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申请注册汽车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金融类公司目前全国已经停止注册,需要只能通过转让获得~
注册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件
1、注册资金最好是1000万元;
2、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股权投资;
3、可以作股权备案和证券备案;
4、备案条件请参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管理办法;
注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件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须经财政部同意,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
构营业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总裁1人、副总裁若干人。总裁、副总裁由国务院任命。总裁对外代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行使职权,负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
5、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任职资格。
6、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依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执行。
Ⅱ 汽车金融公司是怎么运作的
客户经理维护经销商日常工作,经销商有专人负责零售贷款。由经销商在系统内提交贷款申请,并将客户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到汽车金融公司,由汽车金融公司相关审核人员审核客户资质,通过后签约、抵押、放款。
你问得太宽泛。没法确切回答
Ⅲ 汽车金融是干什么得
就是提供资金,让人快速买车,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首付以及利息即可。
汽车金融公司的角度,就更丰富一些,除了贷款、融资买车以外,还提供其他金融周边服务,比如保险、抵押等。金融专员是专营店的工作人员,是负责处理专营店贷款业务以及与汽车金融公司对口联系的专员。简单来说,包括汽车金融贷款的介绍,签单,录入资料,收集材料等工作。
(3)汽车金融公司售后扩展阅读:
自2004年8月18日,《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起,我国汽车金融市场已经走过近十三个年头。在此期间,我国汽车销量增长近300%,但汽车金融的渗透率却仅仅翻了一番,与国外70-80%的消费比重相去甚远。
融资租赁是一种依托现金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此基础之上引入出租服务中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性,租赁结束后将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现代营销方式。
汽车金融主要指与汽车产业相关的金融服务,是在汽车研发设计、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中所涉及到的资金融通的方式、路径或者说是一个资金融通的基本框架,即资金在汽车领域是如何流动的,从资金供给者到资金需求者的资金流通渠道。
参考资料:汽车金融-网络
Ⅳ 汽车金融公司是干嘛的
例如五车网。主要是做汽车金融产品,汽车分期、汽车以租代购
Ⅳ 汽车金融公司,汽车主机厂,汽车 4S 店这三者间是什么关系,有怎么样的联系
汽车金融公司其实就是比如上汽财务公司,大众金融公司,日产金融公司,东风财务公司,是汽车集团下设的专门的财务子公司,一般来说他们既为各自的母公司如上汽集团、东风集团做一些财务方面的协调组织工作,如整合上游供应商的付款及融资需求,代表厂家集团获得金融机构的更优惠的产品等等,同时还有一块重要的工作就是为汽车经销商提供融资支持并赚取一部分利润。比如给予经销商一定的融资额度,让经销商可以通过他们,使用很小一部分预付款即可从汽车厂家提到较多的新车,再通过销售获得回款后加上一些利息还给汽车金融公司来逐渐偿还缺口,这种业务一般叫做提车融资或者批售融资或者整车融资,可以帮助经销商提高运营效率,也帮厂家加速产成车辆的销售。还有一块和经销商合作的业务就是消费信贷,也就是车贷,汽车金融公司的车贷一般门槛低手续快,但是费用比银行车贷高。
三者的关系,厂家卖车给经销商,经销商卖车给终端客户也就是消费者;厂家和汽车金融公司和经销商签署三方融资合同,经销商可以以较低的预付款从厂家先提车,后通过销售来逐渐偿还赊购款。厂家和汽车财务公司均收取一部分费用及利息资金。客户可以通过汽车金融公司办理车贷,汽车金融公司和经销商均收取一部分费用。
Ⅵ 汽车金融公司的条例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8年第1号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2008年第1号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于2007年12月27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64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汽车金融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国汽车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汽车金融公司名称中应标明“汽车金融”字样。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汽车金融业务,不得在机构名称中使用“汽车金融”、“汽车信贷”等字样。
第四条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汽车金融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二)具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
(三)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四)具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汽车金融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等制度;
(六)具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六条 汽车金融公司的出资人为中国境内外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中主要出资人须为生产或销售汽车整车的企业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七条 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中至少应有1名出资人具备5年以上丰富的汽车金融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经验。
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如不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至少应为汽车金融公司引进合格的专业管理团队。
第八条 非金融机构作为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总资产不低于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二)年末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三)经营业绩良好,且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四)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五)遵守注册所在地法律,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汽车金融公司股权(中国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并在拟设公司章程中载明;
(七)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九条 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除应具备第八条第三项至第六项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的条件。
第十条 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中国银监会根据汽车金融业务发展情况及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调高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第十一条 汽车金融公司的设立须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申请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应由主要出资人作为申请人,按照《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和格式要求》的具体规定,提交筹建、开业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十二条 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汽车金融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三条 中国银监会对汽车金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核准制度。
第十四条 汽车金融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
(一)变更公司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住所或营业场所;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改变组织形式;
(六)变更股权或调整股权结构;
(七)修改章程;
(八)变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九)合并或分立;
(十)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十五条 汽车金融公司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后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其他法定事由。
第十六条 汽车金融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可向法院申请破产:
(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自愿或应其债权人要求申请破产;
(二)因解散或被撤销而清算,清算组发现汽车金融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应当申请破产。
第十七条 汽车金融公司因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其清算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八条 汽车金融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行政许可程序,按照《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汽车金融公司可从事下列部分或全部人民币业务:
(一)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二)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
(三)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四)从事同业拆借;
(五)向金融机构借款;
(六)提供购车贷款业务;
(七)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
(八)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
(九)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
(十)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十一)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十二)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
(十三)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条 汽车金融公司发放汽车贷款应遵守《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汽车金融公司经营业务中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应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汽车金融公司应按照中国银监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指引和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
第二十三条 汽车金融公司应遵守以下监管要求:
(一)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
(二)对单一借款人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三)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四)对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在汽车金融公司的出资额;
(五)自用固定资产比例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40%。
中国银监会可根据监管需要对上述指标做出适当调整。
第二十四条 汽车金融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信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制度,并应建立审慎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制度,及时足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未提足准备的,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十五条 汽车金融公司应按规定编制并向中国银监会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中国银监会要求的其他报表。
第二十六条 汽车金融公司应建立定期外部审计制度,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将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的年度审计报告报送公司注册地的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
第二十七条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必要时可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对汽车金融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要求汽车金融公司更换专业技能和独立性达不到监管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十八条 汽车金融公司如有业务外包需要,应制定与业务外包相关的政策和管理制度,包括业务外包的决策程序、对外包方的评价和管理、控制业务信息保密性和安全性的措施和应急计划等。汽车金融公司签署业务外包协议前应向注册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业务外包协议的主要风险及相应的风险规避措施等。
第二十九条 汽车金融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银监会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其行为严重危及公司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中国银监会可区别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暂停业务、限制股东权利等监管措施。
第三十条 汽车金融公司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客户合法权益的,中国银监会将依法对其实行接管或促成机构重组。汽车金融公司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中国银监会将予以撤销。
第三十一条 汽车金融公司可成立行业性自律组织,实行自律管理。自律组织开展活动,应当接受中国银监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第二条所称中国境内,是指中国大陆,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所称销售者,是指专门从事汽车销售的经销商,不包括汽车制造商及其他形式的汽车销售者。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第六条所称主要出资人是指出资数额最多并且出资额不低于拟设汽车金融公司全部股本30%的出资人。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第十九条所称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是指汽车金融公司以汽车为租赁标的物,根据承租人对汽车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汽车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第十九条所称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即承租人将自有汽车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汽车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第二十三条有关监管指标的计算方法遵照中国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所定义的道路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汽车金融公司涉及推土机、挖掘机、搅拌机、泵机等非道路机动车辆金融服务的,可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3年第4号)及《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监发〔2003〕23号)同时废止。
Ⅶ 汽车金融公司,汽车主机厂和汽车4s店这三者之间有怎样的联系
功能上的联系:主机厂造车,4s卖车,汽车金融为买车的人服务,提供贷款。业务上的联系:主机厂是汽车品牌的工厂,汽车品牌方是4s的甲方,4s是它孙子,并且4s一般是品牌方以外的土豪开店(品牌方内部高管开的不算)。金融公司就不说了,你自己想一下吧显示全部功能上的联系:主机厂造车,4s卖车,汽车金融为买车的人服务,提供贷款。业务上的联系:主机厂是汽车品牌的工厂,汽车品牌方是4s的甲方,4s是它孙子,并且4s一般是品牌方以外的土豪开店。
一个汽车品牌在中国国内会建立各种职能的公司,去完成不同的工作内容。例如,有专门负责生产的公司,有专门负责销售的公司,等等。这些不同职能的公司的不同工作内容,建立起了某一个品牌在国内的整个业务体系。这些公司都隶属于这个汽车品牌,在该汽…显示全部首先,一个汽车品牌在中国国内会建立各种职能的公司,去完成不同的工作内容。例如,有专门负责生产的公司,有专门负责销售的公司,等等。这些不同职能的公司的不同工作内容,建立起了某一个品牌在国内的整个业务体系。这些公司都隶属于这个汽车品牌,在该汽车品牌集团公司内部,处于平级的关系,但相互之间几乎没有直接的业务来往,都是和本品牌在国内的集团总部进行沟通与交流。
Ⅷ 有哪些汽车金融公司可以贷款的有什么条件吗
不少厂家联合汽车贷款机构推出了利率贷款购车活动,尤其是某些高档车。
申请汽车贷款的必备条件:
1. 个人要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或易于变现的资产,足以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2. 自有资金足以支付银行规定的购车首付款。
3. 必须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
4. 愿意接受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办理贷款购车手续的审查
Ⅸ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的介绍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经2007年12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64次主席会议通过,2008年1月2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8 年第 1 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机构设立、变更与终止,业务范围,风险控制与监督管理,附则5章40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3年第4号)及《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监发〔2003〕23号)予以废止。
Ⅹ 截止到现在中国汽车金融公司有哪些
根据本人对互联网汽车金融的经验,从汽车抵押分析按揭车的角度,可以将分期归纳专为三种情况属:银行分期、金融分期、担保车三类
因为做车贷的车商,全款车和分期车的放款比例和额度有很大的差别,而不同分期种类的分期车,这方面也会区别对待,这是风控,任何一个做汽车抵押贷款都得考虑。
车主用车抵押想借款,如果是分期车,车商都会查车辆档案,确定是哪一类型的分期,然后体现于额度或保证金,
银行分期不用说。
汽车金融公司,从事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并提供相关汽车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通常隶属于大型汽车工业集团及主机厂,本人之前做车贷的时候,汽车金融公司只承认下面这13家:
1、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
2、大众汽车金融公司
3、丰田汽车金融公司
4、奔驰汽车金融公司
5、福特汽车金融公司
6、沃尔沃汽车金融公司
7、菲亚特汽车金融公司
8、东风标致雪铁龙汽车金融公司
9、东风日产汽车金融公司
10、广汽汇理
11、宝马汽车金融
12、奇瑞薇银汽车金融
13、三一汽车金融