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开业批复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12]602号)。批复日期:2012年10月11日。
②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简介
2009年,民生金融租赁累计业务投放额达185亿元,总资产达236亿元。截至2009年12月底,公司各项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前茅。
2011年12月14日,民生租赁圆满完成增资扩股,资本金从32亿元扩充至50.95亿元。截至2011年底,民生租赁总资产超过600亿元,累计实现业务投放逾800亿元,不良资产为零,盈利能力、资产规模和利润水平均位居同业前茅。目前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公务机租赁公司和最大的船舶租赁公司,拥有各类公务机近90架,船舶130多艘,其中干散货船队运力合计近460万载重吨。
民生金融租赁依托注册地——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改革试验区的良好投资环境,以国际化的视野、市场化的运作、全面的服务意识,为海内外大型企业和优质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金融租赁产品及服务。公司集合了融资租赁及相关行业的海内外人才,打造了一支专业高效的团队,专注于航空、航运和大型设备等领域的开拓。
成立三年多来,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机制日臻完善,业务特色逐步显现,在市场营销、风险控制、业务创新、人力资源等方面都处于同业领先水平,获得了经人民银行认可的专业信用评价机构“AAA”债项和主体信用评级,并在《金融时报》与中国社科院金融所联合举办的2011年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评选中,荣膺“年度最佳金融租赁公司”,先后获得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颁发的“最具竞争力金融服务奖”以及第一财经金融价值榜(CFV)的“2010年度金融租赁公司”称号,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公司以“专注金融租赁业发展”为使命,以“打造治理结构完善、业务特色非常鲜明、盈利水平最好的大型民营金融租赁公司”为愿景,培育有特色的市场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客户、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共同成长。
③ 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 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金融专租赁公司,注册资属本为10亿元人民币。于2016年6月经天津银监局批复,增资至30亿元。总部设在天津滨海新区,于2013年8月正式获准开业。邦银金租由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出资成立,是我国首家由银行业资本与保险业资本共同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剑飞
成立时间:2013-08-16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20116000183705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B座301室
④ 恒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根本不是银监会批准的真正金融租赁公司,为何可在名称中带有“金融租赁”四个字
没有说不追溯,并不意味着可以追溯
法律体系是“既往不咎”,不能因为你当时做的事情不违法,事后出个法律来惩罚你。
当然你说的有道理,可以向当地银监部门提起咨询
⑤ 金融租赁公司成立需要哪些程序通过哪些些部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对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 金融租赁公司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并在其名称中标明“金融租赁”字样。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他公司名称中不得有“金融租赁”字样。
第四条 金融租赁公司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机构设立及管理
第五条 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金;
(二)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章程;
(三)具有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金融租赁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审查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申请时,要考虑国家经济发展需要和融资租赁业竞争状况。
第六条 金融租赁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亿元。
第七条 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须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第八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起人方可进行金融租赁公司的筹建工作。申请筹建金融租赁公司,须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建申请书,其内容应包括拟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金、股东及其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发起人情况(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隋况、资信状况、近3年资产负债及利润状况)和市场预测情况;
(三)拟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组织章程;
(四)筹建负责人名单及简历;
(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租赁公司筹建申请的答复期为3个月,如未获批准,申请人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同样的申请。
第十条金 融租赁公司筹建期限为6个月。逾期不申请开业或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的,原批准筹建文件自动失效。筹建期内不得以金融租赁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金融租赁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建工作报告和申请开业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投资能力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股东货币资金入帐证明;
(三)金融租赁公司章程;
(四)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详细履历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五)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人员的证明材料;
(六)拟办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七)工商管理机关出具的对拟设公司名称的预核准登记书;
(八)营业场所和其它与业务有关设施的资料;
(九)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它文件;
第十二条 金融租赁公司的开业申请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金融租赁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3个月不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吊销其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条件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 金融租赁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须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改变组织形式;
(三)调整业务范围;
(四)变更注册资本;
(五)调整股权结构;
(六)修改章程;
(七)变更营业地址;
(八)变更高级管理人员;
(九)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十五条 金融租赁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变更《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上有关内容后,需按规定到中国人民银行更换许可证。
第十六条 金融租赁公司的股东及其投资比例应符合《公司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金融租赁公司不得吸收自然人为公司股东,但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形式,并经批准上市的除外;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吸收外资人股。
不过金融租赁公司比较难申请,最好是办中外合资的融资租赁公司,这种公司的审批权已下放到市工商局。
⑥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历史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发展历史:
2010年10月21日: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第版一届董事会权一次临时会议于在福州召开。
2010年9月14日:兴业银行总行副行长、兴业金融租赁公司董事长林章毅同志主持召开金融租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大会,代表兴业银行总行党委宣读了兴业金融租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并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发表重要讲话。
2010年9月1日: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营业。
2010年8月26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10]401号),批准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业。
2010年6月8日: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筹)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天津召开。
2010年3月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金融租赁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0﹞98 号),批准兴业银行筹建金融租赁公司。
2013年1月8日:由股东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5亿元,增资完成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35亿元增至50亿元。
⑦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很不错,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浙商银行控股,并联合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起创立的一家金融租赁公司。
浙银租赁以打造国内最具特色和竞争力的金融租赁公司为发展目标,立足浙江,面向全国,以安全为前提,以服务为导向,以持续创新产品和商业模式为动力,向基础产业、高端客户、优质中小民营企业等实体经济提供专业化的金融租赁服务,为公司股东、客户、员工、社会创造价值。
(7)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批复扩展阅读
经营宗旨
以打造国内最具特色和竞争力的金融租赁公司为发展目标,立足浙江,面向全国,以安全为前提,以服务为导向,以持续创新产品和商业模式为动力,向基础产业、高端客户、优质中小民营企业等实体经济提供专业化的金融租赁服务,为公司股东、客户、员工、社会创造价值。
⑧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荣誉
2010年12月,公司工会委员会被中国华融工会工作委员会评为2008—2010年度中国华融系统“先进职工之家”。
2010年12月2日,华融租赁喜获“全国金融系统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2010年9月,公司被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杭州市服务业企业100强”荣誉称号。
2010年9月,公司荣获2010中国国际金融展“金融业务创新奖”。
2010年3月,公司被杭州市西湖区授予2009—2010届“文明单位”称号。
2010年1月,公司被授予中国华融系统“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09年10月,在华融公司成立10周年之际,公司胡继良总裁被评为“华融十杰”。
2009年9月,公司三度荣获“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荣誉称号。
2009年5月,公司业务六部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并荣获中国金融工会授予的“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状”。
2008年9月,公司被浙江银监局授予“2007年度浙江小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姚靖同志被授予“2007年度浙江小企业金融服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8年8月:公司王志林同志荣获银监会系统“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2008年5月,公司陈晋同志荣获2007年度“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2006年8月,公司再度荣获“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荣誉称号。
2003年2月,公司荣获“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荣誉称号。
1998年2月,公司荣获“浙江省金融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⑨ 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须经哪些程序
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须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也就是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起人方可进行金融租赁公司的筹建工作。申请筹建金融租赁公司,须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文件:第一,筹建申请书,其内容包括拟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金,股东及其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第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发起人情况(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情况、资信状况、近3年资产负债及利润状况)和市场预测情况;第三,拟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章程;第四,筹建负责人名单及简历;第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租赁公司筹蘑申请的答复期为3个月。如未获批准,申请人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同样的申请。 金融租赁公司筹建期限为6个月。逾期不申请开业或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的,原批准筹建文件自动失效。筹建期内不得以金融租赁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另外,金融租赁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第一,筹建工作报告和申请开业报告;第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投资能力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股东货币资金入帐证明;第三,金融租赁公司章程;第四,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详细履历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第五,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人员的证明材料;第六,拟办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第七,工商管理机关出具的对拟设公司名称的预核准登记书;第八,营业场所和其他与业务有关设施的资料;第九,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金融租赁公司的开业申请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脂方可开业。金融租赁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3个月不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吊销其许可证。井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