始终是资金市场上的最大受益者。要让国有银行资金更多地投向民营企业,唯有打破维持已久的政府、国企与国有银行的利益制衡关系,而国有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是打破这种关系的有效途径。股份制可以进一步明晰国有银行的产权,理顺其与政府国企之间关系,促使国有银行真正实行企业化经营,按资金使用效益而不是所有制形式选择贷款对象。这样民营企业才能与国企处于公平的资金竞争地位,才能获得广泛持久的银行金融支持。
2.以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主要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民营商业银行。国有银行作为大型商业银行,即便改制后,也会定位在主要为大中企业和大客户服务。因而,为了适应我国众多中小民营企业的金融需求,极有必要组建民营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民营商业银行。
民营商业银行的组建以城市信用社为基础较合适。城信社土生土长,立足本地,与民营企业一样遵循着市场经济运作的轨迹,与民营企业有着制度、地缘、人缘上的亲和力,在交易费用、信息搜集、信用约束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已为民营企业的启动和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已经出现了一些较具规模、经营运作良好的城信社,对这些城信社进行改革、重组,按市场原则组建完全由民营企业和私人入股或控股的民营银行,能够较快投入运作,既可扩大民营企业的融资来源,又可为银行体系输入新鲜血液。
3.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专业机构必须按市场规律要求,进行市场化运作,为民营企业的融资扫清障碍。(1)金融管理部门应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制定出符合市场要求的相关制度和法规,加快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改造,合理配置金融资本,不应以所有制性质去导向市场。(2)加快证券市场的建设,为民营企业的证券融资提供方便。金融部门要改变单一的为国家重点项目和国家骨干企业发行债券的方式,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发行多种形式的企业债券,使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我国的股票市场在发行上存在着所有制歧视,证券管理部门应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消除所有制歧视,让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公平上市。对那些规模较小、尚处于初期发展但有充分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证券管理部门可以考虑开辟新的股权流通场所,设置多层次的股票交易市场,如建立“二板市场”和“柜台交易”等,也可以开设类似美国全国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G)的场外交易系统。对于尚不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民营企业,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可直接或间接通过中介服务机构去引导和帮助这些民营企业,使它们达到上市监管的要求,最后有机会进入证券市场。
4.加快建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开拓其他融资渠道。(1)兴办社会民间中介服务组织,补充、完善信贷服务体系。民营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常感到信贷信息不灵,相关程序不清。而金融部门对民营企业的资产质量、资信程度难以了解和掌握,双方在进行信贷融资中都感到不了解,融资成本高,操作难度大。设立中介服务机构能有效解决这一矛盾。可设立信贷咨询、信贷保证、资信评估、贷款担保、财务审计、经营监管等中介服务机构。这样,一方面能确保供需双方业务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还能激活资本市场,给资本市场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也能得到根本改观。(2)设立社会民间融资基金,给民营企业增加一个投融资的资本市场。发达国家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用以扶持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综合考虑我国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可设立相对应的投融资基金,如创业投资基金、信用保证基金、互助基金等等。筹集基金主要是依靠社会的力量和民间、企业的力量,可以是金融企业出资、社会综合部门出资、民间出资、各企业出资,也可以是综合性(或称混合性)的合作。民间融资基金以股权投资为存在方式,以获得长期风险投资效益为目的。此类基金有别于国家金融机构组织建立的金融基金和社会效益基金。各级政府和金融管理机关要积极倡导和推动它的发展。

Ⅱ 我国国有控股金融机构有哪些

我国主要有四大国有控股金融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
金融机构(Money corporation)是指所从事资金融通部门的统称。我

1、货币当局,也叫银行,即如中国人民银行。

2、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保险公司和股份制保险公司,城市,农村,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邮政储蓄,典当行等.

3、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包括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银行,财务公司,保险公司等.

Ⅲ 为什么金融企业不归国资委管理

。。。。那其他工商类企业里的资产也不一定都是国有资产啊。。。。而且金融企专业里也有国有资产啊属!金融企业目前处于多头监管之中,财政部和中央汇金公司为事实上的国有资本出资人,《企业国有资产法》也未对金融国资做出明确规定,目前关于金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问题一直都在争论,包括要不要成立金融国资委~

Ⅳ 关于国有商业银行的问题(金融)

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与成因

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统计资料表明,截至今年6月末,按照“五级分类法”,112家城市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038.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43%。经过多年的努力,尤其是通过综合处置和资产置换,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得到有效控制,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已从最高额的34.2%下降到了10.43%。

上述数据基本反映了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但也应注意到,上述数据中不乏水分。近年的不良贷款率下降是在贷款总量增加较多的情况下实现的,带有稀释的因素;从微观层面看,城市商业银行存在人为制造数据的可能。

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有其与国有银行相同之处,也有其特殊性。

(一)中小借款企业经营不善是造成不良贷款的客观原因。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不同于国有银行,有限公司、集体企业等中小企业占全部贷款的比例高达80%以上。由于中小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的不良贷款始终是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主要原因。

(二)银行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是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根本原因。现阶段,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不合理,从而导致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缺陷,这主要表现在:由于地方政府在城市商业银行中处于控股地位,银行的主要管理职位都是由政府推荐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各城市商业银行实际被控制在少数政府资本代理人手中,董事会(或理事会)、监事会等权力部门形同虚设,根本无法对银行代理人形成有效的监督;目前各城市商业银行激励机制的设计并没有完全体现商业化原则,仍带有很强的行政性激励色彩。

(三)风险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导致不良资产居高不下。

1、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均是股份制,在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风险承担的主体。其后果就是导致了金融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对风险管理缺乏紧迫感和积极性。

2、风险管理制度建设落后。只有少数规模较大的城市商业银行设有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多数银行的风险管理制度是在不断“复制”监管部门出台的各类风险管理条例,目的仅是应付监管部门的监管,没有形成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和完善的管理体系。

3、风险管理人才严重匮乏。由于风险管理的综合性和专业性,要求从事风险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素质,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目前,城市商业银行这方面的人才相当匮乏。

(四)关联企业贷款造成巨额不良贷款损失。

城市商业银行已成为中国目前发生关联贷款问题最为严重的一类银行,成都、珠海、昆明等地的城市商业银行均发生了严重的关联贷款问题,特别是2004年年初以来一些大型企业集团问题爆发,如德隆公司迂回渗入昆明市商业银行就是典型案例。

解决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对策

结合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须从防止增量不良资产和消除存量不良资产两方面来解决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

(一)防止增量不良资产的产生

(1)重建社会信用环境、拓宽社会信用渠道,消除不良贷款产生的根源。企业、政府逃废债的屡禁不止,已成为降低不良资产、增加有效信贷投放、提高银行经营效益的重要制约因素。为此,应重建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特别是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完善对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同时,应对违反信用的企业予以严厉惩处。

社会信用过度集中于银行,是造成大量不良贷款的一个根本原因。要防止城市商业银行产生新的不良贷款,消除新增不良贷款的社会因素,就应该发展直接信用,培植企业自我积累能力,鼓励企业利用外资等方式,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

(2)完善产权制度的创新,从根本上解决不良资产的增量问题。城市商业银行在股权结构上以地方财政控股为主,这一结构行政色彩较浓,市场化程度较低,已导致不良资产的居高不下。要解决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就必须首先进行产权制度的改革,其关键就是要降低地方财政所占的股权比重,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

(3)完善内控制度,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银行的内控制度是防范和控制商业银行风险、防止新增不良贷款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城市商业银行强化内部控制的基础是加强风险管理,应将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贷款周期,在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管理的全过程形成相应的风险防范理念和风险监控机制,这是保持可持续发展和防范新增不良资产的制度保障。

(4)坚持立足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坚持科学发展观。从银行的角度看,中小企业不仅是吸收低成本存款和发放可获利贷款源泉,而且从长远看,中小企业会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最活跃和最有成长性的一份子,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增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无疑会从中小企业的成长中获得较高的盈利空间。

(二)降低存量不良资产

不良资产存量的盘活和清收是降低不良资产工作的基础和现实任务。目前城市商业银行不能像国有银行那样剥离不良资产,也无法争取到国家政策的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只有靠自身的力量降低不良资产,现阶段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采取追加贷款、收贷挂钩和提前收回等信贷手段盘活不良资产;采取诉讼手段依法收贷;加快处置抵债资产;提高经营效益,利用呆账准备金核销部分不良贷款。

对于城市商业银行来说,降低不良资产和提高经营效益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提高资产质量,尤其是避免和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提高贷款收息率、制止企业逃废债等,可以减少亏损,直接增加经营利润。而经营效益的提高,也为银行实行审慎会计原则、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加提取和核销呆坏账准备金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是银行增强消化和降低不良资产能力的必要条件。城市商业银行在化解城市信用社的金融风险,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与地方政府关系比较密切。不可否认,不良资产的产生也与此有关,故在不良资产的化解上城市商业银行应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

Ⅳ 什么是实业类和金融类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我之前在中大咨询的官网上了解了一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相关的内容,其中提到在商业类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中,可以再细分为实业类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金融类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实业类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在所投资企业中可以采取相对集中持股,发挥战略投资者角色,除了获取资本增值外,还对投资企业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促进作用,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采用纯粹控股模式,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表决权来参与投资企业的重大决策。

Ⅵ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后有什么优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开展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以下简称“两类公司”)改革探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还有不少争议和困惑,需要厘清。
“两类公司”改革的重要意义
厘清为什么要推进“两类公司”改革是顺利推进“两类公司”改革的前提,需要深刻把握改革的内在逻辑。
第一,“两类公司”要成为体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分水岭。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因此,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要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进行配置。目前市场经济规则与秩序已进入最后完善的阶段,国有企业应通过“两类公司”改革,构建政府与企业的“一臂之距”,更加清晰和明确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使“两类公司”成为法治化市场环境配置资源的合格市场主体。
但中国国有资本还存在配置上的结构性问题,国有企业的高杠杆和相对较低的资本回报,表明存在“资本结构性错配”,在赶超模式下国有企业的投资冲动和增长偏好被强化,预算软约束问题没能有效解决。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决定》提出要“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也说明了两类公司在解决这些问题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是国家所有权代理链条上的一个关键节点,是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从代理链条向上追溯,必然要规范国家所有权政策,优化国有资本配置规模、范围、优化方向和策略,以及政策意愿的法制化传导机制;向下延伸自然是功能定位、权责边界、治理结构、管控体系、机制创新。因此在产权层次上应鼓励“两类公司”所属企业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员工持股改革,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第二,“两类公司”要成为市场经济中服务国家战略目标的重要平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混合所有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及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四个问题放在一起集中表述,不仅是归类的需要,而且有内在的逻辑,特别是明确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其逻辑是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强化顶层国有资本控制,动态调整国有资本配置,逐级放大国有资本的影响力,重塑大型国有企业的微观结构,释放体制机制变革的活力,探索引领战略新兴产业,提高国有资本回报造福社会公众。从各国经验来看,通过政府投资承担探路成本抢占产业制高点,是包括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在内的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
国有资本发挥主导作用、占领“制高点”,控制经济中具有战略意义的领域,其载体是“两类公司”。要通过“两类公司”,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三去一降一补”,充分发挥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效应,积极追踪技术革命的浪潮,快速引领推进国民经济新引擎的发展形成,激发经济新动力、新活力,提高国有资本发挥主导作用的效率。
第三,“两类公司”要探索中国特色产融结合新模式的重要载体。国有企业成立之初,很多都是政府一纸批文,没有资本金注入,直接融资比例低,这也是导致企业负债率杠杆率过高的重要原因。从国际经验来看,资本市场随着经济发展在金融体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是普遍规律。2012年底,中国直接融资占比为42.3%,不仅低于美国(87.2%)、日本(74.4%)、德国(69.2%)等发达国家,也低于印度(66.7%)、印度尼西亚(66.3%)等发展中国家,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不相匹配,且这种失衡一直处在加强的趋势。而2007—2012年,银行资产占金融总资产的比重由53%上升至76%。在经济下行阶段造成金融风险高度集中于银行体系,客观上也加重了实体经济融资难和融资贵、居民投资渠道有限等问题。解决上述问题,除了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外,一个重要措施是培育发展一批大型产融结合直接投资的投资运营公司。
从国际上看,产融结合有英美模式和莱茵模式这两种模式。英美模式以美国、英国为代表,奉行自由市场经济,侧重金融立国,企业偏好金融使命,投资银行起到强大的中介作用,企业融资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为主,企业股权分散,采取以股权为导向的公司治理结构,实施较为激进的劳资政策。英美模式资本转化率高,对资产的增量调整和存量优化都快速实现,比较有利于宏观风险的规避,但面对市场失灵和长周期产业缺乏解决问题的力度。莱茵模式以德国、荷兰为代表,日本师从德国,韩国学习日本,具有更强的政府主导特征,将市场作为繁荣经济的工具,侧重产业立国,企业偏好产业使命,一般是银行主导型,商业银行主导产融结合,公司以间接融资为主,法人资本的力量超过私人资本,商业银行等法人机构持有企业最大股份,股权相对集中。比如德国大企业85%的股份由银行、退休基金等法人机构持有。从1949—1989年,日本法人持股从15.5%上升到72%,大型企业形成了银行相互持股的产权结构。莱茵模式中以银行为导向的公司治理结构,经济目标均带有社会性质,关注劳资协同和社会福利,社会各阶层分享繁荣福利。但银行主导容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有放大银行体系和企业经营连带风险的担忧。法国在上述两种模式之间选择了折中。
目前,中国经济发展已经到了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从以银行为基础的经济体转向以资本市场为基础的经济体的阶段。同时,经济发展不平衡、庞大的人口和老龄化的压力使得中国尚不具备高福利的积累和支付能力,因此应结合英美模式和莱茵模式的优点,在产融结合方面选择市场主导型和银行主导型的有机结合,重视产业立国,适度使用金融杠杆。在此过程中,“两类公司”的制度设计具有很强的金融属性,属于类金融公司,是具有中国特色产融结合的最佳载体。“两类公司”应实施国家经济战略,大力开展股权投资,对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市场化机制,提高企业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提高企业资产证券化率,对规避系统性金融风险也具有全局意义。目前,很多大型国有企业逐步从财务公司演进到产融结合阶段,积累了不少产业控股和金融控股经验,具备了改组组建两类公司实践基础。且产融结合是大型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实现规模扩张和产业多元化的重要手段,可以帮助企业有效降低交易费用、节约运营成本、创造协同价值

Ⅶ 国有金融企业能不能向地方政府融资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国有金融企业不得违规向地方政府融资。

对存在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变相举债等问题的存量项目,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国有金融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有关方面,依法依规开展整改,在有效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在配合整改的同时,国有金融企业不得盲目抽贷、压贷和停贷,防范存量债务资金链断裂风险。

财政部金融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主要目的是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政策形成合力,对国有金融企业参与地方建设融资过程中确实存在的乱象和不规范行为加强监管,及时纾解和纠偏,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同时注意把控政策力度,既要避免对国有金融企业正常运营造成过大冲击,又要防范存量债务资金链断裂,形成“处置风险的风险”。



Ⅷ 国有金融企业指哪些企业

有:四大国有银行、交通银行(财政部都是大股东,董事长都由国家直接任命)、汇金公司、信达长城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先介绍下基本概念:
金融,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可分为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此两种资金融通方式的区别在于有否金融机构介入,没有则为直接金融,有则为间接金融。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投资银行在线。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1、中国人民银行 2、政策性银行
3、商业银行 4、保险公司
5、信托投资公司 6、证券机构
7、财务公司 8、信用合作组织
9、其他金融机构
中国邮政储金汇业局:以个人为服务对象,以经办储蓄和个人汇兑等负债、结算业务为主。
金融租赁公司:根据企业的要求,筹措资金,提供以“融物”代替“融资”的设备租赁;租期内承租人只有使用权。
典当行:以实物占有权转移的形式为非国有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临时性质押贷款。
另外,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授权投资主体对金融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以上金融机构所包含的企业都属于国有金融企业

Ⅸ 为什么说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

我国的金融企业主要包括:银行业机构、证券业机构、保险业机构。
之所以是企业,是以赢利、追求利润为目的,按有关法律登记注册的,只不过金融企业是以经营货币这一特殊商品而已。
人民银行是国家的中央银行,总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不对社会公众、企业办理业务。

Ⅹ 财政部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有哪些

四大国有银行、交通银行(财政部都是大股东,董事长都由国家直接任命)、汇金公司、信达长城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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